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範本(精選9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範本(精選9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範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註透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檔案。

  (二)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三)索取和查驗的檔案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保管期限不少於2年。

  (四)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銷貨日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五)選擇賬簿登記、單據貼上、電子文件等其中一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儲存期限不少於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儲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註,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銷燬,並追回已經售出的食品。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二、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或設專門區域,不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儲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儲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五)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保持個人衛生。

  三、食品衛生保障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生食品與熟食品分開擺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貨架、用具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並定期進行保潔、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亂用。

  (三)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四)展示櫃的玻璃、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並保持個人衛生。

  (六)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制度的監督落實工作。

  (七)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檢查內容應包括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狀況;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裝置,冷藏、冷凍設施衛生和運轉情況以及周圍環境衛生。

  (八)發現問題,由衛生管理人員跟蹤改正。

  (九)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記錄必須完整、齊全,並存檔。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制度

  (一)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後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檔案。

  (五)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過期限使用健康證明。

  (六)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嚴把商品質量關,建立和執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接受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向供貨者索取“一票通”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時,應當向購貨者提供“一票通”銷貨憑證。要按工商部門要求,收集規範“一票通”憑證作為食品進(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購)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銷)貨日期等內容。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情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儲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從業人員患上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時,應立即離開原崗位。病癒須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重新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髮、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淨、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不得吸菸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4、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儲存三年。

  三、從業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1、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有關主管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衛生操作技能培訓。

  3、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許可實施細則(暫行)》等,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範。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週。

  四、不合格食品下櫃銷燬制度。

  本單位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者和通知情況,並向工商部門報告。對過期、變質的食品和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櫃停售的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櫃,採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燬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櫃,經鑑定合格再重新上櫃銷售。

  五、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後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後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工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資訊公示制度。

  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資訊公示欄”,及時公佈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管等資訊,必要時透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佈,並建立食品安全資訊公示檔案,接受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七、日常衛生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亂倒垃圾,不準隨地吐痰;經營場所每天一清掃,每月一大掃,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

  2、商品陳列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牆擺放,不與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3、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採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乾燥清潔,整齊有序。

  4、散裝食品應設定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誌區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定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和存放裝置、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八、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制度。

  1、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裝置等,立即採取封存等控制措施,並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

  3、積極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3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食品進貨查驗制度,加強對食品進貨貨源的檢查驗收。

  第二條本企業的食品進貨查驗制度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食品生產者貨其他供貨者之間的合同約定,對購進的食品質量進行檢查,符合規定和約定的予以驗收的制度。

  第三條檢查驗收的目的是為了對本企業銷售的食品貨源進行把關,保證本企業所銷售食品的質量。

  第四條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已經和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五條本企業查驗內容:

  (一)營業執照;

  (二)生產許可證或流通許可證

  (三)標註透過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證書

  (四)食品質量檢驗證明、檢疫證明

  (五)銷售憑證

  (六)其它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證明檔案

  (七)對食品進行查驗,檢查食品包裝標識、外觀等內容。

  第六條本企業對所進貨物進行檢查驗收,發現存在食品安全問題的,應提出異議,經進一步證實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拒絕驗收進貨。

  第七條本企業員工必須嚴格執行該制度,在簽訂購貨合同時,必須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檔案等,並親自驗貨,貨證相符方可採購。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對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加強食品進貨檢查。

  第二條本企業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作為對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檔案等一系列檔案進行查驗的書面證明,應當真實。

  第三條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進貨時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進貨日期等內容。

  第五條本企業須留載有相關資訊的進貨或者銷售票價,且記錄票據的儲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第六條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有企業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食品批發企業銷售記錄制度

  一、銷售食品,應向購貨者出示相關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向購貨者的提供銷售票據,對銷售票據做詳細記錄

  二,如實記錄所銷售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售貨日期等內容,或者採用計算機管理,建立電子臺帳;或者保留載有相關資訊的銷售票據。

  三、食品銷售記錄和銷售票據應當真實,所有相關銷售資料儲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四、每週對銷售記錄進行檢查、歸類、整理,最好彙總儲存。

  五、相關責任人對銷售記錄情況進行監督,做好定期檢查工作。

  六、每季度對銷售記錄人員進行考核,合格證留崗位。

  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督管理,維護消費安全,根據《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條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我國境內對已經進入銷售領域的食品,發現其質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違法問題,採取停止銷售、退回供貨方整改、銷燬、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場的行為。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不合格食品是指經檢測不符合《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食品。

  下列食品屬於不合格食品:

  (一)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險或者不符合國家、行業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標準的(包括:農藥殘留超過國家規定容許量的,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未經批准使用的新增劑或者非食品用化學物質的,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

  (二)不具備應當具備的食用效能的;

  (三)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食品標準的;

  (四)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第四條下列食品應當退出市場:

  (一)屬於本辦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食品;

  (二)未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淨含量和固型物含量、生產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儲存期、貯藏說明、產品執行標準、衛生許可證號、質量等級的;

  (三)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未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特殊營養食品未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的;

  (四)進口食品無中文標明的原產國的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註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的名稱和地址的;

  (五)超過保質期或者儲存期的;

  (六)經感官鑑別已經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七)容器包裝汙穢不潔、嚴重破損,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八)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九)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

  (十)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國際標準採用標誌、防偽標誌等標誌的;

  (十一)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售的食品。

  第五條經營者對自查中發現的以及有關行政機關確認的屬於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並清點已售出的食品,登記造冊,如實報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

  對僅是標示違法但可以食用的食品,可退回供貨方改正;對不能食用的食品,為防止退市的不合格食品二次流入市場,危害消費者健康,工商管理部門應監督銷燬不合格食品,不得令其再流入市場;對已經售出的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食品,應當採取公告等方式追回,並將情況及時報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

  第六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在工作中發現的、上級機關通報的、其他行政機關移送的,或者生產者、銷售者自報的屬於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退市食品,應當依法採取措施將該商品清除市場(或者:應當及時告知並監督經營者採取有效措施將該食品退出市場;告知後經營者未採取退市措施的,工商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第七條對監督檢查和上級機關監測中發現以及其他部門公佈應當退出市場的食品,經營者自覺採取有效措施退市且沒有造成後果的,工商部門可以依法免於處罰;對於在工商部門監督下采取有效措施退市且沒有造成後果的,工商部門可以視其情節,依法給予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對於告知後仍不按照規定採取退市措施的,應當依法從重處罰。

  第八條已經被確認為質量不合格食品退市的,需重新入市,必須提供合法檢驗機構經檢驗合格的《檢驗報告》或者有效的複製件後方可入市銷售,否則發現地工商部門可以依法封存該食品,責令其限期提供《檢驗報告》;在期限內拒不提供的,工商部門可以視同不合格食品進行處理。

  第九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查處食品案件情況、流通環節食品退市情況等資訊,錄入企業信用監管系統,並透過一定形式向社會公佈,進行消費警示,提供消費指導;對退市食品及其經營者,適時回訪,進行跟蹤監督管理。第十條嚴格執行信譽卡制度。經營者銷售食品必須給消費者出具銷售信譽卡,並在信譽卡上填寫銷售時間、經營者姓名、攤位號、商品相關訊息等。消費者遇到消費安全問題,憑信譽卡,消費者和執法部門可從銷售追溯到運輸、生產環節,實現全程追溯,保證消費者的合法利益。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食品檢查制度

  一、公司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每天檢查各部門、各崗位的衛生狀況和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並作好登記。

  三、每日組織一次衛生檢查,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

  四、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

  五、發現問題,應有人跟蹤改正。

  六、檢查內容應包括食品儲存、銷售過程;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裝置,冷藏、冷凍設施衛生和周圍環境衛生。

  七、對損壞的衛生設施、裝置、工具應有維修記錄,確保正常運轉。

  八、各類檢查記錄必須完整、齊全,並存檔。

  食品存貯制度

  1、食品儲存有專門的食品庫房,進出食品應登記。

  2、庫房周圍保證無汙染源。

  3、庫房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定期清掃,定期通風換氣,定期檢視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時處理。

  4、經檢驗合格包裝的成品應貯存於成品庫,其容量應與生產能力相適應。按品種、批次分類存放,防止相互混雜食品庫房內不得存放個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別是外觀與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應配備專用的冰箱、冰櫃。

  6、食品儲存配備專用消毒裝置,隨時對儲存的工具、容器等進行洗刷消毒。

  7、成品碼放時,與地面,牆壁應有一定距離,便於通風。要留出通道,便於人員、車輛通行,要設有溫、溼度監測裝置,定期檢查和記錄。

  食品運輸制度

  1、運輸工具(包括車廂、船倉和各種容器等)應符合衛生要求。要根據產品特點配備防雨、防塵、冷藏、保溫等設施。

  2、運輸作業應避免強烈震盪、撞擊,輕拿輕放,防止損傷成品外形;且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裝、混運,作業終了,搬運人員應撤離工作地,防止汙染食品。

  3、特殊食品的運輸,應根據產品的質量和衛生要求,另行制定辦法,由專門的運輸工具進行。

  冷鏈銷售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進貨要採用專用的冷凍裝置,使食品在運輸途中保證所需冷凍溫度,全程冷凍運輸。

  第三條貨物到達後,要在最短的時間內裝進專用冷櫃,保證食物的冷凍條件不變。

  第四條冷藏冷凍食品要有專用冷櫃存放,專人看管,及時查驗貨物,嚴格按照食品說明溫度存放。

  第五條及時清理冷櫃,保證冷櫃的清潔,使其製冷運轉正常。堅持每季度一次冷凝器散熱板清掃,冰箱內蒸發管道結冰超過5毫米要及時除霜。保證冰箱使用安全,開門裝置完好,有防火防漏設施。

  第六條銷售冷藏冷凍食品,建立健全銷售登記制度,保證所銷售食品賬物相符。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以加強企業員工健康情況的管理,確保食品安全。

  第二條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是為了防止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因其所患疾病汙染食品而建立的制度。

  第三條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本企業凡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員工應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第五條本企業員工健康檢查應每年進行一次,對新錄用員工或轉崗員工應先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六條對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這些疾病包括: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

  第七條如發現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中患有第六條規定的不能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法定疾病的,本企業將立即調換其工作,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工作的崗位。

  第八條本企業建立健康檔案制度,記錄與員工健康狀況相關的資訊。

  第九條健康內容包括每位員工的既往病史、診斷治療情況、家族病史及歷次體檢結果等。

  第十條健康檔案應根據員工每年健康檢查情況及時更新。

  第十一條健康檔案由專人保管,儲存期限不低於兩年。

  衛生管理制度

  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要求

  一、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換工作服,進入操作間須戴發帽,頭髮必須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髮,不留長鬍須。

  五、平日不染紅指甲,班上不戴戒指,手錶,手鐲。

  六、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後堅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時嚴禁吸菸。

  八、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九、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要對著食品咳嗽或大噴啑。

  十二、自覺遵守衛生制度。

  十三、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食品成品倉衛生崗位責任制

  一、食品成品貯存方法:

  1、低溫貯存

  1)冷藏貯存:0℃-10℃條件下貯存2)冷凍貯存:0℃-29℃條件下貯存

  2、常溫貯存

  貯存基本要求

  (1)清潔衛生

  (2)通風乾燥

  (3)無鼠害

  二、食品成品貯存庫的衛生要求:

  1、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2、庫內保持通風、乾燥,避免陽光直射。

  3、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有害昆蟲。

  4、高溫冷庫溫度控制在4℃-0℃。低溫冷庫溫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成品貯存的衛生管理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後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成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成品應與牆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牆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黴爛,軟化發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成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腐敗變質食品和有異味的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為規範食品安全檢查管理,及時發現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銷售活動,採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範圍依法經營,並在經營場所醒目位臵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二、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對食品銷售全過程實施內部自我檢查管理並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進貨查驗、工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採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每天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並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單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當立即採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食品經營活動,並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八、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為切實加強我園幼兒食堂食品安全衛生工作,預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發生,有效提高幼兒食堂的衛生水平,保障廣大師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自查範圍

  學生食堂採購、倉儲、加工、銷售等關鍵流程的衛生狀況。

  二、自查內容

  圍繞我園幼兒食堂食品安全,按照餐飲服務量化分級管理要求對學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食物中毒預防控制措施、從業人員體檢培訓、環境衛生、裝置設施、原料採購、食品儲存、加工製作、食品新增劑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樣管理等是否符合規範要求。

  三、自查安排

  1.各食堂負責人每天對廚房衛生及操作流程進行自查,及時整改發現的問題。

  2.食堂衛生工作領導小組不定期組織人員對食堂食品安全進行自查,發現問題要求主管部門及食堂經營企業及時整改,並根據整改落實情況兌現獎懲制度。

  四、自查重點

  (一)索證索票

  食堂經營企業採購的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是否索取供貨商、生產商有效的許可證影印件(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取得許可的)和與購進批次產品相適應的合格證或批檢報告。

  (二)登記臺賬

  食堂經營企業採購的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是否按照相關規定填寫進貨臺賬,臺賬中應按要求詳細填寫當次原材料的詳細資訊。

  (三)倉儲管理

  1.食品原材料存放是否離地、離牆。是否按區域堆放。

  2.倉庫是否符合衛生要求。

  3.倉庫內是否有過期食品原材料,過期食品原材料清理及記錄是否符合要求。

  (四)管理制度建設情況

  食堂經營企業按照要求建立企業是否有原輔料進貨查驗制度、原輔料進出庫管理制度、衛生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五)加工過程控制

  食堂環境清潔衛生狀況;生產加工場所清潔衛生狀況;設施、裝置清潔衛生狀況;洗消毒執行情況;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汙染情況;現場人員衛生防護情況;剩飯剩菜處理情況。

  檢查規程:

  1.食堂操作、加工、環境衛生是否符合標準。

  2.是否合理設臵防蠅、防鼠設施。

  3.檢視餐具及環境消毒裝置、設施是否能正常執行,查閱滅菌消毒記錄。

  4.檢視看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在有標識並在專門區域分別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汙染。

  5.檢視從事食品加工、銷售的從業人員是否按照規定佩戴防護用具。

  6.檢視食品加工過程中是否按照要求進行操作。

  (六)食品新增劑管理

  食品新增劑是否專櫃儲存,並有專人管理。

  (七)留樣管理

  產品留樣樣品是否有記錄、是否按照規定的溫度、重量、時間留樣。

  (八)從業人員管理

  食堂從業人員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證明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一、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構成

  1.單位負責人;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二、餐廳衛生制度

  1.餐桌椅整潔,地面清潔,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設施。

  2.要每天清掃兩次,每週大掃除一次,達到無蠅、無蜘蛛。

  3.不銷售變質、生蟲食品。

  4.小餐具用後洗淨、消毒、保潔。

  5.服務人員穿戴清潔工作衣帽,工前、便後洗手消毒。

  6.點心、熟食必須在防塵防蠅玻璃櫃內銷售,堅持使用清潔的售貨工具。

  7.服務人員工作時禁止戴戒指,手鍊,塗指甲。

  三、冷盤間(冷葷間、熟食間)制度

  1.冷盤製作必須做到“五專”:即專人、專室、專工具、專冷藏、專消毒。並在冷盤製作間入口處設預進間,供工作人員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2.冷盤製作間內必須安裝空調設施,保證室溫低於25℃。

  3.冷盤製作間加工前必須進行紫外線消毒,每次消毒時間不少於30分鐘。

  4.冷盤製作前要將刀、砧板、檯面、手進行消毒並有消毒記錄。

  5.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配製的成品冷盤,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供加工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必須洗淨消毒,未經清洗處理的,不得帶入冷盤製作間。

  6.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7.熟食勤作、勤銷,做到當天製作,當天銷售,過夜隔夜食品回鍋加熱銷售,不出售變質食品。

  8.工作結束後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製作間內的清潔衛生工作。

  9.非專業間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不得在專間內從事與冷盤加工無關的活動。

  四、初(粗)加工間制度

  1.有專用加工場地,工具、容器要專用,腐敗變質原料不加工使用。

  2.各種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淨,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應分池清洗,水產品應在專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將外殼洗淨,必要時應進行消毒處理,設有能盛裝一個班產垃圾的密封容器。

  3.加工後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潔容器內(肉禽、魚類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潔、保鮮設施。

  4.加工肉類、水產品、蔬菜的操作檯要分開使用,並有明顯標誌。

  5.工作人員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6.防塵防蠅設施齊全,運轉正常。

  五、烹調加工制度。

  1.不選用、不切配、不烹調、不出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的食品;

  2.塊狀食品必須充分加熱,燒熟煮透,防止外熟內生;

  3.隔夜、隔餐及外購熟食回鍋徹底加熱後供應;

  4.炒菜、燒煮食品勤翻動;

  5.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後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6.製作點心用原料要以銷定量,製作時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新增劑,嚴格執行國家《食品新增劑使用安全標準》;

  7.工作結束後,調料加蓋,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牆面的清潔衛生工作。

  8.操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不留長髮指甲,不蓄長髮和鬍鬚,不吸菸,不隨地吐痰等;

  9.具備能盛放一個餐次的密閉垃圾容器,並做到班產班清。

  六、食品粗加工衛生制度

  1.所有原輔料投產前必須經過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料不得投入生產。

  2.擇洗、切配、解凍、加工工藝流程必須合理,各工序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汙染。

  3.包裝食品使用符合衛生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人員的手在包裝前要清洗消毒。

  4.加工用工具、容器、裝置必須經常清洗,保持清潔,直接接觸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須消毒。

  5.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6.加工所防塵、防蠅設施齊全並正常使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本市場(超市、商場)建立健全食品質量自我檢查管理制度,自覺履行食品質量管理職責。建立食品質量管理機構,配備檢測儀器,設立食品質量管理崗位,指定有業務水平的人員擔當食品質量管理工作。

  二、根據季節變化、消費者投訴反映的熱點和相關行政部門要求,及時制定檢測工作計劃,調整和規範檢測的品種、數量、批次。

  三、每日營業前對蔬菜、水發食品、醃製品、米、面、豆製品等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氫鈉(吊白塊)、二氧化硫、亞硝酸鹽、殘留農藥等指標重點檢測。檢測品種、數量、專案、結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檢測資料妥善儲存,檢測結果及時登記臺帳,臺帳儲存期限不少於2年。

  四、透過對食品質量進行常規抽檢,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要立即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同時通知櫃檯暫停銷售,經確認確實存在質量問題的,應及時移交工商部門處理。

  五、對經抽檢判定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協助工商部門追查進貨源頭。對已經銷售的食品,應迅速採取措施召回。

  六、有計劃地邀請法定檢驗機構,對場內儀器進行抽樣檢驗、質量判定,公佈食品質量資訊,指導消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第二條加強對企業職工安全知識培訓是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經營企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內容。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培訓目的:

  (一)加強本企業員工的食品安全培訓,強化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增強職業素養。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透過對食品安排知識的培訓和學習,本企業員工要明確自身的安全責任。特別要明確食品經營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積極開展對本企業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本企業食品經營安全。

  第四條培訓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

  第五條培訓方式:本企業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以企業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員工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業培訓,並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第六條培訓時間:本企業規定員工每週對食品安全內容進行自學,每月組織一次集中學習。每季度組織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9

  為進一步規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強化學校食品安全自律意識,保障廣大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建立月度自查制度。校長是月度自查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定期組織召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題會議,每月組織食堂食品安全檢查,強化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及時解決重大食品安全隱患問題,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月度自查的檢查重點為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從業人員管理、環境衛生、加工操作、原料貯存、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臺賬記錄、清洗消毒、食品新增劑管理、相關公示專案等內容。

  三、月度自查要做好詳細檢查記錄。檢查後認真填寫,所有自查記錄需留存完整,歸檔管理。

  四、學校主要負責人應親自參加月度自查工作,並在檢查記錄上現場簽字確認。確因特殊情況無法親自參加的,需備註說明。

  五、月度自查情況應及時在食堂醒目位置進行公示。

  六、學校對透過自查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問題應及時落實整改,並將整改情況作好相關記錄。若發現有重大食品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報告屬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

  七、學校應當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檢查記錄應當歸檔管理。

  八、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透過對學校食堂開展季度檢查、督導抽查、飛行檢查等,及時督導檢查學校食堂的月度自查工作開展情況。督導檢查應從檢查《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整改記錄入手,審查自查過程實際情況,自查是否有針對性、發現的問題是否客觀存在、整改是否及時到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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