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學校學生手機管理制度(通用9篇)

職業學校學生手機管理制度(通用9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職業學校學生手機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職業學校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篇1

  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釋出的《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最佳化育人環境,促進學生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根據中學生身心特點,學校將採取“家校合作”和“協同育人”的方式,加強對學生“律己利他”的教育,結合我校實際情況,依據《XX市XX中學章程》第一章第四條第一款、第六章第四十八條,現針對學生手機的使用做以下明確規定:

  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有的沉迷手機遊戲,有的沉迷簡訊聊天,有的甚至用作考試作弊工具,衝擊了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預防中小學生沉迷網路教育引導工作的緊急通知》和教育部等八部門聯合下發《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等檔案要求,現對在校學生手機的使用進行規範,具體辦法如下:

  第一條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攜帶手機等電子產品進校園,如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到校,應經本人申請,填寫《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申請書》,家長簽字認可並在班主任處登記後,方可攜帶手機等電子產品進入校園。學生在進入校園後必須立即將手機等電子產品關機。

  第二條進入校園後按學校規定寄存在各班手機櫃中內保管(務必關機)。手機櫃由學校統一配置,每班配備兩把鑰匙,由班主任總負責,並指定兩名學生各管理一把。手機櫃鑰匙負責人負責每天收、發學生手機,放學後由負責人及時發放。學生如因請假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取手機的應寫好申請便條,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簽名,老師同意後方可使用手機。鑰匙管理人憑此條方可辦理領機。除此之外,校園內一律禁止學生使用手機。

  第三條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聯絡的,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課教師手機,教師應提供方便。

  第四條學生考試期間,禁止隨身攜帶手機等電子產品進入考場,一經發現(無論開機與否)按考試作弊論處,視情節給予相應處分。具體處理參照《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二條。

  第五條學生違反使用手機管理規定,按下列要求予以處罰。

  (一)學生違反規定,一經發現,任何教師都有權收繳其手機到班主任處或德育處,並報德育處備案,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反饋資訊。

  (二)第一次違規使用,手機交由班主任代管一週,班主任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討,並在班級對學生進行通報批評。

  (三)第二次違規使用,班主任代管手機一個月,一個月後由其家長領回手機,並對違紀學生給予警告處分,同時取消本學期的各類評優評先資格。

  (四)第三次違規使用,班主任代管手機至學期末,學期結束後由其家長領回手機,並對違紀學生予以嚴重警告處分,同時通知家長來校共同做好學生教育工作,處分結果記錄到學生學籍檔案。

  (五)第四次及以上仍發現違規使用,對違紀學生予以記過、留校察看等紀律處分。

  (六)拒不交出手機或因收繳而頂撞教師,視情節輕重按第(三)、第(四)第(五)款處罰。

  第六條不得利用班級、宿舍插座給手機等電子產品充電,一經發現,立即收繳,由班主任代管並通知家長,學期末由家長申請領回;對於屢次違規充電的將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

  職業學校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篇2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路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1〕3號)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裝置)帶入校園。

  如離家較遠、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填寫《XX小學學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攜帶使用手機申請單》報班主任。

  二、班主任統一上報學校審批備案。

  學生進校後將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放學離校時下發學生。班主任務必將學生手機妥善保管。

  三、上課期間,家長有特殊情況需找學生,可透過班主任或任課教師聯絡,下課後通知學生用個人手機聯絡家長。

  不攜帶手機的學生需要手機通話時,由老師提供方便。

  四、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不按規定私自攜帶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裝置)的學生,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並通知家長領回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裝置),取消本學期評先評優資格。

  五、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班主任。

  按上述第四條進行處理。

  六、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本人承擔,並將在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七、學生違規攜帶的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裝置)如有遺失,學校概不負責。

  職業學校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篇3

  為保護學生視力,防止沉迷網路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印發的有關檔案精神,我校將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嚴格管理,學生原則上不能將手機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為落實管理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一.學生原則上不能將手機帶入校園。違者沒收手機,家長到校做說明。

  二.嚴禁學生將手機帶入課堂。違者一律沒收手機,家長到校做說明。

  三.個別學生特殊情況確需帶入的提前向班主任申請。須提交書面申請說明原因,學生和家長簽字,家長還需透過QQ或微信等方式向班主任留言,說明申請原因。學生到校後,手機交班主任管理或交門衛室放專用手機保管箱保管,保管責任人為班主任或當值保安。

  四.上課期間,家長有特殊情況需要聯絡學生,可透過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聯絡,家長和學生也可透過學校公用電話0813-3950040聯絡.

  五.教師不得使用手機佈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透過手機APP等方式完成在手機上完成作業。國家、省、市、區的相關平臺學習活動須按要求正常參加。

  六.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做好對學生合理使用手機的教育引導。

  七.動員家長以身作則,言傳身教,科學合理使用手機,不在孩子面前玩手機(必要的電話簡訊聯絡除外),切忌自身沉溺於手機和網路,給孩子樹立一個良好的榜樣。

  八.加強管理和溝通引導。動員家長營造良好的家庭氛圍,關注孩子心理健康,防止孩子因為情感缺失等原因而沉迷於網路和手機遊戲。在對孩子的手機管理問題上,“疏堵”結合,講究方法,防止“打、罵、摔”等粗暴行為,避免發生不良極端事件。

  九.豐富課外生活。學校為學生開設各種社團活動,教師積極調動學生參加社團活動和課外活動。班主任和學科教師積極動員家長參加各種有益的課外活動,幫助孩子獲得成就感,促進身心健康發展。如:學畫畫、學寫字、學唱歌、學器樂、體育運動、親子郊遊等。

  職業學校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篇4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1〕3號)的要求,結合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員會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20xx年8月30日)中提出的“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氣入課堂”的要求,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學校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學校《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之規定及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如下:

  第一條,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多功能電話手錶以及手機附屬裝置(耳機、充電器、充電寶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裝置等電子產品同手機對待。

  第二條,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班主任及任課教師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裝置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裝置交由班主任或政教處保管兩個月,或直至學期結束,並詳細登記,並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絡家長,可以借用辦公室電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校內電話亭電話或值班室電話等;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

  第四條,若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入校的,家長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絡,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後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給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後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並在放假時聯絡家長還給學生。

  第五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並扣減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待至期滿後,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級組長與政教處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六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警告處分並扣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年,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家長書寫承諾書,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年級組長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七條,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手機被暫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據《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箭等處分,家長將該生帶回家省2-3天,手機使用者與所有者一併同等處理。

  第八條,因違規帶手機入校受到處分的學生,將取消其所有評優資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一項不得評為優秀,綜合素質評價整體為C。一旦受到箭及以上處分的,學校將如實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同時通知家長到校配合實施教育懲戒。

  第九條,各班班主任加強本班學生手機管理,學校將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在檢查中,班級若出現一次性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達三人次或學期累計達六人次的,取消該班級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第十條,學生居家期間應科學合理地使用手機等電子裝置,家長監督好孩子使用手機的`時間,防止沉迷和成癮。望家長與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機使用規則,鼓勵孩子進行自我管理。對於手機使用無度且不聽父母規勸的學生,家長要積極與班主任聯絡,家校共育,助學生提升自律意識。

  本規定自2021年3月25日起執行。

  職業學校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篇5

  為了更好的教育學生、學習,並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系部在廣泛徵求意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凡因自身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同意意見,經班主任同意且彙報系部。

  二、使用規定:

  (一)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考試期間學生一律關閉手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並通知家長到校認領。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簡訊息;

  3玩手機(如看影片、聽音樂、看電子書籍、遊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下流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絡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機關處理。

  (四)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五)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暫時收繳,然後交到班主任老師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強調說明:

  1、若在上課期間、課間、就寢時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宿舍管理人員等,可暫時收繳其手機交班主任,並通知家長到校及時處理並領取手機。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資料線、手機,如家長不及時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職業學校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篇6

  為了讓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構建和諧的校園生活,我校決定對學生使用手機等電子裝置進行規範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條:在上課期間校園內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學生到校後必須按規定把手機上交給班主任統一管理,離校時由班主任統一發放。

  第二條:任何教師都有權收繳不自覺上交的手機,收繳後統一由學生處或班主任保管三個月(寒暑假也不例外)後才能返還,並做好違紀記載。

  第三條:學生處、學生會及其他管理人員要不定時、不定點的經常性對校園內所有區域進行巡查,一經發現手機、充電器、遊戲機、平板電腦、膝上型電腦(玩遊戲)等一律收繳。

  第四條:對於不服從管理的學生,進行教育批評。但手機必須上繳否則通知家長或勸退。

  第五條:學生上交或收繳的手機由學生處造冊登記、貼好標籤妥善保管好。如有人為損壞或丟失將由相關管理人員負責。

  第六條:學生手機由於本人保管不善,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學生手機的管理。

  第八條: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等)聯絡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後,臨時使用手機。

  第九條:學生在任何考試中,都不允許將手機帶入考場,一經發現,無論是否開機,均認定為作弊,並一律收繳。

  第十條:班主任必須加強對本班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加強對手機的管理力度。否則記入班級管理考核。

  職業學校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篇7

  中職學生正值集中精力、努力學習的時期,學校一直不提倡中學生追求生活的奢侈。為加強學校管理和教育,督促學生在校內文明合理使用手機,借鑑兄弟學校的做法,學校現決定:

  1、學生可攜帶手機至本校區,可在指定時間內自由使用。

  2、學生禁止在教學時間(如考試、上課、自修課、升旗儀式、)使用手機。學生在上述時間內,須將手機設為關機狀態。

  3、手機充電須在本人教室內且教室內有人的情況下進行。嚴禁在實訓室、實驗室內給手機充電,嚴禁在教室無人時給手機充電。

  4、晚上熄燈後,應將手機設為靜音狀態,嚴禁在熄燈後,使用手機在宿舍區聊天,聲喧譁,影響他人休息。

  5、若學生違上述有關規定使用手機,在場的老師、宿舍管理人員可當場收繳手機及/或充電器,並在一天內及時將手機交給學生處工作人員。學生處工作人員視情節、態度,代其保管一週或一學期不等,並開具暫時保管條,對違規者給予批評教育,並扣德育分515分。對第三次違規者,通知家長到校領手機,並經予警告處分。

  6、手機屬私人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若遺失或被盜,學校不負找尋及賠償責任。

  7、此規定從xx年4月30日執行。

  職業學校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篇8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並通知家長填寫手機保管協議,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並提醒該生如再次重犯將取消參評“三好學生”“獎學金”等資格。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班主任、或政教處,填寫手機保管協議。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4、對多次攜帶手機的學生,根據情節將進行記過、留校察看或勸其退學等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並通知家長填寫手機保管協議,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同時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同時與家長、學生簽訂手機使用協議。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處分結果記錄學生學籍檔案。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並給予箭處分。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和各類違規電器,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並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本規定所有扣分納入學生操行分考核、班主任月考核。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家長的通訊。家長需要聯絡學生的可以打電話給班主任,或學生找班主任借電話打給家長。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學生,須經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寫明情況,進校後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2、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

  6、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1、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透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訊通或班級公用電話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絡;家長可以直接透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絡。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並上報學部、團、生活處備案。凡發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週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現有違上述規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對連續兩次違上述規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職業學校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篇9

  一、學校不提倡學生攜帶手機到學校。

  二、學校對學生帶手機到學校實行登記制度。從攜帶手機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處申報並登記姓名、品牌、手機號碼、估價等基本資訊。發生手機丟失或號碼更改要及時在班主任處做資訊變更。對未申報登記的手機學校將予以沒收並通知家長來學校領回。

  三、禁止在早讀課、自習課(包括白天、晚間)上課、學校正式、晚間就寢後時間開機接打電話、收發簡訊、玩遊戲、上網。如有違,給予通報批評,同時扣除德育積分3分/次。學校將派人在以上各時段從申報表中抽號碼撥打,如接通,將及時向家長通報,並將手機交家長保管,給予通報批評,加倍扣除德育積分。

  四、學校將實行手機統一上交保管制度,並設立上交、取回時間段,具體規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下課和放學後為手機取回時間;

  (二)晚間:每天晚自習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次日早讀課後為手機取回時間。

  (三)以寢室為單位(走讀生單列),上交手機分袋保管。

  (四)在規定時間內,如遇特殊情況需開機聯絡,須向班主任或當堂科任教師申請,經同意後方可取回開機,聯絡完畢立即放回手機保管袋。

  五、各類考試期間禁止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試卷作零分處理,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扣除德育積分5分/人次,並將手機交家長保管。

  六、手機需在固定充電區域充電,不得使用劣質充電器。

  七、學校提倡文明用機,收發健康有益資訊,自覺抵制不良資訊干擾。

  八、本條例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範管理,班主任加強本細則宣傳和督查。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