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工傷賠償仲裁申請書

經典工傷賠償仲裁申請書

  近年來,發生工傷賠償糾紛的案件不在少數,那麼,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經典工傷賠償仲裁申請書,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經典工傷賠償仲裁申請書1

  申請人:王**,男,xxx年5月11出生,漢族,北京市朝陽區**公司職工,住北京市**區**街道**樓**單元**號,電話:*********

  被申請人:北京市******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街道***號

  法定代表人:李**   職務:董事長

  電話:********   郵編:xxxxx

  申請事項和理由:

  申請人王**訴被申請人*****有限責任公司工傷賠償一案,貴院於****年**月**日已審理完結,下達了[*****]*法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並於****年**月**日發生了法律效力。該判決書規定,被告北京市******有限公司在本判決書生效後**日內賠償給王**工傷期間工資,醫療費、一次性工傷補助金等共計***萬元。但是被申請人對貴院的上述判決拒絕履行,本應於****年**月**日以前歸還的**萬元,至今分文未付。致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應有的損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16條、232條之規定,特請求貴院依法執行,強令被申請人如數給付限定期限內的款項,並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承擔申請強制執行的費用,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北京市**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王**

  ****年**月**日

  附件:**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1份

  經典工傷賠償仲裁申請書2

  申請人:謝xx(又名謝X),男,漢族,xxx年9月21日出生,xx省xx縣人。住xx省xx縣XX鎮人民政府旁。聯絡電話:xxxxxxxxxxx

  被申請人:xx省xx縣XX水泥廠。住所地:xx省xx縣小河村。

  法定代表人:王開X,該廠負責人。電話:xxxxxxxxxxx

  仲裁請求:

  1、裁決解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並由被申請人自用工之日起,至實際解除勞動關係之日止雙倍(每月6000元)支付申請人工資,以及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7500元(2.5個月);

  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醫療費490元(不含被申請人已付的部分)、住院生活補助費(按出差伙食補助標準30元/天計算×住院99天)2970元、住院護理費(按xx省服務行業工資標準61.79元/天計算×99天×2人)12234.42元、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從受傷之日起計算至評殘最長12個月×2621.50元/月)31458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二級25個月繳費工資2621.50元/月)65537.5元,鑑定費1520元,交通費6520元,後續治療費120000元;解除勞動關係一次性長期待遇(二級為14年×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平工資31458元/年)440412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謝xx系被申請人xx縣XX水泥廠的燒窯工人,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繳納工傷醫療保險。xxx年2月8日上午9時許,申請人謝xx被臨時安排到xx縣X心水泥廠負責水泥煅燒工作,當晚21時許,謝xx在檢查窯內水泥原料煅燒時,發生噴窯事故,造成謝xx被窯內噴出的高溫水泥灰燒傷全身多處,傷後送到遵義醫學院附屬醫院經過為期99天住院治療,被診斷為:1、全身多處水泥灰燒傷(淺Ⅱ-Ⅲ度),面積22%;2、吸入性損傷(中重度),且仍需後續治療。謝xx出院後,經申請事實勞動關係仲裁及工傷認定,xx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xxx年7月18日將申請人之傷認定為“工傷”。對於該工傷認定,被申請人不服於是向xx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現該案已經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審結,維持了勞動行政部門的工傷認定結論。xxx年7月30日,申請人之傷經遵義醫學院附院司法鑑定中心評定為:目前仍需後續治療費用12萬元。xxx年9月14日,經畢節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傷殘二級。申請人在住院治療期間,被申請人僅支付了前期部分住院治療費用,對其他費用未作賠償,也未支付申請人工資。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利,為此,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35條之規定,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33條,35條,xx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省總工會黔勞社廳發(2006)21號《關於大力推進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意見》第7條、第8條之規定,原告特提起訴訟。

  此呈:xx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謝xx

  xxx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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