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公司專案部規章制度(通用6篇)

建築公司專案部規章制度(通用6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築公司專案部規章制度(通用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築公司專案部規章制度1

  時間:20xx年xx月xx日

  地點:施工現場

  專案管理人員:

  施工隊管理人員:

  施工隊職工:

  教育內容:

  為了加強施工隊的安全生產管理,保障施工隊職工的安全和健康,對施工人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其目的和作用是讓每一個施工人員能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能自覺遵守武漢新區還建安置房專案指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一、牢固樹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思想,要有較強的自我保護意識,不能只顧幹活不顧安全。

  二、每個人入場時要與專案質安部簽定個人安全責任合同,積極參加安全活動,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章制度。

  三、必須熟悉施工要求,作業環境,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蠻幹。

  四、對沒有安全交底的生產任務,有權拒絕接受,有權抵制違章指令。

  五、發揚團結友愛的精神,互相幫助關照,制止他人的違章行為。

  六、正確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掛好安全帶,使用電動工具時要戴好絕緣手套。

  七、特殊作業人員(如電工、電焊、機操工等)要持證上崗。

  八、熟悉所使用工具的效能、操作方法,作業前和作業中注意檢查,不能帶病運轉,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經修復後再用。

  九、維護生產現場的一切防護設施,不得任意拆改,如腳手架、護欄、孔洞防護等。

  十、機電裝置發生故障,不得隨意拆動,要報告機電人員處理。

  十一、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保護好現場,並如實向調查人員彙報事故情況。

  建築公司專案部規章制度2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於本縣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築施工的特種作業人員的監督管理。

  第二條、建築施工的起重和垂直運輸機械的司機、司索工、起重吊裝(安裝)工、訊號指揮工、起重工、電工、焊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全部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用人單位應當為特種作業人員建立管理檔案,確保持證上崗。

  第三條、用人單位應聘用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從事相關特種作業,制訂特種作業操作規程,按規定配置勞動保護用品,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嚴格管理,並結合工程專案特點,建立特殊工種用工名錄,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

  第四條、特種作業人員在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從事相應的工作;施工單位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作業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第五條、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作業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絕違章指揮。

  第六條、特種作業人員作業時應隨身攜帶證件,自覺接受用人單位、安全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七條、特種作業人員作業時,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應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八條、實行特種作業操作證複審制度。複審不合格的應當重新參加考試,逾期未申請複審或考試不合格的,建議有關部門對其《特種作業操作證》予以登出。

  第九條、作業人員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或者用人單位未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的,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對用人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予以處罰。

  建築公司專案部規章制度3

  為加強本工地臨時宿舍務工人員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條件和環境,確保建築工地安全生產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向公司提供進入本工地住宿人員的花名冊,以及身份證影印件。

  二、每間宿舍要求4張標準上下鋪房,入住人數為7人。嚴禁非法同

  三、每間宿舍用電範圍為:照明、手機或電筒充電。自工人入住後損壞的公物由勞務公司承擔費用和責任。

  四、嚴禁在宿舍內臥床吸菸,生火取暖,不準使用電爐、電炒鍋、媒爐、煤氣灶、酒精爐、電飯煲燒飯做菜,不得隨意亂拉私接電線、電燈。如有發生過載用電每次罰款50元。

  五、宿舍區內的臨時用電、用水、線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進行改動和佈設,嚴禁私自亂拉電線或違章操作,如有發生每次罰款200元,確需解決用電問題需派專業電工操作。

  六、節約用水、隨手關好水閥,發現有不關水籠頭長流水浪費者,對其罰款20—50元;垃圾未倒入指定桶中,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七、嚴禁將易燃、易爆、危險品放入宿舍,如有發生每次罰款200元。

  八、禁止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賭博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嚴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後施工)

  九、不得隨意挪用工地、建築物、宿舍區的材料和電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員應注意愛護、保護公物,不得損害、遺失。私人物品必須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竊

  十、住宿人員的現金、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後果自負。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衛生由班組負責人自行安排人員打掃。被褥,衣物、洗刷用品疊放、擺放整齊不得亂堆亂放。每次檢查或抽查時,發現髒、亂、差處以20—100元罰款。

  建築公司專案部規章制度4

  1、認真做好對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安全防火意識,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2、木工間、宿舍、倉庫及易燃易爆等場所不準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不準在場內吸菸;施工現場必須嚴格遵守用電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防止電氣是火。

  3、電焊、氣割及生產用火時,必須遵守防火安全間距的規定,遠離易燃和可燃物,落實防範措施,動火前,必須按級別履行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違章使用明火。

  4、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將工作場所的創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須及時處理掉,並堆放到安全地點,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須按規定嚴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後應切斷電源閘刀。

  5、有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工作場所的防火安全,對不安全隱患必須立即採取措施整改,服從管理和監督。

  6、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對無視規章制度,不採取措施整改或違章造成後果的將視情節對當事人及專案部做出處罰,知道清退,觸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經常向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積極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嚴格各項規章制度。

  8、對油庫、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電工間及明火使用場所等重點防火部位,設立必要的消防設施,制定章約、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發生火警、火災應立即報警和組織撲救,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9、加強各種滅火器材的管理,根據各種滅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並及時換藥,做到全面有效。

  10、現場臨時設施搭建應合理佈局,對油庫、油漆庫、易燃、易爆及危險品倉庫和部位、車輛加油等都必須遠離明火,嚴謹吸菸,宿舍內禁止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禁止擅自私下裝拆電氣裝置。

  11、健全義務消防組織,負責一定的業務指導和有條件進行消防訓練,提高消防知識和實際消防工作能力。

  建築公司專案部規章制度5

  第一條、為及時瞭解和掌握我縣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加強資訊通報和工作協調,研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對策、措施,指導、促進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鄉(鎮)村建站、縣屬各施工、監理、房地產企業以及在我設立分公司的施工、監理、房地產企業確定一名主管建築施工安全的負責人擔任聯絡員,在我縣承攬業務的縣外施工、監理、房地產等企業的專案專職安全員,填寫聯絡員登記表(附件),報建寧縣城建局備案後予以公佈;聯絡員工作如有變化,應及時調整。

  第三條、建築施工安全生產聯絡員的職責和工作內容

  1、認真分析本企業(專案)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形勢,及時收集、整理、傳遞本地區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的重要資訊;

  2、及時報告本企業(專案)建築施工安全事故、事故處罰等情況;

  3、提出改進本企業(專案)或者建寧縣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建議;

  4、按時參加聯絡員會議,通報本企業(專案)安全生產形勢和安全生產重點工作進展情況;

  5、向所在單位領導彙報聯絡員會議精神,提出貫徹落實會議精神的建議。

  第四條、建寧縣城鄉規劃建設局負責組織全縣建築施工安全生產聯絡員會議。聯絡員會議分為季度會議、臨時會議兩種形式。

  季度聯絡員會議的主要內容:分析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總結階段性工作,提出工作思路、意見和建議,研究加強與改進聯絡員工作的重大事項。

  重大事故發生時,或有重要工作需要部署時,可召開臨時會議。臨時會議的議題主要是:通報重大事故情況,研究控制事故的對策、措施,部署和安排重要工作。臨時會議可由部分聯絡員或者全部聯絡員參加。

  聯絡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事先請假,並委派代表參加。

  第五條、x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應按上述方式建立建築工程安全生產聯絡員制度,並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聯絡員會議。

  建築公司專案部規章制度6

  1.目的

  為加強企業內部管理,規範外來施工人員在廠區的行為,確保外來施工人員在廠區作業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外來施工人員,包括:土建、裝置安裝、獨立承包施工等。

  3.工作程式

  3.1外來施工方管理人員需接受我廠安全培訓教育後方可進入廠區,此項培訓由安全環保科負責組織進行。

  3.1.1培訓內容包括:規章制度、環保知識、產品特性。

  3.2外來施工方的施工人員由其施工管理人員負責安全培訓。

  3.3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須先同甲方簽定安全環保管理協議。

  3.4經雙方培訓教育合格後,乙方施工人員應到甲方公司保衛部門辦理進入廠內務工的出入證。沒有經過安全教育的,不得向公司保衛部門申辦出入證。

  3.5施工人員應在規定區域內工作,不得隨意進入與工作無關的生產場地,要服從廠方工作指派人或負責人的指揮,不得擅自超出廠方規定範圍行動。

  3.6施工方廠區施工時必須單獨辦理我廠規定的各類作業票證,不得隨意動用甲方的一切裝置。

  3.7外來施工人員不得私自接水、電、汽(氣),因施工需要必須徵得我廠同意,並安裝相應的計量儀表,按規定繳費。

  3.8安全環保科有權審查進入廠區的施工隊伍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對無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不符合的或失效的,有權予以清退出廠。

  3.9安全環保科有權經常監督、檢查外來施工人員對安全要求的執行情況,對違章作業有權加以制止和處罰。

  3.10凡因違章操作造成的安全環保事故,甲方概不負責,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3.11所有外來施工方施工前,根據實際情況向安全環保科交納1000-10000元的安全風險保證金,待施工完畢退還。廠方各相關管理部門(如裝置科、土建辦、安全環保科、生產科等)對在現場檢查到的不符合要求的專案的處理可在此保證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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