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勞動仲裁申請書錦集九篇

實用的勞動仲裁申請書錦集九篇

  在一步步向前發展的社會中,申請書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申請書是承載我們願望和請求的專用書信。寫起申請書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仲裁申請書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訴人:xx,女,出生xx年xx月,現住xxxx號,身份證號碼:xx聯絡電話:xxxx 委託代理人(特別代理):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聯絡電話:xxxx。

  被申訴人:xxx 住所地:xxxx 聯絡電話:xxxx 法定代表人:xx,系公司xxx

  仲裁請求:

  1.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拖欠的基本工資1800x125%=2250元。

  2.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經濟補償金0.5x3000=1500元。

  3.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資2896{3000 21.75x(103天 7)x2}+1931(3000 21.75x7x2 )=4827元。

  4.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未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3000+3000+1200=7200元。

  5.請求責令被申訴人為申訴人補繳20xx年7月1日-20xx年10月XX日期間的社會保險費用。

  事實與理由

  我叫xx,我是20xx年7月1進入被申訴人xx公司(以下簡稱新興公司)工作的,20xx年10月XX日提出辭職,期間的工作情況大致如下:1、新興公司沒有依法與我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為我購買任何社會保險。2、雙方只是口頭約定工資3000元/月,實行每週工作6天、每天工作7.5小時的工作制度(法定每週工作5天,每天8小時),而新興公司實行該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又沒有透過勞動行政部門的審批。3、20xx年8月1日-20xx年10月12日,被申訴人不僅沒有及時支付基本工資,還在約定的工作日外安排我加班7天,也沒有給我支付任何加班工資。

  20xx年10月XX日,鑑於被申訴人新興公司遲遲沒有依法與我簽訂勞動合同和為我繳納任何社會保險,我感到自己的權利嚴重地受到侵害,於是向被申訴人新興公司提出了辭職,但在離開新興公司的那天,新興公司既沒有按照《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九條、第十三條之規定及時支付基本工資和加班工資,也沒有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及時支付經濟補償金,只是一個月後向我補發了2400元的基本工資,尚欠基本工資1800元、加班工資4827元,對經濟補償的事更是隻字不提。

  綜上所述,被申訴人相應的違法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權益,今特依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貴院能為我主持公道,謝謝!

  此致

  長沙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如下:

  (此欄)申請人:xx,xx,xx,出生年月日

  被申請人: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電話:xxx

  地址:xx,郵編:xxxx

  仲裁請求:

  1.請求裁決解除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x個月經濟補償金xxx元;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訴人補繳20xx年x月至20xx年xx月社會保險費。

  事實與理由:

  以上請求,請仲裁委支援。

  此致

  xx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徐xx,男,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xx市xxx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住xx省xx市

  xxxx村xx巷xx號 電話:13xxxxxxxxx

  被申請人:xx市xx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x區xx街xx號(通訊地址:xx路xx號東鼎大廈

  xx號)

  法定代表人:陳xx 電話:0355-7xxxxxx 136xxxxxxxx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xxxx元;

  2、支付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xxxx元;

  3、支付經濟補償金xx個月(每月工資xxxxx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xxxxx元;

  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9月正式到被申請人xxxxx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於

  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後舉辦了一

  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餘輛車。

  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於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xxx萬

  元,實際回收xxx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臺車的淨利仍能達到xx萬元,對於這樣的利潤對於

  被申請人xxxx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說,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xx市xxx區勞動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4

  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在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範圍內申請勞動仲裁,如果過了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申請,合法權利就無法得到保障。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________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超過申請時效期間提出仲裁申請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會駁回仲裁申請。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合計人民幣元。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合計人民幣元。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加班費合計人民幣元。事實與理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人應聘到________有限公司,職位為_____,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元,入職後被申請人以種種藉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申請人購買職工基本社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申請人以申請人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為由,在未經培訓也未經調崗的情況下直接通知申請人被辭退了,並要求次日不用來上班了。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表準版倍的工資,申請人依法應當獲得________元的雙倍工資差額賠償。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和第四十八條的規定,被申請人違法解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應當支付經濟賠償金________元。

  3、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人一直每週工作6天,每天工作達10小時,被申請人均未支付加班費,實際延長加班時長合計________小時,休息日加班合計________天,因此應支付加班費合計________元。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援申請人的主張。此致__________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xxxxx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為武漢市礄口區古田五路17號(三新材料產業孵化器後三樓102號),郵政編碼:,電話號碼。

  被申請人:王xx,女,漢族,1969年4月29日出生,住武漢市漢陽區碧湖社群14棟3-102號,郵政編碼:,電話號碼:。

  申請事項:

  1、判決撤銷礄勞仲裁字[20xx]第198號仲裁裁決書。

  2、判決本案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1、仲裁所依據的事實不清。

  申請人於20xx年7月1日開始承接########清潔綜合服務專案。承接該專案後,申請人即於當日和第三人###簽訂了《勞務分包合同》,將該專案中的勞務工作分包給第三人。被申請人就是由第三人聘請的勞務人員。##仲裁委員會在沒有查清上述事實的情況下,認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是勞動關係是錯誤的。

  2、仲裁裁決的法律適用錯誤。

  被申請人於20xx年8月24日到第三人處應聘保潔員崗位,因故於20xx年3月4日與第三人解除勞務關係。被申請人於20xx年11月份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其仲裁請求已明顯超過了仲裁時效,應當依法予以駁回。但是##仲裁

  委員會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認定被申請人的請求沒有超期,並予以支援,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3、仲裁程式違法。

  在仲裁開庭前,申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遞交了《追加第三人申請書》,仲裁委表示同意追加,第三人也依法參加了庭審、辯論,並在庭審筆錄上簽字確認。但是在最後的裁決書中卻不同意追加第三人,沒有關於第三人裁決,也沒有說明理由。仲裁委的這種行為是嚴重違反法律關於仲裁程式規定的。

  綜上所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該案的審判過程中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違反法定程式,所作出的仲裁裁決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願貴院判如所請。

  此致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8月9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請人:XXX,男/女,漢族(或具體的少數民族名稱),1XX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XXX市XXX區XXX路XXX號。聯絡電話:XXXXXX。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XXX路XXX號。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XXX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xxxx元(月平均工資xxxx元*x個月)。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加班費共xxxx元,其中: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xxxxx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xxxx元;2、休息日加班費xxxxx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xxxx元。

  以上二項合計:XX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xxxx年xx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xx一職至今。xxxx年xx月xx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xxxxx,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xxx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週正常工作5天外,星期六、日還要求我加班,平均每月星期六、日x天以上(公司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加班,我早上x時x分上班,直到x時x分下班,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x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x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xxx元(xxx年x月x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xxx元)為基數計算,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xxxxx元(xxxx元/21.75*1.5倍*x個小時*x周*xx個月*x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xxxxx元(xxx元/21.75*2倍*x個小時*x天*xx個月*x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於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瞭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由於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X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簽名)

  年月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訴人:李xx,男,漢族,住址:江西人,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原xxx公司員工。

  被訴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某某董事長

  請求事項:

  l、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1998年3月9日至20xx年6月30日經濟補償金元,額外經濟補償金3250(6500ⅹ50%)元,合計9750元;

  2、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7月至合同解除時止兩年的星期天加班費7384,元節假日加班工資1153元,合計8537元;

  3、裁決被訴人支付超時工作的夜班保安工資30000元;

  4、裁決被訴人為申訴人補繳入職以來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

  5、被訴人承擔本案仲裁費用。

  事實和理由:

  申訴人1998年3月9日入職被訴方,被訴人原為國有企業,公司名稱為廣州市花貓糖菸酒副食品公司,20xx年後改製為全員持股的非公有制企業,公司改名為廣州市千佳糖菸酒副食品有限公司。從1998年起,申訴人與公司每年都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協議書>的勞動合同一份,6年共6份。每年簽約的'時間分別是:1998年6月2日、1999年7月2日、20xx年7月26日、20xx年7月17日、20xx年7月31日、20xx年8月25日。簽約的時間以及合同的相關內容見證據一(協議書6份),約定月工資900元,實際支付工資為1000元見證據二(申訴人的工資存摺)。合同約定後,申訴人夜以繼日的為被訴人工作,工作時間從每天的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其餘為值班時間。簽約後,申訴人白天的上班時間堅守崗位,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即買菜、做飯、打掃公司辦公室衛生、門前三包、公司白天保安、信報收發等工作。晚上在公司值班,守護公司財產和檔案的安全。從入職的1998年3月9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申訴人沒有請過事假,沒有請過病假,長年累月夜以繼日地在被訴人處幹活,完全按照合同約定的事務幹活,沒有任何怨言。但是,20xx年6月28日11時左右,被訴人人事保衛部負責人吳小蓮口頭突然通知申訴人工作到6月30日止,7月1日離開 公司。因合同期未到,申訴人第二天找了吳某,並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後來吳因工作忙,沒有對解除合同的事情出解釋。申訴人後來又找了被訴人總經理馬小姐,因已無協商餘地,在申訴人的再三要求下,麥才以書面形式書寫解除申訴人勞動關係的親筆“通知”一份。“通知”全文如下:“通知因我公司經濟效益不好,職工太多,所以減員,真對不起。千佳20xx年7月1日”(見證據三)申訴人只好於20xx年7月1日10時前離開了公司。但是,事後該公司立即僱請兩名員工承擔申訴人原來一個人乾的活。至此,申訴人終於發現,被訴人提前解除與申訴人的合同還有其他的目的。同時也可以說明,申訴人原來的工作是嚴重超量的,是應該由兩個人來完成才是合法合理的,申訴人有理由獲得兩份工資。但令人遺憾的是,申訴人在被申訴人處工作已經6年,除了開始領取過加班工資以外,最近四年竟然從來沒有領過加班工資,更沒有領過超時超負荷工作的另外份額的工資,被訴人解除合同的決絕以及對員工權利的漠視,無疑更讓申訴人感到無比的傷感。6年來,申訴人事實上總共星期日加班301天(計算方法為(365天-10天法定節假日-20天合同約定休假日)÷7×1×6+(30天×3+22天-3法定節假日-10合同約定休假日)÷7×1);法定節假日加班60天(6年×10天/年)。而且只要申訴人上班,那麼,晚上申訴人又變成被訴人夜間值班的員工。

  申訴人認為,被訴人與申訴人所簽訂的勞動<協議書>除了約定早8晚五的廚房工作以及辦公樓的衛生清潔工作以外,還要求申訴人夜間值班,勞動時間的約定已然達到全天的24小時,而且,值班的工作並不簡單,因為,合同約定申訴人還必須對公司的財產失竊負賠償責任的。因此,合同有關勞動內容和勞動時間的約定,與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的規定相違背,侵害了申訴人法定權利,根據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第九條的規定,該約定是無效的,但是,該約定無效並不影響其他約定的有效,申訴人與被訴人簽訂的勞動協議的其他條款是有效的,依法成立的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關係也是受到法律的保護的,現被申訴人提前解除與申訴人締結的勞動合同關係理由不充分,依法應該支付申訴人經濟補償金6500元,額外經濟補償金3250元;支付申訴人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兩年96個星期天的加班工資7384元(1000÷26×96×20xx),同一時間段節假日加班工資1153元(1000÷26×10×300%);被訴人在6年多的時間裡,利用<協議書>的非法約定從申訴人身上所榨取的夜班利益也應該退還或補償。因為,夜班的約定是違法的,同時也是無效的約定。因此,被訴人利用非法合同條款從申訴人身體力行中獲得的63個月的員工勞務利益,也就成為了沒有法律規定也沒有合同約定的利益,屬於不當得利。根據<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的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就損失問題,申訴人決定只要求按照廣州市保安行業的工資標準計算,請求裁令被訴人補償性地支付30000元;另外,依照<廣州市社會保險條例>以及其他的相關法規的規定,被訴人還有替申訴人按照實際的月工資補交社會保險金的法定義務,在此也請求裁令被訴人給申訴人補交社會保險金,以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

  此致

  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xxx

  20xx年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8

  申訴人:凱,男,漢族,1986年7月19日出生,

  身份證號:

  住住址:成都市武侯區

  通訊方式:

  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

  被訴人: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區

  通訊方式:

  被訴人:四川**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區

  電話: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後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鑑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於20xx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00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2月*凱應聘到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xx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後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後公司以種種藉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凱被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四川**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專案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成都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後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xx年6月8日被成都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成勞鑑字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xx年5月3日經四川西南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確認“被鑑定人*凱後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00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援申訴人的主張。

  此致

  成都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20xx年7月26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9

  申請人: ,男, 年 月 日生,漢族,住廣東省XXXXXXXXXXXX

  住址:

  被申請人:廣州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81400元;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7600元;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7600元;

  4、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4400元

  5、護理費10000元;

  6、住院伙食費2400元;

  7、返還押金5000元

  以上合計人民幣1384000元。

  事實和理由:

  xx年xx月xx日,被申請人聘請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從事司機兼送貨員的工作,工資加提成約2200元/月。xx年xx月xx日19時左右申請人駕駛粵xx號貨車從廣州至高州路段經陽春市,往電白縣沙琅鎮方向行駛時發生交通事故。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於xx年xx月xx日認定為工傷,xx年xx月xx日廣東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評定為九級傷殘。

  第一次醫療終結時間至xx年xx月xx日止,第二次醫療期從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所有的醫療費都是由被申請人支付了,但從xx年xx月直至現在xx年xx月xx日沒有給申請人支付工資,每次找被申請人要求支付工資時,被申請人卻要求申請人寫借條借錢用於平時的生活開支,現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81400元(20xx年5月至20xx年5月30日)由於被申請人沒有給申請人繳納工傷保險費,所以被申請人還要支付申請人工傷保險待遇: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7600元(2200元/月×8個月);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7600元(2200元/月×8個月);3、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4400元(2200元/月×2個月);申請人住院、治療10個月都是由申請人老婆進行護理,應該支付護理費10000元(1000元/月×10個月);申請人住院共計80天應該支付住院伙食費2400元(80天×30元/天),被申請人還應該返還押金5000元;合計人民幣1384000元。

  現具申請,請求你委依法仲裁。

  此致

  x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 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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