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制度(精選6篇)

學校教師制度(精選6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教師制度(精選6篇),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教師制度1

  為了使學校工作有序開展,使教師形成組織觀念,使教師工作有條理,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依照教體局、學區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大莊,學校教師例會制度。

  一、例會形式

  學校組織教師進行政治法律學習、業務學習、師德培訓、進行專題討論、解決問題、安排工作的一種主要形式,目的在於統一思想,加強師德建設,交流教學經驗,提高工作效率。

  二、例會學習

  每週舉行一次。

  三、例會時間

  一般定為星期一下午放學後,如有特殊情況可隨時安排。

  四、例會學習的內容

  1、傳達教體局、學區等上級主管部門的會議精神和工作要求。

  2、值周教師總結上週工作。

  3、學校領導對上週各項工作進行總結,並提出注意事項,促進本週的工作。

  4、安排本週的各項工作。主要有:教育教學、教師和學生紀律、安全、學校衛生、學校德育工作等。

  5、討論決定一些重大事情。重大事情經全體教師討論通過後,便形成成決議,每位教師必須按會議決定貫徹執行。

  6、每位教師對學校工作提意見和建議。向學校領導反映情況,或向學校領導和其他教師提意見和建議。

  五、例會學習的要求

  1、參加會議地點由值周教師通知。

  2、每位教師要有會議記錄,認真做好會議內容記載。

  3、每位教師必須按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缺席。

  4、會議期間不開小會,不幹與會議無關的事。

  5、會議期間不會客,不隨便出入,有事有病必須病假。

  6、沒有特殊情況,例會學習於星期一下午6∶00分準時召開。開會時教師未請假而不參加會議者算曠課一課時。每位教師爭取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者按曠課一課時計,累計6次算曠課一天。

  7、會議召集前要有充分的準備,力爭開短會,開好會,提高會議質量。

  六、本制度只用於大莊小學的管理。

  學校教師制度2

  學校教師值班由學校值班領導和學校值班教師組成,值班領導由學校領導擔任,行政值班員由學校教師擔任。

  (一)學校行政值班領導職責

  1、全面掌握學校總體工作及執行情況;

  2、組織指揮對各種突發事件的處置;

  3、負責檢查學校各片值班落實執行情況;

  (二)學校教師值班職責

  1 學校教師值班時間;( 7:10—18:00)

  2 做好外來人員的登記工作。(值班記錄)

  3 及時處置各種突發性事件,做到第一時間內報告,並做出合理有效的 應急處置工作;

  4 放學後,督促檢查學生全部離校,各班是否上鎖。最後值班教師鎖大門,方能離校。

  5 任課教師應在上課前30分鐘到校。

  6 對於擅離職守的教師和值班人員要做出相應的處罰。

  學校教師制度3

  1、上課前準備好教學備品及教學儀器,上課預備鈴響後,任課教師到教室門口等候,鈴響馬上走進教室上課。要按要求上足課時,不提前下課。下課鈴響後,立即下課,不壓堂。

  2、充分利用授課時間,做到上課時間要堅持崗位,不擅自離開課堂,不吸菸,不坐著上課,不接待客人、家長、親屬、探望病號,不找個別學生談話,不帶手機進入課堂,不處理任何其它事物。

  3、教師不得隨意變動課節。特殊情況需要變動的,要和教務處請示,經批准,方可變動。

  4、領導不準佔用上課時間找教師談話。教師不準耽誤課節找領導解決問題。領導和學校部門負責同志不準在上課時間向正在上課的教師佈置工作。教師和教師之間不準在上課時間交談和研究工作。

  5、教師缺課,一定要找時間補上,保證所任學科授課節數和教學任務的完成,保證實際工作量。

  6、教師無故不上課,擅自離開課堂,學校要安規定從重處罰。

  7、教師上課時間,因擅自離開課堂,出現一切問題後果,均由本我承擔。

  8、教師講課觀點要正確,知識準確,概念清楚,重點突出。主教練、提問、演示安排得當,注意面向全體學生。

  9、隨時記錄學生的學習成績和學習表現,課堂複習檢查,提問應記分。

  10、教師注重儀表,言談舉止對學生的影響。不穿奇裝異服,不留怪發形,不諷刺;不挖苦學生不體罰和不變相體罰學生,任何教師無權讓學生停課。如有特殊情況,先請示領導。

  學校教師制度4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經學校理事會同意,制定本校教師培訓制度如下:

  一、學校聘任的教師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教師資格和任職條件。受聘教師應自覺遵守教師培訓制度,接受學校教務處安排的思想政治培訓和業務培訓,以利於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不斷提高。

  二、受聘教師上崗前須進行不少於10課時的崗前培訓,培訓內容為教育法規、本學校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及規章制度等。

  三、受聘教師上崗後的思想政治培訓由學校統一組織安排,培訓內容為教育法規、時事政治、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業務培訓由教務處按學科組織,培訓內容為教學大綱的學習、教育理念與教學方法的創新與推廣等。

  四、學校為受聘教師提供接受思想政治培訓和業務培訓的'條件,根據學科特點每兩週安排一次業務培訓或每學期進行一次集中培訓。每位教師每學年接受培訓總課時數不少於50課時。

  五、教師培訓以參加校內培訓為主,選派外出培訓為輔。受聘教師參加本校組織進行的培訓免收培訓費,選派外出培訓所需費用根據實際情況由學校決定校方承擔或校方與教師協商分擔。

  六、學校鼓勵受聘教師在不影響完成教學任務的前提下自主參加校外的相關培訓,受聘教師自費參加校外同所教學科相關聯的培訓可以計入培訓課時數,學校對自費參加校外培訓後教學能力顯著提高的教師給予獎勵。

  七、學校教務處要建立教師培訓業務檔案,記錄教師培訓情況;受聘教師應備有培訓筆記本,記錄本人參加思想政治培訓和業務培訓的內容及心得體會。

  八、學校教務處年度工作計劃、總結中應包括教師培訓方面的內容;考核教師時應將培訓課時的完成情況及培訓效果列入考核內容,並將教師年度考核記錄歸入教師培訓業務檔案。

  學校教師制度5

  1、監考教師要充分認識監考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

  2、服從考場安排,主監教師要提前15分鐘領取試卷。

  3、副監考教師務必在考試前10分鐘進入考場組織學生了,清點人數。宣佈考場紀律、分發試卷。考試鈴聲一響,即刻下發試卷,不得推遲。

  4、監考教師必須嚴守崗,不得擅自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吸菸、看報刊、閒談,不做與考試無關的事情。

  5、監考教師要堅持原則,認真監督考場紀律,不點拔任何試題和考生,如考生有所疑問,可向巡考請示。

  6、如發現考生作弊,一經核實,立即對其管理,並報教導處處理。

  7、收試卷時,一定要清點好試卷卷數,以免漏訂。

  8、認真填寫考場記錄,如實反映考場紀律。

  9、如監考教師失職,學校根據情節輕重按造成教學事故給予相應的處理。

  學校教師制度6

  1、教職工因事、因病不能按時上班,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假半天以內(不含半天),當事人具備假條,由值周領導批准簽字並登記存檔;請假半天以上、3天以內者,必須向校長請假,並將有校長簽字的假條送值周領導登記存檔;請假3天及以上者,由校長簽字後報區教體局領導批准,並將有局領導簽字的假條送值周領導登記存檔。所有請假如需調課,必須報告教導處,落實調課並做好記載。請假人應留下有效聯絡方式,保持通訊暢通。

  3、請假期滿回校上班,必須於當天向請假物件銷假,同時報告教導處。

  4、教職工因病不能上班,憑醫院休假證明或藥發票請假。

  5、因患急病等特殊情況不能當日履行書面請假手續者,須按上述程式先用電話說明情況,並於上班當日補全書面請假手續。其餘各種請假均由本人提前填寫請假條。嚴禁代假。

  6、超過規定的上班、集體活動時間為遲到;提前下班、集體活動中途無故退場為早退。遲到及早退超過30分鐘者按曠課處理。

  7、未經教導處允許,私自調課而造成無人上課者,原應上課教師視為曠課。

  8、遲到及早退每次扣5元。曠課每節扣20元。事假每天扣20元,一學期事假累計超過6天(含6天)者,期末教師個人量化考核出勤一項以0分計;一學年事假累計超過12天(含12天)者,取消當年評優選模及年度考核為“優秀”的資格,並不予發放任何獎金。病假40歲以下超過兩天(不含)、40歲及以上超過3天(不含)者,每超出一天扣10元;住院者憑入院、出院證明不扣;一學年病假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者,取消當年評優選模及年度考核為“優秀”的資格。曠工每天扣50元,曠工三天及以上者,取消當年評優選模的資格和一切獎金,年度考核為“不稱職”。

  9、婚假、產假、喪假按上級有關政策執行。為參加子女家長會而請假者,憑家長會通知書可不作請假計,但不予發放全勤獎。

  10、未盡事宜及其他特殊情況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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