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本
常見的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本
歡迎來到CN人才網,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常見的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本,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常見的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本1(工傷)
申請人:楊xx,男,漢族,19xx年2月2日出生,身份證號:xxxxxxx,
被申請人:xx建材有限公司,地址:xxxxxx。
法定代表人:徐xx。
申請事項 :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後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鑑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於xxx8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xxx0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2月xx應聘到xxxx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xxx0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後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後公司以種種藉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凱被xxxx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xx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專案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xx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後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xx年6月8日被xx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成勞鑑字[20xx]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xx年5月3日經xxxx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確認“被鑑定人xx後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xx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xxx0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援申訴人的主張。
此 致
xx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xxx
20xx年6月26日
附:1、《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副本2份
2、《證據清單》一份
常見的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本2(加班費用)
申請人:銀xx,男,出生於19xx年x月x日,住xxxxxx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性別:x,職務:xxxx,電話:xxxxxx
請求事項:
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40234。80元;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資25%的補償金xx058。70元;
3、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12084元;
事實和理由:
20xx年2月23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20xx年2月26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勞動期限至20xx年2月22日終止,其中20xx年2月23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制度,20xx年3月6日至今申請人擔任現場排程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每天工作12小時。
20xx年8月xx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時,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在申請人的強烈要求下,被申請人於20xx年3月6日調換申請人工作崗位,轉為現場排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但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一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嚴重違反勞動法的規定,總工作時間遠遠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且不支付加班工資,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20xx年月日被申請人違反法律規定與申請人解除勞動,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應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
基於以上事實,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法律規定,並給申請人工作、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申訴,請依法裁決。
此致
xx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x日
常見的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本3(死亡)
申請人:李xx、男、漢族、xxx年3月1日出生,住xx省xx縣xx鎮xx村x組,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系工亡職工xx之父,聯絡電話:xxxxxxxxxx7
被申請人:xxxx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xx大道xx號科技工業園xx號。聯絡電話: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孫xx。職務:董事長。
請求事項:
確認申請人之子xx身亡前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月1日,被申請人維修國道2xx線茂縣石達關段橋樑災後水毀工程專案部負責人高興林,招用申請人之子xx到該工程專案部工地上上班,從事勤雜工。申請人之子xx提供了勞動且是被申請人業務的組成部分,受被申請人工程專案部的勞動管理,同時被申請人已按月支付了工資勞動報酬(見證據:被申請人工程專案部負責高興林、張加洪、工友黃xx、諶能斌,證人:羅曉華)。申請人之子xx身前一直未與被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一直未給申請人之子xx繳納社會保險。20xx年2月10日9時30分,申請人之子xx與工友徐昌禮受被申請人工程專案部負責人高興林指派,乘其專案部的通勤川U67552牌小型客車去茂縣縣城(鳳儀鎮)購買工程施工作業工具電鑽、烤火爐並給通勤車加油等工作。在履職途中,xx同工友徐昌禮二人與通勤小客車墜入岷江河中,兩人同時溺水死亡。特申請人依法請求確認身前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申請人認為:根據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xxx5】12號)、《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申請人之子xx身前與被申請人之間已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據此,申請人提出上述仲裁申請請求、懇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確認。
此致
xx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李xx
20xx年x月x日
附:1、仲裁申請書份;
2、證據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