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規章管理制度範本(精選12篇)
消防安全規章管理制度範本(精選12篇)
消防安全是我們日常生活中不可忽略的重點,制定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更是重中之重。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規章管理制度範本(精選12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消防安全規章管理制度 篇1
1、生產區:儲存區與生活區要嚴格分開,在生產區、儲存區內嚴禁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特殊情況時需經經理批准,由專職消防員護送加以嚴格管理方可入內。
2、生產區、儲存區嚴禁小孩入內、嚴禁吸菸,嚴格控制火源。
3、進行電焊機等明火作業時,需經主管經理批准,由專職消防員作好防火準備,方可使用。
4、嚴格門衛登記制度,對進出貨物要堅持檢視、登記。
5、進入生產區的機動車輛必須裝置火星濾清器,或其它防火罩具。
6、生產區、儲存區進行隱患自查,發現隱患作好隱患登記,並擬出整改方案及時處理。
7、禁止點無罩燈和蠟燭,油類燈照明,儲存區嚴禁安裝固定電線或存放其它貨物。
8、經常組織職工學習消防知識、加強消防演習,提高認識和滅火作戰技能。
9、對無視防火規定,造成事故損失的,除追究損失外,還要進行行政處罰,後果嚴重的交執法部門處理。
消防安全規章管理制度 篇2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狀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狀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狀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狀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狀況;
(五)消防安全標誌設定及其完好、有效狀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狀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狀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狀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狀況;
(十)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狀況;
(十一)其他需要檢查的資料。
消防安全規章管理制度 篇3
(一)為確保學校消防安全,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計劃,在巡查中發現火災隱患狀況務必及時向其所在的部門領導、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整改意見,切不可拖延。
(三)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四)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應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五)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於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狀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消防安全規章管理制度 篇4
1、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日常防火宣傳,管理和維護本單位所屬的滅火器材,檢查火險隱患和組織整改工作,切實加強消防工作的領導。
2、加強全體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火意識的遵守消防法規的自學性,明確“預防和撲救火災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每個單位和個人都必須依法做好防火工作。
3、利用黑板報、牆報、廣播、班會課廣泛宣傳消防法和防火安全知識。
4、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突發安全疏散方案,並定期組織疏散演練。
5、建立全員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全體教師都應當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撥火警電話、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學生疏散,每位老師都要熟悉各班、各功能室的學生的疏散線路。使每個教師都必須做到“三懂三會”即:懂本校火災的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會處理險肇事故;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6、每條安全通道裝上標誌牌,每人每個部室配置滅火器,保證消防設施、裝置完好、有效。
7、消防設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嚴防損壞、丟失。
8、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暢通無阻,不得擅自封閉,不得堆放物品,每天值日教師把檢查樓梯、通道、安全出口等工作作為值日重點工作之一。
9、不得將帶有火種的雜物丟入垃圾桶,嚴禁在校內燒廢紙雜物。
10、各場所要做好通風排氣工作,有利於降溫、防爆。
11、每學期做好兩次消防設施檢查工作,做到及時維修、及時保養。
消防安全規章管理制度 篇5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辦公室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辦公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企管部負責人,負責辦公室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辦公室的電器裝置較多,如電腦、印表機、掃描器、飲水機等,其插座要使用優質插座,從源頭上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四、使用行動式插座供電時,需注意其最大載荷,切忌插用電器過多,以免造成插座、插頭齧合不良、插座過載印發的發熱失火。
五、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順手的某些牆體插座,閒置其他牆體插座,造成該插座電線加速老化,甚至因電流過載導致;插座、插頭損壞要及時更換。
六、不私接、亂接電氣線路,使用質量可靠的'接線板;不在普通線路上使用超過負荷的大功率用電裝置。
七、行動式電器一般體積較小,散熱性差,容易產生自燃事故,使用時應遠離桌面、檯布等可燃物體,並隨時注意其工作溫度。
八、將智慧電器的電源管理設成省電模式,不用時自動“休眠”降低功耗避免產生火災隱患。
九、不要讓電器長時間待機,否則容易造成電器損壞或誘發火災。
十、電暖器、飲水機、空調等大功率電器,不能長時間不間斷使用,應間斷使用或調到較小功耗使用。
十一、電腦顯示器和機箱散發熱量比較高,應該保持良好的散熱通風環境,電腦周圍應保持10-20釐米的空間。
十二、雷雨天要及時關閉電腦等辦公用品的電源。
十三、下班必須關閉電器開關,確保辦公室內電氣設施電源全部斷開。
十四、不得在辦公室燃燒廢紙、檔案、資料或使用明火照明。
十五、辦公室禁止吸菸,吸菸區不得亂扔菸頭,菸頭應扔進防火煙灰桶,以免引起火災事故。
十六、保持消防疏散通道暢通,禁止佔用堵塞疏散通道。
十七、禁止私自挪用、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十八、禁止攜帶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消防安全規章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酒店消防管理工作,保護酒店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國家其他有關規定,結合酒店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違反消防法規,妨礙公共消防安全,阻礙消防工作正常進行,以及其他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影響消防安全,尚不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據本辦法應當受到處罰的行為,均屬違反消防管理行為。
第三條凡在酒店人員違反消防管理的行為,均依照本辦法進行處罰。
第二章處罰
第四條消防管理處罰分為
(一)警告
(二)通報批評
(三)罰款
(四)辭職處分
(五)拘留
(六)查封
(七)賠償損失
第五條有下列違反消防管理行為之一的部門和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警告、二百元以下罰款,辭職處分
(一)忽視消防安全工作,不認真履行消防管理職責、管理混亂、經督促無明顯改進,造成一般火災事故的;
(二)其他部門存在火險隱患,經提出改善要求拒不執行的;
(三)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章作業,或指派未經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的職工上崗獨立從事有火災危險作業的;
(四)未經公司董事長同意,改變建築物用途,違反消防法規,未經公司董事長檢驗,出現火險、火災的;
(五)佔用防火間距、堵塞、破壞消防通道的;
(六)逾期不拆除臨時建築、影響消防安全的;
(七)儲存、使用、銷燬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不執行有關安全法規,經指示不改的;
(八)違反規定,在辦公室、寢室記憶體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或將這些物品帶入酒店的;
(九)在禁止用火的區域、場所、擅自動火或其他可能引起火災行為的;
(十)更夫、值班人員當班飲酒或不按規定檢查巡邏,擅離職守發生火險、火災的;
(十一)電工、焊工、司爐工及其它有可能涉及動火的工種違章操作可能引起火災的;
(十二)在宿舍樓走廊、樓梯間等處堆放可燃物品,經指示拒絕清理、疏通的;
(十三)不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及損壞或挪用消防器材,經指示沒有改正或態度不好的;
(十四)埋壓、圈佔、損壞公共消防設施,經指示不整改的;
(十五)謊報火警、發生火災不報警或拒絕借用通訊裝置報警的;
(十六)阻礙執行滅火任務的消防車輛通行,擾亂火災現場秩序、妨礙滅火工作正常進行的;其他部門拒絕、阻撓、刁難公司人員依法進行防火檢查。
(十八)因責任人員主觀原因造成一般火災的;
(十九)其它違反消防規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規程的;
第六條對具有下列違反消防管理行為之一者,分別給子30元以下處罰,通報批評及辭職處分。
(一)違反酒店消防條例,在宿舍內使用電爐子、酒精爐、煤油爐、液化氣罐等用具的;
(二)私自動用電閘和拆改,增設電氣裝置構成一般火險的;
(三)在宿舍內,亂拉亂接電源線和電源插座造成火險的;
(四)在樓內,室內點燃廢紙等可燃物的;
第七條對造成火災燒燬國家、集體或個人財產者,除予以相應處罰外,還應根據損失情況後果和賠償能力令其賠償。
第八條對處於火險狀態的部門,經指出又一時整改不了的,在整改前,要責任落實到人,對其火險部位死看死守。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重處罰;
(一)明知故犯的;
(二)後果嚴重的;
(三)拒絕傳喚或者逃避處罰的;
(四)拒付罰款或屢經處罰不改的;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免予處罰。
(一)由於不可抗拒原因發生火災的;
(二)出於他人協迫或者誘騙的;
(三)後果較輕,能主動承認錯誤及時改正的;
第三章裁決與執行
第十一條酒店消防管理處罰辦法按各級許可權和分工分別由上級公安機關、消防部門、酒店保安隊裁決並執行。
第十二條通報批評、罰款、少量賠償損失由酒店保安隊裁決執行;辭職處分,由酒店處執行;警告、拘留、查封、數額較大的賠償由消防,公安部門裁決執行。
第十三條執行處罰時必須向被罰者開出罰款收據,並寫明罰款原因和所罰款數。
第十四條保安隊所收罰款全部上交酒店,用於補充消防經費。
第十五條保安隊及有關部門在執行本辦法時,應當嚴格遵守法紀,秉公執法,不得絢私舞弊,違者要嚴肅處理。
附則:
(一)本辦法若與上級公安、消防部門規定有衝突的,以上級部門規定為準;
(二)本辦法由酒店保安隊負責解釋
消防安全規章管理制度 篇7
一、公司對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負責,消防工作由消防安全隊長具體組織實施。
二、重點季節公司領導小組應對全公司消防實施檢查,及時消防火災隱患。
三、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工作,提高職工消防安全意識。
四、公司應加強義務消防隊建設,組織必要的消防演練,發生火災能及時撲救。
五、公司應定期召開會議,佈置公司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
六、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查處消防違法違章案件,保護火災現場,配合火災調查。
消防安全規章管理制度 篇8
一、消防重點單位及有消防重點部位的單位務必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保衛處負責對各單位巡查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專人負責,並建立巡查日誌。
三、消防巡查日誌要對每日巡查狀況做詳細記錄,並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簽字。
四、巡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對巡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要立即上報本單位主管領導,併力爭做到當場妥善處置,本單位無法解決的,要立即報告學校主管部門,在隱患未解決前,所屬單位要採取用心措施,不能使隱患釀成火災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資料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崗位與值班人員的在位狀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狀況。
消防安全規章管理制度 篇9
為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的生命與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和崗位安全責任,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的工作日程;
二、經常組織職工學習防火、滅火知識和有關消防工作檔案,加強消防法規和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培訓消防骨幹,總結、交流消防工作經驗;
三、辦公室內嚴禁吸菸;嚴格執行人走燈滅;工作人員應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時必須關好門窗,切斷電燈、電水壺等電器裝置的電源;
四、嚴格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發現不安全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提出改進意見;
五、發現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應立即解決,並及時向領導彙報,提出整改意見;
六、發現著火時應及時撲救,立即報警,並保護好現場,如實向調查人員反映著火前後情況;
七、發生火災時,積極組織職工撲救,協助公安機關、保衛部門查清火災的原因。
消防安全規章管理制度 篇10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人人都達到“兩知一會”, 即:知道火災危害性,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會逃生自救。
二、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加強日常安全檢查與維護,及時整改火災隱患,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三、教學樓、辦公樓樓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四、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專人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六、功能室、辦公室、教室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八、加強用電安全檢查,水電管理員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九、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十、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灶,要經常進行檢查,定時進行檢測,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十一、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規章管理制度 篇11
一、 值機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按規定準時接崗、巡視,認真執行崗位職責,除樓層巡視和處警以外,值班機員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 值機員不得不得無故缺勤和私自換班,因特殊情況急需換班時,值機員必須提前三天向消防領班申請並填寫“換班申請表”,上報部門領導同意後方可調班。換班過程中若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當班者要負主要責任;
三、 積極配合保安員做好日常工作,發生緊急情況時,若值機員無法處理或超出職權範圍時應及時按程式上報公司領導,值機員不得擅自做主;
四、 建立完善的工作記錄制度,值機員應將本人姓名、日期、班次、消防監控系統執行情況、值班情況及需跟進事項詳細記錄在案,並認真做好交接;
五、 無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中控室,如有公司領導批准的,中控人員應嚴格執行來客登記制度;
六、 值班員應主動承擔中控室的衛生保潔工作,將工具用品擺放整齊,每日對地板、地面、室內裝置設施、器材、桌椅和門窗玻璃進行清潔,室內裝置不可有積塵土和汙漬;
七、 在崗工作期間不得撥打私人電話、玩遊戲、看書報雜誌、吸菸、喝酒、睡覺。嚴禁在中控室吃東西;
八、 注意儀容儀表,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按規定著裝和攜帶執勤用品。
九、 認真填寫當值期間相關設施裝置執行記錄,發生的情況和處理結果。當班未處理完畢的應交代接班人員繼續跟進,並做好物品交接工作。
消防安全規章管理制度 篇12
一、學校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分工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校領導組織實施。
二、學校成立義務消防隊,建立定期培訓制度。各重點防火部位(如實驗室、人員密集場所、圖書館、倉庫等)的工作人員,必須熟悉與本專業有關的消防知識,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各單位人員應瞭解本單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效能,並設專人保管,所有人員都有責任愛護消防設施,禁止隨意搬動、損壞和挪用。
四、嚴格用火安全管理,不準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樹葉等雜物。
五、加強用電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嚴禁私自亂拉電線,隨意更換保險絲規格,增加用電裝置。批准使用電爐、電烘箱及其它大功率電器的單位或個人,要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經常檢查電器安全和電路情況,發現隱患要及時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必須報公安(消防部門)稽核防火設計,進行完工驗收,種類消防裝置應納入校園建設的統一規劃。
七、任何人發現火險,火警都有義務和責任及時報警,奮力撲救,並注意保護好現場;消防器材未經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隨意挪用或它用。
八、學校及各重點防火部位要有完善的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案,經常保持足夠的水源和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學校對重點防火部位、消防設施及電源等定期檢查,對火險隱患下達整改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