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設施裝置管理制度

學校設施裝置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設施裝置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設施裝置管理制度1

  一、教學裝置設施主要包括綜合教學室、理論教學室、教學儀器儀表、工位、模板、工具、材料等,由後勤室具體負責管理;

  二、教學裝置設施的管理要做到手續齊全,帳物一致;

  三、教學裝置設施的採購,由後勤室根據需要和實際情況編制《月度採購計劃》,交名匠稽核,總經理批准後,列入月度財務預算,交採購部統一採購;

  四、教學裝置設施單價在100元及以上的.應進行登記,由後勤室負責建立教學裝置設施登記的文字和電子臺帳;

  五、教學前由教師編制《課前準備表》交後勤室,由後勤室管理員對所使用的教學裝置設施進行認真除錯,分配學員使用。使用人員要按教學裝置設施的使用說明和技術要求進行使用,防止裝置設施、儀器的損壞;

  六、教學裝置設施的維護維修,按星耀集團體育中心《年度維護維修計劃》、《月度維護維修計劃》、《報修服務流程》執行;

  七、後勤室管理員每季度對教學裝置設施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數量、質量和保管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八、教學工具、材料的領用,領用人需填寫領料單並註明名稱、型號、數量、金額、用途等,報名匠批准後,到後勤室管理員處領用;

  九、教學裝置設施的借用,借用人需填寫借條並註明用途、歸還時間等,借用期限7天及以內的,報後勤室管理員批准後即可借用,借用期限超過7天的,需報名匠批准後方可借用;

  十、教學裝置設施的使用、借用,非自然損壞或者丟失的,直接責任人要承擔扣除折舊後的全部賠償責任;

  十一、名匠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教學裝置設施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

  學校設施裝置管理制度2

  一、學校所有裝置、備品均由總務處統一指揮管理。

  二、學校任何物品不得私自外借,如借出必須有校長和總務處批准。

  三、各科室所有備品無限期節約使用,各室負責保管。如有損壞組長或負責人組織修理,確實無法修理的報總務處購買,如有丟失,及時查明原因,上報總務處。

  四、各科室備品,無特殊情況不得私自串動,如需要由總務科統一調配。

  五、工作調動人員,在離崗之前交清一切所使用備品。

  六、備品要擺放整潔,要做好防火、防鼠、防盜的安全工作。

  裝置使用規定

  1、辦公室、班級現有裝置未經學校同意,不得隨意搬動、更換。

  3、任何學生未經老師同意,不得隨意使用班級的電源。

  5、辦公室,班級電源電燈電器裝置如出現問題,要及時報告總務處,爭取最短時間內把問題排除。

  6、陰雨天除外,辦公室,教室禁止使用照明燈。

  7、辦公室,班級無人、放學後及時關好門窗,關好照明燈及電器。

  學校設施裝置管理制度3

  (一)加強檢修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到安全組織、安全任務、安全責任、安全措施“四落實”。

  (二)檢修專案負責人對檢修工作安全負全面責任,對檢修工作實行統一指揮排程,確保檢修過程的安全。

  (三)找出檢修過程中可能存在和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提前採取預防措施。

  (四)從事動火作業,應先透過動火三級審批後方可實行。

  (五)一切檢修應嚴格執行企業檢修安全技術規程。

  (六)在易燃、易爆區域的生產車間臨時檢修時,要使用防爆器械,或採取其它防爆措施,嚴防產生火花。

  (七)焊接作業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動火作業前,對動火點周圍易燃、易爆物應清理乾淨。如附近溝池可能存在可燃氣體、液體,應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八)非學校指定人員禁止從事焊接作業。

  (九)進入裝置內之前,必須將該裝置與其它裝置隔絕,並進行清洗、置換等有效處理。

  (十)嚴禁在作業裝置內外投擲工具和器材。禁止用氧氣或富氧空氣吹風。

  (十一)在裝置內動火作業,除執行本規定中有關動火的規定外,動焊人員離開時,不得將焊(割)具留在裝置內。

  (十二)作業完工後,經檢修人、安全員與生產部門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無誤,檢修人員方可封閉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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