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學校資產管理制度範本(通用10篇)

培訓學校資產管理制度範本(通用10篇)

  在當下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培訓學校資產管理制度範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培訓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學校財產管理,防止積壓、浪費,減少損壞。牢固樹立以教學為中心的工作指導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財產管理的工作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總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教書育人,向管理要質量,向管理要效率。

  財產管理的任務:加強財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學校及師生財產安全,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

  一、財產內容

  (一)、固定資產(單價500元以上、成批同類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質)

  1、學校的所有土地、建築物、活動場地、裝置和環境設施、交通工具等。

  2、各處室、班級內配備的各種電器、電腦、電教設施、檔案櫃、桌、椅、沙發等物品。

  3、教學樓內學生用課桌凳、電器、電腦、電教設施。

  4、圖書館、閱覽室內裝置及各類圖書。

  5、實驗室內各類儀器、電教裝置、教具等物品。

  6、音樂器材、美術器材、體育非易損器材。

  7、其它固定資產。

  (二)、非固定資產

  1、各類辦公用品、學生實驗用藥品、器皿等。

  2、學校正常維修購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體育教學用各類易損器材。

  二、財產管理

  (一)財產管理與組織分工

  1、學校的財產實行歸口領導,層層負責、統一管理的原則,避免重購輕管、只用不管的傾向。

  2、分管總務工作的負責人員,對全部財產負責。

  3、各班主任、教師要對本部門本班級的財產負責日常管理,保證辦公、教學的正常使用和財產安全。班主任為本部門本班級財產日常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二)、財產的購買、登記與領用

  1、財產的購買審批程式制度

  學校各部門因教學、辦公需要購買裝置及物品,應由處室主任向分管校長提出,經校長辦公會同意,然後處室主任填寫《物品購置申請表》,經分管後勤的校長審批簽字後,由總務處購買。使用部門到總務處保管室辦理出庫手續,領取物品。

  2、財產登記中要依照規定,正確分類,以貨幣為計量單位反映固定資產的價值。

  3、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或出售單位的帳面原價、調撥價等記帳。

  4、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中實際發生的工資、材料費用全部成本記帳。

  5、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提供的價值憑據記帳。

  6、財產管理要做要做到制度化、規範化。

  7、特殊情況如辦公、教學需要進行財產調整,經分管後勤的校長同意後,有關負責人須經總務處辦理變更手續。

  (三)、財產的年核制度

  1、學校的財產實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學年為一階段,總務處根據學校規定的配備設施目錄,學年初負責財產配發、登記工作,學年末負責財產核實驗收工作。

  2、有關責任教師學年初對總務處配備的裝置、用品目錄單要驗收簽字,並負責日常使用管理,保證一切財產的安全。

  3、總務處和電教室維修人員對各處室、部門財產要執行平時與集中相結合的維修制度,集中維修在寒、暑假進行,保證辦公、教學的正常使用。

  (四)、財產的報損與報廢

  1、學校財產報廢,應由管理人員、總務處工作人員及技術人員做出鑑定,經確定無修復價值後,經有關人員上報,總務主任簽署意見,分管後勤的校長批准後,方可報廢(填寫物品報廢申請單)。大型、精密、貴重裝置儀器的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鑑定,報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

  2、低值易耗品做到節約和愛護使用。如有損壞,及時到相關處室、年級、教研組報損,然後到總務處登記。

  3、報廢固定資產殘值,不得任意銷燬或轉給私人,按合法程式作變價處理。

  4、固定資產變價收入計入修購基金,本著專款專用的原則,用於固定資產的維修和購置。

  三、公物的借用與賠償

  (一)、公物私借與借轉租制度

  1、學校公共財產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況確需借用的須經校長批准。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應出具借據。借用期間因保管不當造成物品丟失的應照原價賠償,因使用不當造成物品損壞的,根據損壞程度給予合理賠償。

  3、私人借用公物,出具借條時應按規定註明借用期限,並按期歸還。

  4、嚴禁私拿公物,否則按所拿公物價值的兩倍以上扣發工資做為賠罰金。

  5、學校教職工攜帶公物出大門必須持總務處開出的物品出門證。沒有物品出門證而門衛私自放行的,一經發現扣發門衛與放行物品價值等同數額的工資。

  6、非本校人員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況特殊確需借用,須經校長批准。

  7、私人所借物品超出學校規定期限者,借用關係自動轉為租賃關係,從超期下月起,按月從工資中扣除相應的公物租賃費。歸還後由保管人員通知財務人員從當月起停扣租賃費。

  (二)、公物損失賠償制度

  1、教室課桌課凳開學時按班級實有人數配備。定人、定位。誰用誰管,期末按班級點清數量交總務處驗收。

  2、學生人數增減,教導處把班級和增減人數通知總務處,由總務處增設或收回桌凳,學生和班級之間不得私自亂拉或自行調動桌凳。

  3、發現學生不愛護公物,將桌凳亂刻、亂畫、亂拉或人為損壞丟失者,除批評教育外,視其損壞程度,實行經濟賠償。

  4、電教、語音、實驗裝置要妥善保管,人為損壞要酌情賠償;如果丟失要照價賠償。

  5、教室門窗玻璃要保護好。做到:上學開門窗,放學、放假關門窗,由當天值日生負責管理,責任到人。無意損壞酌情賠償,屬責任事故或有意損壞者加倍罰款。

  6、住校生對寢室配給的床櫃等住宿裝置要嚴加愛護,做到定人、定位。無意損壞的酌情賠償,有意損壞除嚴加處理外加倍賠償。

  7、全校師生應愛護學校花草樹木,不準在花草上拉繩曬衣,有意損壞使花草樹木致殘者按原價的兩倍賠償。

  8、歸還所借公物時,如發現因使用不當而損壞的,根據公物損壞程度酌情賠償。

  9、對非正常損壞的公物,誰損壞誰賠償;找不到直接損壞者,由直接責任人負責賠償。

  四、財產管理的監督

  1、學校各級管理人員如果不能認真履行職責,由分管校長和校長提出批評,限期改正;造成財產損失或流失的,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2、學校教職工有權對財產管理中違規違紀行為和學校資產的完整與完全進行監督,各級管理人員應當正確對待。

  五、本規章制度解釋權在校方主管領導。

  培訓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2

  為了加強學校資產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絕流失,節約開支,減少浪費,培養師生愛護公共財務的良好習慣,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學校資產管理實行後勤處綜合管理,使用個人具體負責的管理體制。

  1、固定資產,房屋的固定配備和清潔用具、資料電器、錄音、錄象、磁帶價值不限。均屬本制度管理範圍。

  2、學校資產由後勤處負責管理學校財產的帳目,財產登記、清查、報損等工作。

  3、記好兩本資產帳:固定資產總帳,固定資產分類帳。

  分級分類設立財產帳,凡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列入學校一類資產帳,由財務室和資產管理員保管,凡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下200元以上,且能使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入學校二類資產帳,由學校管理員保管。

  4、資產使用,根據學校行政領導意見及各科老師所需和條件的可能進行安排。

  5、每年暑假清點一次,漏帳的資產要補記入帳,同時資產管理員一定要把好記帳關及審批制度,報廢報損要辦理登出手續(需經嚴格的行政審批手續,方可登出)。

  二、固定資產的處理與報廢

  1、外單位贈送的物品和獎品,如屬一類資產應在一類資產帳上登記,交有關處室保管使用,一般物品不上資產帳,另立冊登記保管。

  2、固定資產必須按物品的名稱、數量,金額、列表。經主管部門或單位負責人簽字,交後勤處稽核,報校領導批准,由後勤處收回處理的物品應登出帳、卡。處理報廢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項,全部上交財務部門,有關批件和交款收據由後勤處妥善保管併入帳,以備存查。

  3、自然損壞和損耗須報損的物品,由使用單位管理人員填寫報損申請表,處、組、室領導簽字證明後,由學校財務管理員核實,按規定辦理報損手續,已報損的物品集中在學校倉庫,由學校統一處理,屬人為損壞或因保管不妥而損壞或丟失者,根據情況由負責人賠償損失。

  三、固定資產的使用與維修

  1、各單位的固定資產,必須安放整齊,保持清潔,乾淨,加強管理,注意維護保養,該修的要及時修復,使其經常處於良好狀態。

  2、每學年由總務處組織專人對資產情況進行一次清查、核對。

  3、每年暑假,學校對各教室、辦公室進行維修。

  四、教室公物管理

  由各班班主任負責。每學年開學前,後勤處配齊教室各類裝置,登記立帳,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實後,教室所有設施留有班級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為造成損壞或遺失,均由班級承擔賠償責任。

  五、監督與檢查

  1、要動員師生,教育師生,樹立"愛護公物為榮"的新觀念,發動群眾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現象,人人都有監督檢查的權利和義務。

  2、資產管理員應定期或不定期的到各單位核定資產,瞭解資產的使用保管情況,把資產管好。

  3、校領導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檢查這一項工作的實施,工會每學期至少一次將"細則"實施結果,向校領導或主管部門彙報要點,發現問題,及時通知解決。

  六、固定資產的交接

  教職工因調動離開學校,要按規定歸還在學校所借全部財產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1、固定資產的經管者工作調動時,必須根據帳面實有物品清點清楚,向接管者辦理移交。

  2、固定資產的接管必須根據帳面實物核實無誤者方可接管,如有實物與帳卡不符,查明原因,屬丟失、損壞的要賠償。

  3、固定資產的交接,必須有主管部門的領導監交,交接雙方與監交者簽字。

  4、教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前,應退還在學校所借辦公傢俱和生活用品或教學用品,如錄音機、計算機、圖書等。

  培訓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3

  為了加強中心財產管理,保障中心財產安全,完整,根據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一,資產的購置

  1、裝置(含軟體)的購置採用預算制度,並在學校預算制定前,各科室對將購置的裝置,配件和工具等提出書面預算申請,報中心辦公室,並經中心領導小組會議進行稽核批准;未經批准的購置專案,原則上不能進行採購。

  2、資產的購置必須嚴格按學校有關規定和程式進行。

  3、由中心辦公室負責申領支票和辦理報銷等事宜。

  二,資產的登記及申領

  1、資產購置後,必須到中心辦公室辦理資產登記手續。

  2、符合固定資產條件的,由中心辦公室負責固定資產的報增手續。

  3、辦理資產登記手續後,由科室負責人領取並簽字。

  4、涉及公用裝置,配件,器材,耗材等由物管員統一管理,各科室根據需要填寫出庫單領取。

  三,自查的日常管理

  1、資產在使用過程中,原則上按所屬科室進行管理,科室主管為第一責任人,由主管指定專人負責日常管理。

  2、資產在使用過程中,應當對資產的執行情況定期進行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3、資產在使用過程中,根據工作需要進行調整的,應及時辦理資產變更手續。

  4、資產因工作需要帶出校外的,應填寫相關單據並經主管領導簽字並交中心辦公室備案後方可帶出。

  四,資產的報修

  1、資產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或問題時,及時上報中心辦公室。

  2、各科室要對出現的故障或問題,及時進行處理和解決,並對故障或問題產生的原因,解決辦法及結果進行登記。

  3、各科室對出現的故障或問題不能自行解決的報中心主管領導,經中心主管領導同意後,請有關單位進行維修後處理。

  4、維修後,由中心辦公室及相關科室進行登記備案。五,資產的核查中心辦公室每學期進行一次資產核對工作,以確保資產合理,有效的使用。在核查過程中,有關科室負責人應密切配合。

  六,資產的報廢凡是報廢的資產,各科室負責人必須寫出書面申請,上報中心辦公室,按照有關程式批准後,由中心辦公室與有關科室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培訓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4

  物資財產是學校開展正常的教育教學、業務活動的物質基礎,也是保證完成工作任務、實現工作計劃所必須的物質條件。隨著學校規模的不斷擴大,學校在各方面都加大了投入。為了能更充分發揮財產物資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益,服務於教育教學,必須加強財產物資的管理,為此特制定相應的制度。

  一、資產採購制度

  為了更好地貫徹政府採購有關檔案精神,進一步落實校務公開制度,更好地完善學校財務預算工作,進一步使學校物品採購程式化、規範化、制度化,結合學校現實需要和發展要求,現修訂學校物品採購管理制度如下。

  (一)、採購工作遵循原則

  1、“三比”(即比質比價比服務)的採購原則。

  2、“三公”(即公開公平公正)的採購原則。

  3、自覺接受監督的原則。

  4、節約、實用的原則。

  5、申報、審批、採購、入庫登記、出庫登記的程式化原則。

  6、輕、重、緩、急,量入為出,計劃預算的原則。

  7、按教材圖書、實驗器材、辦公用品、清潔用品、教輔器材、水電耗材等進行分類採購的原則。

  8、實施質量監督與採購公開的原則。

  9、實施誰用誰申報、誰用誰參與採購、誰用誰驗收、誰用誰管理的跟蹤負責的原則。

  (二)、採購方式

  1、政府集中採購

  (1)範圍:凡符合政府招標採購的專案(以每年政府部門檔案為準),一律交由政府採購中心進行政府採購。

  (2)程式:相關處室提出大宗物品採購需求→行政會討論透過或校長審批透過→學校採購小組制定標書(需處室專業人員配合)→採購需求提交市教育局審批→教育局審批透過,再提交市財政局文衛預算科審批→市財政局文衛預算科審批透過,提交市財政局採購科審批確定招標方式→綿陽市採購中心組織招標→與中標方簽訂合同→按投標方的投標檔案及校方要求進行驗收、入庫、出庫。

  2、學校自行採購

  (1)範圍:①日常消耗品類且單次採購金額在10000元以下:清潔用品(掃把、拖布、垃圾袋、垃圾筐等)、水電耗材(水管、各種閥門、燈泡、各種開關、電線纜等)、辦公耗材(印表機墨粉墨盒及一體機油墨價值在5000元以下)、教學耗材(粉筆、黑板擦等)、維修耗材(玻璃、門鎖、鋼材、棕墊等)。②含原材料的小型維修工程且預算金額在10萬元以下:防護欄安裝、窗簾安裝、廣播電視系統、弱電專案。③食堂、服務部中的大宗原材料及所有固定資產入庫的專案。④學校基建中需要自行採購的各種材料。

  (2)具體方式及程式:

  ①現場招投標採購:相關處室提出採購需求→行政會討論透過或校長審批透過→學校採購小組制定標書(需處室專業人員配合)→對外發布招標資訊→校紀委、工會和總務處指定參加現場招投標人員→現場招標→與中標方簽訂合同→按投標方的投標承諾及校方要求進行驗收、入庫、出庫。

  ②市場詢價採購:申報人申報(填寫“綿陽中學購物申報表”)→處室負責人稽核→申報人到校長處審批→申報人將校長審批透過的“購物申報表”交採購小組(由總務處和提出申購要求的處室確定採購小組成員)→採購小組組織採購小組成員按採購程式進行採購→物品驗收、入庫、出庫。

  ③緊急採購:提出申購的處室或個人向校長陳述緊急採購的理由→由總務處和提出申購要求的處室或個人指定人員進行緊急採購→購回物品進行驗收、入庫、出庫。(金額較大的緊急採購專案,在市財政局同意的前提下,可先行採購,然後向市財政局、市政府採購中心補齊各種手續。)

  (三)、採購工作要求

  1、採購工作由分管總務校長分管,學校採購小組負責實施。

  2、採購物品數量、價格,原則上不能突破申購單的上報預算。

  3、對倉庫備用性物質(各類耗材)的採購,由倉庫保管員及相關處室在每學期開學前一個星期(或每學期期末)提出學期添置計劃,報校長審批後,採購小組一次性購置,儘量避免少量、多次購置。

  4、申報人、使用部門、教師代表等對採購物品均有驗價驗質的權力。

  5、所有采購都儘可能由使用部門報出計劃,經分管領導同意後向校長申請審批,然後交採購小組按採購程式進行採購,並全部由學校保管人員驗收入庫,再按需領出。

  6、採購小組由總務處人員及提出申購要求的處室人員共同構成,至少三人,負責詢價,至少3家供貨商報價並對其報價進行比較,以符合採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供應商。

  7、市場緊急採購,500元以下至少一人,500-1000元至少兩人,1000元以上至少三人。

  8、採購人員必須做到:

  (1)採購人員必須堅持認真負責、勤儉節約、辦事公開、秉公辦事、廉潔自律的原則,切實維護學校整體利益和全體教職工的利益。

  (2)採購人員必須充分掌握市場資訊,收集市場物質情況,預測市場供應變化。

  (3)採購人員不得接受吃請,索拿回扣,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4)採購人員所購物品要價效比高。

  (5)採購人員必須按學校採購管理制度進行採購,不能私自變更採購方式。

  9、學校食堂、服務部的採購細則

  (1)學校食堂、服務部在供貨商的選擇上本著四個原則:①合法經營,有正式營業執照,能夠提供正式票據和經得起工商行政部門的檢查;②資金雄厚,能夠經得起學校二至三個月的欠帳的考驗;③經商信譽度高,能夠遵守學校對其的各項管理要求,以及遵守其對質量和衛生安全方面的承諾;④供貨商品渠道安全可靠,能夠經得起學校市場的檢驗及衛生部門的檢查。

  (2)在質量及衛生安全的各個環節,我們採取層層把關、各個環節均有人負責的方式保證師生的食品衛生安全:市場採購人員現場檢驗質量→貨物到學校後,庫房保管人員收貨時檢驗質量→貨物到各個小組時,各組組長收貨時檢驗質量→操作人員在加工或售賣時,具體工作人員檢驗質量。若是在各個環節的檢查中發現商品質量出現問題(變質、過期、以次充好等),會對供貨商進行處罰(500-5000元),同時立即更換貨物。若同一商品兩次出現質量問題,會立即取消該供貨商的供貨資格。

  (3)在價格體系的監管上,食堂和服務部的工作人員每天都要到市場考察價格的波動情況。若市場價格下調,我們也會立即下調供貨價格(按大宗量的批發價),若市場價格上浮,考察確實並待價格穩定後,進貨價格也隨之上浮。同時,因為貨物的進價直接關係到員工的收入(價格成本高,利潤點子就低,而學校對工人的成本控制是有要求的,他們的收入就低),所以食堂、服務部的員工也很關注價格的變化,進價過高,他們會直接向管理部門反映。這樣,整個價格確定就形成了大家監督的局面。

  二、資產驗收制度

  資產入庫之前,必須由專人對其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入庫。

  1、房屋、建築等固定資產完工後,由學校邀請上級相關質檢部門進行驗收,並由質檢部門出具相關合格證明。

  2、透過政府採購及學校自行採購回來的固定資產,由相關處室專業人員(部分專業裝置邀請市級部門專業人士或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驗收單位)對照標書要求組織進行驗收,同時學校資產保管人員必須對照標書核對數量並做好資產入庫登記。

  三、資產保管制度

  (一)、正確區分學校固定資產與庫存材料,配備專人負責,分別由固定資產保管員和材料保管員對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進行專門的管理工作,學校財務部門對其進行總額控制。

  1、學校的校產校具以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或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應作為學校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學校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裝置;一般裝置;文物和陳列物;圖書;其他固定資產。固定資產保管員應根據這六類進行固定資產的登記造冊工作,並按固定資產分類設定固定資產明細賬,建設固定資產卡片進行管理,隨時做好固定資產的增減核算工作。

  2、學校的庫存材料是開展教學及其它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流通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通常直接為某項活動購置的一次性就消耗完的物資直接作支出外,其餘為耗用而儲存的物資必須由材料保管員驗收入庫。

  (二)、明確專人分部門、分處室保管,總務處應明確保管人員的保管責任制。

  1、固定資產保管員要結合學校部門特點和自身管理需要,分別組織圖書館、實驗室、電教室、微機室、宣傳處、文體器械裝置室、醫務室、學生宿舍、教室、各類辦公室、食堂、服務部等部門進行分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分室兼職保管員由固定資產保管員與處室負責人共同確定,名單擬定後報校長室與財務部門備案,並與他們簽訂保管責任書,同時對他們進行有關保管業務(如建帳、固定資產明確帳的登記造冊建卡、保管、整理、盤盈、盤虧及報廢等)指導,建立一套嚴密的固定資產保管網路。

  2、固定資產總管理員要認真做好固定資產的登記保管工作,要設立固定資產總帳、分類登記帳,實行二級管理,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各處室要指定一名或多名分管理員。固定資產總保管員每年要與各分處室兼職保管員核對帳目,使固定資產一級明細帳與二級明細帳相符,同時與財務總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

  3、固定資產總保管員與處室分保管員要定期對學校固定資產盤點(暑假、年末前各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找出原因,分清責任進行處理,做到帳卡物相符。

  (三)、實行使用管理責任制度,建立班級和個人承包使用制。

  1、開學初,總務處固定資產保管員與班主任和各班班長簽訂保管責任書(一式三份),總務處、政教處、班主任各執一份,將教室、宿舍、桌、凳、椅、門窗玻璃等交班級使用並負責管理,學期結束時需驗收交還。對有缺損的,分清責任,按規定進行賠償、整修或報廢處理,及時調整固定資產帳目。

  2、對各處室、各年級辦公用具實行包乾保管使用,及時調整增減,年底盤點核對,缺損的分清責任,按規定進行賠償,整修或報廢處理,並重新辦理續管手續。

  3、凡在學校報支的圖書資料、軟體等都必須先入圖書館固定資產帳,需用人員應按圖書館的借書手續辦理。

  (四)、在明確財產物資保管和使用責任制的過程中特別要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固定資產、庫存材料的安全可靠,務必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腐等安全工作,經常保養、整修,保障教育、教學、生活、學習所需。

  (五)、學校一切校產、校具都必須由固定資產保管員登記造冊,特別要加強固定資產、物資的調撥、自制、改制、融資租入及接受捐贈的登記造冊工作,都要入固定資產及材料帳,避免資產的“體外迴圈”,杜絕變相“小金庫”的發生。

  (六)、學校的庫存材料由總務處庫房保管員負責保管。庫房保管員要做好消耗類辦公及生活材料的出入庫登記工作。

  四、資產出借制度

  (一)、凡借用固定資產者要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才能辦理借用手續。

  學校固定資產由總務處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管理,並根據各部門需要統一調配。教師和學生因公需要使用學校固定資產的須透過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領取或借用,不準私拿私用。

  (二)、使用(領用)環節的管理

  1、按照工作任務和工作進度的需要領用物資,充分發揮固定資產和庫存材料的效能。

  2、按部門領用,保管的責任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

  3、嚴格領用的審批手續,領用財產物資一般以部門為單位,由領用人填寫領用單(出庫單)經部門負責人稽核,按學校財務管理制度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報經有關負責人審批後,方可領用。對於手續不全的領用單,保管員不予受理。按照財務制度規定當期的支出當期入帳,月底(每月25日前)保管員要將出庫單(採用先進先出法發出材料)隨月報表,報財務會計進行核算,對手續不全的出庫單財務部門不予受理。

  4、凡領用的固定資產,材料物資,只作辦公、公務之用,不得私自挪用它處。

  5、在使用過程中,要配合有關部門,對師生員工加強行為規範和愛護公共財物教育,保持勤儉治校,厲行節約的好作風,樹立以節約愛護公物為榮,浪費破壞公物為恥的好風尚,把有限的教育經費用到最需要用的地方。

  6、加強多餘財產物資的退庫管理。財產物資領出後,因某些原因未用的裝置,工具和材料等,或在工作任務完成後剩餘的材料和工具等,必須納入單位財物的統一管理和核算,退庫由原領用部門和人員將多餘物資及時繳回倉庫,由倉庫保管員做好驗收並填寫入庫單(註明是退庫)。若是固定資產,還須在財產卡片上填寫有關內容。不需用的固定資產驗收入庫,保管員只需將固定資產卡片從原領用部門抽出,插入庫存。

  7、做好財產物資的保養和維護工作,做好固定資產大修和小修的管理工作,及時調整有關固定資產存量和固定基金餘額。

  (三)、調撥環節和管理

  學校財產物資的調撥應由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負責人批准。學校財產物資原則上不得外借,更不得借給私人。如確有特殊原因需調劑使用或借用的,必須經有關負責人批准,辦好有關借用手續,約定歸還時間方可借出(必須同時開出門證),到期及時催還,經保管員檢查驗收無損後入庫。

  五、資產賠償制度

  (一)、使用或借用固定資產造成損壞或遺失,視情節照原物賠償或罰款。

  (二)、嚴格執行照價賠償制度,透過清查盤點,如有人為因素髮生的責任事故損失,一旦查實,照價賠償。學生畢業、工作人員調出、離退休人員離開學校時,要與保管員辦清有關公物的歸還工作,如缺少、損壞、丟失的要照價賠償,人事部門方可辦理有關轉移手續。

  六、資產處置制度

  資產的報廢、報損,要由各部門管理員填制統一表格,經總務處同意,報校長批准後,由總務處固定資產管理員簽發銷帳通知單並辦理財產集中手續,由學校統一處理。

  財產物資有一定的存放、使用期限,在使用過程中亦有人為損壞現象。對於規定期限外已不能使用或學校已用不上的財物、對於人為損壞已辦理賠償手續的財物,應按規定報廢或轉讓處理。

  1、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後核銷。大型精密、貴重裝置、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經有關部門鑑定,報教育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准。

  2、固定資產報廢發生的變價收入減清理費用的淨值,必須入帳,計入修購基金,同時核銷固定資產。

  3、非固定資產的報廢與轉讓,由材料保管員列出清單,註明原因,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後由財務管理機構的有關人員清點後辦理有關報廢和轉讓手續。

  4、報廢時由科室填寫報廢單,一式兩份,隨同物品一起送交總務處,辦理報廢手續。如因責任事故造成器材報廢時,還應追究當事者責任。

  七、職工調動辦理財產交接制度

  凡調進人員要透過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辦理領用或借用學校手續後方可使用學校固定資產。調出人員要辦理歸還手續後,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簽字方可辦理人事調動手續。

  八、財產清查制度

  (一)、每學期各部門要進行一次自查清理,發現問題及時和總務處管理員聯絡,每年暑期學校領導組織力量對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並對保管、使用情況進行分析研究,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提出改進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清查環節的管理

  1、財產清查制度作為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會計核算工作的一項重要制度,所以在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之前必須進行財產物資清查。

  2、固定資產總保管員、處室分保管員及材料保管員要對自己所管財產物資定期或不定期的盤點(每年至少兩次,年底前必須徹底盤點,由總務處配合),按規定做好帳務處理工作,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組織的財產物資檢查,做到“家底”明瞭、真實。

  3、透過清查工作,使保管員掌握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情況,並向有關負責人提出盤盈、盤虧、損耗和報廢報告,及時辦理有關手續,做到帳、物、卡相符。

  4、財務管理部門要會同學校內審小組成員在保管員自查的基礎上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清查或區域性清查,對檢查結果要報告校長室及處室負責人,並提出處理意見作為對保管員履行崗位職責的考核意見之一。同時要求保管員每月帳目要與財務部門核對一致,每季末報財產物資清冊一式三份,保管員、財務會計及校長各一份。

  九、資產維修制度

  (一)、綿中資產自行維修制度

  1、維修原則:儘量由學校自行維修,減少經費開支。

  2、如是正常破損的,由校方維修人員修理,如修不好,請廠家來人修理。

  3、對人為破壞的資產,要追查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並要求繳納賠償金後方可維修。

  4、維修人員應及時維修,維修完畢,由維修人員及相關責任人填寫維修記錄本,以備查。

  (二)、綿中資產外來維修制度

  1、維修原則:由學校相關維修人員提出申請,填寫《維修派工單》,交領導簽字同意後方能請外來人員進行維修,否則不得進行結算。

  2、學校與維修方必須簽訂《維修合同》,否則不得進行結算。

  3、《維修合同》重要條款:

  合同價款:合同造價以校方簽字認可的經濟簽證和經審計部門審定的工程決算為準。

  價款依據:按照雙方簽字認可的經濟簽證資料進行結算,臨時用工、臨時用機械及零星材料價格按照現行市場價格計價,如涉及零星工程的隱蔽資料,必須雙方簽字認可,材料價格按施工期《四川省工程造價資訊》、《綿陽市工程造價資訊》執行,沒有的材料價格按雙方簽字核定價格進行結算,相關取費按國家規定的下限收取。

  付款方式:按規定時間內完成,再經雙方認可後,15天內付清。

  安全責任:維修方在維修期間內應對自己所安排的維修人員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如果在維修過程中維修人員出現安全責任事故或對學校財產造成損失,對師生員工造成人身傷害,由維修方負全部責任,校方概不負責。

  維修方在維修施工中完成的各項任務,都應按照國家相關建築質保的相關規定進行維護和保修。

  為保障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進行,維修方必須無條件的在校方指定或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否則不得進行結算。

  十、資產清理後的賬目處理工作制度

  固定資產清理及賬目處理按照以下程式辦理:

  1、固定資產需處置時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並填寫固定資產處置報告單,辦理處置手續。

  2、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技術鑑定,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3、總務處複驗、稽核;

  4、校長簽署處理意見;

  5、上報市教育局、財政局審批;

  6、根據批覆處置固定資產並調整賬目。

  十一、管理組織機構人員、分工及職責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應建立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建立適合本校實際的管理機構和能夠滿足學校管理需要、精幹高效的管理隊伍。

  培訓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5

  一、財產的購置

  1、財產的購置必須提出申請計劃,逐級上報由學院批准,統一採購。

  2、申請計劃必須正確處理區域性與整體,需要與可能的關係,全面考慮統籌安排,精打細算,力求節約,提高計劃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3、新購買的資產或物品,經驗收清點後,在憑證上簽字。

  二、財產的保管、領借、檢查與賠償

  1、各部門有計劃領取物品,並及時登記。

  2、各部門所有財產,統一編號造冊登記,分部門保管使用,離校時按交接管理方法交接,清查財產。

  3、學院內財產定期檢查,凡人為損壞,視其實際情況折舊或按原價賠償,凡因失盜損失的,視其責任大小情況,由學院商量後作價賠償或報銷處理。

  4、領借物品必須在領物本上簽字,歸還時登出,保管員要認物不認人,借物簽字不漏記。

  5、宿舍、教室的財產,實行包乾管理,如有損壞,由直接損壞者賠償或共同承擔賠償。

  培訓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6

  為了加強學校的資產管理,杜絕浪費,節約開支,培養師生愛護公共財務的良好習慣,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固定資產,房屋的固定配備和清潔用具、資料電器、錄音、錄象、磁帶價值不限。均屬本制度管理範圍。

  二、學校資產由總務部門專職人員及各辦公室專人管理,清理查點,登記造冊,安排使用。

  1、記好兩本資產帳:固定資產總帳,固定資產分類帳。

  2、資產使用,根據學校行政領導意見及各科老師所需和條件的可能進行安排。

  3、每年暑假清點一次,漏帳的資產要補記入帳,同時會計一定要把好記帳關及審批制度,報廢報損要辦理登出手續(需經嚴格的行政審批手續,方可登出)

  三、資產的計算,一般按原價記帳,無原價的全部估計記帳,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維修等其他費用不記入資產原價。

  四、資產原則上不出借,如需借出,需經領導審批,外單位借用資產,一律憑單位介紹信經同意後,方可借出,同時要適量收取一定的折舊費,如有損壞,照價賠償,貴重物品概不出借。

  五、外單位借用教室、會場等必須收取租金,本系統按實際情況酌情收費。本校教師借用須經領導同意,酌收費用。

  六、本校教職工借閱圖書,根據圖書館管理條例處理。但期末需全部歸還,外單位人員一概不出借圖書。圖書清理和賠償按圖書室規章進行。

  七、固定資產的購置,根據學校財力和教學需要,大件由各部門提出申請,交總務處編排計劃,開列清單,報校長室審批,方可購買。

  八、教室及辦公室財務實行責任保管制,教室保管由班主任負責,辦公室由辦公室主任負責,專用教室及團隊等室與教導處聯合另訂器材管理使用制度,公物除正常損壞,如有人為損壞,按賠償制度照價賠償並教育。

  九、有關校舍校產管理和維修、物品領發和出借,公共財務損壞賠償,應有總務處負責,並訂出相應的管理制度。

  十、學校物資出門,需由總務處同意,否則門衛有權阻止。

  十一、配備教室用品按常規由總務處統一發放,學期結束各班要妥善保管或交總務處統一保管。

  十二、每年暑假,學校對各教室、辦公室進行維修。修理費由學校負責。

  培訓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學校資產的管理,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學的順利進行,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的資產是指本校佔有的、使用的,在法律上確認為學校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包括學校購置的資產,局撥投入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學校所有的資產。其表現形式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長期投資、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主要分為房屋及建築物、儀器裝置、圖書資料、傢俱用具和植物等;低值耐用品,是指單位價格在200元以上(含200元)而低於500元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物品。

  第三條 :學校資產管理工作在校長領導下,由總務處實行歸口管理。其主要任務是:

  1、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2、保障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推動資產的合理配置和節約、有效的使用;

  其主要職責是:

  1、根據有關規定,履行學校產權完整的職責;

  2、根據職責,組織實施學校資產管理的具體制度和辦法;

  3、負責全校物資採購與報廢等計劃的綜合平衡、計劃變更與實施、對基建專案實行申報竣工後報請有關方驗收;

  4、負責學校資產的清查、登記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5、負責學校資產的帳、卡管理,做到帳卡、帳帳、帳實三相符,防止資產流失;

  第四條 :分級管理機構與管理範圍。學校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分級管理和管用結合的原則,實行三級管理制。

  總務處為學校一級管理機構,在總務部門領導下負責規劃、協調、管理學校資產。校產室為二級管理機構,安排兼職校產管理員,按分管許可權做好每年計劃的申報與落實,並進行日常管理。即對實物資產分類編號,設專門帳、卡予以登記,對大型、貴重、精密儀器專用裝置按單件(臺)建立技術檔案。對各類資產的存量,增減變動分佈等情況,及時,準確如實登記。做到家底清楚,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防止資產流失。加強流動資產的管理,對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帳、物管理。各分管財產的保管員每半年核對一次庫存情況。學校各組室為三級管理部門,分別管理好組內的資產。

  學校各相關人員歸口管理各類專用資產。分別是:財產保管員負責學校土地、房屋及建築物和傢俱用具等方面資產的管理,各類儀器裝置和低值耐用品方面資產的管理;圖書館負責所有圖書資料方面資產的管理;各資產使用部門均為三級管理機構,對所使用的資產進行具體使用保管。各使用部門要加強裝置(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裝置要定專人管理。操作人員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故障,保證裝置完好。

  第二章採購制度

  第五條 :物資採購堅持計劃採購的原則,杜絕物資採購的隨意性和無序性,儘可能發揮資金與裝置的使用效率;凡無計劃均不得進行物資採購。

  第六條 ;採購計劃制定採用先下後上,上下結合的程式。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先提出書面報告,定期集中報總務處,由總務部門進行綜合平衡後,報學校領導稽核。

  第七條 :凡因原計劃遺漏、臨時急需或計劃用途變更,須經有關領導批准後,到總務部門辦理追補計劃或計劃變更手續。具體程式如下:

  1、除局撥外教學儀器裝置的購置計劃由總務部門統一歸口管理,由使用部門和教學管理部門擬出購置計劃草案;由總務部門綜合平衡報校長稽核。

  2、行政裝置、設施,首先由使用部門提出初步計劃,再由總務部門綜合平衡報報校長稽核。

  3、低值易耗品亦採取集中採購的原則。各部門所需要的低值易耗品按計劃額度(或指標)及使用進度,由總務部門在徵求各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定期採購,批次發放,爭取做到零庫存。

  4、大型裝置的購置及重大建設專案須經充分論證,報局稽核。

  第三章資產登記與建帳

  第八條 :各類資產必須堅持“誰經手形成誰負責入庫”的登記制度,即資產在形成之後,其經手形成的部門或個人必須及時到資產的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驗證、登記、建帳(卡)手續。

  第九條 :學校財務部門憑資產歸口管理部門的驗證簽章,給予付款結算。

  第十條;資產管理部門應根據會籤後的有效憑證,進行學校資產登記並建立相應的資料庫。

  第十一條:學校各資產使用部門應認真建立並做好本部門所佔用學校資產的流水帳和分類明細帳。

  第四章資產的使用及處置

  第十二條:資產使用部門對其佔用的資產應做好日常維護、保養等管理工作,使學校資產在規定的使用時限內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若出現難以修復的故障,應及時呈報總務部門安排專人修理,恢復其使用功能。

  第十三條:資產使用部門對其佔用的資產不得自行轉讓,出租、出借。如有多餘閒置不用或不需用資產,應主動報告總務部門進行統一調劑,資產管理部門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辦理資產的調撥、無償調出,有償轉讓,出租、出借等手續,所得收入全部上繳學校財務室。

  第十四條:學校資產個人不得長期佔用。教職工在校內調換工作崗位,必須向總務部門辦理清交手續;調出學校時,應如數歸還所佔用的學校資產,沒有所在部門財產管理員和總務部門的共同驗證簽字,人事部門不得放行。

  第十五條:學校資產實行最佳化配置原則。為提高資產利用率,充分發揮其使用功能,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對各類資產統籌安排,合理分配。

  第十六條 :資產處置的形式無償調出、出售、報廢、報損。學校資產在正常情況下,使用壽命已到確已喪失效能的;質量太差或損壞至無法修復或無修理價值或市場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復的;由於某種原因已喪失使用價值的能源消耗或汙染環境超過國家有關規定又難以改造的可申請報廢。

  第十七條:資產處置程式

  1、由使用部門提出處置申請。

  2、資產管理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

  3、報校務會稽核;再申報局基建站有關部門稽核。

  4、回收殘值上繳財務,核減固定資產。

  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學校資產丟失和損壞的,應根據具體情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並按損失額的一定比例由過失人賠償。

  第五章資產清查與報告

  第十八條:各資產使用部門對其所佔有、使用的學校資產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對帳(卡)物相符情況,並將自查結果歸口上報各二級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學校二級資產管理部門對其歸口管理的資產實行報告制度,按規定的報表格式和內容如實填寫資產變動情況表,經與財務部門核對無誤後按時報送資產管理處。

  第二十條:資產管理部門對報表進行逐項核實彙總,最終編制出學校資產統計報表呈報校務會稽核。

  培訓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8

  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大對中小學校的投入力度,中小學的資產不斷增加,為中小學資產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多的挑戰。作為中小學管理重要組成部分的資產管理在提高中小學對資產的使用率及對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率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本文中,筆者主要針對目前我國中小學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指出資產管理的有效措施,進而不斷完善中小學的管理工作。

  一、提高全員的資產管理意識

  從目前中小學資產管理的現狀來看,中小學的教育經費問題仍然突出,用於改善教學條件的教育經費是十分有限的,而為了提高學校的教學質量,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改革都需要大量的資金,因而提高中小學資產的管理水平,提高資產使用率是十分重要的。首先,應該提高全員的資產管理意識,上到中小學的管理人員,下至全校的師生都應該認識到學校資產管理的重要意義,拋棄傳統的觀念,樹立科學正確的資產管理意識,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做好中小學的資產管理;再次,在中小學中建立起嚴格的責任制,明確中小學校長以及管理人員井陘資產管理的責任,進而保證資產管理工作的推進。

  二、健全中小學資產管理機構

  對於中小學資產管理機構的設定應該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以我國教育部門的實際規定為指導思想進行。中小學的資產管理機構主要有分管校務的校長進行領導,其管理工作通常涉及到全校資產的採購、分配以及處置等。此外,在校長管理制度下還應該建立資產管理小組,在學校的財務室設定資產核算小組,在學校的圖書館設立圖書材料等資產的管理小組,比不過將具體的資產管理工作進行細化,責任到人,進而推動中小學資產管理工作朝向更加規範化、資訊化的方向發展,提高中小學的資產使用效率。

  三、建立健全資產管理規章制度

  中小學建立健全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主要涉及五個方面:第一,建立健全資產準購制度,根據學校科室、班級以及辦公室的實際需求編訂資產購置的申請表格,申請之後由相關部門進行審批,最後統一購置,在該過程中要注意透明操作;第二,建立健全資產驗收制度。在資產的驗收環節中,應該有采購部門以及保管部門的工作人員一同進行驗收工作,與此同時做好相關的登記和入賬工作;第三,建立健全學校的資產保管制度。資產保管是資產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資產進行保管就是要做好資產變動的記錄,特別是重要的靜謐儀器和裝置,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建檔;第四,建立健全資產的清查制度,對學校的資產進行定期的護理和清理;第五,建立健全學校資產的維修制度,最大限度的減少資產的磨損,延長其使用壽命,使其保持良好的狀態。

  四、不斷加強對資產管理人員的培訓

  中小學資產管理人員需要適應時代的需求以及教育發展的要求,不斷更新資產管理的知識,加強對財會知識的培訓和學習,進而熟練度的掌握學校資產的管理方法,結合財經方面的制度及法規做好資產管理的工作。

  五、對中小學資產進進行動態管理

  中小學資產管理工作具有複雜性、工作量大的特點。傳統的管理方式費時費力,為了適應時代的發展要求,順應資訊化時代的發展趨勢,使用科學化、資訊化的管理手段對資產實施動態管理至關重要。動態管理對於提高中小學資產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率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對資產實施動態管理可以在校內以及校際之間建立區域網,進而實現校內各個部門以及學校與學校之間的資源共享,藉助區域網對本校的資產進行合理的安排和使用,提高學校資產的管理水平,提高其資產的使用率。加強中小學資產管理工作是學校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前提和基礎。為了提高中小學校資產的管理水平,提高資產的使用率,必須要求全體師生的全員參與,對學校資產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管理,充分的意識到資產管理的重要性,設定專門的管理機構,建立健全相關的規章制度,實施動態管理,力求提高資產的使用率,推動學校的長久發展。

  培訓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9

  為了保證我院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本院財產管理,保護國家財產的完整和安全,使財產的購置、保管有章可循,使物盡其用、家底清楚、手續嚴密、帳實相符,促進資產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延長其使用時間,為學院節約資金,特制定我院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固定資產管理原則

  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必須貫徹“統一領導、部門負責、分工管理、管用結合、物盡其用”的原則,做到購置有計劃、有論證、有審批,驗收有標準、使用有責任,購進、領用、報廢、報損手續完備清楚,保證帳卡記錄健全,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同時加強固定資產的定期維修和經常維修,健全各項使用管理制度。

  二、固定資產管理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主任由院長擔任,副主任由主管院長擔任,辦公室設在總務處,主任由總務處長兼任。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是:1、審批固定資產建設、購置計劃;2、審批固定資產報廢、報損;3、處理固定資產盤虧(盤盈);4、審批固定資產的調出或劃撥。

  (二)、學院設總保管(總務處管理人員)和分保管(各處室財產管理人員),負責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調撥、登記、檢查和維修等工作。財產使用處室負責財產的日常保管和維護,分保管是各處室的財產管理直接負責人。

  (三)、總務處是學院固定資產的管理單位,其職責是:

  1、負責全院固定資產產權界定、資產評估、清產核資等工作;

  2、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產權管理,保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3、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的配備使用標準、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4、負責學院固定資產總帳、分戶分類帳的登記管理工作;

  5、負責辦理學院固定資產的調劑、調撥、轉讓等具體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的丟失、損壞、報廢的報批及帳務處理工作。

  6、對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三、固定資產的範圍

  1、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一般裝置。

  2、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專用裝置。

  3、單位價值雖然不滿以上2條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圖書館的圖書及電教器材不論金額大小,一概列入固定資產管理。

  四、固定資產分類:

  固定資產分為七類:

  1、房屋和建築類:其中房屋包括:辦公用房、教學業務用房、住宅、師生食堂、鍋爐房等。建築類包括:地下通道、道路、圍牆等。

  2、交通運輸工具類:包括汽車、電車及各類非機動車輛。

  3、專用裝置:包括教學儀器裝置、微機裝置、語音裝置、電教裝置等。

  4、一般裝置:包括辦公裝置、傢俱類裝置、通訊工具等。

  5、文物和陳列品:如古物、字畫、紀念物品等。

  6、圖書:包括圖書室收藏和使用的圖書和報刊合訂本。

  7、其他:前6類未涉及的固定資產。

  五、固定資產的具體管理辦法:

  (一)、固定資產日常管理

  1、按照現行會計制度設立帳戶,由財務處和總務處分別建帳進行帳務處理。財務處會計建立財產價值總帳和分類明細帳,總務處總保管建立財產價值數量總帳和分類明細帳,各處室分保管設價值數量分類明細帳。清查核對的程式是分保管將自管實物與帳核對,做到帳實相符。然後,分保管與總保管帳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最後,總保管與會計帳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

  2、對於職工辦公室、宿舍和學生教室、宿舍使用的財產,均採用財產使用卡予以登記、控制,定期將實物與卡核對,保證財產的完整、完好。

  3、對低值易耗品出、入庫參照固定資產管理辦法核算。並及時填寫登記冊。

  (二)、新增固定資產:

  1、新增固定資產必須有計劃和可行性報告,並且報請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審批,然後按照政府採購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2、新增固定資產的.計價標準必須正確、合規。

  ①、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調撥價以及運雜費、保險費、安裝費、車輛購置附加費等計帳;

  ②、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築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帳;

  ③、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後的淨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帳;

  ④、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證記帳,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時發生的相關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⑤、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值的,按照估價入帳;

  ⑥、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重置完全價值入帳;

  ⑦、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價入帳,待確定實際價值後,再進行調整;

  ⑧、用外幣進口的裝置,按當時的匯率摺合成人民幣金額,加上國外部分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外幣應摺合成人民幣金額),再加上支付的關稅、海關手續費等計價入帳;

  ⑨、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⑩固定資產不實行折舊,按原值入帳。

  3、已經入帳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固定資產帳面原值:

  ①、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的;

  ②、增加補充裝置或改良裝置的;

  ③、將固定資產一部分拆除的;

  ④、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暫估價值的;

  ⑤、發現原來記錄固定資產價值有誤的。

  4、新增固定資產的資金來源合法,帳務處理必須正確。

  5、總保管負責固定資產的入庫驗收和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對於大型專用裝置等固定資產,總保管和分保管要會同有關專業人員,在財產主管的領導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及時填寫“固定資產入庫單”,固定資產入庫單上必須有主管領導、會計、總保管、分保管、交物人填字後,才能記入固定資產帳,沒有固定資產入庫單會計部門不予報銷固定資產支出費用。

  (三)固定資產的減少

  1、清理、報廢固定資產必須論證,審批手續必須完備,作價要合理,殘值變價收入要如實入帳。嚴禁固定資產先報廢,後辦理報廢審批手續的做法。

  2、投資轉出或出售固定資產,必須嚴格審批,經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按照市場價格,結合折舊辦法正確作價,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後才能轉出或出售,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3、盤虧固定資產,根據實際情況,查明原因,報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處理,然後作減少帳務處理。

  4、固定資產的報廢(損)處理:財產管理人員及時向資產管理委員會上報報廢、報損單,資產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後,總保管、分保管及會計根據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的審批意見,做固定資產減少帳務處理。

  5、對於已報廢的物品要單獨存放,定期集中統一處理。

  (四)固定資產的調撥、借用

  1、確因工作需要,部門之間固定資產及公物需要增減,一律透過學院總保管填寫調撥單,並及時調整公物使用卡,使帳物相符,會計部門、總保管和分保管憑審批後的調撥單調整帳目。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將本處室的固定資產及公物(包括鑰匙)隨意調撥或轉借,也不可將別處公物隨意取用。

  2、正常開展業務由保管人員合理借出,並及時收回,妥善保管。

  3、院內借用公物,部門主管負責管理,校外借用公物分別由主管業務的處長初批,報主管財產院長批准後方可借給。

  4、離退休及因工作關係調動的教職工必須交清所借用的全部固定資產及公物後,財務部門方能辦理工資手續。

  5、鋼琴、電子琴、放相機、電視機、數碼相機、錄象機等一千元以上的固定資產,一律不予外借。

  6、收回借出公物時,保管人員要檢驗其有無損壞。

  7、凡是保管人員在業務範圍外私自借出的公物,要追究其責任,如有損壞丟失的應加倍賠償,並給予批評教育。

  (五)固定資產的維修:

  固定資產的維修,實行定期保養和日常維修相結合的辦法。日常維修由總保管報財產主管及財務主管審批,視其情況進行維修,大型維修要報有關部門批准,必須有計劃、審批單、填制維修合同。零星用工必需實行派工單制度,派工單必須經財產主管及財務主管批准,才能核報維修費。

  (六)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

  1、固定資產每學期全面抽查一次,年度全面清查一次,由學院有關領導、財務人員、總保管和分保管負責進行。

  2、在清查過程中,如有盤盈或盤虧應及時查明原因填寫盈虧表,報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進行處理,根據增減分別登記固定資產帳。

  3、因管理人員工作失職丟失固定資產根據《銅川職業技術學院固定資產損壞丟失賠償處理辦法》進行賠償。

  4、固定資產保管員的手續移交由會計部門和總保管負責,總保管移交由會計部門、主管財產院長負責監交。移交清冊經移交、接交、監交人簽字後生效。

  本制度從2007年1月1日起執行,原定製度同時作廢。

  培訓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固定資產的範圍及分類

  第一條固定資產管理範圍:不論來自何種渠道或使用何種經費(含捐贈),凡產權屬於學校的所有固定資產,都要按規定納入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實行統一領導,統一入賬,集中管理。

  第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定為固定資產:

  (一)一般裝置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價在8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

  (二)單價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品,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如圖書、辦公桌、檔案櫃、鐵床、課桌、椅、工具用具等。

  (三)房屋及構築物。

  第三條固定資產的分類:

  (一)不動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及其附屬物的各種設施等。

  (二)專用裝置:指直接用於教育教學的各種儀器裝置、電子裝置、文體裝置等。

  (三)一般裝置:辦公事務用的傢俱裝置包括:文印裝置、交通運輸、行政辦公裝置等。

  (四)圖書:包括圖書館、資料室藏書和儲存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各種重要電子資料。

  (五)其它資產:包括傢俱、床上用品、服裝等。

  第二章固定資產的管理體制及機構

  第四條全校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工管理、層層負責的原則,根據隸屬關係和業務特點,設校(總務處)、處(部)固定資產管理單位,組成專職和兼職相結合的管理隊伍,形成固定資產管理網路。

  (一)在校長領導下,學校一級由主管副校長及總務處行使職能,負責固定資產總體管理(計劃、購置、使用、維護維修報廢),總務處直接管理學校房屋建築、公用設施、各處(部)、服務部等財產。

  (二)處(部)為二級管理單位,並設一名兼職人員管理所屬固定資產。各處部負責人是責任人。

  第五條固定資產管理職能部門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實施細則及有關制度、規定。

  (二)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清產核資、及實物賬冊的管理,並監督固定資產的驗收和入庫工作。

  (三)負責全校固定資產歸口管理工作,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四)負責全校固定資產的統一調配,提高固定資產利用效果。

  (五)負責辦理固定資產的調撥、轉讓、拆除、改裝和報廢等工作。

  (六)對實物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對工作,做好增減登入,做到賬實相符。

  (七)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賬目體系,併為上級部門做好統計報表工作。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購置、審批、驗收及入賬

  第六條購置。全校固定資產的採購,統一歸後勤處管理,本著經濟適用的原則,各處(部)在購置固定資產前,編制固定資產的購置計劃,填制《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單》,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紀檢、學校財產(管理員)等的簽名,按學校《物品採購制度》規定購置。

  第七條驗收。所有購置的固定資產,嚴格按出入庫登記管理,對招標批次採購直接進入使用部門的財產,事後也必須完美出入庫手續,總務處要監督檢查使用和發放登記情況。

  (三)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在填寫《學校固定資產入庫單》和《學校固定資產領用單》時,所有專案必須填寫完整、準確,資產名稱、規格型號一定要與產品說明書一致,學校總務處檢查執行情況。

  第八條入賬。凡產權屬於學校的固定資產,都必須到總務處登記,到財務室辦理有關固定資產的入賬、登記手續,不得賬外滯留。

  (一)各單位資產管理人員在報銷時,須提供以下資料:《學校固定資產入庫單》、《學校固定資產領用單》、發票和供貨方提供的購置清單;

  (三)各單位不按以上程式辦事,或提供資料不完整、不規範的,或購置價格明顯過高時,總務處會同財務室有權不予辦理出入庫手續和報銷手續,擅自辦理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九條建立固定資產賬目管理體系。後勤處負責建立全校《固定資產總檯賬》《固定資產分處(部)明細賬》,各處(部)要有《固定資產登記簿》,庫管員建立《出入庫登記清冊》。

  第十條建立對賬制度。建立並不斷完善各處(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賬制度,保證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一)總務處的賬目每年對賬一次,各處(部)每學期對賬一次,也可不定期與各使用單位核對賬本,並督促、檢查各部門資產使用情況,保證資產的完整性,從而保證總分類賬戶核算的正確性和賬目登記的統一性。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內部轉移、調撥及維修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的內部轉移是指人員調動後固定資產隨之在學校各處室之間發生的移動。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校內互相借用,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借用的固定資產必須按期返還,如有損壞或丟失,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凡涉及學校內部兩個使用部門之間的調撥,都要辦理有關調撥手續,並且變動部門和總務處須相應調整賬目。

  第十四條對長期閒置不用的固定資產,後勤處有權進行調撥,回收庫存管理。

  第十五條固定資產未經學校許可不得私自出租或出借,一經發現給予相應處罰。

  第十六條固定資產的維修,能自行修理的都要自行修理,不能自行修理的,由部門填寫《固定資產維修申請單》,主管領導批准後總務處安排人員維修。

  第六章固定資產的報損、報廢、處置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的處理(報廢、報損、丟失、積壓、拆除、調出等),執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並嚴格履行有關審批手續。

  各部門固定資產的拆除、報廢和處理應填報《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准後,集中統一辦理有關資產處置審批手續,資產處置後,填寫固定資產處置清單,總務處和財務室根據清單和實際交易價格分別調整有關賬目,各使用單位也同時做好有關賬務處理。

  凡擅自處理固定資產者,按違反財經紀律處理。對嚴重侵害國有資產的部門和個人,要進行必要的經濟處分,同時由有關部門追究其行政責任。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所引起的收入,如外借資產的一切收入所得,資產有償調撥的所得收入,閒置、多餘資產變賣收入、賠償收入(含投保資產的保險賠償金、責任個人賠償費用)等,報廢資產殘體的收入,一律上交學校。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如丟失、損壞或發生事故,各單位必須立即查明情況,及時上報總務處,並在查明原因後提出處理意見。

  第七章固定資產管理人員

  第二十條學校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小組,各處(部)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都要落實到人(兼職)、規定其職責和管理許可權。

  第二十一條未經學校領導和總務處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將學校的固定資產作為它用或相互轉用。凡固定資產需出校時,須持有總務處開出的出門證,校門衛方可允許出門。

  第二十二條工作變動或退休退職在離開前,應及時交清自己以前使用或管理的各種裝置,完善手續。

  第八章固定資產清查

  第二十三條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

  第二十四條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第二十五條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以達到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准後,進行調賬,並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毀損處理原則。

  (一)因管理人員不遵守規章制度,工作失職造成損失的,按資產原值賠償。

  (二)因個人責任造成損失的,個人應承擔全部賠償。

  (三)對毀損、丟失的固定資產,所在處(部)須立即上報,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責任。

  (四)對未經學校批准,擅自出售、報廢、報損固定資產的行為,除追究直接責任人和處室負責人的責任外,還要賠償損失。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凡與本辦法有牴觸的,按本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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