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宿舍值班管理制度(通用5篇)
學校宿舍值班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宿舍值班管理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宿舍值班管理制度1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紀律
1、熄燈鈴響後及時熄燈,熄燈後在宿舍內影響其他人休息者(如說話等),一次扣宿舍全體1分;
2、私自更換房間者,每人次扣2分;
3、帶外來人員到宿舍就寢者,每人次扣5分;同時,取消其住宿資格;
二、宿舍衛生(衛生分10分)
1、地面(3分):乾淨,床底無雜物,宿舍內無衛生死角;
2、窗戶和窗臺(2分):窗玻璃乾淨無塵土、無貼畫等,窗臺乾淨無塵土且不亂放其他物品。
3、床上(2分):被子、枕頭摺疊擺放整齊,統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乾淨,無雜物;
4、物品(2分):各人相關物品必須擺放整齊,不得亂放;
5、牆壁(1分):牆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鐵釘、無亂掛物品。
其他:
1、在宿舍內外亂扔垃圾、亂倒髒水者,每人次扣1分;
2、損壞宿舍公物者,扣宿舍全體2分;
3、在床、門、窗戶、牆壁等處亂塗亂畫者,扣1分;
4、在宿舍打牌,玩遊戲者每人次扣10分。
三、檢查、獎懲
1、各寢室產生一個舍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衛生、紀律等管理事務,如有情況及時向相關老師反映;
2、每個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生,在舍長的督促、指導下,負責本寢室本天的衛生情況;
3、宿舍紀律的檢查、管理由管理人員及教師檢查完成,並且納入管理範圍。
4、宿舍衛生由學校集中檢查,衛生每週抽查一至二次,結果以量化的標準計分。
5、根據每週積分情況,第一名宿舍評為“文明宿舍”,併發放獎金(10元),最後一名宿舍每人次罰一元(上交給班主任)。
學校宿舍值班管理制度2
為加強我校精神文明建設,強化教師宿舍區域的文明管理,為廣大教師創設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環境,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入住條件:
學校招聘的外省市教師;本市或本區路途較遠有特殊困難的教職工,經向學校申請獲准後,均可入住我校教師宿舍。
教職工一旦獲准入住教師宿舍,應本著“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學校總務處的統一管理下,自覺服從學校安排。
二、日常管理:
1、凡入住教師均應在學校總務部門統一安排下佔好床位,原則上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樓內其他空房間、空床位由學校總務處統一計劃管理,不準擅自佔用。經學校批准其他教師需要入住或教師宿舍需要調整時,入住者必須予以配合。
2、入住者每人配鑰匙一個,不得隨意轉借。教師丟失宿舍鑰匙經向學校總務處彙報後再由學校總務部門進行登記並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師因職務調動、辭職、結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離教師宿舍,應提前一週告知學校總務處,在一週內做好搬離和騰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並退還宿舍鑰匙等其他學校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內公共設施、裝置的權利,同時,也要有妥善保護、保管教師宿舍樓內各項設施、裝置的責任和義務。
(1)嚴禁在教師宿舍走廊、牆壁上亂塗亂刻亂畫,不張貼不健康、黃色yin穢的宣傳物品。
(2)嚴禁在牆壁上私自刻、鑿、釘釘子等,不得自行拆裝宿舍樓內的電器裝置及使用功能。
(3)教師宿舍樓內的電視機、固定電話機、淋浴等設施、裝置不得私自拿出宿舍樓外,違者後果自負。
(4)有故意毀壞教師宿舍公共設施、裝置的行為,根據學校有關條例,除進行批評教育以外,還應進行相應的'賠償。
5、積極倡匯入住者養成講文明、講衛生、愛勞動的良好個人習慣和道德品質。入住教師要團結互助、互相關心,不排擠、不詆譭、不辱罵他人,努力把學校教師宿舍形成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主陣地。
6、自覺維護公共場所衛生環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禁止往樓梯走廊內潑水或向窗外門外倒水、堆放垃圾;宿舍樓內做飯要聽從學校統一安排,禁止將剩飯菜倒入盥洗池內,禁止在宿舍走廊內堆放廢棄物和懸掛有礙觀瞻的物品。
7、加強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燒廢棄物,禁止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禁止大聲喧譁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教師宿舍內除正常使用電視機、收錄機、電風扇外,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電加熱和電製冷、電炊器具。不準私接電線。違反規定對他人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必須照價賠償。
8、教師宿舍應著厲行節約的原則,按時熄燈就寢。不無休止地使用學校電器設施。
9、健全教師宿舍“室長”管理制度,制訂室長管理職責。室長從入住教師中推薦產生。並實行“總務處宿舍管理負責人——室長——入住教師”管理體系。
10、總務處是教師宿舍的管理服務部門,負責教師宿舍管理、設施維護、日常服務工作。
11、學校教師宿舍納入學校衛生環境檢查範圍,由政教處、總務處、室長組成檢查小組每週進行一次檢查打分。
學校宿舍值班管理制度3
1、職工上、下班不得大聲喧譁,影響學生休息。
2、職工宿舍晚上九點之前熄燈,深夜不得外出或晚歸。
3、保持樓道、房間清潔,不得隨意扔垃圾、雜物、隨意吐痰等。
4、宿舍內不得從事賭博、打架、吵架、著裝得體,不得做有礙文明形象的事。
5、住宿職工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別是女生宿舍。(生活老師除外)
6、職工一律不準亂拉、私接電線、插座、有線電視、電腦等,如需帶電器裝置需向主管申請批准後方可使用。
7、看電視、手機充電一律插在宿舍大廳的插座上,必須有人看管。
8、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電磁爐、電水壺、電爐、熱得快等。
9、插座前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嚴禁任何時間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炊具,嚴禁點蠟燭。
11、各宿舍嚴格遵守以上規定,對違反規定者,按照規定給予罰款50元,其中違反第8、第10條罰款1000元,造成責任事故的賠償全部損失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學校宿舍值班管理制度4
為了構建平安和諧的宿舍生活環境,確保大家的人身安全,根據校、院裡的相關規定的要求,每晚必須對各宿舍進行查房記錄工作。具體規定如下:
一,要求各班除了安排自律委員進行查房工作外,還應該安排其他班委協助查房,必須保證男、女生宿舍至少有一名班委負責查房(這些查房的班委的名單和聯絡方式要與年級自律部共享)。
二,查房時間:週日到週四每晚的11點之前;週五、週六每晚的11:30之前。
三,各查房人員必須如實上報查房情況,自律部將不定時地對宿舍進行查房工作;望各位負責查房的同學能認真執行。
四,負責查房人員及時報告晚上請假外出的同學。
五,請假要求:平時的請假就歸到到班級的正常請假裡;週五、週六晚上外出請假的需到各班自律委員那拿週末請假條(一式兩份)。填寫清楚後,提早找輔導員簽字請假。週五中午時將請假條交給自律委員。自律委員確認後把假條交到自律部,方便大家查房。
六,如有申請週末請假的同學必須向輔導員提出書面申請,由輔導員確認簽字後,交於自律部留底。(注:申請人必須是家住福州或閩侯的同學,必須得有父母或監護人的親筆簽字才行。)
七,沒有請假私自外宿的同學一經查實將予以通報批評。
八,查房人員在查房時可進行熄燈提醒。望廣大同學能積極配合查房工作。
有關晚上熄燈要求:
為了節省大家的電費支出和電力資源;確保大家及我們室友的休息的時間和權利,我們應該規範大家的晚上熄燈行為。
一,熄燈時間的規定:週日到週四每晚的11點之前;週五、週六每晚的11:30之前。
二,各宿舍由室長主要負責晚上的熄燈工作。
三,我們的自律委員會在查房時提醒大家熄燈時間。我們也會進行相應的熄燈提醒工作。
四,若沒有準時熄燈且屢教不改的宿舍將予以通報批評。
學校宿舍值班管理制度5
宿舍和教學區是學校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廣大學生一個重要的生活區域。維護宿舍和教學區的人身與財產安全事關全校學生的安全,家庭的幸福和社會的和諧。為此,學校政教處及生活指導組總結了學生管理實踐中的經驗並逐步完善,經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審閱,形成此制度:
一、宿舍區晚點名制度操作流程
1、各寢室由寢室長負責點名工作,寢室長因病因事請假回家,由其委託同寢室一位同學代行職責。寢室長每天在熄燈前5分鐘點好名,並將點名夾放在靠走廊一側窗戶的玻璃窗與防盜窗之間。
2、各幢宿舍樓的生活指導在熄燈鈴響後依次檢視並記錄各寢室的點名情況,如發現寢室長忘了點名,則提醒。如發現點名表上顯示有同學未到,則再次與寢室長核實。
3、各幢宿舍樓的生活指導將本幢樓的學生到寢情況向生活指導組長彙報,如發現有未到寢同學,則與相關班主任聯絡,並向住在學生宿舍的值周領導彙報。
4、學校和班主任要共同做好寢室長的工作,促使其盡職盡守。同時,政教處、值周組和生活指導組將不定時對寢室到寢情況進行檢查,對寢室長的工作給予必要獎懲:寢室長很好的完成一學期點名工作,其表現與學生個人綜合素質考核掛鉤,個人綜合素質加2分。如無法盡職,則給予批評教育乃至學校相應處分。
二、宿舍區財產安全監督制度操作流程
1、學校要求各寢室出門後關好門窗、日光燈,水龍頭。天熱時還要求學生關掉空調和電扇。
2、學校組織班主任分早、中、晚三班對各寢室的門窗水電關閉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情況與班級三項競賽掛鉤,同時由班主任對發現的節水節電防盜等安全隱患進行補救。
3、宿舍樓白天由宿舍管理員負責巡視,晚上18:00到次日早上6:00由校保安隊一名保安負責每隔半小時對每幢樓進行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宿舍區的夜間值周教師彙報。
三、宿舍區學生衝突事件防範機制
1、學校分早間空檔時間、午間空檔時間和晚飯後空檔時間三個時間段進行巡視,每名班主任負責一幢樓的一個時間段,盡最大可能避免學生衝突事件的發生,同時及時發現並處理相關衝突,降低衝突的危害性。
2、學校組織班主任進行就寢前空檔時間的巡視,盡最大可能避免學生衝突事件的發生,同時及時發現並處理相關衝突,降低衝突的危害性。
四、宿舍區的值班制度:
1、宿舍區每晚由一名宿舍管理員、一名保安和兩名值周教師睡在學生宿舍,負責處理晚間意外情況。
2、宿舍區的兩名夜間值班教師必須在每晚22:40以後對8幢宿舍樓進行抽查巡視。
五、教學區點名制度:
1、由各班副班長負責每天各個時段的點名工作並記入班級日誌,受班主任監督。班主任發現意外情況及時向各年級管理組彙報。
2、班主任要做好副班長的工作,促使其盡職盡守。為調動副班長的工作積極性,學校規定班長能很好完成一學期的點名工作,其表現與學生個人綜合素質考核掛鉤,個人綜合素質考核加2分。同時,對點名工作不盡職的副班長,則給予批評教育乃至學校相應處分。
六、教學區財產安全監督制度操作流程:
1、由各班主任安排本班值日生或專人負責教室門窗、日光燈、電扇和電腦關閉工作。學校要求各班在體育課、美術課、物化生實驗課、計算機課、音樂課期間及中午、下午、晚自修放學後關好各班門窗。
2、值周班同學和值周組定期對課間操期間和晚自修結束後的門窗、日光燈、電扇和電腦關閉工作進行檢查,年級管理組將不定期進行檢查,上述各項檢查結果與各班三項競賽掛鉤。
3、總務處安排值班人員定期對教學樓和科技樓的水電門窗等財產安全進行檢查;教室內不準亂拉私接電源、亂設插座、亂充電;門窗發現損壞,班主任應及時報修,同時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4、不準學生在無保護措施情況下擅自登高擦洗戶外窗玻璃,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學生課桌內除放書籍課本、學習用品外,不準存放其他任何貴重物品(如:現金、錢包、手錶、隨身聽、計算器等)。
5、學生不準在教室內追逐打鬧,隨便搬動課桌、椅。學生不準在課桌上亂寫亂畫,更不得用刀具刻劃痕跡。
七、門衛控制學生進出校門制度:
1、門衛對進出校門的通校生證件進行查驗。
2、門衛對非正常時間出校門學生的請假條進行查驗並登記,由政教處透過學校內網對上一週學生非正常時間出校門情況進行公佈,班主任進行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