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4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學生必須接受學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嚴格遵守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不準帶水果刀等利器、鈍器進入校園。同學之間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學藥品。

  3、不準攀爬圍牆、欄杆、陽臺、建築物頂層等有危險性的地方。

  4、教室、走廊等教學場所嚴禁追跑嬉鬧,不得向窗外拋扔任何雜物、防止砸傷他人和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5、上下樓梯靠右行,輕步上樓慢步下,不得擁擠,上下樓梯如遇突然停電,不得起鬨、推搡、嚴防擠壓等事故發生。

  6、新生入學後,均應接受學校統一安排的體檢,建立健康檔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隱瞞。

  7、患有不宜進行劇烈體育活動疾病(如先天性心臟病)的學生,應事先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教育處備案並書面通知有關任課教師,該生可免於參加劇烈體育活動。

  8、在校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應及時向老師報告,防止延誤治療時機。

  9、學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煩惱,而自身又無法排除時,應及時告訴家長或向班主任、學校心理諮詢室諮詢,調整好心態,防止意外發生。

  10、學校組織集體外出,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有序步行,活動期間,嚴禁擅自離隊遊玩。

  11、提高食品衛生意識,不買“三無”(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食品和路邊攤販不潔食品。

  12、體育、實驗等課,應嚴格遵守課堂紀律和操作規則,聽從老師指揮,防止事故發生。

  13、遵守用電、用火規則,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得觸碰校內任何交流電氣裝置。學生不得抽菸、玩火。嚴禁學生攜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進校。

  14、當與他人發生矛盾,應及時告訴家長或老師,防止矛盾激化、釀成事端。

  15、不與社會上不法人員或其他閒散人員來往,不跟陌生人交往。在校期間不隨便走出校門,遇有急事應向班主任請假,不跟陌生人或其他不熟悉的人離開學校,不準私自外出游泳、洗澡。

  16、當發現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或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知情者應及時向老師或學校領導報告。

  17、記住下列幾個重要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緊急情況下打電話求救。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學生安全管理工作,由校長領導,後勤副校長主管。

  二、學校每學期召開一次安全教育大會,平時經常進行安全教育。

  三、堅持預防為主,學校要經常檢查房舍、電路、運動器械等使用情況,及時發現隱患,消滅不安全因素。

  四、加強治安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犯罪活動,維護好校園秩序,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五、學校或部門組織大型活動,具體組織者必須對學生安全負責,搞好安全防範措施,進行安全教育。各班級組織活動,必須經主管校長批准,班主任必須在場。

  六、體育教師必須確保體育課安全,嚴格執行《體育課細則》,必須做好準備活動,投擲訓練必須維護好秩序,單、雙槓活動必須有老師保護。

  七、實驗課教學,學生必須在教師的指導下,嚴格按規程操作,防止灼傷、觸電、中毒等事故發生。

  八、嚴格要求學生做到“十不準”:

  1、不準在校內私自接電、使用電器、開閉電閘。

  2、不準涉足陽臺、玻璃幕區和容易發生危險的處所。

  3、不準擦二樓以上的外層窗玻璃或探身窗外。

  4、不準攀越學校圍牆、跳窗戶。

  5、出入樓門、樓道,不準擁擠。

  6、放學時,校門口30米有坡路段不準騎腳踏車。

  7、遵守交通規則,不準騎腳踏車帶人,或騎飛車。

  8、上、下學時要結伴同行,不準單人走黑路。

  9、不準野浴。

  10、不準進入“三室”、“一廳”。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為加強學校正規化管理,端正學風,防止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確保學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家長必須在上課之前將學生送進教室大門,在下課之後於教室大門口將學生接走,防止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並做好人員交接手續。無故不得曠課,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由於學生較多,老師無法關注到學生的往返路途交通安全,因此,學生的往返路途交通安全由家長監護,教室內的學生安全由本校監護。

  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老師不得安排學生獨自離開教室;學生必須嚴格遵守課堂紀律,未經老師同意不準私自離開教室。如遇特殊情況需離開學校,需經老師與家長聯絡後,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親屬到校將學生接走,並做好人員交接手續。

  三、對接學生的可疑人員,老師要嚴加盤詢,必要時查驗有關證件,與家長電話聯絡,堅決杜絕學生隨同陌生人離開教室;一般情況下,家長應當在教室門口等候,防止可疑人員混進教室冒充家長以矇騙手段將學生接走;學生應當提高警惕,堅決杜絕隨同陌生人離開教室。

  四、放學時,如果家長因故未能按時來接,學生不準獨自離校;老師應當耐心等待家長;家長因故不能及時到校接學生,應事先安排成年親屬接送並通知老師;對因特殊情況造成學生當天確實無法被接走,且學生家庭住址在九江縣城和九江市主城區範圍內的,當班老師應當視情義務護送學生回家,並做好人員交接手續。

  五、學生不準攜帶刀具、玩具、遊戲機進入教室,一經發現即予收繳,不得攜帶貴重物品、食品進入教室。培訓期間,嚴禁推拉打鬥,嚴禁觸控電源,防止筆尖傷人,自覺守紀,愛護衛生,講文明,知禮儀,空閒時間可進行閱讀和練字。

  六、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應當著裝整齊,不準穿暴走鞋,不得穿拖鞋和鞋底易滑的鞋子,應當服從老師和班幹部的管理;採風期間,必須聽從老師和班幹部的指揮。

  七、本校保留對屢次三番嚴重違紀、屢教不改的學生勸其退學的權力,同時退還家長相應的學費,以建立良好的學習環境,營造濃郁的學習氛圍。

  八、為便於安全管理,非本校學生不準進入教室。

  九、未盡事宜,敬請家長與本校商定。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管理,保證學生良好的生活學習環境和人身財產安全。結合我校學生宿舍管理中的具體情況,本著“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為了一切學生”的辦學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學生宿舍管理

  第一條、凡住校學生必須由生活輔導老師進行造冊登記,統一安排床位。

  第二條、住宿學生應遵守宿舍作息時間,遵守宿舍紀律,服從輔導老師以及各宿舍室長的管理安排。

  第三條、凡住宿學生在別人宿舍無人時不得進入他人宿舍,不得隨意留宿他人及在校外住宿。

  第四條、非住宿學生不得隨意進入宿舍區,學生家長要求找學生時須由管理員傳達或陪同。

  第五條、住校生必須遵守宿舍請假制度。

  第六條、住宿學生不得私自調換宿舍。如確需調換,須經宿舍管理員批准後,方可辦理調換手續。

  第七條、上課鈴響,由管理員清查宿舍人員,確保上課期間宿舍無人,禁止學生課間回宿舍,上課時間留在宿舍的須有請假條。

  第八條、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生活秩序。嚴禁在宿舍樓前內大聲喧譁,打鬧或進行劇烈的體育運動。禁止在宿舍打球,一經發現,予以沒收。禁止在宿舍內打牌,或搞其它影響休息秩序的娛樂活動。

  第九條、住宿學生應保持室內外衛生,建立衛生值日製度。

  第十條、住宿學生應自覺愛護公共財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樓內的各種公共設施。

  第十一條、節約水電,室內嚴禁亂扔,亂接電源;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等。

  第十二條、住宿學生應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的應急處理準備,發現問題及時向管理員彙報。

  第十三條、嚴禁在室內,走廊裡燃燒物品;各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現金,物品等,凡借用他人物品,須經人同意才能帶出宿舍,個人大件行李帶出宿舍必須經管理員稽核後方可帶出。

  第二章、宿舍防火制度

  第十四條、學生宿舍防火安全須知

  1、學生宿舍內、走廊的'電路,不準擅自移動,更換或私拉電線,不準擅自增加學校規定外的照明。

  2、不準在學生宿舍和走廊內使用電爐子、酒精爐等燒水,做飯;不準攜帶未熟食品進入宿舍加工食用。

  3、不準在學生宿舍使用電熱墊、電烙鐵和其他大功率電器。

  4、學生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

  5、宿舍不準點蠟燭、抽菸、使用火柴、打火機等。

  6、非火警不準擅自動用消防器材。

  7、凡違紀以上規定,對當事者給予相應的校紀處分。

  第三章、宿舍防盜制度

  第十五條、學生宿舍應做好如下防盜措施:

  1、貴重物品不用時最好鎖在抽屜、櫃子(箱子)裡或寄存它處。

  2、貴重物品要隨身攜帶,丟失後要立即報告學校,情節嚴重的應向公安機關報案。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鑰匙,不要輕易借給別人,防止鑰匙失控,每個宿舍只能由舍長或舍長委派的同宿舍的室友持有一把鑰匙,不得私配多餘的鑰匙。

  4、最後離開宿舍的同學,要關好窗戶銷好門。養成隨手關燈、隨手關窗、隨手鎖門的習慣。

  5、晚上睡覺時,要關好門窗,不將貴重物品放於靠窗前的桌上或窗臺。

  6、不要留宿外來人員。

  7、對形跡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觀察,如可疑人員在宿舍四處走動,窺探張望,要加以詢問,必要時撥打報警電話。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為了加強對住宿生的安全管理,確保住宿生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黃梅五中在校生的日常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服從生活老師的管理和安排,自覺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維護公寓成員的安全和利益。

  二、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在夜間就寢時間內,個人不得擅自進出,打就寢鈴後,不準在室外活動,不準在室內談笑喧譁,不做影響別人休息的事。

  三、不準在寢室使用電器,嚴禁將火種帶入公寓,不準在床上蹦跳、打鬧、玩耍。

  四、公寓大門鑰鎖由生活老師保管,按時開關,鑰鎖不得亂傳,未經允許個人不得私自配鑰鎖。

  五、不得破壞公共設施,汙染牆壁。

  六、不得留外來人員住宿,外來人員因特殊情況需留校住宿者,應由室長報班主任,宿舍管理員批准後方可住宿。

  七、學生應搞好安全防火工作,不得在寢室內使用電器,不準在宿舍內燃燒物品和蠟燭讀書。

  八、定期檢查學校宿舍安全工作,夜間通道安裝紅外線監控器,消防通道全天開通,保持安全出口的通暢。

  九、住宿學生每期入住前,學習消防安全法,組織一次開展防火演習,遇緊急情況按預定方案緊急疏散。

  十、服從學校安排,不得私自調換床位,嚴禁攀樓頂、翻牆到室外,嚴禁使用充電應急燈。

  十一、加強自我防盜教育,個人物品注意保管,離開宿舍關好門窗。

  十二、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毯等充電加熱的電器。

  十三、外出必須向宿舍老師請假,不得在外留宿。

  十四、學生生病需要在寢室內休息,及時向班主任報告,晚上遇到應急情況或生病等突發事件,應及時向宿舍老師報告。

  十五、嚴禁在寢室內賭博、抽菸、喝酒。

  十六、寢室人員離開寢室時,應自覺鎖好門,關好窗,關好電源。

  十七、嚴禁在寢室內起鬨,打架鬥毆。

  十八、嚴禁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寢室。

  十九、嚴禁深夜溜出寢室、外出上網。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6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小學生安全須知》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進一步加強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保證學生健康安全地成長,全面推進學校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儘快把我校辦成秩序井然,質量一流的高品位學校,特擬訂下列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出操、集會管理制度

  1、集合鈴聲響後,學生應立即在教室外排成路縱隊,在教師帶領下按指定樓道上、下樓。

  2、同層學生一起下樓,做到安靜、整齊,勿前推後擠。走到操揚後,按指定地點站立,由班長或體育委員整好隊。

  3、全體學生做操時必須按口令,動作規範準備。做操完畢,各班應按佇列順序回教室(上樓走法同下樓)。

  4、若集會,在廣播操隊形的基礎上,向前向中間靠攏。散會時,按佇列順序依次出場,不得擁擠。

  5、值日、值周教師在出操、集會過程中應監督、巡查,班主任應跟隨本班學生隊伍上下樓梯,對學生加強管理和服務。

  二、學生上學、放學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上值周教師必須提前30分到校,和監督崗的學生一起在校門口迎接學生的到來,並且負責檢查學生佩戴校牌,紅領巾等情況。

  2、放午學鈴響,即由任課教師組織排隊,分走讀、午膳兩隊,按規定路線下樓(同上)。午膳生在前,走讀生在後。下到操場後,午膳生到食堂領飯,然後按原路返回就餐;

  3、值日老師和監督崗學生要加強對就膳秩序的管理,對不按規定排隊依次取飯的學生要批評教育,認真記載;值周教師每天要準時檢查記錄排隊放學情況,並將違規情況及時反饋各班。

  4、下午放學鈴響後,學生在任課教師帶領下排隊下樓(同上)並由教師送出校門。

  三、學生課間活動管理制度

  1、抓緊做好課前一切準備,自覺維護課間秩序,不講粗話,不玩教具,不打牌下棋,不在教室內外追逐,特別是拐彎處不急跑。

  2、課間十分鐘全體學生(中午時間午膳生)一律不準出校門,應在指定的範圍內活動,嚴禁劇烈運動,不得擅自去打乒乓球,打籃球(中午除外),不做危險性遊戲,違者輕則班主任批評教育,重則全校通報批評。

  3、值日教師和監督崗學生應各盡其職,經常巡查,堅決杜絕攀爬走廊護牆,沿樓梯欄杆下滑等危險性行為的發生。

  四、室外活動課管理制度

  1、上體育課大多是全身性運動,活動量大,還要運用很多體育器械,因此,課前老師必須檢查學生的穿戴,要求學生穿運動鞋,不帶小刀、鉤針等容易傷害學生身體的物品。

  2、體育老師必須按教材內容,認真備課,準備器材,備課中考慮到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開始部分組織學生做好準備活動。活動時,根據訓練內容,採用不同的安全保護方法,如進行單、雙槓和跳高訓練,器械下面必須備好海綿墊子;進行投擲訓練時,要求學生必須按老師的口令行動,不得有絲毫的馬虎,對於難度較大的動作,必須先示範,提醒學生注意安全。結束部分要做整理運動,整隊、點名,確保安全。

  3、課外活動課,班主任應帶領學生到指定地點,根據學校安排有秩序地組織活動,並來回巡視,及時制止學生不安全的行為和動作。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學校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開學前與建築承包商肖玉成一起現場落實的施工地封閉設定是否完好,(如:電線架空、固定;鋼筋分類堆放,材料取運應該避開學生路徑高峰時段等),發現問題立即協調解決。

  2、進校門與到食堂間路段,每天各排一名值周教師監管學生的進出,維護學生安全通行。

  3、每週升旗時間後,由值周教師、行政值周、班主任負責組織進行一次學生透過施工場地的安全演練。

  4、各班要隨時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做到每日放學時都要提醒學生注意過往工地的注意事項。

  5、行政值周、值周教師要隨時留心和檢查封閉設定的完好性,發現問題立即向學校報告。

  6、經常與承包商溝通,要求建築工人在材料取用、車輛開動、停放地的選擇等方面都要考慮到有利於行人安全,特別是學生安全。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8

  為了給學校住校生創造一個安全、整潔、衛生、文明的休息環境,確保學生的人生安全,特制定本條例:

  一、遵守寢室紀律,不大聲喧譁、不吵鬧,按時作息,養成科學、文明的生活習慣。

  二、寢室內嚴禁違章用火用電,不得隨意亂接電線,亂接電燈,禁用“熱得快”、“取暖器”等。嚴禁在寢室點蠟燭看書,不得焚燒廢紙。點蚊香時應注意蚊香擺放位置,確保安全。

  三、寢室內要注意防火、防盜,人走時門要及時上鎖,貴重物品錢物要妥善保管,現金儘可能存放在銀行。

  四、嚴禁私自留宿外人,不準在走廊上玩籃球和足球。

  五、不準在寢室內摸高、跳臺階,不準在床上蹦跳,不準在寢室內打鬧。

  六、不準在寢室內賭博、抽菸、喝酒猜拳,不準玩撲克。禁止傳閱淫穢書刊以及其它淫穢物品。禁止搞迷信等不健康活動。

  七、嚴禁夜不歸宿,請假一定要由班主任批准,凡未經准假者私自外出,一律按夜不歸宿處理。

  八、不得向窗外亂扔雜物,吐痰,不得在牆上亂塗、亂寫、亂張貼。

  九、愛護寢室設施,不得損壞燈具、開關、水龍頭、玻璃等物品。寢室內的學校財產如有自然破損,應及時向總務處申請報修。

  十、每天搞好寢室衛生和內務整理,積極配合管理人員,進行安全衛生檢查。

  十、雙休日留校住宿,必須由班主任批准,週六下午4:00鍾報寢室管理員處。留宿者必須在晚上7:00鍾回寢室,服從管理員的管理。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9

  為了加強學生乘車安全管理,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我校學生乘車管理制度。

  一、學校

  1、加強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安全意識,同時將學生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的情況納入操行評定。

  2、嚴格落實學校門口、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在學生放學的集中時間,安排師生值勤,疏導交通,監督學生按交通規則行走,並做好值班記錄,把路口值勤情況,路段巡查情況納入學校全員管理,列入對學生、班級及教師的目標考核。

  3、凡用於學生接送的車輛,必須由教育和公安車管部門確認,並簽訂《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責任書》,方可接送我校學生。

  4、認真統計乘車學生人數,科學規劃接送學生的路線,合理協調接送學生數額。

  5、定期召開車主會議,組織車主學習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指導建立健全車主自律制度和獎懲辦法。

  6、定期組織車主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門的安全栓查。

  二、車主

  1、車主及駕駛人須嚴格執行公安道路交通管理部門的各項法律法規,服從公安道路交通管理部門的管理的監督。

  2、學生接送車必須強制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承運人責任險。

  3、嚴禁聘用不具備駕駛客運車輛資格的駕駛人,駕駛員必須具有三年以上準駕車型的安全駕齡。

  4、嚴禁私自拆除或增加車輛座位,嚴禁無牌無證或報廢車輛從事接送學生的服務活動。

  5、車主及駕駛人在出車前,必須保持車況良好,專車專用,不得從事營業性運輸,要做好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排查、修復,配備、配齊車輛安全裝置。車主及駕駛人保證不帶病行駛,不疲勞駕駛,不酒後駕駛,不無證駕駛;行車時,不違法上下客、不超載、不超速、不人貨混裝、不搭載違禁物品。

  6、接送車必須配有隨車監護管理人員,要有專人到校園內帶領乘車學生乘車,確保學生出校門後乘車過程中和上下車過馬路時的安全。駕駛室副座不準乘座未成年學生

  三、學生

  1、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要乘坐經學校稽核,各項手續齊全的車輛;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摩的、三輪計程車及其他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機動車輛。

  2、按指定班次和站點上車、下車,不遲到、不搶車,等車停穩後,按先低年級後高年級的秩序排隊上車、下車,上下車時,不擁擠、不推拉,自覺接受駕駛人員和隨車管理人員的排程。

  3、注意乘車安全,坐穩並拉好扶手,不把頭、手伸出窗外。

  4、保持車廂環境衛生,不吃零食,不亂扔垃圾。發揚互助友愛精神,主動照顧小同學和暈車同學。

  5、自己保管好書包和隨身攜帶物品,做到不亂放,雨天帶傘須放在座位底下。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條:總則:為了配合學校開展正常得教育教學活動,進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條:學校各班主任,各課任教師要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經常對學生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課堂紀律,遵守實驗規則,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勞動安全,帶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報請學校處理。對翫忽職守,造成事故者,要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騎車學生不得在校內騎腳踏車。腳踏車要停放在指定位置,並按要求鎖好,不得隨意亂放。各班要隨時檢查,並整頓清理亂放腳踏車。

  第四條:騎車同學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使,不搶道,不超機動車輛,注意交通安全,騎車不攀扶機動車輛,不雙手撒把,轉彎時先看有無車輛透過,正常行使中不緊急剎車。尤其夜晚騎車時要注意違章駕駛的機動車輛。學生不允許駕駛機動車輛。

  第五條: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壞水窖護欄,打水時要注意安全,嚴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張望,不用不衛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學生提開水提飯,要防止燙傷。

  第六條:注意用電安全。任何學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隨意接電或觸控電線。發現斷線頭,不能靠近,要及時報告後勤或學校處理。

  第七條:注意防火。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點蠟、玩火。

  第八條:校舍危房、危險牆壁等危險地段,要有醒目的標示。危險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衛生、讀書、玩耍時,要留意觀察,以免發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條: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食堂、庫房、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等的安全防護設施,如發現隱患,應及時報請學校處理,以避免發生偷盜事件。值周教師要經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時關鎖大門,留意閒雜人員,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讓其在校園內亂竄。

  第十條:外出遊覽、活動、勞動等,一定要請示學校,在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經學校研究考察,准許後方可出行,並在遊覽、活動、勞動過程中,始終強調安全。

  第十一條:體育課、實驗課和電教課安全。體育課教師要經常檢查或發動學生檢查各類體育器材和設施的安全,發現隱患應及時清除。各類實驗課在實驗前一定要檢查藥品、實驗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並向學生講清安全操作的規則後,方可進行實驗。電教課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禁止違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條:食堂炊管人員要經常注意食堂衛生,對發黴變質的食物要及時清除,不能讓師生食用。採購食物時要注意鑑別,不得購買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食品,不得購買來歷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類。對於食堂及庫房等的滅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沒人吃飯、並妥善保管好存糧的情況下,由專人負責,做到及時清理,嚴禁隨意投放鼠藥。

  第十三條:校內門點及學校附近門點,要保證正規的進貨渠道,不得向師生銷售發黴、變質或不能保證衛生的食品。

  第十四條: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氣中毒 。學生在宿舍中,禁止點火玩耍,教師也要注意及時關閉電熱毯。師生取暖生火的房間要留有通風透氣孔,並要經常疏通煙道,尤其是氣溫升高、室內外溫差不大的情況下,特別要注意防止煤氣中毒。

  第十五條:加強對學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禁止毒和賭進入學校。

  第十六條:此制度於09-03起執行。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一、學校應在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按標準配備好各種消防設施,各種基建專案,應充分考慮消防設計要求。

  二、定期組織教職員工、學生經常進行防火教育,懂得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學習《消防法》、《消防條列》和防火滅火基本知識,嚴格執行消防法規,不斷提高防火意識和防火責任心。

  三、學校內部各個重要部門、部位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滅火器要放在便於使用的地方,學校內任何地點和部門配置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龍頭、消防水管、水帶、黃沙、水桶等,不能隨便移作他用。不發生火警和火災,任何人、任何情況下,任何時候不準使用,更不得破壞。如有人破壞或作它物使用,要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四、在每學期定期對學校配置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標誌,組織檢驗、維修保養,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熟知其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五、嚴禁在校園內燃放煙花、鞭炮;嚴禁帶危險品進入學校和宿舍、教室等。

  六、校園內嚴禁學生吸菸、不準在宿舍內點蠟燭,禁止學生攜帶打火具及香菸等物品入校,學生不準在宿舍區內燃燒物件及生火煮食物;教職工在公共場所(辦公室、教室、會議室等)禁止吸菸。

  七、來校建築的人員要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管理提高經濟效率的工作中,做好安全生產,不準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場抽菸,製作木製品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門人員在場內或周圍5米內不準使用明火。同時在工場要配置消防器材,安置消防設施,對因不重視防火安全的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八、教學樓、宿舍樓、辦公樓、走廊、門口及各公共場所的通道不準停放車輛堆放雜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九、建立完善的安全巡查制度,有關部門每週定時對學生食堂、宿舍、教學大樓等易發火的要害部門進行用水用電安全檢查;

  學生宿舍供電由專人專閘控制,學生宿舍私人不得使用電爐、電熱杯、電熱棒、電茶壺、電熨斗、電熱梳、電吹風、床頭燈等電熱器具及其他不準使用的電器,嚴禁學生用燈泡取暖、烘烤衣物或將衣物掛在運轉的風扇上晾衣,學生宿舍不準拉接亂拉亂接用電線路、不能使用液化石油氣,教育學生不把點著的蚊香、蠟燭等放在床沿或靠近窗簾處,不在室內焚燒物品,凡有違反者一律收繳,並另作處理。凡破壞用電設施,割開電線絕緣包皮、亂拉、亂接、亂改電器者,每次罰款20至50元。造成人身事故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學校各辦公室、教學樓、實驗樓、圖書室、檔案室、倉庫、飯堂由各責任部門做好消防工作,嚴格控制火源,定期進行檢查。

  十一、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堅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並且監督教育家屬子女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十二、消防人員、保安人員要會使用滅火裝置,發現火情要積極撲救,應迅速採取下列措施:

  1、撥打119報警或校內的報警玻璃報警,“報警早,損失小”;

  2、組織人員救人,疏散學生到安全地帶;

  3、滅火;

  4、保護現場。

  十三、學校每學年對全校師生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必要時組織消防演練。

  十四、學校與各處室、各年級、教師宿舍、學生寢室管理員簽訂安全責任狀,明確防火安全職責,每年對責任人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消防 安全制度的行為,依照有關法規處理。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一、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有事要向班主任請假,不允許私自離開學校,不允許攀爬學校圍牆和建築物;

  二、不去危險的地方晚上不要到陰暗的角落去逗留,男女學生交往要注意分寸,禁止早戀;

  三、要注意用電安全,學校規定禁止在課室和宿舍內私自使用任何電器,包括熱得快、各種充電器、充電電筒等,禁止帶電工工具回宿舍,禁止私拉電線,私自更改電路;

  四、在課室和宿舍不允許進行體育活動,如打籃球、踢足球等,在課室內禁止追逐打鬧,不要趴在課室的窗邊和走廊的護欄上;

  五、上下樓梯要注意安全,要按照學校規定的上下樓分流規定上下樓,不要擁擠和跑動,要講究秩序,不要因為去飯堂吃飯干時間就你推我擠,造 成踩踏危險;

  六、禁止高空向下擲物,各種垃圾要放到垃圾桶;

  七、同學們要團結友愛,產生小矛盾要積極找班主任解決,禁止採用武力解決同學們之間的矛盾,如果有同學們打架學校將給予嚴厲的行政處分,甚至開除學籍;

  八、禁止在宿舍用火,禁止帶打火機進入學校的任何場所;

  九、無人在課室或宿舍時一定要鎖好門窗,關好水電,不允許出現長明燈,長流水的現象;

  十、不要騎在扶手上下滑,更不要坐欄杆

  十一、後門市場比較亂,有搶劫和打架的事件發生,所以同學們不要去後門玩耍,有事一定要去後門,要報告班主任處理,嚴禁進入後門的酒吧、網咖、溜冰場等場所。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一、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各級領導的職責範圍,實行安全工作領導負責制,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把安全工作任務落實到各部門、責任落實到每個教職員工,與崗位職責掛鉤,使全校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種安全工作制度、防範措施落到實處,努力建立平安校園。

  二、全校師生要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養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學習和生活習慣,確保學校健康、安全、穩定的發展。

  三、經常開展安全教育,提高學生 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同時,要加強對學生的文明衛生習慣教育和紀律教育,使他們能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校園安定。

  四、切實加強住校生的生活、衛生、安全的管理,嚴格執行《住校生守則》、《寢室管理規定》、《衛生保健制度》、《安全保衛制度》。住校生要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盜、防毒、防破壞,責任落實到人。生活指導教師要具體、全面負責住校的生活、衛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要深入寢室,具體指導,耐心教育,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教育,提高學生的防範意識,併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嚴禁外來人員隨意進出學生宿舍,以防事故發生。

  五、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確保食堂、餐廳、供水處等生活場所的飲水、飲食的衛生安全。飲食安全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責任到人、獎罰分明。總務處、醫務室對食堂、餐廳、小超市、供水處每月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六、學校衛生管理要嚴格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醫務室工作制度》執行。校醫務室按規定定期對學生進行體驗,建立學生健康檔案。要定期對學生進行健康知識教育。不得以預防和健康等名義自行組織學生集體服用藥品和保健品。

  七、各年級按計劃確需組織學生集體外出參加活動時,事先要寫書面報告,經政教處核實報校領導審批後方可。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負責老師要事先實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領導有組織的帶領學生外出活動。對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實的場所不得前往。遇到參加各種比賽活動需外出,領隊老師一定要切實負責,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參賽學生,一定提高安全意識,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以防萬一,保證順利返校。

  八、學校校舍維護及公共設施的維修與管理由總務處負責實施,要求定期檢查,及時維修,排除隱患,確保安全。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1.全校師生員工有義務維護校園的安全,對違反本規定者要及時進行勸阻,實行教育為主的方針,對情節惡劣者要及時報告學校,由相關部門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2.進入校園範圍的所有人員和一切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人員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問,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員,聽從指揮。

  3.愛護校園內的裝置和設施,教學樓的多媒體裝置、桌椅、黑板、門窗、風扇、日光燈、講臺等一切公物,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搬動或移作它用;開關門窗要輕,嚴禁用腳踢門,無故損壞公物;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4.愛護水電設施,節約用水、用電、人員離開時要自覺關水、關電、關門、關窗。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班級、辦公室教學時間不得在教學樓內進行文娛活動。

  6.非本校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入。

  7.校園內一切公共設施特別是水電、消防設施等,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裝。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攜帶與教學無關的危險品和違禁品進入校園,如確係教學需要,當事人必須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後及時清理。

  9.嚴禁在教學樓內生火、烹飪或私自接拉電線及裝接電器;除門衛及值班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內住宿及過夜。

  10.不得在校園內外打鬧、喧譁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裝置,以免影響他人。

  11.任何班級和辦公室不得在教學樓進出通道上堆放雜物,後勤管理人員必須保障各通道暢通。

  12.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必須共同遵守本規定,互相監督。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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