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規章制度範本與員工守則
公司員工規章制度範本與員工守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員工規章制度範本與員工守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公司的八項基本原則
1.1客戶原則
客戶永遠是對的—名人員工在與客戶交往時一定要牢牢切記!客戶是名人的衣食父母,須絕對尊重,盡心服務。名人員工無論對待任何客戶,必須耐心、友善、誠懇、負責任,珍惜客戶的每一分錢。名人員工必須時刻保持危機感,齊心協力地用更好的服務全力爭取客戶。
1.2實效原則
“做實效的網站”是名人網路的公司的使命。名人的一切活動必須永遠圍繞做實效的事情這一標準進行;做實效的事情必須深入名人員工心中;做實效的事情必須成為名人員工的行為準則。
1.3敬業原則
敬業精神—敬業樂業是名人網路人的必備素質。名人網路人對人對事必須有責任感。名人網路人對每一項業務必須充滿激情,激發智慧,勤奮工作,不斷創新,決不言輸,做到更好。
1.4團隊原則
團隊精神—協作、溝通、配合、協調一致地達成團隊的共同目標,團隊的利益高於一切,是名人網路人的行為準則。名人所有員工都是名人大團隊中的一員,人格平等,分工合作,維護團隊利益,為團隊的集體榮譽共同奮鬥不惜。
1.5文明原則
名人網路人是文化人,有教養的、文明的人。名人特別強調誠實正直,尊重他人,心胸開闊,坦誠相處,互幫互助。名人倡導禮貌行為,待人接物,必具禮貌態度,用禮貌語言,採取禮貌行為。
1.6勤儉原則
勤儉節約是中華民族的美德。名人網路人應尊重人的智慧、愛惜財物、決不浪費。一點一滴的財力、物力、人力的浪費和損害公私財物都是可恥的行為。
1.7環境原則
名人網路是每一位員工共有的事業空間,任何個人偏好或行為均不得影響他人的工作狀態、創作氣氛及身心健康,不得有損公共環境。工作時間聊天睡覺,室內吸菸,桌面亂扔亂放雜物等行為一律禁止。
1. 8事業原則
名人網路人將網際網路業看作是一種事業,而不僅僅是當作一種職業。名人網路人必須努力學習、相互吸取、取長補短、積極進取、不斷提升,逐步提高自身的素質修養。
二.聘用規定
2.1按本員工手冊中的條款和條件,公司聘用員工,員工接受聘用。
2.2受聘者必須如實填寫“員工登記表”的每一項內容(女員工須將個人的婚姻狀況、生育計劃如實反映,作為公司聘用安排的參考)並貼上照片,入職時連同身份證、學歷、有關職稱等影印件(交驗原件)及履歷交行政人事部處理存檔。
2.3員工受聘期間,分別按試用期和聘用合同規定領取薪金。
2.4員工應把全部工作時間和精力完全投入並努力履行其職責。
2.5公司根據需要分配各員工的工作並保留隨時調整的權利。
三.入職規定
3.1培訓
3.1.1新員工入職時由行政人事部安排新員工入職培訓,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架構、制度、守則及一般工作程式的講解培訓;運營部負責公司運作流程的講解培訓。
3.1.2部門經理(或主管總監)負責部門的工作程式、作業操作規範及其職位描述的培訓。
3.1.3公司負責為員工提供適當的在職專業技能培訓。
3.2試用轉正
3.2.1所有新員工,試用期最多為三個月,具體由公司視其工作表現或其實際需要而定。
3.2.2試用期滿考核
3.2.2.1試用期結束時,試用期新員工按照公司規定的試用期考核辦法辦理考核手續,如果公司認為試用人員合格,則通知試用人員轉為正式員工,雙方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由入職本公司之日起計。
3.2.2.2試用期滿考核辦理程式:試用新員工提出試用期滿考核申請,經總監同意籤批後→去行政人事部領取試用期考核表並認真填寫→交行政人事部安排考核面試→總監簽署考核意見→總經理審批→行政人事部行文書面通知結果。
3.2.3如果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須在三個月內通知試用人員不被聘用及其理由。
四.工資報酬
4.1工資
4.1.1公司將按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規定支付給員工月薪。
4.1.2員工工資按月支付,發薪日為下月10日。
4.2加班
4.2.1公司有權要求員工加班工作,實際加班工時作為當月的工作業績和季度團隊獎歷分配的依據之一。
4.2.2員工加班超過晚上10∶00時,可另報銷回家單程計程車車費,但不能與其他因公市內交通費填在同一張報銷單上。
辦理程式:填寫報銷單→部門總監簽字→行政人事部經理稽核→財務部會計簽字→總經理簽字→出納處報銷。
4.2.3專業部門員工加班,由品牌部統一填寫“加班單”,並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員工加班時間超過晚上8點以後,每超過一小時,第二天上班時間可延後一小時,凌晨二點以後,可於第二天下午1∶40上班。但須於晚上加班完畢前安排好自己的所有工作,寫出說明貼於公司告示牌上,以便查詢資料和安排後序工作。
4.3雙薪
4.3.1作為獎勵,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年終可享受雙薪。
4.3.2工齡六個月以上的員工,即當年6月31日以前(包括6月31日)入職且當年12月31日在崗上班的員工,不足12個月者,則年終雙薪按實際工作期限折算。
4.3.3在本公司工齡六個月以下的員工,即當年6月31日以後入職的員工,不享受當年雙薪。
4.3.4雙薪按員工年終當月的基本薪金計算,並以公曆年度為準,只計當年。
4.4所得稅
4.4.1員工領取工資和獎金、各種補貼等其它報酬,有義務向國家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按照國家稅法規定,代稅務部門每月從個人薪金中,扣除該員工的個人所得稅款,由公司每月統一向稅務局繳納。
4.5升職、加薪或降職
3.5.1在公司業務發展需要的情況下,將從內部提升任何適合的人員至更重要的崗位。在考慮提升候選人時,主要考慮員工的敬業精神、專業能力、工作成績、團隊精神、行為操守、文化修養等。
4.5.2凡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一年的員工,根據敬業精神、工作責任心、工作能力、團隊精神、工作成績,公司考評和考核面試後,視其情況可以升職者升職,不能升職者可以增加基本工資5-10%;或者降薪、降職。
3.5.3公司將定期對各職位員工進行職位考核,凡因敬業精神、專業能力不勝任或工作態度欠佳而不適應工作需要者,公司將進行適當調整以至降職使用。
4.6團隊獎勵:
4.6.1公司內組建幾個二級團隊,公司對二級團隊按季度實行與毛收入掛鉤的獎勵辦法。具體辦法按公司當時的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4.6.2二級團隊內部員工的季度獎金分配,按照員工的敬業精神、團隊精神、工作能力、工作業績進行分配。
4.6.3員工的試用期無獎金,不參加團隊獎歷的分配,試用期滿轉正以後期間,可以參加團隊獎勵的分配。
4.6.4季度末以前離職的員工,不再參加當季度團隊獎勵的分配。
五.工作時間及法定假期
5.1工作時間
5.1.1公司現行工作時間周工作制,每週工作六天,從週一至週六。
5.1.2工作日的上班時間為:8∶30-12∶00,14∶30-18∶00。(冬季與夏季之間工時相差不超過半個小時)
5.2法定假日
5.2.1按國家的統一規定執行。當前執行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修定釋出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二條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新年1天(1月1日);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勞動節,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以上法定假日為有薪假期。
5.3其他假期
5.3.1員工有權請病假、事假,請假手續參看本員工手冊第8.1.7、8.1.8條規定。
5.3.2婚假:有薪婚假期限根據政府當時規定執行。員工請婚假必須向行政部出示其結婚證書。
5.3.3產假:產假期限根據政府當時規定執行。員工在本公司工作兩年以上可享受帶薪產假(只享受基本工資);工齡兩年以下的,產假為無薪假期。產假期及以後該員工的崗位,由公司另行安排。
5.3.4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指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除次以外均不屬直系親屬)死亡可享受有薪喪假。喪假期限根據政府當時規定執行。
5.3.5以上5.3條的各種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在內。
六.福利
6.1辦理調入徐州
6.1.1在公司連續工作二年以上,各方面表現出色,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員工,個人提出辦理調動的書面申請。
6.1.2經公司審查屬實後,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批辦理調動手續。
6.2旅遊
6.2.1旅遊: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享受公司提供一次海南旅遊機會(全程五天,包簽證、住宿及來回交通費)。①主管或部門總監助理以上,其它部門經理以上職務:在本公司連續工作一年半以上;②主管或部門總監助理以上、創作部指導助理以上,其它部門經理以上職務:在公司連續工作兩年以上;③其它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三年以上。
6.2.2符合海南旅條件的員工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安排,行政人事部與該員工部門總監和該員工溝通後,協調好工作,妥善安排好出遊時間,保證海南旅順利進行。只能出遊海南,不能以其它形式替代。
6.3帶薪假期
6.3.1凡在本公司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不分職務),從第二年起,可享受連續一週(包括公休假日在內)帶薪假期(簡稱年假)。休假安排必須遵守如下條款:
6.3.2休假時間的安排必須以服從工作需要為原則。
6.3.3休假要在自身崗位工作安排妥善的前提下,提前半個月向公司申請,並經總經理批准。
6.3.4年假一般應安排在公司春節前後放長假期間一次使用。
6.3.5當年已參加公司安排海南遊的,不得重複享受帶薪假期。
6.3.6假期不能跨年度累積,當年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日基本工資計算補發工資。
6.4醫療保險
6.4.1員工(不分職務)在試用期滿轉正後,均享受本公司提供參加徐州市基本醫療保險福利。參保辦法現按深府[1996]122號《徐州市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執行。(行政人事部備查)。如政府有調整,按調整的新辦法執行。
6.4.2員工轉正後,由公司統一為員工繳交基本醫療保險費。員工繳費月工資最高限額4500元。
6.4.3具有徐州市常住戶口的員工的綜合醫療保險費,按其月工資額的7%由公司承擔繳交,員工個人承擔繳交2%,總共9%。個人繳交部份在工資內扣除,由公司統一繳交徐州市社會醫療保險局。
6.4.4具有徐州市暫住戶口的員工住院醫療保險費由公司按其月工資額的2%繳交,個人不負擔。
6.5基本養老保險
6.5.1員工在試用期滿轉正後,均享受本公司提供參加徐州市基本養老保險福利。參保辦法現按徐府(1996)123號《徐州市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規定》執行。(《規定》在行政人事部查)。
6.5.2員工轉正後,由公司統一為員工繳交基本養老保險費。員工繳費月工資最限額4500元。
6.5.3持有徐州市常住戶口的員工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其月工資額的14%由公司承擔繳納;員工個人承擔繳交月工資額的5%,共計19%。個人繳交部分在工資內扣除,由公司統一繳交徐州市社會保險局。
6.5.4持有徐州市暫住戶口的員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按其月工資額的7%由公司承擔繳納;員工個人承擔繳交月工資額的3%,共計19%。個人繳交部分在工資內扣除,由公司統一繳交徐州市社會保險局。
6.6午餐補貼
6.6.1員工在本公司任職期間,分月按實際上班工作日期發放中餐補貼。
6.6.2每位員工在徐州上班的每個工作日午餐補貼標準為人民幣4元。
6.7晚餐補貼
6.7.1員工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加班時間超過下8時以後,每次晚餐補貼人民幣10元。
6.7.2專業部門員工晚餐補貼根據品牌部填寫的加班和行政部實際考勤都同時具備的情況單按月發放,行政、財務部門員工晚餐補貼根據主管副總經理簽字的加班單按月發放。
6.8住房補貼
6.8.1員工試用期滿轉正後,均享受住房補貼。
6.8.2住房補貼標準如下:
主管或部門總監助理以上、其他部門經理以上:人民幣200元/月
員工:人民幣100元/月
6.9辦理暫住證
6.9.1凡徐州市以外戶口的員工,由公司統一辦理暫住證.
6.9.2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半年以上,再次辦理暫住證的費用由公司承擔。在本公司連續工齡不滿半年的員工,需由公司辦理暫住證費用自理。
七.合同解除
7.1合同解除程式(公司稱甲方,員工稱乙方)
7.1.1甲方辭退乙方,須由乙方所在部門的主管總監填寫辭退審批表交總經理簽字,然後由該部門主管總監會同行政部、財務部與乙方辦理離職前的'交接手續,行政部經理根據簽名齊全的審批表,向乙方開出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乙方在通知書上簽名後方可領回本月工資。
7.1.2乙方辭職,須填寫辭職審批表,向本部主管總監提出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由本部主管總監籤意見轉交總經理審批簽字,然後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期限內,由該部門主管總監安排乙方與有關人員進行工作交接,交接清楚總監簽字後,乙方向行政部、財務部交還財物,最後行政部經理根據簽名齊全的審批表,再向乙方開出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乙方在通知書上簽名後方可領回本月工資。
7.2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7.2.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7.2.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影響工作、生產的;
7.2.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公司商業機密,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7.2.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2.5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7.3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十日以書面通知乙方。
7.3.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3.2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7.4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通知甲方。
7.5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7.5.1試用期內,但工作不滿15個工作日者不予結算工資;
7.5.2甲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犯乙方合法權益。
7.6經濟賠償、補償
7.6.1按照7.3、7.5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按照乙方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經濟補償發放給乙方: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的基本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該員工半個月的基本工資。
7.6.2乙方違反本手冊規定,擅自離職造成甲方損失的,必須賠償損失。
八.工作紀律
8.1考勤管理規範
8.1.1員工每日到公司上班必須先親自打卡報到,下班時打好卡方可離開。
8.1.2員工須自覺遵守打卡考勤規定,嚴禁委託他人打卡。
8.1.3.1.凡屬昨天下班未打卡的員工,行政人事部將用專冊登記並通知該員工處理下班未打卡的原因,由該員工送其總監簽字證明。如該員工在一個工作日內未處理昨日下班未打卡的問題,將對該員工的下班未打卡作為漏打卡處罰處理。
8.1.4加班: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須填寫“加班單”,由部門總監簽字。員工加班時間超過晚上8點以後,每超過一小時,第二天上班時間可延後一小時,凌晨二點以後,可於第二天下午1∶40上班。但須於晚上加班完畢前安排好自己的所有工作,寫出說明貼於公司告示牌上,以便查詢資料和安排後序工作。
8.1.5外出:員工因公外出,須直接向主管領導報告,並在公告欄上填寫去向表。員工上班後中途因私有急事外出,須向部門主管總監報告去向,經批准,交待手頭工作,並向行政部遞交籤批後的請假手續。方可外出,否則作曠工處理。主管總監以上職務因私事外出,須向總經理報告去向,經批准後辦理請假手續。
8.1.6.病假:員工請病假,須在當日一上班即向部門總監請假,同時通知公司行政部,事後向行政部補交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和病歷,登記考勤。員工可享受每月2天的帶薪病假(以月為準)。請病假不能提交區以上醫院證明和病歷的,按事假處理。若員工連續病假超過30天,公司將不再保留其任職崗位之工作,該員工將被視為自動辭職。
8.1.7.員工請事假,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申請單,經部門主管總監簽字同意,交待清楚手頭工作,可請事假兩天。兩天以上一十五天以內需經總經理書面批准。一十五天以上事假,公司不予批准,將被視為該員工自動辭職。員工應將經批准簽字後的請假申請單交行政經理登記考勤,方可離開。未取得上述批准而缺勤者,將被視為曠工。事假無薪。假期已滿,未按時上班的超假期按曠工處理。
8.1.9.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七天者,解除勞動合同。
8.2禮儀管理規範
8.2.1員工應著公司統一製作的工作服上班。員工上班時間佩帶公司胸牌。胸牌要佩帶在左胞上方位置。員工上班不得穿拖鞋、短褲。員工要愛護和妥善保管胸牌,丟失要賠償工本費10元/枝。佩帶胸牌由行政人事部負責檢查管理。行政人事部發現員工未佩帶胸牌第一次給予提醒警告並記錄在案,督促其立即佩帶。若不及時佩帶或第二次發現未佩帶胸牌,記錄在冊並由該員工簽字,紀錄在員工的日常考核成績中。
8.2.2員工工作服由公司統一製作,按成本價在員工工資中分二月扣出。凡在公司連續工齡滿半年以上的退給工作服一半的價款,連續工齡滿一年的再退給其工作服另一半的價款。連續工齡不滿半年解除合同者不退工作服價款。
8.2.3個人儀表端莊。男性需儀容整潔及注意個人衛生;女性要求化淡妝,服裝儀容大方得體。
8.2.4個人電話禮儀
8.2.4.1電話鈴響應立即接聽,以不超過三聲為原則。
8.2.4.2拿起話筒應先講“你好,名人網路”再報自己姓名。
8.2.4.4講電話時,聲音應溫和清晰,切勿嬉戲及高聲談笑。
8.2.4.4打電話前,應先整理談話內容,接聽電話時,應記錄來電重點及覆誦,力求事半功倍,減少電話佔用時間(注意長話短說,節約開支)。
8.2.4.5當撥錯電話時,勿馬上將電話掛掉,應向對方說聲“對不起”後,再掛掉電話重撥。
8.2.4.6通話結束時,應等對方掛完電話後,再輕輕放下聽筒。
8.2.5代接電話禮儀
8.2.5.1部門同事不在而其電話鈴響時,應立即代為接聽,並留下對方的姓名電話號碼及留言,待其本人回來時,如實轉達。
8.2.5.2凡接到非自己承辦事務的電話時,必須在辨別其性質後,婉轉告訴對方,並立即將電話轉接至承辦部門或人員,同時向承辦人說明事由後,方可放下聽筒。
8.2.5.3當有事外出或離開位子時,須先告知同事,如有來電或訪客時,代為留言或處理。
8.3環境管理規範
8.3.1員工應自覺將各自位置衛生搞好。
8.3.2員工須自備茶杯,不準使用公司一次性茶杯,節約開支。
8.3.3員工不得在辦公範圍內抽菸,需抽菸請到消防樓梯間。
8.3.4不得在牆壁及屏風圍板上張貼紙張。
8.3.5不得在公司公眾環境亂丟雜物。
8.3.6員工餐後一次性飯盒請自覺放在樓梯間垃圾回收桶內。
8.4秩序管理規範
8.4.1接待外單位人員應在公司接待室或會議室,洽談室內接待。非工作需要不得隨意讓外來人員進入工作場地。
8.4.2員工工作時間接聽私人電話應儘量簡短,小聲,以免影響業務電話的正常流通和工作環境的安靜。
8.4.3員工使用公司公用設施或服務(如長途電話、傳真、會客室、會議室、圖書資料、打字、手提電腦、投影儀、數碼像機、攝像機等),應遵守行政部門規定,使用前辦理申請手續,使用後及時清理或歸還。
8.4.4員工因公接待使用會議室、會客室、洽談室後,使用人員應立即清理室內衛生,保持室內整潔,以便接待其他客戶使用。
8.4.5養成勤儉節約的良好習慣,員工下班時應關閉自己已不使用的電腦、電源;最後離開公司的員工,應檢查電腦、電燈、空調排風扇等是否關閉,鎖好大門方可離開。
8.4.6員工需用辦公用品,統一到行政部按規定登記領用,注意愛惜節約,不得損毀和浪費。
8.5行為規範
8.5.1員工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作奉公守法的公民。
8.5.2工作時間內員工不得在辦公範圍內喧鬧、聊天。不得無故串崗。
8.5.3工作時間員工不得睡覺、吃東西。不得打牌、不得用公司的電腦打遊戲、觀看業務資料以外的其它影喋。
8.5.4員工講話要使用禮貌用語,對內、外均不得講粗話,使用汙衊性字眼。
8.5.5員工不得在公司處理私人事務,不得利用公司文具、通訊、電腦等設施和用品謀取個人便利。
8.5.6員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貪汙或收受回佣。
8.5.7員工受聘期間,不得在外兼職或炒單。
8.5.8員工不得對外口頭洩露公司內部情況、經營機密或未經許可向外單位人員提供本公司業務資料及電腦軟體。
8.5.9員工薪酬保密,員工個人不得向他人通報收入情況,公司只接受個人本身薪酬之查詢。
8.6安全管理規範
8.6.1公司全體員工都要樹立安全防範意識,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是每員工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在公司內共同創造出一個安全,祥和安定的工作環境。
8.6.2防盜、防竊
8.6.2.1外來人員的管理。來訪的客戶,行政人事部和有關業務部人員要及時作好接待工作,及時作出妥善的安排。各類維修服務的人員進入公司,行政部要安排佩帶公司統一的標識牌。員工私人的客人來訪,請在接待處或會議室接待。
8.6.2.2謝絕推銷人員和送餐人員進入公司工作場地,行政部要把好入口關,其餘員工也要及時協助制止推銷人員和送餐人員進入公司工作場地。
8.6.2.3中午午休時間,行政人事部要安排好前臺值班人員,做好防範工作,認真執行好以上同點規定。
8.6.2.4下午下班以後,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要關好公司的大門,進出使用按鍵鎖。完工離開公司時,關閉所有電腦電源和電燈及其他電器電源,鎖好大門,方可離開,以防偷盜事件發生。
8.6.2.5員工要保管好公司財物和私人的用品。手機要隨身帶,不要亂丟亂放,貴重物品要鎖好,以防丟失。
8.6.3消防管理
8.6.3.1公司按規定統一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由行政人事部按公司區域分配到各部門負責管理。行政人事部每月負責檢查一次滅火器的管理情況。公司員工都應學會滅火器的使用辦法。
8.6.3.2員工在公司辦公範圍內不能吸菸。如因接待客戶需要,在會議室吸菸,菸灰和菸頭應丟菸灰缸內,並用水熄滅。
8.7保密制度
8.7.1定義
8.7.1.1公司秘密是指一切關係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8.7.1.2所有公司職員都有義務和責任保守公司秘密。
8.7.2公司秘密的範圍
8.7.2.1公司經營、發展戰略中的秘密事項。
8.7.2.2公司就經營發展作出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義務的事項。
8.7.2.3公司對外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8.7.2.4維護公司安全和侵犯公司利益的經濟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8.7.2.5其他公司秘密(如高階領導的合同等。
8.7.3密級分類
8.7.3.1絕密:本公司生存、經營、人事有重大利益關係的情況,主要包括:
8.7.3.1.1公司股份構成、策劃方案、成本、利潤率、投資情況及其載體、來源及價格。
8.7.3.1.2總體發展戰略、營銷策略、商務談判內容及材料,正式合同和協議書。
8.7.3.1.3公司其他重大決策。
8.7.3.2機密:與本公司生存、經營、人事有重要利益關係的事項。主要包括:
8.7.3.2.1尚未確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調整及安排情況。
8.7.3.2.2公司與外部高層人士、同業人員來往情況及其載體。
8.7.3.2.3公司薪金制度,財務專用印籤、密碼、月、季年度銷售利潤情況及其載體,微機開啟密碼、軟盤內容及存放位置。
8.7.3.2.4公司重要領導住所、及電話號碼。
8.7.3.2.5獲得競爭對方情況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應對策。
8.7.3.3秘密:與本公司生存、經營、人事有較大利益關係的情況。
8.7.3.3.1客戶層次調查情況,市場潛力調查預測情況及其載體。
8.7.3.1.2廣告企劃方案,營銷企劃方案。
8.7.3.1.3廣告年度、季度提資情況、廣告內涵、刊、布形式及地域。
8.7.4各密級內容知曉範圍
8.7.4.1絕密級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與絕密內容有直接關係的工作人員。
8.7.4.2機密級公司主管(經理)以上幹部,與機密內容有直接關係的工作人員。
8.7.4.3秘密級公司部門負責人以上幹部,與秘密內容直接關係的工作人員。
8.7.5保密措施
8.7.5.1保密工作在董事會直接領導下,由董事長(辦)實施,制定相應制度、規定、
對保密以下進行檢查、督導、具體核實。
8.7.5.2公司員工必須有保密意識,做到不該看的不看,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說的不說。
8.7.5.3嚴禁在公司電話、傳真機上交談,傳遞保密事項。
8.7.5.4保密事項之載體要由專人保管,不得讓無關人員查閱,不得交由他人代管。
8.7.5.5涉及保密內容材料的發放,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簽字,且限在保密員之間進行,並將發放情況詳細登記。
8.7.5.6借閱保密事項載體必須經借閱方,提供領導簽字批准,保密員登記,借閱人員不得摘抄、影印,向無關人員透露,確需摘抄、影印時,要經提供方領導簽字。
8.7.5.7保密事項內容,不得在辦公室內懸掛張貼。
8.7.6獎罰
8.7.6.1公司所有員工有權對違反保密制度的行為予以抵制、舉報。
8.7.6.2公司所有員工不得對上述抵制、舉報行為進行打擊、報復、刁難。
8.7.6.3公司對上述抵制舉報行為將視情況予以表彰,獎勵,獎勵為物質獎勵、精神獎勵、申請有關部門處理。
九.財務管理
9.1借支規定
9.1.1因工作需要借支須填寫借支單,經主管總監簽字,總經理籤批後方可借支。
9.1.2公司不批准私人借支。
9.1.3借支時間一般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應事先說明。
9.2報銷規定
9.2.1一般報銷規定:
9.2.1.1各類報銷單均須在取得正式發票的前提下,由經手人填寫清楚用途,並有經手人和部門總監的簽名,送至財務部稽核簽名後,方能送至總經理室籤批。有正式發票、經手人、管總監、財務部、總經理簽名並寫清用途的報銷單方可報銷。
9.2.1.2報銷時間不得超過賬目發生後的八天,特殊情況須作說明。
9.2.1.3總經理籤批報銷單時間為每週三、五下午5:00-6:00,財務報銷時間為每天下午4:00-6:00
9.2.2購買裝置、物品的報銷:
9.2.2.1技術部設計資料圖書、光碟的購買計劃按公司的月控制額執行,其他裝置物品的購買要事先申報公司購置計劃。
9.2.2.2各部門需購買裝置物品,經辦人須事先填寫購買申請單,經主管總監簽名,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借支購買。報賬時須提供申請單作為依據,按9.2.1程式辦理報賬。
9.2.3交通費報銷:
外出工作車費報銷以專線公車票價為標準,因特殊情況需乘坐計程車的,事先應填寫《乘坐計程車申請表》,經主管總監和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9.2.4應酬報銷:
9.2.4.1因業務需要請客應酬,各部門或個人須事先填寫應酬費申請單,並請示總經理批准,作為報銷單據。
9.2.4.2請客應酬的基本開支標準和參加陪客人員的控制:外地客戶來深需請客應酬的,由總經理帶隊三人以上,有公司由總經理或總監總共不超過5人作陪,人均開銷標準控制在100元以內。總經理職務以下人員帶隊三人以上的客人由本公司總監帶2人參加作陪,人均開銷控制在80元以內。外地客人三人以下由總監按排2人作陪,人均開銷在控制在80元以內。
9.2.4.3本地客戶來公司一般安排工作餐,工作費用人均控制在10元。品牌部負責安排好,填寫報銷單,總監簽字,總經理批准報銷。
9.3媒介購買支款規定
9.3.1媒介部根據品牌部AE下達的媒介購買任務單,由AE提供的公司與客戶簽定的合同或確認書影印件,經財務確認已收到客戶廣告發布款後,填寫媒介購買確認書,經AE、媒介執行、客戶總監簽字,媒介員填寫好支票領用單,將以上資料一併報送總經理簽字批准。
9.3.2財務部根據總經理籤批的支票領用單及其附件,稽核其價格無誤,審批程式符合規定時,方可開出支票。
9.3.3媒介部持支票購買媒體後,要取得媒體的正式發票,於當日內送交財務部查收。
9.4出差規定
9.4.1本規定適合員工因公遠端出差使用。遠端出差指超出深圳市範圍以外,且當日不能返回。
9.4.2出差人員的交通費標準:員工因公遠端出差,原則上交通工具為長途汽車及火車硬臥、輪船二等倉位以下。如因工作需要乘坐飛機的,須事先向主管總監申請,並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
9.4.3出差人員的住宿標準:
9.4.3.1國外出差住宿標準另行規定。
9.4.3.2在一般情況下,選擇三星級及三星以下賓館。
9.4.3.3同性別二人以上一起出差,應合住房間,住宿費標準為上述一人費用增加30%。
9.4.3.4住宿費憑發票報銷,超出本職位標準部分自理。
9.4.3.5表中直轄市是指北京、上海、天津、重慶,經濟特區是指深圳、珠海。
9.4.3.6省會是指各省自治區首府城市,沿海城市是指大連、鹹臨、秦皇島、煙臺、連雲港、青島、溫州、泉州、北海、湛江。
9.4.4出差人員的餐費標準:
9.4.4.1出差到各地,在公司或接待方提供午餐和晚餐的情況下,應主動扣除餐貼。
9.4.4.2在外地一固定地方連續出差超過15天以上者,不分職務每天餐費補貼30元。
9.4.4.3餐費補貼由本人填寫支付證明單,按財務規定程式批准後報銷。
十.獎罰規定
10.1員工工作效率、工作態度、工作質量等表現突出,可獲榮譽和物質獎勵。
10.1.1對公司管理及業務運作有合理化建議,並經實施有顯著成功。
10.1.2工作投入,在本職崗位上有出色表現。
10.1.3愛護公司,為公司開源節流作出顯著貢獻。
10.1.4工作細緻,發現自身崗位以外的差錯,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10.2員工工作表現和行為不能達到公司要求,將受到處分和罰款。
10.2.1違反本員工手冊的管理規定,被處以黃牌警告者。(三次蘭牌警告,記黃牌警告一次,黃牌警告一次者給予口頭嚴重警告處分,累積兩次者取消本年度的升職機會,三次以上者給予辭退。)
10.2.2違反操作規程,責任心差造成不良後果。
10.2.3不聽從主管領導的工作安排。
10.2.4業務學習不認真,本職工作不努力。
十一.解釋權
本手冊自20xx年5月1日起執行。
本手冊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