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在現在社會,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精選12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1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的管理,由安全管理小組檢查落實,保證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別制定以下措施。
一、交通安全教育
1、遵守公路、鐵路交通規則,橫行車行道要走斑馬線,要做到“紅燈停、綠燈行”。
2、不準在馬路上或鐵道線上追逐玩耍,不準穿越車行道和護欄,不準爬車、追車、攔車或拋物擊車。
3、不滿12週歲不準騎腳踏車上學。
二、水、火、電安全教育
1、無大人陪同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玩耍。
2、禁止學生玩煙花、爆竹、火柴、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不準隨便按動學校或公共場所的電線、開關、插座。
4、郊遊時不準攜帶火種。
5、學校後勤部門定期檢查、維修、形成制度。
三、課間活動教育
1、禁止學生在校園及走廊上追逐打鬧。
2、禁止推拉、及打架行為。
3、上、下樓梯靠右走、嚴禁攀越扶手、護欄。
4、到功能室上課、下課均排好隊。
5、低年級小學生沒有老師帶領時不能到跑道邊的沙地、單槓、雙槓及有危險性的地方活動。
四、體育課、活動課安全教育
1、學生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的指揮,按規定完成體育動作或活動課內容。
2、學生上體育課、活動課時衣服要寬鬆,不準佩帶小刀、徽章或其它金屬品、要穿運動服。
3、體育、活動課教師上課前要檢查設施場地是否安全,教師要加強運動技術指導和安全保護工作。
五、勞動安全教育
1、合理安排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但不要讓體弱多病的學生參加過重的體力勞動。
2、不讓學生接觸有毒、有害物品、注意不用溼手、溼布觸控、擦拭電器、開關、電線。
3、勞動時應小心細緻、搬放物品時應抬穩放牢。
4、在擦拭門、窗、風扇、光管時要注意安全。
5、要讓學生注意絕對不能從高空拋物。
6、勞技課、教師應在上專業課前講述與有關專業相關的安全知識教育。
7、勞技課場所有規章制度、安全措施、如保健箱等。
六、校外活動教育
1、組織學生集體參加校外活動,一定要按程式逐級上報審批,要做到周密計劃、嚴格組織、確保安全。
2、活動時,學生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要私自離隊或到沒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活動。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2
為了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是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現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治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鄉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現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絡,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縣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准、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縣教育局安檢股。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擋土牆、池塘、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安全又可靠。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3
1、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
2、校安全領導小組及各班主任等有關老師,要經常開展預防雷電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師生防雷意識和能力。
3、在學校發生雷雨時,要迅速進入教學樓,切忌在操場上等空曠場地逗留。
4、雷電時,各教室、辦公室要關閉門窗,防止雷電侵入。人員要儘可能遠離窗戶,遠離電燈、電話、室外天線的電線等。
5、雷電時,禁止使用電器,要提前關閉電視機、音響、影碟機、電腦等室內的用電裝置,並切斷電源及訊號線路。
6、雷電時,不要觸控水管、暖氣管、鐵絲網、金屬門窗、建築物外牆,遠離電線等帶電裝置或類似金屬裝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樹或煙囪,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屬桿雨傘。
7、若遭受雷電災害後在積極自救的同時,及時逐級向上級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並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鑑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8、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學校要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隱患。
9、發生雷雨天氣時,學校防雷領導小組及各個部門負責人要立即行動起來,做好防雷工作。
10、雙休日、節假日,在離校前要做好切斷一切電源工作。離校後發生雷雨天氣,學校門衛要巡迴檢查一遍,以防不測,並做好記錄。
11、學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組長為各室的防雷負責人,對於違反本制度而造成損失和責任的,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4
l、課間不追打、不進行危險性的活動或遊戲。
2、不攀爬扶手、欄杆、足球門、籃球架;不在滑梯上爭搶推擠;在老師保護下,才能進行平梯、助木、爬竿等活動。
3、認真做好體育課準備活動和放鬆活動,穿好運動鞋,不帶小刀、鑰匙等危險品上體育課,聽從老師指導,遵守體育課堂紀律,注意安全和自我保護,積極上好體育課。
4、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強行穿越馬路、街道,橫穿馬路先看左後看右,行走靠右,走人行道,不騎腳踏車上下學。
5、自覺遵守路隊紀律,不插隊、不中途散隊,服從路隊長管理。
6、上下樓梯靠右行,進出教室不擁擠。
7、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用手觸模電源插座、裸露的電線等,不準玩火、煙花、鞭炮等。
8、注意飲食、飲水衛生,不買過期及“三無”食品,不到小攤擔上購買食物,防止病從口入。
9、準時離校,按時回家,自覺遵守清校紀律,中午按校規定時間到校,不提早到校在校門外逗留吵鬧。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5
為加強對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預防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妥善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學校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並實行“一票否決”制。
三、以消防、交通、衛生、治安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列入教育計劃,安排教學課時,並針對不同年齡學生的特點,進行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安全教育,增長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查隱患,落實整改措施,並對本校無力解決的問題如實上報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
四、做好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防範工作。建立學生集體活動報告制度,切實落實學生集體活動安全責任制。冬(夏)令營和春(秋)遊等活動要事先制定活動方案(必須包含安全措施),經批准後進行。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准,誰負責”的原則。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商業性活動。
五、重視學生心理衛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導,教育學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幫助學生克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衛生部《學士集體用餐監督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自覺接受衛生防疫部門監督。
七、要隨時掌握當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飲水汙染的情況,採取切實有效的預防措施,杜絕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教學、科研、生產中領取使用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嚴格規範的管理制度。教學中使用危險物品應由實驗室相關人員領取,在教師指導下分發給學生。
九、做好校園內治安保衛工作,建立專群結合,人員防範和技術防範相結合的綜合治安工作管理體系,加強門衛和巡邏制度。
十、學生在日常教學及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有關規定,聽從指導服從管理。自覺維護校園的安全與衛生。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十一、發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災害等安全事故時,在場師生員工在進行防衛、救助的同時,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在校園內的,學校應迅速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減輕傷害和損失。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6
1.全校師生員工有義務維護校園的安全,對違反本規定者要及時進行勸阻,實行教育為主的方針,對情節惡劣者要及時報告學校,由相關部門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2.進入校園範圍的所有人員和一切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人員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問,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員,聽從指揮。
3.愛護校園內的裝置和設施,教學樓的多媒體裝置、桌椅、黑板、門窗、風扇、日光燈、講臺等一切公物,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搬動或移作它用;開關門窗要輕,嚴禁用腳踢門,無故損壞公物;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4.愛護水電設施,節約用水、用電、人員離開時要自覺關水、關電、關門、關窗。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班級、辦公室教學時間不得在教學樓內進行文娛活動。
6.非本校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入。
7.校園內一切公共設施特別是水電、消防設施等,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裝。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攜帶與教學無關的危險品和違禁品進入校園,如確係教學需要,當事人必須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後及時清理。
9.嚴禁在教學樓內生火、烹飪或私自接拉電線及裝接電器;除門衛及值班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內住宿及過夜。
10.不得在校園內外打鬧、喧譁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裝置,以免影響他人。
11.任何班級和辦公室不得在教學樓進出通道上堆放雜物,後勤管理人員必須保障各通道暢通。
12.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必須共同遵守本規定,互相監督。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7
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證,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對水產路小學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校園安全管理
1、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由學校行政、總務主任等對校舍、校產、校具等作全面檢查,對存在隱患要及時排除,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報請學校研究,並要有檢查情況記載。
2、總務處要確保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及會議室玻璃、桌凳齊全、安全,對各班公物實行月檢,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一切正常。
3、校門衛要嚴格執行《門衛制度》,陌生人進校園要登記,平時不得讓拾、收廢品人進入校園,夜間要加強巡邏、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4、加強對食堂衛生、安全管理,不買腐爛黴變的食品,要定期對餐具、用具消毒,要有專人關鎖門窗。
二、教師安全管理:
1、全體教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2、護導教師每天要準時到崗,負責檢查課間和中午學生的活動安全。
3、教室配電箱閘刀、插座、開關等電器均由老師負責開關。如有損壞、老化,班主任要及時上報維修。
4、體育教師對體育課從集中整隊到活動過程結束負全部安全責任,加強課中保護措施,週末比賽體育組要周密組織。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5、會計要嚴格執行財會制度,加強票據、現金等管理,不得發生帳目差錯和其它事故。
6、學校衛生老師負責學生的衛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據季節給學生作衛生講座,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離崗。
7、集體活動、集會均要服從指揮,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遵守紀律。外出活動要請示分管校長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學生安全管理:
1、學生上學、放學不準騎腳踏車,不準在路上逗留,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鬧,進校後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2、學生課間應在學校指定的場地上,開展有益的活動,不準在走廊上,樓梯間跳皮筋,扔沙包,或開展其它有危險的活動,更不準到其它樓層去玩。任何學生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3、不準攀爬、跨越、停坐教學樓、操場等欄杆,到單雙槓和組合架活動時,必須有老師在場。
4、在走廊、樓梯行走,要嚴格遵守靠右行的規則,不拉橫排走,堅決做到:不爭不搶,不推不擠,不跑不跳,逐級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體整隊,班與班之間保持距離,不準喧譁。
5、所有學生不得爬門窗、桌凳。打掃衛生要爬門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場,各班每天要指定專人關鎖門窗。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8
為了高度重視並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學校每位教師必須把確保學生安全作為重要工作來對待,樹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防微杜漸,萬萬不可麻痺大意,責任到事、到人。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教育教學過程中應注意的安全管理事項規定如下:
1、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2、凡發現學生未到課堂,任課教師須查詢原因,半小時不到的,及時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必須尋原因,並通知家長查明原因。
3、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非常規危險活動、遊戲或實驗。
4、教師發現學生有異常或心理疾病,可能導致本人或他人出現不可預知的傷害,須及時告家長(監護人),班主任要有明確記載,並及時通知相關任課教師;
5、發現學生意外傷害及時報告並協助妥善處理;
6、教職員工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7、教職員工不得私自拉接電線,發現漏電、短路等及時報告;
8、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
9、值日教師須嚴格執行職責,加強學生巡視和核查工作。
10、教師在預知或發現易造成學生傷害的不可抗拒因素或可抗拒因素,應及時報告學校。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9
學校安全關係師生終身,關係家家幸福,關係社會穩定,系學校根本之一,應引起學校全員關注。特定此制度,確保師生安全:
一、學生安全款項:
1、學校對學生要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抓住重大節假日,重點加強教育,防止各項傷害事故發生。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培養自律自護本事,確保校內外安全。
2、加強學生在校一日生活的安全管理。
①放學後堅持路隊護送制,佩戴安全標誌。
②學生在校期間不得擅自出校,傳達室要對出校學生進行詢問或制止。
③校內嚴禁學生追跑打逗,課間開展有意活動,班任、值勤教師、值勤行政和值勤學生共同負責監督。
3、群體活動要組織有序,按要求進行,職責到人,出現問題,追究職責人。
4、各種競賽及外出活動,組織者要安全先行,確保學生安全;全體教職工要精心組織,合理分工,職責到人;聽從統一指揮,一旦違規造成事故,追究職責人。
5、體衛教師要加強安全防範。體育教師嚴格執行《體育課堂常規》防患於未然。衛生教師要利用廣播、板報、授課加強飲食衛生、防病治病安全習慣。及時處理意外傷害。
6、禁止教職工讓學生做有不安全隱患的事情。
7、學校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杜絕各方面隱患。
8、學前班堅持家長接送制,必須把孩子親自交給家長。
9、進取動員學生參加以外傷害保險,以防不測。
10、學生在校發生各類事故傷害,有關人員必須及時上報學校,否則後果自負。
二、教職工安全款項:
1、學校要定期對教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患意識。
2、教職工要注意用電、防火,禁止使用電爐、電壺,確保安全。
3、教職工要保管好在校的貴重物品。
4、下班要注意鎖好門窗,關掉各種電源,確定無遺漏方可離校,由於過失造成財產損失的,追究職責人。
5、學校要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確保教職工在校安全。
6、學校夜間值班人員到崗後要巡視學校情景,及時排除隱患,加強夜間巡視,出現情景及時報警。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條:總則:為了配合學校開展正常得教育教學活動,進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條:學校各班主任,各課任教師要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經常對學生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課堂紀律,遵守實驗規則,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勞動安全,帶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報請學校處理。對翫忽職守,造成事故者,要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騎車學生不得在校內騎腳踏車。腳踏車要停放在指定位置,並按要求鎖好,不得隨意亂放。各班要隨時檢查,並整頓清理亂放腳踏車。
第四條:騎車同學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使,不搶道,不超機動車輛,注意交通安全,騎車不攀扶機動車輛,不雙手撒把,轉彎時先看有無車輛透過,正常行使中不緊急剎車。尤其夜晚騎車時要注意違章駕駛的機動車輛。學生不允許駕駛機動車輛。
第五條: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壞水窖護欄,打水時要注意安全,嚴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張望,不用不衛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學生提開水提飯,要防止燙傷。
第六條:注意用電安全。任何學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隨意接電或觸控電線。發現斷線頭,不能靠近,要及時報告後勤或學校處理。
第七條:注意防火。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點蠟、玩火。
第八條:校舍危房、危險牆壁等危險地段,要有醒目的標示。危險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衛生、讀書、玩耍時,要留意觀察,以免發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條: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食堂、庫房、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等的安全防護設施,如發現隱患,應及時報請學校處理,以避免發生偷盜事件。值周教師要經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時關鎖大門,留意閒雜人員,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讓其在校園內亂竄。
第十條:外出遊覽、活動、勞動等,一定要請示學校,在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經學校研究考察,准許後方可出行,並在遊覽、活動、勞動過程中,始終強調安全。
第十一條:體育課、實驗課和電教課安全。體育課教師要經常檢查或發動學生檢查各類體育器材和設施的安全,發現隱患應及時清除。各類實驗課在實驗前一定要檢查藥品、實驗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並向學生講清安全操作的規則後,方可進行實驗。電教課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禁止違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條:食堂炊管人員要經常注意食堂衛生,對發黴變質的食物要及時清除,不能讓師生食用。採購食物時要注意鑑別,不得購買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食品,不得購買來歷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類。對於食堂及庫房等的滅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沒人吃飯、並妥善保管好存糧的情況下,由專人負責,做到及時清理,嚴禁隨意投放鼠藥。
第十三條:校內門點及學校附近門點,要保證正規的進貨渠道,不得向師生銷售發黴、變質或不能保證衛生的食品。
第十四條: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氣中毒 。學生在宿舍中,禁止點火玩耍,教師也要注意及時關閉電熱毯。師生取暖生火的房間要留有通風透氣孔,並要經常疏通煙道,尤其是氣溫升高、室內外溫差不大的情況下,特別要注意防止煤氣中毒。
第十五條:加強對學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禁止毒和賭進入學校。
第十六條:此制度於09-03起執行。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11
一、堅持落實好校長、教師的帶班、值日、值勤制度,在學生上學、放學、做操、參加集體會等常規活動的關鍵部位、重要環節,安排專人疏導,保護、管理學生,明確疏散路線,健全緊急情況下疏散、拯救預案。
二、在校內外教育教學活動、生活場所的安全通道、樓梯間、疏散路線上等安全瓶頸地帶,嚴厲禁止學生擁擠、跑、竄、追逐等做其它有礙安全的行為。
三、學校舉行或參加上級組織的運動會、文藝匯演等活動,事先周密安排,分管領導和負責教師班主任必須帶隊、跟班確保學生安全。
四、學校日常的實踐類教學和竟技類教學活動,必須做到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進行必要的安全預防,確保學生不受傷害。
五、認真做好季節性重點環節的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定期舉行安全教育報告會、安全知識競賽、發致家長的一封信。春季是疾病多發季節,配合大營鎮衛生院做好預防工作,冬季嚴禁學生在上、放學路上、校園內玩火,夜間房間放煤火取暖。夏季嚴禁學生私自下河、塘洗澡,強行過河及危險地段。
六、在教育教學活動過程中,學生必須聽從教師教導和指揮,按教師規範要求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技能訓練。師生共同有相應避免和消除危險的義務。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12
為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明確管理責任,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學校安委會領導學校治安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學校保衛科具體負責和管理學校治安保衛和消防。
二、學校實行校、科室、年級組和各重點部位三級管理責任故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對全校師生員工經常進行防火、防盜、防毒、防事故的“四防”教育。
三、加強門衛管理,嚴格履行門衛制度,把好人員出入關。
四、校保衛科設消防安全員,負責全校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裝置檢查,隨時保證消防裝置完好無損;負責用火防火責任書的簽訂和落實。
五、學校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衛科消防安全員任隊長,定期組織消防隊員訓練,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幹,並負責教會教職員工“五知二會”。
六、校綜治會和保衛科人員,負責定期對全校治安和消防安全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給有關部門下達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節假日放假前均應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七、安排校領導和科室幹部行政值日,檢查當日校規校紀,維護教育教學秩序;由校保衛科安排安全保衛值日,負責檢查當日安全保衛工作,共同維護教育教學秩序,處理偶發事件。
八、節假日由保衛科安排人員值班,作好值班記錄,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維護學校治安。
九、每年召開一次安全保衛工作總結會,對學校安全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者,由學校給予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