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學生規章制度(通用10篇)

管理學生規章制度(通用10篇)

  在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管理學生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管理學生規章制度 篇1

  1、學生管理員到崗後,圖書館將根據崗位不同,分別進行崗位職責培訓。學生管理員應儘快熟悉本崗工作,自覺遵守圖書館各項規章制度。

  2、為讀者服務是圖書館工作的宗旨,為此,要求每個學生管理員對待讀者要說話和氣,耐心講解,不能與讀者爭吵,樹立圖書館優質服務的良好形象。

  3、學生管理員應該按時上崗,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崗時間為 12:50—13:20。

  4、如遇到課程臨時調整或臨時性的學生活動與工作時間相沖突,可以找本班或本年級的學生管理員替班。如無法自行調整的,必須向所在圖書館的老師請假,由老師安排其他學生管理員上崗。

  5、學生管理員上崗前應把手機調為震動或靜音,杜絕手機發出聲音。

  6、學生管理員應認真履行自己所在圖書室崗位職責,重點做好借閱學生借閱過程的監督和提醒。工作中要團結協作,配合老師認真搞好圖書借閱、書架整理、環境衛生等工作。

  7、學生管理員應堅守工作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準將他人私自帶入工作區域內。

  8、學生管理員應維持好書庫、閱覽室的秩序,對大聲喧譁者可勸其離館,情況嚴重者應報告圖書館老師。

  9、愛護公共財產,節約用電,學生管理員下班後應整理好書庫、閱覽室,注意及時關燈、關窗,閱覽室的期刊一律不準私自帶出室外。

  10、對工作態度不嚴謹、散漫、沒有組織性紀律性的學生管理員,圖書館老師有權進行批評教育。

  11、在閱覽室工作的學生管理員,應認真刊登好各自的值班管理記錄,不能虛登、代登、塗改,學生管理員的考勤由所在圖書室老師執行,嚴禁私自更改,一經發現嚴肅處理。每月底圖書館老師根據考勤情況進行統計。

  12、學生管理員禁止利用工作之便違反圖書館的相關規定,否則,圖書館將予以辭退。情節嚴重者,將報德育處給予相應處分。

  13、受聘學生管理員如遇到特殊情況需要退崗,需要提前兩週與班主任老師聯絡,並由班主任老師與圖書館老師聯絡,商議解決辦法。

  管理學生規章制度 篇2

  為加強學生宿舍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抓好各項工作和規章制度的落實,最佳化學生住宿環境,提高學生宿舍的服務管理水平,樓長在生活管理老師的領導下必須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學生宿舍的治安防範、穩定和消防工作。

  二、負責學生宿舍的衛生、住宿紀律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負責學生宿舍公物、裝置和水電的管理,發現故障、損壞,及時報告生活管理老師和德育處。

  四、督促室長履行職責情況,抓好規章制度的落實,做到文明值勤。

  五、協助德育處和生活管理老師抓好學生寢室內務的檢查、評比工作。

  六、開展健康有益的宿舍文化活動,組織好各樓寢室美化工作。

  七、配合德育處和生活管理老師抓好學生的思想教育、日常行為管理工作,抵制不良行為,發現問題按規定及時處理並報告生活管理老師和德育處。

  八、配合德育處和生活管理老師查處學生宿舍發生的違紀行為並收集和反饋學生情況。

  九、對室長的服務工作、管理工作中的建議、意見,要及時與生活管理老師溝通,並幫助室長改進服務工作和管理工作。

  十、協助生活管理老師做好學生服務的各項工作。

  管理學生規章制度 篇3

  一、各部門職責劃分

  團長:全面主持本支教團工作,總體統籌管理支教團各項業務,代表本支教團與其他機構、組織進行溝通交流,統籌各部門的工作,決定本支教團團長助理和主管的聘任,聽取廣大隊員的意見建議,授權部長代行團長部分職權。

  團長助理:協調部門開展各項工作,編寫和管理團隊資料,做好團內統計、記錄工作,增進團內和諧,及時溝通與交流並時常歸納建議,及時傳達任務與通知。

  宣傳部:務必做好本團各類活動的網路宣傳。做好網路招募的宣傳,在各社交網上應有積極互動。製作活動宣傳海報,支教影片,相簿,收集並發表支教日記(可與教務部合作),以及其他力所能及的宣傳方式。

  人事部:負責團隊支教的志願者招募及選拔,保障支教活動人員充足,招募策劃可與團長助理協同完成,在qq群上的招募工作已經專門劃分給人事部,為了使你們對志願者有更直接和全面的認識。

  教務部:負責團隊支教活動的人員分配工作,協作討論形成實地支教計劃,組織進行支教前人員培訓,記錄支教生活,每次支教每個支教點最少要有兩篇支教生活記錄、感悟或實踐報告。

  二、各部門工作細則

  (一)、團長

  1.團長在進入招募期後,應與時刻與支教點主要負責人保持聯絡,認真選好地點,儘可能保證整個團隊支教地點的安全。

  2.團長要定期和團長助理,各部門主管、成員開會,及時瞭解團內活動程序,安排部署,統籌規劃。

  3.團長負責監督團內所有事務活動的展開,並及時督促。

  (二)、團長助理

  1.團長助理應時刻與團長保持聯絡,以便把要傳達的訊息及時告訴所有成員。

  2.團長助理應加強對基本軟體的學習,主要是word和excel。

  3.團長助理要努力協調各部門之間有交叉的工作,比如支教記錄感悟和實踐報告的發表,照片影片素材的收集。

  (三)、宣傳部

  1.宣傳部在支教活動前應積極宣傳已有的支教資料,有效安排自己部門的人員,確保在網路平臺上與志願者的互動。

  2.支教宣傳素材的收集,可在活動進行前,與志願進行溝通協商,自行安排志願者提供素材。

  3.每次支教都要有支教活動的展示,每次支教每個支教點最少要有一個影片合集,其他形式不限,並將展示的網址、日期做成記錄表,活動結束後整理發給團長助理。

  4.在進行招募宣傳時,應積極與人事部進行溝通和合作。

  (四)、人事部

  1.人事部要確保支教招募群中有專門人員與志願者互動,活躍群裡的氛圍,留心成員的日常表現,從中可見一斑。本團所有成員均有義務協助此項任務,具體辦法可由人事部自行商議。

  2.可積極進行招募辦法的改良,並及時與團長溝通。

  3.選拔過程要確保正式,工作人員進行面試時應注意言辭和著裝的得體。

  4.及時將選拔結果整理好,發給團長助理和教務部,做好與教務部的交接工作,確保支教前期工作順利完成。

  5.支教人員確定後,要注意有沒有臨時退出的,並及時安排彌補或替換。

  (五)、教務部

  1.在確認好支教人員之後,應做好支教前工作的安排,如隊服,保險的購買。積極與人事部溝通,分好隊伍定好人員職責,如有人退出,及時與人事部聯絡。將最終隊員資訊上交團長助理。

  2.組織好支教前注意事項和教學基本知識的培訓,並注意儲存培訓記錄上交團長助理。

  3.教務部應對支教期間各隊的教學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3.支教活動之前應安排好一些志願者上交支教記錄,如感悟,日記,影片,照片等,可與宣傳部進行溝通和合作,確保活動結束後,我們有足夠的素材進行下一次支教的宣傳。每次支教每個支教點最少要有兩篇支教生活記錄、感悟或實踐報告。

  三、各部門管理辦法

  為防止人浮於事,結構冗雜,現明確各部門管理辦法。

  團長、主管直接對燭火支教團負責。團長助理對團長負責,完成團長佈置的各項任務。各部門主管由團長任命,每個部設一個主管,主管可自主招收幹事,名額根據各自所需,建議不超過3個,主管幹事直接對主管負責,完成主管所佈置的任務。以上人員均屬於燭火支教團。

  團長助理由團長直接招募,若退出可直接與團長溝通。

  主管若要退出,需要提前自行推薦接班人,確保真才實幹,然後可直接與團長溝通。考察期為一個月,透過考察期的交接後,可正式退出。

  主管幹事若要退出,由主管自行定奪。

  團長和主管招收助理和幹事,可上報人事部發布招募資訊。人員的變動最終要將詳細人員資訊資料交給團長助理。

  管理學生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湖南女子大學生活部隸屬學生會,是在團委學生處管理、指導下開展工作的學生自治組織。

  第二條生活部作為一個幕後部門,一直默默的為全校師生提供生活上的服務和幫助。幫助同學們解決生活上遇到的難題,為教師提供良好的環境。

  第三條學生本著自尊、自重、誠實勞動的態度參加生活部活動,堅持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和學校的規章制度,不能影響教學、生活的正常秩序,不能影響自身的學習主業,不得以參加生活部工作為由而影響學習或違反校規校紀。

  第二章部門內部職責及制度

  第四條生活部在部長、副部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五條部長職責

  (1)根據校學生會的工作部署,主持指定每學年工作或重大任務的計劃,並對各項工作負責。

  (2)及時傳達上級組織的指示和要求,經常向上級組織彙報,請示工作,及時向下級組織布置工作,通報情況。

  (3)按時召開工作會議,對部門的工作進行總結、建議。

  (4)部長有權決定臨時召開緊急會議,部長可以調配部門或是協助本部門或其他部門的活動。

  (5)例會遲到、曠會二次要公開向部門成員作自我檢討。

  第六條副部長職責

  (1)協助部長各項工作,部長有事未參加例會時可代替部長主持會議。

  (2)具體安排各項工作。

  (3)例會遲到、曠會二次要公開向部門成員作自我檢討。

  第七條秘書組職責

  (1)負責校內的宣傳、招新工作。

  (2)負責活動的計劃、過程、總結、通訊的編寫。

  (3)收集各系的工作計劃、總結,並整理保管。

  (4)負責例會的簽到、記錄。

  (5)負責整理各類資料檔案,做好重要資料存檔工作。

  (6)負責建立和健全生活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7)負責制定生活部的崗位分配表,杜絕重崗現象。

  (8)例會遲到、曠會二次要公開向部門成員作自我檢討,三次以上作自動退出。

  (9)協助其他組開展其他相關工作。

  第八條督察組職責

  (1)負責生活部同學的校內工作崗位安排。

  (2)負責生活部同學的值勤情況(正常、遲到、早退、曠工)。

  (3)負責檢查生活部同學得到工作效率和質量。

  (4)在意見箱中發現有對某生活部人員不滿或提出問題者,經部門核實,多次發現問題不改者,有權撤消其職位。

  (5)收集和反饋生活部幹事在值勤工作時存在的問題及其與同學間存在的矛盾並予以及時解決。

  (6)要深入崗位,查實情,說真話,對生活部資訊起下情上傳、上情下傳的作用。

  (7)遇到突發事件若不能及時處理,應及時向上級彙報。

  (8)負責考勤表的收集、整理、保管。

  (9)負責生活部幹部的工作情況的監督和考評

  (10)例會遲到、曠會二次要公開向部門成員作自我檢討,三次以上作自動退出。

  第九條幹事職責

  (1)按時、按量完成任務。

  (2)積極與各系負責人聯絡,並協調好總部與系部的關係。

  (3)服從上級的調配。

  (4)例會遲到、曠會二次要公開向部門成員作自我檢討,三次以上作自動退出。

  第十條各系生活部職責

  (1)每月召開系部生活部同學會議,及時溝通。

  (2)按時參加校生活部召開的相關會議,不得無故缺席,如有特殊情況須事先向部長請假;

  (3)每月28日前須將本月工作總結及下月的工作計劃(列印書寫均可)秘書組。

  (4)配合校部有針對性地在本系範圍內開展生活上的活動,並將活動計劃及總結及時上交生活部秘書處。

  (5)各系生活部長有權利及義務督促本系生活部同學認真完成相關工作。

  (8)認真及時地完成校生活部佈置的其他相關工作。

  (9)對工作消極,不能及時完成工作,造成重大失誤者,將建議其所在系予以辭退,並取消“優秀組織團體”的年度評比。

  (10)例會無故遲到、缺席的系部,一次警告、二次檢討、三次黃榜通知,四次以上取消“優秀組織團體”的年度評比。

  管理學生規章制度 篇5

  一、組織條例

  1、材料工程系學生會設主席,副主席,文宣部,生活部,學習部,紀檢部,宿管部。

  2、各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1-2名,幹事若干名(根據工作需要而定);

  3、主席、副主席組成常務主席團,領導學生會工作,並分管學生會各部、處的工作。

  4、每學期開始,各部須對人員進行統計,並交由學習部部長進行統一備案。

  二、例會條例

  1、學生會每週至少召開一次全體例會,主要總結上一週工作,並對本週工作進行佈置,由學習部部長對會議進行記錄;

  2、學生會各部每兩週至少召開一次例會,主要總結上兩週工作,並對本週工作進行佈置,安排人員進行監督並對會議進行記錄;並及時將會議情況反映到系主席,由系主席彙總,交由主席團審閱;

  3、各委員不得缺席每週的委員例會,如有特殊情況須向主席請假。無故缺席一次的給予扣除職務分五分的處罰,無故缺席兩次的,取消其優秀學生會幹部的評選資格;無故缺席三次的;經主席團批准,有權利將其開除出學生會;

  4、各部開例會時,學習部必須認真做好會議的考勤工作。對於無故缺席者,將給予扣除1-3分的處罰,如無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動退出學生會處理。

  三、工作條例

  1、學生會在工作上實行分工不分家,所有學生會成員要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

  2、工作中倡導團隊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體性和一致性,要服從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工作中不得無故離開,有事需向上級請假,否則扣月末考評分1-5分。

  3、各部在工作結束後必須認真做好工作總結,並交由學習部審閱,否則不列入本月工作考核範圍之內;

  4、每學期結束前,各部部長必須對本學期的工作作一份總結,並統一交學習部彙總;

  5、每學期開學前,各部必須交一份學期工作計劃並交學習部稽核透過

  6、各部活動前,必須認真做好財務預算,並交學習部稽核,數額較大者經由主席團討論,並交學生科審批後,方可進行;

  7、各部活動結束後,由部長填寫一份詳細的記錄表,及時上交學習部;要將經費使用情況及時上報學習部,由主席團確認後,方可報銷;

  8、對於在學生會工作中表現突出者,在每學年的學生幹部、幹事評優中,將優先考慮;

  9、對於在學生會工作中不負責任,經常遲到、早退、缺席,受部內處分的以及工作不積極的學生會幹部、幹事,取消其每學年的評優資格;

  四、辦公條例

  1、進入學生會的工作人員不得穿拖鞋,剃光頭,不得穿奇裝異服,男生不得留長髮;

  2、在學生會辦公室內不得吵鬧、喧譁,嬉戲玩耍。

  3、每週末學生會成員可在學生會辦公室內進行下象棋等活動,但不得進行賭博。

  4、注意學生會的安全保衛工作,無特殊情況晚上不允許一人獨自辦公;

  5、值班室衛生由各部輪流打掃,未打掃的部門,扣部門考核分1-5分。

  管理學生規章制度 篇6

  一、嚴格遵守伙食管理委員會及辦公室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辦公室例會每週一次,辦公室主任可依具體情況取消或臨時召開會議

  三、所有參加會議人員必須遵守會議時間,有事者須提前向主任請假。遲到三次、請假三次均按曠會一次處理,曠會達三次者,取消其辦公室職務。

  四、定期檢查各部工作落實情況,針對各部辦公室值班、清掃工作、參加會議情況及各部的定期工作總結進行考核。

  五、辦公室負責夥管會物品管理和維護,對物品的使用進行登記。

  六、夥管會制度、通知、通報、比賽結果、獲獎情況等檔案和資訊由辦公室蒐集整理和保管,非辦公室人員不得擅自動用辦公室檔案。

  七、堅決做好對夥管會辦公室各類檔案、資訊的編號和立卷歸檔以及保密工作。

  八、對各部評比、推薦的先進個人、優秀幹部及違紀人員名單進行彙總公佈。

  管理學生規章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大力推進素質教育,積極推進教育現代化工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提高依法治校水平,保證學校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構建現代化生態學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各項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辦學指導思想:以落實“兩全”為目標,以促進學生的全面、主動發展為宗旨,以改革為動力,以管理作保障,以育人為根本,堅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科研興校、質量強校的工作思路,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第三條辦學總體目標:學校堅持教育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辦學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德育為首,教學為主,育人為本,全面實行素質教育,努力培養德智雙全,學創俱能,身心兩健的高素質的合格中學生,最終建成現代化生態學校。

  第四條長山鎮第一初中是公立全日制中等初級中學,學制為三年。

  第五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黨支部保證監督和教職工民主管理三位一體的管理體制。

  學校接受教育

  行政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並定期透過家長委員會、學生會議、社群調查等形式聽取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建議和批評,把學校辦成人民滿意的學校。

  第六條學校校訓:凡事用心去做。

  第七條學校以“勇爭一流”為校風,以“敬業愛生”為教風,以“善思好問”為學風。

  第八條學校的校歌:長山一中讚歌

  第九條校徽:火炬方案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一節校長

  第十條學校校長的任職方式由兩種:一是由學校教職工民主推薦,鎮黨委政府舉薦,鄒平縣教育局組織考察任命,副校長由校長提名鄒平縣教育局考察任命並備案。

  二是由縣教育局黨委牽頭,和鎮黨委聯合組成考察小組,完全透過競聘方式產生校長和副校長人選,然後由縣教育局任命。

  第十一條學校逐步實行校長負責制、崗位目標責任制、全員聘任制、結構工資制、考核獎懲制。

  第十二條校長是學校行政負責人、法人代表,對外代表學校,對內全面主持學校的教育、教學與管理工作。

  校長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令,執行上級黨委、教育行政部門的決定,堅持學校的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按照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律,確立學校辦學目標,制定近、遠期學校發展規劃。

  (二)、主持全校行政工作,確定全校性工作措施,主持校務會議。

  (三)、制訂學校工作計劃,統一安排學校工作,定期檢查、總結工作,接受上級黨政及教育主管部門的領導、指導和監督,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和彙報工作。

  (四)、根據學校發展規模、編制標準和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在徵得學校黨組織同意下,設定學校行政管理部門和任命學校中層幹部。

  (五)、主管和批准學校教職員工的聘任、調配、考核、獎懲和其它管理工作。

  採取一定的措施,不斷提高教工的政治素質、文化素質、道德素質和身體素質,形成以一支骨幹教師為中心的、結構合理的教工隊伍和幹部隊伍。

  (六)、領導和組織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

  堅持德育為首的指導思想,以教學為中心安排好各項工作,以科研帶教研,以教研促科研,促進學校教育教學改革的實踐活動。

  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努力辦出自己學校的特色。

  (七)、貫徹勤儉辦學、勤工儉學的方針,管好用好學校的經費、校舍裝置。

  關心教職工工作、學習、生活,增加學校投入,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職工福利待遇。

  (八)、建立健全學校的行政指揮系統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統一領導學校內部的各項改革,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九)、規範學校管理,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行政班子的智慧和力量,定期向學校支部通報學校情況,重大事情事先和黨組織商定,自覺接受黨組織監督。

  保障教代會和工會行使職權,定期向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教職工報告學校工作,自覺接受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

  第十三條校長的權力:

  (一)、決策權:在廣泛聽取多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方面重大問題有決定權。

  (二)、人事權:從學校工作的實際需要出發,聘任幹部、教職工,安排、調整幹部和教職工工作。

  (三)、獎懲權:校長對在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中成績優秀的幹部、教職工進行獎勵,對在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或在工作中出現重大事故的幹部、教職工按分管許可權進行處罰或提出處罰意見。

  (四)、財政權:在服從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規劃和管理的前提下,決定學校內部佈局、基建。

  在法律法規允許範圍內,籌集、管理和使用學校行政經費。

  學校財務在校長領導下實行一支筆審批制。

  第十四條校長履行下列義務:

  (一)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認真組織開展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依法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二)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指導和監督。

  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和彙報工作。

  (三)嚴格執行教育教學法規檔案,保證教育計劃和教學大綱(課程標準)的執行。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重視教職工代表大會在學校管理中起的重要作用,自覺接受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

  (五)充分發揮領導班子和集體智慧的力量,發揮全體教職工的整體功能,同心協力,合作互補。

  (六)依靠黨組織,積極做好教師和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

  (七)規範學校管理。

  積極創造條件加快學校教育現代化、資訊化建設步伐,搞好校舍、教學設施、教學裝置、校園環境等建設。

  (八)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管理,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穩定提高。

  (九)創造條件,不斷改善、提高教師福利。

  (十)清正廉潔,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團結協作,帶頭實幹,開拓進取。

  (十一)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保證師生的人身安全。

  (十二)參加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校長培訓。

  第二節黨支部

  第十五條學校黨支部積極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切實加強對學校的政治領導,參與學校重大問題的決策。

  支援校長依法獨立開展工作,保證、監督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等各項工作的完成。

  黨支部除完成好上級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外,在學校的任務主要包括:

  (一)堅持黨要管黨的原則,認真抓好黨組織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組織建設,保證黨員在學校各項工作中能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二)建立黨組織統一領導,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體制,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

  (三)加強對學校幹部的培養、教育、管理和監督。

  (四)對學校發展規劃、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所涉及方向、政策、全域性性的重大問題認真討論,參與決策。

  第三節學校職能部門

  第十七條學校設副校長三人,在校長領導下分管學校教學、總務後勤、德育安全等工作。

  下設發展部、教學部、總務處、學生部、團總支、工會等職能部門。

  發展部具體負責學校行政協調、學校人事、學校計劃的制定、檔案管理工作及調研等工作,謀劃學校的總體規劃、發展方向,為校長決策提供正確的依據。

  教學部具體負責整個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包括教科研、教學常規、實驗、電教等方面。

  總務處具體負責學校總務後勤工作,全方位為教學服務。

  學生部具體負責對班級的管理、學生的一日常規和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

  團總支具體負責學校的團隊工作和學生的實踐活動。

  工會具體負責教職工的思想、師德教育工作和教職工的權益維護。

  各處室要各司其責,在校長和分管校長領導下有序地開展工作,工作中要做到三點:一是要有高度的責任心,二是工作要有主動性,三是工作要有特色。

  各職能部門設主任1人,職能部門負責人由學校考察,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稽核後由校長聘任。

  第十八條學校分別設年級部和教研組。

  年級部和教研組在學校常規管理、教學研究、提高質量、深化素質教育等方面積極主動工作,創出特色。

  第四節行政辦公會議

  第十九條學校每週召開一次校長辦公室會議,校長辦公會議由校長主持,成員為校長、副校長,辦公室主任列席會議作好記錄。

  學校每週召開一次班子會議,班子會議貫徹執行校長辦公會議意見,班子會議由校長主持,成員為校級黨政負責人和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工會、團委主要負責人。

  第三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法》等有關法律進行教育教學管理,實行依法治校。

  第二十一條貫徹中學德育大綱,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

  透過課程教學、班團活動、綜合實踐活動等形式向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國際主義教育、集體主義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勞動教育、民主法制與紀律教育和學校優良傳統教育以及人文精神的教育。

  第二十二條學校嚴格按照國家課程(教學)計劃,開齊開足,開好各門課程。

  堅持以教學為中心,實施素質教育,開展教育科研和教學研究,形成我校的課堂教學模式,使我校的校本教研和培訓工作走在全縣乃至全市的前列,紮實推進課堂教學改革,更新教育觀念,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質量。

  第二十三條學校教育教學必須面向全體,因材施教,使學生全面發展,學有特長,在思想覺悟、道德情操、知識視野、興趣特長、體魄心理等方面均達到較高的水準。

  第二十四條貫徹執行《中學生守則》及《長山一中一日常規》,培養學生良好的日常行為規範,做到對已講儀表,對人講禮貌,學習講勤奮,校內講紀律,社會講公德,樹立健康向上的整體形象。

  第二十五條學校設立資訊中心,努力辦好鄒平縣長山鎮第一初級中學網站,擴大對外視窗,積極用好數字化教學平臺及多媒體教室、微機室等,擴大圖書室的教育功能。

  根據自身的特點與要求制訂並執行相關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學校設立教學研究組,作為教師集體進行教學研究的組織,教研組應充分發揮學術職能,同時也應注意發揮政治職能和一定的行政職能。

  教學研究組組長組織本教研組的教師開展教學研究活動,貫徹落實學校的教學計劃,完成學校的各項教學任務。

  第二十七條學校執行《鄒平縣教學常規》,抓好備課、課堂教學、作業批改、課外輔導和教學質量檢查等環節的管理。

  第二十八條執行國家教育考試製度。

  組織期中和期末教學質量檢查和考試,並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好各學科的畢業考試和考查。

  加強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

  對轉學、休學、復學等嚴格手續程式,嚴肅各項紀律制度。

  第二十九條學校以班級為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單位。

  班主任擔負班集體的組織者、教育者和指導者的責任,並負有協調本班級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溝通學校與家庭、社會教育之間聯絡的責任。

  班主任是班級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全面履行班主任工作職責。

  第三十條學校成立家長委員會,主動與社會、家庭配合,定期召開家長會,構建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三結合的德育工作模式和網路。

  第三十一條切實貫徹《國旗法》,每週一早晨全體師生集中舉行規範化升旗儀式,接受愛國主義教育。

  第三十二條學校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為漢語言文字,學校推廣和使用普通話和規範字。

  第三十三條依據《課程教學計劃》實施教學活動。

  嚴格執行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維護作息時間表、課程表、周工作安排表和校歷表的嚴肅性。

  任何人不得擅自調課停課。

  停課半天需經校長批准,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停課一天或一天以上需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准。

  第三十四條學校根據教育行政部門公佈的《中學用書目錄》統一徵訂教材、學習資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

  第三十五條嚴格履行保護少年兒童和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的法律職責,積極貫徹學校體育衛生工作條例,正常開展第二課堂教育,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健康心理、健壯體魄和健全人格。

  加強學生的法制教育,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

  第三十六條加強行政值班和教師護導工作,開展班級的檢查、評比。

  培養學生自覺執行本校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的習慣。

  第三十七條認真管理和積極使用教學設施、儀器裝置、文體器材、圖書音像資料,尤其是充分提高現代化教學設施的使用效益,防止裝置設施"閒置"。

  第三十八條加強檔案資料建設,各處、室要認真做好各類教育教學資料的收集與歸檔。

  第四章總務管理

  第三十九條學校堅持總務工作為教學服務,為教育科研服務、為師生生活服務的原則。

  強化服務意識,主動、熱情、優質、高效、超前做好服務工作。

  第四十條學校財務部門要嚴格遵守上級有關部門制定的各項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堅持勤儉節約,嚴守財經紀律,杜絕鋪張浪費。

  第四十一條堅決執行國家的收費政策,規範收費行為,按照有關部門規定的專案和標準收費並採用規範票據。

  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各項教育經費。

  學校實行個人亂收費考核、聘任一票否決制。

  第四十二條加強校舍、校產、物業管理,嚴防公物流失。

  發現危房,應立即採取措施,並向主管部門書面報告。

  第四十三條做好開源節流工作,增強學校自身造血功能,以改善學校辦學條件和教職工福利待遇。

  第四十四條學校從實際情況出發,按校園建設整體發展規劃有計劃、按步驟合理地進行基本建設和維護管理,創設符合學校特點的淨化、綠化、亮化、美化的文明校園。

  第四十五條切實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做好防火、防盜、防電、防毒、交通安全工作,及時發現和排除各種隱患,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師生平安。

  第五章民主管理

  第四十六條學校黨組織對學校教育實施政治領導,發揮政治核心作用、保證監督作用和戰鬥堡壘作用,對學校發展計劃、工作計劃、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域性性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參與決策。

  黨組織透過領導教代會、群團工作等發揮重要作用。

  第四十七條實行校務公開制度。

  校務公開的基本內容為:學校辦學方向、規劃和教育教學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項;學校領導班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重要事項;涉及教職工權益的重要事項、學校重要財務收支情況和教職工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

  第四十八條建立評議、考核幹部制度。

  每年透過召開座談會和無記名測評等方式評議學校幹部。

  第四十九條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在黨支部領導下,依靠教職工行使民主權利、民主管理學校、監督幹部的重要形式。

  教職工代表大會按照黨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行使職權,其主要職權包括:

  (一)聽取校長的工作報告,討論審議學校的辦學思想、發展規劃、工作計劃、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教職工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提出建議。

  (二)審議透過學校提出的內部人事管理體制、崗位責任制方案、考核辦法、獎懲條例、分配製度、改革方案以及其他與教職工權益有關的規章制度。

  (三)評議監督學校的領導幹部,建立每年評議一次學校領導幹部的制度。

  有權建議校長或上級主管部門對教職工予以記功、晉升、處分、免職等,有權參與民主推薦學校行政領導人選。

  (四)討論教職工的福利分配等問題,依法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五)教職工代表大會暨工會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任期3年,每年召開一次全體代表大會。

  學校工會委員會由工會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閉會期間,根據需要,可臨時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全體代表會議,日常工作由選舉產生的校工會委員會負責。

  在特殊情況下,教職工代表大會可以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五十條學校定期召開教育教學和學校管理方面的研討會和各種專項討會,廣泛徵求教職工的意見。

  第五十一條學校教師、職員和工人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有權提出意見和建議,有權向上級反映情況。

  教職工行使民主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抵制、阻撓、打擊報復。

  第五十二條學校受上級黨政部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督促、評估、檢查、審計和監督。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學校積極推行校務公開,接受社會、家長和全體教職工的輿論監督,聽取各方面的意見,自覺規範管理行為。

  第五十三條分級成立家長委員會。

  每屆家長委員會任期三年,成員由10-15名家長組成。

  所有成員必須是來自各方面有代表性的並在社會上有威望的熱心教育事業的家長,家長委員會要定期研究學校教育工作和家長工作。

  第五十四條學校建立校內教職工申訴制度,設立調解糾紛的群眾性組織,辦公室設在工會。

  第六章環境管理

  第五十五條學校從實際情況出發,對校園建設作整體規劃,做到校園的淨化、綠化和美化,最終建成符合學校特點的數字化、人文化和生態化的和諧校園。

  第五十六條全體師生應齊心協力努力建立文明、健康、向上、和諧的育人環境;開展豐富多彩、催人奮進的校園文化活動;教室裡的板報和校園內的畫廊及時出刊,定期更換;營造團結協調、緊張有序的學生生活氛圍。

  第五十七條全體教師要加強道德修養,努力建立和諧的人際關係和團結向上、文明協調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認真自理好家庭關係,贍養父母,尊敬老人,重視對子女的教育。

  鄰居之間相互體諒,相互幫助,和睦共處,處處為學生做好榜樣。

  第五十八條建立健全衛生包乾和督查評比制度,配備必要的設施,努力建立衛生、整潔的工作學習環境,做到校內無雜草,牆壁無汙跡、地面無果殼,紙屑、菸蒂、痰跡。

  第五十九條教室、辦公室及會議室等門窗玻璃齊全,桌椅排列整齊,窗明几淨,各類物品擺放整齊。

  第六十條校內師生腳踏車按指定地點排放整齊,外來車輛進出校門和停放,必須執行有關規定。

  第六十一條總務處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防火、防盜、防電、防毒,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確保學校安全無事故。

  第六十二條堅決制止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抵制妨礙學生健康成長的'各種不良影響。

  嚴禁流動商販進入校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內設點擺攤。

  學校門前不得設有檯球、電子遊戲機、錄象廳、溜冰場等影響師生工作學習的娛樂場所。

  第七章教職工管理

  第六十三條教師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履行《教師怯》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學校教學、職員和工人必須遵守憲法、法律、職業道德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要求自己,熱愛祖國,獻身教育;服從領導,勤懇工作;鑽研業務,崇上科學;熱愛學生,為人師表;遵紀守法,團結協作;儀表端莊,舉止文明。

  自覺維護學校榮譽和利益。

  第六十四條學校教師是辦好學校的主體力量,學校必須尊重教師,尊重知識,尊重人才。

  教師、職員、工人必須確立主人翁意識,在工作中主動發展,牢固樹立創精品意識、一流意識,內強素質,外塑形象,自覺維護學校形象。

  第六十五條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證制度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定製度,逐步實行評聘分開,鼓勵教師在職進修,接受繼續教育。

  第六十六條學校保護教師的一切合法權益,保障教職工享有國家政策規定的待遇。

  對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等方面有重大貢獻的教職工報請上級有關部門予以表彰獎勵。

  第六十七條教師應嚴格執行崗位規範,自覺做到: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佈置與批改作業、認真輔導、認真考核。

  期初有教學計劃,期終有總結或專題小結。

  第六十八條學校每年根據《長山一中教職工考核條例》對教師、職工政治與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和工作實績進行客觀、公正、正確的考核。

  第六十九條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鼓勵和支援教師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和參加進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訓。

  保證教職工享有國家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職工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

  第七十條對違反《教師法》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教師,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對違反學校《章程》和規章制度的教職工,予以相應的教育、批評和處分。

  教師、職工認為合法權益受到學校侵犯或對所受處罰不服的,可按有關規定提出申訴。

  第七十一條學校實行全員聘任全同制,教職工必須履行聘約,服從學校分工,執行學校教育教學和各項工作計劃,完成教育教學和各項工作任務。

  教職工不履行聘約的,須提前三個月向校長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解除聘約。

  對不服從學校分工或不能完成教育教學和各項工作任務的,學校將予以辭退。

  第八章學生管理

  第七十二條凡按有關規定經正常手續被本校錄取或轉入我校學習的學生即取得本校學籍。

  第七十三條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一)接受平等教育的權利,對教師獎懲不公平,有權提出意見。

  (二)參與學校管理,評議學校工作和教師教育教學工作。

  (三)參與學校安排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使用和維護教學裝置和儀器。

  (四)在完成規定的學業合格後獲得相應的畢業證書。

  (五)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可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四條學生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二)尊敬師長,行為文明、規範,友學同學,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情操和行為習慣。

  (三)勤奮學習,刻苦鑽研,培養能力,勇於創新,立志成才。

  (四)關心班級,自信、自律、自理、自強,做文明人。

  (五)自覺抵制不良思想與行為。

  (六)維護學校聲譽,用實際行動為學校增添光彩。

  第七十五條學校共青團組織受學校黨組織領導,是學校教育中對學生進行教育、引導和服務的重要力量,要配合黨組織全面貫徹教育方針,認真搞好自身建設,在推進素質教育的程序中發揮積極作用。

  第七十六條學生會是全校學生的群眾組織,由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二年。

  第七十七條學校對取得優秀成績的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為學校贏得榮譽,有傑出成績的學生予以重獎。

  學校對違反《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業校各項規章制度的學生予以教育批評和處罰。

  第七十八條學校對在校學生的安全負責。

  對於超出國家、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允許範圍而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學生自已承擔。

  第七十九條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必要的資助,幫助其克服困難,完成學業。

  第九章附則

  第八十條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透過並報縣教育局批准。

  本章程的修訂須經學校教職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討論透過,並報縣教育局批准。

  第八十一條學校依據本章程,制訂各項規章制度。

  原訂規章制度與本章程有牴觸的,應予修訂。

  第八十二條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牴觸的,一律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八十三條本章程解釋權屬長山鎮第一初中校委會。

  第八十四條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管理學生規章制度 篇8

  一、學生宿舍管理體制

  1、學生宿舍的安排和調整由後勤處負責統一進行。

  2、學生宿舍由宿舍管理教師具體管理紀律、衛生和安全方面工作,學生必須聽從、尊重宿舍管理教師的管理。

  3、班主任按學校要求對住校生進行定期、不定期地巡查,配合管理教師管理學生宿舍。

  二、內務、衛生基本要求

  1、被子、臉盆、牙杯、毛巾、掃把、簸箕等生活用品統一擺放整齊,保持整潔、美觀。

  2、宿舍衛生由值日生負責每日打掃三次(早操、中午、課外活動),時刻保持門窗、地面、玻璃和床鋪的清潔。

  3、不得在寢室及走廊、樓梯上亂扔紙屑、瓜果皮(殼)。

  4、不得向窗外、門外傾倒汙水、汙物及吐痰,保持環境衛生乾淨。

  三、紀律要求

  1、必須按學校規定入住宿舍,不得隨意調換寢室和床鋪。

  2、必須按時歸寢和就寢,嚴禁在外過夜,嚴禁留宿外來人員。

  3、嚴禁在宿舍內抽菸、喝酒、賭博、打牌、玩球、張貼、講粗俗的話。

  4、早晨按時起床、洗漱、搞清潔衛生,並整理好床鋪,參加早操。

  5、晚上按時就寢時間,住校學生在熄燈後,必須立刻就寢並保持安靜,不得遲到。

  6、上課期間住校學生不得回寢室,如有特殊情況經宿舍管理教師同意方可進入。

  四、安全要求

  1、住校生所帶錢物由自己妥善保管,也可寄存在班主任老師處,貴重物品不準帶入寢室,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2、嚴禁在宿舍內破壞電路,私安電源,使用電爐、電熱水器。

  3、嚴禁偷盜或擅自動用他人物品。

  4、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進入宿舍。

  5、嚴禁亂倒亂扔廢棄物,嚴禁亂塗亂畫。

  6、嚴禁男女生互串寢室。

  7、嚴禁在宿舍或校園內打架鬥毆。

  8、愛惜公共財物和設施,不得破壞宿舍財產。

  9、住校生放假離校時必須和管理老師交接好宿舍財產移交工作。

  五、進出請假制度

  1、住校生有特殊原因需請假時,必須完成請假手續:即由本人提出申請,寫明請假原因及往返時間,班主任簽字,一式兩份,交宿舍管理教師和班主任備案。

  2、因病確需在宿舍休息者,必須向管理老師遞交班主任簽字的證明,其他人在上課期間不得滯留在宿舍。除特殊情況外,中途一律不開宿舍大門。

  3、所有的住校生在週末和節假日時間一律離校回家,不準在學校逗留。

  六、獎罰辦法

  1、每週根據檢查情況進行評比,評出優秀宿舍,進行表彰鼓勵。

  2、對獲得“優秀寢室”,作為評選優秀班級的條件之一。

  3、住校生個人違反紀律、安全、衛生、文明、財產等各項規定之一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處分,取消評優資格,並進行10元至100元的罰款。

  4、學生違反宿舍管理規則,由宿舍管理老師上報政教處直接處理,處理結果公佈並通報給班主任。

  5、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責任由學生自負。

  6、學生破壞宿舍財產和公共設施,應及時更換和維修,否則加倍賠償。

  管理學生規章制度 篇9

  一、總則

  1、為進一步加強學生會內部管理,規範學生會成員行為,明確各部責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學生會幹部素質,特制定本規定。

  2、學生會幹部應樹立高度的主人翁責任心,努力工作保證質量,按期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

  3、全體學生會成員應當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按照有關準則規範約束自己的言行。

  4、學生會內部各成員之間地位一律平等,一視同仁。但學生會成員在工作上必須服從組織,服從學生會管理體系結構。

  學生會宗旨:全心全意為同學們服務

  學生會工作方針:分工明確、團結合作

  二、學生會各部門及其職能

  主席團:貫徹執行黨總支、團委各項有關學生工作決議。對各類活動進行決策、佈置和協調。

  秘書部:統一管理各部檔案、登記每天加/扣分情況,將情況通知到各班。召集學生會各類會議,做好會務工作。

  勞衛部:保證系部環境乾淨整潔,檢查校內衛生打掃情況,營造好的校園環境。

  體育部:登記早操、課間操出操情況,協助舉辦各類體育競賽。

  宿管部(男/女生部):對全校宿舍的衛生進行定期的檢查。

  紀檢部:負責校門口執勤,校園安保工作及學生日常文明習慣登記。

  宣傳部:檢查每期黑板報,配合其他各部門搞好活動宣傳,印發報表。

  組織部:承辦各類活動開展,檢查文化晚餐開展活動,收繳稿件,登記數量。

  文藝部:組織各類文藝活動,檢查每天10分鐘唱歌活動。

  學習部:組織各類學習競賽,不定期登記學生作業完成情況兼團員註冊、團費收繳。

  廣播站:負責校園廣播及日常情況通知,收繳廣播稿並登記加/扣分情況。

  三、學生會管理體系結構

  1、體系結構:主席團→學生會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長→副部長→幹事

  2、學生會管理實行層層負責制:幹事對副部長負責,副部長對部長負責,部長向主管部門的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負責,主席助理對主席負責,副主席對主席負責。某一級職能人員一旦出現重大工作失誤,不光追究其本人責任,還將追究其上一級分管領導責任。

  3、組織下達的任務,主要負責部門及協助主要負責部門工作的其他部門學生幹部在執行任務時,不得超越其職權範圍。如違反,或有學員舉報,學生會主席和副主席視情節嚴重程度對違反的學生幹部及涉及人員追究責任或撤消其學生幹部的職務。

  四、會議制度

  1、學生會實行例會制度

  (1)學生會定期召開學生會週會,彙報和交流各部的工作,會議由學生會主席主持。學生會週會每週召開一次,時間——週一晚自習,地點:機電系二樓半會議室,參會人員主席團成員及各部部長,副部長。

  (2)學生會各部定期召開會議。(時間、地點自行安排)

  (3)全體學生會例會,總結、計劃當前學生會執行情況,各部溝通交流,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具體時間、地點將提前一天報學生會辦公室,由文秘部安排人員作會議通知、記錄、備案。

  2、學生會各種各級會議一律實行考勤制度(簽到),並將其作為會議記錄的一部分上報學生會辦公室。

  3、學生會各級會議原則上不得缺席,若有特殊情況,須向主管領導請假。無故不參加者,學生會內部將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上報系部,給予懲罰。

  五、學習

  (1)學生會幹部首先應保證學習成績處於帶頭領先水平,掌握熟練專業知識,提高文化素養,幫助學習困難者,並帶動班級學習氛圍。

  (2)考試出現作弊行為者堅決免職。

  六、附則

  1、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2、若本制度與在此之前有關制度相沖突,以本制度為準。

  3、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在團委主席團。

  管理學生規章制度 篇10

  一、目的:

  為了加強寢室衛生工作管理,確保寢室衛生環境,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二、細則:

  1、每天三餐後由各班寢室長負責安排人員打掃,飯後衛生監督員負責檢查

  2、寢室物品擺放要求整齊統一,整潔

  3、講究衛生,保持衛生間清潔

  4、不亂丟垃圾,果殼,亂倒剩菜剩飯,汙水等

  三、評分標準:

  1、一天三次不打掃的,每次扣0.5分,不乾淨的扣0.5分,情況嚴重的扣1-3分,很乾淨的加0.5分

  2、寢室物品包括米箱、棉被、床墊、鞋、毛巾等擺放不整齊的每人次扣0.5分,整齊統一美觀獲得好評的加0.5分

  3、值日生亂倒垃圾或不倒垃圾的扣0.5分,嚴重的扣1分

  4、亂丟果殼、剩菜飯等扣0.5分,嚴重的扣1分

  5、衛生間衛生亂、髒、差的扣1分

  6、其他特殊情況,酢情加減分

  四、附則:

  1、本寢室人員未掃的而其他班級學生幫助打掃的加1——2分

  2、不滿監督員監督無故頂撞扣分行為的扣1——3分

  3、扣分扣到值日人員所在的班級及個人衛生分

  4、其他未盡事宜另行公佈

  5、本制度由政教處負責實施,並擁有解釋權

  6、本制度公佈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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