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7篇)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7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

  1、做好防火工作。除實驗需要外,嚴禁火種。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

  2、各種危險品必須嚴格登記造冊,建立購買、使用、領取、清退等臺帳。對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出入庫必須有精確計量和記載。

  3、對危險物品的管理必須貫徹“控制使用、重點管理、嚴格出(入)庫”的方針,堅持“分類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則。嚴加保管,應專庫存放,雙人雙鎖。對所有物品應定期檢查核對,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險物品的管理人員應熟悉並掌握所存放的危險物品的性質,防護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識。

  5、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存放與保管危險物品時,必須嚴格執行“四個不準”的規定:性質相牴觸,不準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準存放在一起;非危險物品倉庫,不準存放危險物品;露天不準存放。

  6、嚴禁設定一切明火,嚴禁試驗、分裝、打包與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裝卸危險物品時,必須輕拿輕放,不得震動、撞擊或磨擦;不得隨意重壓和傾倒,不得隨意碰撞或滾動搬動。存放區域的附近,應樹立明顯的警示標誌。

  7、做好防盜工作、安裝防盜設施,貴重器材及危險品的存放點必須有防盜報警器。管理人員離室應關鎖好門窗、切斷電源,關閉自來水。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8、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自查,對性質不穩定或容易分解變質的危險物品,應定期測量化驗,並作詳細記錄。

  9、進、出庫或使用後,必須對操作現場與周圍環境作認真檢查,對遺存或散落的危險品及時清掃、處理。

  10、實驗器材、藥品一律不外借。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2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防為主,杜絕事故隱患。

  2.實驗室管理員是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對進入實驗室的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本室的安全規定、實驗中的注意事項及儀器裝置的操作規程。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保管室。

  3.實驗室全體人員應您正確使用滅火機,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報告處置,發生火災主動撲救,及時報警。

  4.實驗樓禁止使用一切電爐取暖、燒水做飯。

  5.實驗樓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腳踏車和其他生活用品。

  6.每天上班應檢查門、窗、鎖有無異常,如有異常,保護現場,立即報告系辦並通知保衛部門。離開實驗室應關好門、窗,註明去向;下班應斷開電源、鎖好門窗;關閉水龍頭。

  7.實驗室如發生火災、盜竊等責任事故,將根據情節輕重對責任人和分管領導給予相應的處分。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3

  一、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保衛意識,做好“四防”(防火、防爆、防盜、防事故)工作,保證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工作順利進行。

  二、實驗室要建立安全保衛檢查實施細則,相應設立安全檢查員,責任落實到人,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不安全的隱患安全檢查員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同時上報校保衛處。

  三、實驗完畢,工作人員要認真檢查實驗室的環境和實驗用器具,及時斷水斷電,清除不安全因素,注意關窗鎖門。

  四、實驗用儀器裝置要制定“操作規程”,實驗人員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以免發生意外。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任何人都有權制止。

  五、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裝置要有專人保管。貴重物品應放在安全的地點,建立保管、借用和交接制度。嚴防丟失、被盜和毀壞。

  六、易燃、易爆、劇毒、毒菌、放射性等危險品的領取、保管(存放)、使用,及汙物處理,應嚴格執行上級的有關規定。

  七、實驗室(操作室)內嚴禁存放雜物及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八、實驗室要根據實際情況設定消防器材。工作人員應掌握基本消防知識。一旦發生災情,及時撲救、報警,同時上報校保衛處。

  九、較長時間的節、假日,實驗室在做好安全檢查後及時封門。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4

  1、實驗前,學生要認真預習實驗內容,明確實驗目的.、要求和步驟,掌握基本原理,並寫出預習提綱。

  2、學生進入實驗室,按編定的小組就位,未經教師許可,不得調換小組,不得動用儀器和藥品。

  3、保持室內安靜、整潔,做到步輕、聲低,嚴禁高聲喧譁,不準做與實驗無關的事,不得私自帶火柴、打火機等進實驗室。

  4、認真聽講,實驗時必須按照步驟、操作方法、注意事項進行。

  5、實驗必須遵守實驗規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如有危險現象,應立即報告指導老師和實驗員進行處理。

  6、實驗完畢,清潔好儀器,排列整齊,收拾乾淨,經指導老師和實驗員驗收允許後方可退出實驗室。

  7、愛護儀器,節約藥品,損壞的儀器要及時報告,填寫《儀器裝置損壞報告單》,並按《儀器裝置損壞賠償制度》進行賠償。

  8、在老師指導下注意用水、用電及化學藥品的使用安全,出現不安全故事及時向老師報告。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5

  1、化學、生物教師應對本學科實驗內容易產生的安全事故環節、預防措施以及事故處理方法應全面瞭解,制定出實驗規則,根據每次試驗內容重點強調。

  2、安裝照明電路。實驗員應仔細檢查使用導線是否有裸露,插頭是否完好,裸露的導線、損壞的插頭勿用。

  3、教師應使學生認識到,稀釋酸液只能將酸液注入水液,而不能相反。

  4、比熱測定時,應讓學生把溫度計先插入冷水中,逐漸加溫,而不應直接插入熱水,謹防驟然升溫,導致溫度計爆裂。

  5、酒精燈點火,禁止燈對燈點,謹防酒精外溢引起爆炸。

  6、教師應教育學生,用試管加熱液體時管口忌直對人體,特別是面部;觀察管內變化時,應保持適當距離,只能側視而不參面對管口直視。

  7、解剖生物應指導學生刀具使用方法,忌用刀開玩笑以免劃傷、刺傷。

  8、實驗結束,實驗員、教師應認真清點實驗器材,不使酸鹼液、刀具外帶。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6

  為加強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保障教學與科研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儀器裝置的利用率,根據學校有關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對我院所屬各實驗室的安全衛生及日常管理等事項作出如下規定:

  第一條實驗室分工負責安全的副主任負責實驗室裝置及人身的安全保護工作,並由安全員負責實施。

  第二條實驗室安全人員實施本實驗室日常的安全工作的內容包括:負責安全監督、安全教育以及採取各種防火防盜的安全措施。

  第三條實驗室工作學習人員一定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實驗專案負責人要全面負責實驗的安全,任何試驗都要有安全防護措施,重大裝置要有安全操作規程。

  第四條實驗前要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如有執行中的儀器裝置,現場不能無人監守,實驗完畢離開實驗室之前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水源和火源。

  第五條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害的物品必須由安全員統一保管,存放在安全之處。

  第六條注意人身及裝置的安全,做實驗時要有安全措施,嚴禁帶電作業。

  第七條實驗室內禁止使用明火,確因需要使用明火時需向安全員通報並得到許可,採取防火措施後方可使用。如遇火警,除應立即採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組織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外線119),並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後要注意保護現場。

  第八條使用轉動機械,不得帶手套作業,女同志要帶帽子。

  第九條凡要安裝電器裝置或拉臨時動力電源,必須事先經實驗室同意,電器裝置安裝完畢第一次啟動之前必須經實驗室檢查合格後才能接通電源。

  第十條實驗室工作學習人員不得將實驗室房間鑰匙轉借他人或複製。

  第十一條作好各儀器裝置的防塵工作,尤其是在進入與需要特別防塵的儀器裝置相關的實驗室時,任何人都要遵循該實驗室的一些相關的特殊規定。

  第十二條進入實驗室的任何人員都要嚴格遵守國家“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十三條本管理條例由航空航天學院實驗室負責解釋。

  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7

  1、重視實驗室安全工作,落實防火、防爆、防盜、防破壞責任人,配備必要的安全防火裝置和器材。

  2、定期檢查防火、防爆、防盜、防破壞安全措施執行情況,及早消除各種隱患。

  3、實驗室內不準吸菸,不準私自使用電加熱器具,不準堆放私人物品。

  4、實驗室的鑰匙由專人保管,不得外借他人,一旦丟失要及時向領導彙報,並採取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5、嚴禁在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附近做實驗和使用明火。

  6、對危險品、劇毒品、放射性物品及貴重物品應設有專庫或專門裝置存放,並且指定專人保管。

  7、任課教師和實驗員要教育學生遵守《實驗室規則》,依次有序進入實驗室,按實驗室座位就坐。

  8、實驗前,任課教師或實驗員一定要告訴學生,這次實驗的內容、目的、操作步驟、注意事項,要求學生嚴格遵照教師的指導動手做實驗。

  9、使用儀器裝置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發生事故要積極採取有效應急措施,並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

  10 、實驗完畢,應整理好儀器器材,發現失少要即時追查原因,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11 、教師所借的演示用儀器在所借期間由借出教師負責其安全,使用之後及時歸還。

  12. 人員離開實驗室時,應切斷電源、氣源和水源,並關好門窗。

  13、劇毒、腐蝕物品(三酸)應專櫃雙鎖雙人保管,領取時,必須二人同時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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