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的規章制度(精選6篇)

公司員工的規章制度(精選6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員工的規章制度(精選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員工的規章制度1

  基本守則

  (1) 恪盡職守,勤奮工作,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2) 奉行" 奉獻精神、做高做強、持續創新" 宗旨。

  (3) 正確、有效、及時地與同事、與其它部門溝通意見看法。遇到問題不推卸

  責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團隊合作關係。

  (4) 嚴格遵守公司的制度規定、辦事程式,絕不洩露公司的機密。

  (5) 鑽研業務知識的技能,開發自身的潛力,表現出主動參與、積極進取的精神。

  (6) 愛惜並節約使用公司的一切財資物品。

  (7) 注意保護自身和周圍人的安全與健康,維持良好的作業、辦公等區域的清潔和秩序。

  (8) 掌握規範正確的職業禮儀,體現文明禮貌的形象舉止。

  (9) 在工作時間之內,不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職務及工作。

  (10)牢記自已代表公司,在任何時間、地點都注意維護公司的形象聲譽。

  紀律規定

  員工行為如不符合適當的規範,違反公司制度,一經查實,將受到根據過失程度而執行不同的紀律處分。下面所列舉的過失行為並非包括所有的應採取紀律處分的過失。

  (1) 擅自不按規定出勤上班,擅離職守、崗位;

  (2) 工作懈怠,不按規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3) 無理拒絕的工作安排、指令;

  (4) 收受任何種類的賄賂;

  (5) 利用職權貪汙,侵害公司的經濟利益;

  (6) 偽造和塗改公司的任何報告或記錄;

  (7) 未經領導允許,擅取公司的任何資料、記錄或物品;

  (8) 滋事幹擾公司的管理和業務活動;

  (9) 弄虛作假,違反公司的管理規定;

  (10)散佈謠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不利;

  (11)疏忽職守,使公司財務、裝置等遭受不利;

  (12)違反安全規定,或其行為危害他人安全;

  (13)擅自出借公司的場地、物品、設施;

  (14)在工作時間內幹私活;

  (15)擅自從事公司以外的" 第二職業" ;

  (16)利用職務營私舞弊,損公利已;

  (17)偷盜公司的財款、資源;

  (18)遺失經管的財物、重要檔案、資料等;

  (19)侮辱、恐嚇、毆打同事、主管等;

  (20)在公司賭博、酗酒或出現有傷風化德的行為;

  (21)其他違反公司政策、程式、規定的不良行為。

  公司員工的規章制度2

  1、實行每日八小時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五·一後修改,另行通知)。

  2、不準遲到,需提前5分鐘到達辦公室(特殊情況必須說明),如果不能遵守,遲到一次扣除5元(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有特殊情況請假,批准者按無薪假期。

  4、不準在上班時間瀏覽與業務無關的網頁或登入私人QQ,看電影、下載歌曲,以及做其他私事,一旦發現記過一次。

  5、員工不得對外洩露公司的工作機密、工作方向和客戶情況,網站後臺使用者名稱和密碼,伺服器登入密碼,如有違反本條者,作立即辭退處理。

  6、員工有義務制止和謝絕外來者動用公司內部的計算機,為防止外來計算機病毒入侵公司計算機系統,非本公司擁有的光碟、軟盤不得在公司網路系統內使用。凡公司擁有的書籍、光碟、軟體非經登記和同意批准,任何員工不得出借,帶出公司辦公地點。

  7、員工對待客戶應該禮貌、熱情、周到、不卑不亢;處處為客戶利益著想,對客戶所提的問題應該耐心解釋。為了保持公司形象,員工外出聯絡業務需著裝整齊,舉止文明,不得做有損公司形象的事情。

  8、員工應該熱愛自己所從事的事業,要有拼搏敬業精神,工作中要不斷努力學習,積極開拓進取,不怕吃苦,沒有業務和任務的時候要努力學習新的技術,不斷加強自身的競爭能力。

  9、員工應該在工作上互幫互助、協調配合,生活上互相關心照顧。員工應該愛護公司財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關心和愛護其他員工的身體健康,不得在辦公區域內吸菸。

  10、食堂衛生保持乾淨、整潔。外出員工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趕到公司就餐,需立即通知公司,以做準備。

  11、本規章制度的.考核與員工薪金掛鉤。

  公司員工的規章制度3

  一、用人原則:

  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二、招聘條件:

  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執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三、入職

  1、薪資確認:由用人部門總經理提出薪資建議,並經過人力資源部薪酬部門稽核後上報審批;

  2、錄用審批:薪資審批需經過部門或職能部門形成會議決議,管理人員的錄用需以得到總經理批准。

  3、聘用:由招聘人員向候選人溝通薪資,並確認入職日期和發出員工聘用書。

  4、入職體檢員工在入職時必須提交有效的體檢證明,方可被公司錄用。公司每年定期為員工安排體檢,如發現員工患病、身體健康條件不符合工作崗位要求的,公司將視情況調動其職位或建議病假。如發現員工患有精神病或按國家法律法規應禁止工作的傳染病的,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5、個人檔案公司將為所有員工建立個人檔案。新員工在入職當天需將3張1寸彩色照片、身份證原件影印件、學歷證原件影印件、職稱原件影印件、相關證書原件影印件、原單位離職證明交人力資源部,以便存檔查閱。如員工提供不真實、錯誤資料或有任何虛構,經查屬實,將受到公司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者公司可按規定單方解除勞動關係。若員工個人資料有變更,需於變更後七日內報人力資源部,請特別留意。

  公司員工的規章制度4

  一、8.50,準時到辦公室,10分鐘搞完衛生,9點正常上班,遲到一次50元罰款,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一、 工作期間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二、 員工應在每天,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清潔。

  三、 上班時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閒聊、嬉戲打鬧做個人私事而影響公司的形象,確保辦公安靜有序。

  四、公司餐補,按實際上班天數為準,每個月會算到工資表裡面。

  五、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與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覆。

  六、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壞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機密。

  七、認真耐心聽取每一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

  八、員工服務態度: 使用標準的專業文明用語, 做好積極、主動、熱情、微笑及訓練有素的語音、語速和語調的服務。

  九、電話接聽:遵守電話使用規範,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做好接聽記錄,嚴禁佔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嚴禁使用公司電話打工作以外的電話.

  十、辭職條件:

  1.員工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提辭呈報告,書寫詳細理由充分經批准方可離職.

  公司員工的規章制度5

  1、每天準時到公司,(最好能提前20分鐘到公司,做到風雨無阻!)

  2、找開電腦,檢視前一天所新增樓盤,熟悉市場行情,養成每天背誦樓盤和發現自己所需要之樓盤。

  3、開啟電腦,隨時查閱公司"新間公告"、"員工論壇"等欄目,及時瞭解公司業務動態同規章制度,跟上公司日新月異發展的步伐。

  4、檢視本區域廣告(包括本公司和外公司)發現自己客戶所需要的盤,增加成交量進而增加業績(及分類廣告).

  5、本分行或本區域若有新收的匙盤,堅持拿匙看房,日積月累,區域內的所有戶型你都會了若指掌.

  6、每天必須認真按質清洗十五個盤源.清洗任何盤源必須與業主徹底交流,瞭解真實情況.

  7、洗盤過程中,瞭解業主有換樓的需要。在業主未出售前,先行約業主看房(每週至少一個)。

  8、下決定每天找尋一個新客戶(暫時未需要,但半年內會買的客戶)

  9、嘗試考核本身對買賣過程中,稅費及各項手續費的計算方法。

  10、每天必須儘量保證帶兩個客戶看房。

  11、每天必須即時跟進自己客戶及每天洗十個公客。

  12、主動到公交站或盤源不足的指定目標派發宣傳單張,爭取客源及盤源。

  13、自行輯錄五個樓盤,不停尋找客戶作配對,機會自然大增。

  14、跟進以往經自己成交的租盤或賣盤,(租客到期完約否?會否另覓新居?會買房否?)做好自己的"客戶回訪"工作。

  15、跟進以往經自己租出的樓盤業主,會否買多一個單位作投資(收租)

  16、有時間到附近交易活躍的社群兜客,及地產公司門口拉客,管理制度《中介規章制度》。

  17、自己洗盤時認為和自己溝通比較好的業主多聯絡,加深感情爭取控盤(籤獨家委託)

  18、晚上是聯絡客戶與業主最佳時間,堅持在8-9點間跟客戶、業主溝通。

  19、業務員應多瞭解本市及國內房地產之要聞,令本身在這方面的知識增加,從而在與業主及客戶交談的時更有內容,塑造"專家"形像。

  20、談判過程中,遇上挫折,是平常不過之事,並要將問題癥結之所在記下,不要重犯。

  21、工作總結(看房總結經驗),準備第二天工作計劃(客與業主需聯絡)

  22、心動不如行動,心勤不如手勤,主動出擊,才能爭取入息。

  公司員工的規章制度6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增強公司依法管理的規範性和派遣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給用工單位提供優質、高效的人力資源專業服務,維護用工單位、派遣員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國家及我省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

  第三條 公司、用工單位和派遣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派遣員工應遵守公司及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第四條 處理違紀派遣員工,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積極疏導”原則,實事求是,依法依規處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條 一般情況下,用工單位自行負責招聘及面試,確定符合條件派遣員工後,向公司提交派遣員工名單,由公司辦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繳納社保等相關手續。

  第六條 如用工單位需要,可書面委託公司進行招聘,原則上用工單位須派人參加面試,面試合格,由用工單位確定錄用派遣員工名單,公司辦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繳納社保等相關手續。

  第七條 如用工單位全權委託公司進行派遣員工招聘,將參照第六條的辦法執行,並另外支付相應的招聘服務費用。

  (三)勞動合同

  第八條 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應經用工單位確認,用工單位應遵守《勞務派遣合作協議》約定,告知派遣員工與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勞務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條 簽訂或續訂勞動合同時,用工單位應開具《簽訂/續訂勞動合同通知函》給派遣員工,派遣員工持《簽訂/續訂勞動合同通知函》於5個工作日內到公司前臺辦理簽訂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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