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精選20篇)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精選20篇)

  制度是一種人們有目的建構的存在物。建制的存在,都會帶有價值判斷在裡面,從而規範、影響建制內人們的行為。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1

  1.為使師生員工有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為保證學校工作的正常運轉,校領導中確定專人抓好安全保衛保密工作。並建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

  2.門房要加強進出校門的檢查。不準外人隨便進出,師生在上課時間及職工在上班時間一律不會客,老師在上課時間不接聽電話,學生在課間及晚自習,學生外出要經班主任批准,並在規定時間返校,任何人攜帶物資出校門須經有關人員同意,門衛有權檢查,外單位車輛未經同意不得駛入校園。

  3.教室、學生宿舍要按時關鎖門窗,不準私自安裝電器,教室裡概不會客,宿舍裡要嚴格做好防火、防電、防盜工作,經常檢查電路,按時關鎖門窗,加強值班保衛。

  4.實驗室門窗要有加固裝置,並隨時關鎖,實驗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嚴格保管,科學使用,室內須有勞保用品(如口罩、橡皮物套等)和滅火器黃沙箱等消防器材。

  5.會計室要嚴格現金管理,過夜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會計室門窗要有加固裝置,符合安全要求,保險櫃鑰匙和密碼嚴格保管,財務檔案妥為儲存,不經領導批准不得私自銷燬。

  6.電工不得帶電作業,保證人身安全,裝置安全,電路維修要經常化、制度化,並由專人負責,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機器裝置要加強保養,配電意閒人免進,要配備一定消防器材,杜絕一切不安全隱患,確保安全送電,安全生產。

  7.廣播室不準播放不健康的音樂和錄音,自編內容要經過審查,宣傳櫥窗及板報不準書寫、張巾政治觀點錯誤的文章和圖片,要加強檢查,防止亂寫亂畫,以免造成不良後果。

  8.做好檔案管理工作,保證檔案材料完成無缺。借用檔案要履行手續,複製、摘抄必須經領導批准,嚴禁塗改、圈畫、批註、撤換檔案材料,檔案資料室內嚴禁吸菸,不得將茶水、黑水潑撒在檔案材料上,有密級的檔案要嚴格執行保密守則的十條規定。

  9.學校要堅決制止和打擊校外人沒來校滋擾,安排好寒暑假學校值班事宜,加強節假日安全保密工作的檢查監督,表揚獎勵先進個人和集體,發現不執行安全保衛保密制度者要批評教育,對造成事故的,要視情節給予經濟處罰或紀律處分。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2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是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的基本條件,必須常抓不懈。由書記、校長親自掛帥,專人負責,全員參與,堅持教育教學的全過程時刻樹立安全意識,消除安全隱患,做到萬無一失。為做好我校安全保衛工作,對各項工作、各類人員做出如下規定:

  1、建立健全學校的安全保衛機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由校長分管,各部門負責,定期檢查落實安全保衛措施,如發生事故,自下而上逐級追究當事人及負責人責任。

  2、學校舉行重大活動時,活動組織者事前做好安全教育,安排好安全保衛人員,杜絕發生事故。

  3、保衛人員對進出校內外的人員進行登記,管理好進出校園的閒散人員,盤查可疑人員。經常巡視校園(特別是課間和課外活動時間、放學),及時發現和處理校園內打架鬥毆現象,必要時與轄區派出所取得聯絡,向主管領導彙報,確保學校的安全。

  4、警衛值勤人員做好工作時間以外及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經常檢查、巡視校內各處,做好學校財務保護工作,防盜、放火、防水,出現事故及時與領導聯絡,向派出所報案(火警119,盜警110,北港派出所3626329),嚴禁節假日期間學生到校。

  5、任課教師及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學生在上學、上課、活動、放學、節假日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規則、遵紀守法,不做違反《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事。注意學生出勤,遇有學生缺勤要及時調查清楚,不準隨意停學生的課,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教育學生要方法得當。

  6、值周人員特別是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忠於職責,積極巡查學校各處,及時發現和處理問題,消除隱患或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負責好當日各項工作的檢查督促。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3

  為加強安全保衛工作,保護人民財產不受損失,加強對學校各個方面的安全保衛工作,經學校研究成立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安全保衛工作制度,落實安全保衛工作具體措施如下:

  一、由人事部門安排安全保衛工作,協調有關方面人員,加強對校內安全保衛的聯絡網。在思想上重視安全保衛工作。

  二、採取人防、物防、校防三大防線,保證我校內安全無誤,透過責任落實人的具體措施,建立人防,安裝攝像探頭、紅外探頭、防盜門窗等物防,從思想上,技術上要求,如何操作和利用設施和裝置達到校防的目的。

  三、建立門衛保安制度,聘請上海市保安公司專職擔任門衛值勤,按制度值勤,24小時看守門衛,雙休日另行安排幹部大樓值班,白天老師輪流不間斷值勤,節假日作特別檢查和記錄。

  四、定期召開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找差距,總結經驗,做到安全保衛工作萬無一失。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4

  學校安全是開展正常工作, 進行有效教育教學活動,提高全面質量的前提和保證, 為使安全保衛工作有章可循,有效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 增強安全意識教育

  1、全體教職員工要學習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

  2、定期召開校外隊成員會議,學習有關檔案和知識;總結前階段工作情況,商討後階段工作。

  3、及時向全體教職工通報社會治安的階段情況和上級有關部門關於安全保衛工作的指示。

  4、要求沒個教職工關心和支援安全保衛工作。

  5、定期召開學習大會,學生適時進行交通 、飲食、 用電、 用火、 防盜以及春遊、 秋遊等集體活動安全意識教育。

  6 邀請有關部門作安全意識報告,並不定期在校內報窗展出安全知識圖片,並在校黑板報選登安全知識。

  二、 加強值班工作

  1、加強對傳達室的督促、 檢查, 要求傳達室同志24小時值班 對外來人員進行必要的詢問,如有疑問及時向學校有關領導或保衛組有關人員報告,要求對外來人員進行登記。

  2、加強對傳達室同志的思想教育。

  3、在特殊階段採取特殊防患措施,適當增加夜間值班人數,要求巡邏。學校主要領導直接參加巡邏,以便當場處理特殊問題。

  三、加強對總務處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教育, 要求出納按規定存放現金和帳單。

  四、實驗室工作人員耗燃爆藥品的儲存必須符合規範要求,並定期檢查。

  五、落實學校配電房、 實驗室、 電腦房、 檔案室 、圖書管等重要部門的安全或防盜措施 ,食堂鍋爐工堅持持證上崗,嚴格定期檢查,排除隱患不出事故。

  六、重視校舍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5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全力維護教學秩序的穩定,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政府和上級部門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凡屬深圳市沙頭角中學的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均應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違反本條例的行為,由學校安全辦公室、有關職能部門查實後報請學校處理。

  第四條 學校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實行安全保衛責任制。校長負責對全校安全保衛工作統一領導,安全辦公室依律對全校安全保衛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各行政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內部安全保衛責任人,負責本部門內部安全保衛工作。

  第五條學院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主要任務:

  (一)制定和完善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制度,落實各項安全保衛防範措施;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內部發生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調解內部糾紛,維護正常秩序;

  (三)加強安全保衛資訊收集工作,及時向公安保衛部門報告發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不安定苗頭、事端;

  (四)保護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協助公安保衛部門做好案件偵察、事故處理等工作;

  (五)幫助教育有違法行為或輕微犯罪行為的人員,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監督、考察、教育被判處管制、被剝奪了政治權利、宣告緩刑、假釋、監外執行和依法保外就醫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監視居注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和勞動教養所外執行人員;

  (六)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管理暫住人口和其它外來人員;

  (七)完成政府、上級部門規定和佈置的其它安全保衛任務。

  第六條 學校安全辦公室應根據實際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制度,並明確學校內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一)門衛、值班、巡邏制度;

  (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三)涉密的檔案、圖紙、檔案、資料等保密管理制度;

  (四)印鑑、財務資料和票據、現金、貴重物品、重要裝置和物資等安全保衛管理制 度;

  (五)要害部位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六)教室、實驗室、學生公寓、食堂、運動嘗圖書館、集會場所等公共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保衛工作監督檢查、考核及獎懲制度;

  (八)突發公共事件的訊息傳遞制度;

  (九)主辦、承辦大型集體活動申報制度。

  第七條 學校的要害部門或部位必須安裝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洩密、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安全設施或技術防範裝置,並根據需要組織人員值班護衛。

  第八條 應定期檢查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和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接到公安保衛部門安全、治安隱患整改通知書後,應在限期內積極完成整改,消除隱患。

  第二章處罰

  第九條 對違反學校安全保衛管理的行為,視性質、情節、後果和態度,分別給予下列處理或處罰:

  (一)通報批評;

  (二)賠償損失;

  (三)行政處分(教職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察、開除;學生: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留校試讀、開除);

  凡在校外受到執法部門處罰者,學院根據情況進行相應處理;對拒不服從學校處理或處罰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情節輕重,處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部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整改或採取相應措施的;

  (二)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整改或採取相應措施;

  (三)發生突發公共事件不報告或不及時報告的。

  第十一條 有下列擾亂公共秩序行為之一的教職員工,視情節輕重,處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擾亂正常的教學、科研、工作及生活秩序者;

  (二)擾亂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食堂、運動場所等正常秩序不聽勸阻者;

  (三)在公共場所或學生宿舍起鬨、砸玻璃、摔瓶子、燃燒公私物品,影響他人工作、學習、休息者;

  (四)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場所攻擊他人者;

  (五)在校園道路、籃球場等地踢足球、溜旱冰、練習腳踏車或進行其他不宜活動而不聽勸阻者;

  (六)酗酒鬧事,不服從管理者;

  (七)攜帶彈弓或其它器械在校園內打鳥者;

  (八)在學生宿舍私自留宿者。

  第十二條 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或私自存放爆炸、易燃、劇毒物品者;

  (二)偽造各類票據、磁卡、證件等弄虛作假者;

  (三)結夥滋事、製造混亂或煽動鬧事,尚未造成嚴重後果者;

  (四)妨礙公安保衛部門或有關人員執行公務,尚未使用暴力、威脅手段者。

  第十三條 有下列侵犯公民權利、損壞公私財物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罰款、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一)打架鬥毆或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後果者;

  (二)偷竊、騙娶搶奪公私財物者;

  (三)調戲、侮辱婦女或進行其它流氓活動者;

  (四)利用語言或傳單、信件、大小字報對國家、集體和他人人身進行攻擊者;

  (五)敲詐、勒索公私財物者;

  (六)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者;

  (七)故意破壞公私財物者;

  (八)恐嚇或以其它方式威脅他人安全者。

  第十四條 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在易燃易爆場所,違反禁令吸菸或使用明火者;

  (二)過失性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嚴重後果者;

  (三)違反安全用電管理規定,私接電線或違章用電者(違規器具一律沒收);

  (四)違反消防管理規定佔用消防通道,埋壓、圈佔消防設施,毀壞或無故耗損消防設施、消防器材、裝置或將其挪作它用者;

  (五)在校區未經許可動用明火,不聽勸阻者;

  (六)有火險隱患,經學校通知後仍不整改者;

  (七)發生火災,隱匿不報者;

  (八)違反《消防法》其它規定者。

  第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無證件出入校門,不接受批評教育者;

  (二)無有關部門證明攜物外出,不聽勸阻者;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6

  1、樹立全員護校的思想,保證學校師生、財產的安全。建立學校安全保衛領導小組,負責具體組織和實施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

  2、強化群防意識。定期向廣大師生員工進行安全防火、防盜、防毒、等教育,使他們掌握有關方面的知識,做到有備無患,並教育職工從我做起,自覺消除隱患。

  3、定期進行安全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發現重大隱患要及時報教育局和鎮政府有關科室,請求協助解決。

  4、學校的大型活動要嚴密組織,職責明確,安全措施得當。要確保活動場地的出入口通暢,設施安全可靠,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

  5、值日行政和值日教師應提前到校,加強課間午間巡視;班主任應組織值日生加強對本班學生的安全監督,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節假日,由學校行政安排值班教師,經常巡視,認真負責做好保衛工作。

  6、加強食品安全教育,注意食品衛生,嚴格食堂操作規程,嚴防食物中毒情況發生。

  7、防盜措施得力,安裝報警器、鐵門、鐵護欄、鐵保險櫃,財務室不超存現金過夜。消防設施要做到齊全完備,定期檢查、更換,確保有效使用。

  8、加強值班,加強對門衛人員的教育管理。嚴格學生出校制度,來賓登記制度和財產管理制度,確保學校安全。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7

  一、保衛人員(門衛)安全保衛和巡查制度

  1、每天早上、中午和下午,上學放學期間,管理好校門口的安全,確保學生不發生傷害事故。

  2、非放學時間學生要求離校,沒有班主任教師書面通知的,一律不得放行,杜絕發生因學生逃學而在校外出安全事故。

  3、校外人員進出校門必須進行登記,並問明詳細情況,未經登記或情況不明,決不允許外來人員進入校內,確保校園安全。

  4、經常檢查巡視學校財產,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總務處,確保校產安全。

  5、晚自習放學後,要檢查巡視各室門窗是否關牢,應關電源是否切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必要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二、校產安全保衛制度

  總務處應對學校建築物、旗杆經常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應立即報告校長室,學校應落實相應的防範措施。

  1、機房、食堂、實驗室按有關規定配備好滅火器,政教處應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維修。

  2、總務處應經常檢查學校防盜工作。

  3、財會人員應遵守財務制,禁止現金在辦公室存放過夜。

  4、門衛工作人員應認真做好保衛工作,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對不熟悉的來訪人員要嚴格實行登記制度。做好夜間值班工作,發現盜竊現象立即報告。下午放學後應仔細檢查教學和生活用房門窗,關嚴關實。做好節假日值班工作。

  5、較長時間的節日實行學校領導值班制度,寒暑假實行教師輪流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準時到崗、離崗、並經常檢視校安全生產情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6、總務處要對各教室,專用教室、廣播室、文印室等插座,用電器經常進行檢查、維修、嚴防發生火災和觸電事故。食堂人員應按規定程式和正確方法操作燒煤灶具,確保安全生產。

  三、現金、票證、貴重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會計、出納必須嚴格執行銀行規定的庫存現金的限額,確因特殊情況,必須滯留超額現金過夜的要及時報告總務處並設專人看守。

  2、現金和有價證券必須存放有安全設施的保險櫃內,財務室的房屋要安全、牢固,並安裝有防盜裝置。

  3、取送數額較大的現金必須兩人以上同行(至少有一名男性),取送萬元以上鉅額款的,應派有保護人員。

  4、個人的現金及有價票證不準在辦公室記憶體放。

  5、學校各部門的貴重裝置,在存放、運輸、使用過程中要納入守護人員視線。

  6、存放貴重器材、裝置的庫房、實驗室、廣播室、電腦房、多媒體室等門窗要安全牢固,並設專人管理。

  四、計算機安全管理規定

  為加強校園內計算機的管理,確保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的順利進行,防止非法網站以及盜竊、火災等自然災害的發生,特作如下規定:

  1、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計算機,必須按照規程設定匹配電路走向。

  2、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計算機,必須有專人管理,責任到人。

  3、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計算機,必須制定相關的使用管理規定。

  4、校內教學、辦公使用的計算機,不經負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卸和更改IP設定。

  5、凡集中存放的計算機,應制定突發性工作預案。

  6、凡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計算機,如工作需要搬出工作地點或出校門(含個人計算機),必須持有本單位主管領導簽字的證明。

  7、禁止教工下載非法刊物、黃色製品、反動言論。

  五、外來人員(來客)登記制度

  1、本規定適用於臨時出入校門的外來人員。

  2、凡到我校來訪、會友以及其它公務活動的外來人員和車輛,必須接受門衛或值班人員的詢查,並登記後方可入內。

  3、門衛或值班人員要詳細檢查外來人員的證件,登記來訪人員的姓名、工作單位和來訪時間並與前往部門或個人進行聯絡。

  4、如來訪者攜帶機動車輛,值班人員要對車牌號進行登記,並標明時間,待該車輛離開後標明離校時間。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8

  一、門衛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校規校紀,按學校規章制度辦事。每天做好全校教職工考勤工作。管好學校大門,做好外來人員及物資進出的登記工作,把好物資進出關,做好工作記錄,執行好治安防範工作,不隨意離開崗位,做到24小時不斷人。

  二、節假日學校行政、食堂、校辦廠均安排值日人員輪值,負責全校安全保衛工作。

  三、實驗室、辦公室、教室每天放學後門窗管好上鎖,學生宿舍白天上鎖。校長室、會計室ck報警系統設防。

  四、貴重、劇毒物品必須專庫儲存,會計當天現金必須存入銀行或放入保險櫃,不在抽屜過夜。

  五、學校照明電路電工定時檢查維修,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亂拖亂接使用電器裝置。

  六、在實驗樓、校辦廠、食堂定點放置消防器材,按時換存。

  七、時逢雨天,由教導處將“雨天路滑,注意安全”牌子掛在校門口。

  八、平時注意安全用電並做好防火工作。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9

  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維護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秩序,保障師生員工的`人身和國家、集體、個人的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規定:

  1、校重要部門及庫房要按照部門的有關規定安裝“防撬鎖、防護網”。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庫房內嚴禁吸菸;不準有裸露的電線和其它用電設施;倉庫要配備滅火器,並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危險品要妥善放置,專人保管,定期檢查。

  2、財務部門的現金要按規定及時存入銀行。學校日常用的現金不得超過規定的數額,現金和有價票證一律放入保險櫃。

  3、正常教學時間,教職員工、學生出校要持出校證,無關人員禁入校園,門衛要進行檢查、驗證、登記。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通知保衛人員協同處理。

  4、門衛值班室必須設有報警電話和報警裝置及監視器。

  5、夜間巡邏人員不得睡覺,並要經常巡邏重點科室、庫房,發現可疑人員,要盤問檢查,對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機關。

  6、教職員工、學生的腳踏車必須按指定地點位置停放。

  7、財務人員去銀行取、存款,必須由專職保衛人員負責護送。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10

  一、採用全天值班制度,保衛人員辦公地點在傳達室,不得擅自離開崗位,確保全年天天有人值班。

  二、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積極維護校園秩序,協助學校處理各種違法違紀行為。

  三、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外來人員進入校園須填寫《會客登記單》,離校時應交還《會客登記單》。

  四、本校學生一律憑《星城中學學生證》和班主任和政教處簽發的《出門條》進出校門。

  五、定時啟閉校門。早7:00,晚6:40 。上課期間,校門關閉,保衛人員在校園內巡視,發現可疑人員驅逐出校門。

  七、物資出校時,應嚴格查驗有關部門開具的《出門證》,做好記錄。發現手續不符合規定,應立即扣留,並向有關領導彙報。

  八、為加大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力度,學校另安排行政領導帶班值日,全天巡視校園。

  九、保衛人員著裝整齊,佩戴袖標,文明執法,接受學校工作安排。 十、學校對保衛人員做好平時考核記錄,對錶現突出人員,報有關部門另行獎勵;如有失職行為,要追究相應責任。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11

  一、建立傳達室來客登記制度,嚴格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校園,影響教育秩序。

  二、教師騎腳踏車進校後一律慢行,統一存放於車棚。

  三、外來機動車輛一律不準進校園。

  四、學生到校後一律不準隨便出校門,如確實需要必須由教師陪同。

  五、學生到校後不準吵鬧、追逐、亂扔東西、破壞公物及花草樹木。

  六、值周教師上崗要佩戴值周標誌,認真維護課間秩序和安全,指導學生進行有益的課間活動,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七、周教師上班要提前15分鐘到校,放學後要巡視全校,檢查各室安全保衛情況。

  八、學校重點部位如校長室、電腦室、總務會計室、傳達室、列印室、圖書室和食堂等處要加強防火防盜,有專人負責。

  九、體教職員工都要認真對待安全保衛工作,明確各自責任,確保學校安全。

  十、學校校務會議成員要定期討論、檢查安全保衛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12

  一、安全保衛人員要嚴格遵守學校各類安全管理制度,要按時到崗,不得隨意脫崗,校外人員進校要嚴格登記。

  二、教導處、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進行各類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學生安全意識。

  三、學校安全保衛人員及班主任均為安全責任人,校長是一責任人。

  四、學校對發生安全事故中的師生員工務必在半天之內通知其親屬或激。

  五、對較大的安全事故,值班人員務必在半小時內上報分管領導或校長,需報案的務必及時報案。

  六、重大安全事故必須及時上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七、學校教職員工人人有義務捍衛學校財產及師生生命免受不法侵害。

  八、學校總務處每學期定期檢查各種安全設施。

  九、學校安全職責部門為總務處。

  阿奎利亞學校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13

  1、全體教職工務必認真學習和貫徹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加強治安保衛工作的指導精神,不斷提高思想認知,增強保護學生和防衛意識。全體教職工都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由副校長分管,每一天有值周、值日教師具體負責。

  2、學校全體教職工都應自覺遵守治安保衛制度,帶頭搞好治安保衛工作。

  3、及時學習傳達學習上級有關治安保衛工作的會議或檔案精神,並結合學校實際制定落實計劃。

  4、不定期、及時召開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分析、佈置、檢查工作,及時溝通訊息,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5、結合教職工會議、集會、校班會課、思品課加強對師生的安全保衛教育工作的宣傳和管理,運用校內外典型事件增強宣傳效果。

  6、對電腦室、圖書室、光碟放像點等要加強安全管理。並與今後創造條件在財務室等重要處所安裝監控設施及報警器,加強防範。重點設施器材、教具,寒暑假中儲藏管理。

  7、健全值班制度,節假日由領導或教職工輪流值班加強保衛工作。值班人員要增強防範意識和職責感。

  8、認真做好防火工作,易燃、劇毒物品、體育用品、校舍等安全檢查,做到經常檢查與突擊檢查相結合、重點與一般相結合、點與面相結合。

  9、教育教學時間內,應加強管理。對外來人員要個性注意,嚴禁陌生人帶學生外出。攜帶公物外出要加強檢查。放學與入學時,應注意進出校門秩序。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14

  一、學校門衛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門衛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門衛人員在值勤期間務必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脫管失控;要統一著裝,衣著整潔,儀表端莊,禮貌執勤,熱情服務。

  二、學校(班主任)讓學生明確開、關校門的時間並及時告知家長。

  三、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於關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衛人員要及時開啟和關掉。

  四、外來人員入校務必持有效證件,嚴格履行登記手續,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後,有校內人員領入,否則,不準進入校園。門衛人員應切實負起登記職責,不得以口頭詢問代替登記。

  五、門衛對進入校園的車輛要嚴格審查登記,一般狀況下禁止機動車進入校園。經同意進入校園的車輛務必在指定地點停放。非本校車輛禁止進入學校,嚴禁將場地開放與停放社會車輛。

  六、學校在上課、辦公時間,在校教職工不得隨意離開學校,凡因外出辦事需要離開學校的,務必憑學校領導批准的出入證明,並經門衛查驗無誤後方可離校。在上課時間學生出校務必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續,並由教師陪同至大門,理解門衛人員的檢查,方可離校。

  七、門衛要禁止任何人將非教學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機學校安全的物品帶入校園,如有發現,務必予以收繳。

  八、嚴禁學校沿街樓房出租給用於從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險品生產、經營活動和營業性網咖等。

  九、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門衛人員務必認真檢查,通知有關人員按時轉交學生本人,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

  十、為確保學校公共財產的安全,門衛人員對攜帶校內公物離開學校者,務必憑有關負責人的批准單。門衛有權進行檢查、詢問,教職工務必配合。

  十一、為了維護學校秩序,保障校園安全,門衛人員務必用心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叫賣。門衛人員應當拒絕和勸阻學生到校門口購物。

  十二、校門口值班人員放學後按時到崗,維護好交通秩序,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十三、學校政教處人員認真做好課間安全巡邏。

  十四、學校有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本制度,如有違反,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15

  (一)為使師生員工有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為保證學校工作的正常運轉,校領導中務必確定專人抓好安全保衛工作。全校設定小組,在校黨支部、校長領導下工作。校內各處、室、組、班設定保員1-3人,治保員為各處、室、組、班,主任及班幹部,治保員在治保小組的具體指導下工作。

  (二)門衛要加強進出校門的檢查。來客進門履行登記手續,不準外人隨便進出;師生在上課期間及職工在上班時間一律不會客,師生在上課期間不傳呼電話;課間學生外出要經班主任批准,並在規定時間返校;任何人攜帶物資出校門須經有關人員同意,門衛有權檢查;外單位機動車輛未經同意不得駛入校園。

  (三)教室、宿舍要按時關鎖門窗;不準私自安裝電器;教室裡概不會客;宿舍裡要嚴格做好防火、防電、防盜工作,外人住宿務必到門衛處登記。

  (四)食堂嚴禁採購腐爛變質食品和原料,做好消毒保潔工作,經常檢查電路、爐膛殘火和煤氣罐,按時關鎖門窗,加強值班保衛。

  (五)實驗室門窗要有加固裝置並隨時關鎖,實驗時嚴格遵守操作規定,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嚴格保管,科學使用,室內應有勞保用品(如口罩、橡皮物套等)和滅火器具等消防器材。

  (六)財務室要嚴格現金管理,過夜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會計室門窗要有加固裝置,貼合安全要求,保險櫃鑰匙和密碼嚴格保管,財務檔案妥為儲存,不經領導批准不得私自銷燬。

  (七)配電室要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要求,嚴禁違章操作,電工不得帶電作業,保證人身安全,裝置安全;電路維修要經常化、制度化,並由專人負責;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機器裝置要加強保養,配電室閒人免進,要配備必須的消防器材,杜絕一切不安全隱患,確保安全送電,使教育教學正常進行。

  (八)廣播室不準播放不健康的音樂和錄音,自編資料要經過團委審查,宣傳櫥窗及板報不準書寫、張貼政治觀點錯誤的文章和圖片,要加強檢查,防止亂寫亂畫,造成不良後果。

  (九)做好檔案管理工作,保證檔案材料完好無缺。借用檔案要履行借還手續;嚴禁塗改、圈畫、批註、撤換檔案材料。

  (十)辦公室內嚴禁吸菸、大聲喧譁及玩遊戲等影響他人身心和工作的不良行為。

  (十一)在電腦室內,嚴格規範化操作程式,不得私接電源,不得看不健康光碟,人走機停,隨時關好門窗,做好安全防範。

  (十二)圖書室內嚴禁吸菸,不得私拉電線及亂接電源,做好安全防水、防火、防盜工作。

  (十三)醫療室內嚴禁吸菸,嚴格按照醫療機制程式操作,做好藥品檢查工作,杜絕進假藥、過期藥品,嚴格執行校價格規定標準,做好校安全衛生和健康防預工作。

  (十四)小賣部禁止購買劣質食品,做好進貨渠道及防火、防水、防盜工作。

  (十五)後勤做好校園基建安全工作,制定基建安全工作制度。

  (十六)治保小組要經常組織檢查,記載校內各處的安全保衛工作狀況;堅決制止和打擊校外人員來校滋擾;安排寒暑假學校值班事宜;加強節日安全保衛工作的檢查監督;表揚獎勵先進個人和群眾,發現不執行安全保衛制度者要批評教育,對造成事故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和紀律處分。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16

  一、學校要高度重視校園及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衛工作,成立相應的安全保衛領導班子。

  二、所有安全領導班子成員,應負責協助值班領導管理好校園內的相關的安保工作。

  三、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學校每期要開展一次有關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各班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以“安全、保衛”知識為主題的班會,時刻敲響安全警鐘。

  四、嚴格按照標準配置好安全器材及相應設施,確保有備無患。

  五、定期檢查學校體育設施及校舍、宿舍等的安全性,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六、嚴禁在校園內追趕、打鬧、騎腳踏車橫衝直撞、撒把等,提倡做一名禮貌學生。

  七、防止外人對校園的干擾、滋事,即時協調、處理,防止事態的擴大。

  八、搞好晚間巡查、防火、防盜,對事故隱患要防患於未然,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九、切實安全用電,按章用電,有事找電工,經常檢查各使用者的用電狀況,定期檢查電線線路,及時更換老化線路及用電器,以免釀成火災。

  十、實行安全保衛工作重大事故的“一票否決”,切實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衛工作。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17

  一、 學校成立安全保衛工作小組,小組成員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二、加強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採取各種有效的方式對全體師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經常排查各種安全設施,把不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嚴格履行職責,加強教師值日、值周及節假日值班工作;門衛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節假日要安排領導和保衛人員值班。

  四、外來人員進入校園時要進行登記,並進行必要的詢問。嚴禁校外人員攜帶各種兇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進入學校。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佔學校財產。學校財物帶出校門,要憑總務處簽發出門證並登記,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扣押。

  六、對任意侵犯學校公物,在校內滋擾,影響教學秩序的外來人員,除了對他們進行必要的批評教育外,還要及時上報各級領導,做好處理工作,杜絕事故的發生。

  七、機動車輛未經允許不能進入校園,經允許進入後不得隨意鳴放高音喇叭。

  八、 學校總務處、庫房、會計室等重要部門都裝上保險,安全門、窗上加鐵條。食堂要注意防火,灶外杜絕火種,要注意安全用電,定期檢查電線,發現不合格電線要及時更換。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18

  一、辦公室的抽屜中不得存放現金、存摺、債券等有價證券,不得存放貴重物品過夜。

  二、辦公室使用的文具、公章、計算機及各種資料必須認真保管,以防失竊。

  三、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必須做到隨收縮好自己的抽屜,進出關好門窗,以防偷竊。

  四、教師辦公室嚴禁吸菸。

  五、未經許可不準使用電爐及明火器具。

  六、辦公室成員必須學會使用辦公室和周圍的消防器材,發生火警可及時撲救。

  七、配合校辦定期檢查辦公室的安全,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八、下班離校時必須做好安全監察,關好窗、鎖好門,切斷電源。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19

  一、學校要高度重視校園及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衛工作,成立相應的安全保衛領導班子。

  二、所有安全領導班子成員,應負責協助值班領導管理好校園內的相關的安保工作。

  三、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學校每學期要開展一次有關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各班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以“安全、保衛”知識為主題的班會,時刻敲響安全警鐘。

  四、嚴格按照標準配置好安全器材及相應設施,確保有備無患。

  五、定期檢查學校體育設施及校舍、宿舍等的安全性,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六、嚴禁在校園內追趕、打鬧、騎腳踏車橫衝直撞等,提倡做一名文明學生。

  七、防止外人對校園的干擾、滋事,及時協調、處理,防止事態的擴大。

  八、搞好晚間巡查、防火、防盜,對事故隱患要防患於未然,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九、切實做好安全用電,按章用電,有事找電工,經常檢查各使用者的用電情況,定期檢查電線線路,及時更換老化線路及用電器,以免釀成火災。

  十、實行安全保衛工作重大事故的“一票否決”,切實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衛工作。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20

  (一)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的學校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校長是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承擔學校安全工作的全部責任。

  (二)實行安全保衛工作崗位責任制。將安全目標、安全責任、安全措施落實到年級、班級、和個人,明確分工,細化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三)學校每週要對安全保衛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認真排查安全隱患,及時堵塞弄清。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使影響學校安全的每一個問題都能得以及時、徹底解決。

  (四)切實加強對校園、教職工和學生宿舍等重點部位的安全保衛制度。節假日、週日、飯間和夜間要安排專人值班,具體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五)積極參加公安部門、教委組織的各項活動,並配合公安部門加大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治理力度,堅決打擊不法分子對學校的騷擾和侵害,維護學校正常工作秩序。

  (六)加強食堂安全保衛和管理,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倉庫和操作間。

  (七)門衛工作人員要嚴守崗位,晝夜值班,大門隨時關閉,外來人員實行登記制度,未經學校批准,任何人不得進入校園從事一切活動,若遇重大問題應立即報告當地派處所。

  (八)安全保衛工作納入學校督導評估範圍,對安全保衛工作存在的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

  (九)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因失職、瀆職而發生安全事故、造成師生傷亡的,要堅決查處,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及有關領導的行政和法律責任,根據情節輕重程度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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