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管理工作規章制度(通用12篇)

檔案管理工作規章制度(通用12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檔案管理工作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檔案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篇1

  第一條設立專門的檔案庫房或檔案櫃對檔案進行存放、保管,並指派專人負責,做到“專人專櫃”的管理。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保守檔案機密,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檔案室,以保證維護檔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二條檔案室配備檔案櫃或密集架,檔案上架排列應科學合理,便於查詢。在排列上架時,應按照類別和保管單位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的排列,以便於管理和查詢。

  第三條對照片、光碟、隨身碟等特殊載體的檔案須配置密封盒和專門的案卷盒,按編號盒存放在防磁櫃。

  第四條檔案室要做好防火、防盜、防光、防高溫、防潮、防有害氣體、防塵、防蟲等“八防”工作。

  第五條檔案室在接收同級別人事檔案託管機構或企業移交的檔案後,應對移交檔案進行嚴格檢查,確保後續託管業務能順利開展。

  第六條確定接收的移交檔案要辦理託管協議,做好編目工作,並及時入庫並及時完成檔案彙總統計、登記電子檔工作。

  第七條各類外借檔案必須嚴格執行檔案借閱制度,在歸還時要核對是否有遺漏或損害,及時放回原處。

  第八條定期對庫房檔案進行清理、核對工作,做到帳物相符。對破損、載體變質的檔案要及時進行修補或複製。

  檔案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篇2

  一、檔案科所有工作人員都有保護檔案義務,檔案屬於涉及託管人員隱私,未經許可不得外借、外傳。

  二、各類檔案的借(查)閱,必須填寫《檔案借(查)閱申請單》

  三、個人檔案一律須託管人員本人、或委託書指定的委託人,經過相關審批流程後方可借閱。

  四、外單位來人借(查)本託管人檔案,需持單位《檔案借(查)閱申請單》並經科長簽字批准,方可查閱。

  五、閱檔必須在檔案室,不得攜帶外出,以確保檔案的安全性。借出檔案材料的時間不得超過一週,必要時可以續借。過期由檔案管理員催還。需要長期借出的,須經分管領導批准。

  六、外借的檔案借閱者必須妥善保管,借閱的檔案只限本人使用,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借、拆開、調換、汙損檔案或在檔案上圈點、劃字等,要保持檔案的整潔、完整。

  七、外借檔案一旦發生遺失、損壞、銷燬等,應立即知會辦公室進行處置。

  八、檔案室對外借逾期未歸還的檔案,要及時做好催還工作。

  九、借出和歸還檔案時,應做好清點手續,由檔案管理員與借閱者當面核對清楚。

  檔案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篇3

  為保證公司檔案的完整,便於查詢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等工作,維護檔案檔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設立檔案檔案管理專員,切實做好檔案檔案的收集、分類、整理、立卷、歸檔工作,保證檔案檔案資料的齊全完整,提高案卷質量,使檔案檔案管理工作達到標準化、制度化、規範化的要求,並逐步實現電子資訊化管理。

  二、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檔案和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各類資料、原始記錄、出版物、各種圖表薄冊、照片以及與本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上級事文等都要齊全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保管。

  三、人力資源專員要做好公司員工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確保資料完整。

  四、檔案管理員要對公司安全生產相關檔案資料專門建檔。進行管理。

  五、立卷應根據其相互聯絡、儲存價值分類整理立卷,保證檔案的齊全、完整,能反映公司的主要情況,以便於保管和利用。

  六、檔案資料檔案的保管、查閱。

  1、所有檔案必須入框上架,科學排列,便於查詢,避免暴露或捆紮堆放。

  2、檔案櫃、檔案室要保持整潔衛生,認真做好檔案檔案“八防”工作,特別是檔案室防火、防鼠、防溼、防盜工作要常抓不懈,要定期檢查、經常核對檔案檔案資料,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報告並做好相關記錄,確保檔案檔案資料的完整與安全。

  七、公司內部員工因工作需要查閱檔案資料,須報請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外單位人員要查閱、影印公司檔案,必須持單位介紹信並經本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查閱;公司所有檔案一律不允許外借。不論是誰查閱、影印檔案,公司檔案管理員都必須如實進行登記,注清查閱時間、查閱內容、查閱人姓名、批准領導、是否影印等相關內容。

  八、對於公司機密檔案及檔案的管理,要有專櫃存放並單獨設鎖,無關人員不準接觸,工作人員要嚴守機密。

  檔案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篇4

  一、必須設有專門庫房或專櫃對各類檔案進行保管。

  二、檔案庫房是機要重地,除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檔案庫房。三、庫房要保持清潔和相對溫溼度,以利檔案保管。同時做好“八防”(防火、防盜、防光、防蟲、防灰塵、防潮、防高溫、防有害氣體等)工作。

  四、庫房內除密集架、檔案裝具和調卷所必須的用具外,不得擺放任何與檔案庫房無關的物品,檔案裝具排放,應做到整齊劃一,符合通風、防塵要求。

  五、根據檔案庫房情況需要,可配備換氣扇、滅火器等專用裝置,並定期保養,使庫房環境處於良好狀態。溫度基本保持在14—24℃,相對溼度40%—60%之間的規定要求。

  六、檔案室要防止陽光直射,庫房照明光源應用白熾燈;檔案室不應靠近易燃易爆和散發有汙染腐蝕氣體的場所。

  七、檔案管理人員必須每季度對庫房內的檔案進行核對,做到帳物相符。

  八、檔案庫房及檔案櫃箱鑰匙必須由辦公室專人負責保管,不得丟失。

  檔案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篇5

  第一條歸檔的檔案材料必須完整、系統、準確,各項簽字手續完備。

  第二條歸檔的檔案必須字跡清楚、工整、紙張及檔案格式負荷規範要求,書寫材料要適合長期儲存,禁止使用圓珠筆、鉛筆、純藍墨水及熱敏紙。

  第三條歸檔檔案應為原件。

  第四條科技成果鑑定、基建工程驗收必須儲存檔案的完整性。檔案材料不完整、不繫統的不能透過鑑定、驗收。

  第五條移交單位在正式移交前應對移交的檔案材料進行組卷並編制移交目錄,雙方履行簽字手續

  檔案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篇6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係,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文承辦部門或承辦人員應保證經辦檔案的系統完整。結案後及時交專職文書人員歸檔。工作變動或因故離職時應將經辦的檔案材料向接辦人員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帶走或銷燬。

  第三條 凡本公司繕印發出的公文一律由辦公室統一收集管理。

  第四條 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第五條 歸檔範圍:

  1、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專案方案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檔案材料。

  2、本公司的請示與上級機關的批覆以及對外的正式發文與有關單位來往的文書。

  3、本公司的歷史沿革、大事記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動的剪報、照片、錄音、錄影等。

  第六條 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借閱檔案要認真填寫《借閱檔案登記薄》。

  2、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複製,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一般內部檔原因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

  3、歸還檔案時,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檢查,如發現遺失、汙損、或隨意塗改情況的,要追究借閱者責任,並及時報告公司主管領導。

  第六條 檔案的銷燬:

  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燬時,必須編制《檔案銷燬清冊》,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銷燬,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核對清楚後方可銷燬。

  3、經批准銷燬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燬清單,由專人監督銷燬。

  檔案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篇7

  一、裝置檔案的歸檔範圍

  (一) 裝置儀器依據性檔案材料。

  (二) 裝置儀器隨機檔案室材料。

  (三) 裝置儀器執行、維護檔案材料。

  二、裝置檔案的立卷歸檔要求

  凡重要裝置須歸檔的檔案材料,在裝置進單位時,應嚴格遵守裝置開箱驗收制度,驗收時,須由檔案室人員、裝置使用部門雙方到場驗收並填寫裝置開箱驗收記錄,以保證裝置檔案的完整、齊全。驗收完畢交檔案室保管。

  三、裝置檔案的歸檔時間

  裝置檔案的歸檔時間是隨時歸檔。

  四、裝置檔案的立卷要求

  1、裝置檔案檔案材料要收集齊全,系統整理,書寫材料優良,字跡工整、圖樣清晰、簽署完備,有利於長遠儲存。

  2、案卷裝訂應在組卷、卷內檔案排列和編目的基礎上進行。

  3、案卷內不同尺寸的`科技檔案材料要摺疊成統一幅面,一般以A4圖幅為標準。

  4、長遠儲存的案卷裝訂必須取掉金屬物。

  5、案卷不裝訂時,其科技檔案材料要按照卷內目錄的編排次序排列有序。

  6、案卷要整齊美觀。

  五、裝置檔案的借閱和保管

  1、裝置檔案應及時歸入檔案室專櫃存放。各部門需要查閱時,可按規定向檔案室借閱,若要影印或常借等,必須經分管領導同意,方可實施,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將其原始材料佔為已有。

  2、安監局檔案室負責裝置檔案的監督、指導和檢查。

  檔案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篇8

  第一章基本原則

  第一條為了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更好地為我公司各項工作服務,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家檔案局釋出的《幹部檔案工作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人事檔案工作是企業組織人事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企業檔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為貫徹執行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是為先賢舉能,知人善任,歷史地全面地考察瞭解和正確選拔使用幹部服務的。

  第三條人事檔案是企業人事管理等有關部門按照黨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記載個人經歷、政治思想、品德作風、業務能力、工作表現、工作實績、工資待遇等內容的檔案材料,是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的重要依據,是反映個人成長曆史的憑證和依據,應由公司人力資源處人事檔案室集中統一管理。

  第四條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中,必須嚴格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檔案保密的法規和制度,嚴密保管,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第二章體制、任務和人事檔案幹部

  第五條人事檔案是企業檔案的一個組成部分,集中納入人力資源處統一管理,業務工作接受公司黨委領導和上級有關業務部門的檢查指導。

  第六條人事檔案室的任務是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人事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企業人事檔案工作規章制度,負責接收、鑑別、整理、保管、轉遞、提供利用公司各級員工的人事檔案。

  第七條人事檔案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刻苦鑽研業務,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努力做好本職工作。

  第三章人事檔案材料的收集範圍與歸檔要求

  第八條為了使人事檔案能夠真實地全面地反映個人全貌,人事檔案室要經常透過有關部門收集全公司員工的工作調配、幹部任免、職稱職務評聘、考察、考核、培訓、獎懲、工資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個人德、能、勤、績的檔案材料,充實檔案內容。具體收集歸檔範圍見附件。

  第九條公司各級黨委(總支)、各廠、各處室(科室)要建立主動送交人事檔案材料的工作制度,並由各單位黨委(總支)的人事幹事、組織幹事負責收集各單位的歸檔材料,屬於歸檔範圍的人事檔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後,經有關部門審查簽章後送交人事檔案室歸檔,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形成的各類材料必須在離公司前全部移交檔案館。

  第十條收集的人事檔案材料,必須經過認真的鑑別,屬於歸檔的材料應真實準確,完整齊全,文清楚,物件明確,手續完備、具有儲存價值。需經組織審查蓋章或本人籤的,應在蓋章籤後方能歸入人事檔案。

  第十一條不屬於檔案範圍的材料,不得擅自歸檔,經過鑑別,可分別情況予以處理。凡銷燬材料必須詳細登記,並報請人力資源處負責人審查批准,由專人負責監銷。

  第十二條人事檔案材料,須統一使用十六開規格的辦公用紙,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或紅色及純藍色墨水和複寫紙書寫。?

  第四章人事檔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三條人事檔案室對收集的人事檔案材料按規定進行整理,並按在職人員檔案、離退休人員檔案、死亡檔案進行分類、編號、排架。人事檔案室對不屬於上述範圍人員的人事檔案應進行代管,並按有關部門的規定收取管理費。

  第十四條對人事檔案應建立登記和統計制度,建立各類檔案名冊。每半年檢查核對一次檔案,做到檔號與檔案名冊編號一致,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格執行保密制度,確保檔案的絕對安全和準確無誤。

  第十五條根據安全保密,便於查詢的原則,人事檔案應嚴密科學地保管。檔案庫房應是堅固的,具有八防等安全設施和措施的專用檔案庫房,配置鐵質檔案櫃。庫房內應保持清潔,整齊和適宜的溫溼度。

  第十六條檔案卷皮,目錄和檔案袋的樣式、規格按標準制作,幹部檔案的整理嚴格按照中央組織部下發的《幹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嚴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檔案,人事檔案幹部不得保管本人和親屬的檔案。不得在電話裡洩露檔案內容。

  第十八條做好檔案管理的各項基礎工作,編制檢索工具,逐步實現人事檔案的現代化管理,便於提供利用。

  第十九條凡需從人事檔案中取證或辦理公證,必須由人事檔案室辦理。有關材料應認真核實簽署意見並加蓋“濟南啤酒集團總公司人力資源處”公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條對人事檔案的接收、傳遞必須嚴格手續,有案可查。查借閱人事檔案應嚴格按檔案室制定的《人事檔案查(借)閱制度》辦理。

  第五章檔案的轉遞

  第二十一條人事檔案應透過機要交通渠道轉遞或派專人傳送,不準郵寄或交本人自帶。如外單位派專人來提取,必須持人事或組織部門出具的介紹信,一般介紹不予辦理。

  第二十二條如《調檔通知》調出人員要求轉遞檔案,必須經人力資源處負責人同意簽署意見方可轉出。有關部門同時把本人的現實表現、體檢表或技術檔案轉入人事檔案室,由人事檔案室統一轉遞。檔案轉出後,逾期一個月未見對方退回回執應寫信催回,以防丟失。

  第二十三條為使人事檔案能夠隨著公司的人事變動,幹部職務變動而及時調整,公司人力資源處應將人事變動情況、幹部調動單位和任免通知及時通知人事檔案室。因商調而轉出檔案後,人力資源處應及時通知人事檔案室此人是否商調成功,如未商調成功有關部門應在一個月以內追回檔案,最多不超過三個月。

  第二十四條公司員工因辭職、退職、自動離職或被學校解除合同、終止合同、除名、開除等,在沒收到人力資源處轉來的轉遞檔案通知單前,其檔案仍由人事檔案室保管;但要從處理決定下達之日算起,按有關部門的收費規定收取檔案保管費。

  第二十五條公司各單位、部門應積極配合檔案室做好員工檔案的轉遞工作,學生分配單位有變化時應及時通知檔案室,以使檔案能正確投遞。

  附件

  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範圍

  1、員工調配、任免、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種登記表(如職工履歷表、登記表),任免呈報表(包括上報的考察材料),鑑定、民主評議和組織考核形成的綜合材料,離退休審批表,軍隊轉業部門審批表等。

  2、錄用和聘用工作中形成的錄用和聘用審批表,政審材料,續聘審批表,退職材料。

  3、出國出鏡人員審批表、登記表及在外表現情況的鑑定材料。

  4、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議的工、青、婦等群眾團體代表會以及民主黨派代表會的代表登記表和委員的簡歷表、政績材料。

  5、辦理工資、待遇工作中形成的審批表和解決待遇問題和審批材料。

  6、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工作中形成的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申報表,專業技術職務考績材料以及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的審批表。

  7、員工更改姓名、民族、年齡、入黨入團時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等過程中形成的個人申請表,組織審查報告,上級批覆以及所依據的證明材料。

  8、黨團組織建設中形成的入黨志願書(1—2份系統的)和轉正申請書、自傳、政審材料、黨員登記表、不予登記的決定、組織審批意見及所依據的材料,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中形成的組織意見。民主評議黨員登記表,優秀黨員事蹟及審批材料。認定為不合格黨員被勸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實依據材料和審批材料,退黨材料,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組織意見;入團志願書、申請書、團員登記表、退團材料;加入民主黨派的材料。

  9、幹部審查工作中形成的調查報告、結論、上級批覆、個人結論的意見、檢查交待、旁證材料;甄別複查結論、調查報告、批覆及有關的主要依據材料。

  10、表彰獎勵活動中形成的各種先進人物登記表、審批表、先進模範事蹟。

  11、各種處分決定、調查報告、上級批覆、本人交待及旁證材料、刑事判決書。

  12、員工的創造發明、科研成果、著作、譯著和有重大影響的論文等目錄。

  13、體格檢查中確診有殘疾的體檢表及工傷致殘確定殘廢等級的材料。

  14、辦理喪事活動中形成的悼詞、訃告;非正常死亡的調查報告。

  15、高等教育、國民教育、成人教育和幹部進修、培訓工作中形成的學生(學員)登記表、學習成績登記表、畢業登記表,授於學位的材料,學歷證明書,學習鑑定材料。

  16、學生學籍變動記錄材料。

  17、學生在校期間每學年的思想品德評定表。

  18、畢業學生體檢表。

  19、其他可供組織參考有儲存價值的材料。

  檔案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篇9

  一、本辦檔案材料(包括音像檔案資料,下同)由綜合科和有關業務科集中統一管理,任何個人不得私自存放。

  二、檔案的收集、整理、移出、銷燬必須按《檔案法》和上級檔案管理部門有關規定辦理,嚴禁擅自銷燬或出售檔案。

  三、凡是調閱檔案,一律憑單位介紹信,經檔案管理人員稽核後,方可提供查閱。

  四、檔案必須在檔案所在科室內查閱,不得出借,如有特殊情況需出借、影印、抄錄等,須經分管副主任同意後方可進行。

  五、嚴禁檔案使用者私自抄錄、影印、塗改、拆開、撕毀檔案。檔案管理人員應當在調閱者歸還檔案時進行必要的檢查,確保檔案完好無損。

  六、本局全體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保衛制度,杜絕檔案中機密檔案和材料遺失、洩密事故的發生,確保檔案安全。

  七、檔案存放處要保持清潔衛生,存放檔案要井然有序,排列有系統化,以便調閱。

  八、檔案管理人員因工作調動,須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檔案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篇10

  教師業務檔案是教師教學工作基本情況的重要歷史記錄,其主要內容有:教師登記表;統計考核鑑定(包括:考核鑑定表;教學檢查聽課評議情況等);學術水平包括:論文;教材編寫;科研成果等;專業技術職務動態及獎懲情況等,是教學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檔案之一。

  1、教師業務檔案由教務處統一管理,每到學期、學年末,根據責任制考核情況,結合教師的工作實際進行全面考核,分別由教務處長、教學部填寫相應部分。填寫力求實事求是,公正確切。

  2、查閱和摘抄教師業務檔案需經領導批准,管理員不得洩露檔案中的有關內容。

  3、核籤的教師業務檔案所載內容,任何人不得隨意塗改和更換。

  4、教師調離學校時其業務檔案併入本人人事檔案隨調,學校教務處可保留其業務檔案的影印件作為教學資料妥善儲存。若有單位外調情況時,憑介紹信允許抄錄。

  5、教師業務檔案屬永久性儲存,必須妥善保管,防止蛀爛,填寫時一律用鋼筆或毛筆,字跡清楚工整。

  6、教師業務檔案是記載衡量教師教學工作實績和水平的原始資料,也是教師晉級、提幹、職稱評定的重要依據,應嚴格手續,認真對待,不得弄虛作假、含糊敷衍或丟失。

  檔案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篇11

  一、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保密制度,嚴防失密、洩密事故發生。

  二、不得向與工作無關人員談論檔案內容,不準用電話、傳真提供密秘級以上檔案。

  三、凡借閱秘密級以上檔案,須經主管領導及檔案館長批准,未經批准不得借出、複製或摘抄。

  四、檔案人員不得隨意丟放、擅自提供、抄錄、公佈、損毀、丟失、塗改、偽造或銷燬檔案、絕密檔案要單獨保管。

  五、密級檔案要經常查對,失洩密時要及時上報局主管領導,並對責任者進行追究處量。

  六、非檔案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庫房。

  七、任何人不準私自儲存檔案或攜檔案進入公共場所。

  八、檔案管理人員應熟知本局各類檔案的密級劃分,調密級檔案時,不少於兩名工作人員。

  九、檔案在傳遞時應以機密件透過機要通訊轉出,或由檔案人員二人以上專呈遞送。

  檔案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篇12

  第一條歸檔的檔案材料必須完整、系統、準確,各項簽字手續完備。

  第二條歸檔的檔案必須字跡清楚、工整、紙張及檔案格式負荷規範要求,書寫材料要適合長期儲存,禁止使用圓珠筆、鉛筆、純藍墨水及熱敏紙。

  第三條歸檔檔案應為原件。

  第四條科技成果鑑定、基建工程驗收必須儲存檔案的完整性。檔案材料不完整、不繫統的不能透過鑑定、驗收。

  第五條移交單位在正式移交前應對移交的檔案材料進行組卷並編制移交目錄,雙方履行簽字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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