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店規章制度(通用13篇)

服裝店規章制度(通用13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服裝店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服裝店規章制度 篇1

  1.目的:

  公司員工管理、考勤監督,安全、衛生及物資、車輛出入管理。

  2.作業內容:

  2.1保安必須認真學習並熟悉公司的《保安管理規章制度》、《考勤管理制度》、《車輛管理規定》等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及通知,自覺遵守並負監督執行的責任。

  2.2保安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人員及考勤管理、出入管理和廠區安全、衛生等監督管理。

  2.3人員及考勤管理:

  2.3.1輔導員工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並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維持工廠秩序。

  2.3.2公司規定員工上下班出入廠區必須及時打卡,保安負責管理員工上下班的考勤卡。

  2.3.3保安負責監督員工打卡,禁止代替別人打卡,發現代打卡應及時記錄報告人事部。

  2.3.4因機械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打卡的,保安應及時報告人事部,並配合人事部進行相應處理。

  2.3.5上班時間內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謝絕會客。

  2.4出入管理:

  2.4.1員工出入廠區,應佩戴廠牌,對於無廠牌人員,保安可以拒絕進廠。如確實該員工忘帶廠牌,保安應記下其姓名並上報行政辦可以讓其入廠。員工上班時間外出時,需按規定填妥員工上班外出證明單,保安監督出廠時間,並在員工回廠時簽入回廠時間。

  2.4.2有外來人員來訪時,保安人員應先詢問其是否有聯絡人。如有,電話確認後,按聯絡人員要求予以接待;否則一律請示行政部決定。

  2.4.3外來人員來訪、外來車輛進出一律進行登記。

  2.4.4節假日加(值)班人員或因事需進辦公室及車間、倉庫者,需進行登記後進入。

  2.4.5物資出廠時,必須出示物資出門證明,出門證明應有該部門主管出具,並由相關人員簽名,憑出門證明單查驗無誤後放行。

  2.4.6公司員工攜帶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應憑行政部開立放行單放行。攜帶一般隨身用品,由保安人員查驗後放行。

  2.4.7物資出廠,保安如果有疑問不能決擇時,應及時報告上級。

  2.4.8應管制入廠人、物、車輛、對非本公司人員及客戶或未辦理入廠手續者,一概不準入廠,並絕對禁止攜帶的違禁品入廠。

  2.4.9對進入公司的車輛要求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做到整齊、美觀。

  2.4.10負責對公司各種報刊、信件及郵件的簽收,並及時交給收件人。

  2.5廠區安全衛生管理:

  2.5.1除車間及辦公區外,保安人員有義務進行安全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對公司監控的檢視,並對監控系統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

  2.5.2保安應安排巡邏路線,定時或不定時進行廠區巡邏,深夜當班的人員還必須不定時對廠區各要點及宿舍進行巡查。處理及排除一切安全隱患並做好相關記錄。如有下列情況,保安應及時處理,並報告上級部門。

  2.5.3.1打架鬥毆者;

  2.5.3.2生產車間內吸菸者;

  2.5.3.3食堂或宿舍區違規用火或用電者;

  2.5.3.4擅自處理、搬移、損壞公司財物者;

  2.5.3.5嚴重影響公司形象、違返公司管理制度的其他行為;

  2.6緊急事件的處理

  2.6.1發現盜竊時,在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的同時需注意防護個人的人身安全,立即報警並呈請上級處理。

  2.6.2緊急事件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將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以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式處理:

  2.6.2.1判斷情況若尚可消除時,應迅速採取行動,報告領導。

  2.6.2.2如事態有迅速擴大之勢,應迅速通報有關單位,請求協助解決。

  3.保安工作守則

  3.1著裝、佩戴齊全,按規定上崗交接班。

  3.2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3.3應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損害公司利益。

  3.4平時應謹言慎行,執行職務時態度和藹嚴正。

  3.5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詢問,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3.6值勤中不得出現擅離職守或酗酒、閒聊、睡覺等失職情況。

  3.7應熟記廠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的電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3.8保安應該負責門衛室日常清潔衛生工作,以保持室內清潔整齊美觀。

  3.9維持廠區內、外周圍的環境衛生。

  3.10對待同事或來訪者,態度惡劣,言行不端者,記大過。

  3.11由於保安工作疏忽導致公司財產損失,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3.12保安帶頭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即予解僱。

  3.13有未盡事宜者,參照其它規定辦理。

  服裝店規章制度 篇2

  1、上崗前進行自我檢查,做到按規定著裝,個人儀表儀容端莊整潔。

  2、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性和敬業愛崗的精神,嚴格遵守酒店的勞動紀律,維護酒店的正常經營秩序。

  3、按規定區域立崗,對進出酒店的旅客應主動拉門迎送,協助運送行李,扶老攜幼。注意大堂內特別是總檯周圍可疑情況。

  4、嚴格遵守工作規範和要求,安全、正確地指揮住宿旅客的自備車輛有序停放,提醒車主保管好車內的物品,保證酒店大門前的暢通,阻止衣冠不整者、醉酒者和精神病患者進入酒店。

  5、嚴格按工作流程和制定的巡邏路線,按時進行安全巡邏和檢查,一般每小時必須巡查一次,按酒店巡更點佈局依點巡視檢查並做好打更記錄,每日巡邏為21時至次日6時止,發現不安全的問題及可疑的人和事,應加強盤問,及時報告,做好現場監護和控制工作並做好情況記錄。

  6、對超過規定時間的訪客(按公安規定的訪客時間為7:00—23:00)要及時彙報夜班經理,做好記錄,妥善做好勸導工作。

  7、熟悉酒店各類應急預案,在發生突發性情況時,按預案和領導的指令,進行及時的處置。

  8、為住店旅客寄存行李,嚴格按照行李房寄存制度,提醒旅客貴重物品應寄存在總檯。認真做好存取記錄和交接班手續,防止錯失事故。

  9、按規定使用各類配備的保安器材(對講機,手電筒等)不準人為損壞。

  10、在工作時間內違反公司員工手冊及店紀店規,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造成酒店損失的應承擔必要的經濟損失,違法者追究法律責任。

  11、工作中不得擅離職守,巡邏檢查時應精神飽滿,攜帶對講機,保持資訊暢通,按規定路線和間隔時間執行巡邏打更任務。

  12、嚴格執行以防為主的工作原則,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處置並及時報告領導。

  13、巡邏中一旦接到案情指令應按工作預案立即採取措施,控制事態擴大,不得無故拖延時間,處置情況應及時報告值班經理。

  14、保安人員必須全面瞭解和掌握酒店的各類應急預案,熟悉安全疏散的通道,消防裝置和各類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5、檢查中應及時關閉應關閉的門窗。

  16、日常巡檢中注意觀察安全設施的運轉情況,發現故障及時報修。

  17、做好交接班工作記錄。

  服裝店規章制度 篇3

  一、工作職責:

  1、執勤時間統一著裝,姿態端正,樹立威武、文明的執勤形象。不準穿奇裝異服;夏天不準穿拖鞋、背心、短褲;

  2、公司保安白天實行坐班制,白班期間保安不可隨意上樓,如果有事或問題需上樓時,經行政中心同意後方可上樓,並及時找人替崗。當班期間作好當班值勤記錄,力求詳細、準確、客觀,並分別簽名確認。

  3、上層領導到來應主動站起問好,董事長、總經理及客戶到門口時應主動開門迎接。

  4、對來公司人員應做到熱情有禮,不卑不亢,外來人員進辦公樓應問詢清楚,如是客戶應主動與相關部門聯絡,經確認後方可放行,由保安填寫客戶登記表;

  5、有推銷人員要求進公司,應先電話確認是否和相關部門聯絡,確認後進行會客登記(填寫“會客登記表”),在得到確認並進行登記後方可放行,在人員離樓時應檢查核對“會客登記表”的簽字回執。如身份不明或形跡可疑人員進公司,保安應視情況進行靈活處理;

  6、嚴格檢查員工徽章或證件(員工必須佩帶徽章),有權拒絕沒有佩帶徽章的員工進入公司,有權拒絕不符合公司著裝要求的員工進入公司,對於員工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應立即制止,如果員工不聽勸阻,報辦公室後有權對此員工處罰;

  7、對本公司員工應加強監督管理,上班時間員工因為業務外出必須進行出入登記。如果員工不登記者有權拒絕其出入;

  8、維護打卡秩序,監督打卡紀律,防止員工代打卡。如遇打卡失敗等特殊情況,應監督員工填寫手工簽到表;

  9、負責公司消防中心的管理工作,熟練掌握各種消防設施的使用方法,和上級消防機關保持緊密聯絡,遇到緊急情況及時反饋並作應急處理。定期檢查公共區域的消防設施,對電源集中區、火源區不定期進行巡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防患於未然;

  10、晚上隨時對各樓層進行巡視,若有亮燈、門窗開啟等情況,務必關閉。如發現可疑情況,提高警惕,靈活處理。若事態嚴重,立即上報或報警;

  11、配合行政中心,對員工執行公司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對發現的問題應及時進行制止,情節嚴重的交行政部處理;

  12、保安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紀律,並嚴格按照公司紀律的要求對違反規定的員工在授權範圍內執行處罰。

  13、下班期間,留意公司員工攜帶的物品,防止公司財物丟失。

  二、懲罰制度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給予警告至大過處理,造成嚴重後果者,可給予開除處理

  1、上班時著裝不整潔,不注意儀容,有損保安形象的,每次罰款20元;

  2、上班時,做與值班無關的事(如看書、閒聊),影響工作者,處以罰款20元,上班睡覺者,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予以辭退,非工作需要,外人嚴禁在值班室逗留,違者雙方各罰款50元。

  3、上班時發現違法亂紀、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人和事,不制止、不處理、不上報或縱容者,對當班保安罰款50元;

  4、上班期間,由於瀆職行為造成公司財產、物品丟失的,由保安按物品價格的兩倍進行賠償;視情節輕重處100元罰款至辭退。

  5、不認真履行保安職責,不服從領導,翫忽職守、故意刁難、打擊報復同事者,視情節給予處罰,特別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送公安機立案處理;

  6、有其它違紀行為的,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三、獎勵制度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嘉獎至記大功表彰

  1、在執勤過程中,嚴格、公正、文明,無任何責任事故,可做表率;

  2、在處置突發事件、維護公司利益的活動中,表現突出,貢獻突出者;

  3、有其它重大突出表現者。

  服裝店規章制度 篇4

  為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保障酒店正常經營秩序和顧客車輛管理。保安人員執勤執行有所依據,當好企業衛士,確保酒店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定本制度。

  一、保安人員工作準則:

  1、值班期間必須著裝整齊、儀表大方、站姿、坐姿符合要求,不許抱胸插手,手插褲兜,打鬧。

  2、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佩戴工牌,同時遵守打卡制度。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下一班未接班時,當班人員不準離崗)交班時值班室內的衛生必須是乾淨的。

  4、熟練掌握保安部崗位工作特點、職責與要求。

  5、接觸客人要有禮貌,並注意語氣態度。

  6、處理問題時,力求做到容忍寬大,以理服人。

  7、值班時只能與客人保持一種工作上的關係,不得在崗上與客人拉扯、閒聊。

  8、值班時不準睡覺、不得帶有醉意。

  9、嚴禁值班時隨意離崗,如吃飯、喝水、去衛生間,外圍停有特殊的車輛時需告知領班,方可進行。

  10、熟悉本酒店各種報警裝置及消防器材的位置,熟練掌握其使用方法並熟悉本酒店各部門安全出口通道。

  11、一旦發現火警,都必須按規定的程式操作實施,並立即採用有效措施,發生火災時,迅速按滅火應急預案緊急處理。

  12、不得或者做任何有損酒店名譽的事情。

  13、值班期間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包庇、掩護違法犯罪

  二、保安人員請假制度:

  1、本部門員工無論因何種原因需請假時(三天內),必須由經理批准方可並書寫請假條,方能有效。

  4、嚴禁越級請假。

  5、無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6、原則上不準調休、調班,如遇特殊情況經經理批准方可。

  7、對於請假者如有超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8、如果休假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歸隊,應有電話和證明經經理批准方可補辦事假。

  三、保安部器材使用管理:

  日常使用的消防巡檢器、對講機、鑰匙、手電、雨傘臨時用品雨鞋等在交接班時雙方領班共同檢查清點並記錄有無損壞交收。如丟失或人為損壞則按酒店規定賠償。

  四、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1、凡在本停車場進出或停放的機動車輛,其駕駛人員均應遵守本規定,服從本停車場管理人員的管理和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車輛,自覺維護場內秩序。

  2、入場停放的機動車輛,應按泊車位指定的區域停放,不得在車道內、異位停放。

  3、停車卡請隨身攜帶,認真保管,作為出場憑證,若有遺失,要立即向保安部申明補辦,否則後果自負。

  4、駕駛員離開前須檢查車門、車窗是否關好,不得在車記憶體放現金、檔案及貴重物品,或停車卡等,有效證件必須隨身攜帶否則造成後果自行承擔。

  5、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本車場。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將由攜帶人承。

  6、車輛離場或任何人員駕駛及移動場內任何車輛時,車場管理人員有權對其進行管理,駕駛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否則須承擔由此引致的一切責任。

  7、若由於使用本停車場的機動車輛及其駕駛員自身的原因,而引起本停車場內建築物/裝置/設施的損壞或損失,則由其承擔所有賠償責任,並在指定的時間內繳付被損物件的維修、安裝等相關賠償費用。

  8、本停車場只作車輛停放用途,並按《城市車輛停放市場價》收取車輛場地使用費,所有進入本車場的駕駛員均被視為車主或合法代表人,並視為已接受本管理及有關規定。

  9、使用本停車場的機動車輛及其駕駛員,必須遵守和執行本停車場以書面或口頭規定的一切法規條例。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嚴禁吸菸、使用明火等。

  10、所有車輛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泊於該通道的緊急出口,違者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追究責任。

  11、車場管理人員職責:

  (1)、值班時有來車要將車輛指揮到位停放整齊,檢查車輛有無損壞(如有刮痕、損壞告知車主),車內有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如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要求顧客搬離另行保管)車門有無上鎖,並做詳細記錄。

  (2)、有疑問的(包括卡車不對。人不對)要檢查車主證件、《停車卡》記錄與車輛是否相符,不相符的要提高警惕,按車場管理規定處理後,並通知領導,均可放行。

  (3)、車主繳費要給予停車場正規發票。

  (4)、停車場當值管理員每小時至少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1次,發現漏油、未關窗。未上鎖等現象及時通知車主,並做好記錄。

  (5)、跟客人溝通時要注意禮節禮貌及文明用語,避免與客人發生爭執或衝突。

  (6)車鑰匙的必須提醒車主車內貴重物品帶走另行保管並按髮卡制度詳細記錄。

  (9)、有車輛擦傷事件發生時要及時找到被撞車主,當班領班協助配合處理。並作詳細記錄。

  (10)、停車場若有重大刑事及治安案件如傷亡、搶劫、鬥毆、丟車等事件發生,安管員應保持鎮定,採取有效措施處理及保護現場,並及時通知上級主管及公安機關,處理情況應做好詳細記錄。

  12、停車卡管理:

  (1)停車場施行一車一卡,進發出收。本卡只作停車憑證(複製卡無效)。

  (2)值班人員發出並記錄有效。

  (3)遺失卡需賠償製作卡費(150元)並附上(身份證、駕駛證、行車證)影印件交與保安部做登出處理。

  13、大堂前門崗位職責:

  (1)大堂前門,遇車輛停泊時,應馬上勸其離開。如是住店或酒店內辦事引導其停於停車場內。

  (2)注意進出人員情況,不允許外來人員損壞酒店內設施、物品及花草,不允許外來人員滯留在大堂內或住店客人躺在大堂沙發上,注意大堂安全情況。

  (3),如遇接待任務需預留車位的,應按要求預留車位。有團隊入住時必須在場加強安全防範。

  (4)夜間大堂崗位必須堅守在大堂內負責總檯的安全。

  五、保安部各崗交接班制度:

  1、交班制度

  (1)由在崗領班提前20分鐘交班。

  (2)交班人員要仔細檢查所使用的器材和其他物品,保持完好齊全,交於接班人員。(監控室要仔細檢查各裝置執行情況並記錄)

  (3)交班班組要認真將本班值勤情況和遺留問題交代清楚。

  (4)交班領班和監控值班人員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2、接班制度

  (1)接班人員必須提前20分鐘到崗接班。

  (2)接班領班要集合本班人員,召開班前會,分配值勤任務,並提出要求。

  (3)接班必須到值勤崗位與上一班交接班,瞭解上一班情況後,接班值勤。

  六、控制室規章制度:

  1、值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準隨意離崗離位,個人需處理事務時,經得值班領班的同意並在有人頂崗時方可離開。

  2、對監控到的盜竊作案嫌疑人實施跟蹤檢視,叫外圍隊員進行跟蹤,及時抓獲盜竊分子,移交公安機關確保酒店安全經營穩定。

  3、每天對監控的情況進行登記,並對值班登記本保留存檔。

  4、監控人員服從領導的安排,並認真完成保安部及酒店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5、監控人員愛護和管理好監控室的各項設施,嚴格操作規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作。

  6、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監控室。酒店員工和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必須經經理同意方可進入監控室。

  7、不準用監控室內裝置聊天、玩耍,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裝置,保持室內的清潔衛生。

  8、必須保守秘密,不得複製、洩露、議論有關錄影的內容。

  9、監控裝置系統發生故障時,做好登記,應及時報當班領班。

  10、對一般的裝置故障,能自己解決就自己解決,不能解決的報部門領導及時維修。

  11、保持裝置的清潔衛生,堅持每月的系統的維護,確保機器裝置的正常運作。

  12、定時清掃灰塵,保持室內和裝置清潔衛生。

  七、巡查制度:

  1、部門經理每日對部門的安全、防火巡查記錄進行檢查。

  2、各崗位每2小時對本崗位責任範圍安全、防火巡查1次,對發現的違章情況、火災隱患進行糾正和處理。無法糾正時應立即向部門經理報告遇火警火災時,應立即報告消防控制中心,並積極組織人員撲救。

  3、巡查的要求:

  (1)用火、用電、用(煤)氣、用油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防火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門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倉庫、施工現場、物資分類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章。

  (7)其它消防安全情況。如對飲酒過量並吸菸客人的控制管理工作等等。

  八、保安部獎懲制度:

  1、獎勵(50元——1000元)有下列表現之一者本部門將給予獎勵或晉升參考。

  (1)、對酒店的安全管理有大的貢獻者。

  (2)、拾到客人錢財繳公者。

  (3)、舉報本部門員工違章亂紀者。

  (4)、對工作盡忠盡職,受客人或外部門表揚者。

  (5)、為酒店聲譽和財產,勇於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者。

  2、懲罰(20元——500元)警告處分,有下列表現之一者如累計三次的予以辭退。

  (1)值班時不注意儀表、不佩戴工牌,經多次指出而無明顯改觀者。

  (2)不服從工作分配,不服從上級指揮者。

  (3)遲到早退或不打卡者,或遲到卡已打,代打雙方同罰。

  (4)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如造成重大事故的另行處理。

  (5)值班時睡覺者。

  (6)值班時濫用權力,者。

  (7)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者。

  (8)該管的事不管,怕事而造成工作失誤者。

  (9)工作中欺騙上司者。

  (8)無特殊情況(公務需要)私入客房、倉庫、服務員工作間、辦公室、廚房者。

  3、懲罰——辭退,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立即辭退。

  (1)不請假,曠工兩天以上者。

  (2)盜竊酒店物品、客人錢財,以及主使或參加員工盜竊酒店員工財物者。

  (3)嚴重工作失誤,造成酒店損失者。

  (4)不愛護保安裝備、消防設施、辦公室設施,造成嚴重損失者,除照價賠償外,立即辭退。

  (5)不服從上級管理者。

  (6)利用職權與客人進行非法交易者。

  九、制度結合酒店相關規章制度在工作程序中改進實施。

  十、本制度自20XX年5月28日生效

  服裝店規章制度 篇5

  一、 愛崗敬業、服從管理,聽從指揮。保安人員必須服從上級領導和部門經理、主管的管理,否則給予書面警告,屢教不改者開除。

  二、 穿工作制服戴工號牌上崗,且衣著整潔大方。

  三、 嚴禁衣冠不整,穿拖鞋進入酒店。

  四、 不遲到、早退、不曠工、不礦會,不擅自脫崗,不睡崗。

  五、 上班期間不得吃零食、吸菸、看小說。

  六、 嚴禁保安員到前臺閒聊、嬉鬧。

  七、 手機必須處於24小時開機狀態,突發事件接到通知後必須在短時間內趕到。

  八、 消控室必須保持衛生乾淨,物品擺放整齊。

  九、 辭職者必須履行辭職手續,即提前一月寫辭職報告上交管理人員同意後安排離崗日期。

  十一、調休請假者必須持請假條,請假一天由主管批准,兩天以上由經理簽字同意後方可,否則按曠工處理。

  十二、值班人員必須嚴格登記出入車輛。停車場車輛必須停放整齊,嚴禁腳踏車、摩托車亂放,如有亂放應及時整理。

  十三、在工作中出現意外情況,自己的直屬上級不在場,又必須解決時,可向上級主管、經理、值班經理請示或反映。

  十四、夜值班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並做好記錄,如遇突發事件立即向值班經理反映。

  十五、不得對上級安排的任務無顧拖延拒絕或終止完成。

  十六、嚴禁保安員酗酒、鬧事,否則扣除當月工資並開除。

  服裝店規章制度 篇6

  (一)住宿登記管理制度

  1、前廳部的總檯接待問詢員負責接待客人住宿登記工作每天24小時當班服務。

  2、所有中外旅客一律實行登記,登記率達到100%。

  3、零散客人實施登記時必須做到“三清、三核對”。

  三核對:核對旅客本人和證件照片是否相符;核對登記的年齡與證件的年齡是否相符;核對證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

  三清:字跡清、登記專案清、證件查驗清。

  4、VIP客人可先引領進房、在房間內辦理登記手續,或由接待部門代為填寫。

  5、接待員在實施住宿登記時,應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切實做好有關通緝、協查核對工作。

  6、客人在進行住宿登記時,接待員有責任提醒客人,酒店設有貴重物品保險箱、如有貴重財產可代為保管。

  (二)客房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1、客房服務員同時也是保衛員,要掌握客情,做好服務保障安全。

  2、客房內必須標有安全疏散指示圖,在擺放的酒店《服務指南》宣傳冊中,必須有公安部門頒佈的《賓館、飯店旅客須知》。

  3、客房的管理人員、服務員都應熟悉自己崗位的環境,知道安全出口的方向和消防器材擺放位置以及使用方法,並保持安全通道的暢通(安全通道嚴禁堆放工作車輛或雜物)。發現應急疏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具和配備的滅火器材有故障時,及時報告保衛部。

  4、嚴格執行客房清潔流程。清潔房內衛生時將門敞開,嚴禁查翻客人箱包和衣物。做完清潔離房時,要鎖好房間,並在客房清潔報表的打掃欄目內註明進房和離房的具體時間。

  5、嚴格執行迎送客人流程。客人退房離店時,及時進房檢查,發現遺留物品按客房失落物品處理流程的規定處理。發現其他問題和異常情況迅速報告。

  6、及時掌握客情。發現掛有“請勿打擾”牌的客房按照對這類客房處理流程的規定妥善處理;發現客人住宿不登記或登記不住宿,以及一人登記多人住宿的情況,及時向領導彙報;發現客房樓層有異味、異聲時要查明情況,並向保衛部報告。

  7、喜慶日子要執行公安消防部門關於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勸告和提醒客人不要在樓層及房間內燃放,如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由當事人負責。

  8、發生火警,保持鎮靜,迅速報告。講明火災地點和燃燒物品,以及火勢情況和本人的姓名、工號,並沉著撲救,先救人,再滅火。如是因電具引起的,要關閉電源,用放置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9、注意發現房間未熄滅的菸頭或其他火種,不能將未熄的火種丟進垃圾井內,避免引起火災。

  (三)長包房安全管理制度

  1、長包房的租賃由酒店銷售部負責。

  2、銷售部在與租賃人簽訂合同前必須查驗承租人的有效證件,並影印留存備查。

  3、為了保障長住客戶人身和財產安全,在簽定租房合同時,必須按照我國政府公佈的治安、消防條例和法令的規定,簽訂《治安防火責任書》,作為合同的附件。其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在登記住宿和辦公的人員變更時,應及時向酒店申報變更人員的姓名和有關情況,以便酒店配合,及時按照公安部門的規定做好變更登記。

  (2)長包房的鑰匙應妥善保管。遺失或需要增配時,應及時報告和提出申請,由酒店按客房鑰匙管理規定給予辦理,以確保安全。

  (3) 長包房內嚴禁使用明火電器,如需安裝其它電器裝置時應向酒店提出申請,其容量必須控制在公安消防部門規定的範圍之內,經酒店稽核同意後協助辦理,確保安全。

  (4) 長包房內的辦公人員在全部離房前,必須對房內的裝置和財物進行安全檢查,關閉或切斷所有的電器裝置的電源,收藏好重要的檔案資料和貴重的財物,檢查菸缸和廢紙桶內有無尚未熄滅的煙火,以確保安全。

  (5) 節假日期間,除租賃方負責人和指定的值班人員以外,為保證安全,酒店的服務人員有權查問和阻止其他人員進入房內。

  (6) 上級主管部門和酒店開展的安全檢查活動,租賃方應予以支援和配合。

  4、長包房租賃合同簽訂以後,在入住以前,必須嚴格執行繳付定金制度。前廳人員應根據銷售部發送的訂房委託書和財務部收到客戶定金後加蓋信用章的租賃合同影印件辦理入住手續。

  5、長包房的房卡應有明顯的標誌,並嚴格控制發放,用作辦公室的長包房限一房一卡,持卡人為簽約人。用作住宿或住宿兼辦公的長包房,按登記住宿的人髮卡。

  6、客房服務員要熟悉本樓層長包房住客的情況,相互協作共同做好長包房的管理工作,銷售部應在每月月初將當月的酒店長包房情況編制《長包房一覽表》分送餐飲、客房、保衛、工程等各有關部門。

  (四)酒店鑰匙安全管理制度

  1、 保衛部負責酒店除客用鑰匙以外的全部鑰匙的管理。凡是施工完畢,經驗收合格的門、廳、室、工作間、倉庫等門窗鑰匙一律交保衛部管理存檔。

  2、 保衛部將所有鑰匙進行統一登記、編號,由專人管理,未經批准,無特殊情況,禁止動用。

  3、 各部門若使用備用鑰匙,需經保衛部經理批准後,由該部經理簽字後領取,並負責管理,指定專人保管使用。

  4、 各辦公室、工作間、倉庫、餐飲等使用鑰匙按店內統一規定配發。

  5、 需要配製鑰匙到保衛部填寫《配製鑰匙申請表》,經有關領導簽字後,由保衛部負責配製。填寫《鑰匙發放表》後簽字領取。

  6、 康樂、客房、餐飲等營業部位,各工作間的鑰匙安排專人管理。不準帶出店外,或交無關人員代存,下班後交專人(或指定部位)管理,並當麵點清,作好交接記錄。

  7、各辦公室持鑰匙人因工作調動,應立即交回保衛部,不能按時交回者按鎖價值的兩倍予以扣除,在此之前導致發生的一切事故由該人負責。

  8、財務部所屬各收銀臺、抽屜、櫃使用時,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保衛部負責檢查指導,各部門要及時與保衛部溝通。

  9、各要害部門鑰匙,配電室、空調機房、鍋爐房、消防治安監控中心,總機房、水泵房、音控室、電梯室等鑰匙,各部門要嚴格管理,鑰匙實行交接班制度。倉庫、檔案室等部位鑰匙由專人負責,不準請他人代管或交他人使用。

  10、各種門、窗鑰匙必須嚴格管理,不準丟失、損壞。如丟失鑰匙,禁止私自撬開,應由所在部位負責人在場,保衛部人員監督,工程部維修人員處理,並對責任人按鎖的原價處以2-5倍罰款。如鑰匙損壞無法使用時,應立即報告保衛部核實,並將損壞不能使用的鑰匙交回保衛部,經保衛部批准後再重新配製,費用自理。如有鎖和鑰匙的質量問題,由工程部、保衛部鑑定確認後,由工程部安排維修更換。

  (五)行李房安全管理制度

  1、客人行李寄存、領取和請他人代領行李以及行李寄存卡遺失時領取行李,必須嚴格執行行李寄存及領取程式。

  2、行李房內嚴禁吸菸、不準存放員工私人物品,非住酒店客人的行李不予寄存。

  3、行李房門鑰匙由行李領班負責掌管,不能隨意亂放和帶出酒店,交班時必須做好交接記錄。如有鑰匙丟失,立即向領導彙報並寫出書面報告。

  4、在行李房內工作時行李房門要敞開,在工作人員離開時將門鎖上。

  (六)貴重物品保險箱安全管理制度

  1、貴重物品保險箱由財務部確定專人負責管理。

  2、客人需要使用保險箱時,首先應核對證實是住客以後,方可請客人辦理使用手續,填寫保險箱記錄卡,並在卡上親筆簽名,然後將保險箱的鑰匙交給客人,由客人親自將需要保管的貴重財物放入箱內並上鎖以後,代為存放和保管。

  3、客人使用保險箱期間,每次開箱前,應先請客人在保險箱記錄卡的背頁領取記錄欄內填寫領取日期和時間,並請客人簽名,經核對無誤以後,方可讓客人開箱。非本人前來開箱應婉言拒辦。

  4、如在辦理使用手續時,有兩位或兩位以上的客人同時在保險箱記錄卡上簽名,並說明需要領取時在卡上簽名的客人必須同時在場方可開箱,應嚴格按照客人提出的要求辦理開箱手續,並認真核對簽名,嚴防工作失誤。

  5、客人丟失了保險箱的鑰匙,應立即告知大堂副理,由大堂副理按照保險箱鑰匙遺失處理流程,請客人填寫財物部專為此印刷的撬開保險箱委託書,並當著客人的面,在大堂副理和保衛人員在場的情況下,請工程部派人員撬開,請客人取回箱內財物;由於客人自己的疏忽,導致保險箱撬開損壞,應按撬開保險箱委託書中的規定,請客人支付一定的賠償費用。

  6、保險箱的外鑰匙嚴禁帶出店外和私自配製。空關的保險箱鑰匙要集中存放在保險箱內。要妥善保管保險箱的外鑰匙,交接班時要連同空關的保險箱鑰匙一起做好交接班工作,點清數字。

  (七)餐廳治安管理制度

  1、餐廳的治安管理由各餐廳管理人員負責。

  2、如有重要宴請或大型活動,由公關部及時通知保衛部,由保衛部指派適當的保衛人員協助維持治安秩序。

  3、餐廳的桌位應保持適當的間距,對正在用餐的客人,服務員要照看好客人隨身攜帶的物品,並及時提醒客人保管好,以防丟失。

  4、餐廳客滿時,餐廳領檯員應請客人去餐廳外等候,不要讓客人自己進入餐廳找位。

  5、餐廳內如發生影響治安秩序的人和事,應及時報告保衛部處理。

  6、客人用餐完畢,服務員應及時檢查用餐現場,發現客人有遺留的物品,應立即送還給客人或上交餐飲部,由餐飲部按客人遺失物品處理流程處理。

  7、餐廳營業後,在做好結束工作的同時,要認真進行安全檢查,防止火災事故,確保安全。

  (八)公共娛樂場所治安管理制度(夜總會、酒吧、桑拿浴、康樂)

  1、公共娛樂場所的治安管理由各娛樂場所的管理人員負責。

  2、各娛樂場所場地裝修或改建施工前,圖紙需送文化、公安部門核准後施工。

  3、各娛樂場所建築必須堅固安全、消防裝置齊全、有效,按消防要求擺放,要有二個以上的安全通道,裝修材料符合消防要求,並配備相應的治安管理人員。

  4、各娛樂場所必須嚴格控制活動人員的數量。如發生醉酒鬧事,毆打等影響治安秩序的情況,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制止和隔離;發現有可疑人和事應嚴密監視和控制,並迅速向保衛部(公安部門、110)報告。

  5、營業結束時,做好全方面的檢查、發現客人遺留物品時,及時上繳。按照失落物品的處理程式辦理。消除不安全隱患。

  (九)廚房安全管理制度

  1、廚房內配備與規模相應的消防器材和裝置,從業人員要掌握使用方法和防火知識。

  2、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廚房工作間隙期間,應有專人值班;廚房內禁止吸菸,存放易爆、易燃、有毒的物品,液化氣爐和酒精爐備用的小氣瓶和固體酒精,由管事部專人保管,指定地點存放,隨用隨領。

  3、煤氣灶點火時,要火等氣,不使用時,關緊氣閥,定期檢測,熄滅火種。

  4、使用油製作食品時,油不能超過規定數量,控制好油溫,廚師不能離開正在使用的油鍋、保證安全。

  5、發現事故苗頭或有異常情況時,必須關掉正在使用的灶具,查明原因後方可使用,防患於未然。

  6、對灶具進行衛生清潔時,嚴禁將水、酒到在電源插座、配電盒處,防止電線短路。排油煙道定期請專業人員進行清理。

  7、下班前,指定人員對廚房內所有水、電氣、燃油閥門進行檢測,關閉開關,鎖好門窗。

  (十)商場治安管理制度

  1、 商場的治安管理有商場承租負責人負責,各商品櫃檯內的物品有營業員負責。酒店與商場負責人簽訂《安全責任書》,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 保衛部保衛員無特殊情況不準進入商場內,一旦發生治安案件和接到報警資訊時,要及時趕到現場查處。

  3、 經營金銀首飾、珠寶、古董的營業櫃、點是管理的'重點,必須嚴格做到帳物相符、日清日盤,交接手續完善。營業結束時應將陳列的商品收入保險箱內。

  4、 商場的管理人員和營業員要維護商場區域的秩序,掌握活動於商場範圍的客人動態,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進行偷、扒竊,如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保衛部。

  5、 銷售商品後收款找零,要點清金額,認清驗證鈔票、信用卡,防止混入和使用假幣及失效的信用卡,不是進行購商品的人員不要進行零整幣兌換,防止詐騙情況發生。

  (十一)財務部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財務部辦公室的門窗應裝置報警器,受理收付款處應設櫃臺。

  2、存放現金必須使用保險箱,並專人專管。

  3、保險箱的鑰匙、密碼應同時使用,下班時撥亂密碼,專管人員工作調動或調離,密碼應重新調整。現金存放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

  4、解款、提款必須二人以上,並使用防劫報警箱或報警包,數額大的要派專車接送,保衛部應派保安人員護送。

  5、支票、票證和憑證的管理,堅持檢驗複核制度,支票和印章應存放在保險箱和保險櫃內,嚴禁使用空白支票。

  (十二)物料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 物料倉庫應有牢固的房頂、牆壁和地面,門窗有可靠的防護裝置。房頂及地下管道層不得與其他房間相通。

  2、 倉庫內敷設的電線應有鐵質套管。嚴禁使用熒光燈照明,一般物料倉庫用白熾燈加防護罩,菸酒倉庫使用防爆燈,並將電源開關安裝在庫外。倉庫的工作人員出庫時應關閉或切斷電源。

  3、 倉庫內嚴禁吸菸,並應設定適量的滅火器材。存放的物品應按防火要求留出“五距”。(即燈距不少於0.5米,頂距、牆距不少於0.3米,柱距、垛距不少於0.1米)。

  4、 存放貴重物品的倉庫,要安裝防盜報警器,並配置防撬鎖。

  5、 物料倉庫存放的各類物品應建立帳冊,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發現短缺立即上報。

  6、 倉庫安全應有專人負責,門鑰匙有專人保管,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不得在倉庫中會客。

  (十三)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部位是指影響酒店全面安全的部位,其中包括:鍋爐房、空調機房、電梯機房、配電房、電話總機房、保安監控室、電腦房和危險品倉庫等。

  2、非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員,未經所屬的部門經理同意不得入內,經准許進入的人員應進行登記,並註明進出原因、時間及批准人。

  3、凡在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員要忠於職守,熟悉和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和作業規程,積極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對安全承擔責任。

  4、凡是要害部位,不準亂拉電線。嚴禁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嚴禁吸菸。不得在其周圍堆放雜物,保持通道暢通。油庫加油時,油車必須停車熄火。

  5、要害部門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要嚴加管理,保證完好,嚴禁移作它用,工作人員熟知安全消防知識。

  6、各種機械裝置、儀表儀器、線路管道和閥門開關要定期進行保養,班前班後檢查,保證安全和正常運作。

  7、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工作清楚,並有記錄。

  8、保衛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要害部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和督導,發現問題要及時督導整改。

  (十四)規範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過程中的防火、治安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是酒店的法人代表。保衛、工程和施工等部門按職能分工互相配合做好各項管理工作。

  1、施工專案防火設計的稽核

  (1)施工專案防火設計必須委託持有市建委頒發的工程設計證書的設計單位。

  (2)凡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以及營業性的公共場所,使用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內部會場、娛樂場所和計算機房、檔案室等重要場所的內部裝修必須履行防火稽核報批手續。

  (3) 報批的程式為:酒店先將填妥的建築設計防火稽核送審表,連同有關的圖紙、資料送酒店保衛部辦公室,經酒店保衛部經理初審合格並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後再報消防監督部門稽核,經核准後方可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變更防火設計內容,確需變更的應經原審批部門核准。

  (4) 工程竣工後,須經消防監督部門和酒店保衛部經理共同驗收,確認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施工隊伍的管理

  (1)施工隊伍進場之前,酒店工程部應會同保衛部要與施工單位簽訂包括防火、治安管理等內容的安全協議,經雙方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公章後,嚴格按協議執行。

  (2)外省市的施工人員應持有公安機關核發的暫住人口證明及本人身份證,本市的施工人員應持有本人身份證,酒店工程和保衛部對施工人員的基本情況要登記造冊,對他們上述有效政件影印配備。

  (3) 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掌握消防、治安的基本常識和要求,並學會使用常用的滅火器材和了解緊急情況時正確處置,及時報告的程式,培訓後經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

  (4) 電工、焊工及化學危險物品管理人員等特殊工種人員須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方能作業,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操作,不得跨工種作業,也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章作業。特殊工種操作證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5) 酒店人力資源部應統一製作臨時出入證,所有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必須配帶“臨時出入證”胸卡,如有兩個以上專案的施工,對同時在酒店內施工的人員,可按胸卡顏色的不同加以區分,便於管理。

  (6) 外來施工人員不得在施工無關的區域內亂竄或逗留。除特殊原因經酒店領導批准的以外,一般情況下外來人員不得在酒店內留宿。

  (7) 禁止施工人員將施工現場作為生活場所用電、火爐燒水、煮飯。

  (8) 酒店應制訂並頒佈關於施工防火、治安有關獎懲規定,對有違章行為的施工單位和不服從管理的,可停止其施工作業。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消防監督管理若干規定”以及因違章造成事故的,應送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3、施工場地的管理

  (1)建立禁菸區域。施工現場有火災危險的部位須有醒目的禁菸、火標誌。在安全處設固定吸菸點並放置有水的非燃容器,確保菸頭、菸灰、火柴梗不落地。

  (2)建立危險品的管理、使用制度。施工現場內嚴格限制危險品的存放量,以當天的使用量為限,用多少,領多少,用剩的須當天進庫,嚴禁在作業現場過夜。油漆作業不得與明火作業交叉進行。

  (3) 安全用電管理。對施工用電應經工程部門核准配給,防止超負荷用電,不得亂拉亂接電線,需拉臨時線,應事先申請批准,並要有防護措施,使用完畢及時收掉。施工所用各種電氣裝置必須完好,嚴禁帶“病”使用。

  (4) 保證安全疏散通道的暢通,防止因堆放各種建築、裝修材料而堵塞,影響安全。

  (5) 每天施工結束後要清理場地,用剩的危險品、易燃品應進庫存放,清除現場的可燃垃圾。臨時堆放垃圾的地方應遠離火種,並及時清出,勿使堆放過多和時間過長。嚴禁用焚燒的方法處理垃圾。

  (6) 施工所用的建築裝修材料應有嚴格的保管制度,尤其是價值較高的物品,需有專人管理,領用手續清楚。

  (7) 施工隊伍必須有專(兼)職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勸阻並糾正違章現象,發現問題立即報告。

  (十五)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按規定辦理申報、審批手續。

  (1)酒店和外來施工單位需要動火作業的工程,必須事先向保衛部提出申請,填寫“動火作業申請表”。

  (2)保衛部應按照三級動火審批制的規定,應上報上級領導和主管部門批准的必須按規定申報核准。如在原定的動火時間內未能完成任務而需延長時間繼續動火作業的,必須重新辦理動火手續。

  2、動火前必須做到“五不”:

  (1)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的不動火。

  (2)周圍的易燃物品未清除的不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的不動火。

  (4)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場所,未經排除危險的不動火。

  (5)未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3、動火中必須做到“四要”,動火後必須做到“一清”:

  (1)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進行安全監護。

  (2)要嚴密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子,立即停火。

  (3)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4)要及時補救作業中發生的火警和燃爆事故。

  (5)動火後必須做到“一清”:即清理現場火種後方可撤離。

  4、保衛部在動火作業期間對施工現場要加強巡查,確保安全。

  (十六)酒店員工治安管理制度

  1、酒店員工均需自覺地服從保安人員按照規定實施的各項治安消防管理;均應嚴格遵守《員工手冊》中規定的安全制度,接受保安人員的勸導和指正。

  2、員工上、下班應走員工通道,上班時攜帶的私人物品和提包,均應存放在本人的更衣箱內,不得帶入工作區域,否則保安人員不予放行。

  3、員工的腳踏車、助動車和摩托車應停放在酒店規定的場所,對亂停亂放的車輛,保衛部有權扣留和處罰。

  4、員工更衣室不準作為會客和接待來訪親友的場所,不得作為休息場所。本人的更衣箱要愛惜保管和使用,不得私自調換和轉讓;鑰匙丟失要及時報告,並照價補配;工作調離要及時交還。

  5、員工在店內撿獲任何物品,都應立即上交給所在部門,不得隱匿和不報。部門收到員工撿獲的物品,應按照“客人失落物品的處理程式”交給大堂副理處理。

  6、員工發現可疑情況和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有責任迅速向保衛部報告,當公安、保安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和查處案件時,有關員工應積極配合,如實提供情況。

  7、發生盜竊、搶劫、兇殺等事件時,應在報告保衛部和公安機關的同時,保護好現場,除急救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現場。

  8、發生火情時,所有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總經理和保衛部領導的指揮調遣,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補救。

  服裝店規章制度 篇7

  一、 愛崗敬業、服從管理,聽從指揮。保安人員必須服從上級領導和部門經理、主管的管理,否則給予書面警告,屢教不改者開除。

  二、 穿工作制服戴工號牌上崗,且衣著整潔大方。

  三、 嚴禁衣冠不整,穿拖鞋進入酒店。

  四、 不遲到、早退、不曠工、不礦會,不擅自脫崗,不睡崗。

  五、 上班期間不得吃零食、吸菸、看小說。

  六、 嚴禁保安員到前臺閒聊、嬉鬧。

  七、 手機必須處於24小時開機狀態,突發事件接到通知後必須在短時間內趕到。

  八、 消控室必須保持衛生乾淨,物品擺放整齊。

  九、 辭職者必須履行辭職手續,即提前一月寫辭職報告上交管理人員同意後安排離崗日期。

  十一、調休請假者必須持請假條,請假一天由主管批准,兩天以上由經理簽字同意後方可,否則按曠工處理。

  十二、值班人員必須嚴格登記出入車輛。停車場車輛必須停放整齊,嚴禁腳踏車、摩托車亂放,如有亂放應及時整理。

  十三、在工作中出現意外情況,自己的直屬上級不在場,又必須解決時,可向上級主管、經理、值班經理請示或反映。

  十四、夜值班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並做好記錄,如遇突發事件立即向值班經理反映。

  十五、不得對上級安排的任務無顧拖延拒絕或終止完成。

  十六、嚴禁保安員酗酒、鬧事,否則扣除當月工資並開除。

  服裝店規章制度 篇8

  1、上班時統一佩戴工作牌(要求上交相片,馬上製作),穿店內樣衣營業。(可選擇庫存較程式多的款式作為樣衣穿版)(特殊性除外)

  2、隨時保持店內外衛生情況,隨時對店內服裝進行整理擺放(做到清潔整齊,美觀大方,便於選購)。

  3、上班時保持精神飽滿,不允許無精打采。

  4、顧客進入商店,營業員必須主動招呼客人。顧客離開時,說聲“慢走”或“有空再來”等告別語。

  5、在銷售過程中,每位店員都要做到面帶微笑,態度真誠.

  6、工作中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時(如沒釦眼,斷線,線頭過多,破洞等),能自行修復的可以自行修復。若確實不能修復的嚴重問題產品,需隔離放置,由店長統一處理。

  7、注意辯認假幣,如收取假幣將自行承擔.

  8、店內有顧客及生意時儘量不要接私人電話,上班絕對不允許玩手機簡訊,QQ簡訊聊天.

  9、收銀差錯時,應及時改正,並說明原因,無理由差錯(數額多與少同等計賠)。

  10、填寫報表,每賣出1件物品都要在報表內準確記錄。當日下班時,總結報表內

  當日總銷售額,各人銷售額及各自的總銷售額。

  11、下班前做好安全檢查工作,注意切斷音響燈光電源,關好門窗及水源,杜絕隱患,確保店鋪一切安全。

  12、上班時保持精神飽滿,不允許無精打采。

  13、顧客進入商店,營業員必須主動招呼客人。顧客離開時,說聲“慢走”或“有空再來”等告別語。

  14、在銷售過程中,每位店員都要做到面帶微笑,態度真誠.

  15、工作中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時(如沒釦眼,斷線,線頭過多,破洞等),能自行修復的可以自行修復。若確實不能修復的嚴重問題產品,需隔離放置,由公司統一處理。

  16、注意辯認假幣,如收取假幣將自行承擔.

  17、店內有顧客及生意時儘量不要接私人電話,上班絕對不允許玩手機簡訊,QQ簡訊聊天.

  服裝店規章制度 篇9

  規章制度

  1、工作時間堅持愉快精神,和氣待人。

  2、不允許在店內抽菸與喝酒。

  3、堅持店面衛生整潔,堅持天天打掃衛生,整理貨品。每日下班前需拖地,每週一進行店內玻璃的清洗。

  4、收銀結算收款時注意辨認假{和諧}錢,如收取假{和諧}錢將在月結工資中扣除同等數額的貨幣。

  5、妥善保管好客人財物和店內貨品,謹防小偷。如果盤點存貨發現貨品被盜,按照被盜商品的成本價在月結工資中扣除。

  6、作好店面貨品整理,陳列貨品需精心搭配和擺放。

  7、按時上班,吃飯時間不超過1小時。當月累計遲到3次以上,每次扣一天基本工資。

  8、任何因主觀原因引起的貨品退換均不予理解,需要向客人解釋清楚:物品如無任何質量和品質問題,我們均不理解退換。

  9、店內有客人及生意時儘量不要接聽私人電話,影響銷售。

  10、上班時間儘量不要異性朋友探訪,異常是不要逗留在店鋪內,影響工作情緒及客人選購商品。

  薪酬獎罰制度

  1、店員試用期定為1個月,薪酬為底薪xxxxx%銷售額提成。

  2、店員過了試用期後以半年為一個時間區間進行績效評定後做薪酬調整。

  3、薪酬結構為基本工資每月提成浮動補貼指標分紅

  1)基本工資在半年內定為xxxx元,每半年調整一次。

  2)每月提成為當月銷售額的x%

  3)浮動補貼包括電話補貼,醫療補貼,生日補貼,過節補貼等。其中過了試用期可獲得xxx元的電話補貼,而醫療補貼,生日補貼,過節補貼等則由店主靈活發放。

  4)指標分紅是指店主對整一個年度的銷售總額設立一個目標,若年度結束核算的年銷售總額到達了設定的目標,則店員能夠得到對應比例的年銷售總額分紅。

  4、每月工資結算區間為每月x號到下月x號,工資分兩次發放,每月xx號發放基本工資,x號發放除基本工資外的其他工資。指標分紅的年銷售總額的計算區間為當年的xx月至下年的xx月,計算出來的分紅獎金髮放日為過年前,即大年三十之前幾天中的任一天。店員若是中途辭職,將不予發放所有的指標分紅獎金。

  工作日及假期安排

  1、店員每月能夠享受x天帶薪假期,要提前安排假期日並告知店主。

  2、無特殊情景不得提前休下月假期。若當月假期休完後確實需再請事假,所請事假將在下月假期中扣除。

  3、當月假期休完後若還請x天及以上的事假,將扣除下個月的全部假期以及事假日的銷售提成。所請事假超過x天,將扣除當月提成。

  4、當月假期休完後若還請了3天及以上的事假,將扣除下個月的全部假期以及事假日的銷售提成。一年內累計事假超過15天,將失去獲取年末指標分紅獎金的機會。

  服裝店規章制度 篇10

  1、目的

  確保與質量有關的員工具備質量意識和必需的知識、技能,勝任本崗位工作。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從事產品生產和服務人員的管理和培訓。

  3、職責

  3、1總經辦負責編制《定員編制表》;

  3、2人事行政部負責指導各部門編制《崗位職責》說明書,人員招聘;

  3、3企管培訓部負責制定年度培訓計劃,並組織落實;

  3、4各部門根據崗位要求草擬崗位職責說明書,負責崗位培訓計劃的實施。

  4、工作程式

  4、1人力資源需求的確定

  4、1、1總經辦於每年的12月制訂或修訂下一年度的公司定員編制表,作為人力資源的總依據。

  4、1、2人事行政部組織編制並稽核各崗位的工作標準,即《崗位職責說明書》。

  4、2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員的配置

  4、2、1公開招聘貼合崗位工作標準的人員,經培訓、試用和考核合格後,准予上崗。

  4、2、2在職員工可經公司考查或自行申請調整崗位,經試用和考核合格後准予換崗。

  4、2、3實施在職培訓,考核到達崗位工作標準要求,准予留崗。

  4、2、3對上崗人員進行追蹤管理,定期公佈員工綜合水平,對不貼合崗位要求的予以下崗培訓或淘汰。

  4、3教育和培訓

  4、3、1新進人員培訓

  a、新進人員報到時,人事行政部應就實際人數研究給予集中或個別培訓,其資料包括:公司簡介、管理制度、安全禮貌、質量要求、福利待遇等,並保留記錄。

  b、新進人員送交用人部門後,部門主管應指派幹部或資深人員指導各項作業,必要時可安排至相關部門實習,使其儘快進入狀態並熟悉必要的知識技能,並且要按照跟蹤考察制度的要求,分別落實跟蹤考察表的填報。

  c、試用期間用人部門從工作態度、工作質量、工作數量、業務知識、提高速度等方應對其進行考核,並記錄於“試用期員工考核表”中。試用期滿後,交人事行政部登記存檔。

  d、新進幹部試用考核,必須經總經理或其指定的代理人核准。

  4、3、2在職員工培訓

  a、人事行政部每年12月20日前,須擬訂出“年度培訓計劃提綱”,呈總經理稽核後,發企管培訓制訂“培訓分月實施計劃”並組織實施。

  b、送外培訓(稱稱外訓)

  按計劃外訓或臨時性外訓,受訓人員應填寫“外訓申請表”,經部門主管稽核後,逐級籤核,經總經理核准後發企管培訓部,按《外訓管理規範》辦理。

  c、內部培訓(簡稱內訓)

  內訓為廠內開課,講師以內部管理幹部兼職為主,外聘為輔。具體事項依《內訓管理規範實施》。

  4、4特殊工種(電焊工、電工、鍋爐工、駕駛員等)需取得國家授權部門相應的專業培訓合格證書;質量檢驗人員及相關的特殊崗位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並建立《特殊工種人員名冊》。

  4、5在職員工受訓記錄由企管培訓將其登記於“員工培訓卡”內,並將所有受訓記錄表單存檔。

  4、6培訓結束後,企管培訓部應利用“培訓意見調查表”做調查,總結出原因、採取對策,在下一輪培訓中改善。

  服裝店規章制度 篇11

  一、上班時間工作認真負責、和氣待人;

  二、保持店面整潔、整理貨品;

  三、妥善保管好客人、財物和店內的貨品、謹防小偷;

  四、按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

  五、員工具有強烈的服務意識和服務觀念,具備高尚的職業道德;

  六、對待工作與顧客應謙恭誠懇,滿腔熱情、遇事不可推諉、不可意氣用事、更不可故意刁難顧客;

  七、員工應愛惜店內財物,控制各項費用支出、杜絕浪費現象;

  八、上班時間杜絕玩手機、在店有生意時,儘量不要接聽私人電話、影響銷售。

  服裝店規章制度 篇12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店鋪所在商場管理制度,遵守公司《員工手冊》的各項要求。

  2.遵守勞動紀律,遵守輪班制度。按時上、下班,不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服從店主及店長領導,完成店主、店長安排的各項工作,努力提高工作績效。

  4.同事間和睦相處,遇事不推諉,不意氣用事。

  5.對待顧客應謙恭誠懇,滿腔熱情,工作期間保持愉快精神,和氣待人,讓顧客高興而來,滿意而去。

  6.每天作好店面貨品整理,陳列貨品需精心搭配和擺放,每週週四替模特更換衣服一次,

  7.保持店面整潔,每天晚上下班前打掃衛生和拖地,每週週一進行店內玻璃、衣櫃、等的清洗。

  8.每星期一、五模特衣服及高櫃貨物調換一次。

  9.妥善保管好客人財物和店內貨品,謹防小偷。

  10.個人私人物品需妥善保管好,放在顧客看不到的地方,並在當天內帶走。

  11.愛惜店內財物,控制各項費用與支出,杜絕浪費現象。

  12.在店內手機關閉鈴聲調震動,有客人時不得接聽私人電話,當班時間儘量不要有朋友探訪,特別是不要逗留在店鋪內,影響銷售。

  13.嚴禁私用、盜竊公司貨品及其它物品,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14.非經同意不得閱覽不屬於本職範圍內的資料或傳播不確訊息。

  服裝店規章制度 篇13

  一、店內任何員工應無條件服從上級的管理。

  二、店內任何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與顧客發生爭執。表現:

  1、與顧客爭吵、辱罵顧客;

  2、與顧客打架、鬥毆。

  處罰: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開除。

  三、員工應嚴格按照規定於上下班時間上下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遲到、早退、曠工(無故或未獲批准不正常上班),遲到、早退5分鐘以內扣10元,遲到、早退30分鐘內扣20元。

  四、上班時保持精神飽滿,不允許無精打采,不得無故串崗,不得聊天和看報刊雜誌、玩手機,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違者罰20元),有顧客時在賣場聊天者罰20元。

  五、在銷售過程中,每位導購都要做到面帶微笑,態度真誠。

  六、在銷售過程中導購要主動服務,不能相互推諉,要做到以客為先。

  1、針扎反應:見到顧客,應及時為其提供服務。

  2、顧客進門必須使用歡迎用語打招呼。

  七、員工之間要有團隊意識,要把每一個人當成是自己的兄弟姐妹,苦樂同擔,風雨同行,店組長不準隨便刁難部屬,不準隨便呵訴部屬,應該尊重和幫助店內每一位員工。

  八、每天進行貨品核對,如有失貨,按失物正常銷售價在所有導購賠償。

  九、每天員工要對店鋪的形勢進行分析,查詢不利因素,及時做出個人的工作心得和月總結。

  十、如屢次違反規定者從嚴處罰,經勸告仍不能改正的予以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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