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公司規章制度(精選13篇)

小型公司規章制度(精選13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小型公司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型公司規章制度 篇1

  一、公司所有的員工需要公司章程、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統一意識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和個人做出損害公司利益、形象、聲譽的事情。

  三、透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透過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需要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需要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相對公平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艱苦奮鬥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小型公司規章制度 篇2

  1、部門為五天工作制,每日8:30至17:30,週六,週日為公休。

  2、每週一,三,五上午9:00為例會時間,安排工作,務必準時參加。

  3、公時間內,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私人事務,杜絕私人電話。

  4、不準在辦公室會客,如有業務客戶來訪,須提前報告主管領導,安排會客時間和場所。

  5、辦公裝置有專人管理和使用,不得亂動亂用電腦,描儀,影印機,印表機等辦公用品。

  6、外出採訪要提前報告主管領導,以保證採編人員的人身安全和採訪工作順利進行。

  7、採編人員外出領取專用認刊書要登記備案,領取人員簽字。如未能簽單應及時交回主管部門,在編號處簽字,可在下一次採訪時使用。

  8、專用認刊書系報社與客戶之間的法律文書,採編人員作為報社的業務代表,與客戶簽單後,需將認刊書(原件),文字材料,照片一併交回主管部門,做為製作版面和依法備案之用。

  9、採編人員為客戶撰寫的文章,一律使用中國改革報社文頭紙列印,校對無誤後傳真或送達客戶審閱,重要文章需由主管領導把關。

  10、提取支票前,要報告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將安排車輛和財務人員去領取支票;如客戶支付的是現金,應提前請示主管部門,原則上不能用現金結算。

  11、採編人員要嚴格遵守部門的規章制度,不能做有損報社形象的任何事情,一經發現解除合同,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小型公司規章制度 篇3

  8.50,準時到辦公室,10分鐘搞完衛生,9點正常上班,遲到一次50元罰款,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一、 工作期間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二、 員工應在每天,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清潔。

  三、 上班時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閒聊、嬉戲打鬧做個人私事而影響公司的形象,確保辦公安靜有序。

  四、公司餐補,按實際上班天數為準,每個月會算到工資表裡面。

  五、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與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覆。

  六、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壞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機密。

  七、認真耐心聽取每一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

  八、員工服務態度: 使用標準的專業文明用語, 做好積極、主動、熱情、微笑及訓練有素的語音、語速和語調的服務。

  九、電話接聽:遵守電話使用規範,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做好接聽記錄,嚴禁佔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嚴禁使用公司電話打工作以外的電話.

  十、辭職條件:員工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提辭呈報告,書寫詳細理由充分經批准方可離職.

  小型公司規章制度 篇4

  一、工程部經理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總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

  二、服從總公司領導,努力提高自身,積極參與公司重大決策。

  三、努力加強團隊建設,積極配合其它各部門開展工作。

  四、認真做好各裝飾工程的施工組織計劃,做好裝飾專案經理工作安排,做好施工班組排程,確保施工正常進行,做好施工管理。

  五、做好裝飾工程內控的監控,認真參加合同報價評審,確保工程利潤的實現。

  六、工程部經理負責工藝規範的調整,新材料、新工藝的應用。

  七、負責對工程管理人員的考核及提成的稽核。

  八、、督促所屬部門按規定程式,規範要求進行運作。

  九、負責對施工現場進行抽查,對優良率稽核、獎懲的實施及下達整改指令。

  十、負責所屬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和業務指導,並做好所屬人員的績效考評工作。

  十一、負責對設計師工藝方面的培訓工作。

  十二、對所屬人員的崗位調整,人員招收和辭退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供合理化建議,並配合行政部門做好人力資源儲備工作。

  十三、負責處理重大客戶投訴與客戶交流等相關事宜。

  十四、按時向主管領導彙報工作,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

  十五、工程部經理負責每週召開一次工程部例會。

  小型公司規章制度 篇5

  第一章、員工守則

  一、標準:一切以公司利益為重,團結協作、努力工作、積極進取、鑽研業務、不斷提高服務意識,以贏得客戶的滿意並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為公司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儀容儀表員工的儀容儀表關係到公司的形象和聲譽,同時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體體現:

  1、員工必須以飽滿的工作熱情進入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內應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語言文明,舉止端莊。

  2、上崗時員工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得留過長的指甲,身體及口腔不得有異味(上班前不得飲酒及使用刺激性氣味食品)。

  3、員工工作時間必須講普通話;服裝要時刻保持清潔平整,男員工不得穿拖鞋、布鞋、露腳趾涼鞋在辦公時間內進入辦公區。

  4、員工髮型要大方端莊並梳理整齊,頭髮要保持清潔,不得留怪異髮型。

  三、行為規範為保證工作秩序,員工應遵守下列行為規範

  1、員工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2、接聽工作電話,語氣要溫柔,言語要有禮貌並簡潔明瞭,嚴格執行崗位規範,對於本部門其他員工或其他部門的電話有義務轉達和告知。

  3、員工在崗期間,不準看非工作性的報紙和雜誌;不得使用公司電腦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例如:聊天,網路遊戲等)。

  4、員工在崗期間,不準處理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準串崗、脫崗;嚴禁長時間打私人電話,嚴禁因私打長途電話。除規定人員外,其他人不得輕易在公司上網,如特殊需要,需經經理或主管同意方可。

  5、員工須按規定及時上交在公司內拾到的任何物品;愛護辦公裝置,節約辦公耗材、下班之前應及時關閉電源(包括電腦、電燈等),關好門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嚴禁用公司的電腦等裝置進行私人圖片、檔案、照片等的處理或列印之類與工作無關的活動,違反此規定的,將處以50-100元的罰款。

  6、員工應絕對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經經理批准,不得將公司的技術、資料、計劃、決定等商業機密向其他非相關人員甚至公司以外的員工透漏、複製或者傳送,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對於情節和後果嚴重者,公司將保留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7、如員工無特殊原因,應迅速趕赴公司完成工作任務;如聯絡不上,並對公司造成損失或延誤工作者,視情節輕重分別處於警告、罰款等處罰。

  8、員工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到崗上班,須提前按公司規定的請假程式辦理請假手續。

  9、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和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

  第二章、行政上班制度

  一、總述

  1、主管負責公司考勤工作,包括制度解釋及完善,組織檢查和分析考勤的執行情況及管理工作。

  2、考勤內容包括出勤、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病假、婚假、喪假、法定假日等。

  二、考勤制度

  1、週一至週日全員在崗。每天2人值班,1人為主班,1人為配班;其餘人員按行政班工作時間上下班;行政班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主班上班時間為:上午7:30—11:30;下午15:0—022:00;主班第二天休息;配班上班時間為:9:30—17:00,中午不休息。

  2、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3、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到上班時間本人還未到崗,即為遲到;凡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即為早退,早退當天按曠工處理。實際到崗和離崗時間均以考勤記錄時間為準。

  4、因公外出不能按時簽到者在徵得直接主管領導批准的情況下,由直接主管領導簽字,交辦公室備案,否則視為曠工;如果直接主管領匯出具虛假證明則將承擔連帶責任,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與處罰。

  5、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申請,經理批准後報人事部備案。事假、病假屬無薪假,即員工請假期間,不計工資。

  6、遲到早退的處罰規定

  (1)遲到或早退3次,15分鐘以內罰款30元,15分鐘—30分鐘以內罰款50元,30—60分鐘罰款100元,半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論處。

  (2)凡每月遲到或早退超過二次者,依情節輕重給予提醒、警告、張榜等處分,屢教不改者除名。

  三、曠工的處罰規定

  1、沒有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准離崗1小時以上者及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者依曠工論處。

  2、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且無正當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視為曠工。

  3、委託或代替他人簽到者,一經查明,雙方均以曠工處分,同時罰款300元。

  4、不服從公司的崗位調配而拒絕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5、員工無故曠工一次扣人民幣100元,兩次扣人民幣300元,連續礦工兩日,或一年曠工累計三日者,公司將予以開除。

  6、凡請假須填寫“請假申請單”並報辦公室,特殊原因電話通知辦公室,否則視為曠工。

  7、如需外出提前向辦公室說明外出原因,否則視為早退。

  四、請假規定除非特殊情況,員工請假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到辦公室領取《請假申請單》,並依人事許可權給予審批後方為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1、員工因病或非因公受傷請假一天以內者,應補辦請假手續。

  2、員工因病或非因工傷請假超過一天者,須持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辦理請假手續,連續病假3天以內有直接由直接主管上級批准,3天以上由主管領導批准。

  3、員工到醫院看病視為病假,以實際離崗時間填報病假申請單,辦理請假手續。

  4、員工醫療期自病假之日起計算。

  五、事假規定

  1、員工確因私事須親自處理,可請事假。事假必須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辦理相應請假手續。

  2、請假期滿,如需延長,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方可延假。如遇急事無法在事前辦理手續時,可採用通訊辦法報告相應主管上級,事後補辦手續。

  3、員工因特殊原因遲到,經補辦請假手續可作為事假處理。

  4、員工連續請事假兩天以內有直接主管上級批准,兩天以上由主管領導批准。

  5、病假、事假為無薪假。

  六、加班規定

  1、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於辦公時間以外指定員工加班,如員工無特殊原因拒絕加班而對公司造成損失或延誤工作者,視情節輕重分別處於批評、罰款、除名等處罰。

  2、公休日加班可補休,補休時間由主管批准安排,交辦公室備案辦公室無備案的不予承認。

  第三章、辦公用品的購買

  一、採購

  1、統一限量,控制用品規格以及節約經費開支,所有辦公室用品的購買,都應由辦公室統一購買。

  2、定購數量:根據辦公用品庫存量情況以及消耗水平,向辦公室報告,確定定購數量,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正式申請,經主管經理審批確定後,通知送貨單位在指定時間內將辦公用送到公司。

  3、採購方法:在辦公用品庫存不多或者有關部門提出特殊需求的情況下按照成本最小的原則,訂購所需要的辦公用品。

  4、支付:收到辦公用品後,對照訂貨單開具支付發票,經主管及主管部門經理簽字後,轉交給出納負責人支付或結算。

  二、分發

  辦公用品原則上由公司統一採購,分發給各部門,如有特殊情況,允許各部門在提出“辦公用品申請書”的前提下就近採購,在這種情況下,辦公用品管理部門有權進行稽核。

  第四章、衛生制度

  一、辦公室日常衛生由值班人員負責;其他人員保持自己辦公桌周邊整潔,清爽。

  二、積極參加公司的每一次大掃除,平時要保持個人辦公檯和電腦桌的乾淨整潔,嚴格杜絕紙張、雜誌、工具書等物品亂堆亂扔。

  三、公司內嚴禁隨地吐痰,亂丟垃圾。

  第五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員入職第一天,應按要求認真填寫準員工檔案,如發現所填個人資料有任何捏造、虛構等,公司將無條件開除。

  二、正式員工因特殊原因離職者,必須提前一個月向經理提出辭職申請,否則公司將不予辦理工資結算等辭職手續。員工離職時,應將所有公司財物、硬體資料、裝置以及鑰匙歸還公司。

  第六章、合同檔案管理制度

  一、合同文件以年代結合專案性質進行分類編號。

  二、儲存的合同文件每半年清理核對一次,如有遺失、損毀,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合同管理組要加強對合同檔案的統計工作,要以原始記錄為依據,編制合同統計清單。

  四、合同管理組應根據實際需要編制合同檔案檢索工具,以有效地開展合同文件的查詢、利用工作。

  五、各分公司、各部門員工可在合同檔案管理組查閱合同文件,確因工作需要須借出查閱,須經分公司、部門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在合同管理組辦理相關借閱手續,以影印件借出。合同原件無特殊情況不得外借。

  六、合同文件的儲存條件:防火,防潮。

  七、合同文件必須專人負責。

  第七章、財務管理制度

  企業應有較完善的旅行社財務管理制度,並加以實施。具體操作如下:

  一、對財務人員的要求

  1、所有參與財務管理的人員要有高度責任心,工作認真負責,按章辦事。

  2、總經理審批一定要嚴格控制在年度預算範圍內,如果因特殊情況超出必須經總經理同意方可執行。主管會計要及時做好各項報表和賬目,現金會計要及時準確地把每天發生的收支情況報給主管會計,並要謹慎稽核各項開支實行錢賬分開。

  3、現金會計和主管會計一定要配合好,把所有賬目要每月一結,每月一核算,每月一公佈,做到賬款相符,不得拖延。

  4、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公款,不得損公肥私,一經發現處以1000元--5000元的罰款。

  二、辦公室開支審批

  1、所有辦公室開支要先做出預算,報經總經理簽字批覆後憑藉條從現金會計處借款,憑發票報銷。無批條擅自開支的不予報銷,由個人自理。如總經理不在單位時,必須經電話徵求同意後方可執行。

  2、辦公開支必須經總經理簽字同意,若時間緊急且有人外出必須電話徵求同意後方可執。

  3、各位員工的開支要及時報給總經理簽字後到財務處報賬。

  4、所有報銷單據一律粘好,乾淨、利落、美觀。

  三、團隊賬目審批

  1、所有團隊、散客一經簽訂合同,應及時把所收團款交到財務部,不得個人保留團款,一經發現處以100元---1000元的罰款。

  2、原則上團款專款專用,導遊外出帶團需從財務部借款時,現金會計必須檢視該團團款回收情況,以計調部出具的預算單上所需金額為準借出費用。如需墊款必須經總經理同意簽字,以保持公司正常的現金流量。

  3、所有團隊的支出一律由計調部出具團隊預算單,並簽字後報給財務部,財務部要嚴格稽核各項開支是否在預算內,各種票據數字是否吻合且有效後,方可予以報賬。

  4、所有團隊團款出團前付80%,餘款在團隊返回後三日之內必須全部結清,出現呆賬、壞賬追究責任,誰造成的損失誰負責;散客出團前必須全部交清費用,否則不予發團,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

  5、所有團隊在報賬時必須有協議合同、費用確認單、費用明細清單等,缺一不可,否則不給予報賬。並裝訂成冊。

  四、業務經費開支審批

  1、公司所有因業務需要的開支必須事先徵求總經理同意後方可支付,否則公司不予報銷。

  2、業務經費包括:請客、送禮、乘車費、等其他開支。

  3、總經理對業務經費進行監督。

  五、其它補助

  1、員工當月業務電話費用按照各自的標準,月初有辦公憑話費清單統一報銷,總經理標準:實打實報;部門經理:120元/月,不超過120元按實際發生報銷;業務員:80元/月,不超過120元按實際發生報銷。

  2、伙食補貼按每天10元,30天計算,300元/月。

  六、財務部與計調部的合作

  1、財務部與計調部之間要協作共進,互相幫助,共同把公司的核心工作做好,為公司的其他工作做好後勤工作。

  2、計調部每天下班之前把當天的所出團隊情況報給財務部,以便財務及時掌握所出團隊的情況,並做好團款的預支。

  小型公司規章制度 篇6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強大,根據相關規定,制定本公司的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透過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員工的技能、管理水平,來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和管理體系,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實行崗薪制來分配員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並會根據經濟發展來不斷提高員工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公平的競爭機制,多勞多得。

  五、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儉,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揮集體創造精神,增加集體凝聚力和向心力。

  六、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追究。

  小型公司規章制度 篇7

  一、為促進公司規章制度制定與管理工作規範化、程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質量,制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所稱的規章制度,就是指匯波公司針對生產、經營、技術、管理等項活動所制定的管理規範的總稱。

  三、本規定適用於匯波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計劃、起草、稽核、頒佈、解釋、修改、備案與廢止等相關活動。

  四、制定規章制度,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堅持依法制訂的原則;法律、法規已經明確規定的原則上不作重複規定;

  2、堅持從企業實際出發,符合企業改革與發展總體目標;

  3、堅持政企分開,有利於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

  4、注意制度間的協調性,避免各項制度之間衝突與遺漏;

  5、遵循長遠規劃,年度計劃,適時修訂,定期清理,統一規範的原則。

  五、制定規章制度的要求。

  1、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範圍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2、準確性:規章制度用語應當準確、簡潔,條文內容應當明確、具體;

  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關流程,明確相關工作的負責部門與責任人;

  4、實際性:高標準切合企業經營管理的實際;

  5、穩定性:能在一定時間與一定範圍內適用;

  6、服務性:制度本身應體現服務企業發展的需求。

  六、公司管理中心總經理行使規章制度的稽核、批准、修訂與廢止權。

  七、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組就是規章制度制定與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就是:

  1、負責規章制度體系的編制工作;

  2、負責組織擬定規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計劃;

  3、根據規劃督促、檢查、協助各部門起草規章制度草案;

  4、起草公司綜合性規章制度;

  5、負責規章制度草案規範的稽核;

  6、組織規章制度草案論證、修改、定稿、報送、審批等工作;

  7、負責收集規章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修改與廢止有關規章制度的建議;

  8、負責規章制度編號的管理工作;

  9、負責規章制度的保管、存檔工作。

  八、公司管理中心總經理履行下列職責:

  1、負責規章制度草案的文字稽核工作;

  2、負責規章制度的行文規範稽核工作;

  九、公司職能部門根據規章制度體系整體規劃,制訂本部門規章制度年度計劃。

  十、管理中心行政組對各部門提出的規章制度年度計劃進行協調與稽核,編制公司規章制度制訂年度計劃。

  十一、起草規章制度應注意規章制度彼此之間的協調與銜接,並就規章制度之間對同一事項的不同具體規定在上報時作出專門說明。

  十二、 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業務的規章制度,由相關部門組成聯合起草小組起草,管理中心行政組協助。

  十三、 規章制度的起草,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收集資料,掌握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其她企業的相關規定;

  2、調查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措施;

  3、撰寫草案;

  4、將草案發至集團相關單位徵求意見;

  5、彙總意見,修改草案;

  十四、規章制度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1、目的:清晰簡潔說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動與內容。

  2、適用範圍:明確規章制度所涉及的有關部門(單位)、人員、事項與活動。

  3、職責:規定實施本制度的部門(單位)或人員的責任與許可權。

  4、制度規範的內容、要求與程式;對相應經濟活動的約束與要求。

  5、相應活動、事項的詳細流程,附相關的工作流程圖。

  6、支援性檔案與相關記錄、圖表,包括與本制度相關的支援性檔案、規定,各種應保留的相關記錄、表格、單據等。

  十五、規章制度篇章結構排列可根據內容多少分為章、條、款、項、目結構表達,內容簡單的也可直接以條的方式表達。章、條的序號用中文數字依次表述;款不編序號;項的序號用中文數字加括號依次表述;目的序號用阿拉伯數字依次表述。

  十六、規章制度草案完成後應送相應職能部門、基層企業與員工代表徵求意見。

  十七、被徵求意見的部門應認真研讀,對制度草案進行修改。徵求意見的部門應將各部門的修改意見存檔備查。

  十八、規章制度起草部門在廣泛採納多方意見,修改完善規章制度草案後,並報部門主管副總經理稽核。

  十九、規章制度草案經部門主管副總經理稽核後,起草部門填寫規章制度稽核表,經承辦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將草案及稽核表送管理中心行政組審查。

  二十、管理中心行政組對規章制度草案進行下列審查:

  1、就是否符合法規的基本原則;

  2、與公司現行規章制度就是否協調;

  3、草案結構、條款就是否符合規章制度的要求與技術規範;

  4、就是否切合企業實際與體現權責利對等原則。

  二十一、經審查符合要求的,由管理中心行政組送管理中心總經理稽核後,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十二、以公司名義下發的規章制度,由管理中心行政組負責編號、印刷、發放;以公司職能部門名義下發的規章制度,由主管部門編寫、印刷、發放。

  二十三、首次頒佈的制度為試行檔案。試行期為一年,試行期後經修改的檔案為正式檔案,正式檔案根據需要每二年修改一次。

  二十四、規章制度釋出後5日內,主管部門應送公司檔案室備案。

  二十五、規章制度一經頒佈生效後,公司各級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二十六、為加強規章制度的動態管理,規章制度實施過程中,制度制定部門每年向各相關部門徵求規章制度執行意見,蒐集規章制度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便適時修訂。

  二十七、各相關部門在執行規章制度過程中,對規章制度存在的問題應及時記錄,並及時通知管理中心行政組。

  二十八、規章制度的修改與廢止應由規章制度的制定部門提出建議,管理中心稽核,報公司總經理審定。

  二十九、規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進行修正。

  1、規定事項不能切合現行經營方針或事實需要的。

  2、規定事項區域性已不適用的。

  3、規章制度的區域性與政府有關法令相牴觸的。

  4、同一規章制度內容前後重複矛盾的。、

  5、同一事項所須適用的各種規章制度,其內容彼此衝突矛盾的。

  6、所涉及的部門名稱,已與現制不符,或原規定事項的主管或執行部門已經裁併或變更的。

  三十、規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以廢止。

  1、規定事項與現行經營方針相悖或不符的。

  2、已與現實情況完全不相切合的。

  3、同事項已有新規定並已公佈施行的。

  4、規定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已無繼續施行必要的'。

  5、其它情形無保留或繼續適用必要的。

  三十一、每年一季度,由行政部、人力資源部、企管部對上年度公佈實施的規章制度進行統一編纂,並印刷成卷。

  三十二、規章制度制定流程見附件二。

  三十三、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小型公司規章制度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的行為,保障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名稱: 公司住所:

  第三條 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註冊分局登記註冊。

  第四條 分公司由xxxxx公司組建。

  第五條 公司為分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公司以基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六條 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監督。

  第七條 公司的宗旨:誠信、優質

  第二章 經營範圍

  第八條 經營範圍: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核定經營範圍

  第三章 公司資本及出資方式

  第九條 股東姓名或者名稱

  股東名稱 身份證號 股東住所 第十條 股東應當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股東全部繳納出資後,必須經公司出具證明分公司章程範本分公司章程範本。

  第四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十一條 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一) 根據其出資分額享有表決權;

  (二) 有選舉和被選舉執行董事、監事權;

  (三) 有查閱股東會記錄和公司章程規定分取紅利;

  (四) 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分取紅利;

  (五) 依法轉讓出資,優先購買公司其它股東轉讓的出資;

  (六) 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第十二條 股東負有下列義務:

  (一) 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二) 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三) 公司辦理工商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四) 遵守公司章程規定。

  第十三條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第十四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 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報酬事項;

  (三) 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報酬事項;

  (四) 審議批准公司的報告。

  (五) 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六) 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 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八) 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九) 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簡單範本公司章程簡單範本。

  第十五條 股東會會議半年召開一次。當公司出現重大問題時或有重大活動時,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行董事或者監事,可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執行董事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其他股東主持。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 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一般決議必須經代表過半數表決權的股東透過。對公司分、合併、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

  第十八條 召開正式股東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三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臨時股東會議,就當於會議召開一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公司章程

  第五章 執行董事

  第十九條 本公司選舉執行董事(兼分公司經理)一名,執行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條 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條 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 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 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 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五) 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 擬訂合同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確方案;

  (七)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八)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九)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執行董事任期三年。執行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六章 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監事,是公司內部監督機構。

  第二十四條 監事1名,監事任期為三年。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 監事會設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監事三分之二以上選舉和罷免。

  第二十六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 檢查公司財務:

  (二) 對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 當執行董事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予以糾正;

  (四) 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第七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二十七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不需要股東會表決同意,但應告知分公司章程範本企業文化公司章程簡單範本投資創業。

  第二十八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的條件: 必須要有半數以上(出資額)的股東同意;

  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若不購買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章 財務會計制度

  第二十九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條 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結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依法經審查驗證、並在製成後十五日內,報送公司全體股東

  第三十一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並提取利潤的百分之五至百分至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當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註冊資本金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二條 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在依照前條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第三十三條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後所餘利潤,按照股東出資比例分配。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辦法

  第三十四條 公司有下例情況之一的,應予解散:

  (一)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五)其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股東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一、總 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經理均具有約束力。

  第二條 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登記並領取法人營業執照後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 公司名稱:有限公司。(以預先核准登記的名稱為準)

  第四條 公司住所:市(縣鎮)路(街)號。

  三、公司的經營範圍

  第五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含經營方式)。

  四、公司註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全體股東實繳的出資總額,人民幣xx萬元。(要符合法定的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

  第七條 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或減少必須經股東會代表2/3以上表決權股東一致透過,增加或減少的比例、幅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而且不應影響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東名稱

  第八條 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認繳出資證明的為本公司股東,股東是法人的,由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東權利。

  第九條 公司在冊股東共 人,全部是法人股東

  股東名錄:

  (一)法人股東:

  1、法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認繳出資額: 萬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出資方式: (貨幣或實物或其它)

  認繳時間: 年 月 日

  第十條 公司置備股東名冊,並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六、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1、出席股東會,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2、按出資比例分取公司紅利;

  3、有權查詢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財務會計報表;

  4、公司新增資本時,可優先認繳出資;

  5、按規定轉讓出資;

  6、其它股東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7、有權在公司解散清算時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足認購的出資;

  3、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4、出資額只能按規定轉讓,不得退資;

  5、有責任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得參與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6、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7、在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交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七、股東(出資人)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第十三條 出資人以貨幣認繳出資額。(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認繳出資額,應提交相應證件,經其它股東同意,評估折算成人民幣並於公司成立後6個月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在出資證明中註明。)

  第十四條 出資人按規定的期限於 年 月 日前繳足認資額,逾期未繳足出資的股東,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

  第十五條 全體出資人繳納出資額後,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後,公司對出資人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人即成為公司股東。

  小型公司規章制度 篇9

  為建立一支團結協作,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能為公司創造更高的利益,更好的服務客戶,公司制定以下規章制度,望每一個員工自覺遵守。

  一、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無故曠工。

  二、工作期間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三、每個員工在工作開始前和結束後做好個人工作區域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桌面整潔,每日工作後維護好公共區域的衛生。

  四、工作時間不得私自串崗,閒聊,做與工作無關的私事,不能因個人影響整個公司的形象。

  五、工作時間內避免接聽私人電話,嚴禁佔用公司電話處理私事。

  六、公司本著互尊互愛,團結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鼓勵員工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對於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員工使用標準的服務用語,做好積極主動、熱情以及訓練有素的語音、語調、語速的服務。

  八、認真對待對待每一個客戶,合理的處理客戶的意見和建議。

  九、服從分配、管理、不得損壞公司形象,不得透露公司機密,違者重罰。

  十、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小型公司規章制度 篇10

  一、總則

  為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為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定:

  1、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2、工作期間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3、員工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和工作結束後做好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清潔。

  4、上班時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閒聊、嬉戲打鬧、賭博喝酒、睡覺、做個人私事而影響公司的形象,確保辦公環境和車間環境的安靜有序。

  5、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與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覆。

  6、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壞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機密。

  7、認真耐心聽取每一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

  8、員工服務態度:使用標準的專業文明用語,做好積極、主動、熱情、微笑及訓練有素的語音、語速和語調的服務。

  二、服務規範

  1、儀表:公司職員工應儀表整潔、大方。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

  2、微笑服務: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註釋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用語: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範,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譁。

  4、現場接待: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電話接聽: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佔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嚴禁使用公司電話打工作以外電話。

  三、業務管理制度

  1、業務檔案由業務本人擬稿,由經理稽核、簽發。屬於秘密的檔案,核稿人應該注“秘密”字樣,並確定報送範圍。秘密檔案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製、報送。

  2、已稽核、簽發的檔案由業務員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歸檔。

  3、外來的檔案由接件人負責簽收,並於接件當日報送經理;屬急件的,由公司其他員工在接件後即時報送。

  4、外發的檔案經經理稽核、簽發後再安排傳送,傳真等檔案在稽核後可立即傳送,並由業務本人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歸檔。

  5、所有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洩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6、嚴禁擅自為私人列印、影印除業務以外的文字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7、各業務所用的專用表格,由公司制定格式,所有業務按統一格式使用表格。

  8、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9、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10、每週一中午開例會,11點開始;例會主要是對上週工作內容的總結、下週工作的計劃;工作相關內容的培訓。

  11、每週五上交本週工作總結及下週工作計劃表。

  12、每個季度進行季度考評(方式待定)。注:業務檔案統一一式兩份、正本檔案應交經理保管。

  四、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經理同意。

  2、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週日為休息日。

  3、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須寫請假條報經理批准,並扣除請假期間基本工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事情緊急的需電話聯絡經理批准,事畢回公司補寫請假條。

  4、上班時間開始後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5、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上網聊天、玩遊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風險提示: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而是該秘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於商業秘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透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秘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秘密採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便於舉證,有利於企業藉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秘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五、保密制度

  1、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注意崗位職責不洩露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是關係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A、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B、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C、專有技術。

  D、客戶資訊、合作渠道和重要的合同、單據。

  E、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賬戶賬號。

  F、產品的具體材料成分,特殊製作工藝,產品的生產成本。

  G、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項。

  3、屬於公司秘密的檔案、資料,應標明“保密”字樣,非經批准,不準影印、摘抄秘密檔案、資料。

  4、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於一定範圍的員工接觸。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向他人洩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公司秘密。

  5、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原則上不準帶出公司。如外出需攜帶須經理同意,並妥善保管。

  6、對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洩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洩露公司秘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後果予以處罰,直至予以除名,公司保留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力。

  六、差旅費管理制度

  1、短暫性公務外出(一天以內)向直屬部門主管請批並在登記表上登記外出事由及去向。

  2、一天以上公務外出應事先填寫《外出申請單》經直屬主管批准,由總經理籤批後,交行綜合辦公室備案。

  3、若未能準時返回須及時以電話向直屬領導報告,徵得同意,並由主管代辦外出延長申請手續。

  4、公務出差每天必須以電話或電子信箱形式向主管領導彙報工作情況及工作進展。

  5、外地出差須辦理有關出差手續。

  6、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7、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8、出差人憑核准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9、出差人返回後3日內應填寫公司員工崗位職責費報銷單,註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地點、工作內容、報支專案、金額等,由經理稽核批准,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10、差旅費標準:宿費上限150元/日,伙食補助30元/天。交通費以經理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出差地交通工具原則上以公交車為主,特殊情況可乘坐計程車,但回公司後需向經理講明。

  11、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經理核准,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食補助。

  12、市內外出工作無宿費補助,伙食補助為午餐補助,標準為15元,交通費依票據報銷。

  13、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七、薪金制度

  1、基本工資按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酬,付薪日期為每月30日,支付本月薪酬。若遇節假日,順延至最近工作日發放。試用期員工以現金形式領取,正式員工以個人銀行賬戶形式領取。

  2、獎勵性薪金晉級。其物件為在本職崗位工作中表現突出,在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

  八、福利制度

  1、假期:公司全體員工享受國家法定假日。

  2、婚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結婚時,根據國家規定,可憑結婚證書申請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3、產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員工,根據國家規定,持醫院證明書可申請有薪產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4、男員工護理假7天(限在女方產假期間,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5、慰唁假公司員工直系親屬不幸去世的,可申請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親屬在外地的,帶薪路途假另計,路費自理。

  6、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憑縣、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請假。醫療期限的確定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7、保險:公司為正式員工辦理社會保險(按國家標準)。

  九、附則

  本規章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並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式和公示程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小型公司規章制度 篇11

  工作準則:對自己負責,對客戶負責,對公司負責,為了方便公司統一管理,創造良好的辦公環境,樹立優秀的企業形象,現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第1條、員工行為規範

  1、為了保持公司的整體形象及良好的衛生狀況,員工桌面應保持整潔,資料、文具等放置有序,不允許有明顯的廢紙、果皮等,違者一次經濟性懲罰10元。

  2、員工應注意個人行為禮儀,不允許有不文明行為。

  3、接電話應以“您好!精品網路”開頭,必須客氣禮貌,微笑作答。

  4、同事之間應通力合作、求同存異,以誠相見、取長補短。

  5、員工應保持積極的工作狀態。上班時間一律使用普通話交流,不準吵鬧、看報紙雜誌、閒聊攀談。不準唱歌、睡覺、串崗閒聊,違者經濟性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6、上班時間儘量不要接打私人電話,如確認有需要,請到會議室處理(打電話一天不得超過3次,每次不超過10分鐘;接電話一天不超過6次,每次不超過10分鐘,超過時間按曠工處理),不得影響其他同事工作,違者一次經濟性懲罰5元。

  7、在上班時間不得使用OICQ、進入聊天室、社群、論壇內聊天或玩各種遊戲,只能使用公司分配的QQ和MSN。所有私人事件,包括私人信件的回覆,QQ等一律在休息時間內進行,工作時間內不得處理一切與工作無關的私人事務(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按曠工處理)。上班時間進入聊天室、玩遊戲、看電影電視等一經發現,違者經濟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8、員工上班時間要求注重儀表,衣衫整潔。男員工應及時理髮、剃鬍須,保持襯衣領帶乾淨;女士提倡素雅淡妝,儀容整潔。

  9、辦公室內禁止吸菸。

  10、接待客人應在指定的接待區域,不得在辦公區內接待非公幹人員,未經批准員工不得將非公幹人員帶入辦公區,這條規定在下班時間及雙休日同樣有效,如有需要請在接待區接待。違者經濟性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11、軟體安裝:為了公司網路的安全,不得擅自安裝新軟體(因此產生的後果由安裝人自行承擔),如有需要須向部門領導提出申請,經批准簽字方可安裝。違者一次經濟性懲罰50元。

  12、電話、傳真機、印表機、冷氣、燈光、電腦等辦公用品應按照公司規定使用。當日下班離崗後,應作到四關一淨,即關掉顯示器、主機、窗戶及空調,收拾乾淨本人桌面。違者經濟性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第2條、服從安排

  1、公司員工必須做到互相配合、協同工作、令行禁止。執行“個人服從集體、下級服從上級”的組織原則

  2、員工須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如未能按時完成,自行安排時間處理,否則要承擔所造成的損失。工作中如有意見,應採取合理方式向直接領導反映。確有必要時,可向更上一級領導反映。

  3、本公司各級員工有違反前條規定,應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處,該部門領導知情不報者,亦應負連帶責任而受懲處。

  4、員工不服從上司的安排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100元,第三次辭退,表現現象:

  (1)言語公然頂撞上司者;

  (2)對上司交代任務,故意拒絕執行,或故意拖延,不能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者;

  第3條、會議制度

  員工有義務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培訓及會議,收到培訓或會議通知後,應準時參加,不得無故遲到、缺席。培訓或會議期間,員工手機需調至無聲或靜音,不得隨意走動。

  公司組織的活動,員工應積極參加,不得缺席,違者曠工處理。

  第4條、辦公用品管理

  1、文具管理

  文具用品分為個人使用類和業務使用類兩種。

  個人使用類係指個人自己使用保管的用品,如筆類、資料夾等。個人領用時需進行登記,登記冊統一由行政人事部保管。

  業務使用類系公司共同使用的用品,如膠水、訂書機等。使用時需從行政人事部領取並及時歸還行政部進行保管。

  小型公司規章制度 篇12

  休假

  一、法定節假日

  1、員工可享受每年十一個工作日的的法定節日,分別為:

  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國慶節三天,中秋節一天

  2、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職員於法定節假日進行工作,並按照有關法律、本職員手冊與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報酬。

  二、事假:

  1、事假應提前3天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2、原則上事假一次性最多不能超過15天,年度累計不能超過30天,特殊情況經特殊批准除外;

  3、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工資;

  4、試用期內,除法定假日外,各種申請假期累計超過7天的,自動延長試用期一個月

  三、病假

  1、職員在月度內可憑相關證明,享有一個工作日全薪病假。如果該月未休病假,則既不能累積,也無任何補償;

  ●一個日曆月中,職員請病假2個工作日及以上,自第2個工作日起,按各地方政府規定計發病假工資;

  ●凡因重大病因須住院、手術者,工資按各地方政府規定發放,但須出具市級醫院住院診斷證明。

  2、凡請病假,應在病假當天親自或電話通知部門負責人,由本人到行政人事部辦理請假審批手續,本人不能到公司辦理的,由部門負責人代為辦理。員工在病假結束返崗當天出具指定醫院(急診除外)的病假證明,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予以稽核歸檔 。

  3、職員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停工醫療期限、醫療期工資發放標準按各地方政府規定執行。

  四、婚假

  職員結婚給假3個工作日。晚婚的(男職員晚於25歲,女職員晚於23歲,或晚於政府規定的年齡)職員向公司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按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結婚證明;

  ●婚假須在結婚註冊登記日後3個月內使用 ;

  ●入職未滿三個月的職員不得享有此假;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休假

  獎勵制度

  員工以下表現應給予獎勵:

  1.遵紀守法、嚴格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蹟突出;

  2.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全年無違紀;

  3. 在日常工作中,勇於克服困難,積極主動,迅速有效地為經營提供服務、技術、裝置、後勤等保障,對完成經營目標有較大貢獻的;

  4、在日常工作中,科學管理,大膽創新,在保障經營的前提下,節約成本費用,效果顯著的;

  5、在日常工作中,成績突出,有特殊貢獻,對公司經營管理產生重大影響和推動作用,堪稱楷模的;

  6、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7、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採納;

  8、考評期內出勤正常,積極做好本職工作;

  9、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10、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

  11、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蹟突出;

  12、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13、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任職期內取得大專以上文憑或獲得其他專業證書

  14、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公司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處罰制度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法規,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因工作失職或領導督促不力而造成目標任務未能完成,且差額較大,負面影響較重的;

  4、缺乏預見性、前瞻性,不能正確有效地領導本部門人員完成相應工作任務,致使工作受阻,造成公司較大經濟損失和負面影響,或使公司信譽受損的;

  5、長期工作不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或不服從上級指揮,態度惡劣,工作散漫的;

  6、因翫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並造成相應經濟損失和企業信譽毀損的;

  7、在發生自然災害和其它意外事件時,相關責任人未能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致使事態擴大,損失加重的。

  8、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9、拒不執行辦公會議決議及公司各項行政指令,致使工作受阻的;

  10、工作不負責,損壞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1、濫用職權,違反公司制度,揮霍浪費公司資產,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貪汙、盜竊、敲詐勒索、賭博、流氓、鬥毆,尚未達到刑事處分的;

  14、挑拔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洩露公司秘密,從而導致公司利益受損失的;

  16、散佈謠言,損害公司聲譽或影響公司形象的;

  17、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8、有其他違章違紀行為,公司認為應予以處罰的。

  小型公司規章制度 篇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順利完成公司各項經營目標、管理目標而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規章制度包括行政辦公制度、業務學習制度、考勤制度、保密制度、安全制度、獎懲制度等。

  第三條:規章制度適用本公司的每一位員工。本規章制度自xxxx年8月1日起執行。

  第二章 行政辦公制度

  第四條:公司每週召開一次工作例會,交流、佈置、協調、推動公司各項工作。工作例會由總經理主持,全體員工參加。

  第五條:公司辦公室內保持寧靜有序的辦公環境,嚴禁大聲喧譁。

  第六條:公司辦公用品嚴禁用於與本公司工作無關的事宜。

  第七條:每一位員工必須做好各自崗位的衛生保潔,並積極參加公司安排的環境衛生整治。

  第八條:開空調情況下嚴禁吸菸。

  第三章 業務學習制度

  第九條:提高全員素質、培育核心競爭力,是公司的基本策略。公司根據需要,統一安排員工學習或培訓,員工必須參加。

  第十條:公司鼓勵員工參加各種形式的業餘學習。經批准參加業務學習的學費,公司按比例給予報銷,參加集中授課或考試的時間給予調休。

  第十一條:員工參加業務學習、培訓,其表現和考核結果作為年終評優的參考內容。

  第四章 考勤制度

  第十二條:嚴格遵守公司時間,不遲到、早退。發現遲到、早退,視時間長短作相應處罰。

  第十三條:有事請假者,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批准同意後休假。遇應急事項,先電話請假後補辦手續。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第十四條:任何請假以不影響公司生產為前提,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得到公司批准後方可休假,不得強行要假。

  第十五條:公司根據業務或季節性需要,可以調整工休時間,員工必須服從。

  第十六條:新招員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間不勝任工作而自行離開者,扣發當月工資。

  第十七條:員工辭職,須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申請,同意後方可辦理辭職手續;自行離職者扣發當月工資,並暫緩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章 保密制度

  第十八條:每位員工在公司任職期間,不得為其它單位或個人提供同類產品資訊、資料。

  第十九條:每位員工在公司任職期間,接觸的所有資料、檔案、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碟、u盤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不可洩露,無論這些私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第二十條:每位員工提出離職時,應返還屬於公司的全部財物和載有秘密資訊資料的一切載體,不得將這些載體及其複製件擅自保留或轉其他單位和個人。

  第二十一條:雲盤、部落格、網站等必須做好保密,不得洩露。員工發現洩密或威脅公司資訊保安隱患,應及時報告,並迅速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第六章 安全制度

  第二十二條:總經理為公司第一安全責任人。員工要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掌握安全防範技能,明確自己的安全防範責任。

  第二十三條:公司辦公室負責應急防護用品的採購和保管,並確保取用方便。

  第二十四條:員工上下班或下村、出差,必須搭乘公共交通或技術安全有保證的交通工具。

  第二十五條:員工下村工作,辦公室必須有計劃安排並作好登記。員工個人必須在工作日誌上記錄具體時間、地點和工作內容,遵守群眾紀律。

  第二十六條:公司辦公用品落實保管責任,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個人賠償。

  第二十七條:公司財務會計和出納分設,明確賬、款的分管責任。

  第二十八條:公司印章使用必須經總經理簽字同意並作好登記。涉及借貸款或重大業務內容,必須由董事會決議或董事二人以上簽字。

  第七章 獎罰制度

  第二十九條:公司設立年度考核綜合獎和專項貢獻獎。按民主推薦獲年度“優秀員工”者,公司予以嘉獎,併發獎金1000-3000元。有突出貢獻者,給予專項獎勵,獎金額度根據所作貢獻的量化考核確定。

  第三十條: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員工,視情節予以500-2000元的處罰;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據損失情況追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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