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精選15篇)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精選1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篇1
“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為保證學校財產及師生人身安全,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消除校內不安全隱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檢查制度。
1、學校每月組織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由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對校內所有部位、設施及周邊環境進行隱患排查,形成安全檢查記錄,認真整改,確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隱患。
2、總務處每週一查,做好學校安全工作檢查記錄,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在第一時間報告分管領導或校長,並果斷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學校的安全檢查要實行定點、定員、定崗制度,確保日常安全檢查無空白、無死角;學校所有教職工每天要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崗位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總務處或值班領導。
4、學校要認真分析本學校各責任區域內安全工作的各種情況,對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區域做到及時排查;對已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立即整改。
5、日常安全檢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把教室、圖書室、微機室、電教室、實驗室、會議室、食堂、消防裝置、供電設施、體育器械以及校內人群集中場所和建築工地作為檢查重點。
6、班主任加強對學生早、午、晚到校時間的按時“三查”,任課教師課前對本節上課學生進行檢查,發現學生未按時到校要立即報告班主任或學校,以便通知家長或追蹤去向。
7、各科室的管理人員,要隨時檢查處理有關安全方面的工作和存在的問題,把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8、傳達保衛人員是學校安全的全程安全員,必須每日對學校的安全做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置,解決不了的立即通知相關部門領導。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篇2
1、安全檢查要經常性進行。班主任每日對所在班級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各處室主任每週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檢查,學校每月組織一次對全校安全工作進行拉網式檢查,檢查時發現隱患,立即下達整改通知書,並限期指定專人進行整改,事後落實整改反饋情景。
2、建立安全檢查評比制度。對自查自改無隱患的部門要給予表揚,對隱患多漏洞大,又遲遲不整改的,進行批評教育或通報批評。安全檢查工作列入年終部門評先個人評優考核資料。
3、嚴格安全檢查登記制度。對檢查中查出的各類隱患,要有詳細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提出整改意見,並落實到職責人。記錄要有檢查負責人和存有安全隱患的部門負責人簽字,有關落實情景檢查負責人要進行再複查。
4、嚴格安全檢查報告整改追源制度。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領導,並要求有關部門及時整改。對重大問題不報告的或對已報告問題不處理而造成損失的相關部門相關人員,將追究相關職責;造成嚴重損失的,將對相關人員進行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
5、各班級處室要設有安全員。班主任為本班級的第一職責人,處室主管領導為本處室第一職責人。各班級處室對安全檢查要自成體系,職責要落到具體職責人,對重要部位和貴重物品檢查要定時定人定位。
6、安全檢查必須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並明確檢查資料重點和方法,促進各項防範措施的落實。
7、建立檢查情景校內通報及向領導彙報制度。學校除了每月次的安全檢查之外,在重要階段或特殊時期可隨時進行專項或全面的抽查,並將檢查情景在校內進行通報或直接向領導彙報。
8、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定期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檢查。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篇3
為了貫徹中央綜治委、教育部、公安部關於《深入開展安全文明校園建立活動的意見》,加強小學保安隊伍的管理,提升小學保安隊伍配合公安機關加強校園治安防控能力,值守校園門衛由專業保安人員負責,確保校園安全文明。
一、小學保安隊員按規定著裝,佩戴標誌及巡邏值勤裝備上崗巡邏。
二、根據治安情況,採取靈活機動的方式,適時調整巡邏路線、時間,巡邏中要注意提高警惕,做好自身防範。
三、負責對進出校門的車輛進行管理和疏導,保持大門的整潔和暢通,阻止推銷員、商販等外來無關人員進入校區,並阻止在校園門口50米以內設攤。
四、巡邏時要注意觀察可疑情況,發現重大涉嫌情況,在積極做好應對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派出所報告,扭獲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應及時扭送至派出所,防止嫌疑人逃脫或自身受到傷害。
五、巡邏時發現有故意損壞各類治安防範、消防和其他小學設施的,要及時制止,並報告有關部門配合處理。
六、在巡邏中不準擅自離崗辦事,值勤時間不準看書報、雜誌。嚴禁飲酒後上班或在工作時間飲酒,嚴禁打人、罵人,做到文明值勤。
七、巡邏時要舉止端莊,不準邊走邊吸菸、吃零食、扇扇子,不準背手、袖手或將手插入褲袋內,不準搭肩、挽臂、嬉笑。
八、不得駕駛機動車輛以及助動車巡邏,嚴禁酒後駕駛。
九、做好每日工作情況及交接班記錄。
十、對工作中認真負責,做好處置各類安全防範工作的要予以表揚和獎勵,對工作不負責違反規定或造成安全防範隱患後果的要給予懲處,後果嚴重的除追究責任外聯絡有關部門予以辭退。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篇4
一、認真落實上級關於安全工作的指示,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從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對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落實各部門各部位的安全工作,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學校安全。
二、加強安全工作領導,層層落實責任。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歐桂成校長為組長(第一責任人),陳論發副校長為副組長(直接責任人),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值日教師負責學校的日常安全工作,班主任負責本班日常安全工作,科任負責本學科安全工作,做到常抓不懈。
三、經常開展安全檢查(每學月一次,期初、期終大排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徹底消除安全隱患,不留死角。
四、經常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五、健全值班制度,落實值班人員責任。
六、值日領導及教師要加強校園的巡視,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及處理。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篇5
1、實行社會綜合治理安全目標責任制。
以校長為學校第一責任人,每學期初與區教育局簽訂安全工作責任狀。
2、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由校長主持,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專題會議,認真分析學校安全形勢,明確工作重點,研究防範措施,佈置有關安全保衛工作。
3、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對教職工進行系統的安全知識培訓,每月一次,從學校實際出發,根據不同季節、氣候、地域特點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利對學生進行形式多樣的德育、法制安全教育。充分發揮黑板報、宣傳窗(欄)的宣傳作用;向學生家長、社會宣傳有關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知識。
4、學校安全月檢查制度。
定期進行全校性的安全保衛工作檢查,對學校及周邊環境安全情況進行全方位的檢查,對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進行重點檢查,不留死角,同時將檢查情況詳細記錄。
5、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經費投入,設施配備到位。
要求要檢查記錄,各類隱患及時整改。
6、加強情報資訊工作。
安全工作小組中有老師專門負責情報資訊收集、上報、記錄、處置等到工作。建有安全保衛、防突發事件預案。及時發現和舉報可能影響學校穩定的各類不安全因素。
7、對學生的關愛制度。
學校對學生建立檔案。隨時瞭解學生身心健康情況,經常與家長溝通,採取措施,保其健康成長。積極與家長配合做好特殊學生思想、學習轉化工作。
8、學校安全工作報告制度。
值班人員必須將每天收集到的安全資訊及時記錄並向校長報告。
9、危急情況下自救自護演練制度。
定期開展學生自護自救能力的演練,如學生在校舍的逃生演練,使學生掌握在危急情況下的逃生方法。
10、學生外出活動審批制度。
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確定責任人。外出活動堅持安全、就近原則,同時加強各個環節的安全教育。務必做到責任層層落實。
11、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發生傷亡事故,以及關係社會秩序、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事故,要在第一時間(2小時內)報區教育局辦公室。事故處理結束後,要將事故經過、原因分析、處理結果及應吸取的教訓和今後改進的措施等,形成書面報告及時報區教育局。
12、落實校園內部日常保潔措施
使道路清潔、暢通,樓道無堆積物,校園內無違章飼養家禽家畜。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篇6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本保障,尤其是學校的安全工作,因其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關係到千家萬戶和社會的穩定。所以要從穩定社會的政治高度來認識和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師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強化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識,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積極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消除隱患,建立和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責任落實到人,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為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學校安全制度措施。
一、組織與任務:
1、學校建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2、制定了安全工作細則,明確了責任,具體工作落實到人,簽訂了包保合同,落實了包保責任制,具體分工如下:
劉:負責全校安全工作。
孫:負責全校安全工作,檢查與防範,全校各年級的安全、大型活動安全工作、檢查、領導、指導工作,負責總務處,值宿室,小賣店安全工作。
張:負責全校教學工作安全檢查,負責教導處及微機室、實驗室、閱覽室、會議室、領導、指導工作。
梁:負責全校教職工的思想教育工作。
盛 薛曉梅:負責保衛科、門衛室、。
雷:負責初一學年各班級及本學年備課室。
薛:負責初二學年各班級及本學年備課室。
田中仁:負責初三學年各班級及本學年備課室。
二、安全管理措施:
(一)儀器室安全措施:
1、制訂好儀器室管理排程,其中必須有安全措施,並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把安全意識放在心中。
2、加強對實驗儀器、藥品及裝置的管理,定期檢查,特別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藥品單獨存放,並要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為學校分管領導才能提取。
3、對教師和學生進行實驗後的儀器和藥品及時收回,並清點存放到儀器室,對於廢液、廢渣不隨便亂倒,及時處理。
4、學生一律不準進出儀器室,如有特殊情況需科任教師備條或帶領下方可進入。
5、儀器室的藥品,只用於實驗員和科任教師的實驗,其它人員不能進入儀器室私自拿用。
6、注意安全用電,實驗室中電源由教師控制,平時必須切斷電源。
7、做好安全防範措施,注意防盜、防火,裝好防盜、滅火器材。
8、學校領導定期對儀器室的安全進行檢查。
(二)自然學科實驗室教學安全措施教室、實驗室磚泥結構,電路佈局必須符合安全標準。
1、演實實驗必須提前三天上報實驗通知單,實驗員接時準備,置於實驗室。儀器及藥品應事先檢查是否符合要求及標準。
2、教師使用儀器之後,及時送回實驗室,防止遺忘或發生意外、學生實驗時教師就對生進行安全教育及實驗步驟的講解,特別應強調實驗的注意事項。
3、學生實驗時教師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及實驗步驟的講解,特別應強調實驗的注意事項。
4、每位學生實驗時,必須嚴格監督其按實驗操作要求進行,不準其擅自操作及與本次實驗無關的實驗內容。
5、犯規學生及故意損壞實驗儀器者,按《實驗細則》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勒令其立即離開實驗室。
6、確實需要個別研究的學生應在課外輔導教師帶領下進行實驗,切不可讓學生擅自一人在實驗室進行操作。
7、進行電學實驗,事先應檢查使用電源規格,超過安全電壓就檢查電線是否有破損口,電器是否電。如發現應及時更換,絕不允許帶電操作,特別是進行照明電路安裝實驗中,應及早並多次強調觸電事故的預防。
8、在化學實驗中,使用藥品強調其化學性質,防止過量傷人事故的發生。藥品作用後,不得帶出實驗室,不準將各種用後藥品混合。
9、生物實驗後,解剖時使用的利器,要教育學生謹慎使用,不準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防止其亂刻、亂擲,意外傷人。
(三)活動安全措施:
1、教師備課中要有安全注意事項。上課前要對學生講明安全注意點,進行安全教育。
2、上課前,認真對本課使用的體育器材及場地進行檢查,消除隱患。
3、學生練習前,必須認真做好準備活動,危險動作要做好保護措施,如單雙槓,跳馬等。
4、學生課外活動,由班主任組織管理,體育教師指導下進行活動。
5、運動隊訓練必須由體育教師指導下進行,鉛球標槍等器材一律不出借。
6、定期對體育器材及場地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7、嚴禁學生野遊、野浴。為了防止出現事故,我校歷來都嚴禁學生自己野遊、野浴。為了更好地管理,利用班會進行教育,我校並與學生家長簽定了包保合同書,以便更好的管理,杜絕了事故發生。
8、嚴控差生,防微杜漸。我校對差生工作高度重視,制定了相應的管理措施,如《獎懲條例》,在《條例》中有明確規定,如出現一起打仗事件給班級扣5----10分等等。
(四)計算機機房及語音安全措施:
1、計算機房和語音實驗室配有專人負責,非授課教師和學生不得擅自入內,特殊情況需用計算機的須經專職教師同意。
2、上課前檢查電源是否正常,線路和計算機是否完好,下課及時關機,並切掉電源。
3、上機人員必須在教師指導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使用外來軟體。
(五)學生日常安全措施:
1、課間提倡文明休息,嚴禁用掃帚、拖把或棍棒打鬧。
2、課間下、上樓梯不爭先恐後,到操場、單、雙械活動,不准你搶我爭,嚴禁危險舉動。嚴禁在樓道、梯間進行體育活動和追逐打鬧。
3、在勞動(或大掃除)中,擦玻璃時(特別在樓上),在高處清掃時,要有教師在場。
4、開關門窗要注意周圍是否有人或物,以免碰傷或發生意外。
5、學生進校不得隨意攜帶彈簧刀之類的刀具與利器、打火機、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一經發生,學校將作出嚴肅處理。
6、學生有特殊事情必須請假,各班建立放學回家時間的“簽字本”,減少學生在外逗留時間。
7、不準將社會閒散人員帶來學校,同學之間要團結互助,有問題透過教師妥善解決。
8、與家長簽定“安全責任狀”,讓家庭真正參與到學生的安全管理中來。
(六)值日值宿安全措施:
1、遵守交接班時間,做到當面交接。
2、加強安全防洪工作,注意防火、防盜。
3、認真記好值日值宿日誌。
(七)腳踏車安全管理措施:
1、騎腳踏車必須做到“五必須”:
①學生騎車年齡必須超過十二週歲,且有家長的書面申請。
②騎車前必須檢查剎車、車鈴是否完好。
③騎車時必須思想集中,謹慎騎車。
④透過交叉路口、上下橋、上下坡、彎路、人群密集地、窄橋、窄路時必須減速緩行。
⑤轉彎時必須伸手示意。
2、騎腳踏車必須做到“十不準”
①不準雙手離把,撐傘騎車。
②不準互相追逐,扶肩並行。
③不準在公路上、人行道上學騎腳踏車。
④不在機動車搶道。
⑤不準載頭猛拐,典線競駛。
⑥不準騎車帶人。
⑦不準攀扶機動車。
⑧不準逆向行駛。
⑨不準闖紅燈。
⑩不準亂停腳踏車。
(八)門衛及小賣部安全措施:
1、來客統一在門衛登記,嚴禁無事隨便進入學校。按時開關學校大門。
2、節假日值班要禁止學生及社會閒散人員隨便進入學校進行各種活動(如校友會),特殊情況須經學校領導同意批准方可。
3、上課期間,外來車一律停在門口(特殊車輛經門衛登記允許後方可入內),嚴禁入校。
4、小賣部不出售變質食品,確保師生身心健康。
5、各種食品(飲料、肉類等)應在有國家衛生許可的廠家或銷售點購買,嚴防各種衛生不合格食品流入學校。搞好小賣部的衛生工作,做到衛生、清潔、安全。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篇7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害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委;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兩份,一份報教委,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帶班值班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絡,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鄉鎮教委分管安全副主任批准、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教委。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欄杆、扶手、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篇8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衛制度:
1.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後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
4. 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檢視。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6.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口擺攤叫賣。
7.本校學生出入校門須憑辦主任簽名的請假條,否則不得隨意出入校門。
8.按時開鎖大門。
9.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篇9
為了加強學校門衛管理,做好校園安全防範工作,特制訂外來人員進出入登記制度:
1、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並填寫登記單。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用內線電話聯絡,確認後方可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絡工作,門衛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並與相關部門或行政值班人員聯絡。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教師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門衛或校門口。
5、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自由進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應憑班主任和年級主任或分管安全的副校長開具的出門證方可外出。
6、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行政值班人員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7、被允許進校車輛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
8、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門衛做好記錄後,方能離校。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篇10
1、因教育教學工作需要,學校在計劃內安排的年級、班級外出活動,必須報校長批准。學校組織的旅遊、夏令營、社會實踐、社會公益勞動等大型校外集體活動,必須上報教育局審批,請示要附活動方案、安全管理措施應急預案和責任人名單。
2、加強對大型社會活動的安全管理。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大型活動,
應當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外出前必須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配備學校領導和足夠的.教師帶隊。組織學生參加生產、勞動實踐等活動時,應當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保護教育、組織紀律教育。禁止組織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行為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範圍以外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火災撲救和抗洪搶險等有危險性的活動,學生自願參加,也應阻止。
3、嚴禁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等活動。
4、外出活動需要乘車的,要做好車輛的檢查,並與承運單位簽訂交通安全協議,不得超員超速執行。
5、學校組織的文藝匯演、電影等大型活動由學校寫出申請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在活動的開展過程中出現安全事故,責任人要處理及時,並及時上報學校主要領導,未及時上報或延誤事故處理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篇11
一、學校安全教育要以學生為主,同時對教職員工開展教育。
二、學校安全教育應包括以下內容:1.交通安全教育;2.游泳安全教育;3.消防安全教育;4.飲食衛生安全教育;5.用電安全教育;6.實驗和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教育;7.校內及戶外運動安全教育;8.防地震及它自然災害的安全教育。9.網路安全教育;10.防中暑、防煤氣中毒的安全教育;
11.緊急情況下撤離、疏散、逃生等安全防護教育;12.心理健康教育;13.突發疾病救治常識教育。
三、學校應在每學期初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各種安全知識,強化安全意識。
四、學校應根據學生年齡特點、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確定各年級段安全教育目標,形成層次遞進教育。
1.幼兒園安全教育目標:使幼兒初步學習處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況的辦法,接受成人有關安全的提示,學會避開活動中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和保護自己。
2.小學安全教育目標:使學生初步樹立安全觀念,瞭解學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識,熟記常用的報警、救助電話,具備初步的分辨安全與危險的能力,掌握緊急狀態下避險和自救的簡便方法。加強交通法規教育,提倡步行上學,禁止未滿12週歲的學生騎車上學。
3.初中安全教育目標:使學生樹立安全法制觀念,自覺遵守安全法規,保護公共安全設施;熟悉學校、家庭、社會中須知的安全知識,掌握事故發生後請求救助的基本途徑,具備一定的危險判斷能力和防範事故的能力。
4.高中安全教育目標:使學生樹立法制觀念和社會公德意識,自覺維護公共安全,懂得運用法律法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掌握緊急狀態下自救自護的基本方法,具備一定的抵禦暴力侵害能力。
五、學校應根據有關法規和學校的佈局狀況,並在公安、消防等部門的指導下,制定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師生進行應急撤離、疏散、逃生演習。
六、學校要根據地域、環境特點,把放假前、開學初、冬夏季來臨前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時段,重點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飲食衛生、校內外活動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氣中毒等方面的專題教育,並傳授發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護知識和基本技能。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篇12
總則
一、為保障學校安全,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和保護學生、教職員工的人身安全,為實施素質教育創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學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範為主”的原則。
三、學校實行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工作。
四、學校負責加強對學生和教職員工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每學期定期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等對我校安全工作實施具體指導和監督。
六、學校協調村委會、派出所、醫院等在各自法定職權範圍內負責校園周邊環境的安全管理,為學校安全創造良好環境。
校園安全管理
七、學校建立專門的安全保衛機構,設立安全值班電話,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衛工作。保衛人員負責校園內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並會同有關部門,對輕微治安案件、消防隱患或輕微火情等作出及時處理。
八、學校值勤制度。
1、服從領導安排,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嚴格交接班手續,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離崗位,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處理好當班期間發生的事件。
2、巡邏執勤人員要保持警惕,忠於職守,突出重點,熟悉有關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動有準則,執法有依據,並做好巡邏執勤記錄。
3、遇有情況要迅速到達出事地點,處理措施要及時果斷,注意工作方法。重大問題隨時向有關部門和校長彙報。
4、加強校園管理,學校值勤人員有權對進入學校的人員進行檢查,非學校人員和非學校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校園。校外人員來校聯絡工作須持單位介紹信或本人證件,在值勤人員處登記後進校。進入學校應遵守校園管理規定,車輛必須按指定的地點停放。
5、為保障校園安全,全體師生員工及家屬要自覺遵守學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員檢查。各類物品出校門,要持有關部門的證明,經值勤人員檢查同意後方可出校。騎腳踏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車行走。 攜帶大件物品出校時,經值勤人員檢查後方可通行。
6、全體師生員工及家屬要自覺遵守公共場所(包括會場、課堂、辦公場所等)的秩序,服從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發生擁擠傷人等事故。違者將視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經濟處罰等。
7、嚴禁任何人翻越圍牆、大門,或將物資擲出圍牆外。嚴禁打架鬥毆、起鬨、鬧事和其它干擾學校的教學秩序的行為。發現刑事、治安案件或災害事故,在場教職工及學生應保護現場,立即報告學校或報警並協助調查處理。師生髮現安全隱患,有及時報告的義務。
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九、學校負有對學生進行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責任。校長是學校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組織和管理,負責對學生和教職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實施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
十、學校各職能單位負責人為本部門治安保衛工作責任人。責任人應將治安保衛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列入全年工作計劃,各項安全管理要責任到人。學校各職能部門要經常性地對本部門教職工和學生開展法制宣傳,使教職工和學生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一旦發現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應由本部門負責糾正。學校各職能部門要自覺接受學校及上級組織的各類安全檢查,切實做好本單位的防火、防盜工作,對檢查出的隱患要嚴格按照要求及時整改。
十一、全體師生員工在校園內必須切實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諸如:教學常規、門衛驗證、會客登記、攜物檢查放行、安全用電管理、愛護公共財物等。
校內不準任何違章建築,不準私自佔用學校房屋,不準擅自搭接電線維修電器等,不準損毀圍牆、欄杆、路燈、消防器材等安全設施。校園內堆放物資裝置、建築材料和其它雜物,須由後勤處統一安排地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道路、操場等堆放物品。因施工需要臨時佔用、挖掘的,須事先報校領導批准。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內及校門兩側擺攤設點經商或推銷物品。銷售不衛生食品,學校有權制止,如果導致學生中毒情況發生,責任完全由銷售者承擔。
十二、師生員工應當嚴格按照學校的安排進行教學、教研和其它活動,任何人都不得破壞學校的教學秩序。
1、未經校領導、主管部門批准,不得對校外人員開設諸如文娛、體育培訓、文化補習、業務訓練等活動;也不得擅自主辦全校性的聯歡、文藝演出、體育比賽或接洽校外人員來校交流、比賽等活動。
2、凡經校領導或主管部門批准的全校性文娛、體育或對外開放性活動,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要求,切實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沒有保障的,不得舉辦任何活動。
3、經批准在校內組織文體活動、講座、報告等應符合我國的教育方針和相應的法律、規章,不得宣傳封建迷信和進行宗教活動等。
4、告示、通知等,應當張貼在學校指定或者許可的地點,散發宣傳品、印刷品應當經過學校有關機構同意。違者要嚴肅查處。
十三、學校的校舍、活動場所、教育裝置設施、用具、生活服務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和衛生標準,並建立健全學校安全衛生保障制度。
教學所用的化學藥品、危險品必須存放在安全地點,有專人保管,有嚴格的管理制度。
學校向學生和教職員工提供的食品、飲用水等,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安全標準,並經法定檢驗部門批准後方可使用。
十四、各任課教師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校內文體活動或校外活動,一定要將安全教育擺在首要地位,認真研究和分析各種情況,採取有力的安全措施,確保學生安全。不能麻痺大意,不能存在僥倖心理。
1、根據活動的特點,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進行組織性、紀律性教育,增強學生安全識別能力和安全防範能力。
2、各任課教師組織學生參加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應當符合學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體質健康狀況,並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不得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撲救火災、搶險等危險活動。
十五、實驗室、電教室、教學儀器室、圖書閱覽室、後勤倉庫等重要部門和場所,要切實按照崗位管理責任制加強管理,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發現問題隱患予以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電工、木工工作時要嚴格按照有關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作業時,任何人不得圍觀干擾,後勤員工修剪綠籬時,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半徑為15米以內,水泵開機時,學生不準進入半徑15米範圍內,任何人不得未經批准私自在校園內點燃明火焚燒垃圾。電器線路破舊老化,要及時修理更換;不要超負荷用電。
自然、勞技等科目的教師在實驗、勞動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步驟進行;體育課教學應當遵循學生身心發展的規律,教學內容應當符合教學大綱的要求,符合學生年齡、性別特點。消除各種安全隱患,確保人身和公物財產安全。
十六、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自我保護教育,應當針對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的不同,採取相應的內容和預防措施。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篇13
一、安全工作管理責任制度
1、實施安全工作管理責任制度,校長對學校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副校長任副組長,成員由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
3、安全工作領導組組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安全工作領導組副組長具體負責實施安全工作管理。安全工作領導組副組長應堅持每日督促瞭解安全工作,安全主任填寫《安全工作日誌》。
4、教職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組直接組織實施;學生的安全教育由教務處牽頭組織實施,後勤處要主動配合;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由門衛負責。
5、學校對各部門和年級安全目標責任管理,年初由安全工作領導組組長與各部門和年級負責人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並按責任書要求實施過程管理和年終考核。
6、堅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定期召開專門會議,及時研究安全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和新問題。充分運用法律、行政和經濟手段,切實搞好本部門和年級的安全工作。
7、學校對安全工作實施專項獎勵,對在安全工作中突出成績的部門或年級負責人將結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檢查評估情況,給予一定獎勵。
8、校對執行安全工作制度較差的部門和年級責任人要採取限期整改、通報批評、責任追究等措施,督促其全面整改。
9、對發生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及其以上事件的部門和年級,在年終考核時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對部門和年級及其負責人的一切獎勵。對發生輕微安全事故的將作酌情扣分或降檔處理。
10、學校要加大對安全工作的投入,加強安全裝置設施建設,增強防止事故發生的綜合實力。
二、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1、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由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通報小結安全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安全工作中出現的具體問題。
2、要將研究佈置安全工作納入校長辦公會、行政會和教職工會議、學生大會的經常性內容,透過會議,讓全體師生員工提高對安全工作的認識,明確安全工作的要求,自覺遵守安全工作制度。
3、門衛室、教務處等職能部門,要將安全工作納入工作例會內容,並由各處室主任對本部門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和安排。
4、每年召開一次安全工作總結會,總結全年的安全工作,表彰先進部門、年級和個人,安排下年安全工作。
三、安全教育制度
1、加強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和安全工作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學校安全檢查工作管理水平。
2、堅持每學期5節安全教育課,嚴禁任何部門、年級和個人擠佔安全教育課時間。
3、將安全檢查教育納入晨會、班會、國旗下講話的主要教育內容;在體育、心理健康等學科教學中廣泛滲透安全教育內容。
4、學校每學期向學生家長印發一封《公開信》,提出保障學生安全的有關規則和要求,取得家長對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配合和支援。
5、學校將安全常識與學生安全保護作為學生家長學校教學內容,提高學生家長對子女安全教育的能力。
6、堅持與武警消防支隊、軍分割槽等部門開展共建活動,傳授學生安全知識。
7、結合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動主題,開展“安全教育周”活動。集中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
8、每年舉行一次安全知識競賽,推動安全知識的普及。
四、隱患排查整治制度
1、進一步深化對“隱患重於明火,防患勝於救災”重要性的認識,堅持標本兼治,切實加強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2、隱患排查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組組織,每月不少於1次(要有記載)。
3、隱患排查要既要堅持“拉網式”檢查的原則,又要突出重點,用電線路、消防通道、裝置、防盜設施、體育活動設施等隱患發生的環節和部位的檢查。加強節假日安全工作,做好節前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假日值班等專案工作。
2、值班期間要作好來客登記,報刊雜誌收發,謝絕外來人員進校閒蕩、晨練、照相、借打電話,借用校園場地和財產。
3、上級的重要通知、檔案,值班人員要及時通知到有關人員。
5、值班人員須在傳達室上崗,管好門衛,保衛學校。非經學校領導批准,值班人員不能擅自調動。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篇14
一、學校安全關係師生終身,關係家家幸福,關係社會穩定,系學校根本之一,應引起學校全員關注。特定此制度,確保師生安全。
二、學生安全款項:1、學校對學生要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抓住重大節假日,重點加強教育,防止各項傷害事故發生。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培養自律自護能力,確保校內外安全。
2、加強學生在校一日生活的安全管理。
①放學後堅持路隊護送制,佩帶安全標誌。
②學生在校期間不得擅自出校,傳達室要對出校學生進行詢問或制止。
③校內嚴禁學生追跑打逗,課間開展有意活動,班任、值勤行政和值勤學生共同負責監督。
3、群體活動要組織有序,按要求進行,責任到人,出現問題,追究責任人。
4、各種競賽及外出活動,組織者要安全先行,確保學生安全;全體教職工要精心組織,合理分工,責任到人;聽從統一指揮,一旦違規造成事故,追究責任人。
5、體衛教師要加強安全防範。體育教師嚴格執行《體育課堂常規》防患於未然。衛生教師要利用廣播、板報、授課加強飲食衛生、防病治病安全習慣。及時處理意外傷害。
6、禁止教職工讓學生做有不安全隱患的事情。
7、學校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杜絕各方面隱患。
8、學前班堅持家長接送制,必須把孩子親自交給家長。
9、積極動員學生參加以外傷害保險,以防不測。
10、學生在校發生各類事故傷害,有關人員必須及時上報學校,否則後果自負。
三、教職工安全款項:
1、學校要定期對教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患意識。
2、教職工要注意用電、防火,禁止使用電爐,確保安全。
3、教職工要保管好在校的貴重物品。
4、下班要注意鎖好門窗,關閉各種電源,確定無遺漏方可離校,由於過失造成財產損失的,追究責任人。
5、學校要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確保教職工在校安全。
6、學校夜間值班人員到崗後要巡視學校情況,及時排除隱患,加強夜間巡視,出現情況及時報警。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篇15
為確保學生能在校內安全愉快地學習、生活,杜絕一切可能發生的學生安全事故,特建立學校安全巡視值日製度。
1、值日教師早晨6:30分到校做好上課前學生的安全工作,禁止學生隨意走出校門,嚴禁學生在校園內騎腳踏車,並巡視學生課間活動。對學生有不安全行為給予制止,禁止學生做危險遊戲,嚴禁手持器械活動(特別是刀具利器、棍棒之類物品)、嚴禁追跑打鬧。
2、中午,下午放學做好靜校工作。並與值日學生在校門口做好相應疏導管理工作。
3、按學校要求做好學校大門的開鎖與上鎖。非本校人員未經學校領導批准後一律不得入內。
4、當日值班教師負責好“一日文明檢查”活動。
5、值日領導安排好課間巡視範圍(a、學校操場。b、校園內)。
6、對校舍及操場裝置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立即報告學校領導,並做好其他安全預防(如警示學生遠離有危險的活動範圍)。
7、向值日領導及時報告安全隱患,並積極協助消除隱患,做好各項巡查記錄。
8、值日結束後由帶班領導簽字並做好下一班的交接工作。
9、值日領導、值日教師承擔因失職而造成的事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