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門衛安全防範工作制度(通用21篇)

學校門衛安全防範工作制度(通用21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門衛安全防範工作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門衛安全防範工作制度 篇1

  1、非本校師生員工,未經允許一律謝絕進校。

  2、非本校師生員工,謝絕來校進行體育活動,凡外來單位需借用本校場所,需事先經學校有關部門同意,並辦理手續,報學校教育教學服務室批准。

  3、二輪車進出校門一律下車推行,禁止外來車輛擅自進校。

  4、未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不得容留外來人員在校借宿。

  5、校門開放時間:7:30-17:30(其中教學、工作時間、節假日原則上關門,球館對外開放時間另定)。

  6、因公、因事來校聯絡,出示身份證並填寫會客單方可進校。

  7、凡私人來訪者,先用電話通知被訪者,確認在校,填寫會客單再進校,事畢交回會客單方能離校。

  8、師生上課時間不會客,特殊情況需經校長室同意。

  9、物品進出校門,需經教育服務室批准,確認無誤,方可放行。來訪者帶物品進校,應註明物品。家長送學習用品,需經門衛轉交。

  10、門衛24小時有人,有師生值班時,門衛可巡視校園周邊安全。

  學校門衛安全防範工作制度 篇2

  1.學校大門是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部位,管理好門衛是每一個教職工、家屬、學生應主動配合的義務。學校校園實行封閉式管理,謝絕所有校外閒雜人員進入。

  2.校大門前嚴禁擺攤設點和停放機動車輛,所有財物進出學校都要經保安查驗,非本校機動車輛未經門衛檢查許可不得出入校門,所有車輛一律按劃定或保安臨時指定位置有序擺放。

  3.本校學生進入校門一律佩戴、主動出示胸卡,無胸卡者一律要查驗登記。上課時間(含課間休息)師生謝絕會客,學生家長約見老師一律在門衛值班室電話聯絡、會面。老師約見學生家長一律憑“預約條”,上課和課間學生不得外出,特殊情況須持班主任或年級組長“批假條”。

  4.凡來我校辦公事者須經門衛保安同意並辦理來訪登記手續,外單位來我校體育鍛煉或開展其它活動須經保衛科、校領導批准同意並且以口頭、電話或文字的形式直接告之門衛,他人轉告無效。連續來校三天以上的須到保衛科辦理“臨時出入證”。

  5.對違反上述規定者門衛保安應妥善處置,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者值班、保安人員有權處理,情節嚴重者交保衛科或送公安派出所處理。

  6.門衛保安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完成保衛科交辦的其它任務。上學、放學高峰應主動維持交通秩序,防止校外不良青少年對我校學生進行騷擾、誘惑。對工作不負責任、擅離職守、造成不良後果者學校將追究其責任。

  學校門衛安全防範工作制度 篇3

  1、門衛人員上崗執勤要衣冠整齊,要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以理服人,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工作職責,24小時內必須有人在崗,不得擅離職守,或做與門衛無關的事。

  2、上課期間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須憑班主任或有關老師批條,並在規定時間內按時返回學校。

  3、學生翻越圍牆進入校內者,應及時上報學校。

  4、除上級領導檢查及特殊情況外,禁止一切閒雜人員進入校園.。

  5、外來人員來訪,門衛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並填好會客單。

  6、外訪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門衛有責任維護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7、報刊信件的及時分發。在節假日如有重要信件,及時通知有關老師。

  8、對危害學校安全的人和事,有權採取臨時相應措施加以制止,並迅速報告學校相關領導或值班領導。

  9、在節假日、晚上必須進行巡視,及時開啟報警裝置,有情況及時檢視,報警防盜裝置需經常除錯如有損壞及時報告。

  10、負責門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販進入校內買賣,門前嚴禁擺攤設點。確保校門通道整潔暢通。

  上述各項,務必嚴格遵守,門衛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如有不聽勸止。蓄意尋釁鬧事者,門衛應及時制止和處理並報告學校,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學校門衛安全防範工作制度 篇4

  1.門衛人員必須熱愛學校,責任心強,服從安排,有吃苦精神;身體健康,有勝任工作的體力;必須堅守崗位,不遲到、早退,不擅離職守。

  2.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衛常識,服從學校保衛處(科)的管理,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維護校內秩序,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3.門衛人員值勤時要著裝規範、文明禮貌、熱情服務、認真負責。仔細檢視核實外來人員的有關證件,辦理入校登記手續。

  4.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時,必須認真核實,搞好登記。嚴格控制外來機動車輛進校行駛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5.上課時間學生出門須持由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方可放行。禁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寵物以及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6.認真做好來客登記工作,填寫會客單。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的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7.教育門衛人員值班前和值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在值班室與閒雜人員閒聊,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在崗上抽菸、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學校門衛在崗期間的工作表現,每月由學校保衛處(科)考核,對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或違紀的個人給予必要的處理,情況嚴重的予以調離崗位或辭退。

  學校門衛安全防範工作制度 篇5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檢視。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腳踏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餘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教學樓防盜門的關鎖工作。

  學校門衛安全防範工作制度 篇6

  一、嚴格執行學校規章制度,愛崗敬業,履行職責,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執法水平。經常向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人身自衛教育,使學生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二、實行晝夜巡視24小時值班制,杜絕空崗缺崗現象,認真填寫好值班記錄。

  三、值班時必須著裝整齊、保持形象,做到禮貌待人,樹立學校文明管理的良好形象。在學生上學、放學時段,到校門口值勤。學生下課時或午間要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制止,自己處理不了的問題要及時協調。

  四、對外來車輛必須如實登記,並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門前嚴禁停放車輛和擺攤設點,確保校門前暢通無阻。

  五、嚴禁小商小販、推銷員和廢品收購者等閒雜人員進入校園,一經發現,立即請出校園;嚴禁學生將盒飯、甘蔗、瓜子、零食等有外包裝食品帶進校園,嚴禁學生爬牆外出或透過學校圍牆柵欄購買食品,對違規者按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要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工作,晚上11:30後須認真巡視一遍校園,及時關鎖門窗關閉水電,清理滯留人員,消除安全隱患,如有困難及時告知相關人員。

  七、認真做好個人衛生,保安值班室每天早中晚須清掃三遍,確保衛生達標。做好書、報刊、信件的收發工作,不遺失,不錯漏。

  八、保安值班室是保安工作和休息場所 ,嚴禁閒雜人員在保安室談笑打鬧和無故逗留,嚴禁在保安室打牌、下棋、喝酒、打電腦、幹私活等,確保保安工作規範有序地進行。

  九、與公安部門配合,加強校園治安綜合治理。依據學校有關規定,勇於跟壞人壞事和有損學校利益的行為作鬥爭,及時果斷地處理校園內和學校周邊的突出偶發事件。如有困難,學生糾紛交德育處處理,老師糾紛報工會處理,外來人員尋釁滋事報保衛科和派出所處理。

  十、凡在值班工作中作出成績者,學校給予表揚;凡因工作不負責任,違反勞動紀律或嚴重失職而導致發生案件造成損失者,按情節輕重和責任大小給予扣發當月全工資或辭退,直至追究刑事責任處理。

  學校門衛安全防範工作制度 篇7

  1、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

  2、門衛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門衛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後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更不準以任何藉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學校教學法秩序分子要依法嚴懲。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上擺攤叫賣。

  6、本校學生出校門須有請假條,否則不得隨意出入校門。

  7、早晚按時開關大門。

  8、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學校門衛安全防範工作制度 篇8

  1、門衛是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視窗,工作人員的行為舉止體現了學校的形象。門衛工作人員要恪守為學生服務,為教職工服務,為學校利益服務的信念,堅持做有益於學生、教職工和學校的事情,不做不利於上述物件的事情。自覺服從學校領導的管理。

  2、按時交接班,按規定時間開關大門,夜自習結束後檢查教學區鐵柵欄及辦公室門窗落鎖情況。夜間定時巡邏校園,發現問題及時彙報。

  3、門衛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規範著裝,文明上崗,不得在門衛抽菸,喝酒,睡覺和從事各種娛樂活動。(必須24小時保證有人在警衛室值班)保安隊員有事外出或請假必須向相關領導請假,得到批准後才能外出。週一學生上學和週五放學晚班保安隊員應根據學校要求準時到崗值班。

  4、保持門衛室內外及校園周邊環境整潔,平時對自己的包乾區進行定時打掃。

  5、無學校統一辦理通行證的外來車輛一律不予放行,非本人駕駛的有證車輛同樣不得進入校園。對外來公務車輛進行換證登記,並指揮車輛到指定位置停放。泔水車及垃圾清運車輛一律自西大門進出。家長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如有特殊情況白天須經安保處負責人、晚上須經舍管處負責人同意才能予以放行。

  6、接待外來人員進入校園是門衛的一項重要職責。門衛人員應該熱情接待,但必須嚴格按照學校的規定:首先對外來人員進行詢問,瞭解來意,作好登記,與被訪者取得聯絡並由被訪者親自到門衛領進會客區域。家長憑連心卡可以在非上課時間和19:15—20:00(夏令時)、19:00-20:00(冬令時)進入校園。其餘時間有特殊原因需要進入校園的須經舍管處主任同意並做好登記工作。無論何種人員進入校園都應驗明身份證件,並嚴格遵守學校的登記制度,如有衝突,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不得與來客發生爭執等過激行為,如有發現將作辭退處理。門衛應透過自身努力及時發現可疑分子,並且按照學校處置突發問題的預案及時處理。保安隊長為警用器械的保管人,應經常檢查清點確保遇到不法侵害時起到防範作用。

  7、控制學生擅自離校是門衛的又一重要職責。基於我校是寄宿制學校,確保學生在校內活動是安全的重要屏障。學生有必要非正常離開校園時,住宿生必須持連心卡和學校老師簽發的“離校證明”(白天由班主任晚上由生活老師),否則一律不予放行。家長憑連心卡進校。走讀生憑證出入校園。除週一早上外,家長所送物品(牛奶等食品除外)可由門衛登記後轉送學生,蛋糕、大件飲料及肯德基等容易造成群體性食物中毒的物品一律謝絕入內。

  8、監控室24小時輪流值班,並做好記錄。對學校重點部位監控人員應嚴加關注,發現情況及時彙報。嚴禁關閉監控系統及周界報警系統,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9、保障學校的財產安全也是門衛的重要職責,任何學校財產離開校園,都應收繳總務處的公有財產出門證。如有必要可對一切出門車輛履行檢查,以確保財產安全。要堅持人防和技防相結合的原則,對學校財產進行必要的檢查和巡視,一旦發現可疑情況立即進行處理,如遇特殊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10、門衛工作人員不得收受賄賂為特殊人員做特殊服務。如發現嚴重違反學校規定的問題和因嚴重失責造成學校財產和人員安全問題,或導致學校其他利益嚴重受損的,必須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11、認真填寫各類表格,按時完成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學校門衛安全防範工作制度 篇9

  一、門衛保安人員肩負學校安全保衛重任,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準時值崗,不得擅自離崗。

  二、按時做好校門的開關工作,做到門開人在,人離門鎖。

  三、對來訪人員(包括車輛)、學生家長,須問清情況填好來訪登記單,徵得學校同意後,方可放行。對拒不進行登記的來訪人員或登記內容不全,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

  四、嚴禁外來人員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五、上課期間不準讓學生隨意外出,如有外出學生須有由相關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或有老師陪同方可離校。

  六、晚上值班期間要提高警惕,發現問題要及時彙報值班領導。

  七、負責定期清理校園垃圾,定期沖洗廁所。

  八、門衛保安人員如違反以上條例之一,學校有權單方中止合同。

  學校門衛安全防範工作制度 篇10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責任意識,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防患於末然,確保師生健康生命安全及學校財產安全,制定本辦法。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全校的安全工作負總責;各科室負責人是所分管工作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所分管工作的'安全負直接負責;班主任是班級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班級學生和班級財產安全負直接責任;任課教師是上課期間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上課期間學生安全負直接責任。

  2、建立安全教育工作制度。每年3月最後一週的星期一為安全教育日,本週為安全教育周,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每學期開學第一節課有安全教育的內容;校長每週利用周前會議佈置安全教育內容;班主任每週對學生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每天利用放學前幾分鐘時間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每學期至少舉行一次安全應急演練;每學期開學、期末放假和作息時間變更都要發放告家長書,告知學生及家長上放學時間及相關安全要求;每學年透過多種形式,根據學生實際和季節變化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建立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巡視制度。學校對校園周邊環境和校舍、設施、器材,班級路隊和班級安全工作每週進行一次監督檢查;校長每天對校園安全進行一次巡視;校巡邏隊在下課期間和放學期間對校園安全不定期進行巡視,並在上課期間不定時進行巡視。

  4、建立安全工作應急預案制度。各校應建立防火、防震、預防傳染病、防觸電、防惡劣天氣、防故意傷害、防食物中毒等應急預案制度,舉行安全應急演練,做到處置得法、方法得當,責任到人,演練到位。

  5、建立安全工作資訊報告制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重傷或死死亡一人以上)或一個班內有3例以上(含3例)疑似傳染病例的 及時學校,由學校在1小時內電話報告縣教育局,同時上報相關職能部門,並在24小時內以書面材料上報縣教育局和相關職能部門。

  6、建立安全工作獎罰制度。不履行安全工作職責或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除賠償必要的損失外,按情節分別給予通報批評、作出局面檢查、扣罰獎勵性績效工資、取消評優評先資格、不予晉職晉級、年度考核直接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等處罰。

  學校門衛安全防範工作制度 篇11

  一、學校門衛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絡,各有側重,要規範操作,有利於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衛管理逐步實現系統化、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目前白天時間由後勤管理服務中心統一安排。

  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其它時間段及固定假日由學校派員值守。

  三、學校門衛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視窗。

  四、學校門衛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寫明進出學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衛電話聯絡,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

  來訪者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後憑會客單予認確認。如果被訪者遇上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五、學校門衛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要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

  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閒雜人員隨意進校。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

  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後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生活區、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情況除外)。腳踏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並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門衛要確保到校的報刊、書信、資料、票據的及時準確傳送,對老師、學生的掛號信、匯款單、包裹單等要儘快通知本人簽收,確保門衛值班室電話24小時有人接聽、傳呼。

  八、學校門衛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是要加強夜間巡邏。

  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九、學校門衛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門衛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

  門衛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有關人員批准並安排好替代人員後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串崗,脫崗現象發生。

  十、學校門衛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

  周邊綠化景觀無破壞;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在學校的安保人員認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單位和用人單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將學校門衛建立成安全視窗。

  學校門衛安全防範工作制度 篇12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治安管理、維護良好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和師生安全、根據國家教委《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大門正常開放時間:

  1、早自修開始前30分鐘----早自修開始後10分鐘。

  2、上午第四節上課後30分鐘----第四節下課後20分鐘。

  3、下午第一節上課前30分鐘----第一節上課後10分鐘。

  4、下午第三節上課後30分鐘----第四節下課後20分鐘。

  5、晚自修第一節上課前30分鐘----第一節上課後10分鐘。

  6、晚自修第二節下課後----第三節上課後10分鐘。

  7、晚自修第三節下課後----第三節下課後20分鐘。

  二、凡從校門出入的人員及車輛須主動出示證件、自覺接受門衛執勤人員的檢查、指導、經門衛同意後、方可出入。

  三、校外任何商販、未經許可不得入內經商,未經許可的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在校內或校門附近擺攤設點,不得在學校主幹道及兩側擺攤設點,阻礙校門及學校通道。

  四、學校財產出校門必須經過認真盤問,並作詳細登記。校外物品非經同意不得暫時寄放校內。

  五、機動車輛進入校門,須經門衛同意,並按交通標誌行駛,禁止鳴號、試車、學習駕駛。腳踏車進出校門時一律下車推行進入校門,並服從傳達室工作人員管理,有序停放,所有停放車輛必須加鎖。停車房開放時間同學校大門正常開放時間。

  六、校門實行定時開關制,早自修前半小時開門,晚自修後半小時關門,師生員工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遲時間出入校門時,應由學校與值班工作人員事前取得聯絡,任何人不得干擾門衛工作。

  七、門衛執勤人員必須著裝整潔、姿態端正、文明執勤、保持值班室整潔、門前實行"三包"。

  八、凡我校師生員工(含職工子女、家屬、臨時工)進出校門應佩帶校徽或主動出示工作證、學生證、出入證;來校聯絡工作或會客的人員、一律憑介紹信或身份證到值班室接洽,並辦理登記後方可入內,學生在上課時間不得會客。

  九、節假日及休息日關閉大門。

  十、對違犯以上規定者,視其情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學校門衛安全防範工作制度 篇13

  1.門衛在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2.門衛要注意儀表形象,禮貌待人,嚴格執法。

  3.外來人員一律填寫“來客登記單”憑“會見人”簽字方可出校。

  4.上學期間,禁止學生出入校門購買零食等物品,因特殊情況學生出校門須持臨時出入單或班主任證明,方可離校。

  5.學生上、下學期間,門衛應制止學生騎車出入,及時疏散門口聚集的學生,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6.學生在校期間,值班人員應保持警惕,預防和阻止一些不良現象的發生,確保師生安全及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7.校外機動車一般不得入內,如工作關係需進入,應指明停放地點。

  8.負責門崗責任區衛生,保持乾淨。

  9.負責清理門口攤點及車輛,保障道路暢通。

  10.拉運物品離校,門衛要進行盤問和檢查。無有關處室負責人認可,不得放行。

  11.小商販和閒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門衛室不許滯留閒人。

  12.若發生被盜事件,校外人員進校或校內同學打架鬥毆事件,應及時制止並立即報告。

  學校門衛安全防範工作制度 篇14

  1.門衛人員值班時舉止要文明、禮貌、佩帶標誌上崗,自覺維護學校的形象。

  2.嚴格堅守崗位,每天實行24小時輪班制,從早6∶00開始每8個小時為一班。

  3.按時上崗,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聊天,不準擅離工作崗位,確保學校安全。

  4.實行登記制度。對來訪人員一律要求出示有關證件,登記後方可進入校園,其他閒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5.上課時一律關合大門,從值班室進出。工作車輛進出及時開關大門,計程車一律不準進校門。

  6.上學期間,不允許學生離開校園。因病或其他特殊情況需提前離開校園的,必須持學校臨時出入單放行。

  7.發現偷盜學校公物者,應予以扣留,不得放行,並及時向學校報告,送交派出所處理。

  8.負責值班室周邊的衛生打掃。大門、值班室內外保持衛生、整潔。

  9.負責校園監控系統的監視,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10.愛護值班室內外的設施,發現問題或故障,應及時報修。

  學校門衛安全防範工作制度 篇15

  校園是學校師生活動的場所,校園的安全問題也是學校一定要注意的地方,保障師生的安全學習教育環境。

  1、嚴格執行校園安全管理規定,做到人不離崗,崗不離人,準時上班,做好交接班手續。

  2、要保管好長短棍、強光手電等防禦裝置,並定期檢查,確保有效。

  3、身穿制服,儀表端莊,禮貌待人,禁止穿拖鞋。嚴禁酒後上班、疲勞上班或上班時打瞌睡。

  4、學生上、下學期間,維持好校門口交通秩序,做好學生疏導工作。

  5、濟南保安招聘提到保安人員應該明確校園突發事件處理程式,沉著應對、果敢處置突發事件,靈活處理應急情況。

  6、嚴格履行來訪人員准入、登記手續,認真盤查校門口閒雜人員,瞭解來校意圖,細心觀察其行為去向。

  7、每天上下學,要開好、關好防盜門、各館室門鎖,並檢查門窗防盜設施是否牢靠。

  8、嚴格執行校園24小時執勤巡查制度,嚴密監視報警系統及其他監控裝置。

  9、定期組織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上報安全隱患,建議整改措施,在雷電、颱風暴雨等自然災害來臨之前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10、對進出校園的車輛和物品要核對檢查,憑證放行,嚴禁將非教學用或生活用的危險物品和管制刀具帶進校園。

  11、要了解校園周邊治安情況,做好各種安全隱患的排查,維持好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保護好學校財產安全。

  作為一名校園保安,必須要嚴守管理制度,做事認真負責,保護校園內的安全工作。同時,有了保安人員的存在,也保障了學校一定程度上的穩定

  學校門衛安全防範工作制度 篇16

  一、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二、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三、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檢視。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四、腳踏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五、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餘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六、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七、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室、實驗室、電教室防盜門的關鎖、用電裝置是否關閉、火爐是否熄火等。

  學校門衛安全防範工作制度 篇17

  1、門衛人員必須維護學校各項管理制度,具有高度責任心,敢於揭露、阻止破壞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人和事;

  2、遵守工作時間,原則上要二十四小時在校值班,如有特殊事情要離校處理,須經學校總務處同意後安排代班員,代班人員代班時須到總務處填寫代班說明表並進行交接後方可執行,門衛須對代班人員做出擔保;

  3、門衛要嚴格值班制度,嚴守崗位,適時對校園內進行夜間巡視;

  4、學校大門必須按規定時間開、關,早7:00開、早8:50關,下午4:30放學時開、下午6:30關。

  5、學生進校後,一般不準隨便出校門,學生有事出校門時,必須經所在班級班主任批准,填寫出門條報門衛處,門衛不見學生出門條一律不得放學生出校,否則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門衛負責;中午、下午放學後,住校生不得出校校門,如住校生因事須出校,需由寄宿制值班組長批准,並填寫住校生出門條後報門衛處,否則不得放行;住校生須佩帶住校生身份卡,門衛必須對照住校生名單進行身份核對後,方能依出門條放行;

  6、 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到門衛室辦理登記手續方可進入,本校學生不得隨意帶校外人員來校;家長接送子女到校上課,只得送至學校大門,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學校;堅決阻止校外不法分子進入校內尋釁滋事,如有需要,報地方派出所處理;

  7、 機動車未經允許不得入內,進出校門車輛必須減速行駛,外來車輛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學校大門,如有公幹必須到門衛室進行登記,腳踏車出入校門必須自覺下車,並按要求停放在規定位置;

  8、 未經允許,校內不準設攤,不準放個體商販入內買賣;

  9、 不準家禽、寵物入校;

  10、傳遞郵件和報刊,做到發放及時、認真細緻,不出差錯;

  11、認真做好門衛室的清潔衛生,保持門衛室的規範;注意個人形象,談吐文明,自學維護學校形象;

  12、維護校門前的治安秩序,如發現異常情況或特別緊急情況應立即向學校領導、當地派出所報告,切記有關特種電話號碼;

  13、非門衛人員不得在門衛室長時間閒談,影響值勤工作,更不得在門衛室喧譁、吵鬧,若發生此類情況,門衛人員有權制止;

  14、注意用電安全,不得私改室內線路,不得使用未經學校允許的電器;

  15、注意個人身體健康,定期進行體檢,如身體狀況不適繼續從事本職工作,不得隱瞞病情,如因此類情況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16、門衛工作由總務處負責分管。

  學校門衛安全防範工作制度 篇18

  為維護好學校的安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對門衛工作規定如下:

  一、門衛工作人員要憑證禮貌上崗、認真執勤。持續門衛室及周邊環境的整潔,校外人員不得滯留在門衛室。

  二、進校人員務必登記掛牌,門衛人員要對來校被訪者先電話聯絡,進校人員離開學校,要有被訪者簽名。

  三、持續大門、小門常關。大門要上鎖,小門上插銷。車輛進出要及時開關門。學生中途離校,憑班主任或年級組長、政教主任簽名的出門單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車輛進校登記工作。

  五、教工攜帶學校物品及外單位借用學校公物者出校,務必經總務主任同意後,才能放行。

  六、做好報紙、信件、雜誌的收發工作,教工訂購的物品,到門衛室領取。

  七、確保學校上課和下課鈴聲的準確,時間與北京時間同步。

  八、確保學校監控錄影影象清晰,時間與北京時間同步。

  九、門衛工作人員要做好教學樓、綜合樓、行政樓的每一天開關門工作,和人員清場工作。

  十、門衛工作人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證門衛室始終有人執勤。

  學校門衛安全防範工作制度 篇19

  1、門衛室值班人員必須以高度的職責感和警惕性堅守崗位。值班人員值班時,不準幹私活,不準看小說;

  2、門衛室內,不準搞娛樂活動,非值班門衛人員不得長期滯留門衛室,以免分散值班人員精力;

  3、值班人員按學校規定時間開啟和關掉大門:早晨6:50開啟,晚上8:30關門落鎖。

  4、出進人員和車輛應理解和配合門衛值班人員的檢查,門衛認定可疑的,有權盤查;在大門開啟時間外出進的人員,應向門衛值班人員說明原因。否則,門衛值班人員應拒絕其進出學校;

  5、外來車輛入校,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方可准予進入;

  6、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汙染的物品進入學校;

  7、門衛室及周圍不準寄放任何物品,以保證出入暢通;

  8、門衛值班人員應及時指揮車輛人員出入、停靠,確保大門暢通無阻;

  9、門衛值班人員對出入學校的人員,應嚴格進行登記,並收妥有關憑證或證明;

  10、門衛值班人員要逐日對執勤點及周圍進行清掃,堅持經常性的整潔乾淨。

  學校門衛安全防範工作制度 篇20

  1、嚴格執行省、市、區、學校有關安全的管理規定,做好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2、按規定時間啟、閉校門,組織學生有序進出。對儀表不整、勸其整改到位。負責門衛室及校門內外的保潔。

  3、按規定做好教職工報刊雜誌的分發工作。

  4、做好校園內師生車輛的停放和守護工作,車棚及時上鎖,對亂停亂放屢教不改的可以暫扣車輛交學校負責部門處理。

  5、嚴格詢問和登記制度,對來訪人員必須嚴格履行檢查、核實、登記和通報確認制度,凡不能證明有效身份的應責令其離開學校,對形跡可疑人員應扭送公安機關。

  6、學生在校期間,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校園。經同意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限速限道行駛,在指定的地點停放。學生家長的接送車輛一律停放在校門兩側。

  7、家長探視學生一律在門衛室接待,上課期間學生不接受探視。學生在校期間中途離校,必須憑班主任的批條放行。

  8、上課期間教師一概不接待外來人員。

  9、驅趕校門口的流動攤販。

  10、在師生靜堂以後,經常巡視校園,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11、保持通訊暢通,重大問題及時報告學校領導或直接向派出所報案。

  學校門衛安全防範工作制度 篇21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治安管理,維護良好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和師生安全,根據國家教育部《中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攜帶或運載貴重器材、大件行李或其它危禁物品出入校門,必須持有關處室、各部簽章的證明,經檢查驗證後方可出入。若手續不全或來路不明,門衛有權查詢並協助查處,不得放行。

  二、校外任何商販未經許可不得入內經商,未經許可的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在校內或校門附近擺攤設點,認真引導校門口的車輛停放和行駛,不得影響校門及校區通道的暢通。

  三、機動車輛進入校門,需要仔細詢問,認真登記事由及車牌號碼,並指揮車輛的行駛、停放,禁止鳴號、試車、學習駕駛。腳踏車進出校門時一律下車推行。

  四、校門按照規定時間進行開關。師生員工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遲時間出入校門時,應由其所在部門與值班工作人員事前取得聯絡。

  五、執勤人員必須著裝整潔、姿態端正、文明執勤,保持值班室整潔,實行門前“三包”。

  六、來校聯絡工作或會客的人員,一律憑介紹信或身份證到值班室接洽並辦理驗證、登記手續後方可入內。

  七、衣冠不整者嚴禁入校。

  八、對外來人員進入校園要查詢、登記,嚴防陌生人進出校園干擾正常的教學秩序。

  九、執勤人員要文明禮貌待人,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對違犯以上規定者,視情況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服從學校管理,重大活動服從臨時調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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