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寢室管理員工作制度(通用11篇)

學校寢室管理員工作制度(通用11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寢室管理員工作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寢室管理員工作制度 篇1

  為了保證學生宿舍成為文明、衛生,安靜的得到休息場所,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個宿舍選舉出宿舍舍長一名,協助學校管理學生宿舍,並負責宿舍的公物領取和保管,負責本宿舍學生在宿舍內的組織紀律。

  二、住宿學生應按學校分配的宿舍入住,未經批准不得私自調換房間。

  三、每個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晚上22:30熄燈熄燈就寢,週末為23:00,按時起床,午休,不得在宿舍、走廊起鬨、吵鬧、喊叫。熄燈後不允許開各種音響裝置,不許彈奏樂器。

  四、宿舍內按規定擺放的床位,配備的桌椅,未經宿舍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便挪動,被褥衣服要摺疊整齊,毛巾、臉盆、牙具、茶具,碗筷,鞋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

  五、住宿人員必須愛護宿舍內外一切公物和設施,任意損壞和丟失要由當事人酌情賠償,無責任人由該宿舍人共同賠償。

  六、宿舍內要保持整潔,不得在牆上亂塗亂畫,或釘釘子,牆上不得張貼任何字畫,不得使用電爐或用其它爐子生火做飯燒水等。未經允許不得亂接電源。

  七、各宿舍需排出值日生表,值日生負責當天本宿舍內及宿舍外走廊衛生。注意個人衛生,勤洗衣服被褥、床單等。

  八、必須愛護宿舍樓道內一切公物和措施,如有損壞除按價賠償外,情節嚴重者要給予紀律處分。

  九、宿舍內提倡健康有益的活動,抵制不文明行為,不講汙穢言語,不聽庸俗的錄音,宿舍內嚴禁吸菸,喝酒,賭博。

  十、男女生未經值班員允許不得互竄宿舍,校外人員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確需住宿者須經班主任批准。私自留宿舍者要承擔責任並進行相應處罰。

  十一、住宿學生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互相關心,不搞小團體,不以大欺小。

  十二、凡在校住宿者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回校,不準無故在校外住宿。如有特殊情況未回宿舍住宿,但沒有辦理請假手續即視為“夜不歸宿”。

  十三、學生有一次無故“夜不歸宿”者,視情況給予警告以上處分並通知家長。

  十四、學生住宿期間所消耗的水、電費由各宿舍成員共同承擔。

  十五、其它規定參照《學生違紀條例》、《學生宿舍管理違紀處理條例》。

  學校寢室管理員工作制度 篇2

  一、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學生入校後一律按指定的房間、床位住,不準擅自調換,寢室內應選好寢室長,要服從寢室長的安排。

  2、遵守作息時間,按時歸宿;午休和晚上熄燈後應保持安靜,不做妨礙他人休息的事情。

  3、未經宿管辦樓長批准不得進入異性宿舍。

  4、宿舍內不準點蠟燭,生火,點蚊香及焚燒紙屑及任何物品,不準在宿舍內抽菸,喝酒,賭博,保持宿舍,走廊的整潔,宿舍內做到大方美觀,整齊規劃,按宿舍規劃化管理標準,不準隨地吐痰,亂丟,亂扔雜物,不準往走廊倒水。

  5、未經批准,任何人不準在宿舍內擺攤設點,叫賣或推銷物品。

  6、未經學院有關部門許可不得外宿或留宿外來人員,各寢室鑰匙,要妥善保管,不準私自轉借他人或調換,遺失鑰匙要及時報告管理員,離開宿舍休息後要及時關好門窗。

  7、寒、暑假,外出實習或畢業離校,一律將寢室內衛生打掃乾淨,清理,收拾好私人物品,關好門窗。

  8、嚴禁不關水龍頭,浪費水、電資源。

  9、嚴禁朝窗外亂扔垃圾,潑水。

  10、嚴禁將寵物帶入宿舍。

  11、床卡必須對位粘好,寢室內同學不可隨意調動損壞或丟失必須進行補辦。

  12、查房時,寢室內人員一律不允許竄房。

  二、學生宿舍衛生規範化標準

  1、床鋪要求:床上用品保持乾淨整齊;被子必須摺疊整齊,床單無褶皺;被子擺放方式及位置要求全宿舍統一;床上不擺放其他衣物等。

  2、書桌要求:桌面乾淨無汙漬;書籍擺放整齊劃一;其他用品佈局合理;不擺放其他雜物。

  3、地面要求:保持地面清潔,無果皮紙屑等垃圾;地面乾淨明亮;無水跡痰跡等。

  4、鞋物要求:擺放位置恰當;擺放統一、整潔。

  5、空氣要求: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防止異味的產生;杜絕蠅、蚊等蟲子;注意個人衛生。

  6、牆壁要求:牆壁無亂貼亂畫;保持牆壁潔白;牆壁裝飾物要有整體美感;提倡個人或宿舍特色。

  7、玻璃要求:玻璃潔淨明亮;貼上的裝飾物具有美感且不影響室內光線;窗弦上無灰塵;窗簾整潔。

  8、窗臺要求:不擺放鞋類、飲料瓶等雜物;保持窗臺清潔無泥土;花草、花盆擺放位置合適,具有美感;無水跡、痰跡等。

  9、內務要求: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品擺放整齊合理。

  10、整體效果要求:不使用蠟燭等明火,保證宿舍安全;垃圾箱擺放位置恰當,保持垃圾箱的清潔;愛護同學個人財物和公共財物;宿舍有自己的特色佈置,美觀大方。

  11、宿舍氛圍要求:宿舍成員團結友好;宿舍間和睦相處;宿舍成員共同營造出一個溫馨、和諧的休息學習環境;有本宿舍獨特的宿舍文化;對待來客禮貌大方,熱情接待。

  三、學生宿舍學生違章處理細則

  (一)、內務

  內務檢查等級分為“最佳”、“較好”、“一般”、“較差”、“最差”五個等級;一個月內評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學院最佳宿舍的寢室給予全院表揚並每人加操行分1分,若一個月內評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學院最差宿舍的寢室給予全院通報批評並每人扣操行分2分。

  (二)、紀律

  1、私拉電線,使用違章電器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電器扣操行分3分並對違章宿舍或個人進行教育;對屢教不改者,給予院通報批評並沒收違章電器具扣操行分5分。

  2、對夜不歸宿者一經發現給予警告處分並扣操行分3分。

  3、在宿舍內喝酒、打架、鬥毆、起鬨者,視其情節扣操行分1至5分,情節惡劣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4、私調寢室床位或佔用其他房間者,責令搬回原處。

  5、凡在宿舍樓內大聲喧譁、打球、跳舞等妨礙他人正常學習和休息者,給予口頭警告,對聚眾鬨鬧者,給予口頭警告並扣操行分1分。

  6、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潑水、亂倒垃圾等破壞公共衛生者,給予口頭警告並扣操行分0。5分。

  7、在公共場所塗寫、刻劃、亂貼字畫、標語,汙損牆壁者,除責令清除扣操行分1分。

  8、在宿舍樓內焚燒物品,使用明火者,給予口頭警告;若導致火警、火災,根據後果給予相應違紀處分或移交公安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9、將寵物帶入宿舍者,學生會有權將其寵物沒收並上報學生處。

  10、生活部查房時,一經發現有請偽假、代房等一切違規行為者扣操行分2分。

  11、對不配合管理人員工作,無故拒不開門接受各項檢查;或刁難、謾罵、無理取鬧者,給予口頭警告並扣操行分1分,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並扣操行分2—5分。

  學校寢室管理員工作制度 篇3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使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的身體健康和正常的學習,促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條例。

  房舍管理

  第一條學生入學時,須按學校宿舍管理員安排的房號、床位住宿。各年級學生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和床位。

  第二條學生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及配發物品由宿舍管理員與寢室長核准無誤後,登記並簽字,存檔備查。學生應遵守宿舍管理規定,調整搬遷宿舍時,不得破壞或帶走原房間的傢俱、設施。

  第三條學生畢業或中途休學、退學等,必須在離校前到宿舍管理員處辦理退宿手續,經宿管核查宿舍傢俱財產完好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並在二天內搬離學生宿舍。

  內務管理

  第四條宿舍管理員負責組織對本責任區的宿舍衛生進行檢查,負責檢查、監督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每個宿舍應訂出內務衛生公約和輪值表,推選出一位責任心強、威信較高的同學當寢室長並落實輪值制度。

  第五條每天早上上課前各宿舍值日生應將本房間及門前走廊清掃乾淨。當天如發現地面還有垃圾,值日生應再掃一次。全體住宿生應做好房內、門前、房後的保潔工作,將垃圾、雜物裝入垃圾桶裡。不得往地面、窗外、樓下扔東西、吐痰、潑水。宿舍門前走廊由該宿舍負責清掃、保潔。

  第六條定期進行大掃除,沖洗房間地面、擦門窗、桌椅,並按宿管員的`安排輪流沖洗樓梯、走廊和打掃窗簷。做到地面、窗簷乾淨,天花板與牆壁無髒物、無蜘蛛網,門窗、桌面乾淨整潔。

  第七條宿管員在定期檢查或平時巡查時,如發現問題,將責成寢室長、值日生及該房間的同學按要求立即補做。

  第八條維護宿舍樓的環境衛生,嚴禁把雜物、剩飯菜等倒在走廊、廁所、沖涼房、水溝。大小便後要衝水。

  第九條宿舍內物品擺設應規範、整齊,嚴格按照學校《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範》辦理。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條學生在午休時間和晚上熄燈後必須保持宿舍安靜。不許大聲喧譁、吹拉彈唱、大音量開收錄機或進行活動。

  第十一條晚上全校學生宿舍規定時間統一熄燈或由學生在規定的時間自行熄燈,關鎖宿舍大門。學生必須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對超時熄燈的房間或熄燈後遲歸者要進行批評、登記。對於屢犯或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二條嚴禁在宿舍內起鬨、酗酒、賭博、打麻將、打架鬥毆、敲打盆桶、摔瓶子等。

  第十三條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大廳內打籃球、排球或踢足球等。

  第十四條學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嚴禁留宿異性。未經宿管員批准,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宿舍。

  第十五條宿舍區內非指定地點嚴禁張貼各類廣告、啟事、海報等。

  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學生和來訪者必須遵守學校宿舍的制度,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外來人員來訪必須辦理檢查登記手續。上課時間,宿舍房間內不得逗留外來人員。

  第十七條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床上點蠟燭看書,嚴禁躺在床上抽菸,不得在宿舍區內生火煮食及焚燒廢紙、木板雜物等。

  第十八條愛護消防設施,不準將消防設施用於非消防用途。

  第十九條宿舍區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鐵棒器械),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違者交學校保衛科按章處理。

  第二十條提高警惕,注意防盜。如發現宿舍區內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員要立即查問或及時報告值班人員或保衛科;要妥善保管好個人和公共財物,不急用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櫃員機);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離開宿舍應鎖好抽屜、關好門窗;發現門、窗損壞要及時報修。

  第二十一條學生應協助門崗做好治安防範工作,自覺接受門崗的查詢。發現宿舍被盜失竊時,應保護現場,並及時向保衛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二條嚴禁學生在樓頂或露臺活動;禁止在走廊、陽臺欄基上站立、行走、坐臥、嬉鬧等。勿在宿舍陽臺、走廊護欄用重物壓曬衣物,不得在無防盜網的陽臺、走廊擺放花盆或容易下墜傷人的重物。

  水電設施管理

  第二十三條自覺遵守用水用電的規定,共同節約能源。做到人離關水關電,消滅長流水、常明燈等浪費現象。

  第二十四條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使用違章電器(如電爐、熱得快、取暖器、電炊具等電熱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經批准的其他大功率電器裝置)者,一經發現,除沒收違章使用的電器外,並視情節給予相關紀律處分。

  第二十五條學生宿舍內的電器、設施、供水、供電、網管線、傢俱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離學生宿舍。如有丟失或損壞,責任人應照價賠償,並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和紀律處分。

  第二十六條不得在宿舍牆壁、門窗上亂寫、亂塗、亂畫、亂釘,不得向溝渠、排汙管道、便池亂扔雜物。

  第二十七條學生宿舍區內發生水電故障、傢俱及房舍設施損壞、下水道、排汙管堵塞等,應由宿管員及時到後勤處報修。

  《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範》

  宿舍佈置規範化是為了保證宿舍的文明、整潔、美觀、舒適、有序。宿舍佈置規範要求如下:

  1、整體佈置:室內傢俱和生活用具定點擺放。宿舍佈置力求美觀大方,格調健康高雅。床鋪、書桌、臉盆、水桶、熱水瓶、傢俱、衛生潔具等物品,本著美觀、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則統一定點擺放。

  2、牆面:牆面佈置要統一、美觀、健康。所有張貼物均用透明膠固定,不要使用漿糊、膠水、圖釘等。

  3、床面:

  白天床上蚊帳須統一摘下。

  起床後,須疊被並放置在面向門口方向的位置,枕頭置於被子上面。床面不要堆放雜物。

  床下鞋子等物品須放置整齊。

  4、桌面:物品須擺放整齊,桌面不要堆放紙箱等大件物品。

  5、地面:保持地面清潔乾燥,果殼廢紙等應放在垃圾桶裡。地面上不亂堆放臉盆、酒瓶、衣物及其它雜物。

  6、其它:

  髒衣服不要長時間堆放。

  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統一掛放。

  室內不得亂拉電線繩索晾曬衣服,衣服也不能掛在蚊帳杆及鐵絲上。室內要經常通風,保持空氣清新,預防疾病傳播。

  學校寢室管理員工作制度 篇4

  為進一步強化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安全工作有序、順利地實施,結合我校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各校要不斷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學生宿舍管理、安全檢查等各項校內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安全事故發生。

  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制度。寄宿制學校應當加強校外人員和車輛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入內;制訂學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配備教師或管理人員,專門負責管理學生宿舍。寄宿制學校應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堅持對寄宿學生實行晚點名和定時查鋪制度,並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寄宿制學校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並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設定消防安全標誌,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建立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制度。學校將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係學生安全的資訊,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資訊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資訊資料,一旦發生特殊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處理,並注意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二、安全排查制度

  建立校內日常安全檢查工作制度,認真開展好學校安全工作“五個一”活動。各校要注重學校安全排查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重點檢查學生宿舍、飲用水源、安全用電(線路)、圖書室、實驗室、教室、教職工宿舍等重點場所和重點部位的安全情況。

  建立專項安全檢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檢查基礎上,針對不同時期的安全工作特點,專門組織消防設施、危房、破舊校舍、衛生等綜合性或專項安全檢查,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堅持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登記制度。排查後應填寫“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排查過程中發現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隱患的設施,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

  三、學生離返校安全

  根據學生檔案註明的詳細家庭住址,與家長聯絡合作,制訂詳細可行的接送方案,確保寄宿制學生安全往返學校。

  四、安全教育制度

  建立經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用好《中學生安全教育讀本》和《安全服務手冊》等安全教材,落實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課、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課、社會實踐課、板報、校園廣播等有效途徑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電安全、防溺水、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閒時段要從事安全的遊戲活動等知識的宣傳與教育。

  建立專題安全教育制度。在開學初、放假前,要結合當地安全事故發生的特點,做好學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學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間自覺不搭乘超載、違規車輛以及農用車輛,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寒假期間要有針對性地組織中小學生進行煙花爆竹燃放常識教育。暑假期間,針對我地區雷雨多、山洪大、雷擊事故多發、頻發的特點,開設專題防溺水、防雷擊、防山洪的自護、自救教育,切實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

  五、安全責任

  校長是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領導職責,真正把學校安全工作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好。

  建立和完善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標管理細則,細化每個崗位的安全責任,分解落實到人、落實到每項工作、每個環節,實行崗位責任制。針對寄宿學校的特點,建立和完善獎懲制度。對工作措施到位,成績突出的部門和人員,給予獎勵;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的部門和人員,給予批評、限期整改;對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學校寢室管理員工作制度 篇5

  總則

  1、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針:定置管理定期檢查嚴格考核嚴格獎懲

  3、管理目標:乾淨整潔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狀態就是最好狀態”

  4、管理範圍:所有住校學生

  (一)、住宿生規則

  1、按統一指定的房間、床位就寢;

  2、遇到突發事件或病、事假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3、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前返回宿舍;晚上點名後不得私自離開;

  4、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制度,按時起床、就寢、熄燈;

  5、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搬動;

  6、節約水電,嚴禁私用電器,嚴禁亂動公用電源,嚴禁在宿舍內燒水;

  7、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樓,若有特殊情況,持班主任證明,方可進入;

  8、嚴禁帶領外來人員進入宿舍私自逗留,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或非本宿舍人員;

  9、嚴禁在宿舍內抽菸、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嚴禁亂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衛工作,不準把蠟燭等火種帶進宿舍,不私拿同學的物件。

  12、未經班主任批准,不準直接去親戚、同學家過夜。

  13、不得向窗外、樓下及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髒水。

  14、不能把收音機、錄音機、隨身聽、CD等帶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門、門窗玻璃、牆壁等處亂貼亂畫。

  16、熄燈後,不能在宿舍內說話,影響其他人休息。

  17、宿舍內的衛生間只限晚間使用。

  (二)宿舍紀律

  1、起床鈴響後,無故不起床或不參加早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2、跑操時,無故中途停止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0.5分;

  3、打飯不排隊、擁擠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4、自己內務整理要求及時、規範,亂擺亂放者扣班級積分1分。

  5、值日生打回湯菜、饅頭後,要做好發放工作,不聽從舍長或值日生安排、亂搶亂奪飯菜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6、按規定時間離開宿舍,到教室學習,無故在宿舍內而不到教室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7、剩菜剩飯沒有倒在指定位置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8、就餐時,須在本宿舍內,不在本宿舍內或到其他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9、午間休息時,不在本宿舍內,而在外亂逛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10、休息後,在宿舍內影響其他人休息者(如說話等),,每人次扣班級積分0.5分。

  11、私自更換房間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必要時取消其住宿資格。

  12、自換床位就寢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13、值班人員點名查人數時,無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0.5分;

  14、私自移動宿舍內設施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查不到具體人,扣宿舍集體分。

  15、課間無故進入宿舍樓而無班主任批條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16、帶領外來人員到宿舍就寢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5分;同時,取消其住宿資格,並給與相應處分。

  18、沒有班主任批准、值班人員同意而私自回家、在親戚、同學家過夜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3分;並給與相應處分。

  19、在宿舍內亂倒垃圾、髒水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20、向窗外、樓下亂扔雜物、亂倒髒水者,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1分;

  21、學生上課,而沒有關閉宿舍內電器者,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2分。

  22、在床、門、窗戶、牆壁等處亂塗亂畫者,每處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1分。

  23、私自把有關火種帶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三)宿舍衛生標準

  1、地面(0.5分):乾淨,床底無雜物,宿舍內無衛生死角;

  2、窗戶和窗臺(0.5分):窗玻璃乾淨無塵土、無貼畫等,窗臺乾淨無塵土且不亂放其他物品。

  3、床上(0.5分):被子、枕頭摺疊擺放整齊,統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乾淨,無雜物;

  4、鞋:(0.5分):每人的鞋必須整齊擺放在床下;每人擺的鞋最多不超過一雙鞋;

  5、物品(0.5分):各人相關物品必須擺放整齊,規定擺放位置的必須按規定擺放,不得亂放。

  6、空氣新鮮(0.5):宿舍經常開窗透氣,保持空氣新鮮,不能有異味。

  7、衛生區(0.5分):本班衛生區內打掃乾淨,無雜物,汙水。

  8、牆壁(0.5分):牆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鐵釘、無粘鉤亂掛物品

  (四)檢查、獎懲

  1、各個寢室選舉產生一個舍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衛生、紀律等管理事務;

  2、每個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生,在舍長的督促、指導下,負責本寢室本天的衛生、紀律情況;

  3、宿舍紀律的檢查、管理由管理人員及值班人員檢查完成,並且納入全員管理範圍。

  4、宿舍衛生由學校集中檢查,衛生每週抽查一至二次,結果以量化的標準計分。

  5、宿舍內有違紀現象,而不能明確具體學生的扣本宿舍學生所在班級積分。

  6、對於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協同管理。宿舍整體扣分、衛生得分為各班共有。

  7、各班宿舍衛生得分為本班學生所在宿舍得分的總平均分。

  8、根據積分情況,每月評選“文明宿舍”,併發放錦旗

  學校寢室管理員工作制度 篇6

  為保障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加強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學生的心理健康工作與安全教育工作的順利開展,構建平安和諧校園,加強我院學生資訊工作,使寢室長的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暢通訊息渠道,有效監控危機源,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人員選拔

  1、選拔方式:每個學生寢室必須有一名寢室長,由寢室成員推選或由班委會根據各寢室實際情況任命產生,特殊情況下可以由班主任或年級輔導員指定。

  2、任職要求:

  (1)與同學關係融洽,善與人溝通,具有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能協調處理同學間的矛盾。

  (2)為人樂觀、開朗,身心狀況良好。

  (3)對心理學感興趣,熱心心理健康工作,有服務意識。

  (4)有責任感,對待工作認真負責。

  二、工作內容

  1、配合班級心理委員做好班級同學之間的溝通工作,瞭解其日常學習生活情況及心理狀況,收集本寢室的日常資訊,定期向班級心理委員、班主任、年級輔導員、心理輔導員老師彙報情況。

  2、在寢室同學出現矛盾時,協同班級心理委員開展調解工作。

  3.及時反映同學在寢室內違章使用熱得快、電熱杯、電飯鍋等大功率非安全器具的情況。

  4.及時反映同學在寢室內或寢室間私拉亂接電線、網線的情況。

  5.在寢室與同學一起學習防火、防電、防盜、防詐騙、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打架鬥毆、防交通事故、防意外傷害等相關防範知識。

  6.監督並督促寢室同學自覺遵守《學生手冊》和學校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同時,對於拒不遵守學校宿舍規定、不聽從勸阻的同學,寢室長要及時向學院學工辦反映。

  7.及時反映同學當中其他不穩定、不安全的情況。

  三、工作制度

  1.反饋資訊的形式可以多樣化,例如電話、書面、網路等。

  2.反饋資訊要及時,保證在第一時間將資訊上報。

  3.要切實起到預防監督作用,如遇到突發事件要及時將資訊報心理委員或年級輔導員。

  四、工作要求

  1、準確性:要求反饋的是寢室同學們真實的資訊,不準虛構、編造、無中生有。

  2、及時性:如果有突發情況,第一時間向年級輔導員反映,平時積極配合好班級心理委員的工作。

  3、保密性:各班寢室長收集到的資訊,直接報給本班的心理委員再由心理委員以郵件形式上報學院學工辦。

  4、責任性:寢室資訊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每位寢室長能認真負責的進行宿舍情況的調查和資訊的反饋。

  5、詳細性:要把有以上突發情況同學的班級、姓名、所在寢室,以及異常表現詳細上報。

  五、獎懲制度

  1、獎勵:

  (1)寢室長按學生幹部德育加分細則加分。

  (2)每學年我們將根據反饋資訊的準確性、及時性以及認真程度評選出一定比例的優秀寢室長。

  2、處罰:如果有以下行為的寢室長將給予處罰。

  (1)虛構、編造反饋資訊者。

  (2)每天不能按時反饋資訊,對工作不認真、不負責任者。

  (3)班級出現突發情況未及時上報,並造成嚴重後果者。

  (4)向無關人員洩露反饋資訊者。

  (5)由於其他工作失誤或懈怠而造成了損失和責任首先追究相應寢室長的責任。

  六、本制度由經濟與管理學院學工辦負責解釋與修訂。

  七、本制度自發布之日施行。

  學校寢室管理員工作制度 篇7

  1、住宿同學,必須先辦住宿手續,並持住宿證方可進入指定房間指定床位住宿。

  2、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歸寢,在寢室和走廊內不準追逐打鬧或大聲喧譁。課間不準回寢,不得帶非住宿生進入房間或留宿。

  3、不準吸菸、喝酒;不準打架;不準偷竊。

  4、不準在寢室內談粗話、講低階故事;不搞遊藝活動。

  5、住宿生要愛護公共財物。如有損壞公物者,要按價賠償。

  6、節約用電,注意安全。寢室內不準用電褥子及其他電熱器件,不準在寢室內點蠟。節約用水。

  7、不準在房間內吃飯,洗漱;不準去陽臺大小便;不準隨地吐痰、潑水;不準塗抹牆壁;不準在牆壁上釘釘子,糊紙或貼畫。

  8、講衛生,環境美。做到生活用品按規定存放整齊。床鋪保持整潔。

  9、嚴格遵守衛生間使用規定,不得將手紙、果皮扔進便池或地漏裡。

  10、家長或外人來訪,必須先登記,經舍務管理人員同意後方可進入寢室。

  11、住宿同學要尊重舍務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領導,接受批評。不準無理取鬧或頂撞舍務管理人員。

  12、因故退宿同學,在離寢前經舍務人員檢查房間裝置簽字後到總務處辦理退宿手續。

  學校寢室管理員工作制度 篇8

  一、考評細則

  1、清潔

  ①每天未按時打掃或整理,每次扣1分。

  ②每次打掃不徹底,扣1份。

  ③經督促仍不打掃或打掃不徹底扣2—5分。

  ④將水潑灑在寢室內、外或向樓下扔垃圾、倒水,扣1—2分。

  ⑤寢室清潔衛生衛生保持差或床單、被蓋又髒又舊,扣1—3分。

  2、紀律

  ①不按時進出寢室,不自服從值周教師和學生幹部的管理,扣1—2分。

  ②寢室室長未按時清點本寢室人數,或未將缺勤情況報告給值周教師或學生幹部,一次扣1分。

  ③回寢室睡覺遲到者每人扣0.5分,未按要求休息、私自離開寢室床位到別處睡覺,每人/次扣1分。深夜私自出校,到街上去玩,每人/次扣2分。

  ④就寢後有影響他人睡覺的行為者,每人次扣1分(說話、吵鬧、唱歌等)。

  ⑤有在寢室聚餐、喝酒、吸菸、賭博、瘋打、玩火、點蠟燭等行為者,每人/次扣1—2分。

  ⑥留宿外寢室人員或親友,扣1分;未按時起床、洗漱者扣1分;將貴重物品或現金放在寢室,並丟失者扣1分。

  3、內務整理

  ①床鋪摺疊不規範(枕頭、棉絮、床單),每床扣0.5分。

  ②物品(鞋、盆、盅、洗臉巾等)擺放不整齊、不到位,每次扣1—2分。

  ③在寢室內洗、晾、掛衣物或隨意張貼字畫,每次扣1分。

  4、公物管理

  ①損壞門窗、床鋪、桌凳、水電設施裝置,除照價賠償外,每人/次扣2—5分。

  ②在門窗、牆壁等處亂寫、亂畫者,每人/次扣1—2分。

  ③將違禁品(刀、煙、火、汽油、酒精等)放在寢室者,每次扣2分。

  二、考評辦法

  1、每週每室基本分為100分,扣除每天所扣分後為每寢室每週的實得分。

  2、每天學生幹部負責考核。

  3、凡參與考核人員未逗硬考評,未評出優劣者,扣學生幹部1分。

  三、獎勵

  1、每學月總結評比一次,按總分評出四個“文明寢室”(男女各2個)。

  2、凡被評為“文明寢室”,學校獎有關的管理人員10元,給班級加學月德育考核分5分。

  學校寢室管理員工作制度 篇9

  學生寢室的面貌是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寢室管理,使學生能在一個整潔、舒適、安全的環境中學習和生活,特制定本制度。

  1、不準在宿舍內吸菸、點蠟燭,防止發生火災。

  2、寢室內外嚴禁亂拉亂接電線、不得自行安裝插座和燈頭,嚴禁使用違章電熱裝置,以保證安全和節約能源。

  3、對走廊燈具、防火安全裝置及配電箱損壞者,將按有關規定給予嚴厲處罰。

  4、不在宿舍內放置貴重物品、大額現金。加強自身的安全防範意識,離開宿舍時隨手關窗、鎖門。放置重要物品的櫃子要加防撬鎖,防止發生被盜,一旦發生問題時,注意保留現場並及時上報學校。

  5、嚴格執行會客制度,不得擅自將校外人員帶入校內居住、留宿,以免發生盜竊事件。親屬、同學、異性,需事先經過宿舍管理員的同意,方可進入寢室。

  學校寢室管理員工作制度 篇10

  一、學生寢室由宿管科統一安排,由學生住宿部生活老師統一管理;

  二、寢室廚櫃應自覺上鎖,任何人不準隨便翻動他人物資;

  三、現金應存放銀行,貴重物品應暫存在生活老師、班主任處;現金、貴重物品不得放在寢室內;

  四、上課時間,學生無特殊理由不得回到寢室;需要回寢室的必須出具書面請假條(班主任、科任老師或政教處籤批意見);

  五、寢室內不得隨意私拉電線,亂接電燈,不得使用電老虎、取暖器、電爐、電飯堡、電燙鬥等,

  上課期間不在寢室內不能將充電器等(聽磁帶用的電池)放在寢室內充電;遵守電器使用原則,電器使用完畢,要及時關閉,並切斷電源,以防引起火災等事故;

  六、寢室內嚴禁使用明火,寢室內不得點蠟燭、焚燒廢紙、燃點蚊香等;

  七、寢室人員要自覺愛護公共財產,寢室內的學校財產如有自然破損,應及時申請報修;

  八、寢室人員離開寢室時,應自覺檢查門、窗是否關好,電源是否關閉;

  九、寢室如發生失竊,失竊者應及時透過生活老師向政教處報案,寢室其他同學應保護好失竊現場 ;

  十、節假日期間如在校滯留,須經班主任同意(書面意見),並報生活老師備案;

  十一、寢室內禁止喝酒、賭博或傳閱不健康書籍;

  十二、不得留宿外來人員;

  十三、學生不佩戴金銀手飾、手機等,違者造成損失自負;

  十四、使用密碼箱的同學,個人密碼應嚴加保密,不告訴他人;

  十五、發現水電故障不得私自處理,應報告生活老師,由學校水電管理人員派人維修;

  十六、學生上下樓要靠右行,不得在宿舍內、樓道等地聚集吵鬧、聚眾起鬨;

  十七、禁止擅自挪用、移動、損壞消防裝置和消防設施;

  十八、禁止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帶入寢室,違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追究責任;

  十九、禁止抽菸;

  二十、未盡事宜按學校相關管理制度處理。

  學校寢室管理員工作制度 篇11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防範,確保學生寢室穩定,打造平安校園,同時促進參與學生寢室安全穩定管理的深入性,將統一組織寢室管理員對學生寢室作了以公共安全、寢室衛生為主題的夜巡查。

  1.巡夜工作以寢室管理員為主,值周老師為輔。為確保徹夜巡查制度的落實到位,將由學校行政領導督察巡夜情況。

  2.每晚由寢室管理員不定時對每個寢室逐一檢查並做好登記。巡查內容包括瞭解學生外宿、晚歸現象;瞭解學生去向不明或不請假離校的情況;瞭解學生是否有打架鬥毆。

  3、寄宿生不要把貴重物品放在宿舍,寢室管理員負責檢查宿舍門窗是否關好,確保宿舍安全。

  4、值日教師夜間要巡視宿舍1-2次,加強防範發現問題及時採取防範措施,防患於未然,確保宿舍安全。

  5、值日教師要對突發事件進行處理(學生生病、打架等),並作好值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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