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範本(精選15篇)

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範本(精選15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範本,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

  一、學校成立交通安全領導小組,由專人負責交通安全工作。

  二、積極配合交警部門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及時溝通交通管理資訊。

  三、負責聘請校外交通安全輔導員,每學年新生入學要進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識講座。

  四、每學年進行兩次有關交通安全教育活動,每學期要有班主任組織有關交通安全主題班隊會。

  五、開闢有關交通安全知識櫥窗和永久性宣傳標語,利用廣播、黑板宣傳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使每一個學生都知道《交通安全須知》的內容。

  六、加強對學生腳踏車行駛管理和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意識,掌握道路交通指示標的作用和含義。

  七、學生集體外出時實行佇列化,乘車遠行時必須上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

  八、組織安排校園交通安全執勤崗,維持校門口及附近丁字路口的交通秩序。

  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2

  交通安全是學校的重要安全隱患之一。為了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師生交通安全意識,遵守交通規則,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特訂以下制度:

  1、不得乘坐農用車、貨車、拖拉機、無牌無照車超載車,不扒車、追車,不擊打車。

  2、公路行走靠右行,不在公路上打鬧玩耍,橫過公路,注意來往車輛。

  3、騎車要注意車速,不騎飛車、不丟把、不搶道、不帶人,靠右行走,學生不準騎摩托車。

  4、星期五下午放學回家時,要在學校規定的地點集合、整隊出校,乘坐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

  5、放學要排隊靠右行。及時回家,不得在路上追逐、打鬧,不得並排行走。

  6、嚴禁在火車道上玩耍;嚴禁在火車軌上放物、打火車;嚴禁沿火車道行走;嚴禁在火車大橋上扶欄下望。

  7、冬季嚴禁在公路和危險場地、交通要道、繁華地帶滑冰和打雪仗。

  8、下大雨或暴雨時,不能上學或回家,不能強渡洪水,不能走陡峭的山路或有滑坡體的路段,要有家長接送。

  9、上學、放學要結伴而行,互相關心,互相幫助,走讀生早上不能過早到校,晚上放學要及時回家,遇到壞人,要勇敢、沉著,不能強鬥,要智鬥,並及時報告大人保護和報警。

  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3

  為了進一步加強校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校園良好的`教學、生活秩序,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保護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根據有關交通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本校所有車輛一律憑“柳州師範高等專科學校車輛通行證”進入校園。

  (二)外來機動車輛必須按《柳州師範高等專科學校門衛管理制度》,憑有效證件,經登記後進入校園。

  (三)嚴禁無牌無證車輛進入校園。嚴禁計程車進入校園,特殊情況(接送病人、運送重物等)需主動說明,經門衛執勤人員同意後方可進入校區。

  (四)在校內舉辦較大規模的會議、活動等,涉及外來車輛較多的,由主辦單位提前與保衛處聯絡,以便共同商討車輛行駛路線和停車地點,必要時保衛處可組織人員協助指揮交通、管理車輛。

  (五)執行公務的公安、消防、救護、搶險等特種車輛進出校門時,門衛應主動疏導,確保安全通行。

  (六)機動車(含電動車)在校園內行駛時,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主動避讓行人,禁止鳴笛。

  (七)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包括汽車、摩托車、助力車)、練習開車和試剎車;嚴禁酒後駕車;嚴禁逆向行駛;嚴禁超載或病車上道。

  (八)機動車輛出校門,必須配合門衛檢查,凡攜帶物品出校門,必須憑部門或主人出示證明,經門衛查驗、登記後放行。

  (九)根據維護校園教學秩序和方便車輛“就近”停放的原則,由保衛部門負責在校園內適當區域劃定停車位並負責檢查。

  (十)機動車進入校園後須服從值勤人員的指揮、檢查和管理,按照校內交通標誌、標線行駛和停放,嚴禁在行車道、消防通道上亂停亂放,阻礙交通。車輛停放時,須拉緊手剎、關閉電路、鎖好門窗,以確保安全。

  (十一)確需在校園內過夜的機動車輛,應徵得保衛部門同意,按指定區域停放,車輛安全由車主負責;車內不得放置現金及其它貴重物品,遺失概不負責。

  (十二)駕駛人員應嚴格遵守規定,對不遵守學校規定、無理取鬧、打罵管理人員者,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報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處理。

  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4

  根據有關交通法規,為切實保障師生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加強安全教育,建立交通安全工作機制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結合每一次大型集體活動,對學校師生員工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強安全防範,提高師生員工安全自救自護能力。

  2.建立健全學校交通安全工作機制:

  (1)成立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安全領導小組由學校校長親自掛帥,分管領導是學校安全的主要負責人,負責制訂學校的安全預案;班主任是交通安全的真接責任人,具體負責落實交通安全的具體措施。

  (2)建立學校交通安全事故申報制度。當師生髮現交通安全事故或意外傷亡事故時,應按學校《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方案》採取應急措施。

  (3)建立和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度。實行校領導、中層幹部、班主任三級交通安全責任制,層層落實,層層把關。

  (二)、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師生安全

  1.車輛、行人進出校園必須各行其道。不得在校內騎車,腳踏車進出校園須推車慢行,禮讓行人,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2.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單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乘坐二輪和三輪摩托車必須戴安全頭盔;二輪、側三輪摩托車後座不準附載不滿十二歲的兒童,輕便摩托車不準載人。

  3.上街要走人行道,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要儘量靠邊走,不在馬路上打鬧或者做其它有害交通和安全的事情,走路時注意力要集中,還要注意腳下的沙井蓋。

  4.橫過車道,須走人行橫道。透過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訊號的規定;透過沒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透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

  5.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5

  一、進一步強化學生交通安全知識教育。透過多種形式,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增強師生安全意識,每週至少1次,讓學生詳細瞭解交通規則。

  二、嚴格落實學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嚴格執行學校門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明確職責,實行無縫隙管理,在學生上學和放學的集中時間,有師生值勤,疏導交通,並做好值班記錄。

  三、建立並落實學生上學、放學門口巡查制度。由學校值班領導帶隊,在學校門口附近疏導車輛,安排學生會執勤學生在上學、放學路上,對交通規則遵守情況進行巡查,對違紀學生及時制止,盡心批評教育,做好相應記錄。

  四、各班級、各處室建立有效的學生遵守交通安全規則監督、反饋機制,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加強家校聯絡。

  五、在學校門口和學生比較集中的交通路口設定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機動車輛注意減速慢行,嚴禁機動車輛隨意出入校園。

  六、教職工,學生騎腳踏車要做到八不準:不準“飆車”、“飛車”;不準多車並行;不準勾肩搭背;不準撒把騎車;不準倒騎車;不準在公路上賽車;不準騎車帶人;不準在公路上停車玩耍。

  七、加大對教職工、學生專用車輛的監督管理力度。督促車主對待學生專用車定期保養。監督學生不乘坐不合格車輛和無合格手續車輛。校園內嚴禁打鬧、追跑,嚴禁攀爬、圍追車輛。

  八、學生髮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要立即送醫院搶救,並及時上報。

  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6

  為加強校內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確保校園環境的整潔和秩序的井然,特制定以下規定:

  1、加強對師生的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增強交通安全意識。

  2、摩托汽車、腳踏車、助動車、電瓶車停靠在學校指定位置內,不得隨意停放。

  3、校園內禁止騎腳踏車。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騎腳踏車。滿12週歲的學生要騎腳踏車必須申請考核透過,在規定位置停放。

  4、外來車輛若無正當理由,未經門衛允許,一律不準擅自駛入校內。

  5、學生進出校門在指定區域內行走,不準奔跑打鬧。

  6、門衛、值日教師要管理好校門口的交通秩序。

  7、機動車在校園內行駛要注意慢行觀察,並減速慢行。(車速控制在時速5公里內)。

  8、開家長會等各類活動時,門衛應在場指揮車輛定點有序停放。

  9、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內停放過夜,確需在校內停放的車輛和腳踏車,應在指定地點停放,並接受管理人員管理。

  10、教職工駕駛機動車進入校園的,在學生上學、放學時要高度警惕,避免發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如有違犯,學校安全領導組按相應的條例追究責任。

  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7

  1.切實抓好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2.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老師、科任老師是具體責任人,把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實處。

  3.學校要建立上下學導護制度,並將其落實到日常的安全管理中去。

  4.學校要反覆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宣傳交通規則,養成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定期邀請交警到學校進行交通安全知識宣講。

  5.學校要對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學、放學的學生,分別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對步行的`學生,要教育和提示他們特別注意經過十字路口和橫穿道路時的交通情況。

  6.加強校園內的交通管理。規範校內機動車的停放地點,車輛在校內的最大行駛速度15公里/小時,加強對學生校園內騎腳踏車的督導和管理,校外車輛不徵得學校管理部門的同意,不能在校園內行駛,並定期開展交通安全檢查,填寫好安全臺賬。

  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8

  為加強校內交通管理,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校外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校園內,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部門同意、登記後方可進入。

  二、進入校園內的所有人員、車輛都必須遵守有關交通法規和本規定。

  三、各種車輛進出校門必須服從門衛執勤人員指揮,自覺接受門衛檢查;禁止學生在校內騎腳踏車。

  四、各種車輛進入校園,須按規定路線、速度行駛;機動車進入校園後車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嚴禁鳴笛,嚴禁超速。

  五、各種車輛不得在校內隨意停放。非本校機動車輛,未經允許夜間不得在校內停放,經允許過夜停放的車輛,應在指定地點停放。

  六、校園內嚴禁學車、練車、無證駕駛、酒後駕駛。

  七、機動車輛出門要自覺接受檢查,對載有貨物的車輛要履行手續後方可放行。

  八、舉辦校內大型活動,應按照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指揮車輛在活動場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九、如遇校內施工,施工單位須在施工現場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十、不允許學生乘坐無牌、無證、無營運手續、農用車輛及技術狀況不好的機動車輛。

  十一、對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和處分。

  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9

  為了加強學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預防交通事故,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1、學校要將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納入到學校日常工作中,長抓不懈,,抓緊抓實;要把交通安全工作開展情況作為年度各年級、班精神文明和綜合治理工作的一項內容,一併進行考核。

  2、安全領導小組要將交通管理法律法規教育納入學校普法的重要內容,採取有效措施,有計劃的開展經常性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使師生的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受教育率達到100%。

  3、學校在校園內刷寫醒目的交通安全標語、口號、警句和印發資料及致家長信,並使用櫥窗、宣傳欄,營造濃厚的校園交通安全教育氛圍。

  4、經常使用活動室、校園網路、黑板、廣播等開展形式多樣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5、要將交通安全內容納入教學計劃,並編制交通安全教育教材,開展經常性的交通法制教育,讓交通知識進入千家萬戶。

  6、各班要充分利用法制課和"安全教育月"的時間,每學期上交通安全專題課5---10節,並備有必要的學習、宣傳教育資料,宣傳教育內容通俗易懂、寓教於樂;還要積極主動聯絡公安、交管等職能部門,每學期深入學校開展一次大型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7、門衛護校人員要負責清理掉校門口妨礙學生通行的違章佔道行為;要將校內腳踏車擺放有序;要在學生上學、放學交通高峰期站在校門口督導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組織好學生安全透過馬路。

  8、學校接送師生通勤車或接送師生參加活動使用的車輛,必須具備相應資質,不得租、借使用相關手續不全、駕駛員或車況不合格的車輛。

  9、學校禁止私人和其他單位的車輛加掛學校通勤車名牌。

  10、學校禁止不經學校主管領導批准的車輛進入校園;經批准進入校園的外來車輛要按指定路線慢行;禁止在校園內學習駕駛技術。

  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0

  一、為確保師生在校內外的人生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二、切實加強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識,做到教育“常規化、細實化”。

  三、校外行走嚴格遵循道路交通規則;做到路上不玩耍、不追逐、不打鬧;按時上、下學;發生意外及時求助,同學間要互相幫助。

  四、校內不準追逐,上下樓梯靠右行走;做到不跑、不擠、不推、不搶,按次序行走。

  五、年齡不滿十二週歲不準騎車,家校路程不超過1000米不準騎車。

  六、定期檢修保養車輛,確保騎車安全。

  七、校內不準騎腳踏車,進入校門後一律下車推行,到指定位置停放,擺放整齊有序。

  八、進出學校的汽車必須減速慢行,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每小時;上下學時禁止車輛通行;校內禁止按喇叭;車輛到指定車位停放。

  九、定期進行學生上下學出行情況調查,杜絕乘坐“黑車”現象。

  十、每位教師要做好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對學生進行教育,幫助學生改正錯誤。

  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1

  1、全校師生都要樹立交通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人人為維護交通秩序作貢獻。

  2、學生不得騎腳踏車上學;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應持有效證件方可上路。

  3、學生放學整好路隊,由班主任或相關老師護送出校,上學時從校門東西50米處自覺形成單列隊伍有序進校。

  4、學校使用交通工具要選擇狀況好、安全係數高的交通工具。要向有資質、管理嚴、信譽好的正規運輸部門租用,簽訂好承租協議,並對車況、車輛及駕駛員的有關證明進行審驗。

  5、嚴格要求駕駛員遵守交通規則和操作規程,切實做到安全行車。

  6、嚴禁駕駛員酒後開車和開“疲勞”車,教育駕駛員做好車輛保養工作,使車輛處於良好技術狀態。

  7、機動車駕駛員要積極參加安全教育和業務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駕駛技術。

  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2

  1、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2、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透過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訊號的規定;透過沒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透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

  3、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

  4、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和拋物擊車。

  5、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6、列隊通行道路時,每橫列不準超過二人。兒童的佇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成年人的佇列可以緊靠車行道右邊行進。

  7、 列隊橫過車行道時,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透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透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透過。

  8、乘座公共汽車、電車和長途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下後上;

  9、不準在車行道上招撥出租汽車;

  10、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出租汽車和長途汽車;

  11、機動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

  12、乘座貨運機動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坐在車廂欄板上。

  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3

  為規範校園交通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建立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園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等法規,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車輛進校

  1、學校公用車輛和本校教職工私用車輛憑校保衛處核發的通行證進入校園,通行證應置於前擋風玻璃內側。通行證一年一核。

  2、通行證分公車、私車、外協車和工程車四種。公車憑單位證明、行駛證辦理,私車憑工作證、行駛證辦理,外協車憑合同和學院的相關協議和行駛證辦理,工程車憑學校工程管理單位證明、行駛證辦理臨時通行證並註明通行有效期。

  3、部門送貨憑通行證,在上午9:30分前和下午16:30後准予進入校園,只能駛往目的地,不準隨意停靠。搬運車由僱用單位向保衛處通報,批准後方可時入校園。

  4、上級部門、兄弟院校和其它來賓進校車輛,由學校有關接待部門到校門引導或用電話通知保衛處辦公室,由門衛放行。

  5、執行任務的公安、消防、救護、搶修車輛,可進入校園。

  6、原則上禁止計程車進入校園,對確需乘坐計程車進入校園(老、弱、病、殘、孕等)的,由門衛從來掌握,登記核證後時入校園。

  二、車輛行駛

  1、進校園後,須嚴格按交通標誌牌指示的線路行駛,嚴禁逆行。

  2、進入校園內的各類車輛行駛時,一律限速20公里/小時。

  3、消防、救護、搶修、大型活動等特殊情況可按臨時方案行駛或停靠。

  三、車輛停放

  1、所有車輛必須停入在學校規劃的停車場,不許隨意沿途停放。

  2、學校公務車輛,教職工的私車在停車場停放,白天不收費,其它車輛白天收費。所有車輛夜間過宿收費(學校公務車輛除外)。

  四、違規處理

  1、進入校園的車輛違規行駛和停放,由院保衛處責令糾正。

  2、經規勸不改正的,可以採取必要的技術措施以達到規勸其改正違規的目的。

  3、違規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由校紀檢、監察部門和學生處會同保衛處對相關當事人進行處理。

  4、必要時由公安交警部門依法處理。

  五、其它

  1、本暫行規定適用所有進入校園的車輛。

  2、本暫行規定由院保衛處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

  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4

  1、學校教職員工應自覺維護校園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暢通。

  2、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車輛和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3、機動車在校園內慢速行駛,時速不準超過十公里,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機動車駕駛員必須遵守校園的交通標誌,校內不準超車。飲酒後不準駕駛車輛。

  4、因參加校內舉辦的各種活動,需要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須經校辦批准,併到門衛處備案。按指定的時間、時速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場地。

  5、腳踏車、電瓶車的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2)超越前車時,不準妨礙被超車的行駛;

  (3)不準二人以上共乘腳踏車、電瓶車,不準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4)不準將車輛停放在樓內或辦公室內。要依次、整齊地擺放在停車場內。不準在車行道、人行道和其它妨礙交通的地點任意停放;

  6、學生放假乘車的車輛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機動車的證件、號牌齊全、車況和機件良好。

  7、學生乘車時在值周老師的管理下,有秩序的排隊上車。

  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5

  為了確保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切實防止師生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一方平安,其中交通安全是一個重要的方面,為此,根據我校所處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全體師生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常識和注意事項,執行交通法規,增強交通安全認識

  2、校內嚴禁腳踏車騎行,機動車規定線路進入校門,避免校內交通事故發生。

  3、放學高峰期要求學生將腳踏車推行到校門口馬路後才騎行,避免在校內因擁擠或在校門口外因學生橫穿馬路引起交通事故。

  4、中午和下午放學時,值日教師要及時到校門口送學,維持學生出校門過馬路的秩序。

  5、出入校門口橫穿道路時,要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不準在車輛臨近突然橫穿。

  6、騎腳踏車,不可雙手離把或者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兌駛。

  7、腳踏車轉彎前,必須減速慢行,向後眺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8、學校每學期開學初都聘請交通和公安幹警來校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制治安教育,杜絕一切交通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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