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8篇)
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8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
1、化學、生物教師應對本學科實驗內容易產生的安全事故環節、預防措施以及事故處理方法應全面瞭解,制定出實驗規則,根據每次試驗內容重點強調。
2、安裝照明電路。實驗員應仔細檢查使用導線是否有裸露,插頭是否完好,裸露的導線、損壞的插頭勿用。
3、教師應使學生認識到,稀釋酸液只能將酸液注入水液,而不能相反。
4、比熱測定時,應讓學生把溫度計先插入冷水中,逐漸加溫,而不應直接插入熱水,謹防驟然升溫,導致溫度計爆裂。
5、酒精燈點火,禁止燈對燈點,謹防酒精外溢引起爆炸。
6、教師應教育學生,用試管加熱液體時管口忌直對人體,特別是面部;觀察管內變化時,應保持適當距離,只能側視而不參面對管口直視。
7、解剖生物應指導學生刀具使用方法,忌用刀開玩笑以免劃傷、刺傷。
8、實驗結束,實驗員、教師應認真清點實驗器材,不使酸鹼液、刀具外帶。
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2
根據上級工作部門要求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特制定本崗位安全責任制如下:
一、實驗室儀器要擺放整齊有序,分類配套合理,儀器要保持完好、清潔,有損壞及時維修。
二、實驗員要保持試驗用藥分類有序,所用危險的劇毒、易燃、易爆、強腐蝕藥品要分別加以說明並指導有關人員安全使用,用畢後要妥善處理。
三、每次實驗課後及時清點儀器和藥品,避免損毀,丟失。發現損毀儀器要按章登記、處理並及時上報。
四、學生實驗用電、管理人員一定要課前檢查後方可接通電源,課後再查有無漏電,實驗完畢後,要關閉電源。
五、學生在實驗室做實驗時,實驗員不得離崗。
六、實驗室要作好防火工作,室內嚴禁使用電爐,禁止吸菸,及時清理室內無用的易燃物品。保管好本室的乾粉滅火器,並學會使用。遇有險情應及時採取妥善措施、關掉電源,立即疏散學生,上報有關部門。
七、實驗室不得存放貴重儀器,即用即收。劇毒、易燃、易爆、強腐蝕藥品必須按規定另行存放,每次使用應按學生用量多少擺放,一次一放,不得超量放置,剩餘藥品不得帶出,要及時回收。
八、實驗室庫房內的儀器、藥品,要建立健全庫房實物賬,定時清點庫存,做到物賬相符。嚴格存取登記手續,貴重物品未經允許不得外借。
九、室內嚴禁存放現金,私人現金及貴重物品要隨身攜帶,不得存放在辦公室。
十、本室計算機、空調專人負責,使用後及時斷電。
十一、室內無人時必須鎖門。每日下班前要對室內進行一次安全檢查,關燈且關閉所有電源、鎖好門窗。
十二、一旦發生意外事故,應積極採取措施,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3
一、在實驗室工作的所有人員都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都應熟悉實驗室安全制度和其他有關安全的規章制度,掌握消防安全知識、危險化學品安全知識和化學實驗的安全操作規程。實驗室安全負責人應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和檢查。實驗課指導教師和研究生導師都有責任對學生進行實驗前的安全教育,並要求學生遵守實驗室的安全制度。
二、未經學院批准,實驗室不得擅自安排院外人員做實驗。新進實驗室做實驗的人員(含研究生、本科生、臨時人員等)均須經過安全培訓和考核,雙方簽訂安全責任書。實驗室短期聘用院外人員須填寫“臨時在實驗室工作的院外人員登記表”,在院安全管理辦公室備案後方可進實驗室做實驗。
三、實驗人員應熟悉室內水、電、氣的總開關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遇有事故或停水、停電、停氣,或用完水、電、氣後,使用者必須及時關好相應的開關。
四、實驗人員應熟悉安全設施的位置及使用方法,自己所在位置及疏散方向。滅火器使用後不可放回原處,使用者應及時報告院安全管理辦公室進行更換。
五、進行具有危險性實驗的任何人員必須事先制定縝密的操作規程並嚴格遵守,應熟悉所用試劑及產物的性質,對實驗中可能出現的異常情況應有足夠的防備措施(如防爆、防火、防濺、防中毒等);進行具有危險性實驗(如劇毒、易燃、易爆等)的過程中,房間內不應少於2人;操作者必須佩戴防護器具(防護鏡、口罩、手套等);處理危險廢棄化學試劑(金屬鈉、丁基鋰或無標籤的危險化學品)的操作或危險性很大的實驗(如高壓實驗、放大試驗以及能產生危險氣體而危及本人或周圍人員人身安全的實驗)不可在化學樓內進行。
六、實驗進行中操作者不得隨意離開實驗室。
七、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化學樓過夜。學生因工作需要過夜時,必須將導師或實驗室主任批准並簽字的申請預先交門衛值班室備案,深夜做實驗時須有2人或2人以上同在。
八、實驗室嚴禁吸菸。酒後或情緒不穩定時不得在實驗室做實驗。
九、在化學實驗室不得穿著短褲、裙子、拖鞋、高跟鞋、涼鞋,長髮應束起。
十、實驗室化學試劑管理應按化學學院《關於實驗室化學試劑管理的若干規定》進行。所有化學試劑及其溶液均不得敞口存放,均須保持清晰的標籤。嚴禁往下水口、垃圾道傾倒有機溶劑和有毒、有害廢物,有毒、有害廢液和廢舊試劑須按化學學院的規定進行收集和處理。
十一、貴重金屬、貴重試劑及放射性同位素等,都應有專人負責保管。
十二、氫氣、乙炔、一氧化碳等危險氣體鋼瓶必須存放在室外指定地點,並必須採用適當方式進行固定,應經常檢查是否漏氣,嚴格遵守使用鋼瓶的操作規程。
十三、不得使用執行狀態不正常的儀器裝置進行實驗,不得執行因振動大或噪音大而對周圍實驗室造成干擾的裝置,不得超負荷使用電源和器件(配電箱、插座、插銷板、電源線等),不得使用老化或裸露的電線,不得擅自改接電源線,不得遮擋實驗室的電閘箱、天然氣閥門和給水閥門,不得擅自在實驗室進行電焊或氣焊。
十四、不得在非放射性實驗室使用放射性同位素。
十五、本科生論文導師和研究生導師出差、出國必須委託其他教師管理學生和實驗室安全。
十六、不宜將兒童帶進化學樓,尤其不可帶進化學實驗室。若因兒童不慎而引起事故,其監護人應承擔全部責任。
十七、最後離開實驗室的人員,有責任檢查水、電、氣等截門和開關是否關好,鎖好門窗後再離開。
十八、實驗室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報告中控室(62758729)和院安全管理辦公室(62757907)。事故結束後,當事人應儘快寫出事故報告。化學學院依據事故性質及損失情況將對事故責任者分別予以批評、通報、罰款、行政處分直至移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十九、若發現嚴重安全隱患,院綜合管理委員會、各系、所、中心負責人和實驗室主任有權要求該實驗室(或學術小組)限期停工整頓。各學術組長應定期對實驗室進行安全檢查,學術小組應指定1名安全員配合實驗室主任開展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各系、所、中心應參照本制度建立本單位的實驗室安全管理的具體制度或實施細則。各實驗室應結合本室具體情況為學生提供安全須知或指南。
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4
1、實驗室內嚴禁煙火,嚴禁閒雜人員入內。
2、實驗人員要充分熟悉安全用具,如滅火器、急救箱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並倍加愛護,安全用具及急救藥品不準移作它用。
3、盛藥品的容器上應貼上標籤,註明名稱、溶液濃度。
4、危險藥品要專人、專類、專櫃保管,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制度。各種危險藥品要根據其效能、特點分門別類貯存,並定期進行檢查,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5、不得私自將藥品帶出實驗室。
6、有危險的實驗在操作時應使用防護眼鏡、面罩、手套等防護裝置。
7、能產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
8、濃酸、濃鹼具有強烈的腐蝕性,用時要特別小心切勿使其濺在衣服或皮膚上。廢酸應倒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裡傾倒鹼液,以免酸鹼中和放出大量的`熱而發生危險。
9、實驗中所用藥品不得隨意散失、遺棄,對反應中產生有害氣體的實驗應按規定處理,以免汙染環境,影響健康。
10、實驗完畢後,對實驗室作一次系統的檢查,隨時關好門窗,防火、防盜、防破壞。
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5
1、學生進入化學實驗室,不準大聲喧譁、不得吃零食、不得亂扔紙屑、果殼、皮核等,保持室內清潔。
2、學生上實驗課,須先預習實驗內容,弄懂實驗目的、原理和現象。
3、實驗課上,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和所用儀器、藥品的效能,弄清實驗步驟。實驗時要嚴格按照操作實驗,不經教師允許學生不得亂做其它實驗。注意節約使用藥品。
4、實驗完畢後,要認真清洗所用的玻璃器皿等,並整理好放回原處。如有損壞和缺少要報告教師,等教師允許後方可離開。
5、實驗過程中,如有不按操作要求而引起儀器、藥品等損壞或者說愛護公物造成的儀器、藥品等損壞、丟失,當事人要照價賠償,或酌情處理。
6、學生在實驗中,如因玻璃器皿質量問題引起破損者,不要求賠償,報告教師更換即可。
7、每班做完實驗,一定要打掃實驗室,經教師同意後方可離開,並關好水、電、門、窗。
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6
一、實驗室要保持安靜,自覺遵守紀律,按班級有秩序地入座,不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擺弄教學儀器,藥品和模型標本等教學裝置。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向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佈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汙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保部門規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後,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裝置,玻璃儀器要刷洗乾淨,擺放整齊,並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並得到允許後,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裝置,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裝置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7
(1)積極主動配合教學工作,瞭解並掌握化學學科在各年級的教學工作和教學進度,並訂出化學實驗室每一學期的管理工作計劃。
(2)實行坐班制,嚴格執行上下班制度。有計劃並按時開放化學實驗室。
(3)配合學校完善化學實驗室的實驗設施器材,訂出每學期化學實驗器材的採購和更新計劃,建立各種儀器藥品裝置的帳目,建立健全入帳、借用、賠償、報廢等制度,定期清點,做到帳物相符。
(4)實行嚴格的化學實驗設施器材的使用、保養和保管制度,經常清潔和檢查實驗器材並及時保養維修,保證實驗器材設施在化學實驗教學中的正常使用。
(5)搞好化學實驗室、準備室的衛生。保持實驗室的整潔。
(6)各種儀器、裝置、藥品、掛圖等均要分類編號,定點存放,有條不紊。
(7)根據安全規則管好有毒易燃化學物品,定期檢查,注意防火、防潮、防毒、防爆、防盜,每日下班前應檢查水閥、門窗,保證實驗室的安全,對危險品及有毒藥品要專櫃存放,嚴格遵守保管和領用制度。用後及時妥善處理殘渣。
(8)認真準備化學實驗室課的實驗器材,注意實驗器材在實驗課中的使用情況,及時更換不合格或不合用的器具。
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8
1.未經實驗教師允許,不得隨便進入實驗室。
2.進入實驗室要自覺遵守紀律,保持安靜,不大聲喧譁、嬉笑,不亂動儀器和其它設施,在指定實驗臺進行實驗,愛護儀器,節約用品。
3.實驗開始前,要認真預習實驗內容並按照實驗要求檢查實驗用品是否齊全,如有缺損及時報告實驗教師;實驗過程中,按照規定的實驗內容進行實驗,遵守操作規程。
4.保持實驗室的清潔、整齊,不隨地吐痰,實驗室中的廢紙、火柴等必須放在指定容器中。
5.保障實驗安全,杜絕事故發生,嚴格遵守《實驗室安全規則》,小心使用化學藥品,按時完成實驗。
6.愛護實驗室的一切公物,注意節約用水用物,若損壞了儀器、藥品,必須及時報告教師,說明原因,並按照實驗室規定酌情賠償。
7.實驗完畢後按教師要求清洗儀器,做好各項清潔工作,將儀器、藥品擺放整齊,經老師檢查驗收後,得到批准方可離開實驗室。
上述規則必須嚴格遵守,若有違反,視情節嚴重,給予校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