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科技公司規章制度(通用5篇)
網路科技公司規章制度(通用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網路科技公司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網路科技公司規章制度 篇1
一、總則
為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為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定:
1、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2、工作期間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3、員工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和工作結束後做好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清潔。
4、上班時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閒聊、嬉戲打鬧、賭博喝酒、睡覺、做個人私事而影響公司的形象,確保辦公環境和車間環境的安靜有序。
5、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與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覆。
6、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壞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機密。
7、認真耐心聽取每一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
8、員工服務態度:使用標準的專業文明用語,做好積極、主動、熱情、微笑及訓練有素的語音、語速和語調的服務。
二、服務規範
1、儀表:公司職員工應儀表整潔、大方。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
2、微笑服務: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註釋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用語: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範,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譁。
4、現場接待: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電話接聽: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佔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嚴禁使用公司電話打工作以外電話。
三、業務管理制度
1、業務檔案由業務本人擬稿,由經理稽核、簽發。屬於秘密的檔案,核稿人應該注“秘密”字樣,並確定報送範圍。秘密檔案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製、報送。
2、已稽核、簽發的檔案由業務員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歸檔。
3、外來的檔案由接件人負責簽收,並於接件當日報送經理;屬急件的,由公司其他員工在接件後即時報送。
4、外發的檔案經經理稽核、簽發後再安排傳送,傳真等檔案在稽核後可立即傳送,並由業務本人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歸檔。
5、所有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洩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6、嚴禁擅自為私人列印、影印除業務以外的文字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7、各業務所用的專用表格,由公司制定格式,所有業務按統一格式使用表格。
8、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9、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10、每週一中午開例會,11點開始;例會主要是對上週工作內容的總結、下週工作的計劃;工作相關內容的培訓。
11、每週五上交本週工作總結及下週工作計劃表。
12、每個季度進行季度考評(方式待定)。注:業務檔案統一一式兩份、正本檔案應交經理保管。
四、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經理同意。
2、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週日為休息日。
3、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須寫請假條報經理批准,並扣除請假期間基本工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事情緊急的需電話聯絡經理批准,事畢回公司補寫請假條。
4、上班時間開始後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5、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上網聊天、玩遊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風險提示: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而是該秘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於商業秘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透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秘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秘密採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便於舉證,有利於企業藉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秘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五、保密制度
1、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注意崗位職責不洩露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是關係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A、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B、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C、專有技術。
D、客戶資訊、合作渠道和重要的合同、單據。
E、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賬戶賬號。
F、產品的具體材料成分,特殊製作工藝,產品的生產成本。
G、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項。
3、屬於公司秘密的檔案、資料,應標明“保密”字樣,非經批准,不準影印、摘抄秘密檔案、資料。
4、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於一定範圍的員工接觸。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向他人洩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公司秘密。
5、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原則上不準帶出公司。如外出需攜帶須經理同意,並妥善保管。
6、對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洩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洩露公司秘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後果予以處罰,直至予以除名,公司保留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力。
六、差旅費管理制度
1、短暫性公務外出(一天以內)向直屬部門主管請批並在登記表上登記外出事由及去向。
2、一天以上公務外出應事先填寫《外出申請單》經直屬主管批准,由總經理籤批後,交行綜合辦公室備案。
3、若未能準時返回須及時以電話向直屬領導報告,徵得同意,並由主管代辦外出延長申請手續。
4、公務出差每天必須以電話或電子信箱形式向主管領導彙報工作情況及工作進展。
5、外地出差須辦理有關出差手續。
6、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7、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8、出差人憑核准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9、出差人返回後3日內應填寫公司員工崗位職責費報銷單,註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地點、工作內容、報支專案、金額等,由經理稽核批准,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10、差旅費標準:宿費上限150元/日,伙食補助30元/天。交通費以經理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出差地交通工具原則上以公交車為主,特殊情況可乘坐計程車,但回公司後需向經理講明。
11、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經理核准,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食補助。
12、市內外出工作無宿費補助,伙食補助為午餐補助,標準為15元,交通費依票據報銷。
13、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七、薪金制度
1、基本工資按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酬,付薪日期為每月30日,支付本月薪酬。若遇節假日,順延至最近工作日發放。試用期員工以現金形式領取,正式員工以個人銀行賬戶形式領取。
2、獎勵性薪金晉級。其物件為在本職崗位工作中表現突出,在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
八、福利制度
1、假期:公司全體員工享受國家法定假日。
2、婚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結婚時,根據國家規定,可憑結婚證書申請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3、產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員工,根據國家規定,持醫院證明書可申請有薪產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4、男員工護理假7天(限在女方產假期間,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5、慰唁假公司員工直系親屬不幸去世的,可申請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親屬在外地的,帶薪路途假另計,路費自理。
6、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憑縣、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請假。醫療期限的確定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7、保險:公司為正式員工辦理社會保險(按國家標準)。
九、附則
本規章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並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式和公示程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網路科技公司規章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範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公司簡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投資者、主要產品和生產規模即可)
第3條 公司機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即可)
第4條
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xxx有限公司;員工是指xxx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7條
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8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9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必須年滿16週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3條
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4條
公司用於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
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
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
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並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7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8條
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製的勞動合同文字,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20條
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20xx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深圳戶口的員工,男性連續工齡滿25年、女性連續工齡滿20年,且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5年的,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21條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22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按國家及本省、
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50%,患絕症的增加100%。
第24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徵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條
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6條
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8條
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9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期滿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30條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解除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31條
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公司依本規定第21條和第23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工資;依本規定第23條第(1)、(3)、(4)項等員工無過錯情形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不封頂)。
依本規定第23條(1)、(3)、(4)項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月平均工資低於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和工資性的補貼、津貼。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32條
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33條 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第34條
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並保證員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准;員工經批准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6條
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第37條 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假一起連休。
(2)、婚 假: 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增加10天。
(3)、喪 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 假:
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週歲以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深圳戶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為3至24個月:
(1)、實際工作年限20xx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20xx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為9個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為12個月;20xx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勞務工(非深圳戶口員工)的醫療期為15日至90日:不滿一年的,為累計15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長不超過90日。
第五章 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9條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於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40條
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第41條
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0.92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6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42條
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43條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44條
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託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5條
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46條
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7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48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49條
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50條
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
並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第51條
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52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於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53條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54條
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並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公司依法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55條
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56條
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條
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58條
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法律、法規、
規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
第七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59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籤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辭職獲准後,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60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譁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菸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裝置、工具、物料,不得盜竊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係,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鬥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於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鬥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後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洩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61條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裝置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裝置可安全使用後,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裝置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裝置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裝置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裝置、衛生裝置及其他危險防止裝置,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並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裝置;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菸,吸菸要在指定場所,並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檔案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八章 獎勵與懲罰
第62條
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錶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五種。
第63條
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於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64條
對有下列事蹟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於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變,勇於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公司利益和發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65條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
嚴肅廠規廠紀,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66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後每次書面警告1次,並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幹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汙染環境衛生的;
(7)、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准,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裝置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裝置的;
(10)、下班後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菸區吸菸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裝置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公司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閒聊、打鬧嬉戲、大聲喧譁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7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並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將公司內部的檔案、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
(6)、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7)、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8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係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4)、盜竊、侵佔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洩露公司商業秘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7)、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9條
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對員工的罰款,每次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第九章 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70條
為了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71條
本規定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公司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以及公司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72條
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技術資訊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實驗資料、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件、操作手冊等等。
第73條
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經營資訊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專案、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檔案、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
第74條
任何員工不得刺探、過問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75條
嚴格遵守公司秘密檔案、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檔案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檔案櫃中,借用秘密檔案、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檔案。
第76條
秘密檔案、資料、檔案不得私自影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影印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准。
第77條
員工發現公司商業秘密被洩露或者因自己過失洩露商業秘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第78條
員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檔案、資料、檔案或其他東西,按規定移交給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79條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保密的內容、範圍、權利、義務、期限、保密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保密協議》的規定。
第80條
未經公司同意,員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
第81條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員工從離開公司後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其他企業內任職,公司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費。
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企業的具體範圍、競業限制期、競業限制補償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競業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競業限制補償費按年計算為員工離開公司前一年從公司獲得的報酬總額的三分之二。
第十章 宿舍與食堂管理
第82條
宿舍內嚴禁私接電源和使用電爐、煤油爐;
第83條
保持宿舍清潔衛生,不得亂丟果皮雜物,不得亂倒飯菜,不得往樓下倒水、拋物。
第84條
未經宿舍管理人員批准,不得私自調換床位,不準留宿外人。
第85條
上班前要自覺關燈、關風扇,用水後要自覺關水龍頭。
第86條
晚上12時前必須回到宿舍休息,並且12時準時熄燈。
不準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賭博;嚴禁異性同宿。
第88條
伙房作業人員必須講究衛生,衣著整潔,不隨地吐痰,經常清潔伙房地面、牆壁、炊具、餐具,將米、肉、菜認真清洗乾淨。
第89條
伙房作業人員盛飯盛菜必須一視同仁,憑卡供應,儘量公平均勻。
第90條
憑公司飯卡用餐,非本公司員工,非經公司領導特別批准,一律不準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91條
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覺排隊,不得插隊擁擠,不得吵鬧喧譁。
嚴禁非伙房人員擅自進入夥房打飯、盛菜。
必須在食堂內用餐,不得將飯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94條
愛護公物,講究衛生,不得故意損壞餐桌、炊具、餐具,不隨地吐痰,不亂倒飯菜。
第95條
嚴禁在伙房、食堂內吸菸、喝酒、嬉戲、吵架、打架。
第十一章 附則
第96條
本規章制度是與員工勞動合同相配套的補充規定,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有牴觸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第97條
本規章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有牴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98條
本規章制度未盡事宜或法律規定更新時,
透過通告的形式補充或更新。
第99條、
本規章制度已由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和審議透過,並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備案,且已向全體員工公佈。
全體員工閱讀後簽名,並以此作為已向員工公示的證明。
第100條 本規章制度自20xx年3月24日生效。
網路科技公司規章制度 篇3
第一節,辦公制度
一、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工作期間儀容儀表合乎規範,衣著得體,乾淨整潔。待人接物態度謙和,舉止文明。
二、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無故曠工。有事需請假,外出辦公者需填寫外出聯絡單並經部門經理或主任稽核批准。
三、辦公時間不得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上班時間不得幹私活,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書刊網頁。
四:接電話,接待來賓時一律使用文明用語並做好留言記錄、訊息處理;客戶進門必須站立微笑迎接,主動介紹公司情況。
五、保持辦公場所,設施,倉庫及個人的衛生。
六、工作期間應勤於業務,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七、盡心,盡責,真誠合作,致力創造良好的集體環境,發揚團隊精神,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展開工作,不得拖拉,推諉,拒絕。對他人諮詢不屬於自己職責範圍的業務時應就自己所知告之諮詢物件,不得置之不理。
第二節,公司人員職責
一、部門經理職責
1、各部門經理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履行自己的職責。
2、各部門經理全面主持、負責本部門的日常工作。及時制訂工作周、月、季度計劃,並監督計劃的實施、執行。
3、對本部門的工作,開展經常性的檢查,堵塞管理漏洞。教育員工忠實工作,各盡其責。
4、服從公司管理,不得利用職權,從事與公司業務相競爭的行為。
5、維護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及形象的活動
6、進行本部門的管理,正確處理解決有關事宜。工作盡心盡力,盡職盡則。
7、保證本部門消耗及易消耗器材的安全回攏與保管及更新
8、做好辦公室用品的申報、領取、購置、報修等管理工作
二、文員職責
堅守工作崗位,嚴守商業秘密,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待人和藹具備良好的組織能力和工作協調能力。
1、處理公司的公文、傳真等其它資料,並分門別類進行歸類。
2、針對業務洽談的客戶資料,由業務員,工程部提供的市場資訊及時對其進行歸納整理。對於有業務意向的客戶資料整理並適時回訪。3、每日或每週的各種例會作詳細資料記錄。
4、對業務合同、員工簽訂協議等要嚴守商業資訊。合同檔案管理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辦法之規定。
5、電話銷售並熱情主動接聽業務電話,做每個電話的記錄,電話銷售要有足夠的銷售技巧。對使用者所提問題要給予快速及時的回覆。
6、起草各種制度和檔案及經營性提案文稿。並對公司需要的各種管理表格,彙報表格進行設計。
7、員工開每日例會,對公司突發事件或工作中最新的專案或沒有做出安排的實驗階段的專案必須要主動參與。
8、負責辦公室的全面辦公用品、衛生等事宜。
三、會計、出納職責
1、建全公司財務帳目,如實記錄經營結果。
2、定期做好各種財務報表向公司彙報。
3、製備完整詳實的業務資料,不準弄虛作假做虛假記錄。
4、當日帳目當日結清。嚴禁挪用、出借、貪汙公司各項返款。保管好各項業務的原始單據。
5、做好現金、轉帳支票的填寫、核對、保管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公司彙報,及時採取補救措施,避免造成損失。
6、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照章辦事。
四、保管員職責
1、做好貨物出入庫管理,建立實物臺帳。如實記錄實物出入庫情況。
2、負責保管實物的收發工作,不準把庫房鑰匙交於其它人代管及讓其它人員代發貨物。嚴禁其它人進入庫房。
3、做好實物入庫的驗收和發貨,及時清點、準確盤存。先收先發。
4、庫房保管員應做到實物存放合理化,庫容清潔化。
5、搞好儲存實物維護保養工作,採取相應的保管技術和保養方法,不得丟失貨物或貨物變質受損。發現問題及時向公司彙報。
6、嚴格執行產品出入庫制度,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否則有權拒絕
7、及時核對帳目,接受監督和檢查。
第三節,財務管理制度
1、建立總帳、銀行帳、現金帳、二級明細帳、庫存商品實物帳等全套帳目。
2、做到帳表相符、帳帳相符、帳票相符、帳物相符,保證原始票據的稽核性。
3、實物發放和現金收入及審批分離進行,各部門製作銷售收入和支出日報表、月報表、收款憑單、出入庫憑單由當事人、經手人、負責人簽字方可生效。由各部門負責人每月末向公司財務彙報。
4、做好產品實物和貨款的薄記統計工作,銷售情況每月結算一次,及時回收應收帳款。各部門部開支費用一次性支出300元以上,要向公司請示批准後方可使用,對於未經請者私自動用公用款項的當事人輕者費用自負,情節嚴重者,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責任。
5、白條不做為作帳憑據和抵庫依據,各部門簽寫的白條由公司主任確認批准後方可有效。
6、市場經營部備用金不得超過100元,每日下午5時前必須把當日的收入交回公司財務或存入銀行。支票和匯票的進帳單必須及時和開戶銀行核對,並留存備查。公司財務的備用金不能超過 3000 元。
7、支票實行票據和印鑑分離管理,使用時由出納開具,財務主管加蓋印鑑,並做好支票的使用記錄及保管。凡使用的支票必須記錄收款單位名稱,銀行帳號和金額並由對方收票人簽字。
8、公司現金款項和支票不得外借,挪用和隨意截留,如發現有上述情況而未造成經濟損失者除保留基本工資外,扣除該部門經理一切福利待遇,對當事人給予經濟處罰乃至開除,造成嚴重後果者追究法律責任。
9、每月26日前各部門出入庫統計表和財務收支月報表匯公司,並將全部貨款追回,隨時接受公司的稽查。如有問題及時報公司,隱瞞問題者追究其責任。
網路科技公司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秩序,規範公司管理,明確各職能部門和職員行為規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及辦事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結合本公司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組織機構設定
第二條公司組織機構設定為:董事會、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財務部、生產技術部、市場營銷部。
第三條董事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公司實行在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在董事會的授權範圍內,全權管理公司行政、人事、財務、生產、銷售等一切正常經營活動,對董事會負責。
第四條公司設副總經理若干名。副總經理在總經理的領導下,
根據總經理授權,承擔各自分管部門的工作職責,接受總經理考核,並對總經理負責。
第五條各職能部門在分管副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接受主管副總經理的管理和考核,並對總經理負責。
第三章總經理職責
第六條根據《公司章程》,總經理在董事會的授權範圍內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的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總經理辦公會議
第八條為完善公司現代企業制度,規範公司治理結構,有效防範經營風險,促進公司經濟及各項事業持續、穩步、快速發展,進一步加強企業的科學管理建設,認真履行總經理工作班子的職責,充分發揮經營層有職有權經營管理企業的作用,公司實行總經理工作會議制度。
第九條總經理辦公會議成員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組成,監事會成員列席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文秘列席並做好會議記錄。
第十條總經理辦公會議的形式:
(一)例會:每逢週一上午召開,例行檢查上週各項工作的計劃執行情況,佈置本週工作。
(二)各種專業會議。如公司營銷工作會議、採購供應工作會議、技術開發工作會議、財務工作會議、人力資源工作會議、綜合經濟會議(即季度經濟分析會議、半年及年度經濟分析會議)等。專業會議須列出召開時間和召集人。
(三)總經理特別辦公會議。即公司所遇突發或其他特別工作而召開的不定期的總經理辦公會議。
第十一條總經理辦公會議的參加人員:
(一)例會,由總經理主持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成員參加。
(二)各種專業會議,由總經理指定辦公會議成員中的分管副總經理主持,公司相關專業部門的人員參加會議。
(三)總經理特別辦公會議,由總經理主持,並由總經理指名的有關人員參加會議。
第十二條總經理辦公會議的所有內容必須在公司會議記錄本上進行記錄,該記錄本由專人保管。
第十三條除例會外,總經理辦公會議一般應提前一天將會議通知、會議議題及有關材料送達總經理辦公會議成員。
第十四條總經理辦公會議成員必須認真負責地行使職權,遵守保密紀律,維護公司領導班子的團結。
第十五條總經理有權對辦公會議議題做出決議。在董事會授權的範圍內,由各分管副總經理落實決議的具體實施;超出董事會授權範圍的,需將會議內容形成文字紀要報請董事會決議後再行實施。
第五章副總經理及各部門基本職責
第十六條副總經理主持分管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工作計劃,監督和落實計劃執行,檢查工作進度,協調內外關係,對總經理負責,當好總經理助手。
第十七條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規範行政管理制度,檢查各項制度落實情況,維護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秩序,並負責人力資源管理、考勤、公司有關檔案檔案和辦公用品及設施的管理,對各職能部門和員工進行科學求實的考核。第十八條財務部的主要職責為:負責公司財務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科學、及時、準確、全面地核算公司各項經濟活動,加強財務管理,做好財務計劃、分析,實施內部控制和監督,努力降低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第十九條生產技術部的職責:負責公司產品企業標準的制定,負責生產計劃、組織和管理產品生產、包裝及生產原輔材料和產成品的儲存保管,生產裝置的引進、使用和管理,以及新產品開發等工作。生產技術部應在確保產品質量的前提下,科學安排生產計劃、降低消耗、杜絕浪費、努力提高生產效率和產成品率。第二十條市場營銷部應在進行必要的市場調查的前提下,制定公司營銷方案和實施策略,高效率、低成本地組織市場銷售,考察、選擇經銷商,規範市場銷售行為,協調公司與經銷商以及經銷商之間的關係,降低市場風險,確保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和及時、安全回收銷售貨款。同時,做好市場調研,及時反饋市場資訊,為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和新產品開發提供有價值的決策依據。
第六章公司員工守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員工守則,做到:
(一)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嚴守公司機密。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注重素質,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第七章人力資源管理
第二十二條公司實行全員招聘制,公司所有員工均需與公司簽訂《勞動用工合同》,雙方按合同條款各自履行職責和義務。第二十三條公司員工的聘用形式,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和崗位性質的不同,採取不同的管理形式,具體分為長期聘用和臨時聘用兩種形式。聘用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的為長期聘用,聘用期在一年以內的為臨時聘用。
第二十四條長期聘用員工採取試用工制,試用期不長於三個月。試用期員工與公司簽訂《試用期勞動用工合同》。
網路科技公司規章制度 篇5
為完善公司服務系統,提高服務質量,健全管理體系,本著客戶至上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相關規定,制定本公司產品退換貨制度:
一、總則
權健自然醫學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保證產品的優良性,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保證銷售過程中的公正性,制定本制度。
二、退、換貨物件
所有購買權健自然醫學產品的顧客,自購買產品30日之內,在具備權健自然醫學健康服務中心開具的購貨憑證、所退換產品的外包裝,同時保證原始包裝完好無損,在不影響再次銷售的情況下,皆可在原購買處均可享受退換貨。
三、退、換貨條件
1、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產品質量問題的不予退換)。
2、促銷、清倉商品不得退、換貨。
3、所換商品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商品未汙損;
*所退商品的包裝完好無損(包括內、外包裝),且不影響二次銷售;
*隨產品附帶的資料完好無損(包括:產品合格證、產品說明書等);
*隨該件商品附送的贈品及公司手冊、宣傳資料、促銷用品、公司內部資料等完好無損。
*相關單據齊全(包括:送收貨單、簽收單、發票等)。
四、不予退換貨情況
*不是在權健自然醫學公司及服務中心購買的產品。
*無購貨憑證,且不能提出必要憑證和有說服力的線索,或票據與貨不符或塗改憑證的。
*因不正當使用、儲存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產品破損。
*在權健自然醫學公司或服務中心特價購買的產品。
五、退、換貨時限
*所有貨物自購貨30日內可辦理退換貨手續。
*每週的週三為辦理退、換貨時間。
*公司或服務中心應於退換、貨業務受理之日起七日內將所換貨物或貨款退還客戶。
六、退、換貨手續
*凡符合退、換貨條件規定的,請在退、換貨前與所屬供貨服務中心或分公司聯絡,提供所需退、換商品的品名、數量、地址等相關資料,經核實確認後方可辦理退、換貨。
*或登陸本公司網站下載《退、換貨登記表》,如實、準確填寫後傳真至所屬供貨服務中心。服務中心在收到《退、換貨登記表》的一個工作日內安排售後服務人員與退、換貨人取得聯絡,經核實確認後方可辦理退、換貨。
七、退款的處理辦法
由退貨產生的退款,公司或服務中心在收到所退貨物並驗收無誤後,將其返還給顧客,顧客也可直接使用此資金選購其他同類商品。
八、退、換貨的注意事項
*所有因退、換貨產生的運輸費及包裝損耗費由申請退、換貨人承擔。
*相關細則及流程可撥打本公司的售後服務熱線電話進行諮詢。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