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學生會考核制度(精選19篇)

學校學生會考核制度(精選19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學生會考核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學生會考核制度 篇1

  第一節:學生會主席團例會制度

  1、學生會主席團例會,每單週舉行一次,由團委負責人及學生會常務委員,在學生會辦公室召開,由主席主持。

  2、學生會會議每兩週舉行一次。

  3、學生會各部門例會,每兩週舉行一次,在學生會辦公室召開,由部長主持,秘書處記錄。

  4、會議討論本週的日常工作,並決定下週的工資計劃和安排

  5、與本部成員彙報本階段工作情況。

  6、不能到會者應向主席和部長請假,並在下次例會向主席或部長說明原因。

  7、無故缺席、遲到、早退者實行扣分制度,具體扣分情況參照《學生會內部考核條例》。

  8、例會成員無故曠會三次以上,主席或部長記錄,經查明後,上報學院團委後予以撤職。

  9、會場內程式井然,保持安靜,與會人員衣著整齊,儀表端正,集中精神並作好記錄。

  10、例會出席情況將作為學期末評獎的重要依據。

  第二節:學生會部長例會制度

  1、學生會部長例會(會)每兩週召開一次,如遇大型活動或特殊情況,也可由學生會主席臨時組織召開部長例會。

  2、學生會部長例會(會)參加人員為學生會主席、秘書長和各部部長(因工作需要,也可允許部分學生會幹事參加)。會議由學生會主席負責主持。秘書處秘書長做記錄。

  3、會議主要聽取各部部長彙報兩週的各項工作情況,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及不足。

  4、學生會主席安排後兩週的各項工作,強調工作重點及特別要注意的問題。

  5、秘書處秘書長彙報對各部進行考核的情況,並檢查各部部長對本部成員的考核紀錄和工作筆記。

  6、學生會主席總結工作,提出要求。

  7、按部長考核條例對各部部長出席例會情況進行嚴格考核,並將各部部長的例會出席情況作為學期末評獎的重要依據。

  8、開會時要求會場內秩序井然,保持安靜,與會人員衣著整齊,儀表端正,集中精神並作好會議記錄。

  第三節:學生會各部例會制度

  1、學生會各部例會,每兩週舉行一次,在學生會辦公室召開,由各部部長主持,本部成員做好記錄。

  2、會議主要討論近期的日常工作,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及不足,並制定今後的工作計劃和工作安排。

  3、部長認真聽取與會成員彙報近期的工作情況,提出希望和要求及今後努力的方向。

  4、學生會各部要不定期召開分管工作負責人會議,向各系部長傳達院學生會的工作精神、佈置工作。

  5、部長對本部成員參加例會情況依據《學生會各部內部考核條例》進行嚴格考勤,按要求扣分。並將本部成員出席例會的情況作為學期末評獎的重要依據。不能到會者應向部長請假,並在下次例會向部長闡明原因。

  6、例會成員無故曠會三次以上,部長記錄,經查明後,報學生會主席後予以處分。

  7、會場內秩序井然,保持安靜,與會人員衣著整齊,儀表端正,集中精神並作好會議記錄。

  8、無故不按時召開本部例會者,每缺一次扣2分。

  9、本部召開例會出席情況將作為學期末評獎的重要依據。

  學校學生會考核制度 篇2

  例會作為主席團與各部門之間,各個部門相互之間的一個交流平臺,在統籌、聯絡、溝通等方面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例會制度是學生會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做好學生會各項工作、順利實現“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宗旨的重要保證。為了加強學生會各部之間的聯絡,促進各項工作和活動的順利開展,完善這一機制,促進其職能的發揮,推動學生會的系統化、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

  學生會例會包括會會議、全委會會議,部長聯席會會議和各部例會四種:

  1、會會議

  會會議由主席團主席主持召開,參加人員為主席團各成員。主席團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具體時間、地點根據情況確定,會議內容如下:

  A、傳達學校的各項精神和佈置的工作任務,學習相關檔案;

  B、對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佈置下一段的工作任務,聽取工作彙報;

  C、安排各項工作和活動,並就當前的主要工作和活動進行討論;

  D、對學生會人事調整、人員變動進行商議.會議可長可短,講究務實,不走形式E.發言者要圍繞會議議題發言或討論,發言要表達明確、思路清晰。會議上語言文明,衣著得體,整潔。

  2、全委會會議

  全委會會議由主席團主席和秘書長主持召開,參加人員為學生會全體委員。全委會會議原則上每兩週召開一次,具體時間、地點根據情況確定,會議內容如下:

  A、傳達學校的各項精神和佈置的工作任務,學習相關檔案;

  B、對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佈置下一段的工作任務,聽取工作彙報;

  C、安排各項工作和活動,並就當前的主要工作和活動進行討論;

  D、對學生會人事調整、人員變動進行商議.會議可長可短,講究務實,不走形式E.發言者要圍繞會議議題發言或討論,發言要表達明確、思路清晰。會議上語言文明,衣著得體,整潔。

  3、部長聯席會議

  A、部長例會定於每週星期一晚上7:30在主席團會議室召開,若有特殊情況需做出調整的,由主席團另行決定再通知各部門部長。

  B、部長例會由主席主持召開,參加人員為學生會各部部長,不定期邀請團委老師出席

  進行工作指導。主席根據各部門預先提交的議程聽取各部門部長彙報,並做出相應的建議及決策。主席因故未能到會,須指定副主席主持會議。

  C、例會遵循嚴肅,自由,高效的原則.要求各與會者對會議持嚴肅認真的態度;會上積極參與,言論自由,各抒己見;嚴格保證會議時間,以達到最佳效果.

  D、與會人員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者早退。因故不能到會者應事先按照《學生會請假制度》請假,於會議前12小時交請假條到主席團。

  E、各部門部長必須在前一週將其需要在例會上討論的問題提交到主席團,主席團審批後於週六將會議的最終議程公佈於校學生會宣傳欄;未提交的議程事宜,例會中不進行討論。

  F、每次例會由辦公室一名副秘書長做會議記錄。無故未到會或遲到十五分鐘以上的應到會人員,記錄人員應詳細記錄其未到或遲到原因。

  4、各部例會

  A、部門會議由學生會各部門部長主持,參加人員為各個部門的幹部、幹事。具體時間、地點、內容由辦公室確定。若有臨時變動須提前通知辦公室主管副秘書長,由其調整。

  B、例會前,例會負責人負責安排好會場的各項準備工作。出席例會者,應準時出席例會,不得提前離會。學生會各部開例會時,部長、副部長、部員須本人簽到。簽到由辦公室做會議記錄的部員監督。早退。請假、遲到、早退情況由部門負責人統計。

  C、各部門部員如不能參加例會者,應事先按照《學生會請假制度》請假,如無特殊情況,在事後請假者,視同無效,以曠會處理。

  D、各部開例會時,主管該部門的副主席應參與例會,以便了解其主管部門的動態。同時,參與部門決策,在經驗上給予各部門成員幫助,在辦事流程上給予知道,在規章制度上給予解釋等。

  E、學生會每部開例會時,由辦公室會安排一名部員參與該會議,負責記錄會議內容。辦公室應及時對各部門例會情況彙總,從整體上把握學生會的動態並做好相應的存檔、總結工作。

  F、各部門開完會後須打掃、整理會議室,保持學生會會議室的整潔,維護學生會形象。對於學生會碰到的問題,在例會上群策群力,採取民主集中制原則來共同商量解決,對於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應指定專人在會後作專門研究,在下次例會再提出討論。

  G、開會期間要求出席者遵守會議紀律,禁止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附:例會時間見<<學生會各部例會安排表>>

  下列條款均適用於以上各例會

  ⑴無故缺席一次者,予以警告,主席團將作通報批評;⑵無故缺席兩次者,取消其學生幹部評優資格;

  ⑶無故缺席兩次以上者,由主席團通報全會,經核實勸其離職;⑷無故遲到五分鐘以上者,作無故缺席一次處理;

  本制度由XX大學學生會制定,解釋權及修改權歸學生會。

  學校學生會考核制度 篇3

  一、每週舉行一次副部以上全體人員工作例會,時間定於每週二16時40分,地點為學生會辦公室,會議由主席主持;

  二、各系主席團會議每月一次,時間定於每月最後一個週三18時,地點為學生會辦公室,會議由主席主持;

  三、各部門工作例會每週一次,具體時間和地點由部門負責人自行安排,並報辦公室備案,會議由部門負責人主持;

  四、會議的內容要求:

  1、傳達學院有關部門的指示、檔案精神、有關工作資訊。

  2、總結前一段工作,部署安排下段工作,對有關事宜進行討論。

  3、進行必要的政治理論學習,工作經驗交流。

  4、調查、瞭解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有關資訊。

  五、會議的組織要求:

  1、會議可長可短,講究務實,不走形式。

  2、會議有明確的議題,會前由主席團確定議題。

  3、發言者要圍繞會議議題發言或討論,發言要表達明確、思路清晰。

  4、辦公室在會前組織簽到,部門例會自行組織簽到,做好會議記錄。

  六、會議的紀律要求:

  1、不準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有事向主席團請假。

  2、要保持良好的會議秩序。

  3、嚴禁會上抽菸、吃零食、會前喝酒等不文明行為。

  4、會議上語言文明。

  5、會議時間內,手機調為無聲或震動。

  學校學生會考核制度 篇4

  學生會根據學生工作的需要,每兩週召開一次例會。目的在於發現並討論工作中的問題,協調工作,對工作中存在的思想問題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彙報工作,反映情況,統一思想。

  (1)例會由主席主持,分團委主要負責人,學生會副部長以上成員及班長列席參加,秘書處負責考勤和會議記錄。

  (2)會議必須依照預定的時間準時召開,每次會議不得缺席、遲到,如有特殊情況,必須事先給主席團成員請假。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一次扣0.5分。注意會議紀律,提前關掉通訊工具。

  (3)每次會議到會人員必須帶好會議記錄本和階段工作情況彙報材料。

  (4)例會程序:

  1.秘書處進行考勤點名。

  2.各部門及班長彙報階段工作總結及工作計劃,由學生會主席作總結

  處理相關問題及安排下兩週的工作。

  3.交流工作經驗,交換工作心得。

  4.最後由主席總體上總結和安排,分團委副書記提出相應意見和要求。

  5、活動的組織程式制度

  (1)各部的日常工作,常規活動由本部自行安排,組織。

  (2)各部門若開展非常規性的活動,在活動前應在最近的一次例會之前的一段時間內製定出活動計劃(包括所需人、財、物和場地等的安排情況)報主席團批准。批准後,在例會上宣佈,統一安排部署,方可開展該項活動。活動開展後應做出活動總結,並將計劃和總結交秘書處存檔。

  (3)對於一些規模較大的活動,需學生會部分部門相配合或幾個部門聯合開展的活動,可根據活動的大小組成一個由主席或承擔主要活動的中心部門主管負責的專項活動委員會來具體組織該活動,以便該活動指揮統一,責任明確,必要時應在活動前召開專項工作會議進行具體部署。

  (4)學生會在組織整體性的大型活動時,一般由主席團組織,並以該項活動為中心,集中院學生會人、財、物給予支援,並在活動前進行思想動員,召開專項工作會議進行具體周密部署,並積極向上級請示有關事項,聘請有關領導、老師作為活動指導或顧問,以保證此項活動的順利開展,取得圓滿成功。

  (5)活動進行中有任何改變須向主席團彙報。

  (6)專項工作會議根據情況可在正常例會時召開,也可單獨召開。

  (7)各部門在每學期開學時制定本學期的工作計劃,並及時交秘書處核實,以便學生會制定整體的年度工作計劃。

  (8)期末本學期工作結束後,各部門及部長級以上幹部要進行本部門或個人的工作總結,一些大型活動結束後主要負責人也要進行工作總結,並交送秘書處核查後上交存檔,同時由主席團對各部門的工作進行評定

  學校學生會考核制度 篇5

  為了加強學生會發票管理和開支核算準確,做到賬目公開、統一、準確、透明,為了做到真正用好每一分錢,和實現節約宗旨,現制定學生會報銷制度。

  一、報銷時間:每個月最後一週(具體時間由生活部通知)

  二、報銷形式:憑發票報銷(特殊情況除外),每月報銷一次

  三、報銷內容:所用開支用於分團委工作,學生會工作等日常工作正常開支所需花費。

  四、報銷標準(條件):用於公事、且每張發票上應明確註明經手人、證明人及詳細用途。凡註明不清楚或破損的不予報銷

  五、具體內容:

  1、分團委學生會發票報銷由各部部長統一收取,將近期發票交由生活部。經生活部檢查,核對發票準確無誤,符合報銷標準,方可報銷。

  2、各部開展活動前,應做出活動預算,並交由主管老師和主席審閱。並提供備份交給生活部存檔。預算應儘量做到節約節省,提高物品的使用率,真正做到用好每一分錢,辦好每件事。

  3、每月開支由生活部製成表格,一式三份,分別交於主管老師,留檔及內容公開。

  4、對活動所購買物品,一次性未消耗完或可長期使用的物品,應經分團委出示“歸檔證明”,方可予以報銷。

  5、交票人有解釋義務,生活部有詢問責任。也就是所交票據由生活部稽核。對其中不明白的地方,有權詢問交票人,並要求其做出解釋。不解釋或解釋不清楚者,不予報銷。

  學校學生會考核制度 篇6

  第一條 學生會例會定於每週日(週一)晚19:30,在學生會辦召開。若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第二條 原則上學生會例會參加的人員範圍是學生會副部長以上成員,特殊情況除外,部門會議由部長組織召開每週至少一次。

  第三條 參加會議人員應做好會議記錄,以便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作好工作安排(期末上交存檔及作為考評依據)。

  第四條 聽取各部門的工作彙報。彙報的內容主要包括:

  (1)部門上週的工作總結和後期的工作設想和工作安排;

  (2)廣大學生的思想動態、建設及要求;

  第五條 討論各部對學生會的整體工作提出的建議和意見,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並妥善解決。

  第六條 與會者不得無故缺勤、遲到、早退,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會者,需在會議前至少半天向辦公室請假,遲到15分鐘記曠會一次。(請假必須由本人提交書面請假,經主席批准後方可離開,否則無效)

  第七條 無故不參加會議2次以上(含2次)者,必須提交書面材料做出解釋說明,並取消年終評優評先的依據,並記入學生會幹部資格。

  第八條 出勤情況將作為年終評優評先的依據,並記入學生會幹部檔案表。

  第九條 在會議期間應將所有通訊裝置設定為無聲狀態,並保持會場秩序,不得隨意交頭接耳。

  第十條 會議成員參加會議時,一律不得穿拖鞋,須佩帶胸卡。

  學校學生會考核制度 篇7

  為加強我係團總支學生會自身建設,完善各項管理機制,更有效的開展各項工作、更好地服務同學、活躍校園,同時為了進一步增強學生會幹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識,充分發揮我學生會幹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我學生會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促使學生會工作朝著制度化、規範化、系統化的方向發展,特制定xxxxxxxx學院xxxxxx系團總支學生會考核制度。

  一、總則:

  1、學生會幹部要愛國、愛黨、愛校,堅持正義,反對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風;

  2、學生會幹部要積極參加黨課學習,自覺向黨組織靠攏,以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則,起表率作用;

  3、學生會幹部帶頭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以及學生會工作原則和組織紀律;

  4、學生會幹部要積極貫徹執行學生會的章程和決議,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學生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5、學生會幹部在工作中要顧全大局,不計較個人得失,加強團結,積極配合其他部門開展工作,反對一切形式的小團體主義;

  6、學生會幹部在工作中要勇於開拓,奮力進取,勇於創新,任勞任怨;

  7、學生會幹部的工作作風要正派,謙虛謹慎,平易近人,虛心聽取別人的意見,知道錯誤要及時改正,實事求是;

  8、學生會幹部要克服官僚作風,深入調查研究。勇於承擔責任,關心下級幹部、同學的思想、學習、生活和工作;

  9、學生會幹部的學習態度要端正,目的明確,勤奮刻苦,很好的處理學習與工作的關係;

  10、學生會幹部在工作期間嚴禁吸菸喝酒、說髒話,不穿拖鞋、短褲,不袒胸露背,在公共場合要自覺維護學生會的形象。

  二、考核目的:

  對學生會幹部在學生會期間為我係部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現,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鑑定。

  三、考核內容:

  從基本素質和能力水平兩方面進行考核

  四、基本素質:

  1、政治素質

  要求學生會幹部政治上要堅定,即堅定共產主義信念,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努力在工作實踐中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並應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正確分析和解決問題。

  2、工作素質

  要求學生會幹部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具有全域性觀念,勤于思考,勤於實踐,勇於創新,積極主動地在同學中開展工作。

  3、作風素質

  要求學生會幹部具有過硬的作風素質,即實事求是,敢想敢幹,堅持原則,朝氣蓬勃,堅持民主集中制,能經常性地深入基層進行調查研究。

  4、品德素質

  要求學生會幹部具有較好的品德素質,為人誠實,即任勞任怨、助人為樂、團結同學、誠實謙虛,勇於開展自我批評、嚴於律己,以身作則,敢於同不良現象作鬥爭。

  五、能力水平:

  1、決策能力

  要求學生會幹部在組織每一項活動時,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斷決策。這是學生會幹部領導素質的主要標誌。

  2、組織領導能力

  要求學生會幹部能搞好團結,善於協作,帶領幹事高效率地完成各項任務。

  3、宣傳鼓動能力

  要求學生會幹部在主動學習理論的同時善於用語言表達思想,把握好說話的機會和分寸,同時還應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使自己的工作意圖得到明確的理解,從而提高工作效率。

  4、公關能力

  要求學生會幹部善於同幹事交往。

  5、調研能力

  要求學生會幹部能夠深入到同學群體中去,掌握幹事中存在的問題和實際要求,透過分析研究,總結內在規律性,改進我係團總支的工作。

  六、考核方法:

  1、建立《湖南長沙南方職業學院學經濟管理系團總支學生會幹部檔案》;

  2、每月考核一次,並以綜合測評加分的形式給予鑑定;

  3、學生會所有成員幹部公平、公正、公開考核,每月進行一次評分;

  七、考核工作的注意事項:

  1、考核工作是一項原則性極強制度,學生會有關部門應充分重視;

  2、學生會辦公室須建立考核表;

  3、考核情況可以不對本人公開,未經主席團批准,任何人不得洩露情況,凡違反者,受到會內通告批評並在考核相關條文予以記錄;

  4、每學期進行一次自我總結,民主評議及組織評定;

  5、學生會主席團負責整體把握考核各部長,各部部長負責副部長、部員,實行層層負責。

  本條例解釋權、修改權及未盡事宜決定權歸長沙南方職業學院經濟管理系團總支學生會所有。

  八、考評形式:

  學生會幹部考評實行積分制。滿分為100分,其中10分為附加分,90分以上(含90分)為優秀,75分以上(含75分)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對不合格者實行幹部資格末位淘汰制。

  九、考評細則:

  1、例會考勤(20分)

  長沙南方職業學院經濟管理系團總支學生扣分專案依據《經濟管理系團總支學生會例會制度第六條》,滿分20分要求規定:

  ①與會人員在規定的會議時間遲到者(5分鐘內)每人每次扣1分;

  ②例會無故曠會者(遲到5分鐘以上作曠到處理)每人每次扣2分;與會人員無故早退者每人每次扣1分;

  ③如有病假、事假(本細則事假指非學生會事務)每個部門成員一學期請假次數不能超過4次,請假時必須出示正規請假條並得到上級批准交於辦公室,否則視為無效;

  ⑤團學幹部請假理由不屬實或者叫人代為請假者,請假無效視其曠會,每人每次扣2;

  ⑥與會人員穿戴不得體者每人每次扣1分;

  ⑦與會人員不佩戴工作牌、會議記錄本和筆者每人每次扣1分;

  期末個人總分低於10分者無條件辭退;期末部門總分低於10分者取消評優資格。

  2、活動考勤(10分)

  ①各部門組織活動,本部門成員必須到場,一次不到者扣2分;

  ②其它部門組織活動,相關負責人及主席團調派到場人員必須到場,一次不到扣2分;

  ③學生會級組織的大型活動,所有幹部必須提前到場,服從安排,一次不到者扣1分,並給予批評。

  注:

  每週例會按時考勤,有三次無故未到者,自動離職。

  每週例會按時考勤,有三次請假未到者,自動離職。

  每次活動按時考勤,有三次無故未到者,自動離職。

  每次工作安排按時考勤,有三次無故未到者,自動離職。

  3、學習成績(20分)

  每學期上繳本學期成績單影印件。

  ①學生會幹部凡在期末綜合評定中在班級排名為前十名者計5分,評為中十名者計3分。獲院榮譽者加3分、系部級加2分、班級加1分,獲得市級以上榮譽酌情加3-5分;

  ②各科學習成績每學期進行一次統計記載,對獲獎學金的學生會幹部提出表揚並加3分(一等),2分(二等)或1分(三等);

  ③學生會成員不得在考試中作弊,作弊者勸退學生會;不得無故曠課,缺課。

  要求:

  主席團、各部部長要求成績優良,本學年兩科不及格者自動離職。

  各部幹事要求成績優良,任職期間有不及格者,自動離職。

  要求:

  主席團、各部部長要求成績優良,本學年兩科不及格者自動離職。

  各部幹事要求成績優良,任職期間有不及格者,自動離職。

  4、幹部紀律(10分)

  ①遵守校紀校規,注意個人修養,衣著得體,口語得體(講普通話),行為舉止得體,計1分、

  ②團結同學,樹立學生幹部良好形象者計1分,在學生會工作、活動過程中與他人發生爭執,有損學生會形象者,一次扣2分;

  ③工作激情高、熱情認真、態度謙和者計1分。

  ④堅持在部門及全校大型活動著統一服裝者計1分,發現一次不著統一者扣1分;

  ⑤遵守學生會幹部的條款,違反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5、工作評分(30分)

  ①凡學生會主席團下達工作中有不按照規定時間完成、延誤工作進展者,每人次扣2分。同時,凡重大精神、內容(較有影響的全校活動或傳統活動)必須向主席團彙報,且彙報時間與活動開始時間要有一定差距,否則扣1分;

  ②凡學生會主席團要求各部門上交的各類書面材料,遲交一天者扣1分,遲交兩天者扣2分,遲交三天者扣3分,超過三天者扣5分;

  ③不認真組織所屬部門工作,包括明顯地超越許可權或丟掉權利的酌情扣1-3分;

  ④不履行正當的程式,有強烈的本部門、保護主義色彩者扣1分;

  ⑤工作時言語、方法、態度不適當者酌情扣1-2分;

  ⑥對學生會工作提出合理意見或可行性建議者酌情計1-3分;

  ⑦對學生會有突出貢獻者,酌情加分;

  ⑧未按時完成本職工作者,每次扣1分,無故不參加者扣2分;

  ⑨故意欺騙主席團、各活動負責人者,每人次扣1分;

  ⑩非工作範圍內的活動,為系部爭光的加2分。

  注:內部點名批評扣2分嚴重警告扣3分

  6、附加定期考核(10分)

  ①內部考核(5分):學生會辦公室對內部成員進行考核,對學生會所有成員進行目標管理。學期初對每一位成員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評估,工作成績顯著者繼續任用,反之,提出調轉方案,直至除名;

  ②自我考核(5分):學生會成員嚴格要求自己,定期自我考核,及時發現工作中的不足,進行批評和自我批評。

  注:主席團成員違反相關規定後,對於處罰必須無條件執行

  本檔案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學校學生會考核制度 篇8

  為規範學生會各部門的工作,進一步加強各部門的協調,激發各部門的工作積極性,形成音樂學部學生會強大的凝聚力,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一、 例會方面 [30’]

  A、部門例會 (各部門自行安排)

  (1) 例會全勤,並無遲到早退現象。若遲到扣1分/人;早退扣1分/人;無故缺席扣2分/人;例會無故未召開扣10分。請假者須於例會召開前向值班人員遞書面假條,附部長簽名。

  (2) 例會須按規定時間、地點召開,自行更改時間、地點,若未做好通知(辦公室及本部門人員)工作,導致資訊不通扣2分;若影響其他部門例會召開時間扣1分。

  (3) 例會期間,若大聲喧譁,吵鬧;談論與本次會議無關內容;吃東西(除特別聚餐)分別扣2分。

  (4) 例會期間,應保持辦公室衛生,愛護其財產。例會結束,若桌椅未擺放整齊,門、窗、燈未關,衛生較差扣2分。

  (5) 例會質量的總體評價,一般加0分,較好加1分,很好加2分。

  B、部長例會

  (1) 例會全勤,並無遲到早退現象。若遲到扣2分;早退扣2分;無故讓副部代替參加扣1分;無故缺席扣3分。請假者須於例會召開前向辦公室主任遞書面假條,附學生會主席簽名。

  (2) 常委例會中若涉及某部門常委不知道情況,則扣該部門2分。

  (3) 例會期間,部長對學院工作及其其他部門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見或建議,予以採納視情況加1―3分。

  C、全體學生會成員例會

  例會應全勤,並無遲到早退現象。若遲到扣3分;早退扣3分;無故缺席扣5分。

  二、 材料報送 [20’]

  (1) 各部門須在每月26日之前將本月工作總結及下月計劃交於辦公室,拖欠一天扣2分,拖欠三天則取消評優資格。

  (2) 各部門須在每週星期二例會後將本週工作總結及下週計劃登於“音樂學部學生會各部門工作週報表”,逾期將扣2分。

  (3) 其他材料各部門須在規定時間內上交,拖欠扣2分

  三、 值班方面 [10’]

  (1) 各部長應按規定時間值班。若遲到扣1分;早退扣1分;無故未到扣2分。請假者須於值班時間前

  (2) 值班實行簽到制度。值班人員須在“團總支學生分會值班簽到簿”上記載值班時間及姓名。嚴禁代簽或事後補籤,一經發現相關者扣3分,已值班但未簽到記入“無故未到”扣2分。

  四、辦公室財務管理 [10’]

  (1) 例會之外因緊急事情等特殊情況佔用辦公室,須向辦公室主任或當日值班人員申請,若未做好通知工作,則扣兩分。

  (2) 各部門或個人借用辦公室財產,須向辦公室主任申請,登記“辦公室財產出入表”。若造成辦公室財產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且扣5分。

  (3) 例會之外因緊急事情等特殊情況佔用辦公室,須向辦公室主任或當日值班人員申請。

  五、活動方面 [30’]

  (1) 各部門開展活動應嚴格按照“活動開展程式”,草率舉行活動扣1—3分。

  (2) 活動評比細則:

  1)活動參與者範圍及活動規模

  2)活動宣傳方式及宣傳力度

  3)活動的組織質量及影響

  4)與其他部門協作

  (3) 活動評比分為:班級評比(由班長、團支書代表)〈4〉常委評比〈3〉;部長評比〈3〉以加權平均進行彙總分數。

  (4) 部門活動若受到校方學生會及活動協作單位的表揚,視情況可加2—8分。

  六、對辦公室成員及工作監督

  各部門部長及成員可參照“辦公室內部制度”,“辦公室值班制度”等,對辦公室成員及工作進行監督,若其成員有失職行為,可向辦公室主任反應,若辦公室主任有失職行為,可向學生會主席反應,情況屬實可加1—4分。

  七、獎懲方面

  本考核制度以100分為準,每月考核一次,期末進行加總。考核結果將登記於“音樂學部團總支學生分會各部門考核成績表”。(部門對考核結果不滿意者可在一星期內向學生會主席、辦公室主任反應,查詢及更改)

  獎勵:期末加總,以總分前三名為“學生會最佳部門”進行表彰。

  懲罰:每兩月考核成績最後兩名須向學生會主席遞交書面解釋。

  學生會幹部考核制度:

  考核目的:

  ①正確評價每一位學生會幹部,對學生會幹部的工作做出切合實際情況的評價。

  ②不斷激勵學生會幹部,使每一位學生會幹部不斷克服缺點,挖掘優點,不斷改進,不斷進取,提高學生會的工作水平。

  考核主要內容:

  考核學生會幹部要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以學生會工作為主要內容,從德(政治思想)、能(工作能力)、勤(工作作風)、績(工作績效)四個方面進行考核。

  考德:考核學生會幹部的思想品質,主要看

  ①是否自覺遵守學生會的規章制度。

  ②是否具備幹部的基本素質。

  考能:考核學生會幹部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工作效率主要看

  ①是否熟悉本部門的工作。

  ②是否具備與現任職務相應的組織領導能力,特別是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③學習成績是否優秀,是否能很好地處理學習工作之間的關係。

  ④工作效率,工作能力是否高。

  考勤:考核學生會幹部的工作態度。主要看

  ①是否認真處理學生會的工作,工作是否勤懇,作風是否紮實。

  ②是否對工作方面提出新見解,研究新情況,是否有創新精神。

  考績:考核學生會幹部的工作成績,主要看

  ①是否認真完成團委和學會佈置的工作。

  ②是否在一段工作時間後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學校學生會考核制度 篇9

  考核目的:

  1、 為加強資源與環境學院學生會對各部門的管理力度,促進各部門的建設,使學生會的管理步入規範化、制度化。

  2、 以充分調動廣大學生會成員的工作積極性,以及提高工作效率,獲得高績效。

  考核主要內容:

  一、會議制度

  1、開會不得遲到、不得無故不參加會議。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的,應事先提出書面請假。委員請假條由部長簽名,交由分管主席批准;部長級請假,由分管主席簽名批准。所有,請假條交由秘書部存檔。

  2、開會時不得看書、報刊雜誌,不得吃東西。

  3、開會時手機關機,或者調成靜音。

  4、開會是不得私下交流,喧譁、吵鬧。

  5、實行例會制度,每階段召開全體學生會總會議,每月幹部級會議,各部門相應召開部內會議。由秘書部做出會議記錄,登記,存檔。

  二、工作制度

  1、各部門應及時,認真地完成學生會交給的任務,不得無故拖延,如有違反,學生會將提出批評。各部既相互聯絡,又相互獨立,在無組織安排兩部或多部一同工作的情況下,各部門之間互不干涉彼此工作,如要支援,應向團委老師及分管主席提出申請並上報考核部門,原則上不予私自接(插)其他部門的工作。

  2、各部正、副部長應團結協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學生會的各項任務,工作上決不能推諉。如有上述現象,學生會將提出批評。

  3、各部部長應對本部門的工作進行全面負責,落實好工作。各部副部長應全力配合部長的工作,服從部長安排,對於部長交給的工作不得推脫。各部部長應合理、平均分配工作,不得把所有的工作都交給副部長,如有發現,學生會將提出批評。

  三、活動制度

  1、學生會開展各類活動要有策劃書及相關負責人,且所有活動策劃要經團委老師及主席團批准公開實施。所有策劃書及經費預算交由秘書部存檔,做出工作初期安排,否則作無效處理。

  2、各部門組織活動,該部門的策劃人及執行人員,其他部門相關負責人及各分管主席必須到場。

  3、學生會組織大型活動,所有部門負責人必須到場,服從安排。

  4、學生會成員積極參加學生會組織的各項活動,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無故不參加。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應事先提出書面請假申請。

  5、活動結束後,活動組織者必須提交活動總結給分管主席,並交由秘書部存檔。

  四 成績考核

  1、各部門成員的期末考試成績,掛科現象。

  2、各部門部級幹部的四、六級透過率。

  3、各部門成員在各類活動及競賽中得獎情況。

  考 核 細 則

  總體說明:

  1、本考核制度從學生會實際出發,對學生會各部門及各部門成員進行考核。

  2、考核包括學生會幹部考核、部門考核、期末互評。

  3、考核總分計算公式:

  總分=學生會幹部考核×20%+部門考核×70%+期末互評×10%

  4、 考核總分將作為職務任命和綜合測評的主要依據。

  注:基本分70分,優(+6)、良(+4)、中(+2)、差(-2)、劣(-

  4)進行累加累減,滿分100分。

  學生會幹部考核細則

  1、會議考核:

  優:積極參加部長級以上的會議,無缺席;會議期間積極發言,有自己的見解,認真出色完成上級指派的任務,會議期間遵守會議紀律。

  良:參加部長級以上的會議,有二次以下缺席;會議期間積極發言,但見解不明確,認真完成任務,遵守會議紀律。

  中:參加部長級以上的會議,有二次至四次缺席,會議缺少發言,見解不鮮明,踏實完成任務,會議期間遵守紀律。

  差:參加會議不積極,有四次以上缺席,會議期間無見解,且不遵守紀律。 劣:缺席會議次數超過總次數一半,且無視會議紀律。

  學校學生會考核制度 篇10

  為保證校學生會各項活動順利、高效的完成,更突出學生會的作用。同時全面瞭解、掌握學生幹部的綜合素質,幫助學生幹部正確的認識自己,發揚優點,彌補不足,加強學生會幹部隊伍建設,樹立良好的學生幹部形象,團結互助,推陳出新,能夠更好地為同學們服務,同時作為評優評先依據,不斷加強和完善對學生會成員的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目的

  對學生會幹部在學生會期間為學生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現,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鑑定。

  二考核人員

  學生會考核小組全體成員(附考核小組考核原則)

  三考核方法

  1每兩週進行一次考核總結,結果記錄歸檔。

  2主席團考核由其他考核小組成員進行。

  3其他考核小組成員由主席團進行監督評定。

  四考核形式

  1、考核小組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考核。每位學生會成員以100分為基礎分,根據其在工作中的表現進行加減,每兩週進行總結。

  2、考核小組成員考核結束後將考評結果張貼於辦公室。

  3、所有考核加、減分均由考核小組製表,學生會主席團稽核。

  4、對考核的結果有歧義者可以在公佈三個工作日內向考核小組提出申請,並由考核小組調察後一週內給予最後決定。如若再次出現異議,可於一週內向主席團申訴。主席團決定為最終決定,不得繼續上訴。

  五考評細則

  1考勤

  a值班

  (1)值班按辦公室《值日安排表》要求規定,曠到一次扣 2 分。如有病假、 事假,必須由本人提前向辦公室相關人員請假, 病假每次扣 0.5 分,事假每次扣 0.5分。(遲到10分鐘按缺勤處理)

  (2)未簽到者每次扣1分,提前簽到者每次扣1分,遲籤者每次扣1分,代他人籤者(雙方)扣3分。

  (3)病假、事假除特殊情況外,三週不得超過兩次,否則超過部分加扣1分,並處書面檢查。

  (4)病假事假三週不得超過兩次,否則扣3分,並上交書面檢查。(持學校批准的長期請假條除外)

  (5)值班時早退者按曠到處理,每次扣2分。

  (6)3次曠到需提出書面檢查,4次曠到直接解聘。

  (7)以上條款因公事缺勤或遲到不扣除本人成績。

  b會議

  (1) 學生會各部門例會及另行通知的學生會會議遲到(5 分鐘內)一次扣 1 分,無故曠到者扣 3 分,病假每次扣 0.5 分,事假每次扣 0.5 分,如有病假、事假必須由本人提前向會議出勤考核人員說明,否則按曠到處理。(遲到5分鐘按缺勤處理。)

  (2)學生會各部門每兩週至少召開一次例會,如不召開,扣除部門主管每次3分。

  (3)會議中出現早退者按曠到處理,每次扣2分。

  (4)3次曠到需提出書面檢查,4次曠到直接解聘。

  (5)以上條款因公事缺勤或遲到不扣除本人成績。

  c各種活動出勤

  (1)凡各種活動,相關部門人員曠到一次扣 2 分,如有 病假、 事假必須由本人提前向分管副部請假(副部向部長,部長由主席團),病假每次扣 0.5 分,事假每次扣 0.5。(遲到10分鐘按缺勤處理。)

  (2)學生會其他非相關人員積極參加學生會的各項任務及活動,酌情加2—4分。

  (3)活動中出現早退者按曠到處理,每次扣2分。

  (4)3次曠到需提出書面檢查,4次曠到直接解聘。

  (5)以上條款因公事缺勤或遲到不扣除本人成績。

  2日常工作

  a值班

  (1)值班離開時必須熄燈,關好門窗,否則每次扣3分。

  (2)辦公室公物不得隨意搬動、損壞或帶出辦公室,帶出者每次扣3分,損壞者照價賠償。辦公室的東西必須經辦公室同意方可借出,否則每次扣3分。

  (3)第一四節值班者須負責辦公室衛生,如若出現髒亂差,一次扣3分。

  (4)交接人員必須確認物品歸還情況,若系交接不明,造成物品丟失,交接雙方負責賠償並處扣3分。

  b會議

  (1)開會時應保持會場整潔,不得亂扔垃圾,否則相應主管扣3分。

  (2)各種活動、會議出勤一週內不得請假超過兩次,否則每次加扣1分。

  c工作態度

  (1) 凡要求工作任務不執行者扣 5 分,延誤者酌情扣1—5 分。

  (2) 未按時完成本職工作者,每次扣 5 分,無故不參加者扣 10 分。

  (3) 凡學生會主席團要求工作,不按照規定時間完成、 延誤工作進展者,每人次扣 5 分。同時,凡工作有特殊情況者必須向主席團彙報,且彙報時間與活動開始時間要有一定差距,否則扣 4 分。

  (4) 工作懶散,隨意,不認真,不服從上級管理的,扣除考核分3分。

  (5) 凡要求上交的各類書面材料,遲交一天者扣 2分,遲交兩天者扣 3 分,遲交三天者扣4 分,超過三天者扣 5 分。各部門特殊色活動舉辦後,需於次週週一將相關策劃、情況以書面材料的形式交至辦公室,否則將負責人按上述規定處理。

  (6) 不認真組織所屬部門工作,包括明顯地超越許可權酌情扣 1—8 分。

  (7) 不履行正當程式,有強烈的學院保護主義色彩者扣 5 分;工作時言語、方法、態度不適當者酌情扣 1—5 分。

  (8) 故意欺騙主席團、各活動負責人者,每人次扣 10 分。

  (9)學生幹部以學生會名義做出違規違紀的行為,酌情扣5—10分。情況惡劣者予以解聘。

  (10)各種活動中出現損壞學生會物品的,需照價賠償,並依照性質扣除其性質1—3分。

  3加分

  (1) 對學生會工作提出合理意見或可行性建議者酌情加1—5 分。

  (2) 對學生會有突出貢獻者,酌情加5—10分。

  (3) 對學生會安排的臨時工作,應主動配合,認真完成,每次酌情加2—5分 。

  (4) 例會全勤者加4分。

  (5) 活動全勤加3分。

  (6) 部長級會議時獲得口頭表揚每次加2分。

  (7) 獲得與學生工作相關的榮譽加6分。

  六年度考核結果

  每學期末進行一次年度考核其中上述考核內容為平時成績佔考核總成績60%,另付綜合素質評價佔考核總成績40%,綜合評價副部以下由各部門部長完成,部長級由主席團完成。

  學校學生會考核制度 篇11

  活動策劃、組織、總結、考核辦法在機械工程系團總支學生會所參與、負責的各宗活動在具體策劃、組織、總結、考核上都必須依據此辦法。

  各活動的主辦部門必須提前半個月(十五天)以上把自己部門的活動策劃書以紙質和書面兩種形式同時交給主席稽核。活動組織上由主席或分管副主席具體指定由兩辦中的一個負責參與跟進(中小型活動,3~6個部門參與,費用200元以下,學生會需投入人數25人以下),代表主席協調各部門配合主辦方組織執行該活動;或兩辦同時跟進大型活動;在活動跟進期間主辦方與跟進辦公室都分別直接對主席負責。主辦方主要負責:

  1、提前半個月制定活動策劃書,各項子活動、方面的分工和安排方案,活動的具體組織和執行細節並交主席稽核;有學辦存檔。

  2、活動具體開展、執行階段的具體執行落實;

  3、活動結束後一週內交主席在活動策劃、安排、組織、執行方面的總結;

  負責跟進的辦公室負責:

  1、配合主辦方制定、修改具體活動執行過程中的各種組織、執行、排程、應急方案使其更貼近現實更具有可執行性和競爭力;

  2、活動具體開展時負責配合主辦方組織、協調負責跟進的各個部門人員(原則上各個部門都必須至少出3個人且其中一個是聯絡員即小負責人,具體上限視辦公室具體安排);

  3、活動舉行完一個星期內向主席遞交對活動組織、執行和主辦方、跟進配合部門表現的總結書。

  活動徹底結束後,由副書記、主席團根據主辦方、跟進辦公室的報告、活動現場參與度、受歡迎程度、獲獎情況,商議後決定是否砍掉此次系列活動或宣佈此次活動可以來年再做一次成為部門品牌性系列活動,並具體考核此次活動。

  所有活動的各種檔案、資料的收發及存檔工作交學辦儲存;學生會所有機構(含副書記、主席團及各部級機構)的策劃書、預算案、總結書的初步稽核、歸檔、儲存工作。各種檔案必須同時具有一份紙質版的和一份電子版的。以供以後考核和查閱。

  在人員考核上,我們擬定兩辦負責所有學生會十二個部門所有幹部、幹事的考核考評工作;紀檢部、生活部負責所有學生會以外成員的考核考評。

  學校學生會考核制度 篇12

  一、《學生會制度》為督促學生幹部樹立

  “自律”及“服務同學的意識”,激發全體幹部的團隊意識,建立公開、公平、公正、實幹、高效的機械系學生會團體,根據機械系學生會組織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對學生幹部進行考核和實施獎懲,是學生會加強內部建設和提升自我形象的重要環節,同時也是提高大學生幹部及各部門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及創造性的有效途徑。為學生會各項工作的有效展開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第二條:考核辦法的制定本著“公開、公平、客觀、合理”的原則,為各部門、各幹部工作的開展提供一個公平良好的工作環境,同時以便於發現學生會工作中存在的某些不足之處,具體的考評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堅持獨立執行公平客觀。

  第三條:考核目的:加強學生會幹部的管理,提高學生會幹部整體素質,做到全面瞭解、掌握學生會幹部的綜合素質,幫助學生會幹部正確認識自己,發揚優點,改進不足,提高工作效率,切實做到獎罰分明,確保各項工作順利的開展。

  二、考核原則:

  1、實事求是原則:制定考核辦法,開展考核工作都必須從被考核者的實際出發,不能違背事實。

  2、民主公開原則:在考核中要認真聽取廣泛意見,確保考核結果全面準確。考核的結果要在全體會議上公佈。

  三、考核目的:

  為了更好的加強對學生會幹部自身的管理,提高幹部的工作積極性,做到對學生幹部的管理有明確依據,特制定院學生會幹部的考核制度。

  四、主要考核內容:

  1、個人素質方面:德(思想品德)、識(學習成績)

  2、工作方面:勤(考勤情況)、績(工作績效)

  五、考核說明:

  1、機械系學生會幹部、成員考核實行“百分制”;

  2、各考核項總分為100分,其中基本分為60分,在其基礎分上進行各項評分細則的加減操作;

  3、學生會考核工作由學生會辦公室負責,考核結果由辦公室處進行彙總評比交到主席團。考核中團總支、學生會主席團互相監督;

  4、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考核等級分佈如下:65分以下(含65分)綜合評定為不合格,70分 — 85分(含85分)的綜合評定為合格,85分以上綜合評定為優秀;

  5、考核時間為學期制,每學期期末並公佈考核情況;

  6、考評結果公開,並接受大家監督,如有疑問學生會隨時解答;

  7、本規定解釋權歸主席團。

  (二)例會、值班考核

  1.例會缺席一次,記過一次;早退、遲到兩次,記過一次;

  2.與會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會,遲到5分鐘以上者視為缺席。若有特殊/情況而不能到會者,要在例會一小時前請假,否則視為無效,事後請假視為缺席;

  3.成員在輪到值日時,無故不打掃衛生或無人值班的,負責人記過一次。

  (三)第一條:工作考核

  1.對其本職工作或本部門的工作,安排而不參加三次,記過一次;被安排到而不參加學生會組織的活動兩次者,記過一次;

  2.凡學生會主席團要求各部門上交的各類書面材料,沒按規定時間上交三次,記過一次;工作和活動總結報告在工作或活動後一週內交,否則不按時上交兩次以上部內所有成員記過一次;

  3.沒有認真組織所有部門工作兩次,負責人記過一次;

  4.對團總支、主席團要求的工作任務(本部的、非本部的),無故不執行者,記過兩次,延誤者,酌情記過一;

  5.未按時按量完成工作者,記過一次;

  6.對工作情況回報不屬實者,記過一次;

  7.工作中重大失誤造成極壞影響者,每人每次扣5分,酌情記過,直至開除;

  8、學生會成員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會上由主席團提出批評,並在全體成員大會上作自我批評。

  工作成績

  1、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與其他學生幹部積極配合。工作效率高,效果突出,提交的工作策劃作為重要的考察方面(2分)

  2、能做好本職工作,工作效率較高(1分)

  3、工作能力極差,缺乏積極性(-3分)

  4、對學生會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批評,並被採納可行。(3分)

  (2)工作責任心

  1、有較強的責任心,工作較主動,工作質量較高。(1分)

  2、責任心不強,對學生會工作不熱心,工作質量低。(-2分)

  3、故意以學生會工作為藉口欺騙領導、老師、主席團、各活動負責人者,經查屬實。(包括遲到、每人次-10分)

  第二條:學生工作

  1.學生會全體成員必須嚴格遵守學生會各項制度,要有明確的組織性、紀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全體成員要保持嚴謹的工作態度。工作中要秉公無私,吃苦耐勞,敢於開拓新思路,開展工作新局面。

  3.當工作與學習發生衝突時,應調整時間,合理分配。對於實在不能解決的衝突,應向上級請示。原則上不能因為工作影響學習,力求做到工作出色。

  4.學生會要與全體同學保持密切聯絡,堅持全心全意為廣大同學服務的原則,將工作建立在全體同學基礎上。

  5.在工作上認真仔細,對上級的錯漏地方應予以指出並提出更正建議,以求更好地完成學生會工作。

  6.全體學生會幹部要嚴格遵守校紀校規,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損學生幹部和學生會整體形象的事。

  7.各部門成員在開展活動時,必須積極主動,服從調配,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或逃避工作。若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工作者,必須提前向上級說明情況並書面向秘書處提交事由,並由紀律部寫進學生幹部考核記錄表,以便考核。

  8.學生會幹部之間應團結合作,以誠相待,廣泛交流,共同進步。

  9.學生幹部須定時向主席團上交工作總結,總結要結合實際,又有一定深度,不能流於形

  式,主動提出自己的意見及建議,以推動學生會工作的全面進步與發展。

  (四)活動積分

  1.積極參加學生會各項活動,並主動協助其他部門開展活動和工作者,經主席團審議,酌情予以獎勵並學辦存檔;

  2.有故不參加活動者事前需交書面申請,並酌情給予處罰;

  3.對無故不參加活動兩次者,記過一次。

  (五)嘉獎方面

  1.舉辦有影響的全校活動,出現重大問題能及時主動解決並向主席團反應視情況給予獎勵並存檔;

  2.對分配到的工作及當月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成績突出,視情況給予獎勵並存檔;

  3.為維護學生會榮譽和整體利益而作出貢獻者,視情況給予獎勵並存檔;

  4.主席團下達的任務能順利完成者,視情況予以表揚;

  5.為學生會制定計劃或獻計、獻策者,做出較大貢獻者,視情況給予獎勵並存檔;

  6.非本人執勤而幫助別人執勤者,視情況給予表揚。

  獎懲積分制實行透明式管理方法。院學生會每月公佈全體成員各項考核及獎懲並在期終進行內部大排行。排行在前五名者給予適當獎勵。對工作態度不端正、不積極、影響學生會集體形象且情節嚴重者必須退會。

  注:記過一次者,作檢討一份(檢查至少1000字,字跡工整,格式嚴明,兩天內上交主席團);記過兩次者,視情況作停職處罰;記過三次者,視情況作撤職處罰。

  各項考核由學生會主席團及辦公室直接監督。

  本條例試行之日起生效,學生會擁有對本條例的最終解釋權。

  注意附則

  第一條:本考核制度由學生會制定的,且為試行辦法。學生會辦公室亦為考核制度的具體操作部門,若對此制度或其操作規程有異議或意見者,可以以書面材料上報學生會主席團,即最終裁定權亦為學生會主席團。

  第二條:

  1、透過考核學生幹部瞭解個人素質與職位要求之間的差距,以確定學生與學生幹部今後培訓與發展的方向。

  2、透過考核為學生幹部職務晉升、工作崗位變動及培訓提供客觀依據,為學生會招收、調配學生幹部提供決策方案。

  第三條:

  1.全體學生會幹部均有對以上制度進行批評指正,健全完善本制度的權利。

  2.全體學生會幹部在以上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沒有超越此制度的特權。

  3.考核結果將填入《學生會幹部考核記錄表》,及送報學生會辦公室備案,由學生會辦公室負責將結果存入學生會人事檔案。

  第四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系學生會幹部考核制度應以此幹部考核制度為執

  機械系團總支學生會

  學校學生會考核制度 篇13

  在院黨委的領導下,在院團委的指導下,為了更好的促進學生會工作,為進一步實現學生會內部管理規範化、制度化,完善學生會內部管理制度,調動各部位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實現學生會工作的協調統一,對學生會幹部、成員在學生會期間為學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現,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鑑定而制定本制度。

  基本總則:

  一、學生會工作人員要愛國、愛黨、愛校,堅持正義,反對xx及一切不良之風。

  二、學生會工作人員帶頭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以及學生會工作原則和組織紀律。

  三、學生會工作人員要積極貫徹執行學生會的章程和決議,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學生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四、學生會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要顧全大局,不計較個人得失,加強團結,積極配合其他部門開展工作,反對一切形式的小團體主義。

  五、學生會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要勇於開拓,奮力進取,勇於創新,任勞任怨。

  六、學生會工作人員的工作作風要正派,謙虛謹慎,平易近人,虛心聽取別人的意見,知道錯誤要及時改正,實事求是。

  七、學生會工作人員要克服官僚作風,深入調查研究。勇於承擔責任,關心下級幹部、同學的思想、學習、生活和工作。

  八、學生會工作人員的學習態度要端正,目的明確,勤奮刻苦,很好的處理學習與工作的關係。

  九、學生會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要保持好個人形象,公共場合要自覺維護學生會的形象。

  十、學生會工作人員不準酒後工作,不準在學生會辦公室裡大聲喧譁或做體育運動及一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考核原則:

  一、考核物件我院學生會所有幹部、幹事;幹事在一學期內被安排到的工作,三次以上無法參加的,取消考核資格;

  二、學生會幹部、成員考核制度實行"百分制"考核;

  三、我們幹部、成員品德總分為100分,其中基本分為70分,獎罰分為30分,按學期累計總分計分;

  四、品德操行分高於100分者給予獎勵,凡一學期內出現60分以下為留會察看,若低於50分者開除會籍;

  五、學生會考核制度工作由學生會辦公室負責。學生會考核制度工作受團委、主席團監督;各部部長、幹事考核由辦公室負責執行。

  六、考核時間為每月末考核一次,每學期學期末總結並公佈考核情況;

  七、考評結果公開張貼,並時時接受同學們監督,如有疑問學生會隨時解答。(再議)

  八、附考評表一張(再議);

  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十、本規定解釋權歸主席團。

  考核內容:

  考核制度由三個部分組成:“例會考核”、“值班考核”、“活動出勤考核”、“工作考核”、“其它綜合考核”。具體如下:

  (一)例會考核

  1、例會缺席者(無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遲到扣1分;無故請假者扣2分,請假一次扣1分;

  2、與會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會,遲到10分鐘以上者視為缺席。若有特殊情況而不能到會者,要在例會兩小時前請假,否則視為無效,事後請假視為缺席。

  (二)值班考核

  1、成員在輪到值日時,無故不值日的,一次扣該人1分

  2、值日人員遲到、早退扣0.5分。

  3、每學期遲到累計兩次或缺席一次者,會上由主席提出批評。遲到累計三次或缺席二次者,該同學本學期不具備評選先進個人資格,並在全體成員大會上作自我批評。(再議)

  4、遲到累計四次或無故缺席三次者,視為自動退出學生會。一學期請假不能超過三次。(再議)

  (注:值班考核由主席團直接監督)

  (三)部門工作考核

  1、對其本職或本部門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參加者扣5分,被安排到而不參加學生會組織的活動兩次以上扣5分;

  2、凡院團委、學生會主席團要求各部門上交的各類書面材料,沒按規定時間上交的扣2分,工作報告在工作或活動後一週內交,否則扣2分到4分;

  3、沒有認真組織所屬部門工作,包括明顯地超越許可權或丟掉權利的酌情扣2—5分。

  4、對團委、主席團要求的工作任務(本部的、非本部的')無故不執行者扣2—5分,延誤者酌情扣3分;各部門內以以上同等情況處理;

  5、未按時按量完成本職工作者,每次扣1—3分;

  6、對工作情況彙報不屬實者,每人次扣2—4分;

  (四)其他綜合考核

  3、凡違反學校規章制度者,一律自動退會;

  4、例會或工作凡有需請假者必須事先向部長或者主席團請假,經部長或主席團批准後方可離開;違者扣2分。

  (五)嘉獎方面

  1、凡重大精神、內容(較有影響的全校活動或傳統活動)或學生會出現重大問題必須向主席團彙報,能及時與主席團反映,視情況加2—5分。

  2、整學期工作積極、認真負責者,視其表現情況加1—5分;

  3、對每次部門分配到的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並有一定突出成績者,加5分;

  4、部門自行組織好學生會舉辦各類活動的幹部加4分,幹事加2分;

  5、一學期都有參加學生會組織的集體活動者,加5分;一學期例會、值班全勤者加5分;

  6、為維護學生會榮譽和整體利益而作出貢獻者加5分

  7、主席、副主席下達的任務能順利完成者每次加1分;

  8、為學生會制訂好計劃或獻計獻策者,對其作出較大貢獻者每次加5—10分;

  9、非本人執勤的而幫助別人執勤者每次加2分;

  10、學生委員會上受表彰者每次加2分;

  依照考核制度,結合本月的工作實際,各部門根據部門實際情況投票評出前若干名,最多不超過3名。前3名依名次在基礎分加4分。

  注:各部門把每次評比的結果由辦公室收集、處理。接受主席團和各部長的監督

  考核結果:

  將各項考核成績累積之後便得出個人學期考核總分,若總分低於50分者撤消其職務,低分者給予批評處分,高分者給予表揚,形成公平對比。同時本考核對評優評先、入黨、升降職等一切獎懲都具有參考價值。即將考核結果作為評選學生會優秀學生幹部的主要依據,並報送學院團總支備案,作為考核和評優評獎的參考依據。並學生幹部鑑定表報送院學生會存入本人檔案。

  學期總分最高的部門在原給予先進個人名額基礎上按本部們人數的20%多給予先進個人名額,最低的扣除20%的名額。

  總分前3名在全體大會上表揚,最後一名點名批評,部長作自我檢討。

  學校學生會考核制度 篇14

  一、指導思想

  (一)加強和促進團總支、學生會的自身建設,提高部門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加強對部門成員的瞭解和監督

  (二)為使團學運作更規範合理,考核成績將作為十分重要的依據並結合書記處和主席團的意見對部門成員進行評優、晉升、淘汰

  (三)透過考核制度幫助成員認識自我、彌不足、提高才幹,為今後的學習與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二、考核原則

  公平、公開、公正

  三、考核物件

  國際事務與公管理系團學各部門副部長、幹事

  四、考核方法

  (一)基本要求:

  .副部長:所修科目需全部合格且平均績點在.以上

  .幹事:所修科目需全部合格

  (二)評選該部門(部長+副部長+幹事)人數的%作為優秀團學成員在系內進行表彰

  (三)考核總分為分,考核內容分為四個部分:日常考核x%、期末考核x%、部長評定x%、學期小結x%

  幹事日常考核:

  目的:考察成員在日常實際工作中的表現

  具體操作:凡部門有活動,部長對參與活動成員進行評分

  學期末由人力資源部計算平均分,得出副部長和每一名幹事的平時考核成績並記錄在案

  期末個人考核:

  目的:考察成員自我認定情況、部門其他成員對於此名幹事的認可程度與總體評價。

  具體操作:自評、互評,分別由本人、部門其他成員評分

  (評分標準:a:x分b:x分c:x分d:x分)

  由人力資源部計算平均分,得出副部長和每一名幹事的期末考核成績並記錄在案

  期末部長評定:

  目的:瞭解部長對該成員的認可程度,為人員的合理排程提供依據。

  具體操作:部長評定在每學期末由部長填寫

  (評分標準:a:x分b:x分c:x分d:x分)

  由人力資源部計算平均分,得出部長對副部長和每一名幹事的期末考核成績並記錄在案。

  學期小結:

  目的:考察成員對團學、所在部門和自身的認識以及對自己以後發展的意向,綜合考察成員的整體素質,給成員一個發表自己觀點和想法的地方。

  具體操作:由人力資源部從實事求是、是否具有建設性等角度進行評分(人力資源部的小結由辦公室評定)

  由主席團進行監督,辦公室進行核查。

  學校學生會考核制度 篇15

  考核標準:學生會幹部考核主要依據工作熱情、會議出勤、工作效果、群眾反應、行為表現等五個標準進行考核。

  一、工作熱情

  1、工作積極,熱情高漲為優

  2、工作較積極,有熱情為良

  3、工作需要督促為中

  4、在督促下仍懶散不積極為差

  考核方式:向部長詢問

  二、出勤

  1、在例會或大會中從未缺勤為優

  2、在例會或大會中偶爾有一至兩次缺勤為良

  3、在例會或大會中有三至四次缺勤為中

  4、在例會或大會中缺勤次數較多為差

  考核方式:部長統計

  三、工作效果

  1、部門的工作完成的好或舉行的活動氣氛活躍、流程嚴密、公平公正為優

  2、部門的工作完成的較好或舉行的活動氣氛較活躍、流程較嚴密、能公平公正為良

  3、部門的工作只是單純完成或舉行的活動氣氛不算活躍、流程有疏忽、但能公平公正為中

  4、部門的工作完成的令人不滿意或舉行的活動沒有氣氛、流程有較大疏忽、不夠公平公正為差

  考核方式:找組織部成員參與活動了解活動中組織者的表現及同學反映,詢問成員、部長,向辦公室要各部門的會議記錄。

  四、群眾反映

  1、群眾反映好為優

  2、群眾有負面反應,反應後有所改正為良

  3、群眾有較多負面反應,反應後有所改正為中

  4、群眾有較多負面反應,反應後不能改正為差考核方式:聽取同學們的意見,瞭解同學們對各部門的看法。

  五、行為表現

  1、在同學中可起到良好的帶頭作用,能約束自己的行為舉止為優

  2、在同學中可起到一定的帶頭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約束自己的行為舉止為良

  3、在同學中起不到帶頭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約束自己的行為舉止為中

  4、在同學中起負面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約束自己的行為舉止為差考核方式:瞭解其在同學心目中的地位,以同學們的反應為主。

  優+2,良+1,中+0,差-1。

  學校學生會考核制度 篇16

  學生會幹部是做好學生工作的一支骨幹力量,充分發揮學生幹部的作用是培養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的重要途徑,為加強學生幹部管理工作,調動學生幹部的積極性,搞好各項工作,根據學生會章程,特制定本條例。

  學生會幹部應具有堅定的政治方向,政治思想好,學習成績優良,熱心社會工作,責任心強,能以身作則,善於團結同學共同工作,能正確處理工作和學習的關係。

  學生會要為全系學生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要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從嚴管理,最佳化管理結構,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引導學生爭優創優,形成良好的校風、學風。

  本細則所稱量化考核是指對學生幹部的各項工作成績以分值的形式表現出來。

  (一)學生幹部的考核內容:

  1、學生會成員基本工作完成情況

  2、工作能力及效率

  3、創造性

  4、工作積極性,奉獻精神

  5、團結情況

  6、紀律性

  7、學習成績

  (二)、考核途徑:

  1、考核工作由學生會辦公室具體實施,最終報送學生會主席團審定,並對外公佈考核結果。

  2、收集途徑

  (1)學生會辦公室為各部門設定並管理檔案。各部門必須緊密配合協作,共同抓好考核工作。

  (2)辦公室組織成員到各部門檢查與抽查。

  (3)檢視各部門的上報材料。

  (4)工作計劃上交情況。

  (5)檢查活動記錄本。

  (6)透過開學生討論會,獲得反饋資訊。

  (三)考核細則:

  一.學生會成員基本工作完成情況。(共30分)

  1.對上級安排的工作完成情況。(8分)

  2.本職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及本職工作組織情況。(8分)

  3.按時交納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等書面性材料情況。(4分)

  4.定期召開或參加學生會及各部門或部長例會記錄情況。(5分)

  5.定期向上級反映工作的取得支援與聯絡情況。(5分)

  二.工作能力及效率(共20分)

  1.處理問題需效率高,速度快或善於組織協調以提高辦事效率;在使用幹部上有吸引力,調動積極性迅速,善於推薦人才;所負責工作成績顯著。(15—20分)

  2.處理問題需組織交待、催辦、效率一般;能根據個人特點安排工作,推薦人才,但缺乏吸引力,不能較快調動人員的積極性;所負責校級、班級工作成績一般。(9—14分)

  3.工作效率低,需催辦幾次才能完成,影響工作進度;在組織和推薦人才方面不見成績;所負工作成績較差。(0—8分)

  三.創造性(10分)

  1.有強烈的創新意識,能夠提出本部較完整的改革方案或較成熟的工作建議,在工作中能發揮主觀能動性,更好地開展工作,工作當機立斷,果斷利索,有較強的果斷性和決策能力。(8—10分)

  2.基本滿足於工作現狀,但有時有合理的改進意見,能對一般問題作出決斷。(4—7分)

  3.缺乏創新意識,不能向上級和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辦事拖拉,不果斷。(0—3分)

  四.工作積極性,奉獻精神(10分)

  1.工作主動積極。熱愛本職工作;份內外事都主動關心,能積極幫助其它部門完成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8—10分)

  2.能以集體為重,對工作能負責,本職範圍內工作能動性強、能主動做好工作。(4—7分)

  3.工作被動,需外界推動,態度生硬,欠勤快,缺乏甘做路石精神。(0—3分)

  五.團結情況(10分)

  1.善於團結各種型別的人共同工作,寬宏大量,胸襟寬闊,嚴於律已,善於聽取各種意見,同學反映很好。(8—10分)

  2.不善於團結和自己意見不同的同學共同工作,對人對已都有要求嚴格,有一定的群眾基礎,同學反映較好。(4—7分)

  3.不善於團結同學,工作活動圈子小,同學反映一般。(0—3分)

  六.紀律性

  1.例會及重大活動出席情況。無故缺席一次扣5分;病假或事假,遲到或早退無充足理由一次扣2—4分。

  2.違反辦公室制度的按辦公室制度規定扣1—5分。

  3.對檔案、資料、圖章的損壞,扣2—5分。

  4.違反校規校紀現象按情節扣5—10分;受學校警告或警告以上紀律處分者一律退出學生會。

  七.學習情況(10分)

  1.平均績點3.4分以上(9—10分)

  2.平均績點3.0分以上(5—8分)

  3.平均績點2.5分以上(1—4分)

  4.平均績點2.5分以下者為零分

  5.在校內競賽活動獲獎者

  系級獲獎一項加2分

  院級獲獎一項加5分

  校級獲獎一項加10分

  非校內競賽由團委酌情給予加分

  八.加分情況

  1.在學生會工作中有特殊貢獻者,視情況給予1—5分的加分。

  2.主席團有權給認為比較優秀的成員給予1—3分的加分。

  3.所在集體(班級,團支部,寢室)獲校級以上稱號。加5分(不累加)

  考核辦法:

  1、評選工作由團委、學生會主席、副主席、辦公室牽頭組織,物件為全體學生會成員。

  2、按照考核基本內容的規定,每學期對全體成員做一次總結,考核成績分為優(80—100分),良(65—80),中(50—65),差(50分以下)四個等級。一學年把兩學期成績彙總。

  3、每學期按照“優、良、中、差”四個等級進行依照相關條例給予不同的處理。上學期被評為差的成員將被勸退出學生會。

  九、制度解釋權:

  本制度由長沙理工大學城南學院經管二系學生會制定,本制度的解釋權由系團委享有,自透過之日起生效。

  學校學生會考核制度 篇17

  為了更好加強對學生會自身的管理,提高學生會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發揮他們的模範作用,明確學生會幹部管理職責,特制定學生會幹部考核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例會制度

  1、每兩週一次例會,會議主要內容總結上兩週工作情況,佈置本週的工作任務,每次例會必須做好會議記錄,以便會後更好地開展工作。

  2、每次例會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二次視作缺席一次。

  3、例會請假必須主席團批准,學習部備案,例會期間原則上不予給假。無故缺席一次者給予學生會內部通報批評,二次給予警告,三次開除。

  二、工作態度考核

  1、思想端正,作風正派,有正義感,能起到表率作用。

  2、在職期間,工作積極進取,表現良好且無違紀處理。

  3、在工作中,能發現問題並及時解決問題,能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4、能經常向領導老師彙報工作交流思想。

  5、領導交辦的任務能及時完成,無拖延現象,敬業精神較強。

  三、工作會議記錄的考核

  1、每次例會必須要有會議記錄,內容完整詳實。

  2、會議記錄必須內容準確、詳細、書寫工整清楚。

  3、會議記錄要求每學期上交一次,由學生會指導老師檢查。

  四、工作計劃的考核

  1、各部部長必須要在學期開始前根據本部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可行的工作計劃,報質保部審批。

  2、各部要嚴格按照工作計劃進行落實。

  3、工作計劃要求合理、清楚、務實。

  五、工作總結的考核

  1、每學期末各部部長(副部長)要總結一學期的工作情況。

  2、學生會全體成員每學期末上交個人小結一份。

  3、總結報告要求簡潔、實事求是,由本人書寫完成。

  六、評分標準

  滿分為100(加分項:25分 扣分項:27分)

  (一)加分項:

  1、學習成績優秀,獲學習優秀獎或進步獎者每人次加2分。

  2、被評為“優秀幹部”、“優秀團員”等榮譽稱號及受校通報表揚的每人次加3分。

  3、積極向質保部、學生會建議、申請、併成功組織開展活動者,每人次加5分。

  4、參加社會公益活動、且成績突出的,每人次加3分。

  5、勇於對校學生會成員或在校學生的違紀或不良行為進行舉報、揭發者,每人次加2分。

  6、對於月全勤的成員,每月加5分。

  7、做好人好事、見義勇為的,貢獻較大的每人次加5份。

  (二)扣分項:

  1、校級會議、學生會內部會議等,無故缺席一次扣2分;遲到一次扣1分。

  2、學校及學生會開展的集體活動、勞動等,無故缺席一次扣2分;遲到一次扣1分;事假扣1分。(注:對於連續兩次無故缺勤的,進行內部通報批評處理,取消一切評優資格)。

  3、若有醉酒鬧事、打架、徇私舞弊、上課時間上網,考試作弊等違反校規校紀的現象立即開除。

  4、被老師、學生反映行為不檢者,一經查實,每人次扣5分,並給予學生會內部通報批評,未按時完成任務或工作失職,受老師批評者,每人次扣3分。

  5、頂撞上級與部員吵架者每人次扣5分。

  6、學期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欠交者,每人次扣5分。遲交者每人次扣2分。

  幾點注意事項:

  1、各部門接到質保部的考核通知後,要積極配合,不得無故拖延時間和不認真完成工作。

  2、在考核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幹部資格。

  3、群眾意見或舉報一經查實將作為幹部在具體工作中成績的重要考核依據。

  4、一個學期的考核分低於85分者,本學期末不能參與優秀學生幹部的評選;低於70分者給予開除處理。

  5、考核制度有學生會成員共同監督,由質保部執行。考核分學期末進行統計,給予批評或表揚。

  學校學生會考核制度 篇18

  一、考核意義

  團委學生會作為全院同學的核心組織,為適應新時期的工作要求,加強管理力度,進一步提高學生幹部的素質,嚴肅組織紀律性,充分調動學生幹部工作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學生會工作向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的方向邁進,現依據《管理學院團委學生會幹部、幹事考核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

  二、考核和評比原則

  民主集中制原則 , 客觀公正原則,實事求是原則,注重成效原則 ,獎懲結合原則。

  三、考核辦法

  1、實行幹部自我考評和院團委學生會考評相結合的考核辦法。

  2、實行日常考核,活動組織,工作表現,部門職責四方面考核成績相加的考核方式進行考核。

  四、考核機構

  由學生會主席團牽頭,辦公室、組織部負責,組成幹部考核小組具體負責實施。

  五、考核評比程式

  學生會幹部考核和評比程式:

  1、每月月末各部部長、副部長需準備個人總結一份,內容包括一

  個月內所作的工作和自我評議。並及時交於辦公室備案。

  2、由院團委學生會主席組織幹部考核小組進行評議,由組織部聽

  取意見後綜合得分得出各部門最終考評成績並記錄在案。

  3、每月量化成績將在幹部例會上進行公示,如有異議可向主席團

  提出申訴。

  4、公示後若各部幹部均無異議,則該考核生效。

  六、考核標準

  每位學生幹部原始分為70分,按以下條例相應加減分數,每一個月進行一次總結,到學期期末將評分結果記錄上報。積分在60分以上者為合格,可繼任為學生幹部;積分80分以上者為優秀,可作為評優或升職的重要標準之一,積分60分以下者,為不合格,免去相應的學生幹部職務。由表現積極的同學接任。

  (一)日常考核

  1、無故(包括請假未準,下同)缺席例會扣2分,無故遲到、早退扣0.5分,請假扣0.5分,無故缺席三次者加扣2分。

  2、工作計劃、工作總結以及本部會議記錄未及時上交辦公室或敷衍了事每次扣2分 。

  3、對所安排的日常具體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或在工作中有互相推諉,扯皮現象,導致工作出現失誤或造成一定後果和不良影響的酌情扣3-5分。

  (二)工作表現

  1、各部門每向團委學生會遞交一份合格的活動策劃或檔案加2分,該策劃或檔案得到認可併成功實施再加2分。

  2、各部門積極協助其他部門活動的,將記錄備案,在每學期末加至德育量化中。

  3、未及時傳達落實校、院檔案精神或未按時落實各項工作要求扣 2 分 / 次。

  (三)工作態度

  能做到以下要求者,每月加2分。

  (1)在職期間,工作積極進取,表現良好且無不良記錄;

  (2)在工作中能發現問題並及時解決問題,使工作能圓滿成功;

  (3)能經常與學生會指導老師及學生會主席團交流思想。

  能做到以上要求者,每月加2分。

  五、其他

  1、從制度生效之日起,學生會會議(包括:例會、幹部會議、部門會議)都要做具體會議記錄,會議記錄在會議結束後由出勤全部人員簽字則為生效,辦公室負責收取、整理,最後交到主席團,以便更好了解學生會具體進展情況;

  2、主席團對各部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抽查,如出現違紀情況給予記載並在例會中進行通報;

  3、主席團將嚴查各種考核、杜絕人情帳,嚴厲打擊個人主義、小團體主義。以便公平公正的完成各項工作。

  4、幹部量化成績將作為學院團委學生會幹部入黨積極分子選拔的重要依據。

  學校學生會考核制度 篇19

  考核制度:

  幹部考評內容度由三個部分組成:“日常行為考核”“例會,值班考核”“工作考核”考核制度實行百分制

  學生會成員要以身作則,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及學校相關規定

  學生會內部量化考核具體如下:

  考核內容(100分,實行扣分制):

  日常行為考核(30分):

  1.不遵守文明禮貌(包括罵人扣2分、說髒話扣2分、亂扔雜物扣3分等)

  2.嚴重違紀者,逃寢,逃課扣10分,吸菸者開除學生會。

  3.如果出現打架或頂撞老師等現象者由學生會主席團研究,建議老師撤銷其職務。

  例會值班考核(20分):

  1.例會缺席者(無故缺席)每次扣10分;早退,遲到者扣5分;無故請假者扣8分;請假一次扣4分。

  2.例會人員必須提前三分鐘到會,遲到5分鐘以上者視為缺席,若有特殊情況而不能到會者,要在例會開始前請假,並出示有效證明(請假條)。否則視為無效,事後請假視為缺席,違者扣8分。

  3.值班人員必須提前三分鐘到崗,遲到者,早退者扣5分;早退,遲到者扣5分;無故請假者扣8分;請假一次扣4分。若有特殊情況而不能到崗者,要在值班前請假,事後請假視為缺席,違者扣10分。

  工作考核(50分):

  1.工作期間沒有按規定時間到位者扣3—5分(時短扣3分,時長扣5分),無故請假扣5分。

  2.工作期間沒有認真負責者每人次扣3—5分(酌情扣分)。

  3.上級領導要求的工作任務(本部的,非本部的)無故不執行者扣5—10分,延誤者酌情扣3—5分;各部參照上述方法執行。

  4.未按時按量完成本職工作者每人次扣3—5分。

  5.對工作情況彙報不屬實者,每人次扣5-10分。

  6.工作期間態度不端正,工作散漫者扣5—10分。

  7.凡學生會人員在工作期間,必須統一佩戴工作帽和工作證,不準帶金銀首飾,自覺維護學生會形象,違者扣5分。

  考核結果:

  將各項考核成績相加總分低於60分者由學生會主席團研究,建議老師撤消其職務。61-69分者給與批評處分,高分者給予表揚。考核結果作為評優評先升降職的重要依據,並由學生會作為考核和評優評獎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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