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彙編9篇)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彙編9篇)
在現實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1
1、實驗室是師生進行實驗教學的場所,實驗室內一切裝置,必須經常保持良狀態。儀器裝置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據為已有。
2、實驗室儀器室由專人管理,實行管理人員負責制。管理人員有權對違反規章制度的人和事進行批評和提出處理意見。
3、儀器裝備應及時補充,及時驗收、登記。任何時候都要做到儀器室、學校上級主管部門帳冊相符和帳冊實物相符。
4、儀器裝置按分類編號,定位存放、佈局規範、陳列美觀、整齊清潔。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擠、防變形、防熱、防曬、防磁、防震等工作。
5、一切儀器裝置的領用、外借、歸還必須透過管理人員,必須辦理登記手續並檢查儀器完好情況。教師領用必須提前填寫“實驗通知單”便於準備,使用完畢,及時歸還、登出。外單位借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准。
6、經常維護,及時保養,做好防鏽、防腐、防蟲、防毒等工作,儘量減少儀器損耗。
7、愛護儀器裝置,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損壞儀器要及時查明,並根據情節及時處理。嚴格報廢審批手續。開展自制教具、學具和課外科技活動。
8、建立和健全儀器裝置和實驗教學檔案制度,妥善儲存好儀器帳冊、產品說明書、使用登記冊、實驗情況記載表等有關資料。
9、嚴格按有關安全規則操作實驗,做好安全用電、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汙染等安全防範工作,危毒藥品必須專櫃放置,嚴格取用制度,要保證人員和儀器裝置安全。
lo、一般藥品與腐蝕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要定廚、定位存放,做到“物清、帳清、資料清、標誌清”。並囑咐學生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手,做好防患工作。
11、在實驗中違反操作規則而造成儀器裝置損壞的,應照價賠償,遵守實驗操作規則發生損壞的,酌情處理。每次實驗課結束後,實驗教師要認真核對儀器裝置數量與完好情況,並做好相關記錄。
12、學期初,實驗教師要根據課程標準擬定學期實驗計劃,完成大綱規定的全部演示實驗和學生實驗。實驗室要對全體師生開放,充分發揮儀器裝置的使用效益。
13、定期對在教學過程中損壞的儀器裝置進行維修,無修復價值的應辦理報損登記登出手續,並註明損耗程度及原因。學期末,實驗教師要對實驗儀器裝置進行整理清點,擬報填補計劃。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2
1、做好防火工作。除實驗需要外,嚴禁火種。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
2、各種危險品必須嚴格登記造冊,建立購買、使用、領取、清退等臺帳。對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出入庫必須有精確計量和記載。
3、對危險物品的管理必須貫徹“控制使用、重點管理、嚴格出(入)庫”的方針,堅持“分類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則。嚴加保管,應專庫存放,雙人雙鎖。對所有物品應定期檢查核對,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險物品的管理人員應熟悉並掌握所存放的危險物品的性質,防護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識。
5、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存放與保管危險物品時,必須嚴格執行“四個不準”的規定:性質相牴觸,不準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準存放在一起;非危險物品倉庫,不準存放危險物品;露天不準存放。
6、嚴禁設定一切明火,嚴禁試驗、分裝、打包與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裝卸危險物品時,必須輕拿輕放,不得震動、撞擊或磨擦;不得隨意重壓和傾倒,不得隨意碰撞或滾動搬動。存放區域的附近,應樹立明顯的警示標誌。
7、做好防盜工作、安裝防盜設施,貴重器材及危險品的存放點必須有防盜報警器。管理人員離室應關鎖好門窗、切斷電源,關閉自來水。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8、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自查,對性質不穩定或容易分解變質的危險物品,應定期測量化驗,並作詳細記錄。
9、進、出庫或使用後,必須對操作現場與周圍環境作認真檢查,對遺存或散落的危險品及時清掃、處理。
10、實驗器材、藥品一律不外借。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3
一、實驗教學管理制度
(一)實驗教學計劃制度
(1)各年級備課組對實驗教學須制訂教學計劃。計劃應於本學期初交實驗室一份。計劃應分年級列出實驗課題、實驗型別、實驗時間等。
(2) 實驗室應根據教學大綱、教材和備課組的實驗教學計劃,制訂本學期實驗室工作計劃。計劃應包括實驗室使用安排,儀器和實驗材料的購進、置備,儀器的檢查和維護等。
(二) 實驗教學的組織與實施管理制度
(1) 教師要按照實驗要求填寫《實驗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交實驗室並檢查所用儀器和器材的準備情況,試作實驗,做到“胸中有數”。
(2) 教師要指導學生做好課前預習,明確實驗目的,掌握實驗原理,並劃分實驗小組,強調實驗紀律,重視安全操作教育。
(3) 實驗室按照《實驗通知單》積極準備實驗,使需要的儀器處於完好狀態,備足儀器和易耗材料,檢查電源、水源及其它設施。
(4) 任課教師和實驗教師應巡迴檢查、耐心指導學生進行實驗,發現問題應及時給予啟發引導,並及時進行解決。
二、儀器室管理制度
(1)儀器要分類存放,定室、定櫥、定位。經常檢查防盜、防火、防毒等安全設施。做好通風、防塵和保潔工作。
(2)做好儀器明細賬、清冊和報表,定期核對,做到帳、冊、物相符,人事調動要辦好交接手續。
(3)儀器外借、報損要及時辦理登記和審批手續。外借儀器要按時收回,並做好交接驗收。
(4)教師演示實驗、學生分組實驗,應提前填寫《實驗通知單》以便準備。實驗後記錄實驗情況,以便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實驗完畢及時將儀器完好的歸還儀器室。如有損壞或失少應及時登記、查詢並報告,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5)儀器用後應進行保養歸位,並根據儀器特點定期進行保養和維修工作。
(6)每學年清點一次儀器,核對帳物。統計演示實驗、學生分組實驗等教學活動的開出情況。
三、實驗室儀器出借制度
(1)非教學用途的儀器借用,個人因私借用應嚴格限制。不允許個人佔用教學用的儀器。
(2)實驗室原則上不外借,如有考試、競賽輔導等特殊需要,須經教務處批准才可使用。借用者負責開關水電、門窗,打掃衛生等工作。
(3)實驗室所有儀器裝置,原則上不外借。如課外興趣小組活動,研究性學習等確有需要,須經教務處批准,並及時歸還。
(4)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的鑰匙一律不準對外借用。
(5)學期結束,應清理借條,收回借出的儀器。
四、實驗室開放制度
為便於開展實驗教學,全面完成課程標準規定的教學任務,培養學生實驗能力,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全面提高教學質量,使實驗室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實驗室工作必須為實驗教學服務,要充分發揮儀器裝置在實驗教學中的積極作用。
(2)實驗室的開放時間:每週研究性學習活動時間、興趣小組活動時間及師生預約時間對師生開放。
(3)學生進入實驗室實驗時,要嚴格遵守學生實驗守則和實驗室規則,聽從老師的指揮。發生儀器故障,應及時報告實驗教師,妥善處理,不得擅自處理。儀器裝置丟失、損壞,按實驗室的賠償制度進行賠償。
(4) 進入實驗室活動時,要有專人(組長)負責,不得在室內搞與本活動無關的任何事。活動結束要整理和清潔儀器裝置,經老師允許後才能離開實驗室。
五、實驗室儀器賠償報損制度
(1) 本校學生在實驗過程中,因違反操作規程而致儀器、公物損失的,按實物的價格照價賠償並予以批評。
(2)在學生實驗中,對於不遵守實驗室規則,不聽從教師指導,擅自動手損壞或有意動手損壞的,按損壞情況照價賠償,並予以點名批評或通報。
(3)在實驗中,確因實驗儀器質量較差或裝置老化,在正確操作中,造成損壞的,可不予賠償。
(4)在分組實驗中,因教師疏忽或其它原因致學生在實驗操作過程中損壞的,酌情賠償或免予賠償。
(5)在演示實驗中,教師對儀器效能及使用方法缺乏瞭解,而造成損壞的,應由教師負責自檢,總結經驗教訓,以利改進實驗教學工作。
(6)本校教師借用儀器造成損壞或遺失的,要照價賠償。
(7)儀器裝置損壞應做好登記、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處理,並努力修復。
(8)對於廢舊、老化的儀器,經維修後不能使用的要進行報損。
(9)報損儀器應填寫“學校儀器減少憑證”做好銷帳工作。
(10)低值易損儀器由總務主任審批,其它儀器報損由學校領導審批。
六、學生實驗規則
(1)學生在上實驗課前須按教師要求進行預習。
(2)進入實驗室後保持安靜,按排定座位就座,未得教師許可不得動用實驗用品
(3)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儀器效能、實驗步驟、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實驗時嚴格按操作規範進行實驗,注意安全,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如不按規定操作而損壞儀器,則應酌情賠償。
(4)實驗時細心觀察實驗現象,認真記錄,實事求是地完成實驗報告。操作中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報告教師。
(5)實驗完畢,應整理儀器並清點實驗用品,按要求排列整齊,做好儀器與環境的清潔工作,經同意後方可離開實驗室。實驗室物品不得攜帶出室外,丟失和損壞儀器應如實報告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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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防為主,杜絕事故隱患。
2. 實驗室管理員是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對進入實驗室的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本室的安全規定、實驗中的注意事項及儀器裝置的操作規程。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保管室。
3. 實驗室全體人員應您正確使用滅火機,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報告處置,發生火災主動撲救,及時報警。
4. 實驗樓禁止使用一切電爐取暖、燒水做飯。
5. 實驗樓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腳踏車和其他生活用品。
6. 每天上班應檢查門、窗、鎖有無異常,如有異常,保護現場,立即報告系辦並通知保衛部門。離開實驗室應關好門、窗,註明去向;下班應斷開電源、鎖好門窗;關閉水龍頭。
7. 實驗室如發生火災、盜竊等責任事故,將根據情節輕重對責任人和分管領導給予相應的處分。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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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則
一、實驗室必須按“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實驗室負責人為首的各級安全責任制和各種安全制度,加強安全管理。
二、實驗室內的電氣裝置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全用電規定,大功率教學儀器裝置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三、定期檢查儀器裝置,保持儀器裝置效能良好,貴重儀器裝置應設專人負責妥善保管。
四、實驗室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本室的教學儀器效能和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五、實驗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劇毒化學藥品,在實驗分析時,不得使用助燃物和明火,注意防火防爆。
六、實驗室門鎖鑰匙要落實專人管理,嚴防丟失、配製。嚴禁挪用、損毀實驗室內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七、保持室內清潔、整齊,實驗教學工作完後,注意關好門窗,斷電斷水,檢查實驗室內儀器裝置是否完好,方可離人。
八、凡因保管不當、違規操作、工作失職發生火災、事故、被盜造成損失,應追究主要安全責任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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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實驗室管理員安全工作職責
1、實驗室安全第一責任人,在學校相關部門及教研組長的指導下,認真制定實驗室的安全規章制度,並貫徹落實。
2、定期不定期檢查儀器,及時保養、維修,做到實驗室內儀器、藥品放置整齊,使用安全。
3、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管理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做好採購、登記、儲存、使用和處置工作,及時上報需處置的過期物品,加強實驗室的安全管理。
4、按規定配置滅火器材,及時檢查、維護、更換。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實驗室。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5、開展學生安全教育,指導學生安全使用實驗用具和藥品,防止傷害事故的發生。
6、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掌握各類事故發生時的處置方法。
7、每天嚴格檢查實驗室及藥品存放安全,並作記錄。下班時關好水電門窗,確認無安全隱患後方可下班。
8、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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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實驗室屬專用教室,謝絕作辦公或搞其它活動。實驗室的設施佈局不得隨意變動。實驗室的管理工作由科學專任老師負責。
2.學生要在老師的帶領下排隊進入實驗室,按編號就座。在室內要保持肅靜,注意室內衛生,嚴禁帶食物進入實驗室。
3.實驗實行分組管理、組長負責制。實驗前後均要仔細檢查本組實驗臺電器儀表和清點本組實驗器材,並如實填寫“器材使用報告單”,若有損壞、丟失,須及時宣告並進行登記,任課教師要查明原因,及時做出處理。
4.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輔導學生進行實驗,採取必要措施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因未按操作規程或不負責造成師生人身傷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5.教育學生要愛護學校的公共財物,要愛護所有的實驗設施和儀器。對違反操作規程、不遵守安全守則造成裝置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6.建立實驗室日誌、記錄每次實驗名稱、日期、班級、人數、授課教師等基本情況。實驗完畢,任課老師應組織學生做好器材的整理和放置工作,固形廢物要收集於廢物桶,廢液要倒入廢液缸,嚴禁隨地亂扔雜物或將廢液倒入水槽中。嚴禁在實驗臺上隨便塗畫。實驗室的一切物品,未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取用或帶出室外。
7.實驗室教學人員要安排學生每天搞好實驗室的清潔衛生,保持實驗室的整齊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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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學藥品保管室要陰涼、通風、乾燥,有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吸菸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電爐通電)時必須有人看守。
二、化學藥品要有工作責任心強、有化學專業知識的人負責管理。
三、化學藥品應按性質分類存放,並採用科學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變質的應裝在避光容器內;易揮發、潮解的,要密封;長期不用的,應蠟封;裝鹼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四、化學藥品應在容器外貼上標籤,並塗蠟保護。短時間裝藥的容器可不塗蠟。
五、對危險藥品要嚴加管理:
1.危險藥品必須存入專用倉庫或專櫃,加雙鎖防範。
2.互相發生化學作用的藥品應隔開存放。
3.危險藥品都要嚴加密封,並定期檢查密封情況,高溫、潮溼季節尤應注意。
4.對劇毒、強腐蝕性、易爆易燃藥品,學校要根據使用情況和庫存量制定具體領用辦法,並定期清點。
5.危險藥品倉庫(或櫃)周圍和內部嚴禁有火源。
6.教學用不上的危險藥品,應及時調出,變質失效的要及時銷燬,銷燬時要注意安全並不得汙染環境。
7.二氯化鋇、汞、苯胺、草酸、黃磷、鉀、鈉、碳化鈣、二硫化碳、苯、乙醚、發煙硫酸、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正丁醇、過氧化鈉、硝酸鋇、硝酸鍶等非經常使用的危險藥品,同一年級,各教學班在做完同一實驗後,剩餘部分應及時存入危險藥品庫(或櫃);在各教學班做同一實驗的間歇時間,可暫存在化學藥品室。
8.劇毒藥品,用後剩餘部分應隨時存入危險藥品庫(或櫃)。
9.下列經常使用的危險藥品,化學藥品室可儲存一瓶,重量不能超過規定限額,多餘的應存放在危險藥品庫(或櫃)內:無水乙醇100g,氯酸鉀、高錳酸鉀、硝酸鉀、硝酸鈉等各500g,溴100g,濃硫酸和濃硝酸各1000g,工業乙醇10kg。
10.鎂粉、鎂帶、鋁粉、三氯化鋁、甲酸、鹽酸、氫氧化鉀、氫氧化鈉、重鉻酸鉀、五氯化二磷、亞硝酸鈉、硝酸汞、硝酸鋁、硝酸銅、硝酸鎘、酚、甲醛、丙三醇等危險藥品可存放在化學藥品室。
11.以上未列出的其它危險藥品,學校根據危險程度,採用相應的管理措施。
12.學校應主動爭取當地公安部門對危險藥品管理的指導與監督。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9
小學(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1、實驗室由專人負責實驗室裝置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強四防(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
3、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
4、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裝置在執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5、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安全處,嚴禁帶電作業。
6、如遇火警,除應立即採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並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後要注意保護現場。
7、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採取措施,及時處理,不得隱瞞,應及時報告主管和保衛部門,並保護好現場。
8、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效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9、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10、實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裝置、電熱裝置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裝置,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裝置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方可進行檢查。
11、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12、實驗室內不準吸菸和吃食物。
13、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滿足實驗環境條件的規定。
14、下班前,實驗室人員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並確保關好。
15、與實驗室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實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