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裝飾公司規章制度

小型裝飾公司規章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小型裝飾公司規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小型裝飾公司規章制度1

  1、認真執行國家和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認真做好市場調研,掌握市場動態,做好市場分析。

  3、透過各種渠道瞭解競爭對手的各種資訊,並認真分析對手的成功經驗和失敗教訓,作為自己的運營的參照。

  4、制定市場開發方針和計劃,並做好各分公司市場開發計劃的分解佈置落實工作。

  5、及時指導各分公司市場開發工作,組織檢查各分公司之間的業務工作。

  6、直接參與各重大的市場開發專案,協調各分公司之間的業務工作。

  7、及時總結每次業務活動,不斷調整,改進業務工作。

  8、負責組織業務學習,進行業務人員的培訓、考核,提高業務人員的整體素質和業務能力。

  9、引進和創新各種業務理念和業務手段,提升公司的業務層次,建立先進的業務體系,建設優秀的業務團隊。

  10、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11、每週負責組織召開一次市場部會議。

  小型裝飾公司規章制度2

  1、文明施工,規範作業,嚴格按照公司管理規範及各小區的規範要求進行施工,遵守各小區的'規章制度及作息時間;

  2、每一工種質量層層驗收。每一工種完工後工長先行驗收並及時整改後施工現場負責人再行驗收後並出具書面檔案簽字後交由施工總監再行驗收簽字後通知業主一同驗收。若因質量問題客戶投訴一次,扣10分;施工總監檢查發現一次,扣2分;

  3、施工工期嚴格遵守,每一工種工長必須安排好當天的任務,責任到人。工地上不可無故無人,即使工種完工等下個工種進場,也必須提前通知公司早做安排,如有違反扣5分/天;

  4、安全用電用水,用電一定要帶觸電保護。離開施工現場時,務必關掉水閥、總電源及窗戶。凡每發現一次未關扣2分;注意安全,不得野蠻操作,電動工具必須由專人專項操作;

  5、服務態度熱情,對客戶的提問要好言回答,不得惡語中傷,不理不睬;不得隨意向客戶索要任何財物。以上凡發現一次,扣5分;不得與客戶發生矛盾或發生任何爭執,否則扣10分,情節嚴重勒令停工,一切損失由該工種的工長負責;

  6、工地及時清理,當天垃圾當天清理並送至小區指定地點,保證工地乾淨整潔,材料堆放有序。工地每天檢查,違反一次,扣3分;若客戶因為工地清潔問題投訴一次,扣5分;

  7、工地上注意維護公司形象及個人形象,不得講和做不利於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否則罰款**元-**元,情節嚴重者立即開除並扣除其所有工資;

  8、必須佩帶上崗證,嚴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嚴禁穿其它公司工作服,發現一次扣3分;

  9、工地上禁止吸遊煙,發現一次扣1分。嚴禁攜帶小孩及閒雜人等駐留工地上。不得在施工現場酗酒及打架鬥毆,發現一次扣5分;

  10、公司廣告牌、進度表及考核表如未張貼上牆,扣3分;

  11、對於工地上的成品或半成品,每一工種工長進場後必須點清查實。若收工後發現成品或半成品有所損害,賠償、更換均由工種工長承擔。完工時工地必須移交給下一工種並簽寫工程移交單,並請主戶簽署工程質量驗收單。

  注:1、以上制度各施工工種要嚴格執行,公司將視情節給予一定的獎罰措施。

  小型裝飾公司規章制度3

  本公司為健全管理制度和組織功能, 特依據企業勞動人事法規和本公司人事政策制定本細則. 公司持續健康的經營發展,取決於每一位員工的綜合素質、工作態度和行為符合公司的期望。

  基本守則

  (1) 恪盡職守,勤奮工作,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2) 奉行" 奉獻精神、做高做強、持續創新" 宗旨。

  (3) 正確、有效、及時地與同事、與其它部門溝通意見看法。遇到問題不推卸

  責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團隊合作關係。

  (4) 嚴格遵守公司的制度規定、辦事程式,絕不洩露公司的機密。

  (5) 鑽研業務知識的技能,開發自身的潛力,表現出主動參與、積極進取的精神。

  (6) 愛惜並節約使用公司的一切財資物品。

  (7) 注意保護自身和周圍人的安全與健康,維持良好的作業、辦公等區域的清潔和秩序。

  (8) 掌握規範正確的職業禮儀,體現文明禮貌的形象舉止。

  (9) 在工作時間之內,不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職務及工作。

  (10)牢記自已代表公司,在任何時間、地點都注意維護公司的形象聲譽。

  紀律規定

  員工行為如不符合適當的規範,違反公司制度,一經查實,將受到根據過失程度而執行不同的紀律處分。下面所列舉的過失行為並非包括所有的應採取紀律處分的過失。

  (1) 擅自不按規定出勤上班,擅離職守、崗位;

  (2) 工作懈怠,不按規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3) 無理拒絕的工作安排、指令;

  (4) 收受任何種類的賄賂;

  (5) 利用職權貪汙,侵害公司的經濟利益;

  (6) 偽造和塗改公司的任何報告或記錄;

  (7) 未經領導允許,擅取公司的任何資料、記錄或物品;

  (8) 滋事幹擾公司的管理和業務活動;

  (9) 弄虛作假,違反公司的管理規定;

  (10)散佈謠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不利;

  (11)疏忽職守,使公司財務、裝置等遭受不利;

  (12)違反安全規定,或其行為危害他人安全;

  (13)擅自出借公司的場地、物品、設施;

  (14)在工作時間內幹私活;

  (15)擅自從事公司以外的" 第二職業" ;

  (16)利用職務營私舞弊,損公利已;

  (17)偷盜公司的財款、資源;

  (18)遺失經管的財物、重要檔案、資料等;

  (19)侮辱、恐嚇、毆打同事、主管等;

  (20)在公司賭博、酗酒或出現有傷風化德的行為;

  (21)其他違反公司政策、程式、規定的不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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