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公司員工規章管理制度(通用5篇)
最新的公司員工規章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最新的公司員工規章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最新的公司員工規章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就職時,除應辦理員工保證書投保信用保險外,另應依本辦法繳存身份保證金。
第二條、員工應繳存的身份保證金,其金額如下:
(一)總經理、副總經理:10萬元整。
(二)第一、二階職員:6萬元整。
(三)第三階職員:4萬元整。
(四)第四階職員:3萬元整。
(五)其餘正式任用職員:2萬元整。
(六)服務員:1萬元整。
第三條、身份保證金一時難以繳足者,依下列的規定,由其每月薪津扣存(扣存金額至10元單位,四捨五入),累積至前條規定金額為止。
(一)第四職階以上員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總額扣存4%。
(二)第五職階以下員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總額扣存3%。
第四條、員工身份保證金的利息,按國家銀行核定的儲蓄部放款利息計算。其計息日訂為每年12月20日統一辦理。未滿100元的零數不予計息。
第五條、員工在職期間,其身份保證金不得發還。但為購買本公司股票經董事會批准者,得於等值金額髮還購買,惟其所購股票應寄存總公司,充為身份保證金。
第六條、身份保證金及前條規定所購股票,不得贈與、轉讓、或抵押。
第七條、員工如有違反法令或本公司規章或其他弊情,致本公司蒙受損害時,除依法追訴外,其身份保證金及依第五條提存的股票,悉數充為賠償金。
第八條、員工離職時,其身份保證金及提存的股票,須自離職日起逾滿六個月,經本公司查明確無未了事情或虧短公款後始得發還。
第九條、員工身份保證金不能一時繳足者,按月於發薪日扣存,其保管及運用,均由本公司負責辦理。
第十條、本辦法經董事長核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最新的公司員工規章管理制度 篇2
一、建立有效的薪酬績效機制
薪酬是與員工生存需要密切相關的,是激勵員工最有效的一種方式。在企業裡,報酬的高低甚至可以代表一個員工價值的多少。所以,企業建立合理的薪酬績效體系,對於激發員工工作主動性的作用非常大,合理的薪酬讓員工覺得公平,他才會願意主動工作為自己爭取最大的利益。
二、增加上下級之間的溝通
管理者透過主動和下級溝通,全面瞭解下屬的工作內容。通過了解員工的工作內容,減少員工重複機械化的勞動,給員工多分配一些具有挑戰性的工作,讓他發揮自身優勢。這樣有助於增強員工的工作信心和取得成功後的成就感,從而轉變工作態度。
三、榜樣激勵員工
利用榜樣的力量去激發員工的行為動力,讓他在外部刺激的影響下改正自己的行為,激發自己的'潛能,作為管理者,對待自己的本職工作保持長久的熱情,慢慢的也會影響員工的態度,願意向管理者學習,改變自己的狀態,自發的去主動執行工作任務。
四、設定明確的工作目標
設定工作目標是一種強有力的激勵,是完成工作最直接的動機,管理者設定工作目標,更能滿足員工的成就感和責任感。員工工作有了明確的工作目標,知道自己該做什麼,做了有什麼好處,不做有什麼壞處,會讓員工時刻有工作的節奏感和時間的緊迫感。
五、物質激勵與精神激勵相結合
激勵員工,不能忽視精神激勵的作用,堅持物質激勵與精神激勵相結合,強化正向激勵導向,透過這種激勵機制,才可以進一步激勵員工主動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這五點做到,員工自然就會好好幹活了。
最新的公司員工規章管理制度 篇3
一、考勤目的
1、為了規範員工,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個部門所有員工。
二、考勤內容
1、公司考勤實行由辦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制度。
2、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禁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員工必須遵守公司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3、員工按規定時間到(離)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
4、考勤須知:
(1)15分鐘以內為遲到,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視為早退。
(2)遲到15分鐘以上按曠工半日論。
(3)遲到、早退累計三次按曠工半日論。
(4)因偶發事件遲到超過15分鐘以上經辦公室查明屬實可准予補辦請假。對曠工者,應責成其作出書面檢查,並按處罰制度罰款。
三、考勤表管理
1、辦公室要進行嚴格的考勤記錄,登記當日考勤表,不得後補,須使用統一的假期符號。
2、每日早晨上班時間(早7:00)準時到點名處排隊進行點到考勤,缺勤者按遲到或曠工辦理。
3、辦公室不定時到各部門查崗,應在崗而不在崗者,按曠工半日論。
4、員工因工作需要內部調動時,考勤表應由辦公室辦理調整。
5、因公出差,應於出差前到辦公室辦理人工考勤,出差結束後,需到辦公室報到。
6、考勤表由辦公室彙總後於當月月底上交財務部。
四、休假及其他假期
1、每月員工可公休2天,公休時需提前到辦公室申請,只限於週六週日。
2、其他假期需填寫並經總經理審批。
3、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事假當天扣發當日工資。
4、病假經公司指定醫療單位證明後,根據實際情況,由總經理審批,核給病假,病假每日發10元補助。病假不可分割使用。
5、員工有3個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晚育(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獎勵7天。婚假不可分割使用,每日發10元補助。
6、工作滿三年以上,晚婚且一胎的女員工享有90天的連續產假,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產假60天,每日補助8元。工作不滿一年者不享有補助,按事假辦理。
7、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不幸去世時,員工享有不超過3日的喪假,喪假每日補助10元,可在一個月內分割使用。
8、由公司安排休假。
9、婚假、喪假、產假、病假需相關證明合格後,總經理審批。
10、出門必須到辦公室打出門證,出門證由直接領導簽字,並註明事由、出門時間和返回時間
最新的公司員工規章管理制度 篇4
目的:嚴格要求員工遵守工作紀律,做好個人衛生,培養良好的生活情操,提高員工的精神面貌,積極維護集團及食堂形象。
範圍:適用於集團屬下食堂的員工。
職責:所有員工必須要嚴格遵守,各食堂主管應起帶頭作用,督促員工執行守則。
內容:
一、工作紀律
1、遵守國家法律,不違法亂紀;
2、遵守各項管理規定,服從上級工作安排,一切行動聽指揮;
3、準時上下班,有事提前請假;
4、熱愛本職工作,認真、積極完成任務;
5、持證上崗,規範操作。
二、個人衛生
1、有健康證才能上班,定期檢查身體;
2、有病或受傷上報主管,不帶病上班;
3、穿戴整齊,不留長髮,勤剪指甲,男士不留鬍鬚,女士不戴首飾;
4、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保持良好衛生習慣;
5、勤洗衣服,保持衛生整潔。
三、維護集團和食堂形象
1、熱愛集團、熱愛集體,維護集團,食堂的利益;
2、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參與“黃、賭、毒”和xxx活動;
3、遵守宿舍規定,不帶客人留宿;
4、尊敬上司,團結同事,有矛盾上報組織解決。
四、培養良好情操
1、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2、品行端正,售賣公平,不偷吃、偷拿、偷佔食堂物品;
3、拾金不昧,保持高尚情操;
4、誠信服務,禮貌待客,不說服務忌語;
5、遵守服務規範,維護集體利益,不打聽,不洩露商業機密。
五、衛生工作
1、嚴格分用生熟廚具,未經消毒的餐具、廚具不得盛裝熟食物;
2、要保持工作場所、裝置和餐具的衛生;
3、做好衛生包乾區工作及防鼠、防蚊、防蟑工作;
4、按分工負責檢查加工售出的食物是否符合衛生要求,變質或不合格衛生要求的食品不得出售。
以上各款若有違反者,每次每項罰款5元,可多項累計。
最新的公司員工規章管理制度 篇5
一、十要
二、十不要
(一)在公司內口角、叫囂、吵鬧不聽制止者。
1、要微笑,以發之內心的微笑為顧客服務;
2、要整潔
3、要禮貌
(三)在工作時間內偷閒、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或集眾談天、嘻笑者。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調查屬實給予解僱:
1、藉端聚眾罷工、怠工煽動工潮者。
2、故意損壞公物經查明屬實者。
3、工作疏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4、違抗命令情節重大者。
5、竊取公物者。
6、見災不救,釀成大禍者。
7、有舞弊情形經查明屬實者。
8、在店內毆人成傷,情節重大者。
9、威脅店長及在職員工者。
10、工作時間內睡覺者。
11、在店內賭博者。
12、破壞團體名譽或散佈謠言,影響工作秩序者。
13、利用職務之便利私用店內材料,製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14、捏名誣控同事者。
15、疏於檢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竊者。
三、福利、培訓及請假
1、員工工資均按月支付,工資等給標準依國家規定辦理。
2、新進員工工資,由店長及所擔任的工作擬訂,送由總經理核定。
3、新進員工工資不得高於同一店內具有相當資格條件的原有員工的現支工資
4、員工工作未滿一日應按實際工作時間比例計算工資。
5、員工加工,按每小時計給工資。
6、為增進員工技能及知識水準,視實際需要,在不妨礙工作原則下,舉辦各種教育培訓課程,員工不得無故拒絕參加。
7、員工患傳染病者,應予停止工作,依照規定給假治療,經醫師證明確已痊癒後方準復職。
8、員工傷亡恤助,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9、員工退休,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10、員工出差,填寫員工出差籤派單,呈經店長核准後,交總經理。因故延長出差時間時,請示店長補準。
11、員工於星期例假日、臨時規定之假日,均予給假休息,工資照給。
員工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年以上未滿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滿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滿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給1日,其總數不得超過30日。
12、員工請假依下列規定處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過14日,假期內不給工資。
(二)因疾病必須治療者得檢具公立醫院或指定的醫院證明請給病假,每年不得超過30日,住院者,不得超過一年。逾限一年後尚未痊癒無法復工者,規定予以解僱。
(三)因結婚者得請給婚假3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四)承重孫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請給喪假3日,子女得喪假3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五)女性員工分娩者得給娩假四星期,流產並經公產醫院或醫務室證明懷孕三個月以上者給假二星期。
(六)全月不請假者,給予相當一日工資的獎工一日。
13、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經店長核准後方得離工,否則以曠工論,店長應將員工請假單即日送交總經理核辦。
14、請假逾限或確因臨時緊急事故未及請假不到而於事後補假者,均應提出確實證明,須經店長核准。
15、公傷病經公立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證明必須休養者,申報店長給予公傷假。
16、請假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累積八小時為一日。
17、請假期內所遺工作由直接店長指定代理人,員工離開前應將工作及有關資料工具、鑰匙等交由直接指定人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