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安全管理公約

宿舍安全管理公約

  為了切實加強學生公寓住宿學生的管理,確保學生住宿有序化、規範化,營造“健康、文明、整潔、溫馨、安全”的宿舍氛圍,維護學生合法權益,使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和休息環境,根據教育行政部門檔案精神和學校管理制度,特制定此公約:

  一、住宿學生需嚴格遵守《長嶺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和安裝、使用私人電器(含照明燈具),嚴禁點蠟燭、點蚊香、焚燒紙屑、使用明火。

  二、嚴禁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和淫穢書刊進入宿舍。

  三、不準將身體伸出窗外,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四、在樓頂晾曬衣服時要注意安全,不許在樓頂打鬧嬉戲和長時間逗留,防止不安全事故發生。

  五、睡上鋪的學生上下床時要注意安全,禁止在上下床時互相打鬧和在上鋪做其它運動。如床鋪有問題,要立即向宿管人員報告,以便及時維修。

  六、不準私自住進宿舍或自調宿舍及床位。不準容留家長、同學或其他外來人員借宿,禁止無故竄宿,特別是男女竄宿。

  七、不準在宿舍抽菸,酗酒,聚會,高聲喧譁,起鬨。禁止在宿舍打牌、賭博。

  八、保護好個人財物,櫃子上鎖,鑰匙隨身帶,房間無人時門上鎖。

  九、不準向窗外扔果皮,紙屑,礦泉水瓶等物,嚴禁向下倒汙水,吐痰,住二樓以上的學生不許翻越窗戶,任何人不許在窗外晾曬衣物。

  十、晚自習下後及時回宿舍休息,堅決杜絕不假外出和夜不歸宿的現象。

  十一、不準在宿舍及樓道進行妨礙他人休息、學習的文體活動,特別是踢球,拍球等。

  十二、愛護公物,不準在牆面亂貼、亂畫、亂釘釘子,不準在桌、門、窗上刻塗。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十三、正常上課,上自習期間及節假日,未經學校相關部門和公寓樓管理室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宿舍滯留。

  十四、星期六、星期日及節假日學生安全由家長負責(在校補課學生除外)。

  十五、凡違反《宿舍安全管理公約》的'住宿學生,如發生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十六、學生申請住宿,必須承諾恪守《長嶺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和《宿舍安全管理公約》,由住宿生及家長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後,與公寓樓管理室簽訂《宿舍安全管理公約》。

  十七、一旦住宿生違反上述公約,由管理員批評教育,並記錄在冊,週末彙總交學校總務處、教導處,按學校有關規定扣除班級量化積分。

  十八、嚴重違反《長嶺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和《宿舍安全管理公約》,經管理員批評教育無效,由公寓樓管理室上報學校相關部門,視其情節給予相應的校紀處分,通知家長取消該生住宿資格。

  同學們,公寓是我們共同的家,讓我們共同努力,遵守公約,也希望家長朋友們能積極配合,加強教育,創造更加和諧、溫馨的學習環境和生活環境。

  班級 舍號 住宿生簽名

  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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