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合作協議書

投資合作協議書

  投資活動中,投資人投資一定數額的款項獲得被投方企業的公司股權或合夥份額,以期獲得一定的收益分成。下面是關於投資合作協議書的內容,歡迎閱讀!

  投資合作協議書1

  甲方(股東): 身份證號:

  乙方(股東):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XXXXX業務諮詢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 公司名稱:XX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條 公司住所:

  第三條 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註冊資本: 萬元人民幣。

  第四章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第五條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如下:

  股東: 身份證號: 地址:

  股東: 身份證號: 地址:

  第五章 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六條 股東以人民幣為單位出資。

  第七條 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如下:

  股東: 出資: 元(即佔投資總額的 50%);實行一次性付款(如果分期出資,應明確分期出資的具體時間和出資額。)。

  股東: 出資: 元(即佔投資總額的 50%);實行一次性付款(如果分期出資,應明確分期出資的具體時間和出資額。)。

  第六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並按照其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二)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依法獲取分配公司利潤;

  (四)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並轉讓出資額;

  (五)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六)優先認繳公司新增資本;

  (七)公司終止後,依法公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八)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九)其他相關的權利。

  第九條 股東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四)公司成立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

  (五)各股東均不得私自轉讓或處分公司的財產;

  (六)股東有義務向其他股東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七)其它相關的義務;

  第七章 公司事務執行

  股東應當按照有益於公司的角度執行日常事務,但下列事頂必須經全體股東同意才有效;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二)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四)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五)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其它相關的事項。

  第八章 公司股份轉讓

  (一)公司登記註冊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股份;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時,應當通知其他股東,不通知而轉讓的,該轉讓行為無效,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轉讓方承擔。

  (三)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四)其它情況按法律規定執行;

  第九章 法律責任事項

  (一)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成立初,公司未進入正常運營期以公司名義產生的生活費用均由當事人獨自承擔。

  (二)股東執行公司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公司所有,所產生的費用、虧損或民事責任,由有限公司承擔。

  (三)股東在執行事務時如因故意、重大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共同投資人可以對雙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議時應當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五)股東應當遵守國家相關法律,不得以公司名義進行違法活動,造成經濟損失,行為方應向其他投資人承擔賠償責任,行為人所產生的民事或刑事責任由行為人自己承擔。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為保證協議的實際履行,雙方自願提供所有向其他投資人提供擔保。雙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宜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本著公司利益,平等、合理、友好協商一致後,另行補充協議。

  (二)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約地點:

  乙方證人(簽字):               甲方證人(簽字):

  乙方證人身份證號碼:       甲方證人身份證號碼: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投資合作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 果品批發 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果品批發專案為投資主,各方出資分別:甲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乙方佔出資總額的___%。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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