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制度
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師生人身和財產的安全,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本著安全第一、學生第一、明確責任、保教結合、實事求是、妥善處理的原則、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特制訂本校安全工作責任人職責。
總責任人(校長):
責任內容:
1.貫徹執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突發公共安全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成立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工作領導小組.
2.將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學校年度工作計劃和重要議事日程。做到日日講安全,時時注意安全。
3.明確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目標,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的落實情況,責任落實到人。
4.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控能力。
5.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午檢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6.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根據學校實際情況保障配備足夠的安全管理保衛人員,支援保障安全安全隱患的整改工作。
7.嚴格資訊報告制度,凡是在學校內發生的突發事故。災難和緊急重大事件,在第一時間上報上級主管部門,並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8.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安全運動,加強後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安全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安全。
9.負責監督學校各個部門落實安全管理崗位職責。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
10.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安全負第一領導責任,對分管部門責任範圍的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