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仲裁申請書

拖欠工資仲裁申請書

  單位惡意拖欠工資怎麼辦,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解決,那麼,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拖欠工資仲裁申請書,供大家參考。

  拖欠工資仲裁申請書1

  請人:王X,女,漢族,1xxx年10月29日生,住址:河北省辛集市,電話:

  被申請人:xxxXX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XX 地址:xxx市xxx區東二環,電話:

  請求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xxx0年12月起xxx2年2月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各項社會保險。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申請人的11月至2月份工資共計7000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付的雙倍工資共計21400元整。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2000元整。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xxx0年12月27日應聘到被申請人處工作,職位為會計,試用期一個月, xxx1年1月27日經公司實際負責人董XX同意轉正,並註明轉正後工資為前三個月1800/月,其後工資為2000/月,工資發放形式為轉賬支付,每月月末發上個月工資。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未為申請人繳納相關社會保險。

  申請人入職後工作兢兢業業,獲得了公司肯定,但在xxx1年下半年由於未能及時回收工程款造成公司財務緊張等原因,被申請人從11月份開始拖欠申請人工資,申請人於是在xxx2年初提出辭職,在向公司負責人董XX提出辭職並討要工資時均被其以公司沒錢、若辭職需等招到新的會計後辦理完交接等等理由拖延,故申請人又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到xxx2年2月底,現被申請人財務狀況改善但仍未惡意拖欠申請人的工資。

  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應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賠償申請人自入職第二個月起十一個月的.雙倍工資。同時,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也是用人單位必須履行的義務。申請人因被申請人原因提出辭職,亦符合主張經濟補償金的法律規定。因此申請人請求貴委依法支援相關請求,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xx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拖欠工資仲裁申請書2

  申請人:張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湖南省XX市XX號,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

  代理人:姚XX 北京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xxXX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xx經濟技術開發區XX號,電話:xxxxxxxxxxXXXX

  聯絡人:劉XX 聯絡電話:1370731XXXX

  法定代表人:羅XX 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30234元(自xxx0年9月至xxx2年3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3200 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共計9826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xxx0年9月至xxx2年3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xxx0年9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600元。進入公司後,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籤為由推脫,之後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xxx2年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後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並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後,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覆,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請予支援!

  此致

  xx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張XX

  二0xx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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