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疫情防控期間車輛的管理制度

學校疫情防控期間車輛的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疫情防控期間車輛的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疫情防控期間車輛管理制度 篇1

  為確保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秩序,維護校內師生的安全,嚴格管控外來車輛進入校園,特制定此規定。

  一、無正當事由,外來車輛一律不允許進入校園。

  二、運營車輛禁止進入校園。確因教學、開展集體活動等需要租賃車輛進校接送師生的,由承租部門填寫《校外車輛出入校園申請表》,報保衛處批准後方可進入校園。進入校園後應嚴格遵守學校管理規定,確保校園安全。

  三、來校探訪本校教職工的外來車輛,需教職工持本人工作證到門口迎接並做好相關登記,履行疫情防控手續後方可進入校園。車輛進入校園後應按照學校要求規範停車,出校時正常收取停車費。

  四、進入校園辦理公務的'外來車輛,需提前和相關對接部門取得聯絡,相關部門應事前在保衛處網站下載校外車輛進出校園登記表,送保衛處備案後方可進入校園;如因急事臨時進入校園,由相關對接部門派人到校門口對接,做好相關登記並履行疫情防控手續後,方可進入校園。離校時,憑蓋有對接部門公章小票方能免費通行。

  五、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需出入學校執行任務的,保安應免費放行並主動指明路徑。

  六、危化品車輛因特殊需要必須出入校園的,除遵守學校管理規定外,需提前在保衛處網站下載危化品車輛進出校園審批表,保衛處審批後方可按規定路線和規定時間(晚23:00至次日6:00)進入校園,完成工作後須立即離開校園,確保校園安全。

  七、此規定即日起執行。

  學校疫情防控期間車輛管理制度 篇2

  為確保疫情防控期間校區安全,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人員和車輛進校管理,學校僅保留北門唯一人員和車輛出入口,現就有關制度通知如下:

  一、人員進校管理

  所有進校人員需經單位、部門領導同意,並由單位、部門領導提前一天8:00-17:00期間)校防控辦申請報備(聯系人:朱孔陽),由防控辦彙總次日進校人員名單,送達至北門門衛室,不在進校人員名單內人員,一律不得進校。

  1.教職工進校管理:申請進校教職工必須向單位、部門領匯出示“寧歸來蘇康碼臺的綠色健康碼”和“通訊運營商提供的本人14天內無南京市以外的行程記錄”等兩樣必要證明。同時,進校時需經門衛執勤人員核驗身份、檢測體溫,具備有效證件且在進校人員名單內同時體溫常者,方可進校。

  2.外來人員進校管理:校內單位確因工作需要,擬邀請校外人員進入校區的,需由邀請單位、部門領導提前一天向防控辦報備。相關單位、部門須請受邀校外人員提供“寧歸來’或蘇康平臺的綠色健康碼”和“通訊運營商提供的本人14天內無南京市以外的行程記錄”。受邀進校的校外人員,應接受門衛執勤人員身份核驗和體溫測量,需由邀請單位、部門相關人員到北門帶領入校,符合進校要求後,方可進入校區。校內單位邀請校外人員進入校區,應將其視同為本單位人員進行管理,並對其在校園內的行為負教育和監督管理責任。

  二、車輛進校管理

  疫情防控期間,前期辦理的各類車輛出入證進校功能暫停,智慧門禁管理系統內授權車輛自動抬杆進門功能暫停。車輛進校具體管理措施:

  1.一般車輛

  一般車輛進入校區前,門衛執勤人員必須對駕車人和車內其他乘坐人進行身份核驗和體溫檢測。經查驗,駕車人的身份和體溫情況可進入校區的,其所駕駛的一般車輛也可進入校區。車輛進入校區後,必須服從校園交通管理。駕車人之外的車內乘客,按照人員進校辦法管理。

  2.運輸送貨車輛

  運輸送貨車輛進校需經相關單位、部門領導提前一天將人員和車輛情況報防控辦,按照外來人員進校管理規定執行,相應車輛進入校區後,必須服從校園交通管理。

  3.特種車輛

  到校區執行任務的軍警、救護、救援、水電和煤氣搶修等特種和應急車輛,無需提前一天報備,此類車輛進校後,

  後勤與安全保衛處要安排人員為前來執行任務的人員測量體溫、登記人員資訊並協助其執行相關任務。

  4.疫情防控期間班車停運。

  學校疫情防控期間車輛管理制度 篇3

  為確保教職工開學通行方便和乘車期間的健康安全,根據學校工作安排及疫情防控需要,學校辦公室特制定疫情期間通勤車暫行管理辦法。

  一、學校教學通勤保障用車採用租賃服務方式執行。

  二、每輛通勤車安排專人管理、配備體溫測量儀,要求每天按照“教職工不測體溫不允許乘車,教職工不戴口罩不讓乘車”的原則,對每名乘車教職工進行體溫檢測,嚴格管控。

  三、加強對所有職工通勤車輛的消毒和通風,日常每條線車輛採用上車前和下車後消毒,除日常消毒以外,學校醫務室定期每兩天一次對通勤車進行全方位的消毒處理,以便讓職工安全乘坐。

  四、疫情防控期間,乘車教職工一律乘坐本線路通勤車,從第一天開學乘車開始,儘量固定座位,管理人員做好乘車職工上下車、座位記錄,全面詳細的掌握教職工動態,便於有突發情況時,利於排查。如有臨時調換線路情況,向辦公室報備。

  五、通勤車司機在上崗前確保身體健康,一切正常。司機嚴格執行車輛每次行駛前要通風、消毒,並做好每日通風、消毒記錄;要保證通勤車車內清潔。

  六、通勤車日常在學校西大門口下客,便於教職工掃校園健康碼進校園。晚上在南大門候車測量體溫上車。候車及上下車期間請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離。

  七、教職工上車檢測體溫時,凡體溫高於37.3℃的有症狀的職工,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上車;有症狀的職工要積極配合,並儘快到附近醫院發熱門診進行進一步檢查,症狀消除後並有醫院證明方可上班。

  八、教職工乘車時禁止大聲喧譁,如聊天、打電話等;要保持車廂內公共衛生,不要吃食物,勿亂扔紙屑等。

  學校疫情防控期間車輛管理制度 篇4

  為紮實開展疫情防控期間校園安全管控各項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教職員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儘可能較少疫情防控對教職員工工作生活的影響,對於目前校園安全管理方面仍存在的風險,擬定本規定。

  一、疫情管控期間,進出校園人員、車輛必須憑“疫情期間臨時出入通行證”進出校園,並配合好南、北門崗亭保安員測量體溫登記後,方可進入校園。

  二、各部門、各二級學院教職員工(含非編人員),進入校內的車輛嚴格按照規定停放在停車場內,嚴禁亂停亂放。

  三、疫情管控期間,教職員工須服從管理,嚴禁人員扎堆、聚集,禁止開展各項集體活動。

  四、外來辦事人員和車輛,未經允許一律不得進入校園。確因工作需要進入校園的,須透過工作業務相關部門或二級學院審批,經學校稽核同意後,方可入校。相關部門或二級學院做好資訊登記,識別來源地,並對其進行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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