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調解協議書

仲裁調解協議書

  仲裁調解協議書1

  甲方:XX省XX市貿易公司

  地址:XX省XX市XX路XX號

  法定代表人:王XX 職務:經理

  乙方:XX省XX縣XX路XX號

  法定代表人:於XX 職務 :經理

  當事人雙方自願提請XX市仲裁委員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仲裁如下爭議:

  雙方於xxx年3月簽定購銷鮮蘑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因買方對賣方提供的鮮蘑質量等級提出異議,導致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選擇XX市仲裁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及該會仲裁規則對雙方合同中涉及蘑菇的質量等級和雙方如何繼續履行合同作出裁斷。

  甲方:XX貿易公司(蓋章) 乙方:XX縣XX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王XX 法定代表人:於XX

  仲裁調解協議書2

  申請人:XXX,男,漢族,19XXX年6月7日出生,住XXX省XXX縣XXX鎮XXX村XXX號,系死者XXX之子。

  被申請人: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經理。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經友好協商,就申請人申請確認XXX與被申請人勞動關係一案,就相關賠償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申請人親屬XXX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

  二、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認為XXX於2010年7月3日在XXX省XXX市XXX路XXX鎮XXX高速入口輔道發生交通事故死亡是工傷;

  三、被申請人向申請人一次性支付人民幣75000元(大寫柒萬伍仟元整),作為本案工傷賠償金等一切款項。此外申請人不再要求被申請人支付任何款項或承擔任何責任,包括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任何其他責任。

  申請人保證XXX其他親屬同意該協議書,否則由XXX承擔責任。

  本協議書一式叄份,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各執一份,X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存檔一份。本協議自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申請人: 被申請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相關知識

  《仲裁調解書》說明

  一、文書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二條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

  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

  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

  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做出裁決。

  二、文書使用範圍及解決的問題

  本文書為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仲裁委員會根據調解協議製作的具有強制執行力的格式文書。

  三、文書填寫要求及注意事項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原籍、現住址;委託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及職務,律師只需寫姓名及律師事務所所名;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以及委託代理人的`情況等。

  2.調解書需列明申請人的仲裁請求事項及金額。

  3.調解書中可簡要列明查明的事實。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案件,“被申請人辯稱”及“本委查明”的部分可省略,在寫明申請人的請求事項及金額後,直接列明當事人達成的調解協議。

  4.調解協議的內容不能違反法律規定,須具有可執行性。當事人達成的調解協議應當寫明協議履行時間、履行的方式、支付的金額。如申請人的仲裁請求未完全獲得實現,應註明申請人放棄其他仲裁請求。

  5.調解書由應當加蓋仲裁委員會印章。

  6.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調解書不能留置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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