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間員工規章制度

車間員工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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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間員工規章制度1

  一、總則

  1.為了確保生產秩序,保證生產車間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廠發展,結合本廠生產車間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實用於車間全體人員,具體包括車間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

  二、員工管理

  1.車間全體人員必須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

  2.車間員工必須服從合理工作安排,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絕管理人員命令或工作安排。

  3.全體車間人員必須按要求佩帶工牌,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4.車間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例如吃東西,聊天,聽歌,離崗等行為,吸菸要到廠指定區域。

  5.對惡意破壞工廠財產的行為或盜竊行為,不論大小一經發現,一律交行政中心嚴厲處理。

  6.車間人員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應按廠請假程式向各級主管申請,得到批准方可離開。

  7.工作時間內,倡導全體人員說普通話,現場操作嚴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講髒活,在工作及管理活動中嚴禁有地方觀念或省籍區分。

  8.作業時間謝絕探訪及接聽電話,禁止帶孩子或外廠人士在車間內玩耍或濫動裝置、儀器,由此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9、任何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易腐爛、濃氣味等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的物品進入車間。

  10、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的任何物品出廠(除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外),若有此行為且經查實者,將予嚴厲處理。

  11、現場人員必須自律自覺,勇於檢舉揭發損害公司利益,破壞車間生產的不良行為,反對一切破壞現象。

  三、生產管理

  1.車間嚴格按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裝置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車間必須完成車間日常生產任務,並保證質量。

  2.生產流通確認以後,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錯誤,應立即停止生產,並向負責人報告研究處理。

  3.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嚴格按照裝置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工藝規定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否則,造成工傷事故或產品質量問題,由操作人員自行承擔。

  4.車間人員領取物料時必須持車間主管開具的領料單不得私自拿走物料.生產完成後,如有多餘的物料及時退回倉庫不得遺留在車間工作區域內。

  5.生產過程中好壞物料必須分清楚,並要做出明顯的標記,不能混料,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移交物料要交際協調好,標示醒目。

  6.車間人員下班時,要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太面,做好裝置保養工作。最後離開車間要將門窗,電源關閉,若發生意外事故,將追究最後離開者的責任以及生產主管的責任。

  7.下班時(做完本工序後)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做好裝置的保養工作,打掃場地和裝置衛生並將電源關閉。

  8.車間人員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

  9.員工有責任維護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四、質量管理

  1.車間員工認真執行“三檢”制度(自檢、互檢、專檢),操作人員自己生產的產品要做到自檢,檢查合格後,方能轉入下工序,下工序對上工序的`產品進行檢查。

  2.車間要對所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做到不合格的物料不投產,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轉序。

  3.嚴格控制“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廢品)隔離區,做到標示明顯,數量準確,處理及時。

  五、工藝管理

  1.嚴格貫徹執行按照標準、工藝、圖紙生產,對圖紙和工藝檔案規定的工藝引數、技術要求應嚴格遵守、認真執行,按照規定進行檢查,做好記錄。

  2.新制作的工裝應進行檢查和試驗,判定無異常且首件產品合格方可投入生產,在用工裝應保持完好。

  3.合理化建議、技術改進、新材料應用必須進行試驗、鑑定、審批後納入有關技術、工藝檔案方可用於生產。

  4、對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進入車間後要進行自檢,符合標準或讓步接收手續方可投產,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5、合理使用裝置、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術狀態。

  六、定置管理

  1.定置擺放,工件按區域按類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2.做到單物相符,工序小票,傳遞記錄與工件數量相符,手續齊全。

  3.加強不合格管理,有記錄,標示明顯,處理及時。

  4.安全通道內不得擺放任何物品,保證安全通道暢通無阻。

  5.消防器材定置擺放,不得隨意挪作他用,保持清潔衛生,周圍不得有障礙物。

  七、裝置管理

  1.車間裝置制定專員管理;

  2.做到裝置管理“三步法”,堅持日清掃、周維護、月保養,每天上班檢查裝置的操縱控制系統、安全裝置、潤滑油路暢通,油線、油氈清潔,油位標準,並按照要求注油,油質合格,待檢查無問題方可正式工作。

  車間員工規章制度2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時間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況的加班,聽從領導安排)。

  2、上、下班時都必須打卡,如遇特殊情況,須由各自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名確認才可。

  3、打卡時,不得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一經發現,雙方各扣罰¥20元。

  4、在工作期間,不得無故私自離開廠區。確有事者,須請示主管批准,打卡後才可出去(返回也須打卡),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5、安排加班時,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須提前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6、每月遲到打卡上班超過30分鐘者,處罰¥30元。不到30分鐘,但每月累計超過三次遲到者,底薪扣¥50元;連續三個月都有遲到30分以上者,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請假者,須提前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8、請假者,需提前填寫好請假單交到上級領導處;請假超過5天者,須由廠領導批准方可,最長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0天,否則即時終止勞動關係(特殊情況者,如婚假、喪假、病假,視情況處理)。

  9、缺勤(請假)時間,須扣減底薪工資;有加班時間的,按平時加班計時工資計算,但不給予抵扣缺勤時間。

  10、員工辭職須以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離開時間,並處理好交接工作,須人事部確認才可,否則工資不予發放。

  二、工作責任規定

  1、禁止洩露公司機密(包括客戶資訊、技術資訊、生產資訊等),如有違反,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車間內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領導和管理,對未明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員工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不得藉故推搪而影響生產,一經查實視情節之嚴重性作出相應處罰。

  3、在生產過程中,如因個人原因長期無故不加班,3次不服從生產安排者,給予警告,超過3次的給予辭退處理。

  4、工作消極、不認真、工作態度惡劣,影響他人工作情緒或不能按時完成工作的,將視情節給予處理。

  5、須嚴格要求每項工序,如因個人之疏忽而造成問題者,則重重處罰。

  6、對待廠方之任何物品,該輕拿輕放,生產工具用完後須清理乾淨放在指定的區域,專組專人保管,不得亂丟,倒置、甚至損壞;若對公物造成損壞者,處罰當事人並作出等價賠償。

  7、廠方之任何物品,未經廠領導批准,不準私自拿出廠,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8、生產車間必須隨時保證乾淨,不可將雜物隨意丟放。各部門各小組必須負責本組的環境衛生,每人/每組必須負責各自所負責的區域清潔。

  9、每週六下午須進行大掃除(車間內的門、廁所、窗戶、生產線、零件臺、風扇等都須清潔)。車間的垃圾須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四處亂倒。廢圖紙、廢工具、廢玻璃須及時清理掉,車間物品要按規定位置放置整齊,不得到處亂放。

  10、上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如發現有浪費水電或下班沒有關水、關電、關車間窗戶者對其責任人或工序團體每人進行處罰20-50元不等的罰款。

  三、假期薪金規定

  1、提供國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則不算工資(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廠方有特殊情況需放假,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必須服從安排時間補回,不算加班。

  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項同樣列入制度。

  四、懲罰獎制度

  1、對違反上述制度及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項將根據影響損失程度進行警告、嚴重警告、罰款(10-1000元)、停工、開除、追究法律責任。3次警告=1次嚴重警告,1次嚴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嚴重警告可以開除。

  2、對堅決遵守擁護公司制度,對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建議做出貢獻者,公司將根據程度進行表揚、獎勵(50-1000元)、加薪、加級等。

  3、次表揚可以獎勵,3次獎勵可以加薪加級別。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廠方人事部會以書面形式事先通知員工。

  車間員工規章制度3

  為增強工廠員工的責任感,提高員工的積極性,避免發生安全事故,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職與選用

  1、用人原則:重潛質,重品德

  2、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創新精神。入職人員必須填寫員工登記表、身份證影印件、畢業證影印件、填寫勞動合同,由負責人進行留檔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如晚上加班另行通知,特殊情況,或者遇時間調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a)考勤表制度

  ①本廠實行點名制度,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早上點名制度,上下班親自籤,不得代替他人簽字。

  ②有發現代簽,並將予以處罰,代簽雙方當事人各罰款50元;有第二次的,各罰款100元,第三次的,各罰款200元並予以辭退。

  b)遲到/早退

  ①遲到/早退:上班必須提前5分鐘到達崗位,做好工作前的準備,不得遲到/早退。未按時簽到上班或者簽到下班算遲到或早退

  ②遲到/早退的處罰:遲到/早退5分鐘以內,罰款5元。遲到5-10分鐘,每次罰款10元;10-30分鐘,每次罰款20元,30分鐘及以上至4個小時者算曠工半天處理。

  ③曠工:遲到或者早退30分鐘(含)以上者算曠工,30分鐘以上至4小時算曠工半天,4小時以上者算曠工一天。曠工半天,扣罰一天工資;礦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計一個月曠工五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不發薪金。

  3、請假

  1)員工請假需寫請假條,經批准後才可離開工作崗位;不得電話請假,特殊情況下需經負責人批准,並事後補寫請假條,廠長簽字同意後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2)每月正常休息三天,

  3)事假全年不得超過30天,超出30天(含30天)的扣罰全年年終獎金。

  4、考勤獎勵

  每月對按時上下班的員工實行全勤獎,每月未遲到,早退,曠工,並未請假的發放全勤獎。

  三、辭職管理

  本廠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熱切期待每位員工以廠為家,工作開心,但是因故需要離職的,為了工廠正常運作,按照以下執行:

  1、辭職要求

  員工因故辭職,本人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向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准同意後,方可辭職;並在離職前交接好工作,在約定日期領取工資。

  2、處罰管理

  新進員工工作未滿半個月即辭工的,扣罰全部工資;未做滿一年的員工急辭工的,扣罰15天工資;做滿一年以上,急辭工的,扣罰一個月工資。

  3、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廠正常生產的,將提請相關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並扣罰全部工資。

  四、行為準則

  為了員工與工廠的安全執行,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員工工作期間,應瞭解,注意安全生產知識,遵守本廠行為準則,以做到安全生產。

  1、上班期間,不得穿拖鞋,裙子,不得留長髮(女員工有長頭髮的,工作期間應將頭髮束起。),應按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得亂丟亂放材料機械,注意工作範圍的整潔衛生等。

  2、未經培訓,不得胡亂使用相應機器裝置。否則發生事故有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

  3、員工應愛惜工廠一切生產機械裝置,正確操作機械裝置,節約使用生產材料。不得故意損壞工廠設施裝置,下班後及時檢查並關閉裝置(比如電機,焊機,風扇,氣瓶等)及電源。每發現一次,罰款5元。

  4、根據工廠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絕。

  5、應堅守自己崗位,不得閒談,嬉笑,打鬧,胡亂串崗,甚至工作時間吃東西,玩手機,睡覺。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工作時間應儘量避免通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陳敘清楚重要事項即可)。禁止藉故長期蹲廁所;每發現一次,扣5元

  6、員工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得拉幫結派,打架鬥毆等,違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7、員工應遵紀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竊公司及他人財物,若發現偷盜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8、員工對公司管理有意見的,應當面或者找厂部提出申訴,任何人不得意氣用事,怠慢工作,聚眾鬧事或者做出其他違規違法行為,違者立即開除,不做工資結算。

  9、上班時間不得無故離開工廠。

  10、上班時間原則上謝絕親友探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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