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精選15篇)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精選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精選1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1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專案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2
一、公司形象
1、員工必須清楚地瞭解公司的經營範圍和管理結構,並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情況。
2、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範,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譁。
4、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佔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
6、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傳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7、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員工要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著裝及修飾須大方得體。
二、生活作息
1、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
2、作息時間規定
1)、夏季作息時間表(4月——9月)
上班時間早9:00
午休12:00——13:00
下班時間晚18:00
2)、冬季作息時間表(10月——3月)
上班時間早9:00
午休12:00——12:30
下班時間晚17:30
3、員工上下班施行簽到制,上下班均須本人親自簽到,不得託、替他人簽到。
4、員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5、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主管經理請示簽退後方可離開公司。
6、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主管經理請假,事後補交相關證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並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准後方可休息。
8、員工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的權利,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時間內做好本職工作。如公司要求員工加班,計發加班工資及補貼;員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請,准許後方可加班。
三、衛生規範
1、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裝置的整潔。
2、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發現不清潔的情況,應及時清理。
3、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後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辦公區域內嚴禁吸菸。
5、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和一切公司內應該關閉的設施。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閒聊、吃零食、大聲喧譁,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為三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要按月進行考評。詳見《員工試用期考核表》。
3、公司內所制定的《員工日程表》是衡量員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據,要求員工每天要認真、詳盡的填寫,作為公司考核員工工作量的標準。
4、職員間的工作交流應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大廳、會議室),如需在個人工作區域內進行談話的,時間一般不應超過三分鐘(特殊情況除外)。
5、加強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培訓將施行簽到制,出席記錄和培訓考核也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部分)。
6、經常總結工作中的得失,並參與部門的業務討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7、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8、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裝置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10、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檔案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10、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件儲存、防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保密規定
1、員工須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妥善儲存重要的商業客戶資料、資料等資訊。
2、管理人員須做好公司重要檔案的備份及存檔工作,並妥善記錄網路密碼及口令。並向總經理提交完整的網路口令清單。
3、任何時間,員工均不可擅自邀請親朋好友在公司聚會。
4、員工及管理人員均不可向外洩露公司發展計劃、策略、客戶資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發現,除接受罰款、辭退等內部處理外,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人員管理
1、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員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導進行工作並主動向上司彙報工作情況。
3、員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主管或經理反映,聽取意見。
4、涉及超出員工許可權的決定必須報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
5、員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理。
6、管理人員應團結互助,努力協調好各部門的關係,鼓勵並帶領好員工隊伍,時刻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確保公司整體策劃順利進行。
7、公司是一個大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七、物品管理
1、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綜合管理部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
2、每月10日之前,個人將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填寫在公司【購物申請單】上,由管理部專門負責人提交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後,由專門負責人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發放。
3、若急需某類辦公用品,也應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後,交由專門負責人,經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購置。
4、新進人員到職時由綜合管理部門統一配發各種辦公物品。
八、電腦管理
1、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裝置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使用者的業務資料,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儲存在網路上相應的位置上。
3、未經許可,使用者不可增刪硬碟上的應用軟體和系統軟體。
4、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遊戲。
5、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資料,由公司資料管理員至少每週備份一次;重要資料由使用者本人向資料管理員申請做立即備份。
6、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碟、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裝置上使用。
7、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洩密。
九、網路管理
1、工作時間內禁止瀏覽與自己工作崗位或業務無關的網站。
2、工作時間內不允許在網路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如:上網聊天),也決不允許任何與工作無關的資訊出現在網路上。
3、嚴禁在公司網路上玩任何形式的網路遊戲、瀏覽圖片、傾聽音樂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禁止利用公司網路下載各種遊戲及大型軟體
5、公司網路結構由網路工程師統一規劃建設與管理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路結構,個人電腦及伺服器裝置等所用ip地址必須按網路工程師指定的方式設定,不可擅自更改。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3
第一條為保持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員在工作之餘能夠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設一個良好的集體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員工。
第三條員工宿舍指專門為公司員工提供的宿舍。
第四條宿舍長負責對本宿舍的管理和協調。
第五條宿舍入住的條件:
1.在公司工作的員工,由於家不在市區或離家較遠的可以入住宿舍。
2.所有住宿人員必須符合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等條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員在入住前必須自願接受並保證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條宿舍管理。
1.宿舍租金與物業管理費由公司統一支付,水電煤氣費由住宿人員個人承擔;
2.住宿人員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辭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應於離職或到期之日起1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3.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但如有特殊情況而需要留宿的,應提前徵得宿舍長的同意。
5.宿舍內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設施(如電視、床鋪、床墊、衣櫃、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廚衛裝置、門窗、牆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
6.宿舍長職責如下:
(1)負責監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內務。
(2)負責監督宿舍人員維護宿舍環境衛生。
(3)負責住宿人員的相關材料的管理,如個人安全、緊急聯絡人等。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長應及時通知店長或經理。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節嚴重。
2.宿舍內出現違法行為或火災等事件。
3.住宿人員身體不適以至病重的,並且應當及時送醫院及通知其親友。
4.住宿人員需要留宿親友的。
第八條公司宿舍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公司的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和違禁品。
3.起床後將被褥疊放整齊。
4.換洗的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陰雨天除外),暫時不用的衣、鞋等必須放入櫥內和床下,不得隨意擺放。
5.使用電視、收音機時,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6.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儘量不要存放於宿舍,否則出現丟失情況後果自負。
7.宿舍內的垃圾應當集中傾倒在指定地點。
8.房間衛生由住宿人員輪流負責,由宿舍長制定值日表並嚴格執行。
9.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第九條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應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如實呈報店長和經理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賭博、鬥毆、酗酒的。
3.蓄意破壞宿舍內物品或設施的。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影響宿舍安定團結,屢教不改的。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竊行為的。
第十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予以實施。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4
為增強工廠員工的責任感,提高員工的積極性,避免發生安全事故,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職與選用
1、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2、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創新精神。
3、所有員工都必須簽定勞動合同,並遵守公司和國家的各項規章制度、法律法規。
4、所有新進員工,都必須經人事行政部培訓,並且在本員工管理制度上簽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後,方可上班工作。
5、新進生產線員工入職後1-7天為試工期,試用不合格辭退,無工資發放。入職後的生產線員工按目標產能制計時,第二個月計件,多勞多得。非生產線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晚上加班的加班時間依工作內容定。遇有特殊情況,或者遇時間調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廠實行指紋識別打卡制度,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寫補卡申請,部門主管簽字證明,由廠長最終簽字生效,否則作曠工處理。遇打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應填寫補卡申請,在24小時內交由廠長簽字認可,過時不予受理,作曠工處理。
2)遲到,早退與曠工:
①遲到/早退:上班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做好工作前的準備,不得遲到/早退。未按時打卡上班算遲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遲到/早退的處罰:遲到/早退每1分鐘罰款1元。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③曠工:遲到或者早退30分鐘(含)以上者算曠工,30分鐘以上至4小時算曠工半天,4小時以上者算曠工一天。曠工半天,扣罰一天半工資;礦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計件員工罰款時,按公司標準工資進行扣除),連續曠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計一個月曠工五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者不發工資。
3.請假
1)請假程式:請假需本人填寫請假單,由工廠授權人員簽字同意後,方可生效。文員級(含)以上管理人員請假,需具有職務代理人簽字。生產線員工請假籤至主管,管理人員請假籤至廠長;職員請假必須逐級籤核,不準越級請假。凡是請假人員需以簽字同意之日起執行。員工請假必須需寫請假條,經批准後才可離開工作崗位;不得電話請假,特殊情況下需經主管批准,並事後補寫請假條,廠長簽字同意後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2)病假:請病假必須出具區級醫院或指定的醫院開具之《病歷單》,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進廠未滿一年者不可請超過三天之事假;進廠滿一年者方可請長假,但最長不得超過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請一次長假。無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過12天。
4)產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5)員工請長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員請長假需提前十天。請假最小時數為兩小時,不足兩小時者以兩小時計算,八小時為一個工作日。所有請假單必須經相關人員簽字同意後方可生效,否則以曠工論處。員工請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將推遲一個月發放工資。
4.考勤獎勵:每月對按時上下班的員工實行全勤獎,每月未遲到,早退,曠工,並未請假的發放全勤獎50元。
5.加班
因生產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時,各部門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麼時間加班,加班多少小時等。安排加班時,各部門需在當天下午15:30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核准後方可生效。無經核准加班其加班工時無效。如因職務及工作需要,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之加班安排。各部門必須如實記錄員工加班工時,若發現少記或多記,主管連帶處分。所有加班工時無效。
6.調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情況,如停電等,需要調整工作時間的,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調休安排。這也是國家法律所允許的。
三、離職規定
離職規定分為四種:辭職、辭退、開除、自離。
1、辭職
1)滿試用期的所有職員工辭職,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請。辭職申請表由員工本人填寫,經拉長、部門主管、廠長籤核同意後方可生效。管理人員和文員級以上人員最終須經廠長核准同意後方可有效。主管級人員由廠長稽核,總經理批准方可有效。並在離職前交接好工作,在約定日期領取工資。
2)新進員工工作未滿半個月即辭工的,扣罰全部工資;急辭工的,扣罰一個月工資。
2.辭退(解聘)
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辭退處理:
1)工作散漫,屢教不改、影響生產工作秩序者。多次違反工作、廠規廠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管理者。工作生產怠工,影響生產進度而不能保證客戶交期,導致公司信譽、經濟受到損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利用職務之便接受賄賂收取回扣者。散佈不利於公司言論,影響和打擊報復公司人員的工作、生產積極性者。破壞公司公共裝置設施和財產者。洩漏公司相關的產品、質量、技術、檔案和其它相關機密者,嚴重送司法機關和處理。
3)公司歇業、轉讓、業務緊縮、虧損,不可抗力需暫停工作或生產一個月以上時。公司因生產技術變化,有必要減少員工而無適當工作可提供安置時。
4)員工經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職務工作生產,也不宜改調其他工種職務時。不服從工作安排,導致生產工作無法完成或滯後者。記大過而無改正者。
5)辭退單由拉長填寫,經部門主管、廠長籤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辭退人員原則上將不再予以錄用,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公司將依法追糾賠償。
3開除
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開除處理:
1)試用期被證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者。偷盜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洩露公司機密者,打架鬥毆者,在宿舍內或上班時間賭博、酗酒或吸毒等。
2)開除人員之辭退單由部門主管填寫、行政部籤核後生效,公司開除人員公司將不再予以錄用。
4.自離
1)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或當月累計曠工五天以上者作自離處理。尚在試用期之員工曠工一天以上,作自離處理。
2)凡自離人員扣除全部工資,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依法訴請司法機關追糾賠償。
四、行為準則
為了員工與工廠的安全執行,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員工工作期間,應瞭解,注意安全生產知識,遵守本廠行為準則,以做到安全生產。
1)上班期間,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長髮(女員工有長頭髮的,工作期間應將頭髮束起。),應按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得亂丟亂放材料機器裝置等,注意工作範圍的整潔衛生等。
2)未經培訓,不得胡亂使用相應機器裝置,否則發生事故時由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員工應愛惜工廠一切生產機械裝置,正確操作機械裝置,節約使用生產材料。不得故意損壞工廠設施裝置,下班後及時檢查並關閉裝置及電源。每發現一次違反規定者,罰款5元。
3)根據工廠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絕。
4)應堅守自己崗位,不得閒談,嬉笑,打鬧,胡亂串崗,甚至工作時間吃東西,玩手機,睡覺。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工作時間嚴禁打私人電話。禁止在廁所抽菸,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5)員工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得拉幫結派,打架鬥毆等,違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6)員工應遵紀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竊公司及他人財物,若發現偷盜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7)員工對公司管理有意見的,應當面或者找厂部有關領導逐層提出申訴,任何人不得意氣用事,怠慢工作,聚眾鬧事或者做出其他違規違法行為,違者立即開除,不做工資結算。
8)上班時間不得無故離開工廠,上班時間原則上謝絕親友探訪。
9)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廠正常生產的,將提請相關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並扣罰全部工資。
本人同意並遵守以上規定,如有違反,願意按上述規定執行。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5
宿舍是員工在住宿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直接關係到員工的精神風貌和身心健康。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搞好員工宿舍區的清潔衛生,建設一個良好、整潔、優美的宿舍環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個人物品隨身保管,一但丟失公司不負任何責任。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人為原因造成的失竊事件由事件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員工宿舍實行責任制,排出衛生值班表;每天值日人員進行責任範圍的保潔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潔衛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潔。請每組值日員工認真自覺執行。每月全體宿舍員工對宿舍進行大掃除,請各員工積極參與。
(三)、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內亂扔果皮、紙屑、菸頭、飯菜等垃圾,不得從陽臺、門廳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雜物,不得將塑膠袋、飯菜雜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經發現,即對當事人處理。宿舍內保持室內整潔,衛生乾淨、物品擺放整齊,室內通風。
(四)、員工應該自覺維護宿舍牆壁的潔淨,不得有任何汙損行為(包括在牆上亂敲亂砸、張貼標語、廣告、亂寫亂畫、用腳踢、用球砸等)。凡有汙損行為,一律視其情節給予處罰。如未查出直接責任人,則該室全部成員給予處罰。
(五)洗手間、浴室及各公共區域,應保持地面乾淨整潔,盥洗盆要保持清潔,節約用水、用電,養成隨手關水關電的良好習慣。門外不能堆放垃圾,垃圾要及時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內。
(六)不得在室內隨意拉接電線,不得在宿舍用未經許可的'電器,愛護宿舍各項公用設施,不得破壞公用設施,若因此造成的事故,事件責任人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七)宿舍住宿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生活習慣。嚴禁在宿舍內參與賭博活動,嚴禁在宿舍裡酗酒或酒後鬧事。嚴禁外來人員留宿或男女混住,一經發現嚴重處罰。嚴禁在宿舍大聲喧譁,放高音音樂。按時熄燈睡覺,不影響他人的休息。
(八)住宿員工下班外出時,儘量結伴而行,晚12:00前必須返宿,加強防盜、防搶等安全防範意識。
(九)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未經公司批准,不得更換床位、宿舍。辭工辭退人員必須自停工三天內憑離職證明搬離宿舍,逾期未搬者每天由工資中扣除50元。
(十)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本條例自公佈之日起執行生效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6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宿舍安全和提高環境品質,特制訂本制度。
二、範圍
本公司所有住宿員工以及其他租借公司所有住宿員工
三、內容
(一)住宿須知
1、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
2、員工入住須經批准,服從物業主管人員安排,按指定的房間、鋪位入住。未經物業部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換房間、鋪位。
3、集體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床位轉租或出借給其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4、公司宿舍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如有特殊情況應先到公司報備,公司備案同意後方可入住。
5、已入住人員需退宿的,須提前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
6、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7、公司宿舍實行共有負責制,宿舍所有人一起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工作,安排宿舍衛生值日表,監督衛生值日員工作,檢查房內設施,申報日常維修,檢查排除安全隱患,清點離職人員物品等。
(三)裝置設施管理
1、有需要的宿舍配備的設施物品,向公司申請後由公司指派專人進行清點並確認。
2、宿舍內非私物品由宿舍內人員共同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佔用、損壞。
3、宿舍內非私設施,非自然損壞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不能明確責任歸屬的由宿舍內人員平攤賠償費用,自然損壞及時報修。
(四)紀律管理
1、員工必須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佔)。
2、集體宿舍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來宿舍住宿,外出請假並按時限返回。離開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齊。
3、嚴禁在宿舍內進行宣傳迷信等其他有傷風化的活動,違者視情節嚴重處以罰款50-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並予以無薪辭退。
4、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50-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以無薪辭退。
5、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賭博,晚上24時後停止一切娛樂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6、住宿員工不得於宿舍區室內外牆壁、櫥櫃、門窗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7、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動物,嚴禁向窗外潑水、亂扔雜物。住宿員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
8、嚴禁宿舍白天無人時應關閉照明燈。
(五)安全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違者除沒收器具。
3、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及時上報公司。
4、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予以責任者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衛生管理
1、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2、所有住宿員工必須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潔衛生。
(七)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齊、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床單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鞋子有序擺放於鞋櫃內或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4、面盆、水桶置於衛生間內,並置面盆於桶上。
5、住宿員工洗曬衣物須在指定區域或宿舍陽臺晾曬,不得隨意在走廊、過道、衛生間及其它公共區域晾掛。
(八)遷出管理
1、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並於離職當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2、住宿員工遷出時須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須先經過相關人員檢查。
四、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視情節嚴重呈報至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窺、偷竊行為的;
3、在宿舍內賭博、打架、酗酒的;
4、經常妨礙他人休息,屢教不改的;
5、蓄意破壞公物的;
6、經常不在員工宿舍住宿但仍然佔用床位的;
五、附則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由xxx有限公司負責解釋並執行,未盡事宜,另行修訂。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員工對本廠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瞭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手冊。
第二條、制訂本手冊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奮鬥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公司情況介紹。
第四條、本手冊僅適用本廠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員工必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
第六條、員工必須愛廠如愛家的意識,樹立"我為公司,公司為我"的企業文化理念,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於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地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七條、員工必須努力學習政治,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政治、文化、技術、業務水平。
第八條、員工必須遵守本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不同意見的建議,可以在執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廠長提出。
第九條、員工對企業工作的企業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評議和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第十條員、工可按本廠制度規定,享受勞動、工資、福利等各項權利的待遇。
第三章: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本廠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本廠員工均應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由廠長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閱讀和了解勞動合同檔案內容,同意後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產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條、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採用,並執行3-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可即時辭退。
第十四條、員工要求辭退或企業解聘員工,除違規違紀、違法原因可即時辭退外,其餘,均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不折不扣地辦好檔案、財物、技術資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家居外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出具"身份證"、"外來人員務工"和"計劃生育"證明。
第四章:工作紀律
第十七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離工作崗位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十八條、員工應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調動的指揮。
第十九條、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把好工作質量關,節約原材料,愛護裝置、工具等一切公共財物。
第二十條、員工應自覺遵守文明生產、文明辦公的制度規定,經常保持工作地環境的整潔,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條、員工應忠誠企業,保守本廠的技術、商務等機密。
第二十二條、員工在對外營業視窗或其他對外交往中,應堅持熱情禮貌的工作態度,接聽電話用禮貌語:"您好,xx公司":客人來訪,笑臉相迎,請字當頭,執情接待:客人辭行,以禮相送,須說"再見","歡迎再來","一路順風"等:洽談業務,說話和氣,舉止大方,處事慎重。
第五章: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二十三條、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厂部作出決定,併發書面通知執行。
第二十四條、考勤工作各部門自行負責進行。各部門負責人或負責人指定的考勤員,必須對考勤的正確性負責。
第二十五條、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工傷、加班、公出等專案。
第二十六條、考勤記錄表,由表勤員每天按時正點考勤,班中、班後考勤,並準確填好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在次月二日前連同各種假條或有關證明,交財務作為核發資和扣罰款的考勤依據。
第二十七條、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負責人稽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假期不發工資、午餐補貼。
第二十八條、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廠辦公室稽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廠長同意簽字後,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
凡未按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第六章:工資福利
第二十九條、員工工資按職務、職稱、生產技能、業務水平,工作表現、貢獻大小,由廠自行確定實施辦法。實行計時工資(月薪制)的員工,工資多少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計件工資(勞動分)的員工,工資多少按計件考核辦法,與勞動效率或經濟效益掛鉤。
第三十條、全廠的工資管理由廠辦公室、財務部具體負責,每月依據各人和考勤實績,由財務造冊報廠長批准發放。公司的發工資日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條、本廠將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個人實際表現。不定期地調整工資,工資水平堅持在企業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條本廠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按所在地勞動部門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員工可離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國際勞動節一天,國慶節二天。
第三十四條、員工可享受午餐補貼,補貼以出勤天計發,每月與工資一起發放。
第三十五條、本廠免費為員工提供宿舍,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第三十六條、本廠將隨著經濟發展,實力增強,在承受能力許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醫療保險制度,使員工在年老、患病、工傷、待業、生育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助。
第七章:培訓
第三十七條、所有員工均需接受本廠政治和業務技術培訓。
第三十八條、凡經廠批准,受本廠指派赴廠外培訓,進修的員工,佔用的上班時間不計缺勤,取得合格證書後,學費給予報銷。員工自行聯絡的培訓、進修、不得佔用工作時間,學費全部自負。
第三十九條、經本廠培訓的員工,如合同期未滿,中途自動離職者,按員工培訓後在本廠的工作年限,每年遞減20%收回培訓費(含工資、學費)。
第八章:安全質量
第四十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由廠長全面負責,對出現重大事故的部門,應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嚴肅追究責任人的有關領導的責任,並予以必要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第四十一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愛護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滅火設施,不準違章指揮,不準違章作業。
第四十二條、加強對易發事故的動火作業、起重作業、電線電器作業部位和工種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責任制度,開展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苗頭,必須立即查詢原因並採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條、加強現場生產全過程,包括作業準備過程,輔助生產過程的交付服務過程的產品質量管理。嚴格按工藝要求施工,發生產品質量事故,要堅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追責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訂不放過)進行嚴肅處理。
第四十四條、做好產品質量售後服務工作,建立貨主要調查訪問制度,對客戶提出的意見,做到條條有著落,有答覆、有整改、有記錄。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條、門衛值班應嚴守崗位,堅持夜間巡查,發現事故苗頭或形跡可疑的人和事,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或厂部領導。
第四十六條、加強財務現金、倉庫和食堂物品、員工宿舍的管理,切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第四十七條、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準打架鬥毆和辱罵他人:不準無理取鬧,擾亂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準賭博;不準偷挪公物,損壞裝置;不能偷挪他人財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電報等郵件。
第十章:衛生守則
第四十八條、辦公室、營業部、生產車間應做到佈局合理。物品擺放整齊,地面潔淨無雜物,通道暢通無阻。
第四十九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菸蒂;禁止向水池內洗盥室亂倒飯菜、茶葉、雜物、;禁止在牆上和所有裝置設施上亂寫、亂畫、亂塗,亂掛;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條、不準任意攀摘、損壞、挪用廠區周圍的綠化帶、花草、樹木。
第五十一條、各部門工作場衛生,應由本部門員工負責包乾,發現衛生包乾區域內有不衛生、不整潔現象時,要立即清掃。
第十一章:獎懲制度
第五十二條、本廠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十三條、對於有下列十個方面的有功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和經常性獎勵:
1、對本廠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建議,經稽核評定,確能給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帶來實際效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2、為本廠研製、開發適合市場的新產品、新專案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3、為本廠產品開啟市場銷路,對產品銷售增長做出積極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4、為維護本廠利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為公司節約資金3000元以上或換回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經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5、對提出並實施重大技術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6、為樹立社會正氣,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聲譽,而身心受到傷害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7、為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本廠利益免受重在損失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8、對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捨己為人,事蹟突出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9、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或經常性獎勵;
10、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一次性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於100元,最高不封頂。經常性獎勵以發給獎金體現,獎金最低不小於50元,最高為1000元。
第五十四條、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開除。對於員工的行政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定審報程式辦理。
第五十五條、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撤職、辭退、開除的行政處分,對情節特別嚴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機關處理。
1、有賭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後仍不改的;
2、有行兇鬥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損害企業形象的社會公德,給社會、本廠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擅自挪用本廠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
5、翫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廠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經營違反本廠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偷竊本廠、同事或客戶錢物的;
10、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11、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2、工作不負責任,產品廢品,損害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3、洩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使本廠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時,可同時給予一次性罰款或降薪處理。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手冊"各條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五十七條、本手冊各條規定解釋權屬厂部。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8
總則
(一)工廠為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員物品之損害特訂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安全管理,包括空襲、火災、竊盜、風災、地震、水災及身體傷害的預防及搶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廠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制度辦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揮監督除身體傷害由平時業務上的主管人員指揮監督外,應組織統一安全衛生委員會及消防隊。工廠人員均有防止災變及搶救損害的職責。
(五)領班以上的幹部均應熟悉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並監督訓練屬下人員確實遵守。
(六)工廠現場工作人員應視其智力體力調配適當的工作,俾危險發生時,能從容應付。
(七)代理人員務必熟悉被代理人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
(八)危險發生時,除採取必要行動外並應立即向上級人員報告。
火災防護
(九)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菸及攜帶引火物品,但在規定時間及地點吸菸不在此限。
(十)工場門戶應向外開,工作時間不得下鎖。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險物品應放於安全地點,除必要之數量外,不得攜入工作場所。
(十二)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並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性易燃物,並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十三)滅火裝置應照規定設定,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並定期檢查,應持續隨時可用之狀態,同時要熟練使用方法。
(十四)電線不得接用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後,應確實關掉電源。
(十五)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並應有監工人員在場。
(十六)電器裝置應經常檢查,颱風、地震後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其中《工廠規章制度》簡介如下:
一、廠規廠紀
為了使企業的管理制度更加完善,進一步提高企業的整體素質,特制定以下規定:
1、遵守國家法令法規,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政策。
2、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公司領導,服從工作分配。
3、進入廠區務必佩帶廠牌,要精神飽滿,衣冠整潔,爭做禮貌員工。
4、愛惜公共財物,愛護花草樹木,持續公共衛生環境。
5、上班不幹與工作無關的事,節約用水用電,下班隨手關燈,關水,關門。
6、嚴禁在禁菸區內吸菸,嚴禁酒後上班。
7、保守生產與業務秘密,不帶與廠內業務無關人員進入廠區,不將公司的產品,樣品,材料等私自帶出公司。
8、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譁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9、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菸頭雜物,持續公司環境衛生清潔,為確保安全生產,嚴禁在車間和非吸菸區吸菸,載貨電梯只准載貨,嚴禁載人。各組在下班時要把針車開關關好,墊好壓腳,做到人走燈熄機停。
10、愛護公物,留意使用公司機器裝置、工具、物料,不得盜竊、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11、同事之間要友好團結,嚴禁鬥毆打架。
12、用心工作,認真負責,確保本廠業務蒸蒸日上。
13、員工務必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務必自己刷卡,不得委託他人刷卡或代替他人刷卡;
3)因公外出、漏刷等特殊原因未能刷卡的,務必經部門主管證明,交人事部籤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務必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務必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狀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7)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
8)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辭職獲准後,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二、工作時間和加班工作政策
工作時間和加班工作政策是企業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涉及到員工身體健康,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據。
1、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實行上下班刷卡制度。
2、公司實行每週5天,每一天8小時工作制(1》7:45—11:45,13:45—17:45;2》8:00——12:00,14:00—18:00),8小時外(超出正常時間15分鐘計0、5小時)為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1、5倍計。
3、每個星期的週六和週日為休息日,各部門可根據實際工作狀況進行調節,但務必保證每7天至少休息1天,週六和週日工作,工資按正常工資的2倍計算。
4、法定節假日,包括元旦節1天,清明節1天,春節3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3天,為有薪假期,法定節假日,如果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3倍計算。
5、加班工作務必以員工自願為基礎,並按照國家勞動法要求,如因生產需要每一天可加班1小時,特殊狀況不可超過3小時,但每月加班不可超過36小時(有政府延長工作時間批文除外)。
6、員工請假應先辦理手續,填寫請假單,並交人事部作記錄憑證,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口信等方式請假,事後務必補辦相關手續。
7、連續曠工15天,或1年累計曠工30天,作自離處理。
8、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的員工一律開除處理。
9、考勤統計員務必在每月工資發放前將考勤統計結果送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統計結果計發工資。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9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時間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況的加班,聽從領導安排)。
2、上、下班時都必須打卡,如遇特殊情況,須由各自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名確認才可。
3、打卡時,不得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一經發現,雙方各扣罰20元。
4、在工作期間,不得無故私自離開廠區。確有事者,須請示主管批准,打卡後才可出去(返回也須打卡),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
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註,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
5、安排加班時,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須提前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6、每月遲到打卡上班超過30分鐘者,處罰30元。不到30分鐘,但每月累計超過三次遲到者,底薪扣50元;連續三個月都有遲到30分以上者,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請假者,須提前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8、請假者,需提前填寫好請假單交到上級領導處;請假超過5天者,須由廠領導批准方可,最長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0天,否則即時終止勞動關係(特殊情況者,如婚假、喪假、病假,視情況處理)。
9、缺勤(請假)時間,須扣減底薪工資;有加班時間的,按平時加班計時工資計算,但不給予抵扣缺勤時間。
10、員工辭職須以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離開時間,並處理好交接工作,須人事部確認才可,否則工資不予發放。
二、工作責任規定
1、禁止洩露公司機密(包括客戶資訊、技術資訊、生產資訊等),如有違反,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車間內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領導和管理,對未明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員工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不得藉故推搪而影響生產,一經查實視情節之嚴重性作出相應處罰。
3、在生產過程中,如因個人原因長期無故不加班,3次不服從生產安排者,給予警告,超過3次的給予辭退處理。
4、工作消極、不認真、工作態度惡劣,影響他人工作情緒或不能按時完成工作的,將視情節給予處理。
5、須嚴格要求每項工序,如因個人之疏忽而造成問題者,則重重處罰。
6、對待廠方之任何物品,該輕拿輕放,生產工具用完後須清理乾淨放在指定的區域,專組專人保管,不得亂丟,倒置、甚至損壞;若對公物造成損壞者,處罰當事人並作出等價賠償。
7、廠方之任何物品,未經廠領導批准,不準私自拿出廠,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8、生產車間必須隨時保證乾淨,不可將雜物隨意丟放。各部門各小組必須負責本組的環境衛生,每人每組必須負責各自所負責的區域清潔。
9、每週六下午須進行大掃除(車間內的門、廁所、窗戶、生產線、零件臺、風扇等都須清潔)。車間的垃圾須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四處亂倒。廢圖紙、廢工具、廢玻璃須及時清理掉,車間物品要按規定位置放置整齊,不得到處亂放。
10、上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如發現有浪費水電或下班沒有關水、關電、關車間窗戶者對其責任人或工序團體每人進行處罰20-50元不等的罰款。
三、假期薪金規定
1、提供國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則不算工資(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廠方有特殊情況需放假,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必須服從安排時間補回,不算加班。
4、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項同樣列入制度。
四、懲罰獎制度
1、對違反上述制度及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項將根據影響損失程度進行警告、嚴重警告、罰款(10-1000元)、停工、開除、追究法律責任。3次警告1次嚴重警告,1次嚴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嚴重警告可以開除。
2、對堅決遵守擁護公司制度,對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建議做出貢獻者,公司將根據程度進行表揚、獎勵(50-1000元)、加薪、加級等。3次表揚可以獎勵,3次獎勵可以加薪加級別。
3、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廠方人事部會以書面形式事先通知員工。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式和公示程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紀 律
第四條 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 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後到企管處稽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准下發。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一) 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後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 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 請假制度
(一) 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 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後補假。
(三) 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係或婚姻關係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准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 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1、 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後,交工會備案。
2、 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3、 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為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後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4、 復工時,須到工會領取《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後,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5、 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五) 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 批假許可權(停工許可權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准)
1、 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准;
2、 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3、 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准;
4、 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七) 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 工作紀律
(一) 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 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證明交門衛。
(三) 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 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脫崗、串崗; 2、不準吃零食; 3、不準打鬧、閒聊;4、不準幹私活; 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 組織紀律
(一) 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 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 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 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 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 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 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 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 生產紀律
(一) 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 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塗改。
(三) 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 安全、消防、保衛
第十一條 安全、消防、保衛工作遵照每年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質量
第十二條 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等遵照質量體系執行的有關檔案執行。
第五章 來客管理
第十三條 對來公司聯絡業務(工作)者,門衛首先與其業務部門電話聯絡,經同意後填寫《來客登記》,並辦理貴賓證後方可進入辦公區。
第十四條 外來人員進入一般生產區,須經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生產區,須經授權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
第十五條 員工上班時間不準會客,確有特殊情況者,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會客。
第六章 標誌牌管理
第十六條 員工標誌牌由企管處統一管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條 如標誌牌丟失補辦,須交費10元。
第十八條 全體員工出入廠區須佩戴標誌牌。
第十九條 不準借(借給)他人標誌牌。
第七章 獎 勵
第二十條 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搶險、防盜等方面,不顧個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損失者。
第二十一條 努力鑽研業務技術,在工作中有發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且獲得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條 愛護公共財產,堵塞漏洞,節約資金等方面有顯著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 透過各種形式勇於同違反本制度和違法犯罪行為做鬥爭,大膽揭發壞人壞事者。
第八章 處 罰
第二十四條 “違紀”分為輕微違紀、一般違紀、嚴重違紀三種。
第二十五條 “違紀”處理方式分別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單位處分、公司處分四種。
(一) 口頭警告:視情況給予口頭警告,違紀者如能認清錯誤,當場改正,不再進行任何書面處分。
(二) 書面警告:查獲的輕微違紀者,如認錯態度不好,又不能誠心改正錯誤則以書面形式下到所屬單位,由單位負責人進行教育,不做任何罰款處理,單位須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三) 單位處分:一般違紀,相關單位查獲後,全權由違紀者所屬單位自行處理,視情況教育、罰款,並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四) 公司處分:嚴重違紀,公司須罰款處理。
(五) 凡一個月內第二次違紀者,給予該違紀雙倍罰款。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修改並解釋。
第二十七條
第二十八條
制度為準。 本制度有公司總經理簽名蓋章後生效。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開始施行。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11
根據企業執行的基本規律並參考很多企業的實際,無論是什麼型別的企業,從儀容儀表、崗位紀律、工作程式、待人接物、環衛與安全、素質與修養等幾個方面來對員工提出要求,大概都是必不可少的。
1.儀容儀表
這是指對員工個人和群體外在形象方面的要求,它可再具體分為服裝、髮型、化妝、配件等幾個方面。
有人不以為然,認為儀容儀表純屬員工個人的事情,如果企業連這都要管,是不是太過分了呢?其實,很多企業之所以把對儀容儀表的要求列入行為規範,有著充分的理由。
(1)出於安全需要,即根據法規政策要求對員工實行勞動保護。
(2)出於質量需要,製藥業、食品加工業、餐飲業等行業為了保證藥品、食品衛生,要求員工穿工作服、戴衛生口罩,而微電子、精密儀器等行業則為了保證產品的精度對工作環境(包括著裝)有嚴格的規定。
(3)出於企業形象需要,每一名員工都代表著企業形象,員工形象最容易感受到的就是員工的外在形象。第一印象是非常重要的,而儀容儀表正是一個人留給他人最初的印象,儀容儀表方面統一規範的要求為的是樹立具有特色的企業形象,增強企業的凝聚力。
從實際來看,新員工在企業的成長變化是一個從“形似”(符合外在要求)到“神似”(具備內在品質)的過程。而要把一名員工培養成為企業群體的一員,最基礎、最易達到的要求就是儀容儀表方面的規範。因此,從企業形象的角度看,儀容儀表的規定往往被企業作為員工行為規範內容的第一部分。
2.崗位紀律
這裡所講的崗位紀律一般是員工個體在工作中必須遵守的一些共性的要求,其目的是保證每個工作崗位的正常運轉。崗位紀律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作息制度,即上、下班的時間規定和要求。一般都要求員工不得遲到、早退和中途溜號,這是企業最基本的紀律。有的企業作風渙散,往往就是沒有嚴格的作息制度,或不能嚴格執行作息制度造成的。
(2)請銷假制度。這是根據國家規定,對病假、事假、曠工等進行區分,並就請假、銷假做出規定,以及對法定節假日的說明。如果缺乏這些要求,可能導致個別員工鑽空子而影響整個企業制度的嚴肅性。
(3)保密制度。每個企業都有屬於自己的技術、工藝、商業、人事、財務等方面的企業秘密,保守這些企業秘密是企業的一項重要紀律,絕大多數企業都對此有嚴格的規定。此外,在一些高新技術企業,還對智慧財產權保護做出了具體規定。
(4)工作狀態要求。這是對員工在崗位工作中的規定,除肯定的提法“工作認真”、“以良好精神狀態投入工作”等之外,一般用“不準”、“嚴禁”的否定形式來進行具體要求,如“不準聊天”、“不準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誌”、“不準用計算機玩遊戲”、“不準打私人電話”。
(5)特殊紀律。這是根據企業特殊情況制定的有關紀律。例如,某家企業率先在員工行為規範裡寫入“工作日中午嚴禁喝酒”的規定。紀律是勝利的保證,嚴格合理的工作紀律是企業在嚴酷的市場競爭中不斷取勝、發展壯大的根本保證。
3.工作程式
這是對員工與他人協調工作的程式性的行為規定,包括與上級、同事和下屬的協同和配合的具體要求。工作程式是把一個個獨立的工作崗位進行關係整合、使企業成為和諧團結的統一體,保證企業內部高效有序地運轉。工作程式一般又分為以下幾個部分。
(1)接受上級命令。做一名合格的員工,首先應從正確接受上級指令開始,如果不能正確領會上級意圖,就無法很好地加以執行。
(2)執行上級命令。主要是要求員工迅速、準確、高效地加以執行,發現問題或出現困難時積極應對,執行結束後以口頭或書面向上級覆命,這些要求都不是可有可無的。
(3)獨立工作。對員工獨立承擔的工作(包括崗位日常工作程式、出差等),一般要作出“按企業有關制度”進行或其他程式性的規定,以保證每一名員工的`工作都能夠成為企業總體工作的有機組成部分,為總體的成績做出貢獻。
(4)召集和參加會議。企業內部的會議是溝通訊息、協調利益、取得一致意見的重要形式,是企業工作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對於召集會議,事先通知、明確議題是非常重要的;對於參加會議來說,做好準備、按時出席、不到要請假等規定也是最基本的要求。
(5)和同事配合工作。企業許多工作都需要不同崗位的多名員工配合完成,對這方面也應提出一些具體要求,以保證在共同工作中各司其職、各顯其能,發揮“1+1>2”的作用。
(6)尊重與溝通。尊重是凝聚力的基礎,溝通是凝聚力的保證,有許多企業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衝突,主要就是尊重和溝通方面存在問題。這方面的要求是建立高效有序的工作秩序的基本保證,特別是在一些科技含量較高的企業,更應強調尊重與溝通的必要性。
(7)報告的要求。書面或口頭報告有關情況是企業資訊溝通、正常運轉的重要途徑,有些企業也因此把怎樣進行報告以規範的形式加以明確。
4.待人接物
由於現代企業越來越多地受外部環境的影響,企業對外交往活動的頻率、形式和內容都因此有較大的增加,對員工待人接物方面的規範性要求不僅是塑造企業形象的需要,而且也是培養高素質員工的必要途徑之一。待人接物規範涉及的內容比較複雜,主要包括禮貌用語、基本禮節、電話禮儀、接待客人、登門拜訪等方面。
(1)基本禮節。待人接物的基本禮節包括坐、立、行的姿態及表情、手勢、握手、秩序等。於細微處見精神,員工在這些細節方面是否得體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外界對企業的看法。
(2)禮貌用語。文明首先是語言文明。語言美是待人接物最起碼的要求。在一個文明的企業裡,“您”、“請”、“謝謝”、“對不起”、“沒關係”等應該成為員工最習慣的用語,而髒話、粗話應該是被禁止使用的;在一些正式場合,連口頭禪、俗語等都是被禁用的。(3)電話禮儀。電話是現代企業與外部交往的一個重要渠道和形象展示的視窗,電話禮儀因此成為員工待人接物需要十分注意的一個方面。
(4)接待客人。這裡的客人包括客戶、關係單位人員、一般來訪者,儘管其來意不同、對企業的重要性不同,但接待的要求卻應該是一致的,首先是要熱情、禮貌。一些企業還根據實際,做出了其他許多具體的規定。
(5)登門拜訪。企業為了推銷產品、售後服務、爭取資源、協調關係,就需要登門拜訪。登門拜訪的物件可能涉及使用者、潛在使用者和政府、社群等重要關係者,是待人接物的重點之一。登門拜訪,第一是要提前預約,避免成為不速之客;第二是要做充分的準備,以保證在有限的時間內達到拜訪的目的。根據不同目的,企業可以對此有相應的規定。
5.環衛與安全
企業在環境保護方面對員工提出一定的要求,不僅有利於營造和維護企業的良好生產、生活環境,而且對於塑造良好的企業視覺形象有直接幫助。保護環境規範主要有辦公室、車問、商店、企業公共場所方面的清潔衛生及保護水源、大氣、綠化等要求,需要根據企業的實際需要而定。
6.素質與修養
提高員工的技術水平、工作能力和全面素質是企業的重要目標之一。企業除了採取短訓班、培訓班、研修班、講座、進修等措施,建立必要的培訓制度之外,還必須激發廣大員工內在的學習提高的積極性。因此,許多有遠見的企業在員工提高自身素質與修養方面做了相應的規定,並將其納人員工行為規範之中。
對員工在這方面的要求,參加學習培訓容易比較明確具體,其他要求則一般相對“虛”一些,應根據企業發展目標和員工實際素質做出合理的規定。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12
為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度,請各位員工自覺遵守!
一、上下班時間:早上9:00~下午5:30、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二、工作期間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三、上班時不得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
四、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於上級部門,公司將作出合理的回覆!
五、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毀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機密;
六、自覺愛護公司財產,並自覺清理辦公環境,保持辦公桌及周邊的清潔,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偷盜公司財物者交於公安部門處理。
七、辦公區域禁止吸菸,請自覺至樓梯口吸菸,違者處罰50元一次。
八、員工獎罰規定:
1、遲到、早退、每分鐘扣罰1元,超過半小時遲到按半天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除當日雙倍工資,請假一天扣除當日工資,未經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月曠工累計數5天者公司有權解除其勞動合同;病假必須出具醫院證明,前三天扣除當日工資的30%,之後每天扣除當日工資。
2、事假需提前一天在OA系統內向直屬領導提出申請,不接受當日事假申請,否則按曠工處理。
3、上班時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利用公司電腦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玩遊戲看影片等),違者扣罰50元一次。
九、業務員每天早上必須進公司,晚上需回公司彙報當天的業務情況並在OA系統內填寫報表,報表次日上午9:30點前交予考勤人員,未回公司者或未於9:30點在OA系統內交日報表者扣罰50元一次;(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回公司者,次日上午需出示有直屬管理者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未能出示則按當日未回公司處理)。如有簽單者當日未回公司,次日9:30點前必須將簽單合同及相關資料整理完全後交於助理處進行登記,否則按未回公司扣款處理(若不是全件也以未回公司處理)。
十、業務員一個月需完成4單指標,每週一單,未完成單者,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十一、辭職條件:
1、員工辭職必須提前1個禮拜提呈辭職報告,書寫詳細理由批准後方可離職,離職只發放工資。(工資2個月後發放,因公司性質,需考察業務員在工作期間有無違規現象)
2.未滿1個月而要離職者按實際工作天數發放工資。
十二、辭退員工將不發放工資、獎金、績效以及公司的業務分潤保障的辭退條件如下:
1、連續曠工3次或月曠工數累計達5天;
2、將本公司已籤成的訂單以任何形式交予其他公司進行操作;
3、洩露本公司機密;
4、偷盜本公司財物者;
5、觸犯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家《安全法》,增強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規範員工日常工作行為,妥善處理各種意外突發事件,使員工能夠及時有效地做好防護工作,確保公司和員工的財產及人身安全,有效防範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守則。
第二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所有員工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所需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消除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確保安全生產有效進行。
第三條本守則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包括其他各類員工和實習生等)。
第二章員工安全職責
第四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公司員工必須在各自的崗位上,認真履行安全職責,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其職責如下:
(一)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和安全規程,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積極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自覺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職責,確保安全生產。
(二)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接受安全指導,在作業中切實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發現危急徵兆,應主動採取措施,當危及員工人身安全時,可先撤離崗位,並向負責人報告。
(三)上崗操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生產裝置、安全防護設施及勞動防護用具,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四)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平穩操作,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認真做好各種紀錄,不得串崗、脫崗、嚴禁在崗位上睡覺、打鬧和做其它違反紀律的事情,對他人違章操作加以勸阻和制止;加強巡迴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自己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報告負責人。
(五)積極參加公司的各種安全活動和事故應急預案演練。提出有關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六)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在發生事故時,及時地如實向上級報告,按事故預案正確處理,並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第三章安全要求及常識
第五條公司新進員工必須接受入職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防護意識。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採用健康和安全的工作方式,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嚴禁冒險、疲勞作業。操作前,根據各自的崗位要求應認真檢查與自已崗位相關的裝置和工作場地等,排除不安全因素,確保安全生產。
第六條對崗位工種需持證操作的,應經有關部門批准,並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七條公司應在辦公區域內配備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員工應參加每年的消防演習,並應知應會各類常用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第八條公司財務辦公室應獨立設定,配備保險箱、保險櫃,應採取防護措施,避免在公司記憶體放大額現金。
第九條員工每天工作前要先檢查各自的辦公區域,電源開關是否正常,必要時請公司安全管理員檢查有無漏電現象。
第十條辦公區域如出現陌生人,應主動上前問好,並詢問相關事宜。第十一條員工下班前應檢查所在辦公區域門窗是否鎖好,各種辦公電器電源是否切斷,周邊同事是否遺漏貴重物品,夜間值班保安人員應定時巡視辦公場所,仔細檢查上述事項。
第十二條公司駕車員工出車前應檢查剎車、燈光、喇叭、方向盤運轉是否良好,輪胎是否充氣飽滿,各部件鏍絲是否緊固等事項。
第十三條工作中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現場管理人員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後,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現場管理人員不能解決時,應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發現重大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時,應採取儘可能的措施後,撤離生產現場。
第十四條發生事故必須及時報告,保護好事故現場,搶救傷員。並嚴格執行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有關人員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預防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嚴肅處理事故有關責任人員。
第四章交通安全
第十五條員工外出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得違反法律及社會公共秩序。
第十六條駕駛機動車者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無照駕駛、酒後駕駛,避免疲勞駕駛。如組織商務宴請,發現駕車同事、客戶飲酒,應安排出租車或其他方式以確保其安全。
第十七條駕駛摩托車,必須配戴頭盔、防護眼鏡等防護用具。
第十八條在外乘車,忌未等汽車停穩,搶先上下車;忌站在車行道上招撥出租車;忌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乘坐公共汽車、計程車、長途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忌在機動車行駛途中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或跳車。
第十九條若所乘車輛不幸翻倒、翻滾,切忌死抓車體某個部位,應立即抱頭縮身。
第二十條如所乘的船隻在海上遭遇事故,在撤離艙室前,應儘可能地多穿衣服、戴手套、圍巾、穿好鞋襪(不透水的衣物最佳),這樣可在落水後使身體表面與衣服之間形成較暖的水層,並能有效阻止與周圍海水的對流交換。
第五章出差或駐外事項
第二十一條出差前準備事項:
(一)將有關個人資料的影印件存放一份在家中或辦公室中,如:出差路線、護照(身份證)、簽證、對方公司聯絡人和電話號碼。
(二)隨身攜帶緊急聯絡資料,應包括:家中聯絡電話、健康資訊、過敏情況、現在或曾經患過的疾病、現服食的藥物等。
(三)攜帶護照(身份證)、機票及所有旅行資料,應將其影印件與原件分開存放。
第二十二條出差期間注意事項:
(一)出差期住宿選擇公司規定賓館或與當地專案公司聯絡解決;如果條件不允許,則應儘量入住正規旅館,以保證人身及財物安全。
(二)住宿期間一定要將貴重物品寄存在可靠的地點,不要隨身攜帶大量現金。
(三)出差期間應儘早返回旅館,不要在外停留時間過長,以免發生意外。
(四)入住旅館後,應儘快熟悉賓館的內部情況,特別是安全疏散通道、緊急出口等的位置,要做到心中有數,一旦出現意外事故,能夠安全、迅速的撤離現場。
(五)住宿期間要對房間內的電器進行檢查。使用燃氣熱水器洗澡,須加強通風;如果使用電熱熱水器,應將電源切斷後再使用,以防觸電。
(六)入住賓館後,應及時與專案負責人或部門經理聯絡,報告出差地點、旅館名稱、電話號碼等情況,並注意與同駐地同事隨時保持聯絡。
(七)如因專案需要,部門員工長期聚集某地租房,部門經理必須指定每個團隊的負責人,以協調安全等事項。
(八)嚴禁在住宿處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或私接電源,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化學危險品等。
(九)儘量不要在住宿處吸菸,嚴禁在床上吸菸;需要抽菸的住宿人員應到走廊、客廳、陽臺等通風處,菸頭應在確定熄滅後,投入垃圾桶。
(十)員工駐外或出差期間住院,必須是急診入院或轉住院,應儘快通知公司行政人事部,儲存好住院相關單據,以便後續報銷事項。
第六章突發緊急事件
第二十三條如在辦公場所發生火災、斷電、地震、恐嚇、颱風、洪水等緊急事件,其處理方法參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公司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綜合應急預案》和《公司公共衛生事件綜合應急預案》。
第七章定責、解釋與執行
第二十四條如員工未遵守本守則而發生事故,或造成其他員工或第三方人員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當事各方應依法承擔責任;如同時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責賠償;若造成其他違紀事實的,按《員工手冊》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五條安全管理員由各部門指定,本規定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14
第一章、總則
1、為全面建立現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體制,現以勞動簽約及有訂立本規則,凡本廠所屬員工都應該自覺遵守本規章。
2、因業務需要而延聘的特約人員,技術、管理顧問及定期簽約人員(簽約書中另有規定的除外),也應自覺遵守本制度(本規章所稱的員工是指本廠正式錄用的員工及試用期的新招進實習員工本公司)。
3、本規則如果發生異議,將提交本廠高階行政同事商討。如果還無法解決,由本廠報請主管機關解釋、處理。
4、合同期定為一年,每個員工均需訂合同。合同期滿要辭工的員工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廠方,如果某些職位會造成影響廠方生產的,要等廠方招到人頂替此職位時才能離廠。辭職人員工資隨糧期領取。如每月1號發工資,而1號是休息假期,則發工資日期為下一個工作日。
第二章、廠規守則
1、員工應自覺遵守本廠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各級主管人員的合理安排,而各級主管人員必須認真、耐心教導其它員工。
2、各員工對內須認真負責工作、愛惜公物、減少損耗、提高產品質量、增創新產值;對外應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3、員工為事均應循級而上,不得越級呈報,但緊急或特別情況下不在此限。
4、員工非經本廠書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與本廠業務有關的職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義經營與本廠相同的經營專案,不得利用職權之便謀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員工在工用時間內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除業務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廠電話。
6、員工未經批准不得把親友帶入工廠或宿舍。
7、員工不得攜帶槍、彈藥、刀具、攝影機、易爆及與生產或業務無關的物品進廠或宿舍。
8、員工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攜帶公共財物出廠,私有物品攜帶出廠應向有關領導領取通行證方可攜帶出廠。
9、員工上班時必須佩帶崗位證進入車間。
10、上班時間嚴禁吵鬧、喧譁、打瞌睡及閱讀與業務工作無關的書刊。
11、講衛生,不準在廠內亂扔雜物、不準隨地吐痰。嚴禁用衛生紙以外的雜紙上廁所。
12、嚴禁代人打卡或簽到。(除加通宵,卡鍾打不到除外,可到辦公室簽到)
13、所有員工不準向公司借款及預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14、機械裝置必須每天保養,如果出現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請機修工來修理或主管,不能私自亂動。
15、保持廠內設施的整齊,不準擅自搬動固定的車位,桌子等廠內的一切固定設施。
16、嚴禁損壞工廠的一切財物和偷盜公司或他人的財物。
17、遵守財務制度,不得侵佔和虧欠公款。
18、遵紀守法,文明用語,不惡語傷人、搬弄是非、大聲吵鬧。
19、嚴禁煙火,不準在車間內抽菸: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器和生火煮食;嚴禁留客住宿。
20、管理人員之間應互相幫助,通力合作。而每個部門主管須管理好自己部門員工,不可跨越其它部門。
21、不得操作使用或練習不屬於自己使用的機器裝置,如損壞裝置和造成其它後果,一切責任自負。
22、保持車臺整潔,每天開工以前必須先擦車臺、試車才能正式生產。離開工作崗位時要關機。
23、所有工序均要簽上自己的工號。不籤工號者,解除勞動關係。如有自行塗改,將作嚴肅處理。所有塗改均要管理人員的簽名。
第三章、僱用、調動
1、公司新進員工須經篩選或考試,並經審查核定才得僱用,應一律先經試用一個月,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僱用,試用人員在試用期間,如因志趣不合或無法勝任工作者可按工廠規定辦理辭職。
2、訂立勞動合同時隱瞞身體健康情況、工作經歷、學歷、身份等事實者,廠方將按其情節經重做出處理。
3、未滿十六歲者不符合政府用工標準。
4、新進員工經核准僱用後,應於接到通知後,按指定日期及地點親自處理報到手續,並繳驗下列資料:
(1)人事資料卡。
(2)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的影印件。
5、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將按民法有關規定追償。
(1)侵佔或虧欠款(物)者。
(2)不法毀損公物者。
(3)擅自越權處理事務,致工廠發生損害者。
(4)對本工廠負責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員工(含家屬)有不法行為發生損害者。
6、因營運需要及符合原則下,調動員工工作時不得拒絕。
7、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經預告,終止勞動關係。
(1)歇業或轉讓時。
(2)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3)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員要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4)從業人員對於所擔任工作確不勝任時。
第四章、工作時間及休息
1、本廠員工在辦公時間內,未經師傅允許不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工作時間:早上8:00到12:00;中午13:30到17:30;晚上18:00起至21:30(加班)。
3、遲到
(1)上班時間開始五分鐘以內者為遲到。
(2)上班時間開始後十五分鐘以後遲到者,領導人員有口頭警告。
4、早退
(1)下班時間前五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2)下班時間二十分鐘以前提早下班者。
5、請假
員工未經請假或假期結束未辦理續假而擅自不到工者,第一次會有口頭語警告,再犯者會依照廠規處罰。
第五章、工資
1、本規則所稱工資,依勞動合同規定辦理。
2、員工工資採取先勞動後領工資,每月發放。
3、本廠員工之工資發放雙方議定,但公司有權提前或順延,但以不超過當月為準。
4、本廠員工之工資分為下列各項:
(1)本薪或底薪(視學識、經歷、技術、能力及工作性質而定)。
(2)津貼。
(3)職務津貼或技術津貼(依職位或職稱分別給予)。
(4)全勤獎:
A、每月沒有遲到或早退,全月沒請假會發給XX全勤獎(含公司規定加班時間)。
B、而全年每月有全勤獎者,年底有年終獎,年終獎則按全勤獎總和。
(5)工作獎金:如計件後超出標準會發給獎金。
第六章、請假
1、婚假:員工本人合法報準結婚者,並已在本廠服務三年以上者而請婚假,本廠會支付一週有薪假期。
2、公傷病假:經勞資部門確認因公致傷病者,其治療期間而給予傷病假,本廠會支付有薪假期,而支付有薪假期則為住院時醫療期。
(1)未住院者全年不得超過規定十日。
(2)住院者不能超過政府規定的醫療期。
(3)超過時效者:可辦停薪留職,但經勞資部門特准者不在此限。
3、喪假:員工依本列規定,可提出合法證明申請喪假,可得有薪工資。
4、父母、配偶之喪給予喪假:祖父母、子女、配偶父母之喪,給予喪假三日。
5、員工請假時,應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說明請假理由及日數並附上有關證明檔案辦理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或限時信函報告單位主管代為起請假手續。
6、凡在本廠己有懷孕員工:本廠會提供90天產假期,並按勞動法每月綜合計算薪金給予生孕員工。
7、凡在本廠已做多過一年的員工:除每年法定假10天之外,本廠會提供多10天假期給員工,薪金照發。
8、在加班趕貨期間,員工若須請假,必須經主管批准後方可離去,否則會按不同情況下處分。
第七章、飯堂、宿舍守則
1、講究衛生,在廠區內嚴禁亂丟垃圾、隨地吐痰、亂倒剩菜飯。不得在沖涼房大小便,節約用水用電,嚴禁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2、每位員工床鋪要保持整潔,宿舍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明火,嚴禁倒水,不得掛溼衣服,晾曬衣服要在指定地方,廠區內嚴禁聚賭,打架,不得男女同宿及帶外人進廠留宿。
3、由廠方後勤安排好床位後,不得亂搬床位,宿舍的鐵床不得私自移動。晚上12:00準時作息,12:00後不得進出廠門,作息時間不得大聲喧譁及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4、三樓宿舍必須2人一間房,不可1人獨佔一個房間。
5、工作時間內由保安鎖好宿舍門,除工休病假人員允許進宿舍,其餘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宿舍停留,離職員工辦好離廠手續後,需在當日由保安確認其物品後,搬離宿舍。
6、各員工必須注意保管個人物品,由於個人不小心而被盜竊者,工廠不負責任。
7、注意安全,在廠區範圍內嚴禁坐欄杆。
8、廠區範圍內嚴禁拋垃圾及雜物到樓下。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篇15
宿舍是員工在住宿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直接關係到員工的精神風貌和身心健康。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搞好員工宿舍區的清潔衛生,建設一個良好、整潔、優美的宿舍環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個人物品隨身保管,一但丟失公司不負任何責任。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人為原因造成的失竊事件由事件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員工宿舍實行責任制,排出衛生值班表;每天值日人員進行責任範圍的保潔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潔衛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潔。請每組值日員工認真自覺執行。每月全體宿舍員工對宿舍進行大掃除,請各員工積極參與。
(三)、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內亂扔果皮、紙屑、菸頭、飯菜等垃圾,不得從陽臺、門廳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雜物,不得將塑膠袋、飯菜雜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經發現,即對當事人處理。宿舍內保持室內整潔,衛生乾淨、物品擺放整齊,室內通風。
(四)、員工應該自覺維護宿舍牆壁的潔淨,不得有任何汙損行為(包括在牆上亂敲亂砸、張貼標語、廣告、亂寫亂畫、用腳踢、用球砸等)。凡有汙損行為,一律視其情節給予處罰。如未查出直接責任人,則該室全部成員給予處罰。
(五)洗手間、浴室及各公共區域,應保持地面乾淨整潔,盥洗盆要保持清潔,節約用水、用電,養成隨手關水關電的良好習慣。門外不能堆放垃圾,垃圾要及時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內。
(六)不得在室內隨意拉接電線,不得在宿舍用未經許可的電器,愛護宿舍各項公用設施,不得破壞公用設施,若因此造成的事故,事件責任人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七)宿舍住宿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生活習慣。嚴禁在宿舍內參與賭博活動,嚴禁在宿舍裡酗酒或酒後鬧事。嚴禁外來人員留宿或男女混住,一經發現嚴重處罰。嚴禁在宿舍大聲喧譁,放高音音樂。按時熄燈睡覺,不影響他人的休息。
(八)住宿員工下班外出時,儘量結伴而行,晚12:00前必須返宿,加強防盜、防搶等安全防範意識。
(九)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未經公司批准,不得更換床位、宿舍。辭工辭退人員必須自停工三天內憑離職證明搬離宿舍,逾期未搬者每天由工資中扣除50元。
(十)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本條例自公佈之日起執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