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校安全教育制度(精選13篇)
小學學校安全教育制度(精選13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小學學校安全教育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學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篇1
一、加強交通安全學習教育。充分發揮教育職能優勢,透過主題班會、電化教育、板報比賽、演講比賽、知識競賽、宣傳櫥窗、校園廣播等多種形式,組織學生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基本常識等內容,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1、每學期當上一堂交通安全課;
2、每天老師要提醒學生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3、每個月要以班為單位舉行一次交通安全主題班會;
4、學校應當將交通安全知識作為地方課程的重要內容,並開闢交通安全宣傳專欄,定期宣傳交通安全常識;
5、每學期組織一次交通安全知識考試,把考試情況列入評比“三好學生”的內容之一。
二、開闢交通安全綠色通道。爭取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的重視和配合,開闢小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通道,學校指派教師、行管人員以及門衛疏通交通。
三、推行路隊制。學校要在交警部門的指導下,推行學生放學路隊制。要製作一批“小紅帽”和路隊起旗,學生在上、下學以及進行其它校外活動時,佩戴示意車輛讓行的“小紅帽”,舉路隊旗。
四、加強管理,最佳化交通環境。爭取交警部門完善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確保家長接送學生途中的交通安全。同時,要對學校周圍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進行集中整治,進一步最佳化校園周圍交通環境。
小學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篇2
1、切實抓好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貫性、連續性,要動員學校的每一位師生都來參加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
2、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老師、科任老師是具體責任人。學校要動員全體教職員工,將責任落實到人,齊抓共管,把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實處。
3、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學校要以各種形式加強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全體師生安全第一的意識,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素質。加強對學生的常規訓練,努力提高他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4、學校要堅持對學生交通安全意識的培養,要反覆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宣傳交通規則,養成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要採用多種方法和生動活潑的形式教會學生識別交通指揮訊號。
5、學校要對上學、放學的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對騎腳踏車學生的教育: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要幾個人並排騎行;;未滿十二週歲的學生不得騎車。
6、對步行的學生,要教育和提示他們特別注意經過十字路口和橫穿道路時的交通情況。學校要組織順路學生組成上學、放學的路隊,設立路隊長,互相幫助、互相照應。學校、班級應重點留意那些有特殊情況和特殊路線的學生,及時和他們的家庭取得聯絡,確保一旦出現異常情況,能夠馬上了解原因,採取對策。
7、加強校園內的交通管理。要在人員眾多的校園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坡拐彎處設立車輛慢行的警示牌;要規範校內機動車的停放地點,規定車輛在校內的最大行駛速度;要規定校內的施工車輛不能在師生上學或放學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園內行駛;要加強對學生校園內騎腳踏車的督導和管理;校外車輛不徵得學校管理部門的同意,不能在校園內行駛。
小學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篇3
一、學校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安全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嚴格實行校長包校、中層幹部包年級、班主任包班、任課教師包課堂制度。每年年初,學校、班級、家長層層簽定年度安全責任書,就學校安全目標、安全職責、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確責任。
二、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學校要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季節、形勢、環境的變化及學生的年齡特點,確定相應的安全教育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計劃,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學期開學初、學期中、放假前要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時要結合校會、班會、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要組織師生學習《中小學安全知識讀本》、《學校安全工作須知》及各種安全法律法規。要聘請公安、交通、衛生、消防等部門專業人員到學校上安全教育課。保證安全教育的正確性和規範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產月”突出教育主題,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提高教育效果。
三、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時時有人抓。
1、加強學生“一日安全常規”管理。對學生上學、放學及在校活動每個環節提出安全要求,對有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重點環節確定專人負責,進行重點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2、加強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鑑定制度,確定檢查人員,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校舍,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及時報告、立即整修。
3、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學生上學、放學時要加強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幹、教師值班管理。
4、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學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誌要清晰,各類消防設施、器材要完備。要加強學校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及時更換老化用電線路。要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嚴禁學生私拉電線、私用電器,用蠟燭照明。
5、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要求,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工作。要加強食堂工作人員管理,嚴禁外人隨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採購、運輸、儲存、加工、銷售安全管理制度,嚴把各個環節,嚴格操作規範,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加強食堂基礎設施建設,配備消氰防蠅、防鼠等必要的裝置。用水要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標準。炊事人員要定期查體,取得衛生防疫部門的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嚴禁個體商販、學校內部職工及家屬在校內經營小食品、冷飲及飯菜,教育學生不得隨意到校外飲食攤點就餐。
6、加強學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規定配備校醫,加強學校衛生室建設和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建設。要強化學生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定期對學生進行健康查體,建立學生健康查體檔案。
7、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安安全管理。要與綜治辦、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理及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校門口不能有面向學生的小食品攤點,校園周邊200米以內不得開辦電子遊戲廳、歌舞廳、錄影廳網咖等,所有電子遊戲廳、歌舞廳、錄影廳、網咖等娛樂場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學校保衛人員要晝夜值班、巡邏。
8、加強教育教學安全管理。學校教職工要遵守職業道德規範,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禁役使或變相役使學生。認真落實《中小學教育教學管理的有關規定》,規範辦學行為,減輕課業負擔,努力創造有利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的環境,促進學生主動、活潑、健康發展。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時化解學生的心理問題。
四、校內外大型活動審批制度
學校組織的大型集體活動必須報學校審批,審批報告要附有安全應急預案。活動前,要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活動過程中,要加強對現場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禁止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和一般性慶典活動。確需學生參加的大型慶典活動,必須報請學校批准。
五、學校安全報告制度
要加強學校事故及事故報告工作。按照《教育部關於加強學校事故報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確定專人負責,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學校安全工作情況。
中小學安全工作實行零報告制度。每月1日上報前一月安全情況。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後,應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及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2小時內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同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六、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學校每學期至少組織兩次安全工作綜合檢查,專項檢查不定期進行。
檢查結束後,填寫檢查情況記錄表,現場反饋檢查情況,學校負責人在檢查記錄表上簽字。對發現的問題要建立跟蹤檔案,限期整改,並及時排程整改情況。
七、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學校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管理和評估的重要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對思想重視、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對忽視安全工作,翫忽職守,釀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嚴肅查處。凡發生安全事故的個人一律取消本年度評選任何先進的資格,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小學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篇4
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體師生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制定學校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學校每學期採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並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失蹤,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製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5、不經學校同意,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實行申報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縣教育局審批。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跟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6、要透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遊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範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範的知識和本領,嚴格學生參加游泳活動的審批程式和安全防範措施,建立學生游泳活動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游泳安全。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三、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四、後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後勤工作,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為教學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2、後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欄、固定設施、水電、樹木等進行檢查並作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採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
3、每學期採購或為教學提供的裝置、儀器物資要有規定和安全係數,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要追究採購人員的責任。
五、集會、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值周教師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六、不可預見災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教給學生遇災後的`自救互救的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預見災害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七、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絡轄區的派出所、村委會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師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流氓、惡少對學生騷擾,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學,天晴學生必須站隊由護送教師護送過主要的路口,然後讓學生排隊徑直返家。
4、教育學生敢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教給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發動師生,認真搞好學校境衛生、教室衛生、及個人衛生。根除傳染病病源。堅持“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的衛生制度。
3、採取多種形式,加強衛生防疫、防中毒宣傳教育,全校師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強管理,特別對學校師生的用水、飲用水一定要符合標準。
小學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篇5
一、為保障學校安全,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和保護學生、教職員工的人身安全,為實施素質教育創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學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範為主”的原則。
三、學校實行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工作。
四、學校負責加強對學生和教職員工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每學期定期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等對我校安全工作實施具體指導和監督。
六、學校協調村委會、派出所、醫院等在各自法定職權範圍內負責校園周邊環境的安全管理,為學校安全創造良好環境。
校園安全管理
七、學校建立專門的安全保衛機構,設立安全值班電話,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衛工作。保衛人員負責校園內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並會同有關部門,對輕微治安案件、消防隱患或輕微火情等作出及時處理。
八、學校值勤制度。
1.服從領導安排,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嚴格交接班手續,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離崗位,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處理好當班期間發生的事件。
2.巡邏執勤人員要保持警惕,忠於職守,突出重點,熟悉有關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動有準則,執法有依據,並做好巡邏執勤記錄。
3.遇有情況要迅速到達出事地點,處理措施要及時果斷,注意工作方法。重大問題隨時向有關部門和校長彙報。
4.加強校園管理,學校值勤人員有權對進入學校的人員進行檢查,非學校人員和非學校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校園。校外人員來校聯絡工作須持單位介紹信或本人證件,在值勤人員處登記後進校。進入學校應遵守校園管理規定,車輛必須按指定的地點停放。
5.為保障校園安全,全體師生員工及家屬要自覺遵守學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員檢查。各類物品出校門,要持有關部門的證明,經值勤人員檢查同意後方可出校。騎腳踏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車行走。 攜帶大件物品出校時,經值勤人員檢查後方可通行。
6.全體師生員工及家屬要自覺遵守公共場所(包括會場、課堂、辦公場所等)的秩序,服從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發生擁擠傷人等事故。違者將視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經濟處罰等。
7.嚴禁任何人翻越圍牆、大門,或將物資擲出圍牆外。嚴禁打架鬥毆、起鬨、鬧事和其它干擾學校的教學秩序的行為。發現刑事、治安案件或災害事故,在場教職工及學生應保護現場,立即報告學校或報警並協助調查處理。師生髮現安全隱患,有及時報告的義務。
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九、學校負有對學生進行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責任。校長是學校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組織和管理,負責對學生和教職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實施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
十、學校各職能單位負責人為本部門治安保衛工作責任人。責任人應將治安保衛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列入全年工作計劃,各項安全管理要責任到人。學校各職能部門要經常性地對本部門教職工和學生開展法制宣傳,使教職工和學生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一旦發現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應由本部門負責糾正。學校各職能部門要自覺接受學校及上級組織的各類安全檢查,切實做好本單位的防火、防盜工作,對檢查出的隱患要嚴格按照要求及時整改。
十一、全體師生員工在校園內必須切實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諸如:教學常規、門衛驗證、會客登記、攜物檢查放行、安全用電管理、愛護公共財物等。
校內不準任何違章建築,不準私自佔用學校房屋,不準擅自搭接電線維修電器等,不準損毀圍牆、欄杆、路燈、消防器材等安全設施。校園內堆放物資裝置、建築材料和其它雜物,須由後勤處統一安排地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道路、操場等堆放物品。因施工需要臨時佔用、挖掘的,須事先報校領導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內及校門兩側擺攤設點經商或推銷物品。銷售不衛生食品,學校有權制止,如果導致學生中毒情況發生,責任完全由銷售者承擔。
十二、師生員工應當嚴格按照學校的安排進行教學、教研和其它活動,任何人都不得破壞學校的教學秩序。
1.未經校領導、主管部門批准,不得對校外人員開設諸如文娛、體育培訓、文化補習、業務訓練等活動;也不得擅自主辦全校性的聯歡、文藝演出、體育比賽或接洽校外人員來校交流、比賽等活動。
2.凡經校領導或主管部門批准的全校性文娛、體育或對外開放性活動,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要求,切實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沒有保障的,不得舉辦任何活動。
3.經批准在校內組織文體活動、講座、報告等應符合我國的教育方針和相應的法律、規章,不得宣傳封建迷信和進行宗教活動等。
4.告示、通知等,應當張貼在學校指定或者許可的地點,散發宣傳品、印刷品應當經過學校有關機構同意。違者要嚴肅查處。
十三、學校的校舍、活動場所、教育裝置設施、用具、生活服務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和衛生標準,並建立健全學校安全衛生保障制度。
教學所用的化學藥品、危險品必須存放在安全地點,有專人保管,有嚴格的管理制度。
學校向學生和教職員工提供的食品、飲用水等,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安全標準,並經法定檢驗部門批准後方可使用。
十四、各任課教師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校內文體活動或校外活動,一定要將安全教育擺在首要地位,認真研究和分析各種情況,採取有力的安全措施,確保學生安全。不能麻痺大意,不能存在僥倖心理。
1.根據活動的特點,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進行組織性、紀律性教育,增強學生安全識別能力和安全防範能力。
2.各任課教師組織學生參加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應當符合學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體質健康狀況,並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不得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撲救火災、搶險等危險活動。
十五、實驗室、電教室、教學儀器室、圖書閱覽室、後勤倉庫等重要部門和場所,要切實按照崗位管理責任制加強管理,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發現問題隱患予以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六、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自我保護教育,應當針對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的不同,採取相應的內容和預防措施。
1.要高度重視學生的安全工作,積極、經常地向學生及其家長宣傳安全的重要意義。
2.經常向學生傳授、介紹一些安全知識,如交通安全、用電、用氣安全等,提高學生的安全認知能力和安全防範能力。
3.放學後要認真檢查班級的電燈、門窗的安全,要及時拔下電源插頭,防患於未然。
4.學生有生病等其它意外發生時,要及時通知家長,並向學校報告。
5.任何教師都有義務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6.教師上課時對學生實行點名制度,發現缺席學生應詢問原因,及時與班主任聯絡,上室外課時,教室內不要留人,班主任或其他教師留學生必須經課任教師同意,實行誰留學生誰看管、誰負責。任何教師在上課期間不得擅自離開課堂。放學後要認真組織學生排隊離校,學校實行淨校制度,避免學生在放學後仍逗留在校園,出現安全真空。
7.任何教師都要尊重、愛護每一個學生,不得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違反法律規定、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小學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篇6
為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教育師生學習、掌握安全知識,保證教師安全工作,學生健康成長,財產不受損害,辦好教育事業,培養合格的人才,特制訂本措施及制度。
一、校內
1、每學期開學前,學校組織專人檢查校園不安全隱患,一經發現,能清除的堅決清除,不能清除的要採取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
2、開學以後,把“學習安全制度,強化安全意識”作為教育的重要內容,並要求學生制訂新學期個人安全措施。
3、利用每年安全教育日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
4、在校期間始終把貫徹執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工作抓實抓細抓緊。因為許多事故的發生,主要是由於學生的行為不規範造成的。
5、嚴格執行作息制度,不許過早到校,上課期間不得私自走出教室,更不許走出校園。
6、學生放學時,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上學只能走校門,不許抄小路、翻圍牆。
7、學生課間活動,不許爬走廊欄杆,不許在走廊上作劇烈活動,上下樓梯要互相謙讓,不許越位和擁擠,更不許扒在樓梯扶手上向下滑。
8、學生在課間活動中,只能做學校允許的既有益於健康又文明的活動,不許舞棍弄棒、追逐打鬧。
9、學校門衛一般不允許社會閒雜人員在校門口遊蕩,更不允許隨便進入校園;校內師生不許隨便引校外人員和外校學生進入校內。
10、學校有施工隊時,學校一是要求施工隊增設保證師生安全的防護設施,二是嚴格要求師生不得隨便走近或進入施工現場。
11、校內組織的各項義務勞動,都必須把保證師生安全放在第一位。
12、無論誰在學校開辦的食堂、小賣部,學校都嚴禁他們向師生出售腐爛、變質和不衛生食品,誰造成事故誰負責。
13、嚴格執行衛生防疫制度,完成上級下達的各種防疫任務。若社會上發現流行性疾病時,學校及時採取措施,必要時請防疫站同志向師生進行防疫知識報告;若發現患有傳染性疾病的學生,必須休學治療。
14、總務處要經常檢查學校的衛生設施、電教器材、體育器材,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修復,該報廢的堅決報廢,保證師生安全使用。
15、一般情況下,教室北側窗戶不得拉開,需要拉開時,必須關緊紗窗;需要擦玻璃時,一定要在老師的指導與監護下進行,不允許攀上窗戶擦洗。
16、各任課老師不得隨意驅趕學生。上課期間,不許把犯有錯誤的學生趕出教室,對嚴重違紀的學生,要採取嚴肅批評、說服教育,給予出路,不許讓這些學生單獨回家叫家長,嚴防矛盾激化,避免產生不良後果。
17、體育教師在上體育課時,要認真組織,嚴格管理,強化安全防範意識,,防止出現意外傷害事故。
18、由班級、級部、學校組織的一切校外活動,都必須嚴密組織,置安全工作為第一位,保證活動的安全進行。防止由於組織不力而發生意外事故。
19、節假日期間,要建立值日巡邏制度,以保證學校財產安全。
20、機動車輛一律不得私自進入校園。
二、校外
1、在上、放學路上,不準隨便在路上追逐,更不準私自到路邊廠區和施工現場。
2、教育學生不得隨意購買流動商販的小吃和玩具,以便減輕家長經濟負擔和防止各類疾病的發生。
3、教育學生提高警惕,防止犯罪分子危及學生的生命安全。上、放學路上要結伴而行,不吃生人所贈送的食品。不要生人所贈送的玩具,不單獨跟生人結伴而行,發現行跡可疑人員,應想法告訴老師、家長或公安部門。
4、無論在任何地方,任何情況下,都不爬溝上崖,不上樹、不到井邊、河旁、危房、危牆等一切危險的地方玩耍。
5、不接觸低壓帶電體,不靠近高壓帶電體。
6、不經家長同意,不隨意購買、燃放煙花爆竹。
7、自己不玩火,同時要及時發現和制止弟弟、妹妹和其他小朋友玩火,以免引起火災事故。
8、要做文明的遊戲,不舞棍弄棒,攀高爬低等不文明而又不安全的遊戲。
9、尊敬師長、團結同學,不惡語傷人,以避免由於自身的言語和行為不文明而引起的被人打或械鬥,以致於危及個人安全。
10、無論在任何場合都不能吃腐爛變質的食品,在沒有防護措施時,不接觸患傳染性疾病的人,不進入有傳染性疾病的疫區。
三、交通安全
1、每年的三、十月請交警大隊交警為全校師生作一次關於交通安全的報告會,會後組織師生討論查詢交通違章的人和事,以事究其危害,以此強化交通安全意識。
2、由於值日老師不負責,而在校園內造成的交通事故,要追究值日老師的責任。
3、由於學生值日或其它原因造成學生單獨放學時,要求學生堅持“一站、二看、三透過”的原則透過公路。
4、各任課教師原則上在放學以後,不能隨便把學生留下,若因工作需要留下時,原則上該教師應把學生送回家。
5、學生在上學路上要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只走人行道,不進入快車道,不能任意跨過公路,在規定的路口跨過公路時,也要堅持“一站、二看、三透過”的原則;更不允許追、投、扒過往車輛。
6、為確保學生上、放學路上的安全,根據公安部門規定,學生上學一律不準騎電動腳踏車進校。
小學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篇7
安全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中之重。為切實地加強安全教育,落實學生安全工作責任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把學生安全教育列入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議事日程,作為頭等大事來抓。要以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度的責任感,時時處處關心學生的安全,做到警鐘長鳴,防範於未然。
二、學校注重安全教育工作,責任到班,責任到人。科任教師要對班主任負責,班主任要對校長負責,相互負責,層層把關。
三、學校教師要切實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嚴格執行學校作息時間,認真執行領導值日和教師值日製度。
2、加強對學生的紀律教育,教育學生自覺地遵守《技工學校守則》和《技工學校學生行為規範》。加強對學生衛生教育工作,注意環境衛生。
3、密切學校和家庭之間的聯絡,做到職責明確,齊抓共管。
4、要向學生進行飲食衛生教育,嚴防食物中毒。
5、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時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嚴禁學生爬樹、攀車、攀爬圍牆,去危險處玩耍;嚴禁學生做危險性遊戲,不能隨意觸控開關電線插座。
6、未經學校同意不得組織學生外出遊覽和野炊及其他活動,外出活動時對活動的路線、地點等的安全係數應作全面的可行性分析,切忌貿然行事,否則要承擔一切後果。
7、上課教師要全面負責學生課內的安全,實訓過程中,要正確指導學生操作規程,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實訓指導教師不得離開實訓場地,發現教師離開崗位者,發生意外應負完全責任。
8、要加強對學生的住宿管理工作,確保學生人身和財物的安全;禁止學生在宿舍內玩火或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學生私自亂接電線,禁止學生晚寢時間搞生日聚會活動;經常對學生宿舍進行檢查,發現有棍棒、刀具的給予沒收。
9、建立晚自修班主任負責制度,教師要注意加強學生上晚修的安全教育,嚴禁學生晚自修顫自走動,下課後組織學生安全下樓梯,防止奔跑、擁擠、衝撞、摔倒,防止發生樓梯踐踏事件。
10、校務勞動,班主任不僅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而且要自始至終跟班做好組織與指導工作,隨時注意可能出現的意外情況。
11、教師上體育課(或活動課),要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課前應提醒學生有關注意事項,不可讓學生參加危險性的體育活動,不得放任自流。
12、做好週末在校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週末在校搞不正當行為,防止學生週末在校的事故發生。
1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四、建立學校事故緊急彙報制度。學校一經發生事故,要果斷地採取有效的處理,及時護送學生就診,並迅速向有關值日領導或主要領導彙報。
小學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篇8
一、會議形式教育制度
1、學校德育工作計劃,年級、班級德育工作計劃,要將對學生定期進行法制,交通安全教育列為工作內容之一。
2、政教處負責,每學期組織召開專題法制、交通安全教育校會一次。
3、年級組每兩個月對學生進行專題法制、交通安全教育一次。
4、班主任根據學校要求,結合本班學生實際情況,在做好經常指示性教育的基礎上,每學期舉辦一次專題法制、交通安全教育班會,做到有教案,有針對性。
二、宣傳形式教育制度
1、學校牆報、教室牆報分別設定法制、交通安全教育專欄,有選擇、有針對性的登載、法制、交通安全教育內容。
2、《校園之聲》廣播設定法制、交通安全教育專題廣泛徵集稿件,周安排一次專題廣播。
3、每逢寒、署假,在學生離校前,由政教科文衛處向責向學生家長印發對學生進行法制
4、各班宣傳委員(含團支、交通安全責任書,爭得家長的有力配合,提高法制、交通安全教育實效。部)負責平時對本班學生宣傳有關法制、交通安全教育方面的宣傳材料。
三、每學期簽定法制、交通安全教育責任書
1、學校由政教處牽頭與年級主任、班主任簽定法制、交通安全教育責任書,一式兩份。
2、班主任與學生本人及學生家長簽訂法制、交通安全教育責任書,一式三份。
小學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篇9
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省、市、縣和“全國學校安全電視電話會”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校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陳 波 副組長: 馮衛東、伍賢貴、餘兆金 成員:徐祖良 尚文傑 唐國富 王乾春 胡 彬 高澤林 龍維彬 張祖德村完小主教和班主任。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學校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學校中層、村完小主教是分管工作的具體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管理的具體責任人。學校制定各類人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將學校安全工作的各個環節細化,`落實到崗到人。
2、學校經常採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並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未到校,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教導處領取家訪登記表);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製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5、未經學校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校外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遊、秋遊、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下班教師負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不得動用交通工具。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爬山等、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透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遊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範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範的知識和本領,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三、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各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人是實臉員和學科教師),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四、加強學校其他工作的學生安全管理
(一)、教育管理。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強化領導職能。
2、學校每期組織1~2次安全、衛生、防疫知識講座。
3、班主任每期組織家長進行一次安全、衛生、防疫知識講座,並和家長簽好《安全手冊》。
4、學校、班級每期出2~3期有關安全、衛生、防疫知識的板報。
5、老師必須遵守課堂教學的各項規範進行教學活動,確保學生安全。上課期間,老師不得離開學生。
6、如果發生在上課鈴聲響了3分鐘以後,老師還沒有走進教室,值周學生應立即向班主任或教導主任彙報。
7、體育課上,老師要遵循學生的身理及心理特點進行教學,並關注學生的身體狀況,採取相應措施,防止意外情況發生。杜絕“放羊”現象。同時,要經常檢查體育器材、場地等方面的安全效能。
8、理化生、美術、勞動等使用有危險性學具的學科教學,一定要謹慎有序地組織好學生的活動,嚴格要求學生按照要領和規程進行規範操作,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9、嚴禁學生攀爬學校的樓層護欄,上、下樓梯要靠右行走,不擁擠、不推攘,不在各樓層的通道、走廊追逐、奔跑、打鬧。不要攀上門窗打掃衛生或做其他事情。不得進入校園的施工地帶,嚴禁攀爬圍牆出、入校園。
10、加強師生的心理疏導工作,定期開展心理輔導講座。
11、堅持安全情況的登記制度和上報制度。
12、完善安全、衛生、防疫的考核方案,堅持對相關部門和教職工進行考核,獎懲兌現。
(二)、門衛管理。
1、所有人員憑證件進出校門。自覺服從門衛和值勤人員的管理,任何人不得強行進出校門。
2、家長接送學生不得進入學校。家長確實有事需要進入校園,要徵得老師或門衛的同意,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校園。
3、門衛對外來辦事人員、參觀人員要熱情接待,問明來意,並徵得學校領導同意後方可進入校園。
4、小商販、推銷等閒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內,門衛室不許滯留閒人、留宿客人。
5、嚴禁攜帶各種兇器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進入校園;攜帶公物出校門者,須持有關部門簽發的出門證,經門衛檢驗核實方可放行。
6、非出、入校的時間,門衛不得隨意放學生出入。
7、夜間和節假日要加強校園巡視,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
(三)、出勤管理。
1、嚴格執行請假制度。學生請假,須有家長口頭或書面的同意。
2、班主任和值勤教師要時刻關注學生(尤其是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況,發現缺席現象及時查明原因並找到學生。如在20分鐘內找不到學生,及時向領導彙報。值周領導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妥善處理,並作好記錄。
3、各科任教師必須清楚所任班級的學生人數,並在每節課(包括活動課、輔導課等)之前檢查一下人數。如發現無故缺席的現象,及時查明原因並向班主任彙報。
4、各班選派一名學生為安全委員,及時向老師彙報班級的出缺勤情況,凡是有請假的,班主任必須有記載。
(四)、裝置管理。
1、各班主任負責檢查本班教室和衛生區內的裝置安全效能,各專用教室的教師負責檢查自己分管教室的設施裝置的安全效能,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彙報。堅持安全小組每月一次的安全檢查、小結的工作制度。
2、配備一定的消防器材,確定專人管理。
3、禁止學生隨意玩弄電器裝置和進入配電間。所有配電箱都要上鎖。發現電器裝置有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和上報,保證安全效能良好。
4、嚴格實驗室規程,加強化學試劑等物品的管理。提取劇毒物品和危險藥品時,必須有二人以上的老師同時在場。
5、各班、各室在不需要用電、用水時要及時關閉,離校時必須關鎖好門窗。
(五)後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後勤工作,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為教學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2、後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欄、固定設施、水電、電杆、樹木等進行檢查並作記錄,保證樓道的照明,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採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
3、每學期採購或為教學提供的裝置、儀器物資要有規定和安全係數,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要追究採購人員的責任。
4、後勤處要負責全校學生的飲用水供應,要重視飲用水衛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衛生疾患的發生。
(六)集會、出操的安全管理
1、學校集會、出操應由學校行執周政、執周教師和體育教師專人負責樓道安全、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出操的紀律安全。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責任人是當堂課教師),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按指定安排的座位或站隊有序進場,由該堂課教師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七)不可預見災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教給學生遇災後的自救互救的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不得組織中小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八)、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絡轄區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行政、值日教師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流氓、惡少對學生騷擾,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學,小學一、二年級由教師護送過主要的路口,然後讓學生結對返家。
4、成立由青年教師組成的護校隊,由胡 彬組織護校隊在上、下午放學和週末時間密切巡視校園周邊環境,處理發生事件。
5、教育學生敢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教給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6,門衛不得隨意將流氓,閒在人放入校園。
(九)、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發動師生,開展“衛生防病月”活動,認真搞好學校境衛生、教室衛生、及個人衛生。根除傳染病病源。堅持“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的衛生制度。
3、採取多種形式,加強衛生防疫、防中毒宣傳教育,全校師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強管理,特別對學校師生的用水、飲用水一定要符合標準,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學校周邊的飲食攤點進行檢查,凡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攤點要堅決取締。
(十)、食堂、小賣部管理。
1、食堂、小賣部工作人員必須定期體檢辦理健康證。身體狀況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從事飲食工作。
2、嚴格執行食堂、小賣部有關操作規範,切實作好消毒工作,搞好環境衛生和個人衛生工作。徹底消滅廚庫、倉庫和配食間的害蟲。
3、嚴禁採購和加工腐爛、變質的食品原料,禁止家禽類活動物進入食堂、小賣部。易腐食品應低溫儲存,隔夜食物不宜再用,應作廢棄處理。
4、食堂、小賣部應作好消防工作,注意安全自查。
5、未經食堂、小賣部的主管人員批准,其他人員嚴禁入內。
6、食堂、小賣部業主要主動和學校溝通,積極採納學校正確的意見和建議,對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要及時整改。(建議以後交納一定的保證金)
(十一)、住校生宿舍管理。
1、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進入學生宿舍。
2、值周領導、班主任和寢室長隨時檢查寢室安全;學校每學月組織一次安全自查,發現問題隨時整改。
3、值班老師和門衛應加強夜間的巡邏工作,切實保障學生安全。
4、宿舍非開放時間,學生不得隨意進入宿舍逗留。晚上學生進入宿舍後不得隨意離開。不得帶非住校生進入學生宿舍,更不得留宿外人。
5、禁止學生在宿舍裡點明火、抽菸、搞無意義的活動;禁止私拉電線或使用學校提供以外的電器。
6、所有住校學生在非規定的時間內出入校門,必須向門衛出示有效手續,服從統一管理,嚴禁夜不歸宿。
小學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篇10
一、學校安全教育要以學生為主,同時對教職員工開展教育。
二、學校安全教育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交通安全教育;
2、游泳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教育;
4、飲食衛生安全教育;
5、用電安全教育;
6、實驗和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教育;
7、校內及戶外運動安全教育;
8、防地震及它自然災害的安全教育。
9、網路安全教育;
10、防中暑、防煤氣中毒的安全教育;
11、緊急情況下撤離、疏散、逃生等安全防護教育;
12、心理健康教育;
13、突發疾病救治常識教育。
三、學校應在每學期初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各種安全知識,強化安全意識。
四、學校應根據學生年齡特點、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確定各年級段安全教育目標,形成層次遞進教育。
1、幼兒園安全教育目標:使幼兒初步學習處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況的辦法,接受成人有關安全的提示,學會避開活動中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和保護自己。
2、小學安全教育目標:使學生初步樹立安全觀念,瞭解學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識,熟記常用的報警、救助電話,具備初步的分辨安全與危險的能力,掌握緊急狀態下避險和自救的簡便方法。加強交通法規教育,提倡步行上學,禁止未滿12週歲的學生騎車上學。
3、初中安全教育目標:使學生樹立安全法制觀念,自覺遵守安全法規,保護公共安全設施;熟悉學校、家庭、社會中須知的安全知識,掌握事故發生後請求救助的基本途徑,具備一定的危險判斷能力和防範事故的能力。
4、高中安全教育目標:使學生樹立法制觀念和社會公德意識,自覺維護公共安全,懂得運用法律法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掌握緊急狀態下自救自護的基本方法,具備一定的抵禦暴力侵害能力。
五、學校應根據有關法規和學校的佈局狀況,並在公安、消防等部門的指導下,制定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師生進行應急撤離、疏散、逃生演習。
六、學校要根據地域、環境特點,把放假前、開學初、冬夏季來臨前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時段,重點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飲食衛生、校內外活動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氣中毒等方面的專題教育,並傳授發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護知識和基本技能。
七、學校應利用每年的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全國“安全生產月”等活動,針對安全教育的薄弱環節,根據教育主題開展各種宣傳教育活動。
八、學校要進一步加強家校聯絡,取得學生家長的配合,共同做好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礙的疏導工作。
九、學校要積極發揮校外法制副校長的作用,每學期都要對全體師生進行法制安全講座和考試。
十、學校應加強校園安全法制文化建設,充分利用學校各種宣傳陣地和設施,開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課必須做到計劃、教材、教師、課時“四落實”,建立穩定長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機制。
小學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篇11
為認真落實學校的安全工作,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安全宣傳教育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教育網路,加強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切實增強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能力。
二、制定並實施好學校衛生計劃,加強健康課的教學,讓學生養成良好的飲食習慣,預防腸道傳染病及食物中毒,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制定並實施好安全教育計劃。
1、加強交通安全常識的教育,讓學生了解道路交通標誌,交通安全的常識,遵守交通規則。
2、加強安全用電教育,讓學生了解電對人體的傷害,如何避免觸電事故,正確使用家用電器的方法,觸電後的應急方法。
3、加強消防安全教育。讓學生安全使用燃氣灶具,瞭解消防安全標誌圖例,學會發生火災後如何自救和逃生的方法。
4、加強校園安全教育,讓先注重課間活動的安全,體育活動的安全,校園勞動的安全,自然實驗的安全。
小學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篇12
為了強化學校安全工作,進一步明確責任,特制定安全責任制度如下:
一、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各項安全工作。
二、校長安是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負總責。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和分管具體工作的人員負直接責任。
三、學校門衛要忠於職守,嚴格入門登記制度,不經過學校領導同意,外來人員一律不得入內。對於因責任心不強和翫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要承擔主要責任。
四、保安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坐班,維護好學校秩序,保證校內人員和財產安全。
五、總務處要定期檢查全校的門、標誌牌和體育設施等,保證學校正常教學安全。遇到災害性天氣,負責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減少損失。對於因工作不力造成的損失、學生傷害事故,要追究其賠付責任。
六、國際兒童節校內電工必須定期檢查校內用電設施,確保學校正常、安全用電。對於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要承擔主要責任。
七、學校認真執行《食品衛生法》,嚴格監督檢查學校的衛生工作。食品工作人員要定期查體,定期檢查學校周圍商店的進貨渠道,杜絕“三無”產品。從食品的採購、運輸、儲存、留驗,到學校是否符合衛生標準,從業人員是否符合衛生要求等每個環節實行完整的過程監控。對於違反規定,造成事故者,要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八、工作人員要提高安全意識,作好防範工作。嚴格進貨渠道。認真作好防火、防盜、防投毒工作。對於責任不強造成的事故,要承擔主要責任。
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人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對於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連帶責任。
十、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負有對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教育的內容要記錄在案,發現學生有異常現象應時教育或報告,特別是對於厭學、逃學甚至輟學的學生要隨時掌握其動向並記錄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確立安全資訊員,以便及時掌握情況。對輟學的學生要配合學校做好教育工作,並讓家長簽字。班主任對於本班學生在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責任。任課教師對在上課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十一、學校制定安全應急預案,舉行校內活動到校外活動要做到人員、措施、預案、責任全落實。
十二、學生家長要對學生離校期間的安全負監護責任,對於監護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學生家長負全部責任。
十三、學生不得違反學校規定禁止騎機動車輛上學,如果騎機動車輛上學,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自己負全部責任。
十四、學校師生、家長要嚴格遵守簽定的目標責任書的規定,切實增強安全意識,保護好師生人身、財產安全。
以上條款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賠償、暫緩晉職等處分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小學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篇13
1、加強領導。建立由校長任組長,由副校長、班主任為成員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工作。
2、教育學生飲水飲食要注意衛生,預防食物中毒。
3、教育學生右側通行,走人行道,路上不搶道,不玩耍打鬧,注意交通安全。
4、各班主任要教育學生課間活動不追逐打鬧,不違反規定在樓梯處亂跑,不在樓上扒窗外望。不玩有危害他人的玩具,不準在校園內燃放鞭炮。
5、安全教育的時間可確定在校、班會、晨會中,可在集體組織的活動之前,也可滲透在各科教學之中。
6、財產管理確定專人負責,財務檔案由主管會計負責,現金由出納員負責。各個辦公室的資料、物品、裝置均由各個教研組長或辦公室主要負責人負責。教室一切物品、裝置由班主任負責。
7、後勤處設有校舍、裝置檢查記錄,每月檢查一次,若發現有危險應及時停用或維修,特別是夏季汛期,要提前做好防洪、防澇工作,確保師生安全。
8、放學時各班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提前和託後放學,且以班級為單位站隊放學,由值日者組織,一律透過學校正門。
9、嚴禁學生學騎腳踏車或摩托車上路。
10、值日教師要認真負責,非學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非本校及本校人員的機動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或穿行學校。經許可進入學校的車輛要按規定路線行駛,不得影響學校教育教學活動。
11、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周圍從事有毒、有害和汙染(包括噪聲)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
12、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依傍學校圍牆或房牆構築建築物。不允許在學校門前和兩旁設定停車場、擺攤設點、堆放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