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電工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電工安全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電工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電工安全管理制度1

  為加強學校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設,促進各項工作順利展開。電工必須提高安全意識,優質服務於教學,服務於師生,特制訂本安全制度。

  1、電工應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擅離崗位。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電工對全校教學區、生活區的電路設施要經常檢查、維修,確保校園電路使用安全和暢通。

  3、對各教室、辦公室線路、開關、用電器裝置每週檢查一次,對反映的問題應在24小時內解決,若因沒有及時整改又沒有上報有關領導反映其原因的,將追究責任。每次罰款50元。

  4、對學生宿舍線路、開關、用電器裝置每週檢查一次,對反映出來的問題應在24小時內解決,24小時內解決不了的應上報有關領導並說明其原因,若沒有及時完成又不上報有關領導的每次罰款50元。

  5、電工要對機房機械裝置要經常保養,對機房工具要妥善保管,如有失落,照價賠償。機房工具不得私自帶回家作私用,因工作損壞工具的應及時反映並上報庫房進行更新,絕不能因為工具不付而影響本工作。如出現此情況示情節輕重進行罰款。

  6、對全校用電嚴格抄表制度,按表收取電費,杜絕人情用電,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7、發現學生或教師有偷電現象的,應及時反映有關領導處理。

  學校電工安全管理制度2

  一、值班電工必須持證上崗。

  二、值班電工在值班期間負責施工現場範圍內的所有生產用電接拆電源線路、臨時電器安裝的操作和管理。

  三、值班電工應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保證現場臨時供電系統能安全可靠執行。

  四、應熟知施工現場線路的走向,配電箱安放的位置和各型號開關的.操作要領。

  五、規範操作,規範用線,規範借用用電器具。

  六、值班電工要值班在現場經常巡視及時發現並糾正一切不規範接線,及時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七、堅守崗位履行職責,主動配合各工種、各施工隊的施工,滿足施工用電的需要。

  八、按時檢查檢修施工現場的臨時供電線路,檢查檢修測試各類開關電器和用電器具,保證時刻處於完好狀態。

  九、值班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電工換班應有交接班手續和交接班記錄。

  學校電工安全管理制度3

  水、電、氣的正常供應關係到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為了保證學校水、電、氣的正常供應,更好地為全校師生的工作、學習、生活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崗位職責

  1、學校水電工屬總務處領導,負責水電設施的安裝、保養和維修工作,要牢固樹立為教學和全校師生員工服務的思想,做到水管流暢,燈光明亮,供水、供電及時,確保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執行及各項教學活動、師生生活的正常秩序。

  2、每天巡查學校的供水、供電、供氣情況,發現故障,及時維修。每週詳細檢查一次教室、辦公室、寢室過道、路燈、廁所及校內公共場所的水電設施,保證學校的正常秩序。對師生員工提出的水電故障維修要求,做到隨叫隨到,當日必須排除,若故障複雜或太多,不能當日到位的,要給予解釋和答覆。

  3、負責全校各部門用房的水、電設施零星維修安裝工作,管理全校公用電燈開關及水龍頭的維護。對於校內水電線路的一般改造及裝修,應由水電工個人負責解決,若確因技術和裝置的限制,自己不能承擔需請校外單位協助時,須經主管領導批准,並負責施工監管和質量檢查。在施工前要本著節約的原則,編制材料預算表。

  4、嚴格遵守財物管理制度。水、電工具實行借還制度,用壞了的工具,要以舊換新,貴重工具要及時歸還保管室。安裝、維修所需配件,均須到學校保管室辦理領用手續,對安裝、維修情況、所用器材,要逐一登記,定期交總務處進行核對。

  5、配合學校做好水、電、氣的節能工作,嚴格執行學校的規章制度,經常檢查各辦公室、教室、寢室的用水、用電及用氣情況,有權對違規用水、用電、用氣者進行制止、批評、拆除裝置直至罰款,並向主管領導及時彙報。

  6、對臨時性、季節性使用的公用電器,如電扇、電烤火器等,要及時維護,並負責與各使用部門做好交接保管手續。

  7、建立對外、對內的水、電、氣表登記簿,認真核對每月水、電、氣的起止數及實際用水、用電、用氣的數量,及時抄表報財務室扣除水、電、氣費。若發現問題,應及時查詢更正。如用水電量異常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

  8、注意安全施工,確保供水、供電、供氣安全。嚴防電線私拉亂接。消除各種隱患,避免和防止發生人身和裝置事故。

  9、積極配合學校各部門組織各種會議、活動,做好相應水、電、氣裝置安裝使用工作。

  10、經常與自來水公司和供電、供氣部門取得聯絡,以獲取對我校水、電、氣工作的配合和支援。協助好總務處做好相關水、電、氣工作。

  11、做好學校消防設施裝置的維護與維修工作。

  12、對人為損壞的財產,協助總務處做好賠償事宜。

  13、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它臨時工作任務。

  二、水電工崗位作息時間

  每週星期一至星期六7∶15必須到崗,具體工作時間以保證正常教育教學、生活秩序為準。

  其中每天7∶15開始對全校範圍(尤其是教室和宿舍)進行巡視。

  三、獎懲

  總務處不定期檢查水、電、氣供應情況,對及時處理各種突發情況、沒有出現任何安全責任事故、工作得到大多數師生認可、考核等第達到優秀者給予每月50元的獎勵。

  檢查(包括學校領導、行政幹部、教師、總務處及教育處專幹等的檢查)時如發現離崗、無崗者或工作不能達到標準者,每月的第一次將進行批評教育,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將扣除當月勞動報酬的10~20元,檢查認定多次不能按崗位要求完成工作,總務處將上報學校,由學校解除聘任。

  四、其他工作事項

  1、定期檢查會議室、報告廳、多功能廳等其他用房的水、電、氣情況,配合好老師的需用。

  2、加強安全意識,下班前檢查無人場所等水、電、氣是否關好。

  3、學校有各類活動,要聽從學校統一調配安排工作。

  4、工作時間外出超過一個小時需辦理請假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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