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機房管理制度範本
計算機機房管理制度範本
如何制定計算機機房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計算機機房管理制度範本,供大家閱讀與參考。
計算機機房管理制度範本
計算機房屬機密重地。為做到嚴格管理,保證安全,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機房指定專人負責。負責安全、衛生及總體管理工作。
二、加強機房硬體和軟體管理,維護好計算機及輔助裝置,做好保養工作,確保計算機及裝置正常運轉。適時編制裝置更新計劃或提出購置(更新)報告,以保證打證工作不因裝置故障而間斷。
三、如程式出現故障或發現病毒,應及時向外經貿部計算機中心報告。
四、無關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進入機房,非現職打證人員不得上機房操作。門口明顯位置張貼告示:“機房重地,非請莫入”。
五、嚴禁在發證計算機上玩遊戲、上公眾網、處理其它文字,不準複製任何外單位的軟盤,切實做到打證專用。
六、必須保持機房整齊清潔,不準在機房記憶體放其他用品和什物,每週大掃除一次。
七、如發現機房有失竊情況或其他可疑跡象,應及時向領導報告。
八、要妥善保管專用裝置的保修、維修、使用說明書等資料以及備用件、消耗材料。
九、機房負責人工作崗位變動時,應向接任的負責人辦理書面移交手續。
十、本規定從二xxx年八月起實行。
相關法律知識:
計算機機房管理辦法
為維護學院計算機機房(以下簡稱:機房)系統環境的安全、穩定、高效,促進計算機資源的合理有效使用,並更好地保證教學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於機房所有管理人員及所有需要進入機房的人員,涉及學院機房所有相關設施。
第二條 機房作為嘉庚學院的重要教學資源,原則上只向有課程安排的教師、學生開放。未經批准者不得進出機房。需要在規定時間以外使用者,應事先向教育技術服務中心申請,獲得批准後方可使用。
第二章 機房衛生安全管理
第三條 進出機房的人員應自覺遵守衛生規則和安全管理制度,注意人身及財產安全,共同維護乾淨整潔、安全有序的上機環境。
第四條 發現機房裝置異常或安全問題的單位或個人,應第一時間向教師反映,不得自行處理。
第五條 機房管理員負責機房的衛生與安全管理工作,應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和事故應急處理能力,加強日常安全檢查,督促物業保潔人員做好衛生清潔,並協助任課教師做好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第六條 機房的硬體保護及保養由機房硬體維護人員負責,其餘任何人均不得隨意拆卸計算機或相關裝置。計算機的拆卸必須遵照規範操作。
第七條 機房的軟體安裝由機房管理員負責,其餘任何人均不得在機房計算機內安裝任何軟體。需使用軟體者,應向機房管理員提出書面申請,獲得批准後由機房管理員負責安裝。
第八條 嚴禁將機房計算機用於個人私用或玩遊戲;未經許可,不得在機房計算機中使用隨身碟、軟盤或其它移動儲存裝置。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如造成病毒傳播等嚴重後果者,將酌情予以行政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上機結束後,應自覺配合機房管理員做好記錄,並認真清理所用場地,切斷水源和電源,在關好所有門窗後方可離開機房。
第三章 機房用電安全制度
第十條 進出機房的人員應認真學習用電安全知識,嚴格遵照規範操作,並注意節約用電。
第十一條 機房管理員應熟練掌握機房用電應急處理措施,並定期檢查供電、用電裝置設施。
第十二條 機房管理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若需離開當前用電工作環境,應檢查確保用電安全。
第十三條 凡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學院將根據實際情況追究當事人責任:在機房內吸菸;隨意對裝置斷電或更改裝置供電線路;亂拉、亂接電線或選用無保證的供電、用電器材;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在機房中使用高溫、熾熱、產生火花的用電裝置。
第十四條 使用功率超過特定瓦數的用電裝置者,須向上級主管提出申請,獲得批准後方可使用,且須使用安全線路。
第十五條 外來人員需要用電者,須向機房管理員提出申請,獲得批准後方可使用,且須使用安全對機房裝置影響最小的供電方式。
第十六條 最後離開機房的人員,應檢查所有用電裝置,並關閉電源。
第十七條 發現用電安全隱患的單位或個人,應即時採取解決措施,並及時報告機房管理員。
第四章 機房管理員職責
第十八條 機房管理員負責機房的日常管理,應嚴格執行機房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熟練掌握機房儀器裝置的規範操作,做好相關維護、維修工作,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及工作人員的需要,為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機房管理員具體承擔以下六方面職責:
(1) 負責管理機房及其內部儀器裝置,對公共使用的物品和重要裝置實行嚴格的借還制度,並負責保管機房鑰匙,不得轉借他人,不得私自配製。
(2) 負責維護機房系統的安全穩定,定期清潔和保養儀器裝置,注意維持機房環境通爽,並自覺關注天氣變化,及時做好預防工作。
(3) 負責定期檢測機房計算機的軟硬體,及時發現並解決問題,做好病毒的防治、查殺工作。
(4) 負責對機房的應用配置進行長遠規劃,並根據機房裝置情況進行計算機及外設、備件的採購申請。
(5) 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定期進行防火及安全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並立即上報。發生機房盜竊、破門、火警、水浸、110報警等突發事件時,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協助處理。
(6) 配合教務部做好教師課前技術培訓及學生上機操作指導,配合資產與後勤管理部及時做好有關資產的入庫、報修、報廢及回收工作。
第五章 上機管理
第十九條 進入機房的人員應嚴格遵守機房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共同營造良好的上機環境。
第二十條 進入機房後,應服從指導,按照規定進行操作。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插拔滑鼠鍵盤,不得隨意搬動或移動裝置,不得隨意刪除計算機內的資料資源,不得在機房計算機中使用隨身碟、軟盤或其它移動儲存裝置。
第二十一條 上機期間,應認真遵守課堂紀律,不得高聲喧譁,不得聊天或玩遊戲;應自覺保持機房衛生,並愛護學院財產,不得將食品或其他無關物品帶入機房,不得在機房內塗抹亂畫。
第二十二條 若發現異常現象如機器故障、網路故障、病毒等,應立即向教師反映,不得自行處理。
第二十三條 使用完畢後,應按照規定步驟退出系統,關閉計算機及電源,並自覺配合機房管理員填寫機房使用記錄。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凡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學院將根據實際情況追究當事人責任:
(1) 計算機感染病毒;
(2) 私自安裝或使用未經許可的軟體(含遊戲);
(3) 長時間離開計算機卻未退出系統或關機。
第二十八條 因保管、使用不當,發生責任事故,造成機房的儀器裝置損壞或丟失者,應及時報案或報告,學院將酌情對有關責任人處以其賬面淨值的30%-100%的賠償。如造成病毒傳播等嚴重後果者,將酌情予以行政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對於故意破壞學院財產,嚴重失職,違反操作規程者;或事故發生後隱瞞不報,推卸責任,造成嚴重後果者,學院除責令賠償外,還將酌情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第三十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廈門大學嘉庚學院教育技術服務中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