鄰里房屋糾紛協議書

鄰里房屋糾紛協議書

  鄰里房屋糾紛協議書1

  申請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等基本情況)

  委託代理人:……(寫明姓名、工作單位、職務等基本情況)

  被申請人:……(寫明單位名稱、住所地等基本情況)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寫明姓名、職務等基本情況)

  委託代理人:……(寫明姓名、工作單位、職務等基本情況)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引起爭議,申請人於×年×月×日向本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經本委主持調解,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寫明協議的內容,並應當注意履行順序和可執行性)

  上述協議經本委審查,予以確認。

  本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會議成員簽名並加蓋本調解委員會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該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的,此部分應寫明:本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會議成員簽名並加蓋本調解委員會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該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據有關法律規定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被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調解委員會主任:(簽名)

  調 解 員:(簽名)

  調 解 員:(簽名)

  本件與原件核對無異 ×××年××月××日

  (調解委印)

  書 記 員:(簽名)

  鄰里房屋糾紛協議書2

  甲 方:

  身份證號:

  乙 方:

  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 雙方就 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諧目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一次性賠償給乙方已經產生的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繼續治療費、鑑定費、精神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二、付款時間及條件:乙方 日內收到甲方全款後,自願不追究甲方的相關民事和刑事責任。乙方同時向公安機關提交撤案申請書,對 案予以撤銷。

  三、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後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及其家屬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五、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後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六、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八、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九、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十、其它:

  甲 方: 乙 方:

  見證人: 見證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更多知識

  鄰里糾紛調解工作有哪些

  1.定期組織轄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2.統一受理當事人直接申請、上級指派的矛盾糾紛,協調中心各成員及時調處,化解中心受理的矛盾糾紛,防止矛盾激化,消除不安定隱患。

  3.接待群眾來信來訪,提供法律諮詢,開展法律宣傳。

  4.調研和預測各種不穩定因素資訊,及時向街道和有關部門上報轄區內重大疑難複雜糾紛,制定相關應急預案。

  5.及時做好矛盾糾紛有關資料報表的收集,整理歸檔,並按要求向街道反饋、報道。

  6.引導當事人對中心無法調處或經調解無法達成協議的糾紛,按法律程式解決。

  7.積極完成街道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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