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崗位管理制度(通用22篇)
學校安全崗位管理制度(通用22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安全崗位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安全崗位管理制度 篇1
1.全校師生員工有義務維護校園的安全,對違反本規定者要及時進行勸阻,實行教育為主的方針,對情節惡劣者要及時報告學校,由相關部門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2.進入校園範圍的所有人員和一切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人員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問,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員,聽從指揮。
3.愛護校園內的裝置和設施,教學樓的多媒體裝置、桌椅、黑板、門窗、風扇、日光燈、講臺等一切公物,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搬動或移作它用;開關門窗要輕,嚴禁用腳踢門,無故損壞公物;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4.愛護水電設施,節約用水、用電、人員離開時要自覺關水、關電、關門、關窗。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班級、辦公室教學時間不得在教學樓內進行文娛活動。
6.非本校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入。
7.校園內一切公共設施特別是水電、消防設施等,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裝。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攜帶與教學無關的危險品和違禁品進入校園,如確係教學需要,當事人必須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後及時清理。
9.嚴禁在教學樓內生火、烹飪或私自接拉電線及裝接電器;除門衛及值班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內住宿及過夜。
10.不得在校園內外打鬧、喧譁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裝置,以免影響他人。
11.任何班級和辦公室不得在教學樓進出通道上堆放雜物,後勤管理人員必須保障各通道暢通。
12.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必須共同遵守本規定,互相監督。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學校安全崗位管理制度 篇2
一、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總體部署。
二、設立“安全工作辦公室”,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學校安全工作要抓住兩條主線:一是由校長負責學校設施及物資裝置的安全保障;二是由教師充分利用思品課、活動課、社會課、班隊會及時組織對師生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訓練。
四、實行安全工作檢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為教職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五、加強同公安機關的聯絡,共同維護學校治安秩序,確保教育教學環境的安定。
六、嚴格執行學生校外活動審批制度,班級組織學生進行校外活動須經校長親自審批,學校組織校外活動必須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審批,且外出活動必須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由大隊部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七、學校拒絕社會上任何組織和個人要求學生參加沒有教育意義或沒有安全保障的各種社會活動。
八、加強教學環節的安全管理,實行課堂安全責任制,學生在課堂教學過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課教師全權負責,重點加強體育教學安全管理。
九、加強資訊進入學校渠道的安全管理,嚴把圖書資料、音像製品、網路媒介的資訊質量關,防止反動、暴力等不健康的東西進入學校。
十、教職工要依法施教,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十一、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制定的作息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延長教學時間。放學後不得隨意留學生。
十二、加強對飲食衛生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嚴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
十三、班主任除負責對本班學生進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節假日、休息日前和學期初要重點進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對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規定及時上報,並在事故處理結束後,迅速妥當處理,結果報上級主管部門。
學校安全崗位管理制度 篇3
1、教室、寢室、辦公室、飯廳及其他公共場所的照明及生活設施的電閘或開關不得出現有裸露電源現象,專業電工每天巡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
2、教室、辦公室內配置的飲水器、電腦、空調等電器,晚上人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落實專人召責。室內的燈光要及時關閉。
3、教室、寢室、辦公室內一律不準使用“熱得快”,對違規者,收繳器材,酌情處罰,圖書館、檔案室嚴禁使用危險性電器。
4、校內各處、室因教學、生活需要而加設電源插座或拉線,必須經總務處同意,由專業電工規範操作,未經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亂接,以免導致用電隱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氣的公共場所用電,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安裝防霧照明燈,並由專業電工定期檢查器材裝置和燈具的安全效能完好情況,使用排風機必須有完整牢固的安全護罩。
6、校內教工宿舍每幢樓由校長室委派一名責任心強的教工為用電安全監督員,防止用電超荷及公共廚房長明燈而引發火災。
7、教學樓電梯專供教工使用,無特殊情況,學生一律不得使用。電梯內必須設掛應急求援電話和乾粉滅火器一部,並保證其完好狀態。
8、發電機房由專業電工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發電機完好待機狀態和配電箱正常運轉情況。
9、成方業餘消防隊,定期培訓,演練消防救護技能。
學校安全崗位管理制度 篇4
為加強對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預防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妥善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學校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並實行“一票否決”制。
三、以消防、交通、衛生、治安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列入教育計劃,安排教學課時,並針對不同年齡學生的特點,進行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安全教育,增長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查隱患,落實整改措施,並對本校無力解決的問題如實上報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
四、做好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防範工作。建立學生集體活動報告制度,切實落實學生集體活動安全責任制。冬(夏)令營和春(秋)遊等活動要事先制定活動方案(必須包含安全措施),經批准後進行。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准,誰負責”的原則。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商業性活動。
五、重視學生心理衛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導,教育學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幫助學生克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衛生部《學士集體用餐監督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自覺接受衛生防疫部門監督。
七、要隨時掌握當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飲水汙染的情況,採取切實有效的預防措施,杜絕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教學、科研、生產中領取使用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嚴格規範的管理制度。教學中使用危險物品應由實驗室相關人員領取,在教師指導下分發給學生。
九、做好校園內治安保衛工作,建立專群結合,人員防範和技術防範相結合的綜合治安工作管理體系,加強門衛和巡邏制度。
十、學生在日常教學及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有關規定,聽從指導服從管理。自覺維護校園的安全與衛生。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十一、發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災害等安全事故時,在場師生員工在進行防衛、救助的同時,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在校園內的,學校應迅速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減輕傷害和損失。
學校安全崗位管理制度 篇5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校長與各處室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等層層簽訂責任狀,落實責任。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應及時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上交學校。
4、建立健全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絡,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區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擋土牆、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設施、課外活動、消防、用電線路、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學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學校安全崗位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條:總則:為了配合學校開展正常得教育教學活動,進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條:學校各班主任,各課任教師要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經常對學生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課堂紀律,遵守實驗規則,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勞動安全,帶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報請學校處理。對翫忽職守,造成事故者,要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騎車學生不得在校內騎腳踏車。腳踏車要停放在指定位置,並按要求鎖好,不得隨意亂放。各班要隨時檢查,並整頓清理亂放腳踏車。
第四條:騎車同學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使,不搶道,不超機動車輛,注意交通安全,騎車不攀扶機動車輛,不雙手撒把,轉彎時先看有無車輛透過,正常行使中不緊急剎車。尤其夜晚騎車時要注意違章駕駛的機動車輛。學生不允許駕駛機動車輛。
第五條: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壞水窖護欄,打水時要注意安全,嚴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張望,不用不衛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學生提開水提飯,要防止燙傷。
第六條:注意用電安全。任何學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隨意接電或觸控電線。發現斷線頭,不能靠近,要及時報告後勤或學校處理。
第七條:注意防火。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點蠟、玩火。
第八條:校舍危房、危險牆壁等危險地段,要有醒目的標示。危險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衛生、讀書、玩耍時,要留意觀察,以免發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條: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食堂、庫房、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等的安全防護設施,如發現隱患,應及時報請學校處理,以避免發生偷盜事件。值周教師要經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時關鎖大門,留意閒雜人員,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讓其在校園內亂竄。
第十條:外出遊覽、活動、勞動等,一定要請示學校,在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經學校研究考察,准許後方可出行,並在遊覽、活動、勞動過程中,始終強調安全。
第十一條:體育課、實驗課和電教課安全。體育課教師要經常檢查或發動學生檢查各類體育器材和設施的安全,發現隱患應及時清除。各類實驗課在實驗前一定要檢查藥品、實驗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並向學生講清安全操作的規則後,方可進行實驗。電教課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禁止違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條:食堂炊管人員要經常注意食堂衛生,對發黴變質的食物要及時清除,不能讓師生食用。採購食物時要注意鑑別,不得購買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食品,不得購買來歷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類。對於食堂及庫房等的.滅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沒人吃飯、並妥善保管好存糧的情況下,由專人負責,做到及時清理,嚴禁隨意投放鼠藥。
第十三條:校內門點及學校附近門點,要保證正規的進貨渠道,不得向師生銷售發黴、變質或不能保證衛生的食品。
第十四條: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氣中毒。學生在宿舍中,禁止點火玩耍,教師也要注意及時關閉電熱毯。師生取暖生火的房間要留有通風透氣孔,並要經常疏通煙道,尤其是氣溫升高、室內外溫差不大的情況下,特別要注意防止煤氣中毒。
第十五條:加強對學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禁止毒和賭進入學校。
第十六條:此制度於09-03起執行。
學校安全崗位管理制度 篇7
一、堅持落實好校長、教師的帶班、值日、值勤制度,在學生上學、放學、做操、參加集體會等常規活動的關鍵部位、重要環節,安排專人疏導,保護、管理學生,明確疏散路線,健全緊急情況下疏散、拯救預案。
二、在校內外教育教學活動、生活場所的安全通道、樓梯間、疏散路線上等安全瓶頸地帶,嚴厲禁止學生擁擠、跑、竄、追逐等做其它有礙安全的行為。
三、學校舉行或參加上級組織的運動會、文藝匯演等活動,事先周密安排,分管領導和負責教師班主任必須帶隊、跟班確保學生安全。
四、學校日常的實踐類教學和竟技類教學活動,必須做到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進行必要的安全預防,確保學生不受傷害。
五、認真做好季節性重點環節的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定期舉行安全教育報告會、安全知識競賽、發致家長的一封信。春季是疾病多發季節,配合大營鎮衛生院做好預防工作,冬季嚴禁學生在上、放學路上、校園內玩火,夜間房間放煤火取暖。夏季嚴禁學生私自下河、塘洗澡,強行過河及危險地段。
六、在教育教學活動過程中,學生必須聽從教師教導和指揮,按教師規範要求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技能訓練。師生共同有相應避免和消除危險的義務。
學校安全崗位管理制度 篇8
一、學校安全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副校長具體抓,學校教職工具體落實的多元化共同努力,共同負責的管理機制,確保責任層層落實,齊抓共管。
二、校長應經常定期組織安全工作人員研究學校安全工作;督促建立安全工作各項責任制度;定期檢查指導安全工作情況;並注意組織全校師生,利用各種機會對學生進行安全和安全防範教育,同時,每期組織一次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活動。
三、班主任對學生安全教育,監管等負責重要職責。
1、班主任應利用班隊會和各種活動對班級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範教育。
2、班主任應強化工作,平時多注意瞭解,觀察學生,發現不安全現象和首頭應及制止、教育,並對個別較嚴重的學生應作好跟蹤調查。
3、班主任每期主期舉辦兩次以上的安全教育為內容的主題隊會,對學生採取多種形式的教育。
4、按學校的要求,定期跟學生及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四、科任教師對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安全同樣負有責任。
1、科任教師應根據教學內容,結合實際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2、任課教師對新教學科應認真負責,切實履行職責,對學生作好安全防範。
3、體育、實驗等具有危險性的課程,教師應事先對有關安全防備及預防採取措施,確保學生安全。
五、學校應定期跟相關責任人(含班主任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職責。
六、學校保衛人員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作好學校保衛工作。同時,學生在校期間,保衛人員應隨時觀察發現學生不安全現象,應及時排除、制止、教育,確保學生安全。
七、安全工作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方針進行,按《安全管理條例》追究當事人責任。
學校安全崗位管理制度 篇9
一、認真落實上級關於安全工作的指示,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從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對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落實各部門各部位的安全工作,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學校安全。
二、加強安全工作領導,層層落實責任。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歐桂成校長為組長(第一責任人),陳論發副校長為副組長(直接責任人),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值日教師負責學校的日常安全工作,班主任負責本班日常安全工作,科任負責本學科安全工作,做到常抓不懈。
三、經常開展安全檢查(每學月一次,期初、期終大排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徹底消除安全隱患,不留死角。
四、經常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五、健全值班制度,落實值班人員責任。
六、值日領導及教師要加強校園的巡視,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及處理。
學校安全崗位管理制度 篇10
1、實行社會綜合治理安全目標責任制。
以校長為學校第一責任人,每學期初與區教育局簽訂安全工作責任狀。
2、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由校長主持,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專題會議,認真分析學校安全形勢,明確工作重點,研究防範措施,佈置有關安全保衛工作。
3、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對教職工進行系統的安全知識培訓,每月一次,從學校實際出發,根據不同季節、氣候、地域特點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利對學生進行形式多樣的德育、法制安全教育。充分發揮黑板報、宣傳窗(欄)的宣傳作用;向學生家長、社會宣傳有關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知識。
4、學校安全月檢查制度。
定期進行全校性的安全保衛工作檢查,對學校及周邊環境安全情況進行全方位的檢查,對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進行重點檢查,不留死角,同時將檢查情況詳細記錄。
5、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經費投入,設施配備到位。
要求要檢查記錄,各類隱患及時整改。
6、加強情報資訊工作。
安全工作小組中有老師專門負責情報資訊收集、上報、記錄、處置等到工作。建有安全保衛、防突發事件預案。及時發現和舉報可能影響學校穩定的各類不安全因素。
7、對學生的關愛制度。
學校對學生建立檔案。隨時瞭解學生身心健康情況,經常與家長溝通,採取措施,保其健康成長。積極與家長配合做好特殊學生思想、學習轉化工作。
8、學校安全工作報告制度。
值班人員必須將每天收集到的安全資訊及時記錄並向校長報告。
9、危急情況下自救自護演練制度。
定期開展學生自護自救能力的演練,如學生在校舍的逃生演練,使學生掌握在危急情況下的逃生方法。
10、學生外出活動審批制度。
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確定責任人。外出活動堅持安全、就近原則,同時加強各個環節的安全教育。務必做到責任層層落實。
11、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發生傷亡事故,以及關係社會秩序、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事故,要在第一時間(2小時內)報區教育局辦公室。事故處理結束後,要將事故經過、原因分析、處理結果及應吸取的教訓和今後改進的措施等,形成書面報告及時報區教育局。
12、落實校園內部日常保潔措施
使道路清潔、暢通,樓道無堆積物,校園內無違章飼養家禽家畜。
學校安全崗位管理制度 篇11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本保障,尤其是學校的安全工作,因其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關係到千家萬戶和社會的穩定。所以要從穩定社會的政治高度來認識和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師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強化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識,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積極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消除隱患,建立和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責任落實到人,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為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學校安全制度措施。
一、組織與任務:
1、學校建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制定了安全工作細則,明確了責任,具體工作落實到人,簽訂了包保合同,落實了包保責任制,具體分工如下:
劉:負責全校安全工作。
孫:負責全校安全工作,檢查與防範,全校各年級的安全、大型活動安全工作、檢查、領導、指導工作,負責總務處,值宿室,小賣店安全工作。
張:負責全校教學工作安全檢查,負責教導處及微機室、實驗室、閱覽室、會議室、領導、指導工作。
梁:負責全校教職工的思想教育工作。
盛薛曉梅:負責保衛科、門衛室、。
雷:負責初一學年各班級及本學年備課室。
薛:負責初二學年各班級及本學年備課室。
田中仁:負責初三學年各班級及本學年備課室。
二、安全管理措施:
(一)儀器室安全措施:
1、制訂好儀器室管理排程,其中必須有安全措施,並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把安全意識放在心中。
2、加強對實驗儀器、藥品及裝置的管理,定期檢查,特別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藥品單獨存放,並要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為學校分管領導才能提取。
3、對教師和學生進行實驗後的儀器和藥品及時收回,並清點存放到儀器室,對於廢液、廢渣不隨便亂倒,及時處理。
4、學生一律不準進出儀器室,如有特殊情況需科任教師備條或帶領下方可進入。
5、儀器室的藥品,只用於實驗員和科任教師的實驗,其它人員不能進入儀器室私自拿用。
6、注意安全用電,實驗室中電源由教師控制,平時必須切斷電源。
7、做好安全防範措施,注意防盜、防火,裝好防盜、滅火器材。
8、學校領導定期對儀器室的安全進行檢查。
(二)自然學科實驗室教學安全措施教室、實驗室磚泥結構,電路佈局必須符合安全標準。
1、演實實驗必須提前三天上報實驗通知單,實驗員接時準備,置於實驗室。儀器及藥品應事先檢查是否符合要求及標準。
2、教師使用儀器之後,及時送回實驗室,防止遺忘或發生意外、學生實驗時教師就對生進行安全教育及實驗步驟的講解,特別應強調實驗的注意事項。
3、學生實驗時教師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及實驗步驟的講解,特別應強調實驗的注意事項。
4、每位學生實驗時,必須嚴格監督其按實驗操作要求進行,不準其擅自操作及與本次實驗無關的實驗內容。
5、犯規學生及故意損壞實驗儀器者,按《實驗細則》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勒令其立即離開實驗室。
6、確實需要個別研究的學生應在課外輔導教師帶領下進行實驗,切不可讓學生擅自一人在實驗室進行操作。
7、進行電學實驗,事先應檢查使用電源規格,超過安全電壓就檢查電線是否有破損口,電器是否電。如發現應及時更換,絕不允許帶電操作,特別是進行照明電路安裝實驗中,應及早並多次強調觸電事故的預防。
8、在化學實驗中,使用藥品強調其化學性質,防止過量傷人事故的發生。藥品作用後,不得帶出實驗室,不準將各種用後藥品混合。
9、生物實驗後,解剖時使用的利器,要教育學生謹慎使用,不準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防止其亂刻、亂擲,意外傷人。
(三)活動安全措施:
1、教師備課中要有安全注意事項。上課前要對學生講明安全注意點,進行安全教育。
2、上課前,認真對本課使用的體育器材及場地進行檢查,消除隱患。
3、學生練習前,必須認真做好準備活動,危險動作要做好保護措施,如單雙槓,跳馬等。
4、學生課外活動,由班主任組織管理,體育教師指導下進行活動。
5、運動隊訓練必須由體育教師指導下進行,鉛球標槍等器材一律不出借。
6、定期對體育器材及場地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7、嚴禁學生野遊、野浴。為了防止出現事故,我校歷來都嚴禁學生自己野遊、野浴。為了更好地管理,利用班會進行教育,我校並與學生家長簽定了包保合同書,以便更好的管理,杜絕了事故發生。
8、嚴控差生,防微杜漸。我校對差生工作高度重視,制定了相應的管理措施,如《獎懲條例》,在《條例》中有明確規定,如出現一起打仗事件給班級扣5----10分等等。
(四)計算機機房及語音安全措施:
1、計算機房和語音實驗室配有專人負責,非授課教師和學生不得擅自入內,特殊情況需用計算機的須經專職教師同意。
2、上課前檢查電源是否正常,線路和計算機是否完好,下課及時關機,並切掉電源。
3、上機人員必須在教師指導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使用外來軟體。
(五)學生日常安全措施:
1、課間提倡文明休息,嚴禁用掃帚、拖把或棍棒打鬧。
2、課間下、上樓梯不爭先恐後,到操場、單、雙械活動,不准你搶我爭,嚴禁危險舉動。嚴禁在樓道、梯間進行體育活動和追逐打鬧。
3、在勞動(或大掃除)中,擦玻璃時(特別在樓上),在高處清掃時,要有教師在場。
4、開關門窗要注意周圍是否有人或物,以免碰傷或發生意外。
5、學生進校不得隨意攜帶彈簧刀之類的刀具與利器、打火機、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一經發生,學校將作出嚴肅處理。
6、學生有特殊事情必須請假,各班建立放學回家時間的“簽字本”,減少學生在外逗留時間。
7、不準將社會閒散人員帶來學校,同學之間要團結互助,有問題透過教師妥善解決。
8、與家長簽定“安全責任狀”,讓家庭真正參與到學生的安全管理中來。
(六)值日值宿安全措施:
1、遵守交接班時間,做到當面交接。
2、加強安全防洪工作,注意防火、防盜。
3、認真記好值日值宿日誌。
(七)腳踏車安全管理措施:
1、騎腳踏車必須做到“五必須”:
①學生騎車年齡必須超過十二週歲,且有家長的書面申請。
②騎車前必須檢查剎車、車鈴是否完好。
③騎車時必須思想集中,謹慎騎車。
④透過交叉路口、上下橋、上下坡、彎路、人群密集地、窄橋、窄路時必須減速緩行。
⑤轉彎時必須伸手示意。
2、騎腳踏車必須做到“十不準”
①不準雙手離把,撐傘騎車。
②不準互相追逐,扶肩並行。
③不準在公路上、人行道上學騎腳踏車。
④不在機動車搶道。
⑤不準載頭猛拐,典線競駛。
⑥不準騎車帶人。
⑦不準攀扶機動車。
⑧不準逆向行駛。
⑨不準闖紅燈。
⑩不準亂停腳踏車。
(八)門衛及小賣部安全措施:
1、來客統一在門衛登記,嚴禁無事隨便進入學校。按時開關學校大門。
2、節假日值班要禁止學生及社會閒散人員隨便進入學校進行各種活動(如校友會),特殊情況須經學校領導同意批准方可。
3、上課期間,外來車一律停在門口(特殊車輛經門衛登記允許後方可入內),嚴禁入校。
4、小賣部不出售變質食品,確保師生身心健康。
5、各種食品(飲料、肉類等)應在有國家衛生許可的廠家或銷售點購買,嚴防各種衛生不合格食品流入學校。搞好小賣部的衛生工作,做到衛生、清潔、安全。
學校安全崗位管理制度 篇12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害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委;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兩份,一份報教委,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帶班值班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絡,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鄉鎮教委分管安全副主任批准、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教委。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欄杆、扶手、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學校安全崗位管理制度 篇13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衛制度:
1.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後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
4.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檢視。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6.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口擺攤叫賣。
7.本校學生出入校門須憑辦主任簽名的請假條,否則不得隨意出入校門。
8.按時開鎖大門。
9.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學校安全崗位管理制度 篇14
為了加強學校門衛管理,做好校園安全防範工作,特制訂外來人員進出入登記制度:
1、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並填寫登記單。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用內線電話聯絡,確認後方可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絡工作,門衛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並與相關部門或行政值班人員聯絡。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教師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門衛或校門口。
5、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自由進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應憑班主任和年級主任或分管安全的副校長開具的出門證方可外出。
6、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行政值班人員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7、被允許進校車輛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
8、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門衛做好記錄後,方能離校。
學校安全崗位管理制度 篇15
1、因教育教學工作需要,學校在計劃內安排的年級、班級外出活動,必須報校長批准。學校組織的旅遊、夏令營、社會實踐、社會公益勞動等大型校外集體活動,必須上報教育局審批,請示要附活動方案、安全管理措施應急預案和責任人名單。
2、加強對大型社會活動的安全管理。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大型活動,
應當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外出前必須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配備學校領導和足夠的教師帶隊。組織學生參加生產、勞動實踐等活動時,應當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保護教育、組織紀律教育。禁止組織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行為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範圍以外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火災撲救和抗洪搶險等有危險性的活動,學生自願參加,也應阻止。
3、嚴禁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等活動。
4、外出活動需要乘車的,要做好車輛的檢查,並與承運單位簽訂交通安全協議,不得超員超速執行。
5、學校組織的文藝匯演、電影等大型活動由學校寫出申請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在活動的開展過程中出現安全事故,責任人要處理及時,並及時上報學校主要領導,未及時上報或延誤事故處理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學校安全崗位管理制度 篇16
一、安全工作管理責任制度
1、實施安全工作管理責任制度,校長對學校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副校長任副組長,成員由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
3、安全工作領導組組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安全工作領導組副組長具體負責實施安全工作管理。安全工作領導組副組長應堅持每日督促瞭解安全工作,安全主任填寫《安全工作日誌》。
4、教職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組直接組織實施;學生的安全教育由教務處牽頭組織實施,後勤處要主動配合;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由門衛負責。
5、學校對各部門和年級安全目標責任管理,年初由安全工作領導組組長與各部門和年級負責人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並按責任書要求實施過程管理和年終考核。
6、堅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定期召開專門會議,及時研究安全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和新問題。充分運用法律、行政和經濟手段,切實搞好本部門和年級的安全工作。
7、學校對安全工作實施專項獎勵,對在安全工作中突出成績的部門或年級負責人將結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檢查評估情況,給予一定獎勵。
8、校對執行安全工作制度較差的部門和年級責任人要採取限期整改、通報批評、責任追究等措施,督促其全面整改。
9、對發生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及其以上事件的部門和年級,在年終考核時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對部門和年級及其負責人的一切獎勵。對發生輕微安全事故的將作酌情扣分或降檔處理。
10、學校要加大對安全工作的投入,加強安全裝置設施建設,增強防止事故發生的綜合實力。
二、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1、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由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通報小結安全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安全工作中出現的具體問題。
2、要將研究佈置安全工作納入校長辦公會、行政會和教職工會議、學生大會的經常性內容,透過會議,讓全體師生員工提高對安全工作的認識,明確安全工作的要求,自覺遵守安全工作制度。
3、門衛室、教務處等職能部門,要將安全工作納入工作例會內容,並由各處室主任對本部門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和安排。
4、每年召開一次安全工作總結會,總結全年的安全工作,表彰先進部門、年級和個人,安排下年安全工作。
三、安全教育制度
1、加強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和安全工作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學校安全檢查工作管理水平。
2、堅持每學期5節安全教育課,嚴禁任何部門、年級和個人擠佔安全教育課時間。
3、將安全檢查教育納入晨會、班會、國旗下講話的主要教育內容;在體育、心理健康等學科教學中廣泛滲透安全教育內容。
4、學校每學期向學生家長印發一封《公開信》,提出保障學生安全的有關規則和要求,取得家長對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配合和支援。
5、學校將安全常識與學生安全保護作為學生家長學校教學內容,提高學生家長對子女安全教育的能力。
6、堅持與武警消防支隊、軍分割槽等部門開展共建活動,傳授學生安全知識。
7、結合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動主題,開展“安全教育周”活動。集中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
8、每年舉行一次安全知識競賽,推動安全知識的普及。
四、隱患排查整治制度
1、進一步深化對“隱患重於明火,防患勝於救災”重要性的認識,堅持標本兼治,切實加強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2、隱患排查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組組織,每月不少於1次(要有記載)。
3、隱患排查要既要堅持“拉網式”檢查的原則,又要突出重點,用電線路、消防通道、裝置、防盜設施、體育活動設施等隱患發生的環節和部位的檢查。加強節假日安全工作,做好節前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假日值班等專案工作。
2、值班期間要作好來客登記,報刊雜誌收發,謝絕外來人員進校閒蕩、晨練、照相、借打電話,借用校園場地和財產。
3、上級的重要通知、檔案,值班人員要及時通知到有關人員。
5、值班人員須在傳達室上崗,管好門衛,保衛學校。非經學校領導批准,值班人員不能擅自調動。
學校安全崗位管理制度 篇17
一、學校安全關係師生終身,關係家家幸福,關係社會穩定,系學校根本之一,應引起學校全員關注。特定此制度,確保師生安全。
二、學生安全款項:
1、學校對學生要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抓住重大節假日,重點加強教育,防止各項傷害事故發生。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培養自律自護能力,確保校內外安全。
2、加強學生在校一日生活的安全管理。
①放學後堅持路隊護送制,佩帶安全標誌。
②學生在校期間不得擅自出校,傳達室要對出校學生進行詢問或制止。
③校內嚴禁學生追跑打逗,課間開展有意活動,班任、值勤行政和值勤學生共同負責監督。
3、群體活動要組織有序,按要求進行,責任到人,出現問題,追究責任人。
4、各種競賽及外出活動,組織者要安全先行,確保學生安全;全體教職工要精心組織,合理分工,責任到人;聽從統一指揮,一旦違規造成事故,追究責任人。
5、體衛教師要加強安全防範。體育教師嚴格執行《體育課堂常規》防患於未然。衛生教師要利用廣播、板報、授課加強飲食衛生、防病治病安全習慣。及時處理意外傷害。
6、禁止教職工讓學生做有不安全隱患的事情。
7、學校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杜絕各方面隱患。
8、學前班堅持家長接送制,必須把孩子親自交給家長。
9、積極動員學生參加以外傷害保險,以防不測。
10、學生在校發生各類事故傷害,有關人員必須及時上報學校,否則後果自負。
三、教職工安全款項:
1、學校要定期對教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患意識。
2、教職工要注意用電、防火,禁止使用電爐,確保安全。
3、教職工要保管好在校的貴重物品。
4、下班要注意鎖好門窗,關閉各種電源,確定無遺漏方可離校,由於過失造成財產損失的,追究責任人。
5、學校要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確保教職工在校安全。
6、學校夜間值班人員到崗後要巡視學校情況,及時排除隱患,加強夜間巡視,出現情況及時報警。
學校安全崗位管理制度 篇18
為了切實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實安全責任措施,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構建安全、健康、和諧的校園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關山中學《學生安全責任書》。
1、全校學生都要自覺接受學校的法制紀律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紀律安全制度,服從學校紀律安全管理。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離校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學生若有特異體質,家長提前向班主任說明,以便採取相應措施。
3、切實做到不、翻窗、翻門、攀登各類護欄,追逐嘻鬧、騎在樓梯欄杆下滑,上下樓不得擁擠推搡,上下樓必須輕腳漫步靠右行。
4、上體育課或實驗課、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章和有關規定,切實按照老師的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切實按交通規則去做,特別注意橫過馬路時的安全,學生不得騎摩托車、不得駕駛機動車輛。
6、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不買劣質變質及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各類食品及飲用品,不到門口攤點買飯。
7、注意勞動安全,學生參加各類勞動及打掃衛生時,要嚴格按老師的要求去做,聽從老師的指導,在有危險的地方勞動,要採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8、學生參加戶外活動,應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地點,路線參加活動,聽從外出帶隊老師或學校各級領導的安排,以上活動要注意防跌、防滑,參觀文物古蹟要注意不能觸控,不亂刻亂畫。
9、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校園。不得玩各種危險性的玩具。
10、不抽菸、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進“三廳、兩室、一吧”等各種營業性娛樂場所,不打架鬥毆,有事及時向老師報告。
11、不準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等有危險地方遊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2、在放學後、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13、嚴格遵守學校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亂用亂動各類電器,遇雨天時要採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
14、住校生要嚴格執行學校《公寓管理制度》,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隨意到校外去,嚴格履行請假制度及外出制度,如有特殊情況學生需離校的由家長親自接送,並負責學生的一切安全,住校生不得在校外借宿,也不得招呼、容留非住校生住宿。家長同意學生可自行回家的一切安全責任由家長負責。
15、熄燈後住校生不得在宿舍點蠟燭,不得從視窗向外潑水、扔雜物。
16、在家住宿的(包括隨父母租住房屋的),不準未經家長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遠遊。
17、同學之間發生糾紛時要及時報告老師,透過正常渠道解決,嚴禁私下解決,更不能糾集他人打架或其它方式威脅、恫嚇進行解決。
18、學會自救和互救,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的向學校或家長報告,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
19、任何學生不得隨意將校外生帶入校園內,更不能在校園內搞其它破壞活動或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0、學生貴重物品、錢財要妥善保管或交老師代管,離開教室、宿舍關好門窗。
違犯以上規定,由學校及家長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學校要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學籍,並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按有關法律法規條款規定處理。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學生安全責任書》如有變更,將重新簽訂。
學校(蓋章):
學生(簽名):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學校安全崗位管理制度 篇19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不得無故脫離崗位,如有要事離開必須向分管領導請假。
2、實行來客登記制度,上課期間不得讓非學校工作人員進入教學樓。
3、課前半小時開大門,門衛及學校保安疏導學生有序進入學校,制止非學校人員進入學校。
4、如有幫忙學生打掃衛生的家長進入學校,需要持標誌牌方可放行。
5、上課後關掉大門,學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簽名單方可放行。
6、放學期間與安全人員一同疏導學生有序走出學校,制止家長進入學校。
7、幼兒班放學時,必須有家長在校門口來接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學時間隨其他年級離開學校。
8、放學後,注意巡視學校,確保校內財產安全。如發現安全隱患和意外發生的情景,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絡。
9、節假日和放學後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學校。
二、路隊安全制度
1、兩放學前的最終一節課,科任教師不得拖堂,保證及時放學。
2、教師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學生在學校,謹防意外事故發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學生下樓的護導工作,清點人數,維持路隊秩序。
4、1——3年級要求學生家長在校門100米外接孩子。
5、值月領導要協助教師整理路隊,值月教師、保安、門衛做好門口疏導工作。
6、高年級學生不得未回家而去其他地方玩耍或者學習。
7、學校如果臨時變動放學時間或者調整作息時間、需提前向家長通知。
8、幼兒家長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在指定地段來接孩子,以便幼兒順暢放學。
9、所有學生不得騎腳踏車上下學,否則一切後果由其監護人否則。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職責人。
2、教師要堅持侯課或及時進入教室,不得隨意離開教室。
3、教師在課堂上要盤點學生人數,發現短缺問清學生或班主任。
4、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或者離開教室。
5、班主任如發現學生未來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6、當天值日領導和教導主任應隨機進入教學樓檢查教學情景。
7、室外課上教師要提醒或者讓學生互查是否帶堅硬的玩具和活動器具。
8、實驗操作課上教師首先要向學生介紹實驗的相關要求,防止對學生造成傷害。
9、上課期間,如發生意外事故發生,教師要做好學生的安全防護工作。
10、上課教師要留心學生的身體狀況,對身體狀況不佳的學生要問清緣由。
四、裝置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校設施維修小組。
2、主管領導與值月領導要堅持檢查裝置設施情景。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4、學校工人在學校領導指定時間裡進行設施裝置的維修。
5、出現較大的設施裝置問題,學校將及時進行維修。
6、每學期開學主要領導對學校的設施裝置進行全面的檢查,隨即進行整改。
五、用水安全制度
1、供水工人要維護井口乾淨,保證水源安全衛生。
2、供水必須要及時,水溫適當,防止師生燒傷。
3、關掉鍋爐房,不得讓非工作人員進入。
4、凡在學校洗澡的人員必須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發生意外學校不負如何職責。
5、供水工人要及時維修供水設施裝置,保證順利供水。
六、課間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搶行擁擠。
2、學生提前進入教室,避免鈴響後上教學樓擁擠出現意外情景。
3、學生禮貌有序活動,不攀爬走廊護欄,不做危險性遊戲。
4、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機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景,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
5、值月領導與教師課間巡視學校學生活動情景,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
6、實行值日生檢查制度。德育處要做好值日生的管理工作,發揮他們在課間安全管理時的進取作用。
七、團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學校的批准同意。
3、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進行安全管理。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用電安全制度
1、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控電源和線頭等。
2、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4、電工要做好線路維護,及時開關閘刀。
5、師生髮現用電故障後及時向分管安全領導彙報。
6、電工要及時維修出現的用電故障,一般情景要當天完成。
7、全體師生要節儉用電,做到人走關電;不使用大功率用電器,防止發生火災。
8、每學期電工至少三次對學校的用電線路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九、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資訊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課堂期間發生意外,上課教師為學生疏導的第一職責人)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本事。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職責。
學校安全崗位管理制度 篇20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嚴禁閒人自由進出學校,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學校人員情景,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3、及時關鎖教學樓及大門,經常巡視學校,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意外情景,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絡。
5、節假日和放學後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學校。
二、路隊安全制度
1、每一天上午、午時放學時,路隊輔導員及時清點人數,整理路隊。
2、要放學補課,需得到家長的同意,誰補課誰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並整好放學路隊。
3、輔導員必須準時到崗,嚴禁擅自脫離崗位。
4、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職責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範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裝置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班主任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四、裝置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學校值月、值日領導要每一天檢查裝置設施情景。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4、總務人員要及時維修、維護學校設施裝置。
五、飲水安全制度
1、保證水源安全衛生。
2、經常給飲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學生有秩序地飲水。
六、課間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3、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七、團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校長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佈置學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器具進學校,一經發現立即沒收。
2、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3、學校綜合實驗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藥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電安全制度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控電源和線頭等。
2、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4、電源總閘安裝的辦公室人員在到校和放學時,及時開關閘刀。
十、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職責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職責書。
3、每學期對安全工作有明確分工,職責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十一、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資訊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本事。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職責。
學校安全崗位管理制度 篇21
為確保學生能在校內安全愉快地學習、生活,杜絕一切可能發生的學生安全事故,特建立學校安全巡視值日製度。
1、值日教師早晨6:30分到校做好上課前學生的安全工作,禁止學生隨意走出校門,嚴禁學生在校園內騎腳踏車,並巡視學生課間活動。對學生有不安全行為給予制止,禁止學生做危險遊戲,嚴禁手持器械活動(特別是刀具利器、棍棒之類物品)、嚴禁追跑打鬧。
2、中午,下午放學做好靜校工作。並與值日學生在校門口做好相應疏導管理工作。
3、按學校要求做好學校大門的開鎖與上鎖。非本校人員未經學校領導批准後一律不得入內。
4、當日值班教師負責好“一日文明檢查”活動。
5、值日領導安排好課間巡視範圍(a、學校操場。b、校園內)。
6、對校舍及操場裝置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立即報告學校領導,並做好其他安全預防(如警示學生遠離有危險的活動範圍)。
7、向值日領導及時報告安全隱患,並積極協助消除隱患,做好各項巡查記錄。
8、值日結束後由帶班領導簽字並做好下一班的交接工作。
9、值日領導、值日教師承擔因失職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學校安全崗位管理制度 篇22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規範管理,特制定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一、學校領導班子每月第一週召開學校安全會議,每週一次碰頭會,遇有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
二、學校安全例會,根據實際情況可請學校重點部位負責人參加,也可擴大到全體教職工。
三、安全例會的主要任務是:傳達上級安全會議精神;聽取學校各部門安全工作彙報;分析學校安全形勢;安排部署近期學校安全工作;聽取各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研究其他由學校安全例會解決的問題。
四、安全例會要做到會議時間、會議內容、參加人員‘三落實’,會議研究的有關事項要明確專人負責,確保貫徹落實。
五、安全例會不能流於形式,要切實解決學校安全工作中的實際問題。
六、安全例會要明確專人做好會議記錄並存入學校安全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