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保安室制度(精選11篇)

學校保安室制度(精選11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保安室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保安室制度 篇1

  一、門衛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準遲到、早退,不準擅離職守;要衣著整潔,儀表端莊,說話和氣,講究文明。

  二、門衛值班人員在當班期間,要盡職盡責,不得在值班室閒談、聚眾喝酒、打牌或上網玩遊戲;值班室不準有閒雜人員。

  三、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上課時間,在校教職工不得隨意離開學校,凡因外出辦事需要離開學校的,必須經學校領導批准;學生未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批准,不得隨意離校出門。學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況的確需要出門時,必須先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經班主任簽字同意,再持外出校園申請單交給門衛值班人員後,方能與陪同人員一同離校。門衛嚴格登記並要妥善儲存學生請假資料。

  四、加強門衛管理,嚴格各類人員出入手續,對外出人員攜帶貨物一律實行查問檢驗手續,把情況弄清楚後方可出校門。

  五、加強外來人員管理,對外來人員應進行詢問登記,同意後方可進入校園。

  六、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門衛人員必須認真檢查,通知有關人員按時轉交學生本人,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

  七、做好報刊、信件的收發工作和巡人、傳呼工作。

  八、配合值日教師做好學生的上學和放學安全工作,發現師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

  九、值班室必須保持窗明几淨,同時須做好周邊清潔衛生工作。

  十、嚴禁車輛進入校園。如確實需要車輛進入校園,必須檢查證件、問明事由;車輛出校前,應接受檢查,未經許可,不得在校內停車過夜。

  十一、學校師生離校後,值班人員要實行清校,檢查樓內的水、電、門、窗等設施,做好防盜、防火等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做記錄。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報警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十二、按規定時間交接班,嚴格交接班手續,詳細記錄值班情況。未做值班記錄的按脫崗處理。

  十三、值班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執行本制度,如有違反,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學校保安室制度 篇2

  為了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學校研究決定,制定如下制度。

  1、按規定準時開關校門,校門開關時間按學校適時規定執行。

  2、非開門時間,學生有特殊事情要進出校門,及時詢問、登記;教學時間,無教導處批准外出的學生不得讓其外出;非教學時間,嚴禁學生和社會閒散人員進入校園。

  3、教師進出校門時要及時開關。門衛值班人員要妥善安排好來學校視查、檢查的領導和村小學辦事教師進出校門,並作好登記。家長、住校教師客人及其他進入校園辦事的人,要詢問、登記,然後讓其進入。制止商人、閒散人員進入校園。

  4、勸阻家長接送止步,不得進入校內。

  5、督促摩托車經過校門放慢速度行駛;禁止與學校工作無關的機動車輛進入校內、禁止外來人員在校內停放車輛、擺攤等。

  6、校內物資出門必須進行查對登記,經有關部門同意後方可出門。

  7、關注校門口的`通道,不讓車輛、攤點在門口逗留,不讓物資在門口停放,保證門口暢通無阻,及時清掃校門口衛生。

  8、經常檢查校門的牢固程度,發現有異常現象及時報告校長,催促學校及時處理。

  9、門衛室及室內相關設施經常檢查,尤其是用電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處理。

  10、學校放學以後,檢查教室及校園裡有無學生逗留,發現有學生逗留及時通知班主任教師,做好遣送工作。

  11、夜間巡視校園2次以上,檢查各教室、辦公樓、會議室、教師住宿樓及其他用房的安全情況,檢查有無可疑人員進入校園,做好防盜、防火工作。

  12、堅守工作崗位,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辦理好交接班手續並作好登記。

  13、及時向校長和分管領導反映門衛、安全等情況,對需要緊急處理的,周密考慮,及時而完好地處理。

  14、積極協助任課教師處理好校內或班級發生的突發事件並作好記錄。

  學校保安室制度 篇3

  為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實行學校值班巡邏制度,凡值班者,必須對全校教育、治安保衛工作全面負責。門衛不得擅離職守,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二、值班巡邏根據季節特點進行,加強對教學區,生活區的.值班巡邏,對各要害部位加強防盜、防火巡邏。

  三、遇有節假日,由學校出面安排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巡邏,並對全校治安保衛工作負全面責任。平時由門衛人員巡邏。

  四、值班巡邏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發現問題及時處置,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五、值班人員必須忠於職守,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外出、翫忽職守,發生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學校將給予處罰。

  六、值班巡邏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必須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

  七、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情況經門衛批准除外)。

  八、師生不得隨意進出校門,學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況的確需要出門時,必須先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指定陪同人員,經班主任簽字同意,再持請假條到門衛處填寫外出登記表後,方能與陪同人員

  一同離校。門衛嚴格登記並要妥善儲存學生請假資料。

  九、門衛負責校門一帶衛生保潔,堅持每天清掃一次,並負責收發學校報刊雜誌。

  十、在值班巡邏期間,能及時發現和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學校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學校保安室制度 篇4

  1、上午六時四十五分開啟大門,下午師生全部離校巡邏教室,校園後關閉校門。

  2、上班時間不得私自離開崗位,課間、午間嚴防學生走出校門,放學時,協助值日教師管理學生路隊。

  3、因工作需要確須暫時離開工作崗位的,如:送報、打掃衛生、做雜務等,一定要委託他人代為值班。

  4、上班時間不能看電視節目,不能長時間閱讀書報,不接待外來人員在傳達室閒聊。

  5、家長來校找孩子、找老師、送東西,須做好書面登記;來校推銷物品的一律不準其進入校內。

  6、凡從校內攜帶公物出校門的,不管是誰須詢問登記,可疑的及時報告。

  7、晚上須不定時地巡視校園二~三次,嚴防不法分子進入校園作案。

  8、注意用電安全,嚴防火災,發現安全隱患速報有關領導處理,重大案情速報“110”指揮中心。

  上述職責,望認真遵守,作出成績的將予獎勵,發生責任事故的則追究相應的責任。

  學校保安室制度 篇5

  一、學校門衛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絡,各有側重,要規範操作,有利於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衛管理逐步實現系統化、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其它時間段及固定假日由學校派員職守。

  三、學校門衛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視窗。

  四、學校門衛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衛電話聯絡,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來訪者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後憑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五、學校門衛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閒雜人員,精神病患者,來歷不明人員隨意進校,發現異常情況要迅速採取措施予以處置。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後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生活區、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情況除外)。腳踏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並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門衛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八、學校門衛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門衛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衛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有關人員批准並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串崗,脫崗現象發生。

  學校保安室制度 篇6

  為維護好校園的安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對門衛工作規定如下:

  一、門衛工作人員要憑證禮貌上崗、認真執勤。持續門衛室及周邊環境的整潔,校外人員不得滯留在門衛室。

  二、進校人員務必登記掛牌,門衛人員要對來校被訪者先電話聯絡,進校人員離開學校,要有被訪者簽名。

  三、持續大門、小門常關。大門要上鎖,小門上插銷。車輛進出要及時開關門。學生中途離校,憑班主任或年級組長、政教主任簽名的出門單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車輛進校登記工作。

  五、教工攜帶學校物品及外單位借用學校公物者出校,務必經總務主任同意後,才能放行。

  六、做好報紙、信件、雜誌的收發工作,教工訂購的物品,到門衛室領取。

  七、確保學校上課和下課鈴聲的準確,時間與北京時間同步。

  八、確保學校監控錄影影象清晰,時間與北京時間同步。

  九、門衛工作人員要做好教學樓、綜合樓、行政樓的每一天開關門工作,和人員清場工作。

  十、門衛工作人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證門衛室始終有人執勤。

  學校保安室制度 篇7

  1、學校保安門衛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保安門衛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保安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保安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脫管失控;要衣著整潔,儀表端莊,說話和氣,講究文明。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保安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安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保安有權查問、檢視。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腳踏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保安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餘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外來人員因事來校聯絡工作,保安在問清情況後,向校長辦彙報,經同意後放行,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保安要堅守崗位,上崗時衣著整齊,上班期間不飲酒,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實驗樓、電教樓防盜門的關鎖工作。

  8、在校期間,對學生外出要認真查問、登記,未經許可,不準學生出校園。上課時間學生需外出,必須出具班主任的請假批條。

  9、節假日期間,學生不得隨便進校,如有要事,須經保安同意,方可進校。

  10、要做到政令暢通,如遇突發事件必須及時和有關部門取得聯絡。

  11、車輛出校前,應示意停車接受檢查。外單位機動車未經許可,不得在校內停車過夜。

  12、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於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保安要及時開啟和關閉。

  13、學校保安應當認真履行執行本制度,如有違反,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學校保安室制度 篇8

  1.主動、熱情、耐心、周到地為師生服務;說話和氣,禮貌待人,不打人、罵人。

  2.按規定時間、路線巡視,認真檢查登記靜態車輛及各種硬體設施(門窗、消防設施裝置、電梯、管道,強弱電豎井等)的執行情況,認真填寫巡視記錄。

  3.檢查消防通道是否通暢,有無物品堆放,消防器材是否被挪用或丟失,消防栓有無跑、漏、滴水現象。

  4.巡視中注意發現各種火險隱患、安全隱患(如草坪上的菸頭、用電裝置、線路故障等),發現後根據情況予以排除或彙報,並做好記錄。

  5.巡視中發現不明身份的人員(如推銷員、發小廣告人員等),禮貌督促其離開。

  6.對區域內的施工人員,認真核對登記相關證件(出入證、作業證、動火證等)。

  7.接到報警後,及時到達報警點,進行現場維護及報告情況。

  8.處理各種違章,文明禮貌、及時有效、機動靈活、不失原則。

  9.及時向當班領導彙報崗上情況。

  學校保安室制度 篇9

  為了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學校的財產安全,全校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學校保安值勤實行二十四小時輪值制,隸屬校長室、德育處領導。

  二、忠於職守,按時交接崗,不得擅自離崗。隨時準備完成領導下達的緊急任務。

  三、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條例》和各項規章制度。

  四、值班時著裝規範整潔,注重儀表儀容,保持威嚴姿勢和良好的隊容、隊貌。

  五、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交談使用普通話。領匯出入,要立正姿勢行注目禮。上班期間教職工出門憑出門證放行,並做好時間記載,任何人不得擅自離崗。

  六、外來人員因公來校聯絡工作,要辦好登記手續,重要人事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如特殊情況應經校長室及當事人同意後方許進校。

  七、教職工親友來校探視,必須由本校教職工親自登記,教職工家屬在校臨時居住,須憑德育處簽發的出入證放行;學生家長來校需認真核對後方可放行。

  八、當值人員因事因病不能執勤,需向校長辦提出請假申請,獲批准後,還得向代班人員作好移交工作方可離校。

  九、中途外出人員需向當值人員告知行蹤,並及時返校,不得無故在外逗留。

  十、值班時不準無關人員進入崗位,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因工作失職造成學校損失,當事人要負相應責任。

  十一、學校外借物品需校長同意,門衛應主動檢查有關證明方可放行;教師個人向學校臨時借用物品,需到總務處辦理手續。

  十二、做好防火、防盜全校性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三、服從上級指揮,工作盡職盡責,積極應對,做好防範各種事故和突發事件的預防工作。

  十四、負責全校紀律、安全和保衛工作,協助德育處查處學生違紀行為。

  十五、做好郵件、報刊、雜誌的收發工作。

  十六、上學期間密切注意學生動態,切實做好走讀生的學生證檢查工作(對無證或不配合的學生予以扣留並登記扣分),登記遲到和早退生。

  十七、晚間每小時巡邏一次,檢查安全設施、消防設施裝置、車輛停放、照明設施、各樓層門窗電器等情況。巡邏時要高度警惕,發現可疑情況或人員,要禮貌查詢妥善處理,並做好詳細記錄。

  學校保安室制度 篇10

  1、嚴格執行校園安全管理規定,做到人不離崗,崗不離人,準時上班,做好交接班手續。

  2、要保管好電警棍、橡皮棍、強光手電等防禦裝置,並定期檢查,確保有效。

  3、身穿制服,儀表端莊,禮貌待人,禁止穿拖鞋。嚴禁酒後上班、疲勞上班或上班時打瞌睡。

  4、學生上、下學期間,維持好校門口交通秩序,做好學生疏導工作。

  5、明確校園突發事件處理程式,沉著應對、果斷處置突發事件,靈活處理應急情況。

  6、嚴格履行來訪人員准入、登記手續,認真盤查校門口閒雜人員,瞭解來校意圖,細心觀察其行為去向。

  7、每天上下學,要開好、關好防盜門,並檢查門窗防盜設施是否牢靠。

  8、嚴格執行校園24小時執勤巡查制度,嚴密監視報警系統及其他監控裝置。

  9、定期組織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上報安全隱患,建議整改措施,在雷電、暴雨等自然災害來臨之前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10、對進出校園的車輛和物品要核對檢查,憑證放行,嚴禁將非教學用或生活用的危險物品和管制刀具帶進校園。

  11、要了解校園周邊治安情況,做好各種安全隱患的排查,維持好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保護好學校財產安全。

  12、加強學習,提高職業技能

  學校保安室制度 篇11

  為加強學校保安員管理,明確保安員崗位職責,規範保安員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保安員應忠於職守,遵紀守法,著裝整齊,文明執勤,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二、學校保安員堅持優質服務,自覺維護學校的聲譽。

  三、學校保安員必須熟練使用學校的各種消防器材,愛護學校公物。

  四、學校保安員要嚴格執行學校的規章制度,尊重領導、師生,服從管理。

  五、學校保安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工作,維護學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以及學校的裝置設施安全。保安員要認真落實安全防範措施,維護校園治安秩序。一旦發現問題或遇突發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確的判斷和處理,及時向主管部門和領導報告,防止各種意外發生。

  六、學校保安員要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認真交接值班情況,填寫值班記錄並簽名。

  七、學校保安員不在崗位上睡覺、喝酒、吃檳榔,不離崗、脫崗,不在崗位上會客或辦私事。

  八、學校保安員要加強校內四周以及各樓層的巡查。

  九、對車輛的管理:

  (1)本校教職工和家屬的車輛出入,要認真做好登記。

  (2)正常上課期間對外來人員必須問清工作單位、姓名及事由後聯絡被訪人,經允許後先登記再請其進入;如遇直接來找校領導的陌生人員,必須與相關領導聯絡確認後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單位工作人員來我校檢查、指導工作,應及時報告校長辦公室或與相關處室聯絡,並指引來訪人員進校,指揮其車輛按要求停放。

  (3)其它無關人員及車輛一律不許進入學校。進入學校的車輛要引導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嚴禁其車輛亂停;出入學校的外來車輛(特別是貨車)要嚴格檢查,出校的物品必須經校領導同意(批條)方可放行。

  十、被訪人不在學校,要婉言拒絕其進入學校。

  十一、學生正常上課期間因事須離校者,要檢視並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簽字的請假條,然後予以放行;否則,值班保安員承擔一切責任。

  十二、學校保安員要搞好保安室及周邊衛生,要積極協助學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運、張貼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員有事,必須請假,經同意後才許離校,未經同意或自理崗位者做曠工處理,請假後不按時歸隊的做曠工處理,累計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動離隊處理。

  十四、保安員不服從管理,頂撞主管人員或校領導,或散佈謠言、惡意中傷他人的;保安員觸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的,直接開除出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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