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7篇)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7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檔案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篇1

  一、本辦檔案材料(包括音像檔案資料,下同)由綜合科和有關業務科集中統一管理,任何個人不得私自存放。

  二、檔案的收集、整理、移出、銷燬必須按《檔案法》和上級檔案管理部門有關規定辦理,嚴禁擅自銷燬或出售檔案。

  三、凡是調閱檔案,一律憑單位介紹信,經檔案管理人員稽核後,方可提供查閱。

  四、檔案必須在檔案所在科室內查閱,不得出借,如有特殊情況需出借、影印、抄錄等,須經分管副主任同意後方可進行。

  五、嚴禁檔案使用者私自抄錄、影印、塗改、拆開、撕毀檔案。檔案管理人員應當在調閱者歸還檔案時進行必要的檢查,確保檔案完好無損。

  六、本局全體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保衛制度,杜絕檔案中機密檔案和材料遺失、洩密事故的發生,確保檔案安全。

  七、檔案存放處要保持清潔衛生,存放檔案要井然有序,排列有系統化,以便調閱。

  八、檔案管理人員因工作調動,須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篇2

  為加強公司檔案業務管理,進一步提高檔案管理水平,保證檔案的系統性與完整性,完善檔案借閱手續,使公司檔案管理達到規範化、合理化、標準化,更好地為公司各項工作服務,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檔案管理的範圍

  本公司所有需要歸檔的檔案資料,包括:對公司在經營活動中形成的包括行政事務、企業管理、勞動人事、培訓教育、安全管理、後勤服務、外事工作等有儲存價值的原始材料,在生產經營管理上形成的經營決策、計劃工作、統計工作、物資管理、產品銷售、財務管理、生產排程、裝置工裝(模具)管理、能源管理等方面有儲存價值的原始材料。

  二、檔案的管理部門

  公司綜合事務部為檔案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公司各類檔案的管理工作。對公司各類檔案進行收集、整理和歸檔。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專(兼)職檔案管理人員,負責檔案進室前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各部門的檔案管理人員應按照明確的歸檔時間和歸檔範圍,定期向檔案管理部門移交檔案,確因工作需要繼續使用的檔案資料,原件移交檔案室,使用部門留存影印件。接收檔案必須認真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使檔案更好地為公司各項工作服務。

  三、檔案的分類

  在切實遵循《中國檔案分類法》前提下,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將所涉及的檔案劃分為十大類:

  1、行政管理。

  2、人事管理。

  3、財會檔案。

  4、生產經營管理。

  5、技術質量安全管理。

  6、基建檔案。

  7、外來檔案。

  8、聲像檔案。

  9、實物檔案。

  10、其他檔案。

  財會檔案是公司財務工作過程中形成的憑證、賬簿、報表等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

  實物檔案是公司各類活動中形成的如模型、樣品、贈品、證書、獎盃獎旗等實物。以上十類檔案中,每一大類檔案內容又要根據需要及實際情況分成若干小類進行管理。

  四、歸檔要求

  1、歸檔的檔案材料要完整、系統、準確。

  2、歸檔的檔案材料必須是原件。如是傳真件等不易儲存的檔案材料,應留影印件,並將影印件與原件一起存檔,並加以說明。

  3、存檔的檔案、材料應按照自然形成、保持歷史聯絡的原則,並按立卷要求特徵及檔案內容進行科學分類、立卷和編目編號。

  4、檔案名稱的填寫要注意內容準確,文字簡練通順,結構完整,必須揭示卷內檔案的內容和成份,並區分保管期限。卷內檔案應按問題或檔案形成的時間系統地排列,按順序編號,填寫“卷內目錄”。目錄各項必須填寫清楚(一律使用黑色中性筆填寫),字跡工整、清晰,裝訂整齊。

  5、檔案盒(袋)內檔案的排列:檔案袋內檔案應區分不同情況進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檔案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計劃、總結在後;正本在前,附件在後;印件在前,定稿在後;案件材料中結論性材料在前,依據性材料在後。其它檔案按檔案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時間先後排列。

  6、檔案歸檔份數:一般歸檔1份,重要的和經常使用的檔案歸檔2份或3份。對無儲存價值和重複檔案,需要辦理銷燬手續。

  7、歸檔時間:部門或責任人應於相關工作結束後立即(最遲一週內)將應立卷歸檔的檔案整理立卷,向公司檔案管理部門移交歸檔。

  五、檔案的查閱和借閱

  1、查閱檔案應填寫檔案查閱登記表,寫明查閱時間、查閱內容、查閱目的等。有關人員應在檔案室內查閱檔案資料,閱後及時歸還。

  2、查閱檔案資料時一般不得對其進行復制。確有特殊情況必須複製的,應填寫檔案資料複製申請單,經所在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方可複製。

  3、原則上本公司內部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都可以借閱,但必須由所在部門出具借閱申請並由部門經理簽名認可。借出檔案時應注意檔案的密級要求以及借閱人的相關許可權。借閱檔案時應做到以下幾點:

  (1)借閱者不得自拿、自取、自放檔案,嚴禁擅自開啟檔案櫃翻閱查詢。

  (2)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定期歸還,確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返還的,需辦理續借手續,否則按管理規定停止借閱。

  (3)要愛護檔案,不得丟失,並注意保密,不得擅自轉借他人。

  (4)所借檔案不得隨意摺疊和拆散,嚴禁對檔案隨意更改、塗寫。

  (5)借出和歸還檔案時,應辦理清點手續,由檔案管理員和借閱者當面核對清楚。

  (6)檔案如有丟失、損壞或洩密,要立即追究當事人責任。

  (7)調離本單位的工作人員,必須清理移交檔案檔案後方可辦理調離手續。

  六、檔案的移交

  檔案移交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填寫移交清單,經移交人簽字,接收方核對簽收。

  七、檔案的保管

  1、要做好檔案的防火、防蟲、防盜、防塵、防陽光直射“五防”工作。

  2、檔案櫃所在辦公室嚴禁吸菸。

  3、檔案管理人員要定期對檔案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向領導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

  4、對於不易繼續儲存的檔案資料,應及時予以複製;對於已破損的檔案資料應及時予以修復。為做好檔案的提供和利用工作,所有檔案資料均應按照其分類組卷,並按照其性質分為短期、長期、永久三類分別保管。

  5、檔案管理人員要做好檔案資料的保密工作,檔案管理部門除外,其他各部門人員不得查閱與自己工作內容無關的檔案資料。

  八、檔案的銷燬

  公司對各類檔案每二年進行一次鑑定。對超過保管期並經鑑定無保留價值的檔案做出銷燬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批准後予以銷燬。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篇3

  為了加強和規範會計檔案管理,建立健全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燬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洩密,根據《會計法》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會計檔案的歸檔範圍。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會計年度資料備份盤、會計核算系統軟體、操作人的密碼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一)會計憑證類。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彙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二)會計賬簿類。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明細賬、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三)財務報告類。包括月度、年度財務報告、其他財務報告,報告中要有會計報表、附表、附註及必要的文說明。

  (四)其他類。包括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及其他在會計核算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及各核算單位具有儲存價值的會計核算資料。

  第二條會計檔案的整理。

  會計年度終了後,應將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進行整理立卷。各種會計檔案應按會計檔案材料的關聯性,分門別類地組成幾個型別的案卷,將各卷按順序編號。

  (一)會計憑證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案卷目錄,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裝訂:根據憑證的多少,分散裝訂,做到整齊、牢固、美觀。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二)會計賬簿: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後,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會計賬簿在辦理完年度結賬後,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欄填寫“結轉下年”樣,不填其它內容。

  (2)會計賬簿在裝訂前,應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戶賬面是否齊全,是否按順序排列。

  (3)活頁賬簿去空白頁後,將本賬面數項填寫齊全,撤去賬殼,用堅固耐磨的紙張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不同規格的活頁賬不得裝訂在一起。

  (4)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

  a、會計賬簿裝訂封面;

  b、賬簿啟用表;

  c、賬戶目錄;

  d、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項頁;

  e、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5)裝訂後的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頁現象。

  (6)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印章。

  (7)裝訂後,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並註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8)會計賬簿的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分戶明細賬、輔助賬。

  (三)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並按時報送後,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成冊,年度終了統一歸檔保管。

  第三條會計檔案的歸檔保管。

  (一)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業務人員保管一年,期滿後轉入檔案室並由專人保管。

  (二)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全部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調閱、銷燬等一系列工作。

  (三)機構變動或檔案管理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由原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將全部案卷逐一點交,接管人員逐一接收。

  (四)磁性介質會計資料的歸檔。年度終了,系統管理員將當年賬簿、報表等會計電算化資料備份並詳細標註,裝盒交檔案室歸檔。包括:會計年度資料備份盤;同期的作業系統、相關應用程式軟體及會計核算系統軟體;操作人的密碼、操作日誌等其他會計資料。會計檔案磁性資料保管期限與書面資料一致。會計軟體保管期截止該軟體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後五年。以磁性介質儲存的會計資料,根據保管期限,由系統管理員定期複製,且應標識清楚,雙份歸檔,異地存放。

  第四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儲存和定期儲存兩類。定期儲存的會計檔案其儲存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分為3年、5年、xx年、15年、25年5類。詳見附表一。

  第五條會計檔案的借閱。

  (一)建立會計檔案清冊和借閱登記清冊。

  (二)凡需借會計檔案的人員,須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辦理調閱手續。

  (三)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標畫,不得拆散原卷冊,更不得抽換。

  (四)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出外,特殊情況,須經局領導批准,需要複製會計檔案的,須經局領導批准後方可複製。

  第六條會計檔案的銷燬。

  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情形外,按照以下程式銷燬:

  (一)會計檔案保管期滿,由檔案管理人員會同財務人員提出銷燬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列明銷燬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燬時間等內容。

  (二)局分管領導要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冊上籤署意見、

  (三)銷燬會計檔案時,應由同級檔案機構、財政部門和審計部門派人員監銷。

  (四)監銷人在銷燬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燬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燬的會計檔案。銷燬後,應當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冊上簽名蓋章,並將監銷情況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第七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

  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燬,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在建專案尚未完成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已滿也不得銷燬。

  第八條會計檔案的移交。移交會計檔案,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移交會計檔案時,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並由交接雙方的單位負責人監交。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第九條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

  檔案室要做到防火、防盜、防水、防光、防高溫、防塵、防蟲、防鼠,磁性介質資料要做到防磁、防雷。重(!)要資料實行雙備份,一份存檔案室,另一份異地存放。磁性介質資料應定期複製。經過系統整理以後的檔案要入庫上架,排架管理,按全宗號順序依次排列,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進行排列,環境保持通風透光。

  第十條檔案管理人員做好會計檔案的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章基本原則

  第一條為了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更好地為我公司各項工作服務,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家檔案局釋出的《幹部檔案工作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人事檔案工作是企業組織人事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企業檔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為貫徹執行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是為先賢舉能,知人善任,歷史地全面地考察瞭解和正確選拔使用幹部服務的。

  第三條人事檔案是企業人事管理等有關部門按照黨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記載個人經歷、政治思想、品德作風、業務能力、工作表現、工作實績、工資待遇等內容的檔案材料,是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的重要依據,是反映個人成長曆史的憑證和依據,應由公司人力資源處人事檔案室集中統一管理。

  第四條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中,必須嚴格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檔案保密的法規和制度,嚴密保管,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第二章體制、任務和人事檔案幹部

  第五條人事檔案是企業檔案的一個組成部分,集中納入人力資源處統一管理,業務工作接受公司黨委領導和上級有關業務部門的檢查指導。

  第六條人事檔案室的任務是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人事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企業人事檔案工作規章制度,負責接收、鑑別、整理、保管、轉遞、提供利用公司各級員工的人事檔案。

  第七條人事檔案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刻苦鑽研業務,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努力做好本職工作。

  第三章人事檔案材料的收集範圍與歸檔要求

  第八條為了使人事檔案能夠真實地全面地反映個人全貌,人事檔案室要經常透過有關部門收集全公司員工的工作調配、幹部任免、職稱職務評聘、考察、考核、培訓、獎懲、工資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個人德、能、勤、績的檔案材料,充實檔案內容。具體收集歸檔範圍見附件。

  第九條公司各級黨委(總支)、各廠、各處室(科室)要建立主動送交人事檔案材料的工作制度,並由各單位黨委(總支)的人事幹事、組織幹事負責收集各單位的歸檔材料,屬於歸檔範圍的人事檔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後,經有關部門審查簽章後送交人事檔案室歸檔,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形成的各類材料必須在離公司前全部移交檔案館。

  第十條收集的人事檔案材料,必須經過認真的鑑別,屬於歸檔的材料應真實準確,完整齊全,文清楚,物件明確,手續完備、具有儲存價值。需經組織審查蓋章或本人籤的,應在蓋章籤後方能歸入人事檔案。

  第十一條不屬於檔案範圍的材料,不得擅自歸檔,經過鑑別,可分別情況予以處理。凡銷燬材料必須詳細登記,並報請人力資源處負責人審查批准,由專人負責監銷。

  第十二條人事檔案材料,須統一使用十六開規格的辦公用紙,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或紅色及純藍色墨水和複寫紙書寫。

  第四章人事檔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三條人事檔案室對收集的人事檔案材料按規定進行整理,並按在職人員檔案、離退休人員檔案、死亡檔案進行分類、編號、排架。人事檔案室對不屬於上述範圍人員的人事檔案應進行代管,並按有關部門的規定收取管理費。

  第十四條對人事檔案應建立登記和統計制度,建立各類檔案名冊。每半年檢查核對一次檔案,做到檔號與檔案名冊編號一致,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格執行保密制度,確保檔案的絕對安全和準確無誤。

  第十五條根據安全保密,便於查詢的原則,人事檔案應嚴密科學地保管。檔案庫房應是堅固的,具有八防等安全設施和措施的專用檔案庫房,配置鐵質檔案櫃。庫房內應保持清潔,整齊和適宜的溫溼度。

  第十六條檔案卷皮,目錄和檔案袋的樣式、規格按標準制作,幹部檔案的整理嚴格按照中央組織部下發的《幹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嚴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檔案,人事檔案幹部不得保管本人和親屬的檔案。不得在電話裡洩露檔案內容。

  第十八條做好檔案管理的各項基礎工作,編制檢索工具,逐步實現人事檔案的現代化管理,便於提供利用。

  第十九條凡需從人事檔案中取證或辦理公證,必須由人事檔案室辦理。有關材料應認真核實簽署意見並加蓋“濟南啤酒集團總公司人力資源處”公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條對人事檔案的接收、傳遞必須嚴格手續,有案可查。查借閱人事檔案應嚴格按檔案室制定的《人事檔案查(借)閱制度》辦理。

  第五章檔案的轉遞

  第二十一條人事檔案應透過機要交通渠道轉遞或派專人傳送,不準郵寄或交本人自帶。如外單位派專人來提取,必須持人事或組織部門出具的介紹信,一般介紹不予辦理。

  第二十二條如《調檔通知》調出人員要求轉遞檔案,必須經人力資源處負責人同意簽署意見方可轉出。有關部門同時把本人的現實表現、體檢表或技術檔案轉入人事檔案室,由人事檔案室統一轉遞。檔案轉出後,逾期一個月未見對方退回回執應寫信催回,以防丟失。

  第二十三條為使人事檔案能夠隨著公司的人事變動,幹部職務變動而及時調整,公司人力資源處應將人事變動情況、幹部調動單位和任免通知及時通知人事檔案室。因商調而轉出檔案後,人力資源處應及時通知人事檔案室此人是否商調成功,如未商調成功有關部門應在一個月以內追回檔案,最多不超過三個月。

  第二十四條公司員工因辭職、退職、自動離職或被學校解除合同、終止合同、除名、開除等,在沒收到人力資源處轉來的轉遞檔案通知單前,其檔案仍由人事檔案室保管;但要從處理決定下達之日算起,按有關部門的收費規定收取檔案保管費。

  第二十五條公司各單位、部門應積極配合檔案室做好員工檔案的轉遞工作,學生分配單位有變化時應及時通知檔案室,以使檔案能正確投遞。

  附件

  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範圍

  1、員工調配、任免、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種登記表(如職工履歷表、登記表),任免呈報表(包括上報的考察材料),鑑定、民主評議和組織考核形成的綜合材料,離退休審批表,軍隊轉業部門審批表等。

  2、錄用和聘用工作中形成的錄用和聘用審批表,政審材料,續聘審批表,退職材料。

  3、出國出鏡人員審批表、登記表及在外表現情況的鑑定材料。

  4、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議的工、青、婦等群眾團體代表會以及民主黨派代表會的代表登記表和委員的簡歷表、政績材料。

  5、辦理工資、待遇工作中形成的審批表和解決待遇問題和審批材料。

  6、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工作中形成的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申報表,專業技術職務考績材料以及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的審批表。

  7、員工更改姓名、民族、年齡、入黨入團時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等過程中形成的個人申請表,組織審查報告,上級批覆以及所依據的證明材料。

  8、黨團組織建設中形成的入黨志願書(1—2份系統的)和轉正申請書、自傳、政審材料、黨員登記表、不予登記的決定、組織審批意見及所依據的材料,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中形成的組織意見。民主評議黨員登記表,優秀黨員事蹟及審批材料。認定為不合格黨員被勸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實依據材料和審批材料,退黨材料,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組織意見;入團志願書、申請書、團員登記表、退團材料;加入民主黨派的材料。

  9、幹部審查工作中形成的調查報告、結論、上級批覆、個人結論的意見、檢查交待、旁證材料;甄別複查結論、調查報告、批覆及有關的主要依據材料。

  10、表彰獎勵活動中形成的各種先進人物登記表、審批表、先進模範事蹟。

  11、各種處分決定、調查報告、上級批覆、本人交待及旁證材料、刑事判決書。

  12、員工的創造發明、科研成果、著作、譯著和有重大影響的論文等目錄。

  13、體格檢查中確診有殘疾的體檢表及工傷致殘確定殘廢等級的材料。

  14、辦理喪事活動中形成的悼詞、訃告;非正常死亡的調查報告。

  15、高等教育、國民教育、成人教育和幹部進修、培訓工作中形成的學生(學員)登記表、學習成績登記表、畢業登記表,授於學位的材料,學歷證明書,學習鑑定材料。

  16、學生學籍變動記錄材料。

  17、學生在校期間每學年的思想品德評定表。

  18、畢業學生體檢表。

  19、其他可供組織參考有儲存價值的材料。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篇5

  一、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保密制度,嚴防失密、洩密事故發生。

  二、不得向與工作無關人員談論檔案內容,不準用電話、傳真提供密秘級以上檔案。

  三、凡借閱秘密級以上檔案,須經主管領導及檔案館長批准,未經批准不得借出、複製或摘抄。

  四、檔案人員不得隨意丟放、擅自提供、抄錄、公佈、損毀、丟失、塗改、偽造或銷燬檔案、絕密檔案要單獨保管。

  五、密級檔案要經常查對,失洩密時要及時上報局主管領導,並對責任者進行追究處量。

  六、非檔案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庫房。

  七、任何人不準私自儲存檔案或攜檔案進入公共場所。

  八、檔案管理人員應熟知本局各類檔案的密級劃分,調密級檔案時,不少於兩名工作人員。

  九、檔案在傳遞時應以機密件透過機要通訊轉出,或由檔案人員二人以上專呈遞送。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篇6

  檔案保管制度

  一、綜合檔案室負責全院檔案(不含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有關部門按規定立卷後向綜合檔案室移交。

  二、實行科學管理,檔案庫房內櫥具、裝置放置整齊合理。檔案排列整齊美觀、條理系統,編號科學規範、查詢方便。

  三、定期對檔案進行檢查、修復、整理,保持整潔完好。

  四、檔案的接收和移出都必須手續完備,室藏檔案必須賬物相符。

  檔案借閱制度

  一、查閱檔案時,首先由借閱人認真填寫查閱檔案登記簿。

  二、查閱檔案只限於有關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將檔案、資料帶出室外。

  三、如因工作需要借出檔案時,要辦理借閱手續,用完後按期歸還,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對所借的檔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毀、塗改和對外傳播。如需複製,要經檔案室同意,重要內容須經院辦公室主任批准。在借閱期間發生的一切問題,一律由借閱人負責。

  四、醫院檔案主要供本院利用,院外單位或個人需查閱時,應持介紹信,重要內容的材料需經院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查閱。

  檔案立卷歸檔制度

  一、凡記錄反映本院職能活動情況、具有日後查考利用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材料,均列為歸檔範圍。

  二、各部門兼職檔案員應根據歸檔範圍將材料收集齊全,按檔案立卷要求整理組卷。交檔案室檢查後,再編排頁號,填寫卷內目錄,擬出案卷標題,裝訂。

  三、編號抄目要嚴肅認真,案卷標題要簡明扼要,正確反映卷內內容,由檔案室統一書寫。

  四、凡立卷材料必須紙質優良,規格統一,書寫規範,字跡清楚。禁止用鉛筆、圓珠筆書寫,也不能用複寫紙複寫。對不符合要求的要返工重製。

  五、每年6月份以前必須完成上年度的檔案立卷歸檔任務。

  檔案鑑定與銷燬制度

  一、對檔案要認真進行鑑定,確無儲存價值或保管期滿的檔案,可確定銷燬。

  二、檔案的鑑定、銷燬工作必須有組織、有領導地進行。在院辦公室主任的主持下,由綜合檔案室和有關立卷單位人員組成檔案鑑定、銷燬小組,負責檔案的鑑定、銷燬工作。

  三、經過鑑定,需要銷燬的檔案,必須編造銷燬清冊,經院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銷燬。

  四、銷燬檔案時,必須由二人以上在指定地點監銷,監銷人員必須在銷燬清冊上簽名蓋章,並註明銷燬方式和日期。

  五、銷燬檔案清冊要妥善保管,並將所銷燬檔案在目錄中登出。

  檔案庫房管理制度

  一、檔案庫房門窗牢固,及時關閉上鎖。鑰匙要專櫥保管,不準隨身攜帶。

  二、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擅入庫房,因工作需要進入庫房時,必須有本室人員陪同。

  三、庫房要配備好“六防”設施(防火、防盜、防潮、防蟲、防塵、防強光),庫房內嚴禁吸菸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物品。

  四、庫房內櫥具排列要整齊合理,要經常打掃和擦拭,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五、做好室內外溫溼度記錄,除溼,降溫。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篇7

  1.目的作用

  公司的文秘檔案資料是公司行政辦公和經營活動中不可缺少的要素。為了加強對文秘檔案的管理,理順工作程式,明確工作職責,杜絕資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2.1行政管理部是公司文秘檔案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文秘檔案管理制度的貫徹及在各部門的執行檢查,加強對文秘檔案室的業務領導和工作實務指導。

  2.2各部門所負責的部門內部檔案資料,應有專人兼管。同樣也應執行本制度所規定的各項條款要求。

  2.3文秘檔案室是公司對文秘檔案的專管機構,在行政管理部的領導下,其管理的主要職責為:

  2.3.1制定或參與制定關於文秘檔案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

  2.3.2協助行政管理部長對各職能部門檔案資料歸檔管理的指導監督。

  2.3.3負責對永久行文秘檔案向有關檔案機構的移交工作。

  2.3.4總結經驗,改善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技能和工作效率,使公司文秘檔案資料能夠充分得到利用,為經營服務產生收益。

  3.歸檔資料的範圍、內容

  3.1計劃性檔案資料

  包括公司戰略規劃、經營計劃、各職能部門的工作規劃、計劃。

  3.2批示性檔案材料

  包括公司各類標準、指標,如計劃指標、考核標準、技術標準等;公司管理層在生產經營中的各類命令、工作指示、排程記錄等。

  3.3法規性檔案

  包括政府、行業、上級制定和頒發的各種需公司貫徹和執行的規定、要求、標準等檔案;公司內部制定的各類規章制度。

  3.4公司的重大決議

  包括由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議及其他重要的行政辦公會議所形成的檔案和會議材料、會議記錄等。

  3.5總結性檔案

  包括公司經營活動中年度、季度、月度的工作總結;下屬單位的工作總結及單項性的各種總結報告。

  3.6憑證性材料

  包括公司各職能部門在經營活動中形成的各類原始記錄、憑證、臺帳等。如產量記錄、質量記錄、裝置保養維護記錄,以及材料能源消耗等、產品銷售、合同書、協議書等原始記錄和文字。

  3.7彙報性材料

  包括公司向各上級主管單位的彙報材料、統計報表、財務報表等;公司領導在外部公共場所發言或釋出的各類文書資料等.

  3.8勞資人事資料

  包括公司的人事任命、人事調整、認識考勤、人才引進和培訓考核、工資核定記錄等相關資料。

  3.9調研性資料

  包括市場調研、開發調研、行業及競爭對手資料、供應商經銷商資料、公司內部各策劃方案的技術經濟論證材料等。

  3.10聲像製品資料

  包括經營活動中、文化活動中、以及員工在外學習、考察時或外單位提供的以聲像形式記錄下來的對公司經營活動產生作用的各種資料。

  3.11證件性文書資料

  包括法人營業執照、土地使用許可證、產品檢疫證、衛生許可證、出口許可證、產品質量認證、各類榮譽牌匾和證書、資產資料如汽車使用和房屋建築等批文證照。

  3.12饋贈行資料

  包括上級領導、名人、友人、協作單位提供和贈送的題詞、書畫、文獻資料、有紀念意義的各種工藝製品等。

  4.檔案資料的立卷歸檔

  4.1檔案的收集

  4.1.1凡屬本制度第三條所涵蓋的檔案資料,均應歸檔統一管理,各部門應做好資料的分類立卷,至次年元月底整理歸檔;會計歸檔類在年度終結後,由財務部門編造清冊,每兩年歸檔一次。

  4.1.2銀行票據由財務部立卷留存;各類報表(應收帳報表、銷售報表等)報相關領導閱後由專人回收並即刻銷燬,只財務部立卷留存。

  4.1.3業務要貨計劃、往來函等業務傳真、資料由業務部立卷留存。

  4.1.4各類外來檔案、資料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立卷留存;內部檔案原則上各部門傳閱後,即由總經理辦公室回收立卷留存。

  4.1.5公司員工應注意隨時收集各種資訊資料,並及時彙總到各部門檔案管理員,員工因公外出參觀學習考察和參加個各種會議回到公司後,應將相關資料全部移交檔案管理員。

  4.2立卷歸檔的時間

  4.2.1凡已辦理完畢的具有儲存價值的各種檔案資料,均應在三日內遞交辦公室立卷歸檔。

  4.2.2對於某些專門檔案,或駐地分散在外的個別業務單位的檔案,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歸檔時間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

  4.3立卷歸檔的要求

  4.3.1各部門兼職檔案員在規定的歸檔時間內,把整理審定完畢的文秘檔案資料,遞交文秘檔案室立卷歸檔。

  4.3.2移交檔案要填寫移交清單,移交清單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各執一份。

  4.3.3歸檔的檔案資料必須完整、真實、準確,請示和批覆、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須歸在一起。

  4.3.4立卷時應編制好案卷目錄,把檔案的作者、標題、日期等專案填寫清楚,概括而簡潔地擬寫好案卷標題,把案卷內容表達出來,裝訂整齊、牢固,然後還要填寫備考表,註明保管期限。

  4.3.5填寫案卷一律用炭素黑水鋼筆或毛筆,禁止用圓珠筆或鉛筆,字跡應清楚、準確。

  4.3.6立卷應以本單位形成的檔案為主,根據檔案形成的特點,保持檔案間的歷史聯絡,適當照顧檔案的儲存價值,使案卷能正確反映企業生產活動狀況和麵貌。

  4.3.7立卷應以同類問題為主,結合其他特徵的方法組卷,把有密切聯絡的檔案組合在一起。

  4.3.8立卷應把上級檔案於本公司檔案(除請示、批覆外)按保管期限和檔案年限分開立卷。

  4.3.9立卷歸檔後,發現還有需立卷的檔案資料,可按立卷原則進行插卷。

  4.3.10檔案組成案卷後,卷內檔案應按照一定規律進行排列,系統地反映問題,做到查詢方便。

  4.3.11各種實物檔案(獎品、獎盃、錦旗、獎章、證書、牌匾、饋贈品等)歸檔必須有條件,並保持其完好無損。

  4.3.12聲像檔案攝錄必須詳細記錄事由、時間、地點、主要人物、背景、攝錄者,歸檔聲像資料必須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5.文秘檔案的借閱

  5.1文秘檔案主要供本企業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況特殊,外單位人需須持介紹信,並經公司領導批准,可查閱無密級檔案。

  5.2各部門工作人員可直接查閱屬於本部門業務工作範圍得文秘檔案資料。如需查閱非本部門得重要檔案和有密級檔案,須經公司領導或原形成檔案得部門領導批准,方可借閱。

  5.3文秘檔案得借閱者應負責檔案得完整和完好,不得私自影印、影印、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調換、抽取、汙損、加註標語,不得轉借,如有違紀,酌情處罰。

  5.4對珍貴或易損的檔案,應制成複製品提供使用。複製可採取影印、照片、重印副本、摘錄等方式。複製檔案應仔細校對,與原稿無誤後,註明檔案編號,然後提供使用。如有必要,給複製件加蓋公章,以示覆製件不會有誤。

  5.5必要時,檔案室應對所提供檔案出具證明,證明材料寫好後應仔細校對和審查,加蓋檔案室印章後才有效。檔案室證明材料只能證明某事在檔案上有無記載,而不能對某事下結論。檔案管理員不可擅自對檔案資料作解釋或下結論。

  5.6文秘檔案一般不得借出檔案室。如有特殊情況,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為十天,但必須經有關領導批准並辦理借閱手續。如延期借閱時間,須辦理續借手續。逾期不還者,檔案管理員要及時催還。

  5.7借閱文秘檔案須妥善保管,若有遺失,將根據檔案的價值和數量報公司領導批准後,責令其賠償一切損失。

  6.文秘檔案保密要求

  6.1檔案管理員和借閱利用檔案的人員要樹立高度責任心,加強保密意識,雙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6.2檔案分一般檔案和有密級檔案兩類。檔案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6.3有密級檔案只許在檔案室翻閱,不許帶離本室。有密級檔案複製時,需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或副總以上領導批准。

  6.4有密級檔案只限歸檔人使用,其他人員利用需經辦公室主任或副總以上級領導批准。

  6.5對已到保密期限的檔案要請相關部門領導和辦公室主任鑑定解密,對解密檔案作一般檔案管理,及時提供利用。

  6.6外來參觀人員,統一由負責接待人答覆問題和辦理所需材料。

  6.7檔案管理員丟失或擅自提供洩漏檔案機密,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8企業在職工工作人員調離本企業時,需按檔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檔案材料,並退還所借檔案,檔案室審查無誤簽字後,才能調離。檔案管理員調離,應由辦公室主任監督辦理,檔案交接之後,方能調離。

  7.超期檔案的銷燬

  7.1對超過儲存期限的檔案,由檔案管理員登記造冊,經辦公室主任和檔案形成部門領導共同鑑定,報分管副總批准後,按規定銷燬。

  7.2經批准銷燬的檔案,可單獨存放半年,經驗證確無保留價值時,再行銷燬,以免誤毀。

  7.3銷燬檔案必須在指定地點進行,並指派專人監銷,嚴禁將銷燬的檔案作為它用,或作廢紙出售。檔案銷燬後,監銷人應在銷燬註冊上簽字。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篇8

  教師業務檔案是教師教學工作基本情況的重要歷史記錄,其主要內容有:教師登記表;統計考核鑑定(包括:考核鑑定表;教學檢查聽課評議情況等);學術水平包括:論文;教材編寫;科研成果等;專業技術職務動態及獎懲情況等,是教學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檔案之一。

  1、教師業務檔案由教務處統一管理,每到學期、學年末,根據責任制考核情況,結合教師的工作實際進行全面考核,分別由教務處長、教學部填寫相應部分。填寫力求實事求是,公正確切。

  2、查閱和摘抄教師業務檔案需經領導批准,管理員不得洩露檔案中的有關內容。

  3、核籤的教師業務檔案所載內容,任何人不得隨意塗改和更換。

  4、教師調離學校時其業務檔案併入本人人事檔案隨調,學校教務處可保留其業務檔案的影印件作為教學資料妥善儲存。若有單位外調情況時,憑介紹信允許抄錄。

  5、教師業務檔案屬永久性儲存,必須妥善保管,防止蛀爛,填寫時一律用鋼筆或毛筆,字跡清楚工整。

  6、教師業務檔案是記載衡量教師教學工作實績和水平的原始資料,也是教師晉級、提幹、職稱評定的重要依據,應嚴格手續,認真對待,不得弄虛作假、含糊敷衍或丟失。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篇9

  一、司法所檔案管理工作由指定人員負責,包括接收、收集、整理、保管。

  二、各類檔案的組卷要準確。卷內目錄、案卷封面填寫完整準確、字跡清晰美觀,裝訂案卷規範、統一、牢固。

  三、檔案整理。按規定製定統一的檔案分類編號方案。案卷的排列、編號符合規定要求。

  四、檔案的整理。鑑別沒有存檔利用價值的公文,可報主管領導批准,可定期清退和銷燬。對縣(區、市)司法局的檔案、簡報等資料,要做好歸檔工作,無須存檔要統一銷燬。

  五、檔案箱、資料櫃和檔案資料放置的裝置要整齊,做到不同規格分類排列。

  六、庫房管理。庫房保持清潔衛生,落實防盜、防火、防光、防高溫、防潮、防塵、防鼠等安全措施。

  七、檔案管理人員要有良好的司法檔案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嚴格遵守崗位紀律,嚴格執行檔案保密制度,嚴守國家機密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為加強機關檔案的科學管理,保證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安全,提高機關檔案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特制訂以下管理制度。

  (一)檔案安全保密制度

  1、檔案管理人員必須遵守保密守則,要嚴守秘密,嚴防洩密、失密。

  2、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檔案的查借閱手續,借出的檔案要及時歸檔、核實。

  3、檔案管理人員要增強保密觀念,經常檢查設施安全保密情況;離開檔案室時,必須鎖好檔案資料櫃,關好門窗。

  4、銷燬檔案要登記造冊,經分管副局長簽字批准後方能進行,銷燬時要有監銷人,並履行簽字手續。

  5、檔案室內嚴禁吸菸,以防火災。

  (二)檔案保管制度

  1、檔案室屬機要重地,外人不得隨便進入。

  2、保持室內衛生整潔,檔案分類排放、排列整齊。

  3、切實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高溫、防強光等工作,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4、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庫藏情況,對庫藏檔案和資料的保管情況定期進行檢查核對,做到帳物相符。

  5、未經批准,任何人不準將檔案帶出庫房,更不準私自摘抄、外傳。

  (三)檔案利用制度

  1、檔案管理人員應熟悉所藏檔案的情況,完善檔案檢索工具,及時準

  確地提供檔案利用服務。

  2、市水利局本單位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查閱本部門形成的檔案。查(借)閱局會議記錄,必須經局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查閱。查(借)閱局黨務資料,須經局黨總支書記或局機關支部書記批准後方可查閱。

  3、查閱檔案須填寫《檔案借閱登記表》,未履行登記手續,檔案管理員可拒絕查閱。

  4、外單位查閱本機關檔案,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並經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批准後方可借閱。

  5、查閱檔案時,嚴禁塗改、圈劃、抽換、批點、汙損、拆卷或增刪檔案內容,不得吸菸。

  6、歸還檔案時,檔案管理員要認真檢查清點檔案的完好狀況,及時記載檔案的利用情況。

  (四)立卷歸檔制度

  1、凡是水利局機關從事各項業務工作,所形成的具有參考利用價值的各種內容、形式和載體的文書材料,均屬立卷歸檔範圍。任何科室和個人都無權扣壓和銷燬必須歸檔的檔案材料。

  2、歸檔時間。文書檔案一般在每年年底全部收集完整,次年三月底前完成全部整理、立卷歸檔工作。會計檔案一般在會計年度終了一年後移交給財務管理站保管。工程技術檔案一般在工程專案竣工驗收後,由水利科負責收集、整理後移交檔案室,集中管理。各科室聲像檔案要注意隨時歸檔備份,每年12月提供局檔案室存檔。

  3、立卷歸檔的要求。歸檔的檔案材料要保持它們之間的歷史聯絡,區分儲存價值,分類整理立卷,案卷標題簡明扼要,目錄頁號編制準確,便於保管和利用。凡局機關形成的各類檔案材料,歸檔應為原件,且要求做到完整、準確、系統,存檔時由檔案管理人員審查核定。

  4、各業務科室向局檔案室移交的文件要有清單,歸檔時,必須履行交接手續,交接雙方及監交負責人應分別在清單上簽字,以備查考。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一、文書檔案歸檔制度

  1、各部門在各項活動中構成的具有價值的檔案、材料均屬歸檔範圍,交行政部統一管理。

  2、各部門構成的檔案、材料由兼職檔案員(各部門內勤)收集、審定、整理、立卷。

  3、歸檔的檔案材料應齊全、完整、準確可靠(檔案的正文與附件、印件與底稿、請示與批覆)無缺頁、破損現象。

  4、下發檔案不僅僅要在硬碟、軟盤中儲存留檔,還應留有書面材料存檔。

  5、凡歸檔的檔案務必留原件存檔,書寫整齊,用毛筆、藍黑色鋼筆、碳素筆抄寫,如有不貼合要求的檔案員有權退回原部門重新書寫。

  6、重要檔案如部門需用可進行復印,但原件務必歸檔。

  7、機關工作人員外出學習、考察、參加會議帶回的檔案、一律交辦公室統一登記、立卷、歸檔管理。

  二、專職檔案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制

  1、認真學習專業知識,貫徹執行<檔案法>、<檔案法實施辦法>,熱愛本職工作,忠於職守,維護黨和國家利益,工作盡職盡責,自覺遵守檔案工作各項規章制度。

  2、負責公司各種檔案資料的收集、分類、整理、編目、排列、上架、保管、借閱、鑑定、銷燬、移交等工作。檔案質量和工作質量貼合“規範”要求。

  3、負責公司有關部門檔案工作監督指導、業務培訓工作。

  4、負責檔案庫房各項制度的落實。

  5、用心帶給檔案的利用,充分發揮檔案利用效果,認真總結經驗,為領導決策和機關各項工作帶給優質服務。

  三、兼職檔案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制

  1、各部門配備一名兼職檔案員,負責本部門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立卷工作。

  2、兼職檔案人員要熱愛檔案工作,熟悉業務,工作認真負責,把好案卷質量關,按時完成兼管檔案的任務。

  3、兼職檔案員應於次年2月底前,將整理好的檔案向檔案室移交。

  4、嚴格執行各項檔案管理制度。

  5、理解本公司專職檔案員的監督指導。努力學習檔案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四、部門立卷制度

  1、凡本部門在各項活動中構成的檔案、具有儲存價值的資料均屬本部門立卷歸檔範圍。

  2、各部門兼職檔案員,負責對本部門的檔案資料進行收集、審定、整理、立卷。

  3、兼職檔案員要嚴格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及各項檔案管理制度,按綜合檔案室提出的各項要求立卷,保證立卷質量。

  五、檔案保管制度

  1、各門類檔案由綜合檔案室集中統一管理,配備檔案員負責檔案的保管工作。

  2、按照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對各類檔案應做到存放合理,排列有序,查詢方便。

  3、檔案員對室藏檔案材料要經常進行檢查,對已到借閱期限尚未歸還的檔案材料,要及時跟蹤追還,防止丟失。

  4、庫房要持續清潔衛生,溫度要經常持續在14—24℃,相對溼度要持續在45—60%,防止危害檔案的現象發生。

  5、檔案庫房內做到“八防”即防盜、防光、防高溫、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定期檢查。

  6、庫房內嚴禁吸菸,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停電時,一律用手電照明,不得使用易燃器具。

  7、與檔案庫房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隨時關好庫房門窗,確保安全。

  六、檔案保密規則

  1、檔案工作人員要提高警惕性,遵守保密紀律,堅持原則,認真執行各項制度。

  2、凡到綜合檔案室查閱檔案者,都要認真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嚴格履行檔案查閱手續,檔案原則上不準帶出檔案室,確需帶出時須經主管領導批准並在指定時光內歸還檔案室。

  3、查閱檔案時,不得翻閱與查閱資料無關的檔案材料、無關人員不準進入檔案室。

  4、本公司工作人員不準將檔案、材料帶進公共場所和其他場所,不準帶回家中,要及時交給檔案管理部門。

  5、對於違反保密規定,洩露國家公司機密或造成必須後果者要依據<保密法>的規定,嚴肅處理並追究其職責。

  七、檔案借閱制度

  1、借閱檔案要嚴格遵守檔案管理制度,凡借閱者,應自覺履行借閱手續。

  2、凡借閱檔案,需經主管領導批准。外單位人員借閱檔案,應持單位介紹信,經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辦理借閱手續,並在借閱期限內按時歸還。

  3、借閱人員對檔案材料妥善保管,注意保密,不得以任何理由轉借他人。

  4、借閱人員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影印、抄寫檔案資料。

  5、檔案管理人員對歸還的借閱材料要認真進行檢查,確認檔案材料完好無損時,方可辦理歸檔手續。對摘抄、複製的檔案材料,經認真核對,正確無誤時,方能簽字蓋章。

  6、一旦發現檔案材料在借閱過程中被拆、塗抹或缺失等毀損現象,要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職責。

  八、其他

  解釋權歸公司行政人事部。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篇12

  一、分管檔案工作的局領導職責

  1、組織全域性性的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上級關於檔案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的活動。

  2、加強對局檔案工作的領導,將檔案工作納入局的整體發展計劃,列入局議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門按上級和局檔案部門要求做好應做的工作。

  3、關心檔案工作和檔案室的建設與發展,從人力、物力、財力上給予支援,及時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困難,改善工作條件,使檔案工作與局各項工作協調發展。

  二、局檔案員職責

  1、貫徹實施《檔案法》、《山東省檔案條例》等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

  2、對各有關處室構成的各種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歸檔進行監督和指導。

  3、負責收集出國考察人員應當歸檔的有關材料和照片,收集領導同志外出開會的發言材料和帶回的帶有密級的材料。

  4、負責管理全域性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檔案,維護檔案的完整、準確與安全,併為本單位各項工作的需要帶給服務。

  5、按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檔案工作統計材料。

  6、按規定向檔案館移交應進館的檔案。

  三、分管檔案工作的各處(室)領導職責

  1、配備具有較好政治業務素質的專(兼)職檔案人員,並持續相對穩定。

  2、將檔案工作納入本單位的議事日程(每半年研究一次檔案工作),幫忙專(兼)職檔案人員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

  3、組織本單位人員學習檔案法規,執行局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

  4、疏通渠道,嚴格制度,督促有關人員注意平時各類檔案材料的構成積累,用心配合專(兼)職檔案人員的歸檔工作。

  5、協同檔案室監督、檢查本單位檔案材料預立卷、整理組卷、歸檔驗收及檔案鑑定工作。

  6、負責檢查本單位專(兼)職檔案人員履行檔案崗位職責狀況。

  四、各處、室專(兼)職檔案人員職責

  1、堅持平時整理。根據本單位不一樣種類檔案材料的構成特徵,制定案卷類目,合理分類存放,便於利用和歸檔。

  2、負責本單位檔案材料的.構成、積累、保管和整理歸檔工作,保證歸檔檔案材料完整、準確、系統。

  3、歸檔案卷做到組卷合理,頁號編寫準確,案卷目錄清楚,案卷標題簡明扼要。

  4、保管好本部門應歸檔的案卷,注意檔案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5、主動接收局檔案員的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按規定時光向檔案室移交。

  6、用心參加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檔案工作水平。

  7、按檔案室要求對檔案進行分類、整理、編目,並編制檢索工具。

  8、按歸檔時光向檔案室帶給檔案目錄和統計年報表。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篇13

  一、查閱利用本館開放檔案、資料者,須持身份證(或工作證、學歷證書)等有效證件,同時填寫查閱登記表;受他人委託者,還須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證件(含影印、傳真件)及委託查閱申請書。

  二、查閱重要的或密級檔案,按《檔案保密制度》辦理;查閱本職範圍外的重要檔案,須經辦公室負責人批准;查閱珍貴檔案時,以影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檔案、資料一般不外借。確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單位證明外,須經辦公室負責人或學校分管領導批准,並辦理外借手續(限5天內歸還);若續借,需辦續借手續。

  四、帶給利用檔案時,按學校有關規定收費。

  五、外國組織和人員利用開放檔案、資料,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六、查閱利用檔案時不得隨意塗改、拆卷或損毀。本室工作人員對違規者,有權給予勸告、責令賠償或其它處置,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七、未經主管校領導批准或辦公室授權,任何單位、個人無權公佈檔案資料。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篇14

  一、目的

  為了確保公司檔案的完整及安全,增強公司檔案的實用性和有效性,便於科學管理與開發利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檔案資料的管理。

  三、管理職能

  (一)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檔案管理工作,設定專門的檔案室,負責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補充、開發、利用、銷燬等各項工作。

  (二)檔案管理員負責檔案室和存檔資料的具體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1、接收各部門上交的存檔資料,做好收件登記;

  2、定期清理,主動按時收回各部門使用完畢的應存檔資料,補齊缺失的檔案資料;

  3、對收到的檔案資料按規則整理、分類、立卷,分類規範存放;

  4、妥善保管檔案資料,做好防損、防盜、防潮、防蟲等保護工作;

  5、建立檔案檢索索引;

  6、按規定辦理檔案資料借閱和收回手續,並做好登記,保證檔案資料安全無損;

  7、做好檔案室的日常清理、清潔工作,保持檔案室整潔有序;

  8、建立和維護電腦檔案管理系統,實行數字化管理;

  9、遵守保密制度。

  (三)各部門管理職責

  1、按本制度規定保管好本部門暫時儲存的檔案資料;

  2、及時將本部門經辦或接收的應存檔資料交檔案室存檔;

  3、妥善保管本部門借閱的檔案資料,不得洩露、遺失和損壞。

  四、資料歸檔管理

  (一)歸檔資料範圍

  1、各級政府和職能管理部門下發的各種檔案、通知、會議紀要、批覆、認定、政策法規資訊、標準、信函、法律文書、公示資訊等資料;

  2、公司對各級政府和職能管理部門上報的各種申請、請示、報告、彙報、說明、申訴、申報等資料;

  3、公司與其他單位互相傳送的聯絡函、告知函、介紹信、委託書、宣傳資料、單位資訊、證件、證明、回覆等往來資料;

  4、公司內部形成的各種檔案、通知、會議資料、決議、決定、意見、規劃、計劃、方案、報告、總結、簡訊等;

  5、公司制訂的各類管理制度、規定、辦法、作業指導書、操作規程、安全規程、責任制、責任書、經濟或管理協議、標準手冊等內部管理資料;

  6、公司對外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意向書等資料;

  7、公司產品立項、設計、開發、工藝技術、產品說明、包裝、建設、評審、驗收等專案資料;

  8、公司各類裝置在設計、製作、安裝、除錯、技術改造、使用過程中形成的圖紙、記錄以及使用說明書等裝置資料;

  9、公司各類基建工程勘探設計資料、圖紙、報建資料、施工記錄、驗收記錄等基建資料;

  10、生產、經營環節中的各類報表、臺賬、記錄、報告單等資料;

  11、各類財務憑證、賬薄、報表、臺賬、審計、統計結算、投融資、資本股權等資料;

  12、人員招聘、培訓、調動、任免、考核、考勤、勞動合同、薪資等人事檔案;

  13、公司取得的各種證書、證件、獎牌;

  14、公司訂閱或以其他方式獲得的各類報刊、期刊、文獻、圖書等資料以及參加外部會議或培訓取得的相關資料;

  15、公司文化、產品對外宣傳推廣資料以及產品標籤、標記、說明書等資料;

  16、公司組織開展各類活動形成的相關資料;

  17、記錄有公司相關資訊的圖片、照片、光碟、磁帶、電子儲存裝置等資料;

  18、其他具有儲存價值的資料。

  (二)歸檔資料收集

  1、結合公司具體情況,財務檔案由財務部管理,超過十年的可轉入檔案室;

  人事檔案由人事管理部門管理;

  生產管理類、經營管理類檔案,在部門日常工作中產生的報表、臺帳、記錄等資料由部門管理;

  其他資料一律交由檔案室統一管理,各部門應主動上交。

  2、凡是以公司名義對外的文字或圖片資料,需要蓋章的,經辦部門均在公司辦蓋章時留一份公司辦存檔,由公司辦印章管理人員在蓋章時收集。以部門名義對外發生的資料,如屬於立檔資料,由部門印章管理人員蓋章時收集後及時交檔案室;

  如資料還鬚髮出後由對方完善相關手續(如簽章)才能形成完整資料,則由印章管理人員在印章使用登記時說明,並於事後督促經辦人完善後存檔。

  3、各部門形成或接收的應存檔資料,由部門負責人(或各線副總)負責督促存檔;

  4、公司有償取得的資料,在報賬時由檔案管理人員在報賬單據上籤“資料已存檔”字樣,方可報銷。部門如需使用,可從檔案室借出或影印。

  5、公司人員外出參會帶回的資料,在報銷差旅費前須交檔案室存檔,否則不予報賬。報賬單上需有檔案管理人員的收文簽字。

  6、在檔案資料歸檔期,公司內部使用的各類應存檔資料,由檔案管理人員分別向各部門兼職檔案人員收集應該歸檔的原始資料,各主管部門兼職檔案人員應積極配合和支援。

  (三)資料歸檔要求

  1、歸檔的檔案資料必須齊全、完整、準確,符合形成規律,保持檔案之間的有機聯絡,便於查詢利用。

  2、歸檔的檔案資料應為原件,因故無原件的,可用具有憑證作用的替代資料或影印件歸檔,檔案資料歸檔後不得更改。

  3、非紙質檔案資料應與其文字說明一併歸檔;

  具有永久長期儲存價值的電子檔案,必須形成一份紙質檔案歸檔。

  4、歸檔的檔案資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頻繁的和有專門需要的可適當增加份數。反映同一內容而形式不同的檔案材料應保持其一致性。

  (四)歸檔時間

  1、除公司訂閱的報刊、雜誌、圖書資料和各部門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報表、臺賬、記錄等按年形成的資料外,其他應歸檔資料均須在取得或完整資料形成時即原件交檔案室存檔。

  2、報表、臺賬、記錄等按年形成的檔案資料,於次年二月份整理完整交公司檔案室存檔或由部門代為保管。

  3、報刊於次月初從各部門收回歸檔;

  雜誌、圖書資料於次年二月收回存檔。

  4、工程專案建設資料在竣工驗收後三個月內歸檔。

  (五)歸檔移交

  1、各部門的兼職檔案管理人員(部門核算員)應檢查本部門歸檔檔案資料的齊全、完整與準確情況,整理完畢並編制移交清冊,由部門或專案負責人簽字核准後向檔案部門移交。重要專案的檔案資料移交時應編寫歸檔說明。

  2、檔案管理部門接收時應全面檢查歸檔檔案資料的質量。

  3、交接雙方應認真核對移交清冊,並履行簽字手續,移交清冊各留一份以備查考。

  五、檔案保管

  (一)收件登記

  1、檔案室應建立收件登記簿,收到新歸檔資料時,須逐件分類登記,詳細記錄資料名稱、交件日期、部門和交件人,以便追溯。

  2、檔案管理人員收件後應按資料類別存放到相應地點,將資料名稱和頁碼新增到案卷盒目錄表,然後將資料名稱和存放地點按類別登記到檢索簿中,同時將資料全部資訊登入入電腦檔案管理系統。

  (二)檔案分類

  1、公司檔案一般按年度收集整理,按如下規則分類:

  A——股權類: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所有資料,包括公司章程、股東名冊、董事名冊、監事名冊、股權變更資料、會議資料、決議、檔案、記錄等,按屆次立卷。

  B——綜合管理類:

  01——公司內部文書資料,包括公司下發的各種檔案、通知、會議紀要、決議、決定、意見、簡訊,公司制訂的各類規劃、計劃、方案、決策、工作總結,公司組織開展各類活動形成的相關文字資料,黨團工青婦資料等。按時間先後順序立卷。

  02——管理制度,包括公司頒發的各類管理制度、規定規程、辦法、標準手冊、經濟責任制、責任書等;

  按小類立卷。

  03——外聯資料,包括公司對各級政府和職能部門上報的各種請示、申請、報告、彙報、說明、申報資料等材料,上級部門下發的各種檔案、通知、會議紀要、批覆、政策法規資訊、標準、信函、公示資訊等,公司與其他單位互相傳送的聯絡函、告知函、介紹信等往來資料等。按小類立卷。

  04——統計資料,包括統計報表、臺帳、分析報告等。按小類立卷。

  05——其他資料,不能歸集到以上類別中的資料,可以暫空,以後有其他類別資料時新增類別編號。按時間先後順序立卷。

  C——經營類01——合同,公司對外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約定。按時間先後順序立卷。

  02——客戶資料,包括市場調查報告、往來客戶資料、客戶評價、市場糾紛處理等資料。按時間先後順序立卷。

  03——廣告宣傳資料,公司開展各項廣告宣傳推廣活動形成的文字資料。按活動和時間先後順序立卷。

  D——生產管理類01——安全環保資料,包括安全規範、安全環保評價驗收資料、標準化材料、事故認定材料、培訓教育記錄、檢查整改記錄等資料。按小類立卷。

  02——質量計量資料,包括執行標準、檢定資料、檢驗報告、計量碼單、化驗單、臺帳等。按小類立卷。

  03——裝置管理資料,包括操作規程、裝置臺帳、巡迴檢查記錄、檢查維修記錄、大修計劃、備品配件資料、易損件清單等。按小類立卷。

  04——生產記錄資料,包括工藝流程,指標、操作記錄、開停車記錄、生產報表等。按產品立卷。

  E——技術類01——專案資料,包括可研報告、市場調研報告、研發報告、工藝包、實驗記錄、設計資料、立項資料、報建資料、變更資料等。按專案立卷。

  02——基建資料,包括設計圖紙、預決算、施工紀錄、施工報告、竣工驗收資料、檢驗報告等。按建設專案立卷。

  03——裝置資料,包括圖紙、設計說明、技術規程、使用操作說明等。按使用部門和裝置名稱立卷。

  F——人事檔案01——個人檔案,記錄人員的基本資訊、教育經歷、工作經歷、家庭成員以及在本公司工作情況(入職離職手續、歷年崗位、工資、考評、獎懲、勞動合同及其他情況等)。按個人立卷。

  02——工資結算資料,包括工資表和責任制結算資料。按月立卷。

  03——考勤考核資料,包括考勤表、考核表。按月立卷。

  04——招聘培訓資料,包括人員需求申請、招聘計劃、招聘簡章、培訓計劃、記錄、考試試卷、人員花名冊、人員變動報表等。按小類立卷。

  05——社會保險資料,包括參保名冊、增減申報表、核定單、繳費申請等。

  G——財務檔案,包括財務憑證、帳簿、報表、投融資資料等。按財務規範立卷。

  H——證照類,包括公司獲得的各種證件、證書、營業執照、牌匾、印信等。

  I——影像電子類,包括照片、錄影帶、錄音帶、光碟、隨身碟、行動硬碟等。

  J——圖書類,包括公司訂閱和購買的各種刊物、雜誌、文獻資料、圖書、工具書、重要報刊等。

  2、檔案資料分類後,方便集中裝訂的要建立卷宗,不宜集中裝訂的按類集中單體存放。為方便查詢和實行數字化管理,統一按分類規則編號,編號規範如下:

  X-XX-XX-XX卷宗序號(同一類卷宗超過一本時的排序號)小類序號,用01、02、03……代表各小類二級分類編號,即分類規定中01、02、03…序號一級分類程式碼,即分類規定中A--J 3、無具體二級及以下分類規定的,由檔案室自行分類編號,但必須將分類規則明確標註於檢索簿上,以保持延續性和一致性。無須分類的可省略二級或小類編號。

  4、卷宗按年裝訂,年號和編號應標註於卷宗存放時封面可直視處,卷宗封面正面須註明卷宗類別文字說明;

  單體存放的檔案資料應用標籤將編號貼在資料表面可直視處,不宜貼標籤的(如證照)在反面標註。

  5、檔案資料按重要性可分為重要檔案和普通檔案;

  按保密要求可分為絕密、機密、秘密和一般檔案;

  按保管期限可分為永久儲存、長期儲存和短期儲存。整理時應根據情況分立卷宗,卷宗並在卷宗上予以註明。

  (三)檔案保管

  1、所有卷宗資料應按類別分櫃分割槽存放,整齊有序排列。存放櫃應編號並標註存放類別。

  2、整理裝訂時,永久、長期保管的檔案須去除金屬裝訂物,檔案裝訂結實、整齊、美觀。

  3、卷宗封面標註和編號書寫應規範,具有耐久性。

  4、卷宗內的資料應按序編號,表面應設卷內目錄,以便查詢。

  5、檔案室要做好檔案存放的空間佈置,做到防火、防潮、防蟲蛀、防黴變、防雨淋,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6、部門保管的檔案資料也須按統一規則分類編號保管。

  7、重要和涉密檔案應設專櫃存放,以免遺失或洩露。

  六、檔案的借閱和利用

  1、檔案室應設定借閱登記簿,逐筆登記檔案借閱記錄,包括借閱日期、借閱資料名稱、借閱用途、批准人、歸還日期。借閱人借閱時須在登記簿上簽字,如所藉資料用於交上級部門,不能歸還,借閱人應在登記簿上註明不能歸還的原因。

  2、借閱檔案資料應填寫《檔案借閱申請單》,經相關領導簽字批准後方能借閱。批准許可權如下:普通檔案由借閱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檔案室主管部門負責人批准;

  重要檔案由借閱部門負責人和分管副總簽字認可,分管檔案的副總批准,特別重要的須經總經理批准;

  涉密檔案按《保密工作安全管理辦法》規定許可權批准。

  3、借出用於職能部門辦事的檔案,借出時間不得超過3天;

  在公司內使用的普通檔案,借出時間不得超過1個月。因故需要繼續使用,可以續借,須到檔案室辦理續借手續。逾期未還者,檔案管理員負責催還。

  4、涉密檔案原則上不外借,只能在檔案室查閱。特殊情況下需要借出,當天必須歸還。借出人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工作安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5、檔案歸還時應在登記簿上註明歸還日期。檔案借出和歸還記錄均須在電腦檔案管理系統中同時記錄以備查。

  6、檔案借閱者必須愛護檔案,保持整潔、嚴禁塗改;

  注意安全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損壞、遺失;

  損壞者按重新備置費用賠償,故意損毀者予以辭退。

  七、檔案的銷燬

  1、公司任何個人或部門非經允許不得銷燬公司檔案資料。

  2、當某些檔案到了銷燬期時,由檔案管理員填寫《檔案/紀錄銷燬呈報表》經批准後執行。檔案銷燬一律由總經理批准。

  3、經批准銷燬的公司檔案,檔案管理員須認真核對,將批准的《檔案/紀錄銷燬呈報表》和將要銷燬的檔案資料做好登記並歸檔,登記表永久儲存。

  4、在銷燬公司檔案資料時,由行政副總指定專人監督銷燬。

  八、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原《檔案管理制度》同時廢止。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篇15

  一、必須設有專門庫房或專櫃對各類檔案進行保管。

  二、檔案庫房是機要重地,除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檔案庫房。三、庫房要保持清潔和相對溫溼度,以利檔案保管。同時做好“八防”(防火、防盜、防光、防蟲、防灰塵、防潮、防高溫、防有害氣體等)工作。

  四、庫房內除密集架、檔案裝具和調卷所必須的用具外,不得擺放任何與檔案庫房無關的物品,檔案裝具排放,應做到整齊劃一,符合通風、防塵要求。

  五、根據檔案庫房情況需要,可配備換氣扇、滅火器等專用裝置,並定期保養,使庫房環境處於良好狀態。溫度基本保持在14—24℃,相對溼度40%—60%之間的規定要求。

  六、檔案室要防止陽光直射,庫房照明光源應用白熾燈;檔案室不應靠近易燃易爆和散發有汙染腐蝕氣體的場所。

  七、檔案管理人員必須每季度對庫房內的檔案進行核對,做到帳物相符。

  八、檔案庫房及檔案櫃箱鑰匙必須由辦公室專人負責保管,不得丟失。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篇16

  1、檔案的銷燬,是指對沒有儲存價值的不歸檔檔案和保管期限已滿無須繼續儲存的檔案進行銷燬處理。

  2、檔案銷燬,必須按照國家規定檔案銷燬的標準,嚴格進行鑑定。

  3、經過鑑定確需銷燬的檔案,必須寫出銷燬檔案內容分析報告,列出檔案銷燬清冊。

  4、檔案銷燬,必須嚴格執行審批制度,履行批准手續。

  5、批准銷燬的檔案,應及時送造紙廠化為紙漿或焚燬,且要有兩人鑑銷;銷燬完畢,鑑銷人要在銷燬清冊上寫明某曰已銷燬並簽名蓋章。

  6、檔案的銷燬,必須在相應的《案卷目錄》、《檔案總登記簿》和《案卷目錄登記簿》上註明"已銷燬"。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 篇17

  第一條設立專門的檔案庫房或檔案櫃對檔案進行存放、保管,並指派專人負責,做到“專人專櫃”的管理。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保守檔案機密,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檔案室,以保證維護檔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二條檔案室配備檔案櫃或密集架,檔案上架排列應科學合理,便於查詢。在排列上架時,應按照類別和保管單位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的排列,以便於管理和查詢。

  第三條對照片、光碟、隨身碟等特殊載體的檔案須配置密封盒和專門的案卷盒,按編號盒存放在防磁櫃。

  第四條檔案室要做好防火、防盜、防光、防高溫、防潮、防有害氣體、防塵、防蟲等“八防”工作。

  第五條檔案室在接收同級別人事檔案託管機構或企業移交的檔案後,應對移交檔案進行嚴格檢查,確保後續託管業務能順利開展。

  第六條確定接收的移交檔案要辦理託管協議,做好編目工作,並及時入庫並及時完成檔案彙總統計、登記電子檔工作。

  第七條各類外借檔案必須嚴格執行檔案借閱制度,在歸還時要核對是否有遺漏或損害,及時放回原處。

  第八條定期對庫房檔案進行清理、核對工作,做到帳物相符。對破損、載體變質的檔案要及時進行修補或複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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