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通用12篇)

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通用12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 篇1

  一、實驗室鑰匙為實驗室工作人員進入實驗室的通行證,不得自行復制和轉借。鑰匙的持有者應對本實驗室的安全負責。遺失一把應承擔換整個鎖的費用。不在實驗室工作時應及時交還實驗室主任。

  二、實驗室內嚴禁吸菸、吃食物和使用電爐取暖、做飯。

  三、實驗室要加強四防(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

  四、嚴禁在實驗室記憶體放劇毒、易燃、易爆物品,上述藥品應存放在藥品庫內,並由專人保管。使用易燃、易爆氣體時,氧、氫等氣體的氣瓶應與實驗室相應設施隔離。使用電爐、酒精燈等明火要遠離化學易燃物。如遇火警,除應立即採取必要的消防措施外,應馬上電話報警“119”,並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後要保護好現場。

  五、電爐、電烘箱等電熱裝置要設定在不燃的基礎臺上,使用完要立即切斷電源。未經實驗室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裝接新的電源。

  六、實驗室使用有毒物質或進行能生產有害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櫥內進行。並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七、實驗室產生的工作廢液,應妥善處理,倒入廢液桶內。嚴禁向水槽排放腐蝕和劇毒液或強致癌物質。實驗產生的固廢棄物應倒入垃圾筒內。

  八、下班時和節、假日前,最後離開實驗室的人員要進行安全檢查,切斷電源、火源、關水、關窗,並反鎖門。

  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 篇2

  1、實驗室安全員負責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各研究室及各研究人員應予積極配合。

  2、實驗室安全員實施實驗室日常安全工作的內容包括:負責安全監督、安全教育以及各種防火防盜安全措施的完善。

  3、實驗室人員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實驗專案負責人要全面負責實驗的安全,任何試驗都要有安全防護措施,重大裝置要有安全操作規程。

  4、實驗前要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執行中的儀器裝置現場不能無人監守,實驗完畢離開實驗室之前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水源、氣源和火源,檢查無誤後方可離人。

  5、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害的物品必須由安全員統一保管,存放在安全之處。

  6、注意人身及裝置的安全,做實驗時要有安全措施,嚴禁帶電作業。

  7、實驗室內禁止使用明火,確因需要使用明火時需向安全員通報並得到許可,採取防火措施後方可使用。

  8、如遇火警,除應立即採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組織滅火外,應馬上報警,同時向校保衛部報告。

  9、實驗室人員不得將門卡、各房間鑰匙轉借他人或隨意複製。

  10、實驗室均佈置有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消防器材使之處於正常狀態以應急用。

  11、責任人發現存在事故隱患應及時採取應急措施,同時報告實驗室,以便及時採取措施防止和消除隱患。

  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 篇3

  (一)生物教師是學生進行各類生物實驗的指導者和監護者。每次實驗課前,教師必須進行先期實驗,以確認實驗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確保學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傷害。

  (二)每次實驗課,教師必須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式。如果教師未強調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式,意外事故責任由教師承擔;如果學生違反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式,意外事故責任由學生承擔。

  (三)實驗過程中若需要使用刀、剪等利刃器械,教師務必囑咐學生正確使用器械的方法,告誡學生不要相互爭搶或動作粗魯,以防被利刃扎傷、劃傷。一旦出現意外,輕則速到醫務室進行包紮,重則速帶學生到醫院進行治療。

  (四)在使用乙醚時,教師應嚴格控制劑量和告誡學生正確的操作方法,並採取良好的通風措施,防止發生過敏或被麻醉的事故,一旦發生意外,教師應立即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五)在使用乙醚過程中,教師一定要嚴格控制乙醚的濃度和數量,防止高濃度乙醚的丟失。一旦發生丟失應立即追查,避免誤飲造到中毒事故。

  (六)在觀看各類標本時,對易碎、有毒等有礙學生身體健康的標本,教師務必反覆強調注意事項,防止發生意外。

  (七)實驗課結束之前,教師應關好總電源,囑咐學生關好窗戶,最後由教師鎖好大門,確保實驗室的安全。

  (八)演示實驗所用實驗器材及藥品,必須由任課教師親自領取和歸還,不能由學生代領、代還,防止中途丟失而造成事故。

  生物實驗室安全操作規程

  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 篇4

  為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實驗室應注意如下安全:

  一、安全用電

  1、用電線路和配置應由變電所維修室安裝檢查,不得私自隨意拉接。

  2、專線專用,杜絕超負荷用電。

  3、使用烘箱、電路等高熱電器要有專人看守。溫箱需經長時間試用檢查,確定確實恆溫後方可過夜使用。

  4、不用電器時必須拉閘斷電或拔下插頭。

  5、保險絲燒壞要查明原因,更換保險絲要符合規格,或找變電所更換。

  6、經常檢查電路、插頭、插座,發現破損立即維修或更換。

  二、防火防爆

  1、嚴格安全用電是防火的關鍵。

  2、易燃、易爆物品要遠離火源。必須加熱處理者,應有專人監護。

  3、超高壓汞燈在通電及斷電後的20分鐘內,不得檢修和撞擊,以防爆炸。

  4、每室要有消防器材,並保證人人會用。

  三、防水防盜

  1、水槽內不許存放任何雜物,隨時關閉水門。需長時間流水沖洗者,必須留人監護。

  2、自來水、暖氣有洩漏,要及時修理。

  3、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實行雙人、雙鎖專櫃管理,領用時需經實驗室負責人批准。

  4、貴重小型儀器裝置均應加鎖保管,房門安裝雙鎖。

  5、下班離室前,必須檢查水、電、鎖。

  四、防汙染

  1、有害有毒氣體不得任意排放,必要時應到有毒氣櫃的地方處理。

  2、有毒物品的空容器、包裝物和廢棄物,應交裝置科統一處理,不得隨意亂扔亂倒和當廢品出售。

  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 篇5

  一、實驗室是教學科研的重要基地,實驗室的安全管理是實驗工作正常進行的基本保證。凡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規章制度,不得擅自動用實驗室的儀器裝置和安全設施,不準在實驗室吸菸,就食,不準隨地吐痰。

  二、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參加實驗的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安全條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實驗室內安全設施、標誌必須齊全有效。

  四、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五、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觸電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等消防器材。

  六、實驗室要採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保管室內。

  七、每日最後離室人員要負責檢查水、電、門窗等有關設施的關閉情況,確認安全無誤,方可離室。節假日前各室人員應進行安全檢查,並作好記錄。

  八、對實驗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整改,若發生安全事故,應在採取補救措施的同時如實報有關部門,對造成安全事故者,應根據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九、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院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

  十、實驗中如發生事故,應有急救措施,同時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 篇6

  1、儀器、實驗室工作人員應按規定參加消防知識教育及消防演練活動,做到“三懂三會”。即:懂得本崗位火災的危險性,會報火警;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會使用滅火器材;懂得滅火方法,會撲救初起火災。

  2、操作使用儀器裝置者,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使用,以確保人身及裝置安全。

  3、實驗室所屬貴重裝置、器材以及實驗室必須使用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應由專人負責,放置於安全地點妥善保管,並經常檢查,建立裝置情況檔案及材料消耗記錄。

  4、保持電器裝置的乾燥和清潔,經常檢查電器裝置和線路的安全,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5、使用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時,要有專人管理,按章使用,用畢立即切斷電源。嚴禁非工作使用電熱器具。

  6、嚴禁在實驗室、儀器室吸菸和使用明火。實驗室、儀器室內的防火器材,應有專人妥善保管,禁止隨意挪動,由總務處定期進行檢查更換。

  7、實驗室工作人員應作好學生實驗前的安全教育,並制定專項實驗守則,避免裝置損壞及人身傷亡。

  8、實驗室水、電設施應定期檢查維護,杜絕漏水、漏電等現象發生。下班前應有專人負責關好門窗、斷開電源、關閉水籠頭等。

  9、教導處、教科室應認真負責,經常做好安全、消防檢查,消除消防隱患,確保儀器、試驗室的安全。

  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 篇7

  物理實驗室是學校財產的重要保管單位之一,為了確保國家和學校財產安全,使實驗器材更好的為教學服務。本實驗室制定安全制度如下:

  一、實驗課前應認真預習當日實驗內容,明確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驟。

  二、學生進入實驗室後要按老師指定的座位就坐,要保持安靜,不經老師允許,不得隨意亂動實驗桌上的儀器。

  三、認真聽老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食品效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

  四、開始前和結束後,學生都要檢查桌上的儀器有無丟失和損壞。如有丟失或損壞要及時彙報給實驗指導教師。

  五、做實驗時,不得擅離自己的座位,不得動用其他人桌上的實驗器材,要在認真閱讀實驗手冊的基礎上,按步聚進行實驗,仔細觀察實驗現象,詳細做好實驗記錄。

  六、遇有困難或問題,應舉手向教師詢問,凡違反實驗要求而造成的損失的實驗器材一律賠償。

  七、實驗時應愛護儀器,節約用電或其他物品。若損壞儀器,應照價賠償。

  八、實驗完畢後,要把儀器整理歸位,桌凳排放整齊,填寫分組實驗記錄本。經教師驗收後,方能離開實驗室。

  九、加強實驗安全措施,落實、完善各種安全裝置,加強安全工作。

  十、認真做好物理食品的保管工作,做到帳物一致,學期及學年結束清點一次,並將清點情況報主管部門。

  十一、實驗室管理人員及有關教師要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措施,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安全工作。

  十二、認真落實防火措施,定期檢查防火器材的完好情況,定期更換滅火器材,防止火災發生。

  十三、經常檢查實驗室電源及電器裝置,保證電源及電器裝置安全、完好。無人時,要關閉用電電器、電源,防止事故發生。

  十四、下課後關閉門窗,做好防盜工作,確保財產安全。嚴禁私自夾帶實驗室物品出教室。

  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 篇8

  一、要嚴格執行學校的安全條例和主要裝置的操作規程,切實抓好安全工作。實驗室主任對本實驗室全體成員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明確安全責任,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二、各實驗室設一名安全員,協助實驗室主任抓本實驗室的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及排除隱患等工作,並負責指導本實驗室人員掌握消防器材的`維護使用。

  三、實驗室主任、安全員必須對在實驗室做實驗的學生、外協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須遵守安全制度,確保人身及裝置的安全。對違反規定者,實驗室人員有權停止其實驗。

  四、使用空調、電熱等裝置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

  五、實驗室內嚴禁吸菸。危險物品(易爆、易燃、劇毒、強腐蝕)要妥善保管,劇毒物品必須要有專人負責,制定專門管理制度。

  六、消防器材按規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檢查,及時更換失效器材,保證正常工作狀態。

  七、實驗室及計算機房的鑰匙必須妥善保管,對持有者要進行登記,不得私配和轉借,人員調出時必須交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將鑰匙借給學生。

  八、一旦發生火情,要及時組織人員撲救,並及時報警。遇到案情事故,要注意保持現場,並迅速報警。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火警119、匪警110。

  九、實驗和上機者晚上10:30以前應離開實驗室。除夜班保衛人員外,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實驗室過夜。節、假日需要加班者應寫加班申請單,請實驗室主任簽字、系辦公室同意後方可加班做實驗,並必須有兩人以上在場,以確保人身安全。

  十、若工作需要對儀器、裝置進行開箱檢查、維修,要經實驗室主任簽字同意才能拆裝,並要有兩人在場。檢修完畢或離開檢修現場前,必須將拆開的儀器裝置妥善安排。

  十一、實驗室值班人員離開實驗室以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關好水、斷電、鎖門。

  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 篇9

  1、凡做有毒、有惡臭氣體的實驗,要採取措施,不讓氣體大量外溢,儘量在通風櫥內進行操作。使用劇毒物質或長時間大量使用強酸、強鹼等腐蝕性藥物時,要戴防護用具。

  2、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或把餐具帶進室內。不許將實驗室內的燒杯用來飲水,實驗完畢,用冷水和肥皂仔細把手洗乾淨。

  3、小心使用酒精燈、噴燈。使用易燃試劑,一定要遠離火源。

  4、任何化學試劑都不能入口。有毒、有腐蝕性的藥品要防止觸及皮膚、衣服。

  5、使用電器要謹防觸電,勿用溼手接觸電器,用電結束後應切斷電源。

  6、加熱或傾液體時,切勿俯視容器,以防液滴飛濺造成事故。

  7、嗅聞氣體應採用“招氣入鼻”方法。

  8、稀釋濃酸,特別是濃硫酸,應將酸慢慢注入水中。

  9、不能用手直接取用化學品,如手上有傷口,一定要包紮好以後,才能進行實驗。

  10、實驗室的上下管道、電源、消防器材必須經常保持完好,以便隨時啟用。

  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 篇10

  1.瞭解實驗室安全用具放置的位置和水、電的閥門,熟悉各種安全用具(如滅火器、沙桶等)的使用方法,不得隨意搬動安全用具。

  2.電器裝置使用前應檢查是否漏電,常用儀器外殼應接地。使用電器時,人體與電器導電部分不能直接接觸,也不能用溼手、溼物接觸電源。水、電、氣等一經使用完畢立即關閉。

  3.實驗進行時,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也不準將外來人員帶入實驗室。實驗室內所有藥品不得攜出室外。

  4.絕對禁止在實驗室內飲食、吸菸,或把食具帶進實驗室。實驗完畢,必須洗淨雙手。

  5.實驗室中的水、電、煤氣使用完畢,應立即關閉開關。點燃的火柴用後要立即熄滅,不得亂扔。

  6.對實驗室中化學藥品的管理,要嚴格按照《化學學院危險品管理辦法》執行,絕對不允許隨意混和各種化學藥品,以免發生事故。

  7.實驗室中應配備必要的防護眼鏡,防護電弧光等強光的直接照射及配製化學藥品時發生爆炸而傷害眼睛。

  8.不要俯向瓶口去嗅放出的氣體;檢查氣味時面部應遠離容器,用手把離開容器的氣流慢慢煽向自己的鼻孔檢查。

  9.能產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並對有害氣體進行吸收處理後,再進行排放。

  10.在用金屬汞做實驗時,不要在實驗室內給汞加熱,不得將汞灑落,一旦灑落必須儘可能收集起來,並用硫磺粉覆蓋在灑落的地方,使之變成不揮發的硫化汞。

  11.使用劇毒藥品時,必須有二人同時在場。取用時應登記用量、用途及使用人等,要嚴格按照《劇毒化學品管理辦法》執行。

  12.實驗室中溶液的吸取,只能用吸耳球等抽吸,不得直接用嘴吮吸。

  13.做能產生易燃氣體實驗時,嚴禁用明火加熱。

  14.實驗中產生的廢液,須經處理後方可排放。

  15.做高壓、真空及壓縮氣體實驗時要採用耐壓容器,必須採取防爆措施。

  16.實驗室使用的壓縮氣體鋼瓶應保持在最小數量上,必須固定好,以免碰倒發生危險。決不能在靠近火源、直接日曬及高溫房間使用。

  17.易燃氣體鋼瓶,嚴禁與助燃氣體鋼瓶混放。

  18.實驗人員離開實驗室,應關閉水閥、拉下電閘,注意隨手鎖好門、窗,做好安全與防盜工作。

  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 篇11

  實驗室是化驗分析、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的重要基地,實驗時要始終貫徹“安全第一”思想,確保人員和裝置的安全。

  1、管理目的

  實驗室儀器和設施是測試產品及各種材料物資效能和質量情況的基本工具,只有實驗分析儀器設施的質量可靠,功能正常,正確使用,才能提供出準確、可告、真實的檢測實驗資料。所以公司必須加強對實驗室儀器設施的規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實驗室儀器、設施的管理由研發中心負責,其責任內容包括保管、使用、保養、檢修、申請更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公司技術員工在使用實驗室、裝置和儀器前需要在研發中心進行登記並身著實驗服,研發中心負責對本次實驗責任人的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並按本制度規定的實施內容進行工作檢查和考核。

  3、精密儀器的管理

  (1)各種精密儀器(包括電子天平、紫外可見光分度計、GC-MS氣質聯用儀、鐳射氣體分析儀、大氣重金屬分析儀、顆粒物分析儀等)需保持環境清潔、安放安全穩固,並注意防塵、防震、防潮、防止陽光直接照射、防腐蝕和防止電爐高溫熱源的影響。

  (2)不得隨意搬動拆卸、改裝精密儀器,如確有需要必須上報主管領導同意,並應作出相關的備查記錄。

  (3)精密儀器的使用操作方法必須嚴格按說明書規定,使用完後必須清理乾淨裝置、儀器殘留樣品、試劑,並整理歸位。實驗無關人員不得隨意撥動儀器旋鈕,以免損壞儀器,也不得挪作它用。

  (4)精密儀器技術資料應作為技術檔案妥善保管,並做好使用檢修記錄。非常用的技術資料應統一存放公司研發中心保管。

  4、玻璃儀器及化驗儀器用具的管理

  (1)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玻璃儀器須放在平穩不易摔落之處。

  (2)容量儀器的使用方法應嚴格按操作規定進行,以保證分析結果的準確度。

  (3)帶磨口塞的儀器(包括容量瓶、酸式滴定管、比色管、試劑瓶等)在清洗前必須先作記號,塞口不能互混。帶磨口塞的儀器長期不用時,磨口塞應墊一張紙片,磨口塞間若有沙粒時不能用力轉動,磨口塞間不能用去汙粉擦洗,以免損傷。

  (4)所有玻璃儀器在使用過程應特別注意輕拿輕放,防止破損。使用完畢後必須洗乾淨,不要在容器內遺留油脂、酸、鹼液等腐蝕性及毒性物質,並及時歸回原位。滴定管、移液管等洗淨後要用淨濾紙包住兩端,以防沾汙。

  5、實驗裝置(設施)的管理

  (1)所有的實驗裝置均應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要求操作者照章使用裝置,防範事故發生。

  (2)實驗裝置的配套電氣設施如電源控制櫃等如發生故障應通知相關專業人員修理,非本專業操作者不得擅自處理,以防意外事故。

  (3)實驗裝置中的機械傳動部位的潤滑和維護等工作,應按裝置動力科制定的潤滑控制點圖表和檢查維護部位,按時進行保養和檢查。常見的一般故障由操作者排除,出現大故障應通知裝置科安排解決。

  (4)實驗裝置使用後均要進行保養和場地清理,保持良好的實驗環境,離開實驗室前必須檢查裝置開關斷電情況,做好防火防電和防漏等安全事項。

  6、實驗儀器及裝置的報廢、更新管理

  (1)實驗儀器(包括器具)和裝置由公司各部門根據公司產品生產的需要,統一進行計劃管理,由各部門報出申購計劃,經公司稽核後統一規劃安排採購,並在研發中心做好儀器、裝置等進出情況記錄。

  (2)儀器、裝置的更新應遵循精度對口、選型先進、經濟合理的原則。對有特殊要求的儀器在購置時,實驗室可派專人配合採購部門進行質量把關。

  (3)實驗室應本著節約的原則,對能修復使用,又不影響測試工作精度的儀器裝置不能作報廢更新上報。無法修復,失去使用價值的,也要報請上級部門組織鑑定方能作報廢和淘汰更新處理。

  7、裝置報廢及事故的處理

  (1)裝置器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由於主要零部件老化導致精度降低不能使用,屬於自然廢損;由於儀器裝置本身內在質量問題,在使用時,發生意外事故而造成損壞,則為非責任性損壞,按有關手續辦理廢損處理。

  (2)如因責任心不強,違規使用或保管混亂,造成損壞,應作為責任事故,除按有關手續辦理廢損處理外,還應對責任者進行處罰。

  8、飲食規定

  (1)避免在實驗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學藥品後需先洗淨雙手方能進食。

  (2)嚴禁在實驗室內吃口香糖。

  (3)食物禁止儲藏在儲有化學藥品之冰箱或儲藏櫃。

  9、穿著規定

  (1)進入實驗室,必須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進行危害物質、揮發性有機溶機、特定化學物質或其它環保署列管毒性化學物質等化學藥品操作實驗或研究,必須要穿戴防護具(防護口罩、防護手套、防護眼鏡)。

  (3)進行實驗中,嚴禁戴隱形眼鏡。(防止化學藥劑濺入眼鏡而腐蝕眼睛)

  (4)需將長髮及鬆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處理藥品之所有過程中需穿鞋子。

  (5)操作高溫之實驗,必須戴防高溫手套。

  10、環境衛生

  (1)各實驗室應注重環境衛生,並須保持整潔。

  (2)為減少塵埃飛揚,灑掃工作應於工作時間外進行。

  (3)有蓋垃圾桶應常清除消毒以保證環境清潔。

  (4)垃圾清除及處理,必須合乎衛生要求應按指定處所傾倒,不得任意傾倒堆積影響環境衛生。

  (5)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廢物,均應特別處理,以防火災或有害人體健康。

  (6)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須保持清潔。

  (7)保持所有走廊、樓梯通行無阻。

  (8)油類或化學物溢滿地面或工作臺時應立即擦拭沖洗乾淨。

  (9)養成使用人員有隨時拾撿地上雜物之良好習慣,以確保實習場所清潔。

  (10)垃圾或廢物不得堆積於操作地區或辦公室內。

  (11)工業消防用水,應與飲用水分別由不同放於一定處所。

  (12)盥洗室、廁所、水溝等應經常保持清潔。

  11、其他

  (1)本規章制度適用於所有進去實驗室的人員。

  (2)本規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 篇12

  實驗室規則

  一、進入實驗室的一切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各實驗室進行各類實驗,必須根據教學、科研、生產計劃任務書的要求,經實驗室統一安排後方可進行。

  三、—切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實驗室和動用實驗室儀器裝置及工具。使用實驗室認儀器裝置時,須經實驗室有關人員同意。並按規定辦理借用手續。

  四、使用實驗儀器裝置,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責任事故要賠償。

  五、實驗期間,如裝置或儀器發生故障或意外事故,應立即停機,並及時報告實驗室有關人員或有關部門。以便採用必要的處理措施。

  六、實驗室內禁止隨地吐痰,保持整潔美觀。離室前,應打掃工作場地,交接儀器,經實驗室人員同意後,才能離室。

  七、院外單位到實驗室做實驗或聯絡裝置及與實驗室有關的工作時,須先到裝置與實驗管理處辦理手續。

  八、要嚴格遵守安全、防火、保密等項制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負責,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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