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制度

計算機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局計算機及網路安全的管理,確保網路安全穩定的執行,制定了計算機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制度,下面是詳細內容,歡迎大家閱讀。

  計算機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局計算機及網路安全的管理,確保網路安全穩定的執行,切實提高工作效率,促進資訊化建設的健康發展,現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規定。

  局資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是計算機及網路系統的管理部門,履行管理職能。局資訊中心具體負責局計算機(包括外部裝置)及網路裝置的選型、安裝、維修;應用系統及軟體的安裝、維護;負責局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

  計算機使用管理

  第一條 各科室、局屬各單位對所使用的計算機及其軟硬體設施,享有日常使用的權利,負有保管的義務。

  第二條 計算機開啟關閉應按規定步驟進行,工作人員應規範使用計算機裝置。如因操作不當等原因導致裝置損壞,將視情節處理。

  第三條 各科室計算機實行專人專用,使用統一分配的口令進入區域網,發現不能進入區域網須及時報告網管人員,不得擅自修改計算機的IP地址和CMOS設定引數。

  第四條 各科室、各單位確需增加計算機裝置或網路終端介面,應向局資訊中心提出申請,經批准後,由網管人員負責接入。

  第五條 工作人員使用計算機時,不得關閉防毒軟體和網路防火牆,應確保防火牆處於啟用狀態。防病毒軟體要定期進行更新升級,定期和及時對電腦進行防毒,清潔,除塵,保證電腦能安全執行。工作人員發現計算機病毒應及時清除並報告網管人員備案。

  第六條 禁止私自拆卸和擅自修理計算機,禁止私自更換計算機硬體裝置。如需修理或更換,應先報局資訊中心經審批後由網管人員或計算機公司專業人員負責修理或更換。

  第七條 為保證業務系統安全工作,軟盤、光碟等儲存裝置必須經病毒檢查後方可使用。

  網路系統安全管理

  第八條 嚴格遵守資訊傳遞操作流程。各終端計算機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共享硬碟或資料夾,設立的共享硬碟或資料夾使用完畢後應立即取消共享設定。

  第九條 網路使用者密碼及共享許可權密碼嚴禁外洩。嚴禁擅自檢視、修改、複製其區域網內其他計算機的程式及內容。

  第十條 不瀏覽和釋出反動、黃色、邪教,反動言論等資訊,一經發現,嚴肅查處,停止使用網際網路許可權。嚴禁線上播放或下載電影、電視劇等,禁止擅自安裝使用遊戲。

  第十一條 局資訊中心網管人員要定期檢查各計算機終端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排除。

  第十二條 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機關計算機裝置和儲存涉密資訊的軟體、磁碟、光碟及其他儲存介質帶離機關。因工作需要帶出工作區域的,須經批准後登記備案才能帶出。嚴禁將與工作無關的儲存介質在單位的計算機上使用。嚴禁儲存介質在內外網計算機,以及在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間互用。

  第十三條 建立、健全計算機病毒的預防、發現、報告、消除管理制度及計算機裝置的使用、維護制度,對機關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系統進行經常性的病毒檢測。

  第十四條 未經允許,禁止開設檔案伺服器、共享伺服器、下載伺服器、FTP伺服器、WEB伺服器、E-MAIL伺服器、遊戲伺服器、媒體伺服器、網路磁碟、聊天伺服器等各種對外伺服器。

  第十五條 禁止使用各類群發、搶佔網路頻寬、強迫他人下網的軟體;區域網內的計算機禁止使用多執行緒下載檔案而造成網路擁堵、系統癱瘓、影響別人正常使用。

  資料庫系統管理

  隨著資訊化工作的深入開展,不同格式、不同內容的資料庫也將越來越多,市局資料中心涉及20多種不同型別的資料庫系統,因此對於資料庫系統的管理也應進一步規範。

  第十六條 網路系統使用者,須做好自身使用者密碼和許可權的保密工作,新使用者系統啟用後兩天內必須更改初始密碼,不得將密碼隨意告訴他人。

  第十七條 資料庫管理員不得將資料庫管理員密碼隨意透露給他人;不得將資料庫一般使用者密碼洩漏或隨意修改其使用者許可權; 不能向任何人洩露資料庫儲存的內容。

  第十八條 若因使用者名稱和密碼洩露造成資料庫資訊被更改或流失的,由洩密者承擔責任,情節嚴重者遞交局黨組處理。

  第十九條 資料庫管理員隨時做好資料庫的備份,核心資料庫的進入必須設定准入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只有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同時輸入正確時才能更改、匯出資料庫資訊;資料庫管理員對不正當的資料庫資訊更改行為做好記錄,並由提出更改要求的'人員簽字。

  第二十條 任何人不得隨意向外單位或個人提供紙質或電子版的資料庫資訊,如確須提供的,需經相關業務分管領導稽核、審批同意,並經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簽字確認後方可提供。

  中心機房管理制度

  1、機房裝置是國土資源廣域網、區域網和入口網站賴以執行的載體。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資訊中心工作人員要以高度的責任心確保機房裝置的安全、正常執行。

  2、非資訊中心工作人員嚴禁出入機房。除資訊中心人員外,任何人不得接觸和使用伺服器、路由器、交換機、防火牆等網路裝置。網路管理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程式,不得安裝與工作無關的軟體系統。

  3、網路裝置引數為局內部工作秘密,任何人不得向外洩露。系統管理員須定期更換伺服器登陸密碼,並做好記錄。

  4、凡在伺服器上開通FTP的,須報資訊中心和局領導同意後方可實施。所有工作人員使用的計算機擬接入網際網路,須經局領導同意,資訊中心人員不得擅自實施。

  5、機房所有裝置僅為全域性工作服務,禁止利用機房裝置對外承接業務,嚴禁將機房裝置帶出機房使用。

  6、加強機房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對機房供電線路及照明器具等進行檢查,防止因線路老化等原因造成火災。定期檢查更換消防用品。

  7、保持機房的溫溼度,特別防止溫度過高對裝置造成損害。

  8、嚴禁易燃易爆和強磁物品及其它與機房工作無關的物品進入機房。

  9、機房內禁止吸菸、用餐、吃零食、打牌下棋、嬉戲喧譁等行為。

  10、進入機房必須換拖鞋或用鞋套。機房裝置、桌椅等確保沒有積塵和汙跡,地面無塵,保持機房整潔。

  11、建立機房人員值班制度。值班人要對當日值班期間網路執行情況、溫溼度情況等做好詳細記錄。交接班時須履行相關手續,註明交接時間。

  12、建立運轉靈活、反應靈敏的網路應急處理協調機制,確保發生突發網路安全緊急事件時,能夠準確判斷、快速反應,儘可能避免、減少突發事件給廣域網和區域網執行帶來的影響。

  13、建立機房管理責任人制度。責任人要加強管理和監督,落實以上制度,建好網路裝置及線路埠分佈(變動)、裝置故障排除等臺賬。機房管理責任人必須於週一上午上班後和週五下午下班前,對所有裝置執行狀況和執行環境進行全面檢查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重大情況及時報告。網路發生故障或隱患時,須對所發生的故障現象、處理過程和結果等做好詳細記錄。

  14、中心機房是局重點防盜、防火部門。大樓值班人員必須重點關注。非正常上班期間,如遇長時間停電,須提前告知資訊中心,以便及時採取應急措施。

  15、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賠償,並追究相關責任。

  中心機房值班制度

  1、資訊中心人員每週輪流值班(如有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後可進行調整),值班人員須模範執行《中心機房管理制度》。

  2、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如有特殊情況需短暫離開,可請其他機房工作人員代班。代班人員履行值班人員職責。

  3、值班人員要加強安全防範意識,最後離開前,必須對機房進行全面檢查,關閉工作間空調、電燈等裝置,關好門窗。

  4、值班人員須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發生火災時能先期處置並及時報火警。

  5、值班人員要對當日值班期間網路執行情況、溫溼度情況等做好詳細記錄,並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註明交接時間。

  6、值班人員負責機房衛生清潔工作,保持機房整潔。

  7、值班人員翫忽職守造成後果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計算機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制度2

  一、由於電腦已成為我公司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為了加強對公司總部、分公司、設計分部的所有電腦及配套裝置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部門經理、電腦負責人應確保所使用的電腦及外用裝置始終處於整潔和良好的狀態。

  三、對關鍵電腦裝置,應配備必要的斷電保護設施。

  四、公司指定專人使用的電腦未經本人同意,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五、公司所有電腦不得安裝遊戲軟體。

  六、開啟電腦時應按步驟開機,首先接通顯示器電源,接通印表機等配套裝置電源,最後再接通主機電源。

  七、外來軟盤在使用前,必須確保無病毒。

  八、使用人在工作完成後或下班時應按步驟退出系統或關機,首先按系統提示關掉主機,後關掉印表機等配套裝置電源,最後關掉顯示器電源不得非正常關機。

  九、當天工作完成後、下班前應將電腦及配套裝置的一切電源關掉。

  十、c盤作為系統盤不能存放任何個人文件。

  十一、電腦使用人不能刪除c盤的系統檔案和應用程式檔案,以及

  更改電腦的各種設定。

  十二、任何人不能使用公司電腦光碟機播放各種vcd、cd光碟。

  十三、電腦需安裝程式軟體時必須由公司電腦維護人員許可後再安裝。

  十四、除公司電腦維護人員負責硬體維護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所使用的電腦或相關的電腦裝置。

  十五、公司電腦維護人員拆卸電腦硬體時,必須採取必要的防靜電措施。

  十六、公司電腦維護人員在作業完成後準備離去時,必須將所拆卸的裝置復原。

  十七、所有帶鎖的電腦,在維護工作完畢後或離去前必須上鎖。

  十八、公司電腦維護人員必須每兩週檢查一次所管轄的電腦及外設的工作狀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十九、公司總部、分公司及各部門的電腦須指定專人負責管轄。

  二十、各部門所轄的電腦裝置(及後加裝置)必須有配置清單,一式兩份,一份由行政部備案存檔,一份由使用部門保管。使用者離職時需按配置清單交接辦理離職手續。

  二十一、另需配置軟硬體的,須寫出書面申請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購置、安裝。

  二十二、部門電腦主機箱上的封條必須保持完好,未經行政部允許,不得私自開封。

  二十三、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直接責任人給予嚴重過失單處分罰款200元,電腦負責人罰款50元。

  (一)私自安裝和使用未經許可軟體的(含遊戲軟體)

  (二)專人使用的電腦未使用密碼功能的。

  (三)關機未按程式關機而造成系統程式檔案損壞的。

  (四)下班後沒有關機,切斷電源的。

  (五)擅自使用個人專用電腦的。

  (六)在系統c盤儲存個人文件的。

  (七)隨便刪除系統c盤上的系統檔案和應用程式檔案而造成計算機不能使用的。

  (八)更改電腦設定,而造成電腦和網路不能使用的。

  (九)沒有及時檢查或清潔電腦及配套裝置的。

  (十)月底前沒有將電腦的使用、現狀情況上報公司計算機維護員的。

  (十一)使用不當造成硬體損壞的。

  二十四、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扣除當事人當月獎金,公司並根據實際情況追究當事人及其直接領導的責任如數賠償損失。

  (一)擅自開啟機箱拆卸硬體的。

  (二)保管不當造成硬體丟失的。

  (三)違章作業造成系統崩潰或硬體損壞的。

  (四)使用外來盤沒有查毒使電腦感染病毒而造成系統損壞的。

  二十五、公司將根據檢查的結果,按年度對認真執行本制度的部門電腦負責人給予200元的獎勵。

  計算機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制度3

  第一條 基本要求:

  1、裝有軟碟機的微機一律不得入網;

  2、對於聯網的計算機,任何人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不得從網路複製軟體或文件;

  3、對於尚未聯網的計算機,其軟體的安裝由電腦室負責;

  4、任何微機需安裝軟體時,須由相關專業負責人提出書面報告,經經理同意後,由電腦室負責安裝;

  5、所有微機不得安裝遊戲軟體;

  6、資料的備份由相關專業負責人管理,備用的軟盤由專業負責人提供;

  7、軟體在使用前,必須確保無病毒;

  8、使用人在離開前應先退出系統再關機;

  9、任何人未經過他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電腦。

  第二條 監管措施:

  1、由電腦室指定專人負責電腦部管轄範圍內所有微機的病毒檢測和清理工作;

  2、由電腦室起草防病毒工作計劃(含檢測週期、時間、方式、工具及責任人),報電腦部經理批准後實施;

  3、由各專業負責人和電腦室的專門人員,根據上述作業計劃按時(每週最少一次)進行檢測工作,並填寫檢查記錄;

  4、由電腦部經理負責對防病毒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硬體保護及保養

  第三條 基本要求:

  1、除電腦室負責硬體維護的人員外,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機或相關的電腦裝置;

  2、硬體維護人員在拆卸微機時,必須採取必要的防靜電措施;

  3、硬體維護人員在作業完成後或準備離去時,必須將所拆卸的裝置復原;

  4、各專業負責人必須認真落實所轄微機及配套裝置的使用和保養責任;

  5、各專業負責人必須採取必要措施,確保所用的微機及外設始終處於整潔和良好的狀態;

  6、所有帶鎖的微機,在使用完畢或離去前必須上鎖;

  7、對於關鍵的電腦裝置應配備必要的斷電繼電設施以保護電源。

  第四條 監管措施:

  1、各部門所轄微機的使用、清洗和保養工作,由相應專業負責人負責;

  2、各專業負責人必須經常檢查所轄微機及外設的狀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獎懲措施

  電腦部決定將電腦的管理納人對各專業負責人的考核範圍。

  第五條

  凡是發現以下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追究責任:

  1、電腦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裝使用未經許可的軟體(含遊戲);

  3、微機具有密碼功能卻未使用;

  4、離開微機卻未退出系統並關機;

  5、擅自使用他人微機或外設並造成不良影響;

  6、沒有及時檢查或清潔電腦及相關外設。

  第六條

  凡發現由於以下情況造成硬體的損壞或丟失的,其損失由當事人如數賠償:違章作業;保管不當;擅自安裝、使用硬體和電氣裝置。

  第七條

  電腦部將根據檢查的結果,按季度對認真執行本規定的專業負責人和系統維護人員進行獎勵(具體辦法另行公佈)。

  附則

  第八條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電腦裝置,包括電腦室電腦裝置及由電腦室負責安裝的在其他部門的電腦裝置。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