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勞動仲裁申請書四篇

實用的勞動仲裁申請書四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我們都會用到申請書,申請書可以使我們的願望和請求得到合理表達。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申請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仲裁申請書4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XXX,男,漢族,30歲,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縣人,現住四川省成都市一環路南二段16號中國科學院成都分院7棟4單元601號,聯絡方式13438063077。

  被申請人:四川金星壓縮機制造有限公司,工商註冊號xxxxxxx,住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金富路166號,聯絡方式: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吳軍,四川金星壓縮機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長。

  申請事項

  1。請求依法裁定被申請人陳述真實的辭退申請人的原因;

  2。請求依法裁定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賠償金三千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於2**1年5月21日參加了成都市人才市場在世紀城新會展中心舉行的人才招聘會。在會場,申請人遇見被申請人正在招聘法務專員,透過與其招聘廣告對比和招聘人員交流發現自己的專業和經歷與公司要求相符,便投遞了一份簡歷。此後,申請人在2**1年5月23日接到被申請人人力資源部員工的面試通知後,參加了2**1年5月24日舉行的面試,並且於2**1年6月1日在接到被申請人人力資源部員工的通知後與被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吳軍等面談,當時申請人接到人力資源部員工的用工通知。

  2**1年6月8日,申請人按照被申請人的安排攜帶體檢證明去被申請人處報道,並填寫了入職資料。2**1年6月13日,申請人在沒有參與被申請人所招聘崗位(法務專員)的具體工作的情況下,被人力資源部的分管領導和部門領導找去談話要求終止試用勞動關係,當時申請人向人力資源部領導闡明瞭申請人的觀點,但是他們仍然要求終止試用勞動關係,並給我出具了相關檔案,解除了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試用勞動關係。

  被申請人的上述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勞動權益,因此,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懇請貴委根據事實和法律依法裁決支援上述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呈

  四川省成都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二O一一年七月七日

  附:證據目錄

  1。被申請人的營業執照;2。被申請人通知申請人面試的通知錄音三個;3。體格檢查表;4。被申請人出具的解除試用勞動關係的證明。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男,漢族,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烏魯木齊市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龍庭·**,電話:13809972614

  被申請人:烏魯木齊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地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銀川路39號,電話:0991-3668600。

  法定代表人:李建平,烏魯木齊市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10000元,

  2、支付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5000元,

  3、支付經濟補償金2個月(每月工資5000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6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於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後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餘輛車。

  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於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100萬元,實際回收70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臺車的淨利仍能達到10萬元,對於這樣的利潤對於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說,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申請人:

  20xx年10月21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證號,聯絡電話)

  住址:

  (有委託代理人的,應寫明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單位等情況;聯絡電話、地址)

  被申請人:單位全稱(工商註冊登記名稱)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郵編:

  請求事項:(要達到的目的和要求。要具體明確)

  1.

  2.

  3.

  事實與理由:應簡要說明雙方建立勞動關係的時間、方式以及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雙方爭議的時間、地點、原因和經過等,爭議的具體內容和爭議的焦點;提出請求事項的'主要法律依據。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住址、聯絡電話等)。

  此致

  **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附件:

  1。副本 份;

  2。物證 件;

  3。書證 件。

  注意:

  1、勞動爭議仲裁申請下載列印須使用a4級,言語末的落款應為申請人的親筆簽名或蓋章。

  2、仲裁請求應逐項寫明具體要求體要求,有金錢給付請求的應有明確金額。

  3、副本份數,應按被申請人數提交。

  4、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影印件;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牌、廠牌、工卡、工資表(單)、求職登記表、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稽核後退回原件。

  6、本申請適用於勞動者申請仲裁,用人單位申請的自行製作。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4

  郵編:100001

  勞動仲裁請求事項:

  1、 請求裁決先予執行被申訴人支付申訴人XX年1月1日到XX年6月30日共計六個月的提成款13213.38元;

  2、 請求裁決先予執行被申訴人支付申訴人產假期間的工資補償18208 .12元

  3、 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申訴人經濟賠償金13667.52元

  4、 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申訴人生育補償金XXXX元

  5、 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承擔申訴人申請仲裁的一切費用包括誤工費、交通費;

  6、 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承擔全部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於XX年11月到被申訴人公司入職,XX年11月懷孕,XX年7月初開始休產假,XX年8月24日生產,XX年11月份申訴人告知被申訴人自己可以正常上班,並通知被申訴人自己將回公司上班,被申訴人以合同到期、崗位已經有人頂替、公司業務萎縮等原因為由,拒絕申訴人繼續在被申訴人公司就職,申訴人多次與被申訴人多次溝通未果(其中一次有電話錄音為證)。

  合同有效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辭退女職工或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另外,根據最高法院1995年對勞動法的司法解釋,女職工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 。所以申訴人的合同雖然到XX年6月30日終止,由於被申訴人的原因不願意續簽合同,但是合同依然是有效的,有效期持續到哺乳期為止。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九條和《勞動部關於〈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問題解答》第十四條規定,哺乳期應為十二個月,即從嬰兒出生之日起至滿一週歲。所以申訴人合同有效期應該延續到20xx年8月24日為止。

  提成計算方法(XX-1-1——XX-6-30之間的提成)

  根據被申訴人提供的材料很容易計算出申訴人在XX-1-1到XX-6-30之間的提成為13213.38元。

  工資的計算方法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53條、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4條明確規定,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範圍的解釋》第3條第2項明確規定,補貼包括生活補貼和住房補貼。

  提成屬於計件工資的一種,在合同附件工資計算方法上也有說明。

  因此申訴人的工資有兩部分組成:底薪和提成,底薪每個月月底發放,為1500元(電話錄音為證),提成年終發放,所以工資應為=1500 + 每年提成/12

  根據計算

  申訴人的基本工資為

  底薪(元) 總提成(元) 時間(月) 每月提成(元) 每月總工資(元)

  XX年 1500 32844 12 2737.00 4237.00

  XX年 1500 40156 12 3346.33 4846.33

  XX年 1500 14690 12 1224.17 2724.17

  XX年(只有6個月) 1500 13213.38 6 2202.23 3702.23

  最近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2724.17×6+3702.23×6)÷12=3213元

  產假工資

  除了國家統一規定的產假外,各地一般都規定了獎勵產假,各地獎勵產假的期限有所不同。《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卹待遇暫行規定》第六條規定“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週歲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者增加產35天,產假期間給予方看護假10天”。所以產假除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外,還應該遵守地方法律法規,申訴人屬於晚育(女27,男31),難產(剖腹產,有病例證明),獨生子女,所以實際產假應該為90+30+15+35=170天,被申訴人應該給予申訴人產假期間5個月20天的工資。

  工資計算基準為產假之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3213×170/30=18208 .12元

  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

  由於被申訴人的原因,在哺乳期內不同意申訴人繼續上班,屬於在合同有效期內單方面解除合同,按照我國現行的勞動法律法規,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勞動者工作年限的計算標準為,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由於申訴人XX年11月在被申訴人公司工作,目前已經3年11個月,所以應該給予4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 第11條規定: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最近12月的加權平均工資為

  (1×2724.17+6×3702.23+5×3213)/ 12 = 3416 元

  被申訴人應該支付給申訴人的經濟補償金為

  4×3416=13667.52元

  生育補償金

  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該依法為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金。被申訴人沒有給申訴人繳納生育保險金,導致申訴人在生育期間的檢查費和醫療費全部自理,給申訴人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所以要求被申訴補償申訴人在生育期間所支付的檢查費和醫療費XXXX元(以醫院收費單據為準)

  由於被申訴人未能依照有關規定落實申訴人在生育期間勞動法賦予申訴人的各項權利,給申訴人帶來極大的傷害。為維護申訴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支援申訴人的請求!

  此致

  XX市××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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