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範文彙總八篇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範文彙總八篇

  在眼下市場經濟活躍的社會,申請書在現實生活中使用廣泛,我們可以將自己的願望和請求寫進申請書裡。寫起申請書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鄒xxx,女,198X年3月16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xxxx,戶籍地址: 廣東省**市**鎮*村XX村35號。聯絡電話:1392945xxx.

  被申請人:東莞嘉xxx模杯廠;公司地址:東莞市道窖鎮大嶺丫村中心路旁。

  法定代表人:張xxx。聯絡電話: xxx。

  仲裁請求:

  1);裁決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20xx年3月份的工資2160.4元(固定工資20xx元+計件工資160.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540元(2160元×25%),共計2700元。

  2);裁決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4320元。

  3);裁決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因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6000元(從20xx年12月18日到20xx年3月31日,共3個月零13天)。

  上述3項請求金額總計13020.4元。

  事實經過:

  20xx年11月18日申請人入職被申請人處任“跟單”一職,入職時雙方並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書》,雙方口頭約定申請人的工資底薪為20xx元,另加計件提成;被申請人每月30號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向申請人支付上個月的工資;在20xx年3月25號,被申請人以申請人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為由,要求申請人寫辭職書,申請人不願意,說除非是本人意願,別人是無權叫本人寫辭職書的,後來被申請人出動各級負責人勸說申請人寫辭職書,都無果,被申請人便在3月30號發出《辭退書》,強行與申請人解除勞動關係,但以財務出差為由,說遲幾天會轉賬2月份和3月份工資到申請人銀行戶頭。然而被申請人卻沒有履行約定的義務,只支付了2月份的工資給申請人,故意拖欠申請人3月份的工資,後申請人多次向被申請人要求支付工資都無果,20xx年4月28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在道窖鎮勞動局調解,調解不成。 申請人離職前的月平均工資為2160元。

  申請人認為: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第五十條等規定,申請人作為勞動者,在提供了勞動後,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及時足額向申請人支付勞動報酬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本案中,被申請人安排申請人勞動,在辭退申請人後卻不及時支付申請人應得的勞動報酬,違反了《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規定,因此被申請人除應當向申請人支付被拖欠的工資2160元外,還應當依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加付拖欠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540元(2160元×25%)。

  2,被申請人在毫無根據的情況下,以申請人“不能勝任工作”為理由強行辭退申請人,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第八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等規定,被申請人須向申請人支付2倍的經濟補償金為4320元(計算方法:月平均工資2160元×1個月×2倍)。

  3,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後,卻不依法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八十二條之規定,被申請人依法應當支付申請人自20xx年12月18日至20xx年 3月31日期間的二倍工資的差額6480元(計算方法:2160元×3個月)。

  由於被申請人存在違法、違約的行為,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且態度強硬,嚴重破壞了勞動關係的和諧發展,引發了本次勞動爭議案件的發生,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的規定,為了捍衛國家法制的統一與尊嚴,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向東莞市道窖鎮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勞動仲裁, 請貴仲裁委員會查明事實,依法作出公正裁決。

  此致

  東莞市道窖鎮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x

  20xx年xx月 xx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訴人:×××,女,1980年10月2日出生,住武漢市漢陽區×××號。

  第一被訴人:武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

  法定代表人:×××

  第二被訴人:武漢×××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街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1、解除申訴人與第一被訴人之間的勞動合同;

  2、由兩被訴人連帶向申訴人支付經濟補償金11613.8元;

  3、由被訴人連帶向申訴人支付加班費及其賠償金11974.45元;

  4、由被訴人連帶向申訴人支付違約金3000元;

  5、由被申訴人連帶為申訴人補辦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

  6、仲裁費用由被訴人連帶承擔。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於20xx年進入第一被訴人處工作並與其簽訂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20xx年3月19日合同期滿後雙方分別於20xx年3月和20xx年3月又續簽了為期3年的合同,合同於2xx0年3月19日到期。20xx年12月,申訴人被第一被訴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漢×××有限責任公司工作,仍於第一被訴人保持勞動合同關係,申訴人在被申訴人處先後從事精漿、配漿、dcs操作員、行政文員等工作。

  在合同履行期間,被申訴人違反合同關於工作時間的規定,經常要求申訴人在節假日加班加點卻不按照國家的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工資;申訴人從事危害身體健康的工作,被申訴人從沒按照合同的約定定期對申訴人進行健康檢查,也不為申訴人辦理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申訴人作為育齡婦女,被申訴人也不給其辦理生育保險,繳納保險費;合同期間,被申訴人還多次擅自調低申訴人的工資標準。20xx年3月,在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被申訴人口頭通知申訴人,讓申訴人不要再來上班。

  為維護申訴人合法權益,申訴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請求,請勞動爭議仲裁委依法裁決。

  此致

  武漢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年 月 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楊X,男,漢族,XXX年X月X日生,住合肥市廬陽區XX路19號。

  被申請人:合肥XXX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合肥XX開發區xx工業園XX路XX號。

  法定代表人:XXX,該公司董事長。電話:XXXXXXXX。 仲裁請求:

  一、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2500元/月*10.5個月)×2倍=262500元;

  二、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xx年度第一、二季度獎金2萬元;

  三、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未休年休假工資(12500÷21.75)元/天×(5天/年×3年)天×3倍=25862元;

  四、裁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辦理社保轉移、失業等手續。 事實和理由:

  申請20xx年X月進入被申請人公司從事財務工作,20xx年X月調入公司銷售管理部任經理助理職務,20xx年X月任商務主管工作,20xx年7月之後任營銷部副經理職務。申請人的工資為月基本工資+季度獎金+加年終獎。20xx年度的申請人的月基本工資為5000元,四季度獎金為4萬元,年終獎為5萬元,平均每月工資 為12500元。20xx年X月申請人因事向被申請人請假,獲得被申請人的同意,請假期間

  申請人仍嚴格按照被申請人公司的要求進行稽核業務報表等工作。20xx年1月1日帶薪年休假制度施實以來,被申請人一直未安排申請人休年休假,也未支付申請人未休年休假工資。20xx年7月23日被申請人莫名在合肥晚報上刊登了一個《公告》以申請人請假期間未來公司上班為由解除了與被申請人的勞動合同。申請人很是不解多次找被申請人理論,被申請人對此未作解釋。另被申請人扣發了申請人20xx年第1、2季度的獎金2萬元。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系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賠償金;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帶薪年休假工資;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第一、二季度的獎金。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申請人特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懇求裁如所請為感!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 月X 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4

  反訴人(本訴被申請人):成都*****有限公司,住:***。法定代表人:****

  被反訴人(本訴申請人):****

  一、反訴請求

  請求裁決被反訴人賠償反訴人經濟損失 元。

  二、事實與理由

  被反訴人與反訴人勞動爭議一案貴委已經受理。 20xx年2月,反訴人與被反訴人商談,雙方口頭達成以下合作意願:由被反訴人擔當反訴人成都分公司結構專業“專業負責人”職位,同時被反訴人必須將其註冊結構師的人事關係和證、章轉到反訴人公司,雙方才能依照《勞動合同法》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由於被反訴人與***公司直至xx年12月31日仍具有有勞動關係,而被反訴人也一直不願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依照勞動法規的規定,反訴人不能與被反訴人簽訂勞動合同。

  被反訴人在擔任反訴人成都分公司的“專業負責人”期間,由於屢屢不服從公司安排,工作極其不負責任,造成反訴人設計圖紙嚴重錯誤,給反訴人造成了巨大的損失。損失

  如下:

  1、被反訴人拒絕審查業主****圖紙,由於標高錯誤造成基礎的涉及深度比設計深度相差很大,極大地損害了反訴人的聲譽。

  2、xx年7月,被反訴人負責校對稽核併發行*****設計,由於其沒能盡到崗位責任,沒有發現圖紙基礎上的鋼柱地腳螺栓定位錯誤就發行圖紙,發生索賠,並給反訴人的聲譽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3、被反訴人負責*****工程的設計,但是驗收後發現結構圖紙與建築設計方案及施工圖設計圖紙嚴重不符,因此發生工程索賠,業主要求重新設計,反訴人於xx年12月7日發出通知要求被反訴人整改,被反訴人至今未進行任何回覆。初步估計此次設計事故給反訴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可達30萬元,且給反訴人的聲譽造成極壞的影響。

  在給反訴人造成損失後,被反訴人沒有積極地與反訴人協商解決補救,而是在未與反訴人商量的情況下,於xx年9月30日擅自脫離崗位,離開了公司。

  綜上,被反訴人工作極其不負責任,因其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同時極大地損害了反訴人的聲譽。現根據勞動法律相關規定,反訴人特向貴委提出反訴,請求公證裁決。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江蘇xxxxxxx有限公司,地址江蘇省xxx縣xxxx工業園區xx號。

  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長。

  申請事項:

  請求中止對南通白露洲物流有限公司與申請人承攬合同糾紛一案的仲裁。

  事實與理由:

  南通白露洲物流有限公司(下稱白露洲公司)與申請人承攬合同糾紛一案,貴委正在仲裁中。

  白露洲公司的仲裁請求:責令申請人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該項仲裁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是申請人未能按約於20xx年7月30日前支付609231元貨款。

  客觀事實上,雖然《協議》約定:“申請人的拆遷隊伍20xx年7月25日左右(不能超過7月30日)進場前再付609231元,餘款25萬元拆卸結束前一次性支付”。但由於白露洲公司長期拖欠鹽城港口集團的租金,港口集團在申請人與白露洲公司簽訂協議後即告知申請人:該起重機已被留置,你公司不能拆走。

  基於上述白露洲公司可能無法履行協議的事實,申請人要求白露洲公司儘快解決其與港口集團的矛盾。然而直至今年元月份,申請人才得以根據其與港口集團達成的協議,將第二筆貨款609231元化為601160元和8071元的兩張匯票給白露洲,由白露洲公司將其中一筆601160元的匯票在白露洲賬上入一下的同時直接匯到港口集團,港口集團在收到該款項後解除對起重機的扣壓。誰知白露洲公司言而無信,601160萬元貨款入賬後卻不轉匯給港口集團。為避免錢、物兩空,申請人不得已之下於20xx年2月18日向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法院申請對該起重機進行財產保全,並於20xx年2月20日向亭湖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排除港口集團對申請人拆除起重機的防礙(案號為[20xx]亭民一初字第0886號)。緊接著,港口集團以租賃合同糾紛對白露洲公司提起民事訴訟,同時亦向法院申請對白露洲公司進行財產保全(案號為[20xx]亭民一初字第1016號)。

  上述白露洲公司對申請人惡意隱瞞起重機被港口集團扣留的事實,導致申請人無法按約定的時間進場拆除起重機而依法行使合同的不安抗辯權並中止履行協議的事實,直接影響到本案的審理結果,而該節事實必須以申請人向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法院提起的要求排除防礙的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鑑於另一案尚未審結,申請人依法向貴委提出如上中止本案仲裁的請求,望予批准。

  此致

南通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特別授權代理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請人:張xx,女,漢族,1971年5月11日出生,住址:xxx。電話:xxx。

  被申請人:廣州運動用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廣州市白雲區。郵編:510440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xxx。電話:xxxx。

  仲裁請求:

  1.請求裁決解除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6個月經濟補償金10467.4元;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訴人補繳20xx年1月至20xx年10月社會保險費.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1月,申請人經錄用進入廣州白雲運動服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白雲公司)上班,工作內容主要為操作平車、特種車等。20xx年6月,白雲公司提出勞動合同由其關聯公司廣州運動用品有限公司(即被申請人)繼續履行,除用人單位名稱變更外,其餘勞動合同內容包括勞動崗位、勞動報酬、勞動地點等一切照舊不變。勞動合同履行期間,被申請人曾數次侵犯申請人勞動權益,其中20xx年9月,因被申請人扣剋申請人底薪工資數千元,申請人等人提出強烈反對,被申請人因此補發申請人人民幣1000元草草解決此事。20xx年12月31日,被申請人與申請人簽訂期限為1年勞動合同。入廠至今,申請人勤勤懇懇、加班加點,奉獻青春,被申請人卻從未理會申請人今後的社會保障,逃避法律法規不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金,嚴重損害申請人勞動權益。20xx年9月份以來,被申訴人單方面擅自變更工作地點,將主要生產裝置從廣州市搬到往河源市,至今已基本搬遷完畢並要求申訴人跟隨前往,申訴人則多次要求被申訴人補交社會保險金但遭拒絕。為維持自身權益,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相應經濟的補償金及補繳社會保險金,以上請求,請仲裁委支援。

  此致

  廣州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請人:XXX,男,XX族,19XX年X月X日生,住貴州省XXXXXXXXXXXX組,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電話:XXXXXXXXXXX,

  被申請人:水城縣XXXXX煤礦

  住所地:水城縣XXXXXXX村

  負責人:XXX(辦公室主任) 電話:XXXXXXXX , 0858---XXXXXXX仲裁請求:

  一、裁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解除勞動關係。

  二、1、停工留薪工資4個月×3120.67元/月=12482.68元。

  2、住院期護理費29天×104元/天=3016元。

  3、住院期伙食補助費29天×10元/天=290元。

  4、傷殘補助金11個月×3120.67元/月=34327.37元。

  5、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9個月×3120.67元/月=28086.3元。

  6、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9個月×3120.67元/月=28086.3元。

  共計:106288.65元

  事實和理由:

  一、因申請人不能提供原工資相關證據,故上述第一、四項請求原工資標準只能按六盤水市上年度平均工資計算。

  二、申請人於20xx年X月X日,在被申請人單位井下工作面工作時不慎掉入溜子將手指打傷,當天送到六盤水市XXXX治療,出院時該院診斷證明書為:1、右手示中指中節指骨骨折;2、右手示中指血管神經肌腱損傷;3、右手環指末節指體缺失;4、右手環指皮膚軟組織挫裂傷。住院XX天,康復期XX天,經被申請人申請:於20xx年X月XX日水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水勞工傷認字【XXXX】第XXX號《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申請人為工傷,20xx年X月XX日六盤水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為X級傷殘。

  申請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特向貴委提出上述請求,希望給予支援。

  此致

  XX縣勞動爭議仲裁院

  申請人:

  20xxx年 月 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8

  申 請 人:(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 年 月 日 原籍:

  現住址: 聯絡電話:

  確認有效的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 年 月 日原籍:

  工作單位: 職務:

  現住址: 聯絡電話:

  被 申 請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

  住 所:

  聯 系 電話:

  第 三 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

  住 所:

  聯 系 電話:

  仲裁請求:

  1、

  2、

  3、

  4、

  事實和理由:

  附件:1、《仲裁申請書》副本 份;

  2、證據清單及有關證據材料 份。

  申請人: 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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